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咪呀,成为百万网红时才本科毕业吗?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实现经济自由,能言爽文,原来是因为自己就是爽文女主。大家的互联网老前妈咪 backhardy 发布答辩结束,胜利着结算,画面爆火互联网两三年居然年轻到才本科毕业,甚 至就多于国内 c 九顶级高校联盟的上海交大。前段时间发的手势舞也被大家发现,原来妈咪录视频的背景不是绿幕,是实拍 在老钱奢华酒店拍段子吗?那很昂贵了。评论区震惊说他居然是真的老钱,但他迅速辟谣说情此气没有老钱。早期关注过他的粉丝都知道,一开始拍和金融男约会系列时,因为家里不赞同他还曾大吵一架,但依旧坚持拍摄,于是靠着自己的创意成为两百万粉大网红,成为创一代 实现经济自由。项链都戴的是不切拉提。看他的视频就知道,虽然可能家庭不像老钱妈咪那样可以随时坐私人飞机,有私人岛屿,但也一定是眼界开阔的小孩。毕竟气质这个东西从不会说谎。而且每一次模仿不同地区的老钱说话 也被认证口音模仿的很像 food and free vegetarian, listen these words should not appear in an indian mouth。 甚至就连这个视频也是妈咪真的去海岛度假时拍的,拍到 angelina 在 妈咪爱马仕上画画那段,用的也是真的爱马仕包包,那妈咪的包上面画画好有创意啊! 在他的视频里,可以推荐有些人家小孩生活的一角,这样就不用 the medicine and caroline 两次小牛那么辛苦才还要再 air phrase 过来,但他的视频爆火,靠的不只是老钱家庭富有这一个点, 而是成为 angelina 会拥有一个完全尊重小孩主体性又有原则的妈咪。当你为成绩感到焦虑时,他说你永远担心的最差的那个结果。 after five years, 你 再转回头去看 it's just a tiny little thing。 受到伤害时,可以第一时间寻求他的帮助,不用大显眼之力了。就算他最后开户把你的所有的信息曝光, 直接让他进去保释禁都没有用。因为你穿着过于性感,他觉得不妥实,他不会强硬制止或责怪不说,这是一种非常自 信,然后可以去 express yourself 的 一种风格。为什么出席晚会的那些男生都会把自己包的很紧很严实?就算不是真正的老钱家族女孩,靠着优秀的内容,他也可以成为真正的富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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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来的妈妈这部电影为啥能在真实的监狱里边取景?里边的服刑人员究竟能不能参与电影拍摄?而且这部电影号称得到了司法部的支持,究竟是不是真的?这背后难道真有人开了后门吗? 其实啊,真相早就藏在电影导演秦晓宇接受的一次采访里,他咋说您听,他们最初啊,是打算到监狱拍纪录片,进去之后才有改变主意要拍故事片。也就是说啊,秦导是以拍摄纪录片的名义获得了审批,这样的审批 没毛病。服刑人员参与纪录片的拍摄啊,其实很常见,比如咱们经常看到一些法治节目,那中间就会有视频穿插采访啊,正在服刑的当事人啊,当事人身穿着囚服,坐在那抹眼泪,说自己多么多么多么后悔。 那这些啊,真实记录监狱生活的纪录片,本身就具有教育警示意义,而且人家没有用于商业盈利偏方,按照流程报批,获得审批之后,同时在尊重拍摄对象本人意愿的基础上,完全可以进行合法合规的拍摄。而秦岛的操作多少就有点让人震惊了, 在他进入监狱之后,突发灵感,决定要拍一部故事片,哎,还私下采用两种拍摄方式,一种是正常的纪录片,另外一种呢,则是按照故事片的方式写剧本,设计分镜头。之后啊,更是直接推出一部商业类型的故事片,还要去电影院供应赚票房。 你看,这就完全不符合他们当时爆批的内容了,也违反了司法部审批的公益目的,涉嫌以七大手段获得行政许可。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相关部门可以撤销对他们的行政许可。监狱里的妈妈践踏的法律红线其实还不止刚才说的这一点,还有啥?第一,涉嫌泄露国家秘密。 