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网购的时候,在什么情况下会选择减退款的选项?最近这不关于一个榴莲减退款的话题火了吗?起因是有一位商家卖了一个一百九十块钱的榴莲, 结果买家收到货之后呢,在网上回复他说,你这个榴莲是发霉变质的,因此点击了减退款这个选项。商家一看,货不对版啊,这明显想白嫖吗? 正常,一般人可能会觉得算了,其实宁人吧,不值当,这个维权成本太高了。可是这个商家选择较真哎,驱车一千六百公里,花了五千多块钱到当地去找那个垃圾桶里的证据。 其实仅退款这件事,它是一种底线思维,它的核心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并且它的目的是要规范一些不良商家的一些欺诈行为。可是不得不承认,他没有办法对不良买家产生一定的约束,甚至说卖家想要去寻求不良买家的证据,想要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难上加难。平台的政策是好的,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合理使用它,可以保护所有人的利益。商家更愿意在哎有更多受众的这个平台上进行销售, 我们普通买家也更愿意在这样一个有保障的地方消费。但如果这些好政策被部分人的贪婪太多钻了空子,那只能说我们这些良币会被那些劣币驱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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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来那么大的脸呢?这个白嫖吃榴莲的事件大家都刷到了吧,二十多岁的女生网上买了一百九十块钱的榴莲,虚构榴莲发霉的图片,骗取仅退款,那商家气不过,开车一千六百里,找上门后还嚣张的很呢,反过来骂商家,有本事让公安局把他抓走。 而且呢,商家在他家门口的垃圾桶里啊,不仅翻出了自己家榴莲的运输保鲜袋,全是吃完的空包装。那找到证据后呢?商家刚开始还是想和平解决的,但他态度嚣张, 不退钱,还又倒骂商家客服,最后无奈啊,商家选择了报警,白嫖党被刑拘,目前说是正在按照诈骗罪处理啊,应该是统计了以往警退款涉案金额, 达到了诈骗标准,这回不嚣张了,真的是解气。其实像这种恶意白嫖被警退款的,基本上每个商家都遇到过,但是很多商家呢,由于事情多或者是金额不算高,选择忍忍算了,也有较真的商家去维权,很多呢,也不是真的为了货款,都是气不过,想要一个公道罢了。 当然呢,现在很多平台的审核机制也有问题,难道就不能自动识别顾客提供的虚假图片和视频吗?或者是有恶意行为的账号,减少自动退款的概率呢?一个白嫖党的多账号,能不能关联售后行为?我想这些应该是不难的,大家觉得呢?

后续来了一百九十块榴莲遭仅退款,涉案人员袁某某行为构成诈骗,已经被警方行政拘留,相关方面同步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督促袁某某赔偿商家损失。这一结果啊,可谓是 大快人心。据了解,山东德州庆云县一村民袁某某在河南商家程某经营的电商店铺购买榴莲肉,收货后啊虚构商品发霉,向平台申请仅退款, 最终拿到了全额退款。这里再次给大家提个醒,利用虚假理由骗取退款,终将承担法律后果。不要无底线的去薅羊毛,否则薅掉的是自己的自由与信誉。

