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呢,我们都刷到这样一个视频,一位女游客前往四川的一个景区,在玩网红悬崖秋千的时候,上面的绳索断裂,他不慎坠落到了一楼的平台上面,导致他在送医的途中不幸身亡,很遗憾的一个事情, 那么这个景区负责人有可能被判几年。首先从刑法的角度讲,他触犯的是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安全责任事故罪。也就是说你作为一个景区的负责人,你要确保这个景区所运营的项目 是安全的,我们的这个整个设备是检修过的,以及相关的人员是经过培训过的, 在整个景区中,肯定是他涉及到一些违法的情况,导致了这样一个结果,他有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当时在现场的一个人员,他只是执行的一个职务行为,那第一负责人当然还是景区的负责人啊。那么从民法第五百零六条的角度讲,一般这种危险系数比较大的一个景区,在我们购票的下方都会有一个格式条款,规定的是 风险自负,景区不担责。这一个条款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无效的。 也就是说当出现这样的事故的话,当事人可以去主张从刑法和民法的角度都去追责。最后看官方通报,当事人和景区已经达成了一个和解协议,如果有这个情况的话,那么刑法的角度上会有一个减刑的一个 考量吧。那最后希望大家玩这种快乐的项目的时候,都能健健康康,平平安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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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我都说后面才降落了。这种情况出事,你以为只是意外吗?官方初步认定企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这句话其实意味着问题不小,尤其是这种高空项目,风险越高责任越重,如果因为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人员伤亡,必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而且关键点在这里,游客已经明确说没绑紧工作人员还继续操作,这在法律上构成重大过错,明知危险存在仍放任,结果发生 这种情况下,责任很可能被加重认定。很多人以为安全事故顶多赔钱了事,这种事严重是可能要坐牢的。如果调查证实安全绳锁扣失效,日常检修形同虚设, 操作员未经培训或明知没有岗警还操作,那可能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现场主管、操作员甚至是景区法人都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还有行政责任,设置景区可能被吊销许可,高额罚款甚至关停。最后说 免责协议,游客签的免责声明,在人身伤害这种事关上一律无效。所以责任认定来看,这根本不是意外,而是管理失职,操作违法,责任链全面断裂。所以你会发现很多所谓的意外,本质上是责任问题。如果是,你,还敢玩这种高空项目吗?

嗨,我是王绿家人们,前段时间呢,轰动全网的悬崖秋千坠亡案,相信大家都听说了,不幸的是,女游客坐上秋千之后,反复检查,反复朝着操作员大喊,没绑紧,再检查一下,还是呢,朋友开玩笑说的,总之呀,这个操作员直接启动了设备, 最后这个游客呢,不幸高空坠落,送衣途中呀,就已经没了呼吸,一句轻飘飘的没绑紧,那背后是一条鲜活的生命。 到底是警区运营方、操作员,谁担责谁来赔钱呢?那王律师直接说,这三方啊,都有责任, 一个都跑不掉。而且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要分开算,赔钱也不能免罪。首先,现场的操作员如果明知道游客反复骑行,安全绳没绑紧,还要违规操作,无视生命安全,就会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妥妥的要担行责 那其次,项目运营方作为直接负责管理的主体,如果没有落实安全检查制度,甚至可能存在无证上岗的情况,管理混乱,监管缺失,那么既要承担主要的民事责任,那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最后,景区方作为场地提供方和监管方,没有严格审核运营方的资质,也没有做好日常安全的监管,那监管失职是跑不了了,民事赔偿一分都不能少,还会涉及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不管是自己去景区玩高空项目,还是身边的人去体验,这三步呢,一定要牢记,既能保命,也能够遇到事情的时候顺利维权。 其一,就是要先检查资质再体验,凡是没有特种设备经营许可,操作员没有相关的资质证书的, 咱们坚决不玩,不要抱有任何的侥幸心理,那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其二,穿戴安全的装备时,自己要多上点心,反复确认卡扣、安全绳、安全带,只要有一点点松动,不舒服就要立刻喊停,不要不好意思,生命比面子重要。 其三呢,就是如果遇到操作员违规操作,敷衍了事,当场就录音录像进行取证,事后第一时间联系景区的负责人,刘总好像问了证据,要求景区运营方共同承担责任,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 那王律想说,安全无小事,侥幸就是悲剧。景区运营方、操作员的每一次疏忽,每一次敷衍啊,都是对生命的漠视,在责任面前不容敷衍,赔钱也不能挽回失去的生命。