监狱啊,那可不是普通场所呀,可以随意拍摄,你还放在电影院,你还在全球供应,那比如监狱里边的布局,哪里是监视,哪里是操场,内部的警力部署怎么样,监控分布在什么位置,那都有可能涉嫌泄密,给监狱的管理带来风险,同时会威胁到社会安全。第二,这部电影还涉嫌侵犯了肖像权。 秦导啊,在采访中提到,他所遇到的服刑人员,除了赵某红,几乎人都明确表示自己不愿意被曝光。你别说拍电影了,纪录片人都不想上镜。原因很简单,他们虽然是服刑人员,但是也有羞耻心啊,人家只想低调,不想给家人抹黑,可以理解。 而电影你既然在监狱中取景,那进入镜头的可能就不止赵某红一个人吧?偏方有没有获得其他服刑人员的许可?有没有给人家进行面部打码?那按照民法典规定,只有新闻报导或者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等情况,才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而你拍商业电影,如果你未经同意使用别人肖像,那涉嫌侵犯对方的肖像权,是要负法律责任的。第三,不符合电影的审批流程。 按照电影产业促进法的规定,电影在拍摄之前就应该向相关部门备案,那这部电影一九年开机,二一年才完成备案,属于典型的先拍后备程序违法,电影主管部门应该给予取缔,并且没收违法所得和工具设备,还要进行罚款。 目前面对网上的争议,国家电影局工作人员作出回应,已关注到相关情况,正在处理。当然,这部电影最大的问题其实还在于有被于法律认定的事实,涉嫌侵犯死者的名誉。 人家去世的人虽然不再拥有严格意义上的名誉权,但你也不能被随意造谣被抹黑,那人家还有名誉利益,一旦受到侵犯,他的配偶、子女、父母都有权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那这里死者的配偶也就是赵某红啊,咱就不指望了。但人家的儿子,人家的母亲还可以向偏方主张维权。 毕竟这部电影啊,在偏方宣发过程中,反复强调渲染赵某红长期遭受家暴,偏方又号称啊,电影是根据真人真事改, 那你就得拿出证据证明确实存在长期的家暴,确实让赵某红被迫持刀反杀。不然你就是编造谣言,是误导观众,是抹黑逝者。用网友的话来说就是赵某红杀害她的丈夫,其实是杀害了两次,一次夺走了她的生命,一次抹杀了她的人格。法律无悔,柴米油盐。关注书范给您说法。

女性独立不是你们用来洗白犯罪和引流的工具。拿罪犯当影后吃人血馒头,今天咱们就来扒光监狱来的妈妈无耻底裤,一个刺死老公!在监狱蹲了十几年的女的,出狱之后竟然被捧成了电影女主, 这多可笑?要讲明白这出戏有多荒诞,咱们得先把时间拨回到当年的案发现场。导演和宣发在通稿里是怎么写 一个饱受摧残的可怜母亲,在暗无天日的家暴中绝望反抗,听起来是不是像个旧社会的苦情戏呢?可对不起,咱们不看剧本,看原本案发的真相,不过是一场极其普通的家庭所 事。赵小红和丈夫张博因为织床这么一件鸡毛蒜皮的琐事发生了争吵,吵着吵着,两个人动了手。在冲突当中,女方赵小红并没有处于什么无法挣脱的生命威胁中。结果他一扭头退到客厅就抄起了桌上的水果刀。在丈夫追过来时,他没有犹豫,急 其精准的一刀捅进了丈夫的胸部,直接刺破了主动脉根部,这才导致丈夫当场毙命。当时赵小红上诉借口说是自己长期遭受家暴,反抗过失致人 死亡。但是法院查的清清楚楚,多名证人证实两口子平时关系较好,根本就不存在啥家暴。最终呢,法院驳回了他的全部狡辩,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结果电影到了这里,这一刀被悄悄抹了粉, 杀夫变成了长期遭受家暴之后忍无可忍的绝地反击,精准捅刺要害并拔刀,变成了情急之下的失手误杀。顺带着,连十五年的刑期都被他们四舍五入压缩成了十年一个被法律终审定罪的故意伤害犯, 电影里面反倒是摇身一变,变成了值得全人类同情的悲情反抗者和伟大母亲。导演甚至在海外放话,特意把这部片子往中国反家庭暴力法上靠。好家伙嘛,拿中国司法当你们海外镀金迎合西方偏见的电鸟石呢?哎,你这算盘珠子打, 搞得我在国内都听得清清楚楚啊。演员的最高境界可能就是演到最后连自己都给骗了吧。这位赵晓红大姐出狱之后,不仅没有低调做人闭门思过,反而是堂而皇之的坐上了电影女主角的位置。她疯狂消费死 去的丈夫,把逝者死死盯在家暴男的棺材板上。反正这死人不会说话啊,随便他怎么编嘛。他疯狂消费年幼的儿子,然后利用儿子和 婆婆配合拍摄那些所谓的和解与团圆镜头,硬生生把自己打造成了一个反家暴的平民英雄、女性救星。