大快人心,网购一百九十元榴莲恶意仅退款的那个买家,被山东德州青云警方行政拘留。因为这已经不是简单的薅羊毛白嫖了,而是构成诈骗。 买家袁某某虚购商品发霉,骗取全额退款违法事实很清楚,据封面新闻的报道呢,青云当地网友还爆料啊,该买家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 只是他可能万万没想到,这次碰瓷碰上了一个硬茬,随手一张发霉照片,没让商家自认倒霉,反而逼得这位商家程先生啊,从河南濮阳两次驱车跨省奔波一千六百公里,花费五千多元,甚至翻遍买家住处附近的垃圾桶,搜集证据, 前后耗时十天死磕到底,完整记录维权全过程,硬生生打赢了这场捍卫诚信的硬仗。所以,他真的是那一百九十元的货款吗?当然 不是,他争的那是一口气,是被肆意践踏,消耗着诚信底线和市场公平。更是所有被平台规则漏洞被刺、被恶意薅羊毛欺负的小微商家,不向歪风邪气低头妥协让步的鼓起这口气,争的太解气。 其实程先生的诉求本就简单朴素,他就是想搞个明白,讨个公道,如果确实是自己的榴莲有问题,该赔偿就赔偿,如果是买家的问题,希望给自己道个歉,然后把货拿回去就完事。 可是对方的态度却始终强硬和敷衍,而且漏洞百出。你看四月二十六号中午下的单,当天下午三点发的货,二十七号的显示签收,二十八号上午就上传了发霉照片。 程先生呢,是有完整发货视频的,这个货品发出是明明完好,那以现在的冷链运输条件,短短一天半的时间,绝不可能霉变到照片所 所显示的程度。而且照片当中的包装袋漏气,明显是放置已久的状态。他要求买家提供包裹的完整视频,对方拒绝了,韩称因此吃坏了肚子,仍在医院。 若如图显示,都发霉成这样了,还吃,合理吗?后来呢,程先生在买家楼下的垃圾桶里翻出了自家榴莲的包装袋,却没有找到榴莲,买家又变成说,霉变榴莲已经分开丢弃了。这一看就发霉了,不应该连包装袋一起扔了吗?刻意拆分丢弃合理吗? 面对买家的拉黑,拒绝配合,程先生没有忍气吞声,一位息事宁人,只会无限纵容。五月六号,他带着证据报警,七号,当地警方立案,八号的消息,买家被行政拘留。我们要为山东德州青云警方点赞!不获悉尼,不敷衍调解,无论金额大小,违法 必查,绝不姑息。所以啊,别以为恶意仅退款只是售后纠纷,或者说是简单的薅羊毛,别以为一百九十元金额小就没事。虽然没有达到三千元的诈骗罪刑事立案标准,但该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 一般会被处以五日到十日的拘留,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定格拘留十五日,而且还要赔偿商家的全部损失,包括维权成本。 而按照当地网友的爆料,如果说这个买家多次实施了同类的恶意行为,累计金额达标,将涉嫌诈骗罪,面临刑事处罚。 你看前段时间,江苏江阴市法院啊,就刚刚判了一个案子,一男子打着维权旗号谋利,三年的时间,在九百多家网店恶意下单两千七百多次,最终获刑一年半。法律保护的是诚信消费者,绝非投机取巧的不法买家。 一张模糊照片就能够秒退款,商家申诉却要提供如山的铁证,利润微薄的小微商家,遇上一次就可能白干几天啊,维权成本高,只能默默吃亏,以至于有商家被迫拉黑整个街道因为一百二十二个包裹里,九十四个都被仅退款, 所以这起恶意仅退款被拘留的案例,不仅是给不法买家敲响了警钟,更是对电商平台完善纠纷仲裁机制,守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的扣问, 不能让守规矩的商家吃哑巴亏。社会需要像程先生这样较真的人,但不能让诚信做生意的老实人,最后还得靠自己千里追查来套公道。 一百九十元的榴莲照,见的是人心,一千六百公里的维权,守住的是良心。程先生用行动证明,诚信从不是单方面的妥协,而恶意永远不会被纵容。

网购榴莲申请仅退款的商家被抓了,是行政拘留,涉及的违法行为是诈骗。那这次商家维权为什么能够成功?有人说那还不简单,就是由于这个买家是坏人, 怕虚构榴莲发霉的事实,构成了诈骗。这个话本身不错,但是我想说类似的买家肯定有很多,为什么只有这个被抓了?所以这显然不是重点。又有人说是由于当地公安的积极作为,依法履行职责,这个话也不错,但是我要问,该事件发生之后, 商家就已经报案,当地公安为什么没有立即立案,没有能够采取对应的措施,也没有进行拘留?所以说这也不是一个重点。我个人觉得,之所以这个事件能以这么好的结果收藏,原因只有一个, 那就是商家的维权行为是一个较真的行为,让大家感动了。从报导来看,他当时开车一千六百公里,总共花了五千块钱, 到买家的小区里面的垃圾桶里面,到处去翻找对应的证据。正是由于这样的行为,让全网感动了商家的较真,商家维权的不容易,因此呢,引发了全网的关注,最终公安机关才积极作为,所以这次最应当被点赞的应当是依法维权的商家。

