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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来的妈妈这部电影为啥能在真实的监狱里边取景?里边的服刑人员究竟能不能参与电影拍摄?而且这部电影号称得到了司法部的支持,究竟是不是真的?这背后难道真有人开了后门吗? 其实啊,真相早就藏在电影导演秦晓宇接受的一次采访里,他咋说您听,他们最初啊,是打算到监狱拍纪录片,进去之后才有改变主意要拍故事片。也就是说啊,秦导是以拍摄纪录片的名义获得了审批,这样的审批 没毛病。服刑人员参与纪录片的拍摄啊,其实很常见,比如咱们经常看到一些法治节目,那中间就会有视频穿插采访啊,正在服刑的当事人啊,当事人身穿着囚服,坐在那抹眼泪,说自己多么多么多么后悔。 那这些啊,真实记录监狱生活的纪录片,本身就具有教育警示意义,而且人家没有用于商业盈利偏方,按照流程报批,获得审批之后,同时在尊重拍摄对象本人意愿的基础上,完全可以进行合法合规的拍摄。而秦岛的操作多少就有点让人震惊了, 在他进入监狱之后,突发灵感,决定要拍一部故事片,哎,还私下采用两种拍摄方式,一种是正常的纪录片,另外一种呢,则是按照故事片的方式写剧本,设计分镜头。之后啊,更是直接推出一部商业类型的故事片,还要去电影院供应赚票房。 你看,这就完全不符合他们当时爆批的内容了,也违反了司法部审批的公益目的,涉嫌以七大手段获得行政许可。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相关部门可以撤销对他们的行政许可。监狱里的妈妈践踏的法律红线其实还不止刚才说的这一点,还有啥?第一,涉嫌泄露国家秘密。 监狱啊,那可不是普通场所呀,可以随意拍摄,你还放在电影院,你还在全球供应,那比如监狱里边的布局,哪里是监视,哪里是操场,内部的警力部署怎么样,监控分布在什么位置,那都有可能涉嫌泄密,给监狱的管理带来风险,同时会威胁到社会安全。第二,这部电影还涉嫌侵犯了肖像权。 秦导啊,在采访中提到,他所遇到的服刑人员,除了赵某红,几乎人都明确表示自己不愿意被曝光。你别说拍电影了,纪录片人都不想上镜。原因很简单,他们虽然是服刑人员,但是也有羞耻心啊,人家只想低调,不想给家人抹黑,可以理解。 而电影你既然在监狱中取景,那进入镜头的可能就不止赵某红一个人吧?偏方有没有获得其他服刑人员的许可?有没有给人家进行面部打码?那按照民法典规定,只有新闻报导或者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等情况,才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而你拍商业电影,如果你未经同意使用别人肖像,那涉嫌侵犯对方的肖像权,是要负法律责任的。第三,不符合电影的审批流程。 按照电影产业促进法的规定,电影在拍摄之前就应该向相关部门备案,那这部电影一九年开机,二一年才完成备案,属于典型的先拍后备程序违法,电影主管部门应该给予取缔,并且没收违法所得和工具设备,还要进行罚款。 目前面对网上的争议,国家电影局工作人员作出回应,已关注到相关情况,正在处理。当然,这部电影最大的问题其实还在于有被于法律认定的事实,涉嫌侵犯死者的名誉。 人家去世的人虽然不再拥有严格意义上的名誉权,但你也不能被随意造谣被抹黑,那人家还有名誉利益,一旦受到侵犯,他的配偶、子女、父母都有权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那这里死者的配偶也就是赵某红啊,咱就不指望了。但人家的儿子,人家的母亲还可以向偏方主张维权。 毕竟这部电影啊,在偏方宣发过程中,反复强调渲染赵某红长期遭受家暴,偏方又号称啊,电影是根据真人真事改, 那你就得拿出证据证明确实存在长期的家暴,确实让赵某红被迫持刀反杀。不然你就是编造谣言,是误导观众,是抹黑逝者。用网友的话来说就是赵某红杀害她的丈夫,其实是杀害了两次,一次夺走了她的生命,一次抹杀了她的人格。法律无悔,柴米油盐。关注书范给您说法。


