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刷到四川景区悬崖秋千事故,游客抢救无效的新闻,真的太令人痛心了!这条鲜活的生命根本不是输给意外, 而是彻彻底底毁在了景区的失职与末世里。根据目前网传视频和官方通告,游客无任何过错,景区百分之百全责。对于高空高危项目绝对不适用。自甘风险, 景区半点锅都甩不掉!绳索断开没栓紧。只有一个真相,景区违规运营,疏于检修、操作不当,安全形同虚设。而这一事故根本不是意外事故, 很可能会触碰刑事层面的法律红线,此一人就可能达到追究行责的门槛,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责任最高,可能面临最长七年的牢狱之灾。若是明知有隐患还强行营业,那就直接升级强令冒险作业,罪致责任更加严重。 景区老板、负责人、安全员、维保人员都要承担后果,一个都跑不掉。虽然家属可以依法得到相应的民事赔偿, 依据,四川同类案件赔偿可百万起步,但是一条鲜活的生命永远回不来了。娱乐可以惊险,但安全绝不能侥幸。漠视生命,只顾赚钱不讲安全的景区,终究要付出法律的惨痛代价。点赞加关注,每天一条法律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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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女子景区玩悬崖秋千,绳索突然断裂,瞬间从高空下坠,没反击没反击,掉落了。五月五日,华蓥市通报称,游客刘某某送医途中死亡,对此深感痛心。初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企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正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已会同家属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公园已停业整顿。

景区秋千醉亡事件最新消息,家属接受两百 w 民事赔偿和解方案!很多人问和解了责任是不是就不用坐牢了?并非如此, 这是民事赔偿,不影响继续追究刑事责任。现场工作人员如果没检查安全扣、忽视游客提醒,可能涉及重大责任事故罪,景区相关管理者同样难逃责任。而如果设施本身生产维修上存在安全隐患, 相关的主体也要单走,一个都跑不掉。最后再次提醒大家,网红项目游玩需谨慎,愿逝者安息!

哎呀,我都说后面才降落了。这种情况出事,你以为只是意外吗?官方初步认定企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这句话其实意味着问题不小,尤其是这种高空项目,风险越高责任越重,如果因为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人员伤亡,必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而且关键点在这里,游客已经明确说没绑紧工作人员还继续操作,这在法律上构成重大过错,明知危险存在仍放任,结果发生 这种情况下,责任很可能被加重认定。很多人以为安全事故顶多赔钱了事,这种事严重是可能要坐牢的。如果调查证实安全绳锁扣失效,日常检修形同虚设, 操作员未经培训或明知没有岗警还操作,那可能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现场主管、操作员甚至是景区法人都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还有行政责任,设置景区可能被吊销许可,高额罚款甚至关停。最后说 免责协议,游客签的免责声明,在人身伤害这种事关上一律无效。所以责任认定来看,这根本不是意外,而是管理失职,操作违法,责任链全面断裂。所以你会发现很多所谓的意外,本质上是责任问题。如果是,你,还敢玩这种高空项目吗?

