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温州瑞安市的一个小学内,也就是画面当中,这个小学有一名六年级的学生,在课间的时候因为跟同学打架,被英语老师看到后上前制止,结果这个女生拿了个金属镊子去戳英语老师的右眼,把 把这个英语老师的右眼给戳伤了。这个英语老师姓宋,今年四十二岁,他是二零零九年在这个学校里面教英语的,至今已经教了十七年。据这个宋老师回忆,这个事情呢是发生在二零二六年的一月七号上午,当时呢是在课间休息的时候, 他刚上完六年级的英语课,然后在讲台上批改作业时,看到有两名六年级的学生发生冲突,这个宋老师呢上前去跟这个女生说打架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但当时这个女生情绪非常激动,站起来就打了这个宋老师的手,还准备要扑上去, 结果被这个宋老师按倒在桌上,宋老师看他不再反抗了,于是松手了。之后他就往讲台上面走,再转过来时,就看到学校的一名男老师抱住了冲向他的这个女学生,这个男老师等这个女生平静了之后, 才松开走出去。当时那个女生就站在宋老师的右手边,个子呢也不高,两只手背在身后也没说话, 他以为过一会就没事了,没想到他突然扬起手朝他的右眼打过去,瞬间宋老师的右眼啥也看不到了, 然后这个宋老师被紧急送往医院,经过医院的检查说这个眼球破裂的地方给缝上了。目前这个宋老师已经经过了两次手术,眼睛情况还是不乐观,预计还要做第三次手术, 是后来才得知,当时这个女生是用一个金属的镊子去戳她的眼睛的,这个案件呢,警方认定是构成故意伤害的。这个宋老师的鉴定结果呢,也是轻伤二级,按道理说构成犯罪了,但是他有法抗,他未成年,不满刑事责任年龄, 所以公安机关没办法,只能给他一个不与行政处罚决定书,也就是说这个动手的女生啥事也没有。这个宋老师呢,对这个结果是无法接受的,已经申请了行政附议。他说他的眼睛现在还是模糊的,看不清, 时不时就会红肿,现在呢,也有心理阴影,害怕看到尖锐的东西,也害怕回到学校。他在今年四月三十号的时候去做了个精神鉴定,被鉴定为创伤后应激障碍和焦虑状态。其实这个事情呢,是属于工伤的,瑞安市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呢,也给他认定了工伤, 这样的话,他到时候再去做个伤残鉴定,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虽然说这个小学生不需要承担行政或者刑事责任,但是民事赔偿责任这个肯定是少不了的, 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当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民事损失,希望这个案件不会起到一个很坏的示范作用。什么作用呢?就是有老师看到学生在打架也不管了,多一事不如少一次,到时候管多了反而记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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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也就是二零二零年的五月二十日,浙江瑞安的安阳实验小学呢,发布了通告,就是那个四十二岁英语老师宋老师在课间劝阻学生读书的时候,被六年级的女生用金属镊子恶意故意戳伤眼球的。这个事情呢, 详细的进行了通报,这个通报呢,让人看起来不寒而栗啊,这个事情的细节呢,非常的恶劣,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我一直以为是老师在制止学生冲突的时候,被学生误伤了, 学生这个手里可能拿着这个金属镊子,刚好老师在这个制止的时候戳到老师眼睛不是这样子,他是老师都劝阻完冲突了,这个女生的怀恨在心,趁老师在课堂上批改作业的时候,把手一直背在身后,趁老师不注意, 直接就戳到老师的眼睛里了,这是蓄意报复,这个性质太恶劣了,你别说我们不相信,连当事人宋老师他都不敢相信,他去医院就诊的时候,还给医生说的是,哎,学生用手把他的眼睛打伤了, 哎呀,你说这种行径,这就是要人命啊,这活活上来就要把老师戳瞎呀,这已经不是说是啊,孩子顽皮,这就单纯的坏呀。 哎,虽然说这个未成年人这个信息不能公开,未成年人有各种保护,但是这种他这种行径,咱们一定要谴责。 你以为你带的是孩子,你带的是学生,他有些人他就不是人,你这个主观恶意太强了,既暴力又残忍,性质极其恶劣了,已经突破做人的底线了。 哎,幸好这个学校呢,还是站出来维护了自己的老师,不仅能把这个详细的细节通报出来,而且呢给老师呢现在积极的认定这个工伤啊,也是说把这个学生呢已经处理了, 老师呢虽然说报了警,警方也立了案,但是这个后续的这公安机关的调查的细节呢,我不知道能不能说啊,这个反正学校这样做呢,确实是维护了老师, 家长呢也就给了一点这个医药费,这个后期的治疗还很麻烦。哎,真的是,也祝愿咱们宋老师能够走出这个阴霾啊,能够走早日康复。

