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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台收到了铺天盖地的私信,让我聊一下来自监狱的妈妈那个电影啊,这当中洗白行暗、演员剥夺政治权力、期间拍戏等等问题呢,我想很多电影界、法律界的博主都聊过了。我其实就比较疑惑一个点,这么大问题的一个影片,普通网友都看得出来, 他是怎么过审的呢?他不会没过审吧?于是我就去查了一下,结果发现过审的问题远比你看到的这个洗白行案的问题更加复杂。我们先科普一下行业的规则,就是一部电影 他要在国内供应的话,他必须拿国家电影局发的那个供应许可证,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龙标啊,就是看电影的时候,片头都会出现 国产电影海外参赛。根据电影产业促进法的明确规定,电影必须先拿到龙标。也就是说,你必须先是一部可供应的电影,然后你才有资格参加境外的任何电影节。不仅如此,参赛前你还要向电影主管部门备案,提交这个龙标的复印件, 全程留痕可查,对吧?顺序也不能乱。你参赛完了以后,你说这个电影我想拿回国内来放,那么如果放映的版本和参赛的版本有任何区别,哪怕只改了一句话, 你就必须重新申请龙标,这是法规的硬性要求,目的就是杜绝有些电影内外版本双轨,规避审查的乱象。了解了这些基础知识以后,我们再来看来自监狱的妈妈这个电影,很多问题就好像很明白了,但似乎就更复杂了。 核心事实是二零二五年的九月,这部电影在圣塞巴斯蒂安电影节放映的时候,片头没有出现龙标,这意味着当时送出去参赛的这个版本是一个未过审的 影片,是电影产业促进法里面说的未取得龙标擅自参赛的典型违法情况。那么按照规定, 这种行为要停止违法活动,没收影片和违法所得,处高额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电影相关活动。后来这部电影有了国内的排片,本来是定档五月三十号,现在他撤档了,那就说明他以前曾经有过档期, 甚至已经开启了国内的点映和预售,查询国家电影局备案的信息。他的公影许可证编号是电审故字二零二三第五百三十七号,签发日期赫然写着二零二五年的六月十六号。 为什么是这个日期?因为圣塞巴斯蒂安电影节的报名截止日期是二零二五年的六月十七号。六月十六号拿证,六月十七号报名, 理论上我一天就把所有工作都干完了。理论上是可以的,至少它符合了那个先拿标再参赛的表面规则。但九月电影节放映的时候不是没有龙标吗?这是现场的观众、影评人和媒体都亲眼见证过的事实。有标你干嘛不用呢? 那就只有一种解释,就这六月十六号的这个标,它是电影节以后补的,是为了国内供应紧急去补办的。至少看起来我像是哎 参赛前已经过审的这个表象。再看这个龙标的编号,电审,故自二零二三第五百三十七号,二零二三年的编号,二零二五年才发证,正常逻辑就只有一个,就是二零二三年他送审过一次,但是没过, 说明二零二三年的监管至少是作为的,确实卡住了这部有问题的电影,但是偏方没有放弃,反而是铤而走险, 送审没过是吧?他心一横,直接带着未过审的原始版本,在没有龙标没有备案的情况下,私自送到电影节参赛,甚至拿了奖啊。获奖之后,他们还要把影片拿回国来供应, 那么供应就必须有龙标了。于是紧急行动剪辑了一个更符合国内监管环境的安全版本,然后用这个安全版本,最后拿到了那张迟来两年的龙标。这是我能想到的唯一合理的解释。可问题是, 前几天在上海影城的点映,包括某鄂之花女明星站台宣传的那个版本,它不是过审的安全版呐,它就是那个无龙标的电影节原版。一边拿着补发的安全版龙标称合规,一边用参赛的原版做宣发搞点映,我们把整个流程串起来,真相就一目了然了 啊。偏方从一开始就没有走正规流程,二零二三年送审被拒,然后无视监管,私自无标出国参赛,违规获奖。获奖之后呢,想起来要回国放映了,紧急剪辑安全版本,补拿龙标,宣发阶段又换回参赛的那个原版,圈流量,博同情 等舆论爆发,全网深讨啊,实在扛不住了,紧急撤档。现在据说官方正在彻查这个补发的龙标有没有什么内幕, 我个人大胆揣测啊。