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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宁愿相信我是个憨货,我都不可能怀疑怨你的智慧。就算被投诉,侃侃也会秉持初心进行法律。听说他们分配了专人来对付我,我也收到了消息说要针对我。我不清楚真实性啊,但是我觉得风险在路上。 这样的事呢,并不是没有先例。前年我办理陆丰南塘村民集体寻衅滋事案件二审的时候,我就曾经收到过 对手那边的投诉,投诉到我手上几个小时,我也收到了,投诉方到处找人给我递信,希望撤回投诉的诚意,但我没同意。投诉本身当然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力,但是投诉并不天然,等于正确, 更不等于可以替代事实和法律的判断。就比如说最近比较热门的这个天价皮皮虾的事。 但既然投诉了,那我就让他过名面来溜溜我的履历。我的账号也因为这个投诉和这个案件,在广东省司法系统过了名面了,我的账号还在是制度检验之后的结果,最后过完名面之后,我同意了他们撤回投诉。 我不介意案件中的针锋相对啊,不介意对手与我激烈争辩,但是真的排斥动辄扣帽子,或者借打击律师来干预办案。 如果仅仅认为通过投诉施压或者舆论操作,就可以改变一个律师基于事实和法律的表达,我想这种想法本身就低估了制度运行的基本逻辑。 扣帽子说我干预司法,这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我宁愿相信我是个憨货,我都不可能怀疑院里的智慧。 司法有自己的运行规则,行政监管也有自己的程序边界,无论外界如何讨论,最终决定一切的仍然只能是事实证据和法律。 律师侃侃的这个账号已经运营三年了,我始终坚持法律人的初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会因为压力改变表达,也不会因为外部评价改变对法律问题的分析方式。 我也相信,无论是广东司法还是陕西司法,还是说别的地方的司法,都只有同一个标准程序证据和法律本身。最后,我想借帽子反问一句,对付律师的职业资格,他是不是也是一种干预司法?

如果需要的话,我不介意道歉啊,多大点事啊,道歉就道歉呗。啊?道歉十天半个月都行啊,三年五载也行,全网公开啊,全网公开道歉都没有问题。遗憾的是呢,我没有说开庭,我说的是开询问庭,询问开庭。 其实纠结这个程序他叫什么没什么特别的意义,也否定不了那天他确实有那么个程序。纠结这个程序呢是,还不如纠结妈妈这个称呼到底应该怎么叫。反正呢,就算没得道歉我也愿意道歉, 就是别老拿证来吓唬人。我就说退一万步吧,就算我这个证真的没有了,还有千千万万的律师同行们,他们都可以站出来干掉我一个又算什么呢? 就是说呢,近要使对地方,在案件实体上去跟我正面博弈就好了吗?对吧?案件早点了结是我们共同的期待对不对?我们近往一处使,同心协力早点把案件了结掉不好吗?是吧,反正不管齐不齐心。五月底 五月中江建分校,我今天去绿鞋盖备案章了,新鲜的这张纸上还有钢印。钢印不是随随便便盖的啊,像妈妈不是随随便便叫的,都不能随随便便被推翻。

哎呀又扣帽子啊。哎呀呀呀呀,有人又说我网红是蹭流量的,但是这一波啊真是我蹭流量吗哈哈哈 那你们给我评评理,不是别人流量赶着往我这挤吗?是不是这一次真不是我蹭流量啊,你说他们自己搞出来的流量还不让人热闹, 你热闹搞出来了又嫌看热闹人太多。哈哈哈,作为观众呢也挺为难的啊。嗯,我也不知道所谓的这个大招是什么啊,我也不知道是谁。不需要知道是谁, 你是谁不重要,我也没有精力去研究啊。但是呢你不能暗地里欺负我,你欺负我你就光明正大的欺负呗。啊,我让你见见光 啊,你说我这个八十斤的小律师啊哈哈哈,挺好欺负的。特别好欺负啊,我这也不是第一次被欺负,早前那陆丰南塘的案子那一批十三个人,十三个人啊,有罪判决我们作为二审的辩护律师团队啊。呃,在那个案子里面呢 应该是我是我就曾经被当地他们陆丰市的司法局给戴过帽子, 其实这个事吧,就不管说院里还是省里,其实他们也都看我视频,从人家的角度来说就是就事论事嘛啊,无可非议,所以最终这个事他们扣帽子的人最后自己把帽子给摘回去了。我这一批案件呢也全部迎来了方案, 十三个一审全部有罪实刑,二审方案的结果呢是变成了九个无罪,两个有罪免罚,两个减刑,那么这个结果算是非常好的了 啊。现在又被扣帽子这个事啊,就我非常认同厂子姐的一句话哈,他表达了这么个意思,就是扣帽子的人你们还是自己戴帽子的为好。就是我们这个发型也还需要戴帽子,需要去遮。我是有白头发的啊,不是假的白头发。我是哈哈哈 我真的白头发然后染的染的现在乌黑亮丽不需要戴帽子啊,然后就着这个帽子的这个事呢。我也希望长治姐能够接力好棒。因为上一个我被扣帽子的案子呢,是迎来了全面的方案的 啊。也希望长治姐接力这个好棒呢,能够迎来最终的方案,我们继续加油。

