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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什么叫兴奋?一整 dj 横掂啊,就这八个字,绝对是唐伯歌曲开篇神来之笔。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说古人呐,他夜观天象,漫天繁星,按照方位,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啊,这是东西南北, 然后在每个方位,哎,还有七个小星星,哼,然后每个小星星上呢?还有一个小动物负责看管他那负责值班的这二十八个小动物就叫二十八宿。 有哪二十八个小动物?哼,缴炕,提防新危机,斗牛女婿威势必魁梧,未卯必资身。警鬼柳星张一枕,能记住吗? 记不住啊,记不住也没关系啊,太复杂了,你看个西游记你就明白了。你看这个奎木狼,哎,某日鸡微月宴抗金龙,还有井木案, 哎,出现在哪一章节?小林音寺就谁呀?孙悟空。对,所以这都是二十八星宿啊,几个小动物在西游记里边,这都是属于集体打酱油跑龙套的,哼,属于盒饭演员。 而南昌的方位正好对应天上南方朱雀里边最后两个星宿,一火蛇和枕水饮,哎,这就是兴风易枕的由来,气势恢宏,格调古朴。那龙光射牛斗之须是不也是二十八星宿啊?哎,这个问题问的好, 这里边有牛筋牛,还有斗木谢啊,这俩也都是二十八星宿,他居然出现了四个王勃,永远不朽啊。帝京衡庐啥意思?说是南昌啊,他连接了湖南南岳衡山,还有江西庐山。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对,那金三江而带。五湖是哪三江呢? 这是太湖流寓里的松江、娄江和东江。那五湖呢?鄱阳湖,洞庭湖,太湖青草湖,还有丹阳湖啊,这个我也没去过啊,我也是背的啊,三江五湖,鄱阳湖很有名, 明太祖朱元璋血战陈友谅,就在鄱阳湖,还有汉废帝刘贺。哎,他的封地在哪啊?就在江西鄱阳湖, 古代呢,是以湖为海,以西为荤,所以鄱阳湖以西就叫海荤候。那岳阳楼记里边怎么形容洞庭湖的险远山吞长江, 浩浩荡荡,横无际涯,你望一干净啊,哈哈,八陵之盛,壮在。哎, 那什么叫控蛮精而引。欧越呀,说的是江西南昌啊,他是扼守了荆楚咽喉要道,战略位置非常重要。同时呢,他又连接了 欧越啊,也就是吴越,闽浙复苏之地,富甲一方。那连起来就是一枕衡庐。三江五湖啊,都是江湖儿女,都是人杰地灵,大家一起齐聚滕王阁, 而王勃呢,是浮凌云而自息啊,看看我自己,多可怜呢,博三尺为命,一介书生。嗯,无路请缰, 等中军之弱冠,有怀投笔目目中鹊之长风。关山南岳,谁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风堂已老,离广南风。哎,所以王勃太惨了。 所以他想跟三江五湖啊这些这个社会人名流说,各位大哥行行好,给我一个有怀投笔的机会。非谢家是宝树皆梦,甚是芳林。 他日曲亭,饕餮礼队,金子捧妹,喜托龙门。对,所以你看滕王阁序写多好,就这简单的几个字啊,包含了这么多的典故和故事。

他用仅仅二十七岁的一生,写下了一篇流传一千三百多年的千古雄文,让后世无数文人望尘莫及,却在人生最耀眼的时刻,永远沉入了冰冷的南海。他就是王勃初,唐四杰之首, 那个写下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少年,那个落笔就是落霞与孤鹜其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天才。 今天,我会用二十五分钟的时间,从他公元六百五十年出生在江州龙门,到六百七十六年魂断南海,完整走完他短暂又炸裂的一生。 这个被大唐天子亲口称赞为奇才的少年,到底经历了怎样的大起大落?为什么能在二十多岁的年纪写出震古烁今的滕王阁序? 又为什么一身才华的他会一路跌跌撞撞,最终落得个英年早逝的结局?看完你就会明白,这篇千古雄文里的每一个字,从来都不是凭空而来的华丽词藻,而是他用自己短暂一生的起落、不甘、愧疚与倔强写就的人生独白。 公元六百五十年,降州龙门的王氏家族迎来了他们的第三个儿子,父亲王伯,字子安。 