如果你以为他们只是在道德和论语上败坏,那你就太小看资本,为了流量能有多大胆了。 网友们顺藤摸瓜,发现这电影背后的合规细节也是一笔烂账。按照时间推算,这部电影的拍摄时间是在二零一九年到二零二一年之间。而根据法律,赵晓红当时的剥夺政治权力刑期要到二零二三年才戒满。 只要稍微懂一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被剥夺政治权力的人怎么可能允许高调参与商业性影视剧的拍摄,甚至去走国际红毯呢?面对全网排山倒海的质疑,片方至今只含糊其词的回应了一句或 司法不批准,而至于具体的批准文件,那是打死也不敢公开。那这背后到底藏着什么猫腻,明眼人一文 便知。在这场洗白的大戏里,主演赵萧红顶多算是一个前台卖力表演的提现木偶。真正隐藏在幕后,手段恶劣到令人发指的始作俑者,就是本片的导演秦小雨。当年赵萧红还在监狱里服刑的时候,秦小雨就以拍摄纪录片的名义 进入了监狱,靠着这块招牌获得了监狱方面的配合与信任。可谁能够想到,这本该是记录真实反思犯罪的神圣渠道,最后却成了他筹拍商业洗白片的私人素材库。他不仅把一场普通的刑事案件扭曲成了长期的家暴创伤,还把这一套说辞 强行灌输给了解除防备的婆婆和年幼的孩子,硬生生逼着死者的家属去配合杀人犯,强行改写了整个家庭的血泪历史。这种对于 死者的无端污蔑,对活人的精神控制手段之阴狠,真的让人后背发凉啊!然而,群众的眼睛不是 瞎的,当公众了解了当年的判决真相,全网发起抵制和愤怒声求的时候,制片人和导演是怎么做的?他们不仅没有丝毫的愧疚、心虚和反思,反而端出了一副高高在上的傲慢姿态,亲自下场对网友称,这, 这是有水军在恶意抹黑我们的艺术作品,哼,好一个艺术,好一个孤独清醒的小众艺术家呀!他们用资本 主义的本质,恶意营销的手段去混淆世间的善恶,却把自己包装成了受害者。如果今天我们默选 监狱来的妈妈这种电影躺在影院里数钱,那么明天是不是任何一起夫妻之间的恶性伤害案件,都可以通过事后的刻意包装,把残忍的杀人手段美化成反抗家暴的无奈之举呢?如果真的是那样,那是整个电影圈的耻辱,更是整个社会的悲哀呀!

上一条视频被人举报下架了,我只能说我的内容刺痛了一些人。监狱来的妈妈这部电影被骂真的是不冤枉,文艺圈的一些蟑螂就是忍不住寂寞,他现在又跑出来,没想到我一个做娱乐财经的博主,要跨去做政治相关的内容。 监狱来的妈妈这部电影出问题,他的根子出在哪里呢?重点不在第一顺位的出品方公司身上。问题是出现在导演间编剧秦霄宇、出品人汪涵、出品人间监制吴飞跃、监制周强、制片人潘志勇以及蔡庆增。这几个人形成了小团体身上,他们已经瓜葛在一起已经非常多年了,每个人都应该被细查, 老师,下面的内容呢,可能会触及敏感内容,所以有些表述会非常的婉转,也请大家包涵。首先,这部电影最大的问题就出现在导演间编剧秦小宇他这个人身上,他公开的百科资料上面,大家是看不出问题的,但是我要点出一个人的名字,杨念。这个人对外的身份是诗人。同学们挑重点了,这个人现在不能回国。 什么样的人不能回国?政治学上专门有一个词汇指代这一类人叫做意义人士。所以这个人是什么身份,他身边是什么样的人,大家应该明白了。同学们要挑第二个重点了, 这个人在一九八八年创立了一份诗歌刊物,这份刊物是什么样的刊物名人就应该知道是什么东西了。我在这个刊物的海外网站上面还搜索到了一条关键信息, 秦晓宇是这个刊物的编委会当中的成员。我们再回到秦晓宇的公开介绍,他还是一个诗人,很高兴你也喜欢诗歌,并且有自己的见解。你们是不是觉得自己特别伟大,在给观众们开制?你们是在启蒙,可惜现在年前对你们老一套已经不感冒了,你们那一套已经退版本了。所以秦大导演,你的屁股坐在哪边,脑子里面想的是什么? 基本上你跟观众打的就是名牌。他作为编剧拍出这么一部电影,剧情与司法认定结果出现明显背离,主角事实上没有被严重暴力威胁,但却被改编成长期遭受家暴,将杀人犯美化为家庭暴力下的受害者,以纪录片的名义进行拍摄,而最后用于商业故事片 犯了审查的漏洞,用欺骗手段取得了行政许可。观众们反对,你们哪一件?哪一桩冤枉了?你们?回答我,你们是不是在完成主人的任务?同学们,事情还没有结束。 监狱来的妈妈这部电影,他不是一个人的事情,而是一个团伙的事情。而我接下来要把这个团伙的所有人都给大家整理出来。首先就是汪涵,汪涵呢?道歉声明里面说自己是疏忽之下同以挂名的,我怎么瞧着你这也是太疏忽大意了吧你毕竟已经和秦小雨、大象伙伴影业的吴飞跃、蔡庆增这些人组成的小团体已经相识非常多年了呀。 