人景苑一百一十二平方的这种边户你们见过吗?啊,三房两卫两个阳台的一个户型,来这边就是入户门。人景苑分为 a、 b、 c、 d、 e、 f 区、 ab 区,离这西雅店地铁口是最近的一个区域。来两位,这边是客位,北向的一小次卧, 来看一下这边就是一个客厅啊,带个阳台来,小房间也是个带阳台餐厅的一个位置。人景苑书包也是不错的,旭东和十小的一个双书包啊,这边是南向的次卧,主卧,看一下这个主卧,主卧是套房的一个设计啊, 全民的啊,来看一下这个主卧,哇塞,这个转角的一个飘窗,没事的时候在这晒晒太阳,玩玩手机,还是非常的惬意的啊,这套房子完全可以做到拎包入住啊,业主目前自助状态啊啊,想要看房的来,想要钥匙可以随时带你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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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二平方的小两房,以前出租过的,目前呢,房子里空下来了,这是个小客厅,电视机,然后是朝南的两个房间,这个是带阳台的,这边是带飘窗的, 里面呢都有空调,然后面积呢大概是十五个,十二个平方左右吧,这是一个卫生间,还可以,大概六个平方, 这是厨房,厨房吊柜地柜都有简单装修。以前出租的这个房子的最大特点就是如果买来之后啊不是自住的话呢,出租是完全没问题的。目前房主报价呢,三十八万,看中还可以谈。 这套房子位于人顶院的一个 c 区,目前呢房主呢,报价是六十六个平方,报价三十八万, 做一出租是完全可以的啊,有需要了解的,想身体康复的可以联系我。

有一句很现实的话叫做,败诉以后最没用的动作就是拿着判决书的最后一页到处去问别人,我这个案子还能不能翻? 因为最后一页他只告诉你一个结果,你输了你赔多少钱,承担什么责任,诉求有没有被驳回。但是他从来不会告诉你,你这个案子到底还有没有往上打的价值和空间。真正决定一个案子有没有二审再审空间的,永远不是判决结果,而是判决书中间的那一大段话叫什么叫做本愿认为 普通人看判决呢?看的是输赢,但真正做二审、做再审案件的人,看的是法院这套裁判逻辑有没有闭合,有没有问题。 也就是说,法院让你输的理由,到底能不能从证据当中推出来?能不能从现实当中推出来,能不能从事实当中推出来,能不能从法律上面推出来?如果推得出来,你再委屈也很难翻。如果你推不出来,哪怕判决书写的再漂亮,也可能藏着一些突破口。 所以我接触过太多败诉的当事人,一上来就说,秦律师,我这个案子太冤了,法官明显偏袒对方。但是我通常会问他一句话,法院为什么让你输?你有没有看明白? 很多人呢,就答不上来,因为他们只盯着结果看,根本没有去拆过本院认为这一部分。二审再审最害怕的就是这种打法,你拿着情绪去上诉再审,法院也不会因为你觉得不公平就启动审判监督。 二审再审真正审查的是原判有没有错误,这个错误必须落实到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和裁判推理上。 所以我们拆一份败诉的判决书,通常不是看你输了多少钱,而是看四个地方。第一个看事实认定有没有证据支撑。有些判决书呢,最可怕的地方不是他明着写错,而是把一个没有证据支撑的东西呢,悄悄写成案件事实。一份证据没有经过充分的制证,法院就裁定了, 对方的材料存在着明显的瑕疵,法院还是采信了。而你提交的一些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录音录像,判决书里只是轻飘飘的一句话,不足以证明不予采纳,本院不予支持。 但是你要知道,这几个字不是不能写,问题是法院为什么不采信?证据的真实性有没有问题呢?合法性有没有问题呢?关联性有没有问题呢?为什么你的证明目的不能成立呢?如果这些都说不清楚,就直接否定你的核心证据,这可能不是简单的自由裁量,而是证据的采信就出了问题。 第二个看法律关系有没有判断偏。很多败诉的判决书呢?不是法条背错了,而是一开始就把这个案件的性质给看偏了。 你争的是合同有没有履行,却绕到了所谓的交易习惯。你争的是对方有没有违约,却把重点放在了你没有及时的去主张权力。 表面上看判决书是在说理,但实际上他已经把真正的争议焦点给换掉了。这就是二审再审很重要的一类问题,不是单纯的法条适用错误,而是裁判路径从一开始就走偏了,那么方向错了,后边写的越多,错的就越完整。第三个呢,看有没有回避核心的争议点。 有些判决书呢,写的十几页,看起来特别的充分,但你仔细的一拆,最关键的问题根本没有回答。你一直强调核心抗辩,他没有回应你提交的关键证据,他没有评价你要求法院去查询的关键事实,他绕过去了, 把大量无关事实写的很满,把真正决定胜负的问题一笔带过。这种判决最容易迷惑当事人,因为他看起来篇幅很长,格式很完整,法律条文也不少。 但真正做过二审、再审案件的人,一看就知道他有没有围绕着争议焦点说理,有没有足以影响裁判结果的事实进行审查,有没有对核心证据采信与否说明理由?如果没有,这里边可能就存在着裁判说理的断层。 第四个,看裁,看前后的逻辑有没有自相矛盾。有些判决书,前面认定一个事实,后面却写出相反的结论,前面认可的证据的真实性,后面又说不能证明案件事实。那么前面认为合同依法成立,后面却用另一套法律关系来分配责任,这不是文字瑕疵,这是裁判的逻辑链断了。 