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千女孩最终两百一十万合计,家属放弃民事追究。很多人在骂,说钱根本换不来人命,但说实话,换个普通家庭根本耗不起,大起三五零的官司拉扯, 耗时耗钱耗精力,最后倒数未必有两百一十万私了。和解从来不是原谅,是真的耗不起。真正该反思的,不是家属选不选择和解, 而是游乐项目的日常检修安全底线,游客的所有体验都得建立在安全之上。敬畏生命,做好检查,才是企业该有的体面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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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千事故,女孩父母收了两百一十万和解被骂惨了!普通人面对飞来横祸时,往往是没有多少选择权的,五一假期,相信很多小伙伴都有出去玩,但一定要注意安全。四川的一位花季的女孩则没有那么幸运,五月三日, 因为景区工作人员的严重失误,安全措施没有做到位,这名十六岁的女孩在高空中坠落,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永远的留在了冰冷的悬崖之下。 新闻刚出来的时候,全网都在愤怒,大家痛斥景区草奸人命,怒骂工作人员的失职,呼吁严查到底,必须给女孩和家属一个公道。可是 事情发酵到下午,舆论的风向突然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因为女孩的父母和景区和解了,听说是两百一十万的赔偿金,这一下评论区炸锅了,原本同情这对父母的网友纷纷调转枪口,开始对他们进行疯狂的网暴。 才两百一十万就把女儿的命卖了,这钱你们花的安心吗?原来闹这么大就是为了多要点钱啊!吃相真难看,拿女儿的命换后半生的荣华富贵,晚上做梦不怕女儿来找你们吗? 字字句句,诛心至极!说实话,看着这些异愤填膺的评论,只能说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假设女孩的父母不和解的话,能得到什么?相信很多人的脑海里 已经扶起爽文剧本,家属死磕到底,绝不妥协,最后把无良老板送进监狱,让相关人员把牢底坐穿,景区倒闭,正义得到完美的伸张。但现实从来不是爽文, 如果拒绝这两百一十万,走漫长的司法程序,这对失去独生女儿的父母将面临什么?首先是极其漫长且折磨人的父母将面临什么?首先是极其漫长且折磨人的诉讼周期,一年、两年甚至更久。 在这几年的时间里,他们要一次又一次的站上法庭。每一次开庭,他们都要被迫重新撕开血淋淋的伤口,向法官、向律师、向媒体反复回忆女儿离世的过程。 这种精神上的凌迟,对任何一对父母来说都是致命的打击。其次是难以预料的判决结果。 就算最后官司打赢了,法院判了,景区负责人必须公开道歉,甚至有几个人因为重大责任事故罪被送进去坐牢。 景区如果因为停业整顿,老板直接两手一摊申请破产,法院判决的赔偿金很可能远远低于两百一十万,甚至可能因为对方没有执行能力,最后变成一张轻飘飘的法律白条。 道歉换不回女儿的命,送几个人进监狱,也填不满父母余生那巨大的情感黑洞和现实困境。人死不能复生,当最坏的结果已经酿成, 我们到底该要求受害者家属怎么做,才算符合大众心理的道德标准,要求他们倾家荡产,耗尽余生去死磕一个虚无缥缈的完美正义,最后落得个人财两空,玩尽凄凉结局吗?在热搜的评论区里,我看到了一位网友的留言, 说,如果有一天我发生意外的话,我也希望我的父母能多拿一点钱,好好活下去。或许对于那个在天堂的女孩来说,如果他权下有之,他绝对不愿意看到自己的父母为了给他讨一个所谓的说法,而在余生里受尽折磨,四处奔波。 他一定会希望生养自己的父母能有一份物质上的保障,是他留给父母最后的养老金。失去孩子是这个世界上最残忍的惩罚。他们的天已经塌了,他们每天回到家,看着女儿空荡荡的房间, 看见那些没来得及穿的新衣服,心都在滴血。他们要在无数个深夜里痛哭流涕的熬过余生。所以,请不要再用圣人的标准去苛责这对可怜的父母了。 在这个世界上,普通人面对飞来横祸时,往往是没有多少选择权的。