很多人只知道王博是个天才,却不知道他的天才是早就刻在家族血脉里的。他的爷爷王通,是隋末唐初赫赫有名的大儒好文中子,门下弟子多为唐初政坛、文坛的中坚力量,是当时公认的学界宗师。 他的书爷爷王继,是大唐初年最有名的诗人,一首树树皆秋色,山山为落灰,至今仍是唐诗里五颜六诗的开山之作。生在这样的书香门帝,王博的开蒙 比所有人都早,也比所有人都惊艳。史书里记载他六岁就能写文章,文笔流畅,词藻华美,连他的父亲都惊叹说这个孩子此无家之宝也。 九岁那年,他读到了大儒严师古给汉书做的注本。要知道,严师古是唐太宗亲自指定的五经定本编传者,他的汉书著 是当时天下读书人公认的权威版本,连朝堂里的大学士们都奉为规念。可王伯读完之后,非但没有顶礼膜拜,反而提笔写了整整十卷的汉书注止侠。 一个九岁的孩子,敢挑战当朝最顶级的学术权威,还挑的有理有据,这已经不是聪明两个字能形容的了,这是刻在骨子里的骄傲,是少年人独有的不向权威低头的义气。 十三岁,王伯离家远游,拜入名医曹源门下学医习艺,十个月就尽得师傅真传。 十四岁,他就敢提笔给当朝宰相刘祥道上书,直陈朝政得失,畅谈自己的治国理想。一句所以慷慨于君侯者,有气存乎心耳,让刘祥道拍案叫绝,当即向朝廷举荐,称他为神童。 公元六百六十六年,十六岁的王博参加朝廷的优素科试,一举高重,被授予潮散郎。从这一刻起,他成了整个大唐朝廷里最年轻的官员。更难得的是,他的才华直接传到了大唐天子唐高宗的耳朵里。他写了一篇乾元殿颂 此早壮丽,气度恢弘,把大唐的盛世气象写得淋漓尽致。唐高宗看完之后连连惊叹,直呼我大唐奇才!一夜之间,王伯鸣动长安。 十六岁,我们大多数人还在懵懂的少年时代,还在为学业发愁,可王伯已经凭一己之力走到了长安城最耀眼的新星, 所有人都以为这个出身名门,才华横溢的少年,未来一定会位及人沉,走完一生顺遂的仕途,成为大唐文坛的一代宗师。但没有人知道,命运的齿轮已经悄悄转向了完全相反的方向, 他的才华成就了他的少年成名,可他刻在骨子里的少年义气和他从未被社会毒打过的骄傲,也早已为他的人生埋下了最深的隐患。 王博高中之后,很快就被佩王李贤看中,招进了佩王府担任休传。佩王李贤 是唐高宗和武则天的第二个儿子,当时只有十几岁,和王博年纪相仿,同样才华横溢。 两个人一见如故,关系极好。王博在佩王府里日子过得顺风顺水,每天陪着王爷读书写诗作文,身边全是追捧他的人,人生一路开挂,没有遇到过一点挫折。可就是这份顺风顺水,让他忘了一件事, 他身处的不是可以肆意挥洒笔墨的书房,是皇权最核心的漩涡中心。 他面对的不是和他吟诗作对的文友,是大唐的皇子,是随时可能触碰到皇权红线的皇室子弟。公元六百六十八年,长安城的王公贵族里流行起了斗鸡的风气。 佩王李贤和自己的弟弟英王李显,也就是后来的唐中宗约了一场斗鸡,两个年少的王爷玩的兴起,身边的人都在起哄助兴。王博作为佩王的鼠官,看着自己的主子和弟弟斗鸡,也想凑个热闹,秀一把自己的文笔。 他大笔一挥,写了一篇习婴王姬文。那么什么是习文呢?在古代,习文是打仗的时候用来征讨敌人的文书,是最严肃最正式的征讨文书。 王博写这篇文章,本来就是玩个文字游戏,用习文的格式写两只鸡的争斗,给配王助兴,显摆一下自己的才华。 他写的酣畅淋漓,身边的人看了都连连叫好。可他怎么也没想到,这篇他用来助兴的游戏文章,很快就传到了唐高宗的手里。 唐高宗看完这篇习文,勃然大怒,他当场摔在地上,立即下令将他逐出王府。很多人读到这里都会觉得奇怪, 不就是一篇写斗鸡的文章吗?唐高宗至于发这么大的火吗?可如果你站在唐高宗的位置上,站在皇权的角度上,你就会明白王勃这篇文章到底踩在了怎样的死穴上。 唐高宗李治在很多人印象里是个温和甚至有些软弱的皇帝,被武则天压了一头。可别忘了,他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儿子,是玄武门之变后长大的皇子。 他从小就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环境里?他的父亲李世民亲手杀了自己的哥哥和弟弟,逼父亲退位才坐上了龙椅。 这个阴影从大唐开国的那一刻起,就刻在了每一位唐朝皇帝的骨子里。而唐高宗自己 更是亲眼目睹过兄弟相争有多惨烈。