未成年女孩呢,在景区体验悬崖荡秋千的项目过程当中不幸坠亡。呃,听到这个消息确实是挺揪心的。那目前官方定性的是企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嗯,但是在我看来啊,就我的看法不一定是对的。 呃我认为他会不会涉嫌到这个过失致人死亡?因为在女孩体验荡秋千项目的 之前呢,呃被推出去之前多次的呼救说没有绑紧,就说这个绳子没有绑紧,那么作为园区的工作人员应当去再复查一下这个绳子,重新检查,毕竟他们是专业人员, 呃应当有一个合理的注意义务。但是呢,在视频里面那个工作人员在女孩多次 呃呼救之下还是把他推出去。呃我们不好说他是故意杀人,但是呢,这个有一个 重大过失,我认为应当是不过分,因为毕竟现在这些项目还是很多,虽然这一家官厅整顿,但是呢还有很多有这种项目的园区还在继续经营,如果在这个事件当中不能够做出一个比较严厉的惩罚, 那后续可能还会有类似的事件发生。呃,所以呢,呃我认为从这个角度去分析,呃这个秋千坠亡的事情可能更有利于我们呃消费者的权益的保护。当然呢,大家如果有自己的看法也可以一起讨论一下。

包活悬崖秋千坠亡快速和解的代价!悬崖秋千这种特种设备其实是有国家强制标准的,就在去年三月一号正式实施的 g p 四五零六九就有相应严格的形式试验和安装验收标准。但是从国家强制标准的规范视域上面来看,四川这一次悬崖秋千的这个装置啊,和国家强制标准上面的 装置相比起来,还是存在比较大的差异的。首先是秋千的释放时机完全靠人工操作,他要达到一个释放点,而这个由 启动点到释放点的移动过程之中,完全没有相应的机械的限位器,也没有相应的位置传感器承包人工去进行判断,而且没有自动安全的连锁装置去保障二次意外事故的保险。 所以说其实这个产品可能存在非常或者这个装置存在非常大的缺陷,而如果经营者明知这种严重的缺陷,或者是说采取一种放任态度,又提供给消费者去进行游玩的话,其实是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是用产品侵权责任 而获得两倍的惩罚性赔偿的。所以说如果发生了这种意外事故,家属快速的和解,你要知道法律后果是什么,以及你所放弃的是什么。 签订这样的和解协议,根据城市信用原则,后续如果你反悔,再想起诉到法院去获得更多的赔偿,是很难获得支持的。其次,发生了死亡的事故,最大的赔偿是死亡赔偿金,哎,一般是按受诉地法院当地的上一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二十去进行计算 啊,我们取一个全国的平均值,二零二五年大概是五点六五万,那这样算下来的话,大概是能够赔到一百一十万的,加上 丧葬费用和精神损害赔偿大概是能到一百三十万到一百五十万之间的,如果能够适用到惩罚性赔偿的话,能够再加上三百万,所以说最高保守估计大家是能够获得四百五十万的赔偿的。不过有过了食物经验,大家可能也知道法院是很不情愿去判惩罚性赔偿的。 所以说网传的二百一十万如果为真的话,他不时从成本以及实物务实的 角度考量,是一个合理的或者说理性的选择。因为大家可能要建立漫长的诉讼周期,而且还会面临法院支不支持惩罚性赔偿的风险。 这个不幸的意外事故发生之前,我看到项目方还曾经回复过网友说包活的,包不包活不太清楚啊,这个运营公司实际注资才一万,保险买了吗?最终赔偿真的能够到位吗?这个钱最终谁来掏呢?啊?不会是由哪种人掏吧? 而且呢,这种特殊的设备是他的操作人员是要有专门的培训的,根据我们那个强制性标准,你是要有特殊设备强制的这种操作的证书的,所以说这个人工培训到位了吗?我们事后回看啊, 这个整个安全保障做得之草率,之简陋,你不禁让人怀疑,实际的操作者和项目运营方管理者是不是对他人的死亡采取一种死亡开蛮合适的放任态度? 其实我觉得给他们定一个间接故意杀人的公犯,从法律上面也完全说得过去的,但奈何官方上来一定调就是企业生产事故责任,那如果从这个角度去讲的话,未来想要判更重的刑法是比较难的。

翻新没翻新没翻新,掉落了。一般情况下景区和游客之间发生这类事故,景区承担主要责任,因为景区对于游客从事比较危险的呃 活动是要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它的责任比较大,然后游客承担小部分的责任。但是案有一个比较特殊的情况,就是游客已经发现了 自己这个安全绳没有系紧,所以已经存在了这个非常大的安全隐患,但是工作人员没有及时的阻止这个事件的发生,所以在本次的这个事件中, 景区是承担全部责任的,因为他有一个重大的过错在,不管是通过调解还是通过诉讼,也好通过呃其他方式 向游客的家属进行赔偿。赔偿的项目一般都包括像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还有如果有那个被抚养人的话,还有被抚养人生活费等一系列 赔偿的金额。像事故发生地的死亡赔偿金大概在一百万左右,总体的赔偿金额可能根据双方调解可能多少有一点出入。