一单一百九十元的榴莲,最终以买家被行政拘留收藏。事情的经过并不复杂,河南濮阳的商家陈某在网上销售冷冻榴莲。发货两天后,山东德州买家袁某某以商品发霉为由申请减退款。 商家查看发货视频后,认为图片造假,随后驱车一千六百公里赴山东取证报案。五月八日,当地警方通报,袁某某虚构事实骗取退款,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并将对商家损失进行赔偿。 案子有了结果,但他引发的讨论远比这一百九十元发人生喜。一个合理的设计是怎么走偏的?仅退款这个机制,最初不是坏主意。 二零一七年,亚马逊最早提出类似逻辑,当商品价值低于退货物流成本,强制退货是纯粹的资源浪费。一箱二十块钱的水果坏了,退货要花十五块钱的运费,商家和消费者都不划算,直接退款是更优解。 二零二一年,拼多多把这套逻辑引入国内,最初也只针对生鲜品类,出发点是降低双方的交易摩擦。在那个阶段,这是降低交易成本、多方共赢的设计。 问题在于后来的扩张。二零二三年前后,各大平台争相跟进,把仅退款从生鲜扩展到全品类,门槛越压越低,消费者只需发起申请,平台无需商家同意,便可直接退款。背后的商业逻辑不难理解。 那两年,电商增速放缓,平台竞争从抢用户转向牛用户,仅退款成了一张消费者保险牌,谁不给,用户就去别家买。 拼多多推出后,复购率提升了百分之一百三十五,因此,没有哪个平台会拒绝这个规则,于是,一个降低交易摩擦的工具,在流量竞争的压力下,逐渐成了一个规则性的漏洞。 违规的成本总要有人承担。任何一条平台规则,最终都是收益和成本的重新分配,仅退款的收益由平台和消费者共享,平台获得了差异化优势,消费者获得了零成本的维权通道, 成本则由商家来兜底。举证难、申诉难、维权难,哪怕商家是清白的,也要先承受损失再走流程。 当这种不对称足够明显,就会有人计算他的套利空间。山东德州的袁某某只是其中的一个。数据显示,这类现象早已形成了规模化的操作, 有人用六个账号薅了三百三十一单,有人三年操作两万单。黑灰产业链在仅退款的必定下悄然壮大。 二零二四年,任意仅退款在全国电商投诉中的占比超过了三分之一。 这种情况的出现,不能简单的归结为某些人的道德问题。一个规则如果让违规的收益远大于代价,理性人就会用脚投票。真正值得追问的是,这套规则在设计层面留下了什么样的空间?市场和法律再以各自的方式纠偏 好在这个故事的后半段,走向了积极的方向。二零二四年下半年,淘宝率先对减退款动刀,对高评分商家减少干预, 快手中指的退款不退货幅。二零二五年四月,拼多多、淘宝、抖音、京东、快手几乎同步宣布, 平台不再主动介入收货后的退款申请改由商家与消费者自行协商处理。今年二月,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从法规层面明确禁止平台强制商家接受仅退款。 这一轮调整,并不完全是监管压力使然,也是平台自身商业逻辑的演变。当这张消费者保险牌已经人尽皆有, 差异化优势趋近于零,而生态持续裂化,商家出走、黑厂横行带来的损耗已经超过了这张牌的价值。 一套政策的边际收益耗尽,市场自然会给出答案。而袁某某的背书也说明了另一件事, 法律并没有缺席,只是维权的门槛太高,大多数商家选择了沉默。当有人真的走完了这条路,驱车一千六百公里报案取证结果是清晰的, 规则从来不是终点,取消仅退款之后,真正的工作才刚开始。好消息是,今天的技术条件已经比五年前进步了很多。消费者的行为数据、交易记录、历史评价本身就是信用程度的天然画像, ai 在 图像和视频识别上的能力,也足以对退货凭证做出有效甄别。商品发霉的照片是不是当天拍的,拍的是不是收到的那批货?这些问题算法比人工审核更难被蒙混。 科技向上,在这个场景里有具体的落地空间。与此同时,平台需要建立对商家的保护机制,发现异常退款行为及时介入,对商家的不合理损失建立补偿通道。 这些不是平台的额外恩赐,而是基本的市场公平。平台在仅退款政策推行期间享受了流量红利,却用商家的损失承担了背后的风险。 当规则的附外部性被证明确实存在,平台有义务为这部分成本买单,而不是悄悄的修改规则,拍拍手走人。 公平公正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一个健康的平台生态不应该建立在商家的持续内耗之上。好的商家留下来,劣质商家被淘汰,这才是竞争应该筛选出的结果。 那个开车一千六百公里的商家,这是赢了,但他赢的方式靠的是个人的执着,而不是一套运转顺畅的系统,下一步要建的正是那套系统。 我是警言,观天观社会,猜商业,懂产品,关注我,一起做清醒向上的同路人,我们下期见!