向现实妥协,拿一笔钱保障余生的生存,这并不是道德败坏,放过这对父母吧, 不要用网络上的利器对他们进行残忍的二次伤害。这件事情最后留给我们的警示,生命太脆弱了,请务必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在这个时代,各种刺激的游乐项目层出不穷, 高空秋千、玻璃栈道、极限蹦极。商家为了赚钱,往往会把这些项目包装的极具诱惑力,却对背后的风险轻描淡写。可是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 哪怕风险只有万分之一,一旦发生在你身上,那就是百分之百的灾难。你永远不知道那个给你系安全带的工作人员是不是昨晚没睡好,你永远不知道 那根维系你生命的绳索有没有经过严格的定期检修。不要把自己的命轻易交到别人的手里,永远不要去考验人性的底线,也永远不要去赌小概率的意外。追求刺激没有错, 但所有的刺激都必须建立在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别觉得遗憾,也别觉得扫兴,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你能平平安安的回到家,吃上一口热饭更重要的事情了。

四川瀑布秋千女孩坠亡,网传景区赔偿了二百一十万,家属已经和解。很多人在评论区问,赔了这么多钱,是不是景区赔完就没事了?实际上不是的,法律上, 赔钱和坐牢是两码事。在这起悲剧中,法律其实有三笔账要算。第一是民事赔偿,这二百一十万是景区对家属的经济补偿,和解只代表家属放弃了继续追讨民事赔偿的权利。 第二是行政处罚,官方已经定性,这是企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景区不仅要面临巨额罚款,甚至可能被吊销经营资质,则令停业。 第三也是最关键的刑事责任,女孩在反复呼叫没绑紧的情况下依然坠落,涉嫌触犯刑法中的重大责任事故罪。 家属的谅解在法律上只能作为法官量刑时酌情从轻的情节,绝不是相关负责人逃避牢狱之灾的免死金牌。生命无价, 不能用钱抵罪,责任法定,不能以和了之。关注我,带你看懂热点背后的硬核法律底线!

这个悬崖秋千的事故我还没讲呢,死者家属呀,就已经拿到了赔偿金,并且初步谅解了。实话实说啊,这个年轻的生命是无法挽回了,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拿到这个赔偿呀,也是对死者家属的一种安慰。这个事故发生以后呀,就有人问,哎,老崔,这个事到底签不签到刑事责任呢?是用哪个罪名呢? 是不是适用这个过失致人死亡罪?老崔在这里说一下呀,这个事呢,应该是会涉及到这个重大责任事故罪,因为啊,这是一个特殊罪名,比这个过失致人死亡罪啊,它要有明确的具体的规定, 所以啊,适用的是这个罪。网传这二百多万的这个谅解金啊,肯定是要远远高于这个法定标准。但是啊,我最想说的是,这里面呀,不但是包括了那些法定的赔偿义务,就像死亡赔偿金之类的,有一大部分呀,就是这个专门的一个刑事谅解金。哎,只有这样呢,家属才会给这个责任方出具谅解书。 这个谅解书呢,虽然不能免除相关责任方的刑事责任,但是在日后处理这个案子的时候,会是一个重要的存宽的情节和依据。有法律问题记得私信老崔。

悬崖秋千醉王这个事情很快就和解了啊,传言呢,这个家属获得的赔偿啊,应该超过两百个啊,应该说我认为两百个,他对于这个刑事案件的化解啊,刑事案件的判去缓刑是非常有帮助的,如果 你不获得谅解,到最后追究重大责任,事故罪,刑法基本上是实刑,而且这赔偿也将近两百个,也是不可免的,就是刑事责任,你是实刑,民事责任啊,你又不可少啊,我之前就遇到一个类似的案件, 就是这个发生了一个重大的责任啊,事故有一个人去世了,然后的话呢,这个事故方啊,不积极赔偿, 后来的话呢,追究了刑事责任啊,他也赔了一部分啊,反正一开始不是他赔的,是另外一个人垫付的,所以他也判了个缓刑啊,是另外一个人垫付的,另外一个人起诉了他, 说是无因管理之债啊,要求他把钱还给那另外一方。其实呢,我们这个当事人,他认为比较冤的,他认为对那个垫钱,那个人就是责任方,但是最后责任认定了 到了他头上啊,所以他也觉得比较冤。那回到悬崖秋千这个案件,这个结果,两百个真的是不算多,能够更好的 这个化解啊,这个纠纷啊,但是这个案件一定要避免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否则啊,就对人们的影响,心理影响就太大了。但是我们看到这问题,关注吉博士法治事业,将他送到转发。