十六岁女孩玩悬崖秋千,高空坠落身亡,责任到底谁来扛呢?今天这条视频啊,听完真的是让人心里揪得慌,特别的沉重, 家里面有孩子啊,喜欢出去旅游,爱玩这个网红高空游乐项目的家长啊,一定要把这条视频认认真真的看完啊,等悲剧发生,后悔都来不及了。就在四川一个网红景区啊,悬崖秋千项目,一个鲜活的十六岁少女的生命啊,就这么永远的定格在了花样年华。 明明旁边的游客都大声提醒了,安全绳没有系好,卡扣没有锁紧,工作人员是志若妄为,硬是强行启动了设备啊,结果是刚荡出去的这个一瞬间啊,直接是高空坠落,撞击悬崖 动,一路上不幸身亡,花季少女啊,意外离世背后到底是操作疏忽,违规作业,还是警局漠视生命,只顾赚钱不顾安全呢?今天呢,我站在这个专业律师的角度啊,给大家还原整个事情的经过啊,拆解法律的责任,谁该坐牢,谁该赔偿,家长该怎么维权,咱 们先还原官方查实的这个整个悲剧的全过程,不夸大,不造谣,事发五月三号啊,四川这个马流岩 景区啊,网红高危项目,悬崖求仙!这种悬崖求仙大家应该都知道啊,离地将近大概两百多米啊,高空悬空啊,稍微这个一点操作失误,安全疏漏啊,就是致命的风险。当天呢,一名只有十六岁的小姑娘啊,准备体验这个项目, 穿戴安全装备,绑安全带,扣卡扣啊,就在这个穿戴的过程当中,周边的这个违规的游客一眼就看出来了不对劲, 明显这个安全绳没有绑牢啊,卡扣没有锁死,好心人呢,大声呼喊,提醒工作人员赶紧检查,千万不要启动!可让人最气愤最不能理解的一幕还是发生了,现场的工作人员完全无视这个游客的提醒啊,敷衍了事, 既不重新检查这个安全带啊,也不二次这个重新复合,直接是按下了开关,强行启动了悬崖球弦。结果呢,悲剧是瞬间发生了,球弦呢,刚冲出平台的这个一刹那,安全绳索这个直接脱落,女孩呢,整个人是瞬间高空坠落,狠狠的撞击崖壁,现场画面的让人不忍直视啊! 紧急送医抢救,但是这个女孩伤势还是太重,花季女孩最终是不幸离世。事后呢,网上爆出来了细节啊,女孩当时手里面还拿着一个明星的应援旗,本来是开开心心出来旅游啊,体验这个网红项目的,谁也没有想到,竟成了最后一次出门。 事情发酵之后啊,当地官方是迅速介入了调查,五月四号,景区呢,这个紧急发布了闭园的公告,借口就是这个设施检修,停业整顿!五月五号,官方调查组直接是定性了这起悲剧,他不属于意外,而是企业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简单一句话,人为失职,违规操作,管理缺位,活生生酿成的人货啊!查到背后的这个问题啊,更是让人后背发凉啊! 按照国家最新的安全强制标准啊,悬崖求仙这种高危的游乐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双人交叉检查制度啊,一个工作人员帮游客穿戴装备,另外一个呢,专人逐项复合 检查这个卡扣啊,锁紧安全绳,双重确认没有问题了,才能够启动设备。可是这个景区呢,现场就只有一名啊,工作人员,他是单打独斗的,既负责穿戴,又负责检查,还负责这个操作启动,完全是违反了国家的强制安全规范。更离谱的是啊, 店内早就曝光过很多这种网红景区的高空项目,操作人员都是临时工,简单培训,甚至是无证上岗,为了节假日多接这个客流啊,多赚钱,一味的赶时间赶人次,把安全规则抛到了脑后,把游客的生命啊当成了儿戏。 很多人现在都问我啊,出了这么大的这个人民事故,难道就只是简单的这个停业整顿吗?工作人员要不要负刑事责任呢?景区的老板要不要坐牢呢?家属能拿到多少赔偿呢?我作为职业多年的律师啊,给大家把这个法律责任给你拆解的明明白白啊!首先,第一, 现场操作的工作人员已经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明明知道这个游客还多次提醒隐患依然是违规操作,强行启动设备,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完全符合刑事立案的标准,要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第二呢,景区的这个运营公司,项目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同样跑不掉,安全制度形同虚设, 没有落实这个双人检查,放任无证人员上岗,漠视安全规则监管失职,管理缺位啊,同样要追究刑事责任。第三,民事赔偿一分钱都不能少,少女呢,无辜身亡啊,景区要承担全部的过错责任,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家属呢,处理后事的误工费等等啊,全部都有景区运营方全额赔付, 而且呢,不存在任何打折少赔的说法。第四,市场监管,文旅部门啊,会依法追责,涉事的项目永久关停,景区还要面临高额的行政处罚,相关责任终身行业进入啊。我再给大家讲两个这个同类的真实判例,大家就知道这种安全责任事故司法尺度到底有多严了。