这个偏方没有这么简单,他从一开始根本就没有打算真正的在国内放映。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 最后如果真的放映了,只会有两个结果,但是两个结果都是必死的两头赌啊,要么是你供应那个参赛的原版,原版属于无龙标,上映严重违法,电影院都不敢拍你的片,监管会重罚。而如果放的是那个拿了龙标的安全版呢? 会和你前期的宣发、你的点映完全不一样,还会牵扯出无标参赛啊,版本割裂等所有的违法事实,无论哪头都要被罚,都赚不到钱,那么费了这么大的劲啊,转了这么大一圈又赚不到钱, 那他图啥呢?我大胆揣测,你以为人家要的是饺子,其实人家要的是你那点醋啊。你以为他们要的是国内供应的票房,但他们真正的目标是先拿着 抹黑中国监狱、司法和社会治理的参赛原版,到国际电影节去拿个奖,用中国问题影片的标签去迎合西方的刻板印象和政治叙势。影片的中文宣发写的是改编自真实案例,但英文宣发写的是 real life in modern china, 就 就是现代中国的真实故事。这两个表达的差异大家都懂啊,精准戳中了 西方对中国的偏见啊,难怪他能在国外获奖,获奖之后呢,他们要的不是回国赚钱,他们就在等一个结果,就是海外获奖的影片在中国因为内容反映现实生活,审核不通过,惨遭封杀,无法供应, 这个结果刚好就能坐实他们在海外记者会上说的那些中国到处是摄像头啊,中国不自由等等,用国内的撤档和封杀,反过来给西方的反华蓄势递子弹,完成一场从创作到传播的闭环 抹黑。面对这样的操作,我们当然可以依法重罚涉事的公司和个人,但可能他们要的就是被封杀这个结果,他要的就是用一部电影完成一次低成本高影响力的海外舆论输出。这也是为什么之前你几乎就没听过这个导演,也没见过这个素人演员。用一部电影 换国际的奖项,换西方的话语权,换抹黑中国的素材,哪怕最后身败名裂又怎么样呢?也完成了背后势力交给的任务了。毕竟某些人本来就坐了十年牢,出来以后 按道理本来是应该有再就业的困难的,他还有什么好失去的呢?这是我个人的一些发现啊,我觉得这是我在现有的事实和逻辑框架中能找到的唯一合理的解释。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啊?约直播,咱们直播间接着聊。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嘴巴也不饶人,群众一眼看出监狱来的妈妈是个杀人犯。等到一波为电影摇旗呐喊的出品的纷纷出来做切割,群众在网上嘀咕了一句,哦,有事切割,无事分钱吗?强烈的质疑声中,来自大河报等多家媒体的报道称, 国家电影局工作人员回应已在进行处理,暂不方便告知。而在此之前,确实有人出来切割了。先是某网红艺人扇了自己吹成一束光的博文。这条引发网友强烈反感的博文,说的是这个勇敢的女人从废墟里站起来,把自己活成一束光。 这话要是被主人公十七年前杀害了的丈夫听见,估计气的会从地里站起来,但是不可能的,他已经被这些人在人格上又杀害了一遍。二十号凌晨,影片的出品人站出来了,千呼万唤,终于在后半夜站出来 发表声明称是在书获之下同意挂名,而且是仅挂名,并晒出了落款在四天前十六号听的一份关于不再保留出品人署名的确认函。书获这个词用的太妙了, 和某网红艺人三博时解释的对影片背景了解不足并审视自信态度很吻合。总的意思是没了解到司法没有判家暴,纯属是书获的。 但是问题来了,这些强调没投资仅挂名的知名人士和机构,虽然真不一定拍摄时投了多少钱,但是对这么一部国外得奖的影片,对这个杀人犯标签非常明确的主演和主人公,对这部宣传中强调是真实经历改编真人出镜表演的电影, 其最基础的案情,最基本的背调总是应该有吧。为什么普通群众电影还没看,就感觉这部电影不正常,就迅速判断出这个人不是英雄妈妈, 并非遭遇家暴,不具备在服刑被剥夺政治权力期间拍摄电影的权力。判断出这部影片从报备到拍摄,甚至到国外去拿奖, 背后都有涉嫌违法违规的操作。而这些知名的机构,这些知名人士,为什么连普通群众的判断能力都不如?为什么会疏忽到不顾事实的程度?匪夷所思啊! 