在外地出差,看到一则啊,令人非常震惊的新闻啊,就是浙江的两名六年级的男女同学啊,这个发生冲突,女老师在劝架的时候,被 一名女同学啊,这个用镊子戳伤了眼睛啊,构成轻伤二级。那么新闻报道里面说啊,警方称伤者系未成年人,不予行政处罚,这个报道是不准确的啊,为什么呢? 轻伤二级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的入罪标准,也就都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了,仅仅是因为行为人未年满十六周岁,不予承担刑事责任而已。 那么为什么不行政处罚呢?可能是因为他年未满十四周岁,所以呢,不是未成年人啊,承担行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他的他的那个限年龄责任年龄的限不是十八周岁, 十八周岁是在民法上有价值的,在刑法和行政处罚法上适用的十六和十四啊,所以那个报道啊,有一些这个问题啊,做一个纠正。那么紧接着下来,我们也可以说啊,这个年龄救了这个孩子一把, 只是救了一次啊,那么后面的还不能不能救呢,不得而知啊。但是与此同时呢,其他的法律关系,我们也给大家做一个梳理。首先呢,这个女老师肯定是构成工伤的啊,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或者说员工啊, 在工作岗位工作期间遭受的伤害属于工伤,学校已经做了工伤认定了,对吧?啊,那么第二个呢,是女老师也可以获得双赔啊,就是学生啊,这个他未成年的,这个学生要对女老师进行民事赔偿, 呃,行政刑事责任免掉了,民事赔偿责任不能免除啊,如果这个学生他的责任财产不足以赔偿女老师的损失的话,那么他的监护人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呃,那么赔偿的内容是什么呢?就是像伤残赔偿啊,像营养费啊,像护理费啊,精神损害赔偿啊,因为这个女老师啊,我猜测他的工资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对吧?啊,那么可能没有误工费,这是我们讲的法律上的啊,关系的梳理, 法律上呢,简单,但是让人感觉到震惊的是,一个小学生怎么敢打自己的老师呀, 在绝大多数的地方,在绝大多数的时期,小学生不要说打自己的老师的, 就干点坏事,被老师发现那都吓得不行啊,或者说可能被老师发现都感觉很有压力,顶撞老师都是一种非常有心理压力和挑战的事情,更不要说打老师。而让我们感觉到 难过的是,这样的事情啊,其实是比较多的,并不是一两个个例,这就说明老师的工作环境 已经不像啊,以前的,或者说不是正常社会当中的,受到这个社会学校老师,学生和家长的这种啊尊重啊,有社会尊尊容感的这样一种职业了,他们的工作环境呢,可能是压力比较大的。 来自于什么呢?校内的不合理的这种啊,推责施压来自于家长啊,和孩子的家长的无理取闹,和孩子的这种不尊重,甚至是伤害,甚至啊,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很多老师都是稀里糊涂的承担的 法律上的这个赔偿责任。这样的案例我在前面的短视频也讲过,嗯,可能大家觉得自己不是老师,跟自己没有关系,其实是跟每一个人都有关系的。如果老师在这样的环境下工作的话, 那么躺平是一个符合他的利益的理性的选择,老是躺平,我们的社会就会受到很大的损失。