第一个案例, 有一个景区的这个高空游乐项目,工作人员没有按照这个规范检查安全带啊,游客是高空坠落身亡,法院最终判决啊,当班的操作人员,景区的项目负责人均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同时呢,景区向家属全额赔付一百多万的赔偿金。 第二个案例啊,网红这个玻璃滑道,因这个安全管理缺失,违规运营,造成游客死亡,法院受理认定啊,企业负全责,主要管理人员被判刑,景区停业整顿,高额罚款,相关的责任,终身禁止从事游乐行业。 大家看得很清楚啊,这种他不是天灾全是人祸,只要是违规操作,管理缺位啊,漠视生命造成的安全事故,坐牢赔钱,关停整改,一样都跑不了。说到这啊,我也真心提醒所有的家长, 所有喜欢玩这个高空网红项目的朋友啊,第一,悬崖秋千,高空蹦极,玻璃栈道,高空滑索啊这类的,这个高危项目啊,未成年人尽量不要去冒险挑战,风险太高了啊, 一旦出事,就是无法挽回的悲剧。第二,自己体验项目的时候啊,一定要亲自检查安全带,卡扣安全绳,发现有松度啊,没有扣紧的立刻拒绝上车, 不要不好意思啊,不要碍于面子。第三,看到工作如愿,敷衍了事,不按流程检查,态度马虎,立马是放弃体验,果断远离。生命只有一次,没有必要去赌运气。第四, 一旦发现景区违规运营、无证操作,安全设施简陋啊,随手拍照录像,向文旅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啊!不要让更多人陷入危险当中,真的太让人痛心了啊! 一个十六岁的花季女孩,本该拥有大好的未来,就因为这个景区偷懒省事,工作人员的不负责任,安全规则形同虚设,瞬间陨落。希望相关部门严查到底,绝不姑息!该判刑的判刑,该重罚的重罚,给社区的女孩一个交代,给家属一个公道, 给所有的网红景区敲响警钟!做生意可以赚钱,但绝对不能拿生命换利润!任何漠视安全、违规操作的行为啊,最终都逃不过法律的严惩。我是谷歌律师,专注社会热点案件普法,只为普通人讲公道,说真话。 你觉得涉事的工作人员和这个景区的老板该不该判刑坐牢呢?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点赞转发,提醒身边的所有人啊,游玩一定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四川华蓥山瀑布秋千醉文案十六岁少女不幸离世,公众悲痛之余,也非常关心背后的法律责任问题,下面我将这起事故的三大法律责任一次讲清楚。第一,民事赔偿谁来赔? 依据民法典第幺幺九八条的规定,相关的项目运营方应当承担首要的赔偿责任,相关的景区管理方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那么依据民法典幺幺七九条的规定,相关的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 那么按照四川标准来预估的话,应该在百万元左右,这笔钱将赔偿给死者的家属。第二,行政处罚怎么罚?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涉事企业将面临巨额的罚款,停业整顿,甚至是吊销营业执照。 那么这里有一个关键点,涉事的公司注册资本仅仅一万元。公众不禁要问,一万元钱的公司就能运营高空百米的危险项目吗?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准入门槛是不是太低了?第三,刑事责任谁要坐牢?那么有人要问,赔了钱还要坐牢吗? 那么这是两码事啊!赔钱是民事赔偿,坐牢是刑事追责,赔了钱仍然需要坐牢啊!但是赔偿可能成为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 那么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规定,造成一人的死亡,即达到追溯标准,那么相关的直接操作人员、项目管理者、 企业负责人都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情节严重的话,还可能面临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这起悲剧再次警醒,所有的高风险项目的运营者 安全管理来不得半点松懈,事故后果和法律责任有不可承受之作。我是高危简,关注我,从法律视角守护安全。