最近四川华蓥景区这个悬崖秋千游客最亡的事件,那相信很多人都已经刷到了, 游客出发前反复的在呼喊,安全带没有绑紧,工作人员呢,却没有去复检强行启动的项目,最终安全绳脱落,游客撞击岩石不幸离世。目前家属已经是和景区达成了一个民事和解。 今天卓律师,我不讲情绪啊,只讲这个最核心的法律真相,一次性地说清楚这件事里面所有人都应该看懂的法律关系和致命风险。 首先明确一个关键点,这绝对不是意外,而是景区完全失守安全义务的责任事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景区游乐场所,他的经营者对游客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 尤其是悬崖秋千这种高空高危险项目,法律要求是最高等级的安全防护标准。 游客已经明确的发出安全的警示了,工作人员视而不见,这不是疏忽啊,这是直接的违反安全操作规范,从法律上景区要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那很多人会有一个误区,家属和解赔偿了, 这事就已经彻底的了结了。我明确告诉大家,民事赔偿和解啊,只能解决经济赔偿问题,绝对不能免除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哪怕景区赔了再多钱,该追的行责,该罚的款项,一样都不能少。 从刑事的角度来说,那涉事景区相关的责任人已经涉嫌触犯了刑法的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的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的过程当中,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的伤亡后果,已经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了, 现场的操作人员,项目的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者,都有可能被刑事追责,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的刑事处罚, 赔偿谅解,只能从轻量刑啊,绝不可能无罪的撤案的。再来说行政责任啊,这个景区后续大概率啊,会面临停业整顿,高额罚款,相关的经营资质会被直接吊销,主要的负责人还可能面临行政禁业处罚。 这个网红的景区再想恢复运营,那得要看后续怎么进行整治了。最后呢,给所有的游客,所有的游乐行业的经营者两句最实在的法律提醒。 对游客而言啊,玩高空的网红项目,别只追求刺激,发现装备松动了,工作人员操作不规范了,一定要果断的拒绝游玩,你的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啊,所谓的免责声明,生死状在法律上根本无效。 对所有的景区经营者来说,安全呢,是底线,不是选择题,莫是操作规范。无视游客的安全诉求,最终换来的不仅是天价的赔偿,还有牢狱之灾,没有任何侥幸可言, 生命没有重来的机会,法律呢,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轻视生命的行为。

最近,全网都在关注一条令人心碎的视频,一名女游客在体验悬崖秋千时,惊恐的喊着,没绑紧!没绑紧!但话音未落,他就在众目睽睽之下从高空坠落, 不幸离世。官方通报也已经出来,认定这是一起企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虽然家属跟景区已经达成赔偿和解,但很多网友都在问,这么大的事,赔了钱就完了吗?那个操作失误的工作人员难道就不用坐牢了吗? 今天我就从法律角度,把这本人命关天的账带给大家算清楚。首先我们要给这件事准确定性。很多人说这工作人员就是过世杀人, 这个说法老百姓能听懂,但在法律上不够精准。在法律上就要重大责任事故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因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了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应当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就要追究重大责任事故罪。 为什么定这个罪,而不是迫使致人死亡罪呢?因为法律讲究特别法,用普通话,工作人员在操作游乐设施,这是典型的生产作业行为,所以优先适用重大责任事故罪。 那么这个罪要负什么责任?哪些人要负责?先说直接操作的工作人员,视频里游客喊了那么多声,没帮紧, 如果有证据证明操作员没有尽到检查义务,或者听到了警告却盲目自信,那就构成了过失。根据司法解释,造成一人死亡,就达到了立案标准,一旦定罪,直接责任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再说老板和单位, 这不仅仅是某个员工手滑的问题,作为景区的实际经营者,如果没有取得悬崖秋千纳入特种设备后的合规资质,或者为了赶客流量让无证人员上岗,那就是安全生产设施的缺失。 单位虽然不能判坐牢,但会被处以高额罚款,甚至面临吊销执照。而单位的法人、实际控制人,如果管理缺失,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接下来,这是今天的重中之重。 我看到有人说,家属都和解了,拿钱了,那工作人员是不是就没事了?甚至有些景区老板也心存侥幸,觉得只要钱赔到位,就能破财免灾。大错特错敲黑板。 家属的谅解书只能救民事赔偿部分,绝对救不了刑事责任。是的,根据民法典,景区未尽到安全保障,造成他人损害要赔钱,这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恤金等。 家属拿到赔偿亲属谅解书,意味着民事纠纷了结了,但是刑事责任是国家和犯罪人之间的事,你赔偿到位了,此事说明你认罪态度好。这只能作为一个酌定从轻处罚的情形。 比如本来判三年,可能判你两年或者缓刑,但绝对不等于不判了,所以家属的原谅并不能撤销公诉。案件 再打个比方,你把人打伤赔了医疗费,对方不追究了,民事上没事的。但如果你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刑法,公安局照样拘留你。人民关天的安全事故,谁给你的特权赔钱了事? 这个案件给所有搞极限项目的老板以及爱玩的游客提了个醒,对于商家来说,安全不是挂在嘴上的口号。悬崖秋千这一类设备,二零二三年已经被国家明确纳入特种设备监管了, 必须有严格的检验和持证上岗。如果这次查出来设备不合格,那就不是简单的过失,而是明知故犯,性质更恶劣。对于游客来说,如果听到咔嚓一声感觉不对劲,你完全有权利喊停。 生命只有一次,你的不好意思催一下可能就成了催命符。一条生命的逝去,换来的不仅仅是银行卡上的一串数字。如果 赔偿能抹掉一切,那法律的威严何在?虽然家属选择了合影,那是家属的善良,但法律的追责决不能止步于私了。 我们期待官方最终的调查结果,也相信法律会给死者一个真正的交代。我是王律师,关注我,带你从法律视角看懂热点背后的真相!