瑞安的这位女老师,今天我必须为你说两句。前不久,瑞安一所小学的宋老师看到女同学打架去劝架,没想到女同学直接挥拳击打老师面部,并且手里握着镊子,直接用镊子戳破了老师的眼球。 现在宋老师已经做了两台手术,目前还需要第三台,但是术后预计还会面临外伤性白内障、青光眼这样的多重并发症,甚至做梦都梦到被女同学戳眼球。 换句话说,这个老师的眼球和心理状况基本上已经不可能恢复到以前的状态了。经过法医鉴定,这属于轻生二级, 把人弄成这样,在法律层面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宋老师报警后得到的答复却是一份不予处罚决定书。因为伤人的女学生还是六年级,还是未成年 专业,律师对这个事情的解读是,未成年学生伤人是免责的,家长作为监护人需要赔偿,学校因为监管不到位也需要承担责任。总之,谁都有责任,只有这个拿镊子刺穿自己老师眼球的学生没有问题。 目前的情况是,宋老师遇到这种事情只能够自认倒霉。那二姐觉得吧,这件事必须得有一个更好的解答,不能就这样粗暴的划分好责任就算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按理说保护的应该是弱势的孩子,而不是去保护那些拿凶器伤人的孩子, 相信百分之九十九的学生都是好学生。但是如果未成年人学生伤人可以免责的话,只要出来一个法律就这样保护他,那就等于有了不败金身,那老师就会成为高危职业,哪怕被戳破了眼球,也只能任在怪自己运气不好,那老师在校园还谈何安全感? 老师对于社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可以说每个人的成长都需要老师,我们应该保护学生,但也不能让老师寒了心,别让老师成为弱势群体。

于老师劝架,被学生用镊子戳伤了眼球,眼球破裂,视力仅剩零点零四,终身并发症。 打人的学生不满十四岁,警方不予行政处罚。这事啊,值得商榷。宋女士是浙江瑞安一所小学的英语老师,从教十七年。 二零二六年的一月七号课间,两名六年级的学生打架,他上前劝阻,前后三次冲突,他拉架、安抚、劝说第三次。就在他转身的一瞬间,这名女生用事先藏在手里的金属镊子戳向了他的右眼。 宋老师当场眼球破裂,血流如注,先后接受两次眼部手术,右眼视力仅剩零点零四,还面临赖上性白内障、青光眼等终身并发症。 同时,他被确诊为创伤后应急障碍,害怕睡觉,畏惧尖锐物品,不敢回学校,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警方认定该行为构成故意伤害, 但由于涉事女生不满十四周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做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仅得以训诫,并责令拒绝悔过。更让苏女士心寒的是,落款为二月十一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他直到五月十八号跑到派出所去要,才拿到,整整满了三个多月啊! 他因此错过了申请重新鉴定的法定时效。这究竟是程序正义,还是程序拖垮了人呢? 法律保护未成年人,本意是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但当伤害已经造成眼球破裂、终身并发症、心理创伤,仅仅训诫几句,写个检讨就能完事吗? 保护未成年人,不等于纵容未成年人施暴。更让人担忧的是,如果这样的事情被清除,还有多少老师敢管学生,教师有制止学生冲突的职责,但当老师因屡职而受到严重的伤害的时候,除了工商认定和漫长的民事诉讼,几乎没有其他的保障。 当老师劝架都要堵上眼睛,堵上健康的时候,最终受害的是整个教育生态。这件事需要一个交代,不仅是给宋老师一个交代,也是给所有站在讲台上的老师一个交代。关注小新说,了解更多新闻。

今年一月,瑞安安阳实验小学的宋老师因为劝阻两名六年级学生之间的冲突,被不满十四周岁的女生用金属镊子戳上右眼,经鉴定为轻伤二级,还确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警方因涉事学生未成年做出不予处罚决定。宋老师目前已经申请行政服 从法律层面上来分析,刑事上,涉事女孩因为不满十四周岁负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上根据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 但是呢,公安机关迟延三个月送达鉴定书,导致老师错过了重新申请鉴定的权利,构成重叙。违法。民事责任上,学生的监护人需要对未成年人的侵权行为全额赔偿。学校如果说存在未及时制止冲突、管控危险品,违反相应义务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最后提醒学生家长,年龄不是暴力的护身符,管好孩子,尽到责任,才能避免悲剧重演。对此,你有何看法?我是北京权威律师事务所庄严律师,我们下期再见!