这里面有个非常搞笑的事情,我不知道为什么大象伙伴影业的这群人会把自己公司在查询软件上面的企业头像换成了一个厨师和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的合影。你们是要暗示观众,你们下期的纪录片是要揭开克林顿连上二十八次洛丽岛的秘密吗?从纪录片到广东的地方电影节,汪涵和他们前前后后公开合作了四五 次,难道四五次合作还不够我们汪大才子、汪大善人看透对方是什么样的人吗?已经盲目信任他们的人品到疏忽大意的程度了。 如果你想和他们切割干净,你也应该换一个词来用用。遇人不淑才对汪涵出来道歉,无非就是因为他是体制内的人。张老师还核对了一遍秦晓宇和吴飞跃他们之前拍摄的那几部纪录片和电影,我想给大家讲一讲,他们拍的都是些什么样的东西?第一次离别,他拍的是新疆地区的语言冲突和文化困境,一日冬春,讲的是疫情期间的普通人的生活, 偷偷拍的是外国人在中国坐牢。我的诗篇聚焦中国的工人群体,选择拍摄的六个主人公当中,有一个主人公还是富士康跳楼诗人徐立志。而监狱来的妈妈拍的是什么?拍的是中国的司法和法治。密语者拍的是女性题材,或者我干脆点说,就是女性主义、劳工权益,女性主义,疫情、新疆司法法 治啥子都能看得明白。这些关键词就是境外势力最喜欢炒作中国负面消息的关键词。对了,还有姚晨,姚晨还是太权威了,简直就是预言家来的。 老师。和大家说一点不公开的东西,姚晨的很多信息和新闻,曾经被家乡福建宣传主管部门下达过管控的口径。如果有在媒体工作过同学,你们应该知道我在说些什么。 姚晨,我也求求你了,你别再闹了,你要是出事了,我的武林外传怎么办?监狱来的妈妈,他的幕后团队里面还藏着一个沟子,就是电影的监制周强。这个人的背景可没那么的简单,他和贾张珂的关系尤其的亲近,他和中国的第六代导演群体是绑在一起的,被誉为中国第六代导演的幕后推手之一。 聪明的同学们回答我一下,第六代导演群体,他们电影特色是什么?是通过聚焦边缘群体,挖掘和放大小人物命运中的不公和不幸,来消解宏大趋势,对抗传统的审查体 制。周强参与监制了二十多部电影,先后入围过各大海外电影节。而监狱里的妈妈,她能在西班牙的圣塞巴斯蒂安国际电影节拿到大奖,肯定有她在背后筹谋和运作。这一切都已经说得很明白了,观众干涉不了纪录片导演,他们要拍什么,但是观众能决定自己不看, 看什么,观众不要看这种模糊是非、包藏祸心的烂货、臭货。同年还有部电影给阿玛的情书的导演蓝红春,也是纪录片导演出身。五一节后,电影的口碑和票房大爆发, 现在的观众主打的就是叛逆,强行喂给观众吃的,观众是不吃的,给阿玛的情书是观众从院线炮会堆里面硬生生扒拉出来的,所以根本不就不存在观众抛弃中国电影的这种说法,而是电影从业者在背叛观众,天天不知道在拍些什么样的烂货。主创团队们,你们的基本功过关了没有?故事逻辑能不能讲清楚? 情感表达是不是顺畅的?你们的内容是不是有事实依据,有法可依,有理可任,观众最后才会关注到你们是什么样的立场,是不是为人民服务,还是为资本服务,还是为了外国人服 务?监狱来的妈妈这盘菜,我只能说你们招数太老,内容太无聊,段位实在太低了一次, so so, so boring, 我 建议你们这些人下次搞事情之前换一点新的招数。我也建议一下有关部门能不能查实一下这些烂货的资金流水和资金的来源,免得又有人说是我们冤枉的好人。

我还真没见过哪部电影的海报能被恶搞出这么多个版本。作为一名导演,何老师想从电影的导演视角给你们讨论一下,监狱来的妈妈这部片子到底有多少个 bug, 尤其在审核环节。大家好,我是何老师。 我们先来看一下勤导自己在二五年九月西班牙电影节上的采访是怎么定义这个片子的。这部电影大家看监狱的部分的时候, 他是一种伪纪录片的风格,就是刘永红老师,我们的摄影师在监狱之中的拍摄是连灯都不打,就是完完全全呃里面的人感受到的是什么样的状态和样子,而且那就是真实的监狱。所以这样的拍摄到是出了监狱之后,实际上因为当时妈妈跟孩子并没有真正在一起生活,所以 那一部分的内容有愿景,有现实的表达。他提到了两个概念,伪纪录片和故事片。 比如台湾的电影咒啊,还有美国以前那个女巫布莱尔,都是经典的伪纪录片。他们通常呢,手持拍摄,画面晃动,聘请非职业的演员,采用的记录方式是纪录片常见那种采访或者是自述,甚至有时候角色会直接的和摄影机或者导演进行对话,承认有镜头的存在,这就是伪纪录片的特色。 