最近呢,我们都刷到这样一个视频,一位女游客前往四川的一个景区,在玩网红悬崖秋千的时候,上面的绳索断裂,他不慎坠落到了一楼的平台上面,导致他在送医的途中不幸身亡,很遗憾的一个事情, 那么这个景区负责人有可能被判几年。首先从刑法的角度讲,他触犯的是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安全责任事故罪。也就是说你作为一个景区的负责人,你要确保这个景区所运营的项目 是安全的,我们的这个整个设备是检修过的,以及相关的人员是经过培训过的, 在整个景区中,肯定是他涉及到一些违法的情况,导致了这样一个结果,他有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当时在现场的一个人员,他只是执行的一个职务行为,那第一负责人当然还是景区的负责人啊。那么从民法第五百零六条的角度讲,一般这种危险系数比较大的一个景区,在我们购票的下方都会有一个格式条款,规定的是 风险自负,景区不担责。这一个条款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无效的。 也就是说当出现这样的事故的话,当事人可以去主张从刑法和民法的角度都去追责。最后看官方通报,当事人和景区已经达成了一个和解协议,如果有这个情况的话,那么刑法的角度上会有一个减刑的一个 考量吧。那最后希望大家玩这种快乐的项目的时候,都能健健康康,平平安安吧。

五一假期期间,四川某探险公园,一名女游客在玩瀑布秋千的时候,穿戴好安全绳之后反复喊他,喊了不止一次,工作人员呢,就在身边听到了,但没有做出反应, 还是把他推出了安全平台。下一秒,安全绳脱落,人从高空中直直坠下,送衣途中死亡。 这个视频传出来之后呢,所有人都在问同一个问题,他都喊了,没帮你,为什么工作人员还要把他推出去?事故调查组五月五号发布通告,初步认定呢,这是一起企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相关责任的已被控制,公园停业整顿。这件事的背后,其实有一个更深层的问题, 当一个高风险项目完全依赖操作者的个人注意力来保证安全时,他出事故呀,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你想一下,一百六十八米的瀑布落差,游客被推出悬崖,靠一根安全绳保命, 这种情况下呢?工作人员绑绳、检查推杆,这三个动作之间没有任何的交叉复合,一个人绑,一个人推,游客自己喊没绑紧,这个信息在这个操作链条里面没有任何回响。 这就是典型的单点故障。航空业呢,几十年前就明白了一个道理,再熟练的飞行员也会犯错,所以才有了 check list。 起飞前两个人一个念一个做,念的不动手做的人呢?不能走神。手术时也一样。 who 手术安全核查表,麻醉师、主刀、护士三方都需要确认,任何一方一个环节,有人提出疑意,必须手术暂停。 这些行业之所以要搞双重确认,甚至三重确认,不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不专业,恰恰是因为他们知道,人不可能永远注意力集中。但在中国的景区呢, 绝大部分高风险项目,像这个玻璃栈道呀,悬崖秋千、高空滑索、蹦极,都是一个人操作,一个人检查,一个人放心, 工作人员可能一上午就推了几十个游客出去,到了第三十一个的时候,肌肉记忆取代了注意力。 游客说没绑紧,他可能根本没有往脑子里进,或者说他听到了,但是他的肌肉反应不过来,他的惯性依然把这个游客推了出去。刑法里呢,有一个罪名叫重大责任事故罪。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说情节特别恶劣的,三到七年,但法律能追究的是永远是事后。 真正的问题在于,事前的制度设计,是不是把人命压在了操作人员今天心情好,注意力集中这个不可控的因素上。民法典规定, 经营场所的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这八个字,在这个案子里面,他不是抽象的概念。 游客已经明确发出了死亡预警,惊者听见了,但没有当回事。这不是疏忽,这是制度失灵。这几年,网红高空项目非常火,像玻璃栈道、悬崖秋千、高空滑索、蹦极、跳伞、滑翔伞, 这一个个打着刺激的旗号吸引游客,但背后的安全管理体系他是不完善的。很多景区只想赚快钱抓客流,安全检查敷衍了事。操作人员培训不到位,甚至雇佣没有资质的人员上岗。 没有双人复合,没有强制的检查清单,没有紧急制动机制,一条小小的安全绳是保命的最后一道防线,就因为管理松懈、操作不规范,硬生生变成了锁命绳。

