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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一审判决查询事实部分就有一堆原告称什么什么,被告称什么什么,那我建议你一定要上诉,而且呢,一定要针对这一点去上诉。 我们在二审庭审的时候,法官会问一个很常见的问题,就是经常他问你就说上诉人,那你看一下判决书啊,这个判决呢,从第三页到第十二页,原审查询事实部分六零一这个时候问的其实就是原审查询事实是不是清楚啊?是不是有错误啊? 就你这个时候,你千万不要因为原审判决里写了什么原告称什么,被告称什么,你觉得对我是这么说了,哎,他也这么说了,然后你没有提查询事实部分有错误这个事,我告诉你,依审判决查询事实,他如果这么写,他就是错误。 你说的好听点,法官偷懒了,把你们两家说的都摘录进去了,说的不好听就是读职。查明事实是指医生、法官经过庭审调查和询问,就对于他能够确认的事实进行确认后的结果。说白了,查出来是一个确定的结果, 而不是把你们两边吵架的东西,你就直接就摘进去了,然后出判决不?你他们有这么写的吗?因为他两边说的事实不一样,对吧? 一边说 a 一 边说 b, 那 你查明事实你是不得写出来,就你查完之后,你是不得说是 a 呀还是 b 呀,而不是把原告说 a 呀, b 告说 b 呀,写到查明事实里边,只有你查明吗? 就他没有履行一个法官的职责,这是霍欣妮呢,所以事都没查清楚,后面他本院认为本院判决能对吗?反正你们琢磨是不是这个道理啊, 在二审中呢,就针对这种啊,就我们通常会以查案事实不清和法官没有充分说理这两个理由去主张改判或者发挥重审,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吧。关注曹卓,多学点法,少吃点亏。


出判决了,如果对方上诉,你需要上诉吗?最近呢,就有一个当事人来问我这个问题,其实呢,这个问题需要区别对待,如果一审你是完全胜诉的,就没必要上诉了。 但是只要你不是完全胜诉,对方上诉了,这个时候你千万不要以为对方上诉你就可以不上诉了,你可以省点上诉费,这个想法可要不得。因为对方上诉,二审法院只审理对方的上诉理由,对于你这方的理由,法院是不审理的, 即使一审对你这边有错误的判决,二审法院也不会给你主动改判,而是驳回对方的上诉,维持短判。所以只要你一审不是完全胜诉,你就必须上诉。

二审这两个问题如果你不懂,上诉也没有用。二审程序中,法官其实关注的就是这两个方面, 如果你没抓住,那你提交再多的证据材料也白搭。即便是开庭的时候你表现的再好,听,使效果再好,最后的结果也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第一点,千万不要把二审当做一审重来一次二审的关键是找出并证明一审的错误,您的所有论诉都应该围绕这一点来展开。第二,不要盲目的提交新证据。二审对于新证据的认定非常严格, 必须是一审后新发现的证据,或者是一审中依法申请调取,但是法院没有正当理由却不允许调取的证据随意提交一审时根本就已经存在的证据,不仅可能不被采纳,还可能让法官质疑你一审时为什么没有提交。 你记住,上诉不是走形式,而是精准打击一审的错误。我在法院工作了十四年,又做了十五年律师,有需要来找我。

撤销 pc 处罚等行政诉讼案件,一审败诉了,要不要二审?最近呢,很多朋友都向我问到这个问题,他们说呀,看到网上说二审改判率非常低,那这种情况下还要不要上诉呢? 二审改判率低啊,固然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这并不意味着你二审一点机会都没有。如果说你的案件存在下列这些情况,我的建议是还是要上诉的。比如说,你在一审中明确的对某些证据提出了质疑,但法院在判决书中避重就轻, 没有采信对你有利的证据,而且也没有说明不予采信的理由。而恰恰对某些公安非常有利的证据,他却轻易的采信了。 那对于这种情况,我的建议是一定要上诉。为什么?因为这正是展现二审价值的所在。因为行政诉讼的二审不简简单单的是对你上诉状中所写明的情况进行审查,而是对整个一审案件进行全面的审查。 因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二审法院应当对一审法院的 判决、裁定以及背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的审查。这也就意味着在一审中没有回应到你的地方,二审法院需要做出重新的回应。二审法院需要重新审查这个案子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因为咱们国家是二审终审制,如果你不上诉,那么一审判决就生效了。而二审就是给你一个让更高级别的法院去审查公安机关对你作出行政处罚是否合法的最后的一个机会。 如果您的案件有上述这些问题,我建议您还是要上诉的,我是专门办理 pc 倒查以及撤销 pc 处罚的大泽律师,如果您遇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后台私信我,咱们下期再见。