伪纪录片呢,本质上是用纪录片的表现形式讲虚构的故事,这个伪字啊,恰恰就来自于虚构。可问题来了,导演一边说这是伪纪录片,另一边呢,海报又疯狂暗示真实故事真人出演。那这个伪到底伪在哪?是导演说了谎,还是海报说了谎? 如果他不是伪纪录片啊,或者按导演看片会上说的,其实在七八年前我走进监狱的时候,我最初是想拍摄一部纪录片,因为我觉得那里面有 最跌宕起伏的故事,然后最有个性强烈的人物,他想拍纪录片。那么问题又来了,完全在真实监狱拍摄的监狱来的妈妈,到底算不算纪录片? 我专门查了一下国家电影局的备案系统啊,结果发现,监狱来的妈妈早在二零二一年完成了备案,并在二五年六月取得公映号, 也就是俗称的龙标。公印号是五三七。重点来了哈,它的备案类型写的是影剧备字,也就是剧情片、故事片的备案。这里顺便科普啊,影视备案呢,一共有四种,故事片、动画片、记录片、合拍片,这里能确定备案的不是纪录片,影片的另一组内部编码零零幺幺零六幺幺二零二三,也能交叉验证。 其中啊,幺幺号这字段,他指的就是影片类型,幺幺是故事片,而纪录片应该是幺三。也就是说,从备案到审查,再到拿龙标,这部电影始终都是按故事片去管理的,没有纪录片三个字。但到了最后的宣发阶段,他突然摇身一变,真实故事勇敢上映, 你为什么要杀我吧,营销上的本人出演真实的监狱,一切都把舆论引向,这是一个真事。 而丈夫家暴、母子和解以及更多编造的新剧情,都被塞进了这个真实故事的箩筐。而为什么要这样宣发呢?不言自明哈,如果不这么宣发,直接说啊,我是一名故意杀人犯,改过自新, 那就没了家暴啊,没了女性成长啊,没了对中国司法判决的阴阳,这些迎合西方电影节口味的中国滤镜可就都碎了。 没了西方给的这个奖,再加上导演自己也承认啊,不看好国内票房,这类电影应该没有太大的票房,但是我认为这部电影在中国的放映,它有它现实的意义, 所以还不如搏一搏国际 a 类电影节的官方头名状啊。只要拿到这个入场券,整套海外的 money 啊,就会源源不断的来到导演面前。什么海外发行,欧洲艺术院线啊,国际流媒体啊,欧洲的文艺专设基金啊,跨国联合制片 数不完。这解释了这些年有一些文艺片,明明国内票房惨淡,无人问津,但却一直啊亏钱拍啊亏钱投,原来啊,他们的金主在国外呢。最后,我想探讨电影开头常见的那一行字, 本片根据真实故事改编,那么这个改改到什么地步,他就叫失真了呢?在我们剧本创作当中啊,真实案件或真实新闻 可以改到什么程度呢?第一个是时间线,可以重组,第二个人物可以合并。第三个呢,是对话,可以虚构,第四个结局可以重写。 比如啊,真实中的五个人的事,可能被捏合到一个人身上,目的是为了推动剧情更紧凑,冲突更集中,也能符合电影工匠的时长。但这些艺术再加工的底线是保留世界核心,不扭曲事实的方向。 但这部监狱来的妈妈明显渡转了情节,裁剪了事实,借真实之名输出导演的价值观,最终欺骗观众。 当然,除了欺骗观众,我还认为导演组在筹拍备案期间呢,也存在着对上级主管单位的欺骗,还记得他的备案号是多少吗?二零二一年,对吧?但是这部电影是什么时候开拍的呢?我们听听。这部片子的摄影师刘永红自己在发布会上爆料,我们拍的时候正好是在疫情期间, 是两千年和一九年。一九年,对,就是,我记得我们不打疫苗是不能够进到监狱的。 根据最新澎湃新闻的报道,上海电影局已发通报,确认该片备案立案违规。好的,今天就先爆料到这里,下一期我将给你们深挖一下。呃,监狱来的妈妈所获得圣塞巴斯蒂安这个电影节本身这个电影节有多么的荒唐。好的,今天就讲到这里,讲对的一件三点,讲不对的欢迎评论区的喷我。

监狱来的妈妈这部电影是怎么能够拍片上映的?很好奇是吧?首先,网友最关心的两个问题,第一,刑满释放人员还能拍戏吗?第二,虽然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但改编的核心内容与事实完全不符,这种情况是否在合法的范围之内? 先说第一条,我国明确规定,严禁服刑人员参与影视等营业性的演出,以及录制音响制品。另外,监狱里拍戏是绝对不允许的,玉皇大帝来了那都不好使。而这部片子不仅主演是刑满释放人员,关键是有一部分戏还是在监狱里拍的,这是怎么能够办的到的? 首先,罪犯能不能拍电影分三种情况,第一,被定为劣迹艺人的肯定不能演,因为影响太坏了,不能给这类人翻身的机会,他以后就只能从事其他的行业工作。 第二,服刑前不是演员的,服刑期满后可以参与影视拍摄,但这个需要审核,就为他这个片子就要单独多一道审核,然后还要限定演出内容,所以这类演员一般演的就是纪录片或者是跑龙套。 