四川广安的华蓥市的瀑布秋千,落差一百六十八米。嗯,玩的好嗨呀, 但是五月三号前几天这出事了,没三级,没三级,他好像没三降落了。哦,哦, 人没了,那么这案子有人要判刑吗? 相同案件我们来看。二零一四年在山东日照五莲县的九仙山,嗯,玩的是悬崖速降哦, 当时无资质的教练于某站在悬崖底下负责指挥,无资质的安全员曹某站在悬崖顶上帮顾客牵绳,栓绳那些啊,负责安全。 哎,平时这上下两人是靠对讲机来沟通的,但是当天下面的于某呢,他忘带对讲机了,他就和上面的曹某提前约定好了,哎,我们来喊话啊,然后,哎,拉绳子发信号这么沟通,你看看 结果当天一个游客下降到一半,他卡住了那,哎,这个时候下面的于某喊话失误,打信号错误,导致上面的曹某,他认为游客已经安全落地了,就解开了上面的安全主绳, 那游客就自由飞翔到了地面,那当场位列酒仙山的老酒。嗯, 法院认为于某和曹某都没有勾出作业证,然后当天还未带对讲机去开展肃降指挥工作,严重违反规定,且疏忽大意,导致指挥失误,造成游客死亡,那么就触犯了过失之人死亡罪。嗯,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实刑啊,这个暗号是二零一五年联刑初至第八十七号,大家有兴趣可以看一下。 那么今天说的华蓥市瀑布秋千这个案子啊,那么瀑布落差一百六十八米,属于超过三十米的特高作业啊,上面仅有一名工作人员操作,那是违反了双人交叉检查的强制安全制度。那工作人员又 在这个游客大喊什么?没,没栓绳,没栓紧这个情况下仍然继续推出,那么确实是明显操作失职了,所以说这个案子啊,总得有人来承担刑事责任了。 哎,最后啊,那么我问大家一个关心的问题啊,就是官方通报说是送医途中去世的这个人,这个游客,嗯,但有人说一百六十八米高啊,这人掉下来还能撑到救护车啊呜啊呜啊, 哎,大概率是当场去世了吧。啊,那么说当场去世和说送医去世有什么不同吗?其实啊,只要人去世了性质都一样, 只不过呢说送医途中死亡那是在景区的公众舆论上也好听些,还不是说嘎嘣一下就死在景区了是吧,好听。 嗯,然后民事赔偿方面少一些,哎,这个精神损害抚慰金这块呢可能要酌例少一些。还有最后就是相关责任的刑事责任上啊,也会相对轻一些。因为什么呢? 他有了一个事后积极抢救的这个口粮因素嘛,是不是?哎,人一刚死就连抢救机会都没有了,人没死没死透还能够抢救,那么在判刑上还会轻一些。嗯, 哎呀,讲理讲理嘛,重点不在于什么是理,重点在于怎么讲,嘿嘿。啊,最后的最后再问大家个问题,什么速降啊,蹦极啊,什么瀑布秋千呐,高空跳伞呐,二百元门票您愿意去玩吗?嗯, 嘿嘿,反正是我吧,你别说二百门票了,您就是给我二百万,那我都得考虑考虑哈哈哈。

景区悬崖秋千绳索断裂,游客瞬间下坠,四周一片惊呼。据新京报报道,事发地为四川华蓥市马留言瀑布风景区。事发于五月三日,当地文旅局工作人员表示,景区已闭园,当时游客受伤情况不便透露,家属已确认解决方案,目前多部门已 处理。事发当晚,该景区官方账号发布临时避员公告,称应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为全面保障景区设施设备安全,进行专项检修维护,临时暂停营业至五月十日。

五一期间,四川华蓥山景区发生一起悲剧,一名游客在游玩高空项目时不幸身亡, 官方以初步定性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那么今天我们从法律角度一次性给大家讲清楚,景区要承担哪些责任,死者家属到底能拿到多少赔偿? 首先是景区的三重法律责任。第一,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景区作为经营者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本次事故是公众人员疏忽,安全设施未到位导致,景区要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第二, 行政责任。涉事景区已经被责令停业整顿,后续还会面临高额罚款,相关游乐资质也可能被直接吊销。第三, 刑事责任,相关负责人和直接操作人员已经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根据刑法规定,轻则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最高可以判处七年有期徒刑。然后我们再来重点说一下家属的赔偿。按照二零二六年四川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来计算,第一, 死亡赔偿金四万九千四百二十八元,每年一次性赔偿二十年,合计九十八万八千五百六十元。第二,丧葬费。按照当地平均工资计算,约四万五千元。第三,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在三到五万元之间,如果还有老人孩子需要抚养,还可以另行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几项加起来总的赔偿金额应该是一百多万。 那么在这里提醒所有出游的朋友,法律上的治安风险只适用于游玩本身的固有风险,像这种设备失效,工作人员违规操作的情况,景区一分钱都不能少赔,更不能免责。最后提醒广大朋友们,外出游玩安全永远第一,发现安全隐患一定要果断拒绝!