关于四川麻柳岩十六岁女孩玩瀑布秋千遇难,家属迅速和解,这件事呢,最近在网上吵翻天了,事后呢,据网传啊,家属拿到了两百万的赔偿,很快呢就和责任方达成了和解,有人他就骂了,说和解太快了,生命无价,就这么拿钱了事,就太便宜责任人了。 那么也有人劝说普通老百姓啊,其实咱耗不起打官司啊,要一两年折腾精力还未必能拿到钱,两百万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那么从法律上来说,这件事到底该怎么赔?这份和解究竟值不值?今天呢,我们就通过这个视频来聊一聊,那么我呢,也咨询了法律界的朋友。首先呢,咱算笔明白账,按照四川当地的这个赔偿标准, 死亡的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抚恤金如果加起来的话,法院正常判决金额大概在一百一十万左右,那么如果真的像网传说的,真的赔偿有两百万的话,其实这个金额已经是判决金额近两倍,远超出判决的标准了, 这绝对是一个偏高的一个和解价。那么我们再来说说大家最关心的和解,会不会放过责任人明确呢?在这里告诉大家,民事赔偿和解绝对不等于是免除责任,这是明确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啊,涉事企业和相关的责任人,该立案的肯定会立案, 该处罚的也会处罚,法律的制裁呢,一点都不会少。那么家属的谅解只会对于责任人的量刑有轻微的影响,绝对不可能是让他们逍遥法外。其实到底值与不值呢?站在不同的角度啊,答案也就不一样。首先呢,我们先站在家属的角度说,我认为就比较值了。 你看,十六岁孩子离世,已经是这个家庭的灭顶之灾了,打官司耗时耗力,每一次上庭都要一遍遍揭开丧礼之痛,两百万实实在在拿到手,既能告慰孩子,也能为往后的生活留一份保障。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呢,这是最务实也是最理性的一个选择。 我们站在公众角度来看,大家为什么会气愤?气愤的不是赔偿,是企业对生命的漠视,是安全管理的形同虚设。我们希望的不只是经济赔偿,更是企业要让他付出惨重的代价,给所有的这种游乐景区敲响警钟,杜绝此类悲剧再次发生。 其实我想说,生命从来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两百万换不回一个年轻的生命。我们这里呢,只愿所有的户外探险游乐项目都能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也愿类似的悲剧永远都不再上演。不知道您觉得这份两百万的和解到底值与不值呢?评论区也说说您的看法。

四川一个景区瀑布秋千绳索断裂致游客坠亡官方通报,设置公园已经停业整顿,将严肃追责。初步认定是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命没了。十六岁女孩啊,家人如此快速达成和解,孩子真可怜,别去做危险项目对吧?出这咱们不猜了啊 啊,听他们喊说没帮紧没帮紧到这掉下去就那种摩天轮呐,什么这蹦极。我跟你讲,我男子汉大丈夫说不敢坐就不敢坐, 开玩笑的吗?一旦你的命就你的整个世界,宇宙就系到那根绳子上,他他妈整不准迷了巴登头上喝他妈半夜酒整的你掉下去了。你是无助的,我从来不做那玩意,追求什么刺激。