最后,服刑前不是演员的,但也不能在服刑期间参与商业电影,只能参与拍摄记录片,并且需要严格审核。所以这部片子一开始就是以记录片的方式送审的, 审核通过之后才在监狱里拍摄了相关部分。而之后人员刑满释放了,你总不能剥夺他的工作权利吧?这个是写进了宪法的, 公民享有工作的权利,所以他去演戏也不违法,只要为了他单独送审就行了,审核只要通过也就 ok。 但这个里面确实还有个疑问,就是这类人员理论上面是不能演主演的,跑跑龙套拍拍纪录片是可以,因为他没有影响力嘛。但是当主演, 你看演员范帅被封杀,你这范帅再当演员,最后还能成大明星,那不是倒反天罡了吗?合着我当演员之前,我先犯点事,我先求个护身符,那还得了? 所以这部片子我现在还没有看,不知道这个演员他到底是演了监狱里面的那一段,后面换人了还是全程都是他演,这个只能事后见分晓。然后说第二点,核心事件被改编,这个允不允许 解答之前啊,跟我上抖音精选逛一圈,这里不仅有超多影视解读,还有更多关于台前幕后的独家爆料,既看得过瘾,又能刷新认知,超多精彩内容根本看不完。 首先,导演是想拍一部关于法律判决之后,囚犯该怎么生活,如何修复亲情以及怎样走出牢笼的电影。因为社会只关心犯和判决,但服刑人员的人生极少被关注。最开始呢,导演就是想拍一部纪录片, 是后来导演在女子监狱遇到了本片里面的主人公赵某。这个时候导演才改变了想法,他想进一步拍出这些服刑人员是怎么与家人和解并且救赎重生的,就把纪录片改为了故事片,然后审核也通过了。 其实这本来是件好事,可偏方宣传的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女主人公是因为长期遭受家暴过失杀人才坐的牢。但根据二零一零闪刑一中字第六十六号文的内容来看,二零一零年赵某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剥夺政治权力五年。赵某的丈夫张某并无家暴史,而且当天两人死打也是赵某故意致人死亡, 故依审判决赵某故意伤害罪名成立。这就与片方宣传的家暴反抗证人证手完全不一致啊。如果说他是虚假宣传,那都还算轻的,他这还涉及到侵犯原型名誉权,因为他老公没有家暴啊,你现在这样一拍,那被害人岂不是变成了死了活该吗?而且我们的司法那不也出了问题吗? 那这个改编如此的超出了范围,他又是怎么能够过的审呢?这里我猜测啊,电影可能是这样拍的, 张某没有家暴行为,这个已经是客观定了性的,但却不代表在赵某的意识里面,张某就不存在家暴行为。所以我猜测片方宣传的家暴反抗有可能是站在赵某的主观角度去评判的。就是电影里面他自认为是正当防卫,可法院还是按照故意伤害致死判了, 这样就既不违背家暴反抗这四个字,同时也不违背证人证事。我觉得就只有这一种可能性了,不然罔顾事实,那要么就是虚假宣传,要么就是侵犯原形名誉,这无论是哪条骗方都不好受啊。 当然这也只是我的猜测,不然我实在是想不出理由,他为什么能够拿到龙卡。就这部电影里面出现的操作,我估计很多律师都触及到了知识盲区。

还在服刑的罪犯能拍上映片吗?有很多网友发私信让我解读一下监狱来的妈妈。公开报道显示啊,这个电影定档在今年的五月三十号,宣传重点包括反家暴、失手杀夫原型人物正式出演,编剧呢,更是在接受采访的时候爆猛料啊, 说女主角在监狱服刑期间就参与了拍摄。那么这一通操作下来呀,直接让电影宣发的同时,踩到了刑法的执行、影视的审批、商业发行以及公众趣事这么四条线。 关于其中争议啊,其实最重要的也是这四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还在服刑的犯能拍商业片吗?既然是服刑的犯啊,打的原型人物真实出演的噱头,那我们先来看看啊,圣象裁判 主角到底是犯了什么罪呢?要知道这个电影宣传的是啊,反抗家暴、施舍杀夫,出狱后倾情修复,这样带有强烈情绪色彩滋味。但这与判决书呈现出的司法事实似乎是有所出入。 根据陕西高院的二审裁定,被告成赵某和丈夫因琐事发生争执并撕大,赵某持水果刀捅刺丈夫至其主动脉根部破裂,引起心包填塞而当场死亡。从赵某捅刺张某的部位和力度来看,其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犯罪故意明显。 法院认为,啊,赵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决书还记载赵某的供述称,啊,说两人发生争执后,丈夫用拳头打她头,用脚踢她的后腰,她跑到客厅拿起水果刀,在丈夫扑来的时,她下意识挥了一下。 