莲花姐,我从来不认为就是指责别人啊,就是一件多么有残局的事情啊,没有 我们网友对你的那些批评指责甚至说教育甚至说怼你啊,其实就是在纠正你的错位啊,错误的行为举止你不要,你的这个什么行为上啊,是 龌龊不堪啊,这个表面上气定神闲,然后呢?仪态上有啊,装的一个啊,什么端庄啊, 没意思的没意思。我觉得你要么你就发自内心的从现在让自己变成一个知错就改的女性,要么 跟中国的啊,人民群众 最久的一次, 当然我也祝你好运。

你知道吗?这辈子啊,你只要远离一种人,就可以过得很好。就是那些在自己制造的问题里扮演受害者的人, 明明是他的行为先激怒了你,你自然的做出了相应的反应,但你的反应却激怒了他,于是他变成了受害者。不出意外,他开始指责你的反应,而不是反思他自己的行为。 这种人就是他伤害了你,你还不能提,你提了就成了加害者,而他却成了受害者,甚至还会倒打一耙,把所有的错都推在你的身上。所以,姐妹们,我们一定要学会及时止损,翻篇离场。


潘某某投诉侃侃侵犯侃侃的肖像权,可能吗?事实证明啊,一切皆有可能,特别是第三者,可能莫名其妙地代理了原配的律师,也就是我投诉作者侵权,作者本人也就是 投诉我侵权了。我自己昨天收到潘某某的这个投诉啊,投诉的那个视频呢?是我讲的原配追第三者赠予返还,不需要做加减法的。这个普法视频被禁止播放了, 放假三天,我没有登录账号,因为我没有更新,不太好意思登录,刚刚登录呢,就发现了新大陆,发现潘某某 投诉了我的视频,导致我的视频被禁止播放。我不知道这个潘某某是不是比潘某某,但是我的视频没有提到任何的潘某某,我只提到了第三者,我不希望任何人对号入座,而且这个视频没有针对第三者的道德批评,纯普法而已, 更没有用到这个第三者的肖像权。再来说说这个投诉的理由,投诉是元旦那天一大早八点发起的,挺早的哈, 系统消息是昨天,理由是侵犯肖像权。我真的要笑死了,我自己的口播全程就我一个人,没有插播任何其他人的声音或者画面,感情我自己侵犯我自己的肖像权。潘有意见? 潘代理我呗,素未谋面。侃侃是不是过于不严谨的呢?啥时候给人家签代理了, 啥时候给人家签了授权自己还不知道呢。就说潘某某或者第三者有没有资格和权限代理侃侃来投诉侃侃的口播视频侵犯侃侃本人的肖像权,你们经常看侃侃视频的能不能够知道答案呢? 然后下面还有附加理由,蹭流量卖惨谁的流量?第三者的流量?应该不是吧,如果是第三者的流量,我蹭了你的流量,你不让蹭, 你不得提供证据证明这是你的流量吗?流量这个事,大家都来蹭才有了流量,大家都不蹭怎么会有流量呢?总不能你又让大家给你流量,又不让大家蹭你流量吧。既要又要,既要又要又不大合适吧, 主要也没有事实法律依据。卖场这个事呢,我也不知道从何说起,律师场我是知道的,要不是家里困难,谁都不会出来做律师。但是我一个律所主人在三十万账号下卖场不合适吧? 那么律师在网上发视频普法是卖场吗?卖猕猴桃的?在网上卖猕猴桃也是卖场呗,你们说呢?

侃侃律师兴奋的问道,潘某要告的那个网红律师是不是我呀?我得确认一下。江西都市记者文俊在评论区同样兴奋的表示,我很快就要成为网红记者了。瞧他俩那高兴劲,仿佛不是被人告了,倒像是被人夸赞一般。看来潘三的起诉吓不住这两位美女, 反倒吓坏了支持厂子姐的粉丝,他们着实担心厂子姐的律师被潘三告倒,这样就没人替他发声了。看这位网红律师那轻松的模样,大家也就安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