法律呢,确实规定,只要对一审判决不服,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出上诉,但是上诉也就意味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精力甚至是金钱,那么你的案子真的有必要上诉吗?今天就来说几种没必要上诉的案件。第一种呢,就是一审证据已经很充分, 并且呢,已经进行充分的置证,上诉也难改乾坤的案件。在一审过程中,如果说关键的证据确凿无疑,双方呢也都进行充分的置证,也就是对证据提出了意见。那法官基于这些证据做出的判决,上诉改变结果的可能性极小。 比如说合同纠纷案件中,双方对合同条款履行情况都没有意见,只是说对责任划分稍有分歧。但是呢,一审法官依据完整的合同履行的记录,还有往来沟通的凭证等这些证据呢, 做出了相对还是合理的判决的情况下,那即便上诉,由于是没有新的证据,或者是足以推翻原判的理由,那么上诉的成功率是很低的,并且还会徒增你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第二种呢,是上诉请求不明确,缺乏有力的支撑。很多人上诉啊,只是觉得对判决结果不满意, 觉得他不合理,但是呢,并没有一个特别充分的理由或者是明确的上诉的请求要求要怎么去改判, 并且呢,也拿不出有力的证据或者是法律依据来支撑自己的诉求。比如说是在劳动纠纷案件中,劳动者对赔偿金额不满提出上诉,但是呢,无法提供 比如说新的加班记录,或者是工资计算明细等等这些能够来改变赔偿金额的证据,同时呢,也无法说明依审判决是否是适用法律错误或者其他程序上的问题。 那么这样的上诉是属于没有明确的方向和依据的,很可能只是在浪费你的时间和精力,结果呢,大概率还是维持原判。第三种呢,是上诉成本过高,远超了你预期的收益。 包括诉讼费、律师费、时间成本的。比如说一个民间借贷纠纷,一审判决对方是要偿还十万, 但是你觉得利息计算有误,上诉后呢,能多拿两千块,但是上诉的诉讼费,律师费可能要花掉你五千块钱, 再加上为此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啊,那么从经济成本的角度来看呢,实在是不划算。这种情况呢,也建议就不用上诉了。 第四种呢,是依审法官自由裁量权已经合理使用,不存在滥用的情形。如果说依审法官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出了合理判决,没有明显的偏袒或者滥用之权的情况下, 那么上述的成功性也不是很大。比如说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轻微受伤,依审法院呢,根据受伤的程度还有当地生活水平等,判决赔偿两千元精神损害赔偿费, 这个判决基本上是处于合理的范围,上诉呢,也很难改变这样的结果。第五呢,是改判的概率低,并且维持原判呢,对后续影响也不是很大。 在有一些案件中啊,二审改判的概率本身就比较低,比如说一些简单的相邻权的纠纷,也就是邻居之间的那种纠纷,一审判决后呢,即便你上诉, 但是二审法院基于类似的案件的审判惯例以及一审的事实认定改判的可能性也比较小,并且呢,这种案件即使维持原判,大概率也不怎么影响当事人正常的生活秩序,在这种情况下呢,也没有必要去耗费精力上诉了。

对于二审判决不符,还可以上诉吗?不能再上诉了,咱们国家的法律啊,是实行两审终审制,这个二审判决做出以后呢,就生效了, 二审判决,他是一个终审的判决,如果你对这个终审的判决还不服,那只能在二审判决以后六个以内向上一届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呢,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但是啊,并不是说你提出了申请就一定能启动再审程序的,人民法院接受你的再审申请后三个月内进行审查。 一般情况下,只要政绩方面、事实方面和法律适用方面,法院的成绩方面没有问题的话,基本上是启动不了的。提出申诉的案件中,一百个申诉案, 也许仅有一个人能启动再生程序,这个概率是相当相当低的。所以呢,大家一定要重视一审二审程序,千万千万不要指望通过再生程序来达到方案的目的。 再生诚信不仅是一个非常艰难的事情,而且呢,还要花费很多的时间、精力和金钱代价。 如果你找不出言判决中的政绩方面、事实方面或法律使用方面以及法院程序方面的问题的话,你的申诉申请大概你是会被驳回的。 如果您能找到新的政绩,或者呢找到了自已判决的政绩是伪造的等等。民事诉讼法第两百零七条规定的申请再审的十三种情形之一,那就毫不犹豫的切申诉。你听懂了吗?关注爱丽丝都喜欢你,少吃亏。