最近呢,四川景区玩秋千坠亡的案件,我看到后真的很痛心,这姑娘才十六岁啊!今天呢,我想跟大家分析一下,这个景区到底负什么样的责任。从律师的角度,我主要说三个重点。 第一个啊,景区的民事赔偿肯定是跑不掉的,估计啊,也要一百万左右。这不是一场普通的意外,官方已经认定是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景区作为经营者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对于悬崖秋千这类高空高危的项目,法律要求是最高级别的安全标准,而不是简单的温馨提示, 现场视频中的女孩多次的呼喊没绑紧,工作人员呢,却强行的启动,这种明知危险仍放任的行为,属于重大过失。 在法律上,因重大过失造成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是绝对无效的。也就是说,即使你们和景区签了生死状,景区该赔的一分都跑不掉,而且大概率是选择后续呢,家属可以主张的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还有大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 第二个呢,刑事责任我们也要追,不是说赔钱就能了事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进行司法解释,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死亡一人以上,就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标准非常的明确,追究的链条呢,可以从操作员到管理者。先说直接的哈,操作员 末市游客没有绑紧的警告,而违规操作直接涉嫌犯罪。那管理层呢?如果调查发现设施本身不合格,未定期检测或培训缺失 负责人的,可能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这里呢,还要提示一下,民事赔偿达成和解只能作为量刑时的从轻情节,不能免除刑事责任。这是公权力对生命权的保护,不是私了能抹平的。 那给各位游客一些保命的法律建议啊,玩高危的项目钱自己务必第二次检查安全的锁扣,如果工作人员敷衍回应你的安全质疑,立刻交停,你的生命权高于一切服务流程。 朋友呢,如果遇到设备明显老旧或者操作不规范,第一时间录像录音并保留门票,这会是在后续维权时,是证明景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关键证据。 生命呢,没有试错的机会。景区的安全责任是法律规定的底线,不是可选项。我是杜律师,关注我,用法律守护您的安全,记得点赞关注哦!

十六岁女孩玩悬崖秋千,高空坠落身亡,责任到底谁来扛呢?今天这条视频啊,听完真的是让人心里揪得慌,特别的沉重, 家里面有孩子啊,喜欢出去旅游,爱玩这个网红高空游乐项目的家长啊,一定要把这条视频认认真真的看完啊,等悲剧发生,后悔都来不及了。就在四川一个网红景区啊,悬崖秋千项目,一个鲜活的十六岁少女的生命啊,就这么永远的定格在了花样年华。 明明旁边的游客都大声提醒了,安全绳没有系好,卡扣没有锁紧,工作人员是志若妄为,硬是强行启动了设备啊,结果是刚荡出去的这个一瞬间啊,直接是高空坠落,撞击悬崖 动,一路上不幸身亡,花季少女啊,意外离世背后到底是操作疏忽,违规作业,还是警局漠视生命,只顾赚钱不顾安全呢?今天呢,我站在这个专业律师的角度啊,给大家还原整个事情的经过啊,拆解法律的责任,谁该坐牢,谁该赔偿,家长该怎么维权,咱 们先还原官方查实的这个整个悲剧的全过程,不夸大,不造谣,事发五月三号啊,四川这个马流岩 景区啊,网红高危项目,悬崖求仙!这种悬崖求仙大家应该都知道啊,离地将近大概两百多米啊,高空悬空啊,稍微这个一点操作失误,安全疏漏啊,就是致命的风险。当天呢,一名只有十六岁的小姑娘啊,准备体验这个项目, 穿戴安全装备,绑安全带,扣卡扣啊,就在这个穿戴的过程当中,周边的这个违规的游客一眼就看出来了不对劲, 明显这个安全绳没有绑牢啊,卡扣没有锁死,好心人呢,大声呼喊,提醒工作人员赶紧检查,千万不要启动!可让人最气愤最不能理解的一幕还是发生了,现场的工作人员完全无视这个游客的提醒啊,敷衍了事, 既不重新检查这个安全带啊,也不二次这个重新复合,直接是按下了开关,强行启动了悬崖球弦。结果呢,悲剧是瞬间发生了,球弦呢,刚冲出平台的这个一刹那,安全绳索这个直接脱落,女孩呢,整个人是瞬间高空坠落,狠狠的撞击崖壁,现场画面的让人不忍直视啊! 