他的大哥李成乾本来是太子,因为担心被废,密谋造反失败后被废为数人,流放黔州,最终死在了流放地。 他的四哥李太才华横溢,深得李世民喜爱,为了争夺太子之位,不惜铠献兄长,最后也被贬出长安,郁郁而终。这两个哥哥斗的你死我活,两败俱伤,这才轮到他李治这个原本和皇位无缘的靖王坐上了龙椅。 他太清楚皇子之间的争斗有多可怕,有多致命,他最怕的从来都不是外人谋反,而是自己的儿子们为了皇位重蹈当年的覆辙,手足相残,血流成河。而王渤写的这篇习婴王姬文, 用声讨敌人的习文格式来写配王和英王的斗鸡。在唐高宗眼里,这哪里是写斗鸡,这是在明目张胆的挑拨两个皇子之间的关系,是在把兄弟之间的玩乐升级成了敌我之间的争讨,是在给未来的手足相残埋下种子。 更何况,配王李贤和英王李显都是武则天生的嫡子,是皇位最有力的竞争者,这两个人斗起来,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唐高宗才会那么愤怒, 他不是不懂文章,他是太懂人心了。他看到的不是一篇妙笔生花的游戏制作,而是一颗随时可能引爆的定时炸弹。 一到圣旨下来,王勃被当场逐出佩王府,削除官职,一夜之间,从名动长安的天子门生、王府宠臣,变成了一个无关无职,被朝廷拉黑的闲人。那一年,他才十八岁。 十八岁,我们刚刚成年,刚刚踏入人生的起点。可王勃已经走完了人生的第一个高光时刻,从云端狠狠摔进了泥里。我每次看到这里,都忍不住感慨, 他有错吗?他当然有错,他错在不懂官场的规则,错在没看清皇权的禁忌,错在把皇室的王府当成了自己可以肆意挥洒的书房。 可他又有什么大错呢?他只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年,顺风顺水,被所有人捧着夸着。 他的世界里只有笔墨文章,只有诗词歌赋。他根本不知道自己随手写下的一篇游戏文章,会触碰到这么深的禁忌,会毁掉自己好不容易挣来的光明前途。他以为的妙笔生花,在皇权面前成了催命符, 他引以为傲的才华,在冰冷的规矩面前一文不值。被逐出长安的那一刻,王博站在城外的灞桥上,回头望着长安城的公墙,那个他曾经意气风发,名满天下的地方,如今却成了他再也回不去的禁地。 他写悲凉千里道,七断百年身心事,同漂泊生涯共苦心。 字里行间全是少年第一次被现实狠狠打了一巴掌之后的茫然、委屈和不甘。 离开长安之后,王博一路南下,去了巴蜀之地,这一去就是三年。三年里,他走遍了蜀地的山川河流,看遍了人间的烟火与疾苦。 他不再是那个活在象牙塔里,活在众人追捧里的少年天才,他开始看到底层百姓的生活,开始体会到人生的诗意与漂泊。 也是在这三年里,他的诗风彻底变了。以前的他,写的是自能成羽翼,何必仰云梯,是少年人的意气风发,是舍我其谁的骄傲。 而现在的他,写的是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是历经漂泊之后的豁达,是看透了离别之后的通透。这首颂杜少府之任蜀州,就是他在八蜀的时候写给自己的友人的。 一千三百多年过去了,我们依然会在离别的时候念起这句诗。可很少有人知道,写下这句诗的王博,当时只有二十一岁,正处在自己人生的低谷,他自己还在漂泊,还在失意,却依然能写出这样开阔,这样豁达的句子,这就是王博。 哪怕跌到了谷底,他骨子里的少年义气从来都没有被磨平,哪怕身处黑暗,他心里的光从来都没有熄灭过。三年的巴蜀漂泊之后,王勃回到了长安,朝廷的禁令已经松动,他的朋友帮他谋了一个国周参军的职位。 国周就是现在的河南灵宝,离长安不远,官职不大,但至少他重新回到了仕途,有了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所有人都以为,经历过一次人生的重挫,王博应该长大了,应该学会收敛自己的锋芒,学会低调做人了。 可他骨子里的骄傲,他的少年义气从来都没有变过。到了国周之后,王博因为才华横溢, 又视财拗物,很快就得罪了身边的同僚。他看不起那些庸庸碌碌只会混日子的官员,那些官员也嫉妒他的才华,处处给他使绊子。整个国州官府里,他几乎没有一个朋友,处处被人排挤。 也是在这样孤立无援的处境里,他犯下了自己人生里最致命的一个错误。这个错误就是历史上争议了一千多年的杀曹达事件。 