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拍摄,没有家暴编造情节也要演,他们能搞定被害者的亲人一起参演,把他们受伤害的情感彻底再扭曲一遍。能够把没有龙标的影片裸送国外参展,让国际社会对中国的刻板印象再加深。一、 能够很技术性的默默等待五年才上瘾。能够在五月十号母亲节前后,以勇敢的名义、母爱的名义,把一个杀人犯讴歌成苦难母亲,塑造成反抗家暴的一束光。能够请一大堆知名人士和主人公一起自我感动的吹, 他们都麻木了吗?都集体疏忽了吗?这些反常的情况仔细想真的会让人背脊发凉。 既然都号称不是钱的问题,那么是什么?是价值观集体跑偏吗?是对司法权威公然漠视吗?亦或是吃透了什么样的中国题材拍电影才能够走国际路线的玄机? 这些都应该在国家相关部门的调查中做出分析判断。我个人更倾向于认为所谓书获更像是精致利己的托词,是一些人有选择的失明司法铁板钉钉的故意杀人案件 被编成勇敢妈妈一束光还要去照亮全世界的女性,这种话说出来亮瞎人的眼睛。一个敢编不奇怪,奇怪的是一群人还敢拍,一些部门敢批准, 一个杀人犯敢演不奇怪,奇怪的是演完之后一群人真的很敢吹,这是在宣传女性救赎吗? 而是在美化罪恶,扭曲人性。因此对这部电影,我个人的观点是,不仅不能上瘾,而且要追究主创责任,不能让一些人像群众说的那样无事就分钱有事做切割。个人观察经过参考。

国家电影局调查监狱来的妈妈。近日,电影监狱来的妈妈陷入巨大舆论争议,影片宣称真实故事改编,却被爆篡改案件实情,刻意美化犯罪行为。该片还存在服刑期间拍摄、先拍摄后备案等违规问题。 影片相关主演账号已遭管控清理,原定上映计划叫停。国家电影局工作人员就上述争议做出回应,已关注到相关情况,已在进行处理。

好,那么这两天呢,关于监狱来的妈妈这部电影的讨论呢,可以说是非常热烈,各位应该能够在很多相关的评论区里边看到有人恶搞。 哎,如果这样都可以的话,那后面监狱来的大哥哥啊,山里来的梅阿姨,或者岛上来的慈祥叔叔,估摸着都能安排上映了啊。虽然是以玩梗为主啊,但这确实反映了很多人最基本的底线,至少你不能公然颠倒黑白对不对? 前两天呢,我也出视频说过这件事,这部电影最明显的问题就是当事人自己出演,讲述自己故事的电影,给人的正常观感都是电影里面的情节都是真实发生的, 所以别的电影也许还可以说有艺术加工的成分,但是这部电影就不行啊,否则往小了说,显然是在二次伤害死者家属的感情,强行给死者扣上一个家暴男的帽子,纯粹的泼脏水。 而往大了说呢,啊,就是在刻意引导公众对于我国司法环境的质疑,一个真的长期被家暴的女性,在某一次反抗家暴的过程当中,失手捅死了正在实施暴力的丈夫,怎么会被判刑十五年呢? 那如果你是清白的,那公众会觉得谁有问题呢?所以问题很明显对不对啊?本来吧,我以为虽然这电影很离谱,但可能也就是导演为了票房考虑,毕竟找一个出狱的杀人犯来演自己怎么说也很有噱头对不对? 不过看到了一些新的信息啊,我是感觉可能不仅仅只是这么简单了。这部电影还有一个争议就是还没有在国内上映就已经在国际上面拿奖了,考虑到之前呢,已经有不少国内导演或者电影啊,为了迎合欧美强行对我们塑造的刻板印象, 故意拍摄符合他们的胃口的,专门抹黑我们这里的内容,以求获得所谓的国际奖项。甚至可能有些境外组织呢,专门资助国内有些人拍这样的电影, 并且许诺能够运作,给出相关的奖项,这已经算是公开的秘密了吧。啊,所以这部电影同样面临这样的怀疑啊,结果看了主创团队在那个电影节上面的采访,哎,我觉得怀疑多少是被打消了啊,因为感觉都快实锤了,大家一起来分段看一下吧。 首先恭喜琴岛带着这部优秀的影片来到圣塞堡斯蒂安电影节,而且我还特别惊喜的在这个开幕的介绍里面看到出品人之一是我非常喜欢的主持人汪涵先生。我的问题就是这个影片,呃,不管是孩子乐乐还是他的母亲,就是这个红他的这个悲剧吗?因为十年的青春,而且红他本身这个人物,我相信赵女士本身也是一个非常 朱达理温文尔雅的,这个很有才华的一个女性,就是因为家庭暴力这个因素,浪费了自己十年的青春和不能跟自己的孩子陪伴她从出生一岁成长这个这个因素,家庭暴力的这个因素。呃,情导您是怎么捕捉到的?