全网刷屏!一百九十元榴莲仅退款,买家直接被抓进拘留所了!就这两天的事, 山东一买家网购一百九十元冷冻榴莲,收获完好无损,却 p 图仿生发霉,申请仅退款不退货,钱到手榴莲留下,还拉黑辱骂商家,本以为白赚一百九十块,结果商家跨省一千六百公里,花五千块维权, 翻垃圾桶找证据直接报警。最新结果,买家袁某某五月八日被依法行政拘 留,留下违法案底。我知道屏幕前很多人都这么干过,几十块百来块的东西,随便编个理由 p 张图申请减退款,白拿商品稳赚不赔! 别再做梦了!这件事给所有紧退款党敲响最狠的警钟!恶意紧退款从来不是撸羊毛,是实打实的诈骗。商品真有质量问题,退货退款合理合法,没人管你,但商品完好捏造试试, 骗退款不退货,哪怕就一百九十元,照样违法,照样拘留!别信金额小没人管的鬼话!现在警方严查网络欺诈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诈骗公司财物可处拘留加罚款, 一次没事,两次侥幸次数多了,金额累计直接升级为刑事案件,留案底,影响子女正审一辈子的污点平台的仅退款通道,是保护正常维权的,你不是让你钻空子白嫖的 小商家,起早贪黑赚辛苦钱,为了一百九十块跨省维权硬扛到底凭什么?凭恶意退款早已触碰法律红线,谁碰谁栽跟头。 还在靠警退款白拿东西的,赶紧搜索,别等警察上门,拘留所里蹲几天才知道后悔!

一颗一百九十元的榴莲,被买家投诉发霉被退款,河南商家花费五千元,耗时五天两次,驱车往返一千六百公里,跑到山东德州翻垃圾桶找证据。最新进展是,买家因为涉嫌诈骗被警方行政拘留,结果大快人心,过程却令人心酸。讨个公道非要付出这么高的代价吗? 买家凭什么或平台支持仅退款呢?一张不知真假的图片,商家又为什么两次奔赴山东?第一次是要当面看看所谓发霉的榴莲,结果一无所获。第二次啊,是回去整理证据,再赴山东报案。 一千六百公里的折腾,就是为了给自己讨个公道。要问为了一百九十元的榴莲值不值?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如果有轻松的路可以走,谁又会刻意的为难自己呢?仅退款本是平台留住消费者的手段,客观上也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如今呢,却被人玩 成了零元购,更有职业羊毛党啊,批量恶意退款,扰乱市场。平台的沉默之下,不要说一百九十元的榴莲,九块九的短袖,十二双袜子,都曾精逼的卖家千里维权。为了遏制乱象,今年一月,两部门发文明确,平台不得强制商家承担退款不退货。 法律也规定,恶意利用仅退款谋利,涉嫌诈骗,需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但是要法律法规落地,买卖双方的利益都得到保障,需要多防。尤其是平台切实的担起责任, 放任羊毛党的小恶,最终会酿成抬高经营成本、瓦解交易信任的大恶。而最终被乱象买单的,将会是我们整个市场的健康秩序,也会是我们每一个普通的消费者。