但是法院最终没有认定正当防卫有没有采纳他过失致人死亡的辩解呢,是直接认定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判了有期徒刑十五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力五年。后来二审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同时啊,二审的裁定也没有把案件定性为反抗家暴。 多名证人正言中出现的表述是,夫妻婚后关系较好,平时因琐事吵架,吵后就好。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在现实中一定就不存在家暴, 但是,至少从公开的裁判文书来看,宣发所谓的反抗家暴、施舍杀夫,不是法院认定的司法主线。那么,一个被剥夺政治权力的还在服刑的罪犯,能拍上映片吗?我们来找这个问题的答案。 好明显不能,而且原则上是绝对敬职的。对此规定的是比较完善的。按照刑法第五十四条、五十八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力是指剥夺这些权力,而且他的效力当然适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还有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一十二条对此也进行了更细致的规定, 被剥夺政治权力的罪犯,在执行期间不得出版、制作、发行书籍、音响制品啊,也不得接受采访、发表演说。此外啊,早在一九八八年,广播电视部和司法部还联合发布过一份关于禁止录制出版正在服刑的罪犯表演 的音像出版物的通知啊,这里边的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严格禁止正在服刑的罪犯公开在社会上进行营业性演出,包括为电影制片厂、电视台当演员和为音响出版单位录音录像。 各音响出版单位和电影制片厂、电视台、电台不得将正在服刑的罪犯的表演制成音响出版物和影视片出版发行。 那么,赵某在复兴期间经过两次减刑啊,狱刑执行至二零二零年的六月十五日至剥夺政治权力减为三年。那他在二零一九年复兴期间拍上一篇,毫无疑问,肯定违反了剥夺政治权力的有关规定,甚至啊,未来可能还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力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较轻的呀,处警告或者是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这个问题的答案啊,算是很清楚了,我们来看下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监狱这个地方能拍商业片吗?答案呢,在新修定的监狱法律,从宗旨上讲呀,监狱法第四条规定,监狱工作应当坚持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 坚持依法管理,尊重和保障人权,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促进其重新融入社会。 监狱是为了改造、教育罪犯的啊,进监狱拍商业片,显然与这个宗旨不相符。那么从安全角度来讲呢,监狱法第十七条有规定啊,未经批准,不得对监狱 警戒设施、罪犯改造等场所进行摄影、摄像、录音、勘测等活动。也有律师啊,在接受采访时,对此进行了更详细的解读啊,那么,在实践中,监狱拍摄的审批相当严格,拍摄活动必须提前报备目的、内容和用途,且必须与审批相一致。 监狱内对外拍摄采访啊,仅允许司法行政机关主导的普法、宣传、警示教育、官方纪录片等公益属性的内容。 那么商业电影引力型影视创作是属于市场化的商业行为。然后第三个问题啊,复兴的罪犯不能拍商业片,监狱也不能拍商业片,那这部电影是怎么产生的呢?那是怎么获批的呢? 要知道呀,电影剧组在接受采访时可是说,电影从二零一八年六月开始筹备啊,为了获准 进入监狱采访拍摄,做了许多申请和办理手续的工作,最后得到了司法部相关部门的批准与支持。