紧急送医抢救,但是这个女孩伤势还是太重,花季女孩最终是不幸离世。事后呢,网上爆出来了细节啊,女孩当时手里面还拿着一个明星的应援旗,本来是开开心心出来旅游啊,体验这个网红项目的,谁也没有想到,竟成了最后一次出门。 事情发酵之后啊,当地官方是迅速介入了调查,五月四号,景区呢,这个紧急发布了闭园的公告,借口就是这个设施检修,停业整顿!五月五号,官方调查组直接是定性了这起悲剧,他不属于意外,而是企业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简单一句话,人为失职,违规操作,管理缺位,活生生酿成的人货啊!查到背后的这个问题啊,更是让人后背发凉啊! 按照国家最新的安全强制标准啊,悬崖求仙这种高危的游乐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双人交叉检查制度啊,一个工作人员帮游客穿戴装备,另外一个呢,专人逐项复合 检查这个卡扣啊,锁紧安全绳,双重确认没有问题了,才能够启动设备。可是这个景区呢,现场就只有一名啊,工作人员,他是单打独斗的,既负责穿戴,又负责检查,还负责这个操作启动,完全是违反了国家的强制安全规范。更离谱的是啊, 店内早就曝光过很多这种网红景区的高空项目,操作人员都是临时工,简单培训,甚至是无证上岗,为了节假日多接这个客流啊,多赚钱,一味的赶时间赶人次,把安全规则抛到了脑后,把游客的生命啊当成了儿戏。 很多人现在都问我啊,出了这么大的这个人民事故,难道就只是简单的这个停业整顿吗?工作人员要不要负刑事责任呢?景区的老板要不要坐牢呢?家属能拿到多少赔偿呢?我作为职业多年的律师啊,给大家把这个法律责任给你拆解的明明白白啊!首先,第一, 现场操作的工作人员已经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明明知道这个游客还多次提醒隐患依然是违规操作,强行启动设备,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完全符合刑事立案的标准,要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第二呢,景区的这个运营公司,项目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同样跑不掉,安全制度形同虚设, 没有落实这个双人检查,放任无证人员上岗,漠视安全规则监管失职,管理缺位啊,同样要追究刑事责任。第三,民事赔偿一分钱都不能少,少女呢,无辜身亡啊,景区要承担全部的过错责任,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家属呢,处理后事的误工费等等啊,全部都有景区运营方全额赔付, 而且呢,不存在任何打折少赔的说法。第四,市场监管,文旅部门啊,会依法追责,涉事的项目永久关停,景区还要面临高额的行政处罚,相关责任终身行业进入啊。我再给大家讲两个这个同类的真实判例,大家就知道这种安全责任事故司法尺度到底有多严了。第一个案例, 有一个景区的这个高空游乐项目,工作人员没有按照这个规范检查安全带啊,游客是高空坠落身亡,法院最终判决啊,当班的操作人员,景区的项目负责人均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同时呢,景区向家属全额赔付一百多万的赔偿金。 第二个案例啊,网红这个玻璃滑道,因这个安全管理缺失,违规运营,造成游客死亡,法院受理认定啊,企业负全责,主要管理人员被判刑,景区停业整顿,高额罚款,相关的责任,终身禁止从事游乐行业。 大家看得很清楚啊,这种他不是天灾全是人祸,只要是违规操作,管理缺位啊,漠视生命造成的安全事故,坐牢赔钱,关停整改,一样都跑不了。说到这啊,我也真心提醒所有的家长, 所有喜欢玩这个高空网红项目的朋友啊,第一,悬崖秋千,高空蹦极,玻璃栈道,高空滑索啊这类的,这个高危项目啊,未成年人尽量不要去冒险挑战,风险太高了啊, 一旦出事,就是无法挽回的悲剧。第二,自己体验项目的时候啊,一定要亲自检查安全带,卡扣安全绳,发现有松度啊,没有扣紧的立刻拒绝上车, 不要不好意思啊,不要碍于面子。