五一期间,四川广安发生一起令人痛心的事故,一名十六岁女孩在玩瀑布秋千时,因安全锁扣松开坠崖身亡。当地已经认定该事故属于企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从法律角度分析,本案涉及以下责任要点, 第一,民事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一九八条,景区作为公共场所经营者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因为尽到该义务导致游客伤亡的,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赔偿。 第二,行政与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保证安全投入设备维护以及人员培训。本案中若查实上述环节缺失,将构成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第三,刑事追责。可能。 如事故系相关管理人员严重失职,违反了安全管理规定所致,可能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不限于民事赔偿。 提示,普法不是为了事后赔更为便利,而是希望从源头减少悲剧的发生。景区应该认识到,安全是经营的底线,不能以流量换安全,以生命博眼球。 同时,游客在选择高风险项目时,也应该有充分的风险意识,主动查看安全装置,遵守操作规范,这是对自己生命最直接的保护,愿每一条生命都不再成为安全的代价。

没摔机没摔机。哈哈哈哈。哎呀,我都说没摔机要落了哦哦哦。 瀑布秋千女孩坠亡,不但景区要承担民事责任,而且景区运营方、项目负责人、安全员、 操作员已经涉嫌了重大责任事故罪。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银耳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高危游乐项目属于经营性生产作业,关乎不特定游客人身安全,责任人应当预见违规操作可能致人身亡 责任。在操作过程中未规范绑定安全带,未执行双人复合安全装置有缺陷,未排查隐患,结果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从主、客观各方面均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特征。 游玩本身应该是开心事,结果造成了惨剧的发生。真心希望每个景区做好安全工作,切实保证好每位游客的人身安全。

最近四川华蓥景区这个悬崖秋千游客最亡的事件,那相信很多人都已经刷到了, 游客出发前反复的在呼喊,安全带没有绑紧,工作人员呢,却没有去复检强行启动的项目,最终安全绳脱落,游客撞击岩石不幸离世。目前家属已经是和景区达成了一个民事和解。 今天卓律师,我不讲情绪啊,只讲这个最核心的法律真相,一次性地说清楚这件事里面所有人都应该看懂的法律关系和致命风险。 首先明确一个关键点,这绝对不是意外,而是景区完全失守安全义务的责任事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景区游乐场所,他的经营者对游客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 尤其是悬崖秋千这种高空高危险项目,法律要求是最高等级的安全防护标准。 游客已经明确的发出安全的警示了,工作人员视而不见,这不是疏忽啊,这是直接的违反安全操作规范,从法律上景区要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那很多人会有一个误区,家属和解赔偿了, 这事就已经彻底的了结了。我明确告诉大家,民事赔偿和解啊,只能解决经济赔偿问题,绝对不能免除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哪怕景区赔了再多钱,该追的行责,该罚的款项,一样都不能少。 从刑事的角度来说,那涉事景区相关的责任人已经涉嫌触犯了刑法的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的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的过程当中,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的伤亡后果,已经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了, 现场的操作人员,项目的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者,都有可能被刑事追责,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的刑事处罚, 赔偿谅解,只能从轻量刑啊,绝不可能无罪的撤案的。