最近啊,电影监狱来的妈妈引发了很大争议。我先说一句,一个服刑完毕的人,当然有重新生活的权利, 我们也愿意相信,一个犯过错接受惩罚之后的人,依然可以修复亲情,重新出发。 但这部电影的问题不在于能不能讲重生,而在于他打着真实故事改编的旗号,讲出来的故事却不是法院认定的事实。 影片此前的宣传一直也在叙述是女主长期遭受家暴,在一次冲突中反抗失手致其丈夫死亡。 那么目前从公开渠道我们看不到一审判决,我们能看到的是陕西高院的二审裁定书,哎,大家感兴趣的也可以自行上网查看一下。那么这份裁定书显示, 二零零九年,赵晓红与丈夫因痔疮琐事发生争执并撕打,随后持水果刀刺向丈夫胸部致其死亡。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 至少从这份生效裁判文本中,我们看不到长期家暴后被迫反抗施舍杀夫的这一核心趋势。那么这就不是普通的艺术家工了,因为因家庭琐事持刀自人死亡和长期家暴下反抗施舍杀夫, 会让公众对案件性质的形成完全不同的判断。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部影片在国内原定于二零二六年五月三十日上映,那么在这之前,主演赵晓红已经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凭借该片获得第七十三届盛 塞巴斯蒂安国际电影节最佳主角银贝克奖。也就是说啊,在国内公众还没有充分了解案情争议之前,这样一种关于反家暴母亲自我救赎的序势,已经先一步走向国际,并获得了重要奖项的加持。 所以,公众为什么会不安,不是因为大家不允许一个人改过自新,而是因为一旦艺术作品用更容易引发同情的方式覆盖掉生效判决确定的事实, 那被改变的就不只是一个电影情节,还可能是公众对于真相的认知。还有很重要一点,不能被忽略。死者家属不是电影虚构的背景板, 亲人被夺走已经是一次伤害,那么多年以后,如果案件又被包装成另一种更容易让外界共情的故事, 让死者的家属啊,以及死者本人在舆论中被重新审视、重新评判, 显然,这对死者家属而言,那就是二次伤害。如果当事人认为当年的判决有错误,法律并不是没有途径,你可以依法申诉,可以请求法律监督,但质疑司法裁判应当走法律途径, 绝对不能通过艺术包装完成事实上的洗白。我们可以尊重一个人的重生,但也必须尊重已经逝去的生命。 我们可以鼓励改过自新,但也不能让真相在掌声中慢慢退场。救赎值得被看见,但真相更值得被守护。


各位网友大家好,一个名叫来自监狱的妈妈电影引起了全社会的震动, 也引发了官方的紧急做了相应的处理。这个来自监狱的妈妈的导演秦晓宇不知来自哪个野路子,此前应该是名不见经传, 但是这部电影采用了偷梁换柱、鱼目混珠、浑水摸鱼的非法手段拍摄出来的, 他之前向电影管理机关申请的是拍摄监狱服刑人员的纪录片,获得批准进去以后,拍出了一个商业片,把赵晓宇本身所被判决的故意杀人罪 创改成抗拒家暴的女侠,反抗非法侵权的女中豪杰, 一副令人同情,令人赞赏的一个受害女子。豪侠女子的形象把邪恶丈夫杀逼了, 实际上这女子自己就是故意违法犯罪杀死的丈夫。那么这个秦孝宇篡改了本岸的核心法律定性,并且将这个商业片的影片一举拿到国外去展演,竟然获得了大奖, 造成中国的司法、监狱、劳改、复刑人员的形象的歪曲和损害,在国内前三年引起了轰动,引起了质疑, 引起了抗议。由此,官方迅速重视,对这个非法的影片采取了紧急下架处罚措施。 我想这个秦霄宇的行为很可能不仅涉嫌到电影的拍摄制作,大型的管理制度的法律法规, 甚至他如果造成的恶劣影响,后续不排除还要继续追究他的其他相关违法甚至犯罪的责任。所以对此我们要提醒一下影视制作,包括影视演绎 所有全链条的相关人员,你们不要唯利是图,不要立于心心,不要见利忘义, 要本着实事求是的为人民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公平正义的主基调,不要为了商业利益,昧着良心 违法犯罪的操作博人眼球,获得非法利益,这样迟早你这个类似于秦霄宇的导演,有可能你就成为下一个来自监狱的导演了,大家有什么意见也可以说一说。