一百九十块钱的榴莲,买家搞减退款,把卖家逼了两次,开车跑了一千六百公里,就为了讨个说法,最终买家为了贪这一百九十块钱的小便宜,直接是进了拘留所。 河南濮阳一个卖冷冻榴莲的商家,四月二十六号给山东德州发了一单货,一百九十块钱,买家四月二十八号签收,但没过几天,他说榴莲发霉了,申请减退款,还付了照片。 商家看了发货视频,也看了买家发的图,觉得不对劲。于是商家自己开车从河南濮阳到山东德州,单程八百公里,来回一千六百公里,跑了两趟,花了五千多块钱, 到了买家住的地方,在附近的垃圾桶里翻了个遍,终于是找到了自家发货的包装袋,但是那盒榴莲没找着,于是商家报案, 五月七号,当地派出所立案。目前最新的消息是,买家袁某某虚构商品发霉,骗取退款,已被行政拘留。这个事直接冲上了热搜第一。那接着这个事情,我从法律角度给大家分享一下关于减退款这个规则,我的一些观点。第一,减退款规则有没有法律上的支撑?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仅退款这个规则,在现行法律里其实没有明确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经营者的约定要求退货、更换或者修理。 你看这里说的是退货、更换或者修理,没有说只退款不退货,也就是说法律给了消费者三条路,退货、换货和修理,但没有给直接拿钱跑东西也不退这条路, 仅退款这个规则是电商平台自己设计出来的,最早是拼多多在二零二一年推出,二零二四年初,几乎所有电商平台都跟进了。本意是好的,为的是消费者买到劣质商品,不用经历繁琐的退货流程,直接退款省时省力。 但规则是好规则,执行起来,问题就来了,平台在规则设计的时候,把裁判权也揽到了自己手里。消费者申请仅退款,平台自动审核四十八小时内,商家没有操作,就默认同意直接退款。商家呢,没有拒绝的权利,没有申诉的渠道,只能眼睁睁看着钱货两空。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的专家曾说过,仅退款规则在一定程度上超出了法律规定的消费者权益范畴,平台不应该单方面强制商家接受。这话说的很直接,平台自己定的规则,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二零二六年二月实行的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更是明确规定,平台不得利用平台规则强制平台的商家仅退款。 虽然现在有明确的规定出台了,但是仅退款的问题还是存在。第二,既然仅退款这个规则没有法律支撑,那仅退款的法律边界在哪里?袁某某又为什么被拘留呢? 这是这件事情最核心的法律问题。袁某某虚构榴莲发霉的商品质量问题,向平台申请仅退款,拿到全额退款,这个行为属于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简单来说就是诈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诈骗的,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两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这起事件中,一百九十块钱不算大数目,但要注意的是,法律上的情节严重,不仅看金额,还要看行为方式主观恶意是否造成的恶劣影响。 这个案子里,袁某某不仅虚构了事实,还利用平台规则漏洞,通过仅退款机制骗取退款,这属于恶意利用规则进行诈骗。我认为性质比普通诈骗更恶劣, 因为他把一个好的规则变成了敛财工具,这最终会导致真正需要使用这个规则的人受到影响,所以对他处以行政拘留,我认为是非常合理的。 那是不是所有的减退款都算诈骗呢?当然不是,减退款的法律边界其实很清楚,合法的减退款,比如商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像是真的发霉了,真的无法使用了,那退回去,商家也无法二次利用,反倒还会增加一个运输费用。 那这个时候消费者申请减退款,平台审核通过,这就是正常的售后维权,合法合理。 违法的禁退款,指的是商品没有问题,消费者编造质量问题,或者用 ai 伪造破损图片,然后申请禁退款骗取退款,这就是典型的虚构事实。骗取财物就是诈骗,如果这个金额达到了各地诈骗中数额较大的起点,那甚至会涉嫌诈骗罪。 还有,这起事件中,虽然买家被行政拘留了,但民事责任也有可能需要他承担,那就是商家的五千多元维权成本,这个费用的产生是因为买家虚构事实,申请仅退款,卖家为了调查取证而产生的,只要费用金额合理,那买家就得赔偿。 这件事件最让我感到触动的是商家说的那句话,我跑一千六百公里,不是为了这一百九十块,是为了讨个公道。一个卖榴莲的商家,一单利润有多少我不知道,但为了维权花了五千多,跑了一千六百公里,还翻了垃圾桶,值吗?从经济账算,亏大了,但从法律账算,他做对了, 他用实际行动告诉大家,违法就要付出代价。反过来想,如果这次没人追责,这个买家可能还会对下一个商家这么做。今天一百九十块,明天可能就是一千九百块,最终会是所有消费者为他的行为买单。 就像现在有些网购的衣服,那巨大的吊牌一样,都是那些利用平台规则占便宜的人导致的。所以一个健康的市场,不应该让守规矩的人吃亏,也不应该让钻空子的人占便宜。最后问一下大家,你们觉得仅退款这个规则好不好呢?

真的是很解气啊,一百九十块买的榴莲这个事件,他最终的结果是被行政拘留了,而且还要求赔偿商家所有损失,这个事件是不是能给那些白嫖党重重地敲一个警钟? 事实上,那些申请减退款的,你觉得你占到便宜了啊,你觉得不用负责了,那这个在现实的生活中,要么就是金额比较少,商家觉得,嗯,那我就认栽吧。嗯, 有的是让我们这些送快递的不得不为你买单。但我觉得这个事情真的是要不得,毕竟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当然我也建议所有取快递的可以在驿站的监控下去拆包裹。 你拆这个包裹,哎,我突然拆了这个包裹,然后里面有啥问题,那我当场把面单把里面东西一拍,拍给商家啊,去协商处理这个问题就行了。但如果是 我去驿站把这个包裹拿了以后,才出驿站门就申请减退款,这个事情真的是要不得啊。以前确实是我驿站经常这种人,但现在少了。兄弟们,你们的驿站现在还有这种,把包裹往驿站一拿走,不管他出不出库,反正他就申请减退款,这种人你们那里还有吗?