他教书育了十七年,却被自己学生戳碎了眼睛和温柔。校方通报出来了,可谁来还这位老师光明和余生?看完官方通报啊,再回看整进士,真的又心酸又无力。瑞安安阳实验小学发布通报, 老师受伤后啊,学校第一时间送医,开展心理疏导,已认定工伤,将作伤残鉴定,全力保障教师权益,以对涉事学生处理。文字体面,流程合规,句句周全,可指命上轻飘飘的一段话, 抵不过宋老师半身破碎、身心自残的真实人生。这位四十二岁的英语老师,在学校默默教书十七年, 那天氪金啊,他只是做了所有老师都会做的事,看见学生打架,煽情劝架,制止冲突,耐心开导。他没有骂人,没有体罚,没有批评一次次拉开争吵的两个孩子, 只为平息矛盾,首付课堂安稳。可他的善良和负责,换来的是学生藏在身后的金属粒子,毫无预兆,狠狠戳穿,诱 引、引求破裂玻璃体损伤,继发性青光隐外伤性白内障。短短一听,连续两场大手术,未来还要接受第三次手术。身体的痛,是一辈子的后遗症。 英语听刺痛,颠簸会剧痛,眼睛反复发炎,视力永久受损,比肉体更痛的是心理彻底崩塌。从那天起啊,他不敢睡觉,不敢闭眼,一入睡就是被戳伤的恐怖画面。确诊创伤后期障碍, 重度焦虑。他热爱了十七年的讲台,成了他这辈子最恐惧、最噩梦,最不敢靠近的地方。官方通报说,以依法处置,尊重流程,加强校园管理,首付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可我们啊,想问一句,谁来首付?被学生恶意重伤拼命捍饬的老师轻伤二级,故意伤害,事实确凿, 只因未满十四周岁不遇任何行政处罚,仅仅训诫悔过。老师光明碎了职业生涯,毁了夜夜惊魂难眠,余生常饮病痛。施暴者无需付出代价,轻轻被保护,轻轻被放下。 法律啊,保护未成年,但绝不应该啊!纵容明目张胆的恶意,校方会走流程,会做禁顶,会调解赔偿,可再多的流程也补不毁他破碎的眼睛,扶贫不了他夜夜惊醒的心灵创伤,挽回不了他被毁的人生。 老师劝架是职责,是善良,学生伤人是恶意,是伤害。愿法理有情追责到底,别让禁止的老师流血流泪又寒心。善良不该被辜负,敬者不该被重伤。恳请啊,还给这位遍体鳞伤的老师一个公道!


令人揪心。浙江瑞安一名四十二岁女教师劝架时,被六年级女生用镊子戳上右眼,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 二零二六年一月七号,这位女老师在课间劝阻发生冲突的两名学生时,情绪激动的一名女生突然用金属镊子袭击女老师的右眼,治起先后两次手术,还确诊为创伤口应急障碍。 因涉事女生未满十四周岁,警方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仅得以训诫。对此,律师表示,女生监护人需要承担全额民事赔偿,学校因未尽管理危险物品管控义务,也需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目前,这位女教师已经申请行政附役,认定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