五一期间,四川华蓥山景区发生一起悲剧,一名游客在游玩高空项目时不幸身亡, 官方以初步定性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那么今天我们从法律角度一次性给大家讲清楚,景区要承担哪些责任,死者家属到底能拿到多少赔偿? 首先是景区的三重法律责任。第一,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景区作为经营者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本次事故是公众人员疏忽,安全设施未到位导致,景区要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第二, 行政责任。涉事景区已经被责令停业整顿,后续还会面临高额罚款,相关游乐资质也可能被直接吊销。第三, 刑事责任,相关负责人和直接操作人员已经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根据刑法规定,轻则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最高可以判处七年有期徒刑。然后我们再来重点说一下家属的赔偿。按照二零二六年四川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来计算,第一, 死亡赔偿金四万九千四百二十八元,每年一次性赔偿二十年,合计九十八万八千五百六十元。第二,丧葬费。按照当地平均工资计算,约四万五千元。第三,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在三到五万元之间,如果还有老人孩子需要抚养,还可以另行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几项加起来总的赔偿金额应该是一百多万。 那么在这里提醒所有出游的朋友,法律上的治安风险只适用于游玩本身的固有风险,像这种设备失效,工作人员违规操作的情况,景区一分钱都不能少赔,更不能免责。最后提醒广大朋友们,外出游玩安全永远第一,发现安全隐患一定要果断拒绝!

四川悬崖秋千游客不幸坠亡当场,无比痛心,那现场工作人员和景区各自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首先说现场操作人员,悬崖秋千属于高危特种设备,游乐项目操作人员本身就会有法定安全 检查义务,游客多次提醒安全卡扣没有绑紧,工作人员却置之不理,拒不付钱,直接违规启动设备,已经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别以为只管判三年以下,法律有两档不行,一般情形三年以下。但本案受害人明确提示,隐患工作人员无止有风险,还放任不管,漠视生命,属于情节特别恶劣,让行直接拉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如果被认定为强运,违章冒险作业,情节还会更重。再来看警区预防的责任。第一,明示责任。警区对高危游乐项目负有法律安全 位,没有落实安全复合制度,必 须承认,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抚慰金。 第二,行政责任,会被监管部门高额罚款、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直接吊销经营资质。第三,刑事责任。如果警局管理层长期疏于安全管理,默许违规操作,项目负责人、主管管理人员同样要被追究。行政 高危游乐从来不是随便玩随便玩,操作人员违规漠视生命,要被重判坐牢。景区管理失职,既要大额赔偿,还要被处罚追责,没有任何一方置身事外。

近日,四川某探险公园一女子体验网红瀑布秋千时坠落,送医途中死亡。目前,公园已停业整顿,相关责任被调查。运营方违反了民法典安全保障义务及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 安全检查严重疏漏。依据刑法规定,相关负责人获涉重大责任事故罪,面临刑事处罚。此外,涉事方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监管部门亦将依法追责。此案为网红高危项目安全监管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