第三,看到工作如愿,敷衍了事,不按流程检查,态度马虎,立马是放弃体验,果断远离。生命只有一次,没有必要去赌运气。第四, 一旦发现景区违规运营、无证操作,安全设施简陋啊,随手拍照录像,向文旅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啊!不要让更多人陷入危险当中,真的太让人痛心了啊! 一个十六岁的花季女孩,本该拥有大好的未来,就因为这个景区偷懒省事,工作人员的不负责任,安全规则形同虚设,瞬间陨落。希望相关部门严查到底,绝不姑息!该判刑的判刑,该重罚的重罚,给社区的女孩一个交代,给家属一个公道, 给所有的网红景区敲响警钟!做生意可以赚钱,但绝对不能拿生命换利润!任何漠视安全、违规操作的行为啊,最终都逃不过法律的严惩。我是谷歌律师,专注社会热点案件普法,只为普通人讲公道,说真话。 你觉得涉事的工作人员和这个景区的老板该不该判刑坐牢呢?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点赞转发,提醒身边的所有人啊,游玩一定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五月三日下午,在四川广安华突市马刘岩探险公园,十六岁女孩刘某某准备体验铺。他身披蓝色应援旗,在悬崖边的滑道戴着头盔,张开双臂,被工作人员缓慢送出平台。视频里传出几声没绑紧的呼喊,但工作人员并未停顿, 还随即坠。两天后,官方通报,刘某某在送遗途中死亡,事故方一与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入行十余年的开发商王海指出,涉事设备存在先天缺陷,缺乏防止提前释放的房贷。一位蹦极教练也表示,用媒绑紧定义事故原因并不准确,实际是设计不合理和操作不当共同导致的。

景区秋千醉亡事件最新消息,家属接受两百 w 民事赔偿和解方案!很多人问和解了责任是不是就不用坐牢了?并非如此, 这是民事赔偿,不影响继续追究刑事责任。现场工作人员如果没检查安全扣、忽视游客提醒,可能涉及重大责任事故罪,景区相关管理者同样难逃责任。而如果设施本身生产维修上存在安全隐患, 相关的主体也要单走,一个都跑不掉。最后再次提醒大家,网红项目游玩需谨慎,愿逝者安息!

一个花季少女从高空秋千坠落情况都在讨论,他不该玩这么危险的项目,但我想问一句,如果运营方根本没资格让你玩,那这个后果凭什么让你来承担? 这件事民事赔偿可能只有一百多万,换过一条命。但根据官方通报,事故已被初步认定为一起企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那他涉不涉及重大责任事故罪?我认为至少有两个调查方向不能够回避。 第一,资质与操作是否严重,违规设置项目。如果调查确认工作人员为安全操作规惩进行双确认,违规 提前释放锁定装置或者该项目的安全绳所控的设备存在着质量缺陷,未经合规检验,那么相关责任人就有可能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第二,监管与许可是否缺失?高风险极象项目设计、制作、安装、使用有没有通过特种设备安全检测,有没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资质不全就敢让人上高空,这不是冒险,是谋财害命。 有人说家属和解了,这事就算算了,错了,民事赔偿和解决决的是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但是刑事责任是国家公权力进行追究,不因家属和解而免除。当然啊,谅解书会影响量刑,可能会判的轻一点, 但该审的还是要审。最后我想说,别再刷,赶完就要承担后果了。 核心问题从来不是他该不该玩,而是运营方有没有提供一个真正安全的游玩环境。消费者有冒险的自由,但是没有替企业违规买单的义务。