话说其实这个开场的画面呢,就蛮让人绷不住的,说起来是国际电影节现场呢,压根没几个人提问呢,还是一个中国人, 要知道啊,女主最终是拿了引后的,如果完全是靠实力现场采访就这么没有排面吗?这一点就让人觉得非常诡异啊,就哪怕我这点粉丝量啊,哪天组织个线下粉丝聚会,应该也不至于就这么点人吧。 而提问的这个人呢,也是非常的直白,不断的强调家暴这个重点啊,到这里呢,其实就算是解决了我之前的一个疑惑,我原来以为啊,这部电影重点讲的是重刑犯出狱之后如何回归到正常的生活,哪怕是瞎编的所谓的家暴呢,也只是一个背景而已, 最多算是引发观众对于女主的部分同情,毕竟电影主角嘛,多少应该是有一点点正义性的,对吧,没想到人家还真的就是冲着家暴来的。 你敢想象一个在判决书里面都有体现,平时基本不做家务,事发当天呢,男方在整理床铺,而他自己硬是要躺在没有整理好的床上不起来,被强行拉起来之后呢,就跟男方撕打在一起,完了拿起刀啊,直接一刀击中要害把人捅死的女人,在这里被称之为是知书达理,温文尔雅吗? 这简直是在跟说地狱笑话一样。咱们继续往下看,其实在拍这部电影的时候,呃,小红跟我说,他有一些东西要表达,他觉得这个故事表达出来对于其他的女性特别有价值。我觉得在其实漫长的封建传统中,这个问题不仅仅是中国,当然我觉得在中国的北方地区,其实这个现象还是比较严重的 啊,所以这个问题某种意义上他有一个褒势性的,大家都要去引起注意,而且去杜绝的这样一个原因,如果这部电影能够让一些男性看到,其实我更希望这部电影不仅是呃,小红说的他跟一些女性朋友的分享,我其实希望很多的男性能够把这部电影当做一面镜子 啊,去从中能够有一个自我觉悟和自我的反思。对,这里呢,基本上面可以说是演都不演了啊,家暴依然是导演想要强调的主题, 并且他这里的用词是封建传统。注意啊,他甚至并没有说这些是过去式,或者说现在偶尔还存在这样的现象,而是说在中国北方,现在这种现象还比较严重,这辐射的范围那就不是一般的大了, 我是不知道北方的网友们能不能忍啊。但是这种没有任何论据的表达,纯粹是睁眼说瞎话,在国际电影节上面,面对着寥寥无几的采访者,有这样的表达又最终拿奖,你们觉得意图是不是足够明显了呢? 显然这是又一次迎合塑造了国外对我们的负面印象啊,还是那一套东西嘛。那么这么一个引人同情的女主,面对普遍存在的家庭暴力现象,仅仅因为勇敢的反抗家暴,却被判刑了十五年,又一层一土,是不是也就非常明显了呢? 啊,在于目前这部电影呢,引起了这么大的舆论啊,电影的出品人汪涵跟演员姚晨呢,都直接跳出来切割了。汪涵直接表示担任出品人是因为个人疏忽,没有审查电影的背景和内容,本意只是为了支持文艺创作。目前呢,已经跟片方解除了一切关联了。而更早一些的时候呢,姚晨也直接神圣切割了, 说法其实一模一样啊,也是对电影的背景缺乏了解支持,只是出于对国产电影的关注。哎,这乍一看吧,还以为两个人共用一个共享公关呢。那么他们到底是不是真的完全不知道电影是什么情况就出来站台呢?这个只能说各位有自行的判断吧, 不过换个角度来说,他们都紧急跳出来切割了,并且明确表示没有注意审查电影的背景跟内容道歉了。 那么紧接着问题就来了,如果连这两位现在都能够说没有审查电影的背景和内容,那么真正负责审查的人又有没有好好审查呢? 特别是我看到了非常离谱的内容啊,说这部电影在拍摄的时候,女主甚至还在服刑期啊,更为离谱的是,为了让女主参演,主创人员向监狱报备的时候说拍的是纪录片,结果最后拍的却是商业片。 要知道服刑人员是明确禁止参加商业演出的,如果真的拍纪录片,还可以说是具有一定的公益性的记录服刑人员状态的宣传,但让服刑人员参与商业拍摄,这纯粹就是在挑战底线了。所以感觉啊,这真的是应该查查了 这部电影到底当时是怎么被拍摄出来的。哎,话说如果真要上纲上线,这电影应该不仅仅只是上映不了这么简单的,怎么着都应该要有人承担法律责任吗?啊,只是我都好奇哦,会不会如果真的严格追究了 主创团队呢?反手来一波呐喊啊,因为揭露社会现实,因为敢说真话,被无形的大手针对迫害了,说不定人家呢,也不反对这个结果啊,毕竟这个思路跟网上面某些群体啊,可以说是非常相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