再来说行政责任啊,这个景区后续大概率啊,会面临停业整顿,高额罚款,相关的经营资质会被直接吊销,主要的负责人还可能面临行政禁业处罚。 这个网红的景区再想恢复运营,那得要看后续怎么进行整治了。最后呢,给所有的游客,所有的游乐行业的经营者两句最实在的法律提醒。 对游客而言啊,玩高空的网红项目,别只追求刺激,发现装备松动了,工作人员操作不规范了,一定要果断的拒绝游玩,你的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啊,所谓的免责声明,生死状在法律上根本无效。 对所有的景区经营者来说,安全呢,是底线,不是选择题,莫是操作规范。无视游客的安全诉求,最终换来的不仅是天价的赔偿,还有牢狱之灾,没有任何侥幸可言, 生命没有重来的机会,法律呢,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轻视生命的行为。

大家好,我是潘律师。今天要讲的是一个让人心碎到说不出话的真实案件。四川华蓥悬崖秋千, 一名十六岁的女孩在出发前反复喊了至少三遍,没绑紧。没绑紧,工作人员听到了,却没有停下,没有复检,直接把秋千推了出去。绳索脱落,女孩从高空坠落,撞击崖壁,送医途中死亡。一条生命定格在最后。那声没绑紧, 有人问,赔偿不是已经协商完了吗?企业还要负多大责任?公园负责人要不要连带单责?官方已经明确,这是一起企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景区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者,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 如果查出来这个秋千项目是由没有资质的第三方运营,或者景区日常巡查形同虚设,那么景区就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更关键的是,有媒体查了运营公司的工商信息,参保人数只有两人,实缴注册资本仅一万元。用这种皮包公司的配置去运营一个高空悬崖项目,本身就埋下了安全黑洞。 民事赔偿可以谈,但责任必须依法划分干净。再说到刑事方面,很多人问这种情况是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我跟各位把这两个罪名拆开讲清楚。 第一,重大责任事故罪。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里,女孩已经用声音发出了警报,没绑紧,在场工作人员听到了,却没有按安全规章叫停设备,没有二次确认安全锁扣,而是头也不回的启动了释放装置。这种听到了危险信号却故意忽略的行为,在法律上就是典型的业务过失,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第二,过失致人死亡罪。这个罪要求的是一般过失导致他人死亡,罪轻,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食物中像这种经营场所内因违反安全管理规章而致的死亡,司法机关往往会优先适用重大责任事故罪,因为它更精准的评价了生产作业中的失职行为。 所以我的判断是,如果调查确认工作人员明知或应知安全绳未绑紧仍启动设备,涉案操作员及现场安全负责人极可能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还有一种声音,单绳固定是不是本身就是违规?答案是,不仅违规,而且是明知故犯的违法经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发布了悬崖秋千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标 g b 四五零六九二零二四,并且已经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一日起正式实施。 这个国标写的清清楚楚,乘人装置与横梁之间必须设置防止吊挂结构失效的保险装置。简单说,不能只靠一根绳, 每天营业前必须对绳索、卡扣、连接件进行日检并记录。而目前已知的信息是,出示项目一次只有一套吊挂系统,没有防坠落的荣誉保险。 如果最终鉴定结论证实这一点,那么企业负责人、设备提供方甚至无证安装单位就可能同时触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面临三年以下甚至更重的刑法。 最后我想说一句也是最重要的一句话,安全生产事故从来不是偶然的意外,它是隐患在默许中滋长,监管在利益面前施与最终用一条命来引爆的结果。民事赔偿可以结束,但刑事追责必须继续。我们需要看到设备检修记录是真还是假, 操作人员有没有特种设备作业资质?日检制度是不是挂在墙上的废纸?最关键的那声没绑紧响起的时候为什么没有人按停按钮?希望后续调查能给这个十六岁的女孩,给他的家人,给所有普通游客一个交代。我是潘律师,我们下期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