判决书不是散文,不能前面说一套,后面判一套。法院的结论呢,必须从查明的事实、采信的证据、适用的法律当中自然的推导出来, 推不出来这个结论就有问题。所以,败诉以后不要只问一句,我的案子还能不能翻,这个问题太空了,太大了。真正要问的是法院让你输的理由。证据撑不撑得住?事实认定和本院认为接不接的上? 法律关系判断有没有跑偏,核心争议有没有被回避,最终结论能不能从前面的说理推导出来。如果这些问题你一个都答不上来,那么你所谓的上诉再审,很可能只是带着情绪再去输一次。 所以说了,再直白一点,上诉不是把一审的不服重复一遍,再审也不是把自己的委屈重讲一遍。 二审再审真正要做的是把原审的判决拆开,直接告诉上级法院,哪一个事实没有证据基础,哪一个证据采信违反规则,哪一个法律适用脱离的案件事实,哪一个核心争议没有审,这才叫有效的攻击。否则你写的再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法律适用错误。如果没有后面具体到判决书对应的内容,没有证据对应关系,没有法律分析支撑,本质上都是空话。也就是为什么很多当事人上诉被驳回,再审被驳回以后,还是觉得法院没有认真看, 不是一定没人看,而是你没有把问题打到裁判逻辑的痛点。最后记住一句话,判决结果只是答案,本院认为才是解析过程, 答案你不服,不代表一定能改。但如果解题过程本身是错的,事实推不动,证据撑不住,法律接不上,逻辑闭环不了,这才是二审再审真正值得往下打的地方。 所以,败诉以后,不要着急着喊冤,把判决书翻到本院认为部分,从那一部分开始拆,因为你的案子有没有机会不藏在最后一页的结果里边,往往就藏在法院让你输的那一套理由里边。

千万别瞎买房了,三十八号文件彻底改变了房子的稀缺性。自然资源部发布的三十八号文件,百分之九十的人都看错了,这根本不是普通的楼市调控,这是直接给房地产过去二十多年的发展模式化成了句号,未来楼市的格局从这个文件开始,将彻底被改写。今天我不用专业术语, 全用大白话给你掰开揉碎,这个文件到底说了啥?未来你的房子是涨还是跌?看完之后你心里自有答案。三十八号文件里最能决定未来房价走向的一句话就是,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 原则上不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很多人听到这两个专业词就蒙了,别慌,我给你翻译一下,就两句话,第一,什么叫新增建设用地?荒地,还有农用地,本来可以申请改成建设用地, 拿来盖商品房以后,这些地原则上不让用了。那第二个,什么叫做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咱们老百姓买的住宅、商铺、写字楼全算里面,一个都跑不了。那这两句话结合在一起, 就是过去二十多年,我们城市发展大饼模式彻底的被淘汰。你一定知道过去的城市是怎么扩张的,因为市中心拆不动,拆迁成本太高,那城市规划就往郊区发展,疯狂的建新区,把郊区的农地、荒地全部改成建设用地,房子越贪越大, 房子多了自然也卖不上价,但现在这条路已经彻底的被堵死了,文件规定,郊区用地不让随便盖商品房,那未来远郊的新房供应量将会直接断崖式下跌。那有人会问,以后地方 z f 不 卖地,那财政靠什么拿收入?总不能喝西北风吧?不用担心,文件早已经把路给地方规划的明明白白, 虽然没有新增供地,但是存量的建设用地完全不受限制。大白话就是以前批了但是没有建的闲置土地,还有城市的老城区的老旧小区,棚户区拆迁之后腾出来的净地,你随便拿来开 发,说白了就是国家告诉地方,以后想靠卖郊区的地去圈钱。那别做梦了,老老实实回市中心搞城市更新,拆老破小,只有你拆的越卖力,赚的越多,被直接就形成了完美的良性循环。这才是三十八号文件最核心的底层逻辑。 城市更新的拆迁大幕我认为才刚刚开始。那如果你想问最终会给楼市带来什么结果,我就把结论放在这,一共就三点,记得点关注。第一, 未来郊区新房的增量将会被卡死,那以后远郊的房子只会越来越少,偏远的房子未来价值逐渐归零,千万别说什么保值增值了。那第二个,老城区的拆迁从立象到动工再到盖房,一来一回周期几成? 就算拆完盖新房供应量也会严重跟不上,那核心城区的新房供应也被彻底的控住了。市场格局从供过于穷慢慢过渡到供不应求, 无房可卖,房价大概率将开启小步上涨。那第三个,老破小拆了,等于直接把市场老库存给一次性清掉,供区两段同时收缩。最终只会有一个结果,就是人口流入的大城市核心城区的商品房,不管新房还是二手房, 只会越来越稀缺,而物以稀为贵,那至于价格会怎么走,相信你自己心里面已经有数了。当然,说句实在话,这个政策的影响不会明天下个月就会反映到房价上,不会马上出现暴涨,但只要供需格局一旦改变,慢慢一定会体现在房价上。就像最近深圳、上海的楼市核心板块已经出现了抢 房,那相信三到五年后,这个政策的威力将会逐步释放,未来一线城市和强二线城市的核心地段的房产保值增值的属性会越来越强。 所以建议卖掉你们手里面远交房产。楼市发展的逻辑彻底变了,只有供需关系决定价格的规律永恒不变。最后,关注我,我在深圳做法,贷房捡漏全流程陪跑,抄底捡漏的问题随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