他还称,自己去过呀,东北的几座重刑监狱啊,普通监狱和女子监狱也去过,陕西的西安、咸阳、延安的监狱一共呀,有十几所。这是怎么实现的呢? 答案还是他在采访时给出的,也就是挂羊头卖狗肉。编剧表示,最初的想法是拍纪录片啊,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他能获批进监狱拍摄,但是在女间采访过程中遇见了电影的主角后,开始改想法了啊,他甚至在采访中直言, 开机后啊,我们在监狱中拍摄用了两种,一种是用纪录片的方式记录啊,赵某的生活,另外一种是按照剧本设计分镜和调度,一条不满意就重拍, 完全是故事片的工作方法。所以第四个问题,如果真的是挂着纪录片的名头货批,然后拍商业片,这违法吧?那么大家也是肯定的, 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并建议拍摄纪录片,这本质上是获得行政许可,即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 经依法审查准逾期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如果是挂羊头卖狗肉啊,那就是隐瞒政治目的,以欺骗手段获得行政许可,当然是违法的。按照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应当撤销许可,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当然,如果是明知他们拍商业片,还预先准取,那就属于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那么,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有关行政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最后一个问题,二零一九年开拍,二零二一年才备案,这违法吗? 当然啊,答案也是肯定的。根据电影产业促进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你设置电影的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将电影剧本梗概 向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是省级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备案。其中,涉及重大题材或者是国家安全、外交、民族、宗教、军事等方面题材的,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电影剧本报送审查。二零一九年开机,二零二一年才完成备案啊,是典型的先拍后背,当然违反法定遣制程序。 那么,按照电影产业促进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擅自从事电影摄制、发行、放映活动的,有县级以上政府电影主管部门不予确定没收电影片和违法所得,以及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 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啊,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是违法所得不足以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我们完整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以后啊,你就发现这部电影可以说啊,每一部都是在踩雷,并且大家关注的,能不能上映啊,我想这些问题或许更有价值。 影视作品当然可以触碰复杂的人性,也应该有勇气去讨论家暴、犯罪、惩罚和重生。但越是敏感的题材啊,越不能模糊边界,违反规则, 创作者要面对的不只是镜头啊,还有法律权力和公共责任。一切皆法,总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