监狱亲情电话办理,今天呢,小东就用个人的经历给所有的家属讲清楚,监狱亲情电话到底是怎么办理的,需要什么材料,多久能开通,有哪些注意事项,全是硬货,有需要的咱们可以点赞收藏, 认真听,别再跑冤枉路了。首先说啊,我给大家说清楚的是亲情电话,不是说家属去办理的,是里面的人自己去申请, 我们家属呢,只需要配合准备好材料邮寄给他就行了,等他把材料啊提交上去,审核通过以后,你的号码才能录入这个系统里面,他才能给你们打电话。 具体事项啊,要准备三份材料,咱们缺一不可,而且呢,这三份材料必须是同一个人的信息。第一份 关系证明,这个证明呢,就是证明你和他是亲属关系,如果你们在一个户口本上直接打印户口本的首页,户主页,还有你自己的那一页,如果是夫妻关系,就准备好结婚证复印件也行。 如果户口本不在一起的,咱们就去村里和社区里面还有派出所开一份亲属关系证明,盖上章就行了。 第二份就是手机话费充值,话费充值呢,一定要要这个发票,这个发票呢就是用来证明你这个电话号码是你本人在用,必须同时有你的名字和电话号码,咱们缺一不可,不然呢,监狱审核他是不会通过的。 那第三份呢,就是你的身份证复印件的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就行了。这三份证明材料啊, 准备齐全了以后,一起邮寄给他,他就可以正式申请申请电话了。那重点来了啊, 很多家属问那男女朋友能不能办理呢?我说实话啊,男女朋友不属于规定通话范围之内的,他批不下来的,但我可以给你们说一个实用的办法, 记好了,让你们的直系亲属,比如说爸妈兄弟姐妹办理一张电话卡,用亲属的资料去申请,开通之后呢,把这张卡给你用, 里面啊,也不会刷脸的,也不会核对这个接电话的人是谁,只要电话号码通过了啊,就能正常通话了。一般来说啊,每个附近人员最多可以申请五个电话号码, 咱们等待的日子是最难熬的,咱们能接到一个电话,那就是最大的安慰。如果我们不知道这个材料怎么去准备的,怎么去写信的,可以私信我,你们可以看一下我主页的第一个置顶视频,咱们手机上就能操作,也不用去跑邮局,也不浪费你的时间。 咱们写信呢,有这个物流信息都能查询到,绝对也不会丢失的。希望每一位家属呢,都能少走弯路,早日能接到亲人的电话, 安安心心的等他回家。觉得我说的确实有用的,咱们可以点个赞,转发一下,更多需要的家属们,咱们一起去守望他,等待团聚。

艺术可以来源于生活,但绝不能胡编乱造,颠倒黑白。电影监狱来的妈妈翻车了,因为这部电影不是文艺的突破,而是底线的崩塌。他讲述的不是人性的高光,而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投机式洗白。 电影宣称根据女主角个人真实经历改编,讲述一位因反抗家暴施舍杀夫入狱的女性,在经历十年牢狱生活后出狱,通过自立获得婆婆谅解,并与儿子修复亲情纽带的故事。 宣传有多暖心,真相就有多恶心。这部电影把法院终审认定的故意伤害致死,篡改成了长期家暴、反抗杀夫的悲情剧本,凭空捏造伤痕,虚构苦难,扭曲真相,把凶手包装成受尽欺凌的弱者。 更讽刺的是,当事人在服刑期间就参与商业拍摄,公然违反监狱法。同时,制作方以纪录片之名片审批,以商业片谋利益。一句话总结就是,程序违法、事实造假、三观扭曲。 更值得警惕的是,那个所谓的国际大奖片房大肆宣扬海外获奖,本质上就是拿西方刻板印象换光环,借国际奖项压舆论。 他们精准迎合外部对中国的片面想象,把个案极端化,把司法标签化,试图用海外奖项为罪行镀金,用国际光环压制国内质疑这种投机不是艺术自信,而是底线投机不是文化输出,而是吃相难看的流量算计。 拿司法判决当剧本,拿生命悲剧当素材,拿国际奖项当遮羞布,这是对法治的挑衅,对逝者的消费,对公众的误导,同时也是对艺术的抹黑。 如今,影片撤档,女主角账号被封禁,但对于这样的影片,绝不能止于下架叫停,必须彻查谁在投资、谁在运作,谁在撑腰。 这个电影不仅情节雷人、选角惊人,而且整个运作都显得非常诡异,非常不可思议。因此,有必要全流程倒查、全链条追责,让造假者付出代价,让投机者无处遁形。 司法尊严不容挑衅,法律底线不容试探,公众善意不容利用。任何试图绕过司法、篡改真相的行为,都必须被唾弃、被戳穿、被严惩。 创作有自由,更要有边界。艺术有追求,更要有敬畏。一句话总结,守住司法底线,才配谈艺术,敬畏法律尊严才配有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