悬崖秋千项目呢,已经被列入特种设备的范围当中,签订免责条款或者是生死状这一类的约定肯定是完全无效的。 以案说法,明辨是非,欢迎收看卓信律师事务所案例访谈。最近啊,四川某景区一女子呢,在体验高空秋千的时候,反复四次提醒工作人员绳子没有拴紧,但仍被强行推出,不幸坠亡, 这不仅是一个简单的意外,而是典型的景区安全责任事故。今天我们邀请到卓新律师事务所的丁律师和蒲律师,跟我们共同探讨一下在具体安全事故中法律责任的问题。 首先想请问两位,从法律的角度看,工作人员和景区的行为到底是属于疏忽还是重大过失呢? 其实这一起事件呢,暴露出了这个景区的管理方,相关工作人员对这个安全的一个模式和这个相关的一个规定的不遵守,造成的这种悲剧哈, 那么从我们的角度来看呢,这一起事件,首先是当这个游客已经发出了类似于他的一个求救或者是求助的这样一个信号的时候呢,那么我们作为工作人员或景区管理者,就应该引起重大的一个警 谨慎和注意,因为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呢,是针对这种高空游乐项目,他们作为这种非常有风险的啊,这个活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对这个游客应当尽到比较高度谨慎的这样一个注意义务。 那么同时呢,我们在去年实施的这个悬崖秋千的安全技术标准,他要求每日要对这个啊相应的设备进行一个检修,并且这个悬崖秋千项目呢,这个设备已经被列入特种设备的范围当中,那么肯定是要做到相应的这样一个 安全的保障义务,和对这个设备的一个检修的一个义务。同时呢,这个工作人员呢,他在听到这个游客的一个呼喊的时候,也应当引起重视。只不过呢,在食物当中可能类似的高风险项目,他可能会造成 人的一个在感官上的一个刺激,他有可能会发出这样一个求救,或者说是生理上的一个外放的一个表现,他可能没有办法去分辨他到底是真实的在求助或求救,还是说只是因为害怕,但是设备可能没有问题, 那么这个就需要工作人员去仔细的去甄别。那么在这个案子当中,即使是有可能这个游客是因为害怕所以才呼喊的,他同样也要尽到一个安全的一个保障义务,就是要认真的检查设备。同时呢啊,比如说有些游客他可能有 高血压,有心脏病,他不能受刺激,那么提前就要进行一个风险的一个告知。那么以上的这样一个 安全风险的一个没有及时的提示到位,和没有采取相应的这个措施,共同导致了这一起悲剧的发生。很多景区啊,在游玩前呢,会让游客签订一些生死状或者免责协议, 就表示说如果在游玩中出现事故了的话,出现受伤了的话,景区都概不负责。这种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他真的能够让景区免责吗?在食物当中的话,确实有存在说,比如说景区或者是其他的一些游乐项目的主体会和游客签订类似于 上网之后景区概不负责的这样一个类似于呃免责条款或者是生词状,但是的话,民法典明确规定这一类的约定肯定是完全无效的, 因为生命是大于一切,也不能说景区和游客签订了这样一份免责条款,就能够免除作为景区的一个安全保障义务。同时的话,其实我们看到在网络上也有人评论这一类型生存在安全的情况下,那么游客还要去玩 是否是属于自干风险?什么是自干风险呢?比如说我们游客为了追求刺激,有双重装置的情况下,不仅有安全绳、安全带,但是他为了追求刺激,把安全带自己解掉, 如果发生了相应的事故,那景区又完全做到了安全保障措施的这样一个情况下的话,那这种情况是属于自干风险,景区是可以不用承担责任的,他有一个前提 就是景区它不存在故意或重大的一个过失。那在我们这个案件当中的话,可以看得出景区是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在游客明确提示了有相关的绳索没有栓紧的情况下,完全没视游客的一个安全, 因此这一类型也不符合自甘风险的这样一类情形。所以说即使游客和景区签订了哪怕十分二十分生死状或是免责条款也是无效的,游客同样也可以起诉景区要求索赔,或者是相关的责任人员以及景区承担行政或 刑事责任。这个悲剧的发生呢,他肯定是多因一果而造成的。首先从民事责任来讲,去世了的这个死者的近亲属,他是有权利要求这个景区运营方 和这个景区的管理方,然后来承担相应的这个民事责任。那么比如说他可以去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精神抚慰金等等之类的一些费用,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大概能够获赔的这个金额是在一百万以上的这样一个金额,那么这是民事层面。 