今天在深圳在办理一个村集体主任,就是村长了,涉及到贪污的案件,因为村长虽然不是党政干部,不是传统的贪污罪的主体,但是如果他在履行政府一些职能, 比如他在履行政府指定一些拆改项目,是拆改小组的一个副组长,执行政府职能过程中有贪污行为,依然可以成为贪污罪的犯罪主体。他呢,因为案件从纪委移送到检察院,到法院医生判典有罪,被判了八年, 然后就特别纠结要不要上诉的这件事情啊,因为他觉得在这过程中呢,虽然他虚增了一些拆迁款的项目,但是这个拆迁款呢,他并没有揣到自己腰包里面,而是为了推进拆迁那些进产,把这些拆迁款分配给一些拆迁人了啊,就是为了让拆迁人更好 去履行这个拆改的一些配合,所以额外通过一些虚增项目,给了拆迁人一些补偿款啊,虽然这些拆迁补偿款如果正常申请下来,可能要花六个月甚至一年的时间,要一大堆的流程啊,所以他为了更好的进项目,就采取了一个变通的方式,他认为这个钱自己没有揣兜里,是为了这个项目更好的进行,更顺利的进行。 所以他对一审的判决其实内心是不认可,但是要不要上诉这件事情呢啊,因为现在审务过程中啊,尤其纪委督办底线交办底线按揭,后期二审的改判率不能说几乎为零吧,但也无限接近于零了。但我还是建议他上诉, 为什么呢?还是应当上诉呢?就是如果你不上诉,这案件呢,虽然你上诉了,二审也该判不了,但你上诉了以后呢,你才有再审的机会啊。因为现在对于一些特别明显的案件,在一审基层法院,二审中级法院可能改不了, 但是到了省高院以后,是有很大的改变空间和法院的改判,而是为了保存后期到省高院和最高院一些再审和申诉的机会。这么一些状态, 其实你会发现我们现在很多无罪的案件的改判呢,是发在省高院,就一审基层法院、二审中院都判决有罪,但坚持到省高院以后,才迎来案件的转机。但是如果你一审判决生效以后,彻底都不上诉了, 没有到中院,没有二审,那你案件后期就丧失了到省高院再审的机会了,唯一的机会都已经没有。所以说很多案件我上诉,可能我一审没有认罪, 二审上诉依然接受的是上诉有罪判决的一个结果,改变不了什么,但依然要上诉,就是为了保存了再次到手高院的一些机会,而这种机会也事实是存在的,也是值得去争取和努力的。我是朱斌女士,在深圳办理刑事案件二十二名。

百分之九十的案子,二审法院都会维持原判。为什么二审的改判率这么低?因为法院有个 kpi 考核项目,叫做发改率。什么意思?就是案件发回从审和改判的比例,对一审法官来说,这个比例肯定是越低越好,毕竟关系到法官的考核和平优。 所以一审法院在下判决的时候都是非常严谨的,对案件一定是经过了缜密分析,反复推敲的。尤其是一些疑难复杂案件,一审法官为了避免错判,可能已经向二审法官请教过或者沟通过,双方在对案件的裁判思路上已经达成了共识。 也就是说,你拿到的一审判决书,其实已经融入了二审法官的观点。所以你去上诉,本质上是要反驳两级法院的共同意见,难度可想而知, 打二审是同时和对方以及法院在博弈。当然,不是说二审有难度就没有必要上诉了。 如果一审法院存在重大事实认定错误或者程序违法,比如采纳了没有经过制证的证据,这种情况下就一定要上诉,坚决要求发回重审或者改判。你听明白了吗?关注龙律师,诉讼无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