今天我们来聊一聊这个榴莲。这一起,一百九十元榴莲减退款, 商家驱车一千六百公里翻垃圾桶自证的事件,表面上是深陷商家的维权心酸,实则是法律对恶意碰瓷式的减退款意思 公开亮剑。恶意仅退款早已越过了法律红线。河南濮阳的陈先生为了证明自家的榴莲未发霉,驱车一千六百公里,花费五千多元两次跨 省,甚至顶着烈日翻遍买家附近的所有垃圾桶寻找证据。这不是轴,是逼到绝境的 无奈自证。从法律视角看,山东德州的这位买家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三重法律边界。在民事层面上,以虚假商品发霉为由申请减退款,属于民法典中的违约与不当得利。 陈先生有权起诉,要求返还货款,赔偿维权产生的交通费、律师费等损失。在行政层面上,若查实其虚构事实骗取退款,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可处五日至十五日的拘留,并处两千到三千元的罚款。那么,在刑事层面上,若此类恶意退款累计金额达到三千元以上, 直接构成诈骗罪。若以差评投诉为要挟挟迫退款,还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仅退款的规则不能成为碰瓷的工具 仅退款的初衷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比如商品遇到严重的质量问题、假货未发货时的快捷维权,但被少数人意化为零元购的工具后,就成了对诚信体系的破坏。陈先生的遭遇暴露出一个现实, 商家维权成本过高,而恶意买家的违法成本过低。但这一次他的坚持,让法律给出了明确的回应。五月八日,涉事买家因涉嫌诈骗被依法行政拘留。 这期事件中,陈先生翻的不是垃圾桶,是事到人心的底线,真的不是那一百九十元,是善恶分明的法律天平。我们支持商家对恶意的请退款说不,更呼吁平台建立起更公正的众贷机制, 让法律成为诚信的紧箍咒,诚信者得利,失信者受罚,这才是健康商业环境的基石。关注我,带你看透热点背后的法律逻辑!

家人们最近全网都在热议,一百九十块钱买了一份榴莲,买家直接恶意仅退款,这件事我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啊,真的让人非常的气愤。 事情是这样的,来自河南一位做榴莲生意的商家来了一位山东的顾客,在他家下单了价值一百九十元的冷冻榴莲果肉,商品正常发货,买家刚签收的第二天,就谎称榴莲发霉变质, 直接在平台申请了全额仅退款,不仅货品没返还,还轻松把货款拿到了手里。商家一看就不对劲了,自己发货全程都有监控记录,货品根本没有任何问题啊,一眼就看出来了对方是恶意薅羊毛的心思。 为了讨一个公道,商家一气之下,千里迢迢从河南驱车赶往了山东,来回那是整整一千六百公里啊,前后花费了五千多的成本,挨家挨户翻遍小区的垃圾桶,为了搜索证据自证清白。 明明是一百多块钱的小事,买家却想贪小便宜耍心机,恶意捏造事实骗取退款,把平台的规则当成了占便宜的工具。 现如今,官方通告来了,这名恶意禁退款的买家已经因为涉嫌虚构事实诈骗,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我始终觉得做人做事都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网购讲究的是互相体谅,诚信为本。商家小本生意,养家糊口已经很不容易了,别总想着钻空子白吃白拿占便宜,小小的一百九十块钱,看似占了便宜,最后丢的却是自己的人品, 换来的也是法律的严惩啊,真的是得不偿失。也提醒屏幕前的所有人,网购维权要走正规途径,恶意薅羊毛,恶意仅退款从来都不是小事,触犯了底线,终究要为自己贪小便宜的心态付出代价的。

这就是诈骗,你现在还敢减退款吗?一百九十元榴莲这件事已经出结果了,买家直接被行政拘留了,你别以为金额小就没人管,商家跨越一千六百公里从垃圾桶里翻出来的关键证据,人家直接报警就立案了, 这不是薅羊毛,这就是诈骗!你不仅要全额退还人家这个钱,你还得赔偿人商家维权的各种费用, 甚至还得留案底,影响你自己的征信,影响家人。平台设置的这个规则啊,是保护正常人的,不是让你钻漏洞白拿钱的,因为这点钱把自己送进去,得不偿失。法律问题,莫慌张,一节会律师来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