第二个部分就是行政层面,我们可以看到这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哈,这个官方已经出了声明,他肯定是有相应的问题的。景区的运营方和直接负责的管理人员,他们可能会因为 在合规上和行政法规的遵守上存在这个缺失,肯定会存在行政处罚,比如说罚款、吊销资质等等之类的一个行政处罚。最后一个也是大家最关心的,就是在这个过程当中,相关的这个责任人员和这个公司的直接负责人很有可能 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这样一个法律后果。那么相关的工作人员如果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的一个故意缺失或重大过失的话,那也有可能成为这个罪名的重犯。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这个案件可能就会涉及到三重, 民事、行政以及刑事责任层面的一个问题。那么我们去景区游玩遇到了高危项目,我们如何去判断它是否安全呢?如果说真的受了伤的话,我们应该做什么? 并且收集哪些证据呢?像在我们游玩相关的一些游乐设施之前的话,应该进行安全的一个识别,我们先检查相关的资质,第一就是我们游玩的这个项目是否具备特种设备的一个合格证书, 第二的话是否有安全检验标志,如果没有相应的证书和合格标志的话,我们是可以拒绝游玩的。第二是看他的一个景区的一个操作,就是工作人员是否在你游玩之前进行过安全的检查,比如说你的绳索是否有松紧, 你的安全绳是否牢固等等之类的。第三就是我们自己也要识别你游玩的这个项目的安全绳,安全带是否有松动,或者是比如说双重 装置的情况下只有单纯的一个呃保护措施,那么如果识别到相应的危险的话,我们也应该拒接游玩哈。如果是一旦不幸发生了相应的一个 呃后果,或者是呃发生了一个伤亡的情况下的话,呃我们第一时间应该是固定证据,比如说打幺幺零或是打幺二零,让警方的话对这一件事件进行一个固镇, 证明你受伤和景区游玩是存在因果关系的。第二是医院一定要留存相应的一个病例或是检查清单以及费用。 其次的话就是我们要及时的录音录像,比如说在受伤之后的话,我们也可以及时的进行一个录像的这样一个动作,或者是在事后向景区调取相应的一个监控录像,证明景区是存在重大的一个过错的。 最后我们应该还要留存最基本的一个书面证据,比如说我们游玩项目的一个项目的小票或是景区的门票,证明我们和景区是存在服务关系的,这个也是我们后续维前的一个最基础的一个基础证据。 刚刚我们其实在讨论这个有关高危项目的一个识别哈,但是在这里呢,蒲律师建议大家,就是这种高危性的项目还是尽量不要去尝试, 一定要去远离这种高风险的一个活动。那么同时呢,之前我们也在提醒大家可能要购买保险之类的,那么在这里呢,我们再次郑重的提示大家, 类似于高空的跳伞啊,蹦极啊,滑雪这种高危项目,其实保险公司是不赔的,是不不属于他的保险范围的, 那么当然大家在进行这个参团旅行社的时候,他可能会给大家购买一些意外保险,那么这个也是可以大家后续维权的一个路径哈。那么同时呢,在发生的这种意外事件呢,是我们的一个维权路径,主要是三条,那么第一个就是可能要跟这个景区进行一个 协商,那么如果协商不成呢,我们可以运用我们的目前的所知道的这样一个信息,向相关部门的进行一个投诉,那么如果投诉不成呢,最后就通过起诉的方式,然后来 达到我们维权的一个目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呢,相信大家在遇到类似的一个事件发生的时候,是能够获得一个相应的一个赔偿的。 非常感谢两位律师的专业解读,让我们知道了景区安全没有小事,任何漠视生命的行为呢,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感谢两位律师的分享,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