史书记记载,当时有一个叫曹达的官奴犯了罪,被官府通缉,走投无路之下,跑到了王博的家里,求他收留。 王博一时心软,就把曹达藏了起来,可藏起来之后,他又害怕了,怕这件事被官府发现自己会被牵连。慌乱之下,他竟然亲手把曹达杀了,想要毁尸灭迹掩盖这件事, 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件事很快就败露了。私藏逃犯,又擅自杀害官奴,数罪并罚,王博被关进了大牢,判了死刑,只等秋后问斩。 这一年,他二十二岁,从十八岁被逐出长安,到二十二岁被判死刑,短短四年时间,他从云端跌到泥里,又从泥里跌进了死牢。 人生的大起大落,来的真是太快太狠。很多人都问王伯,为什么会做出这么荒唐的事,一个饱读圣贤书的儒生,怎么会亲手杀人? 后世有很多人说,这件事是他的同僚设下的圈套,是那些嫉妒他的人故意设计陷害他,让他跳进了这个坑里。也有人说,是他自己一时糊涂,荒不泽路,才犯下了这个弥天大错。 真相到底是什么,我们已经无从考证了,但我想说的是,无论这件事是不是被人陷害,有一点是确定的,这件事成了王博一生里最深的至暗时刻,也成了他一辈子都无法弥补的愧疚。 就在王博等着被刑刑的时候,命运又给他开了一个玩笑。唐高宗改元上元,大赦天下,王博的死刑就这样被赦免了, 他保住了一条命,可他的人生已经彻底毁了,他的官职被彻底削除,这辈子再也不能入朝为官。他的仕途从这一刻起,彻底画上了句号。但比毁掉自己的仕途更让他痛苦的是,因为这件事,连累了他最敬爱的父亲, 他的父亲王复仇本来在雍州担任私公参军,仕途顺遂,就因为他犯的罪,被朝廷贬到了交趾当县令。交趾就是现在的越南河内附近,在唐朝的时候,那里是大唐疆域的最南端,是所有人眼里的蛮荒之地, 胀气横行,人烟稀少,远离中原,千里迢迢。一个在长安待了一辈子的文官,被流放到这样的地方,和判死刑 基本没什么区别。这一下,王博彻底崩溃了,哪怕是被逐出长安,哪怕是被人排挤,他都依然保持着自己的骄傲, 依然觉得自己没有错。可这一次,他看着自己的父亲因为自己的错误被贬到蛮荒之地,他所有的骄傲,所有的倔强,在这一刻碎的一干二净。 他在后来写给友人的信里写了这样一段话,每次我读起来都忍不住心疼。他说,如脍上何言哉? 辱卿可谓身已成一灰身粉骨,以谢君父。今大人尚言国浅,远在边陲。出三江而浮五湖,越东欧而度南海, 皆乎此薄之罪也,无所逃于天地之间。已翻译过来,就是我王博还有什么话可说的?我让自己的父亲蒙受了这么大的屈辱,我就算是粉身碎骨,也弥补不了对父亲的亏欠。 如今,我的父亲因为我的过错,被朝廷贬到遥远的边陲,要跨越千山万水,度过茫茫南海。天啊,这都是我的罪,我就算逃到天涯海角,也躲不掉这份罪责。他的骄傲在亲情面前彻底低下了头。 他的人生从这一刻起,只剩下了一个目标,去交趾,去见自己的父亲,当面给父亲赔罪,好好陪一陪那个被自己连累的老父亲。公元六百七十五年的秋天,王博从洛阳出发,踏上了南下的路。 他要一路向难,度过长江,翻过南岭,再度过南海,去千里之外的交趾寻找自己的父亲。他不知道的是这一趟南下的路既是他的赎罪之路也是他的封神之路。他更不知道在这条路上 有一座刚刚建成的楼阁正在等着他,等着他用一支笔写下一篇流传千古的雄文,让自己的名字和这座楼阁一起永远不朽。 王博一路南下路过了洪州,也就是今天的江西南昌。当时的洪州嘟嘟严博宇刚刚重新修缮了大名鼎鼎的滕王阁,趁着重阳节在滕王阁里大宴宾客,邀请了洪州所有的名门望族文人雅士来参加这场盛会。 这场宴会严嘟嘟其实早就有自己的小心思,他早就让自己的女婿孟学士提前写好了一篇滕王阁的续文,准备在宴会上当着所有宾客的面拿出来显摆一下,让大家都夸一夸自己的女婿才华出众。 宴会上酒过三巡,严嘟嘟让人拿来纸笔假意邀请在座的宾客为这次盛会写一篇续文。在座的宾客都心知肚明,纷纷推辞说自己才疏学浅不敢动笔。所有人都知道这个机会是留给严嘟嘟的女婿的, 可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意外发生了。轮到王勃的时候,这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刚刚经历了人生的至暗时刻, 一身落魄带罪之身在满座的达官贵人里毫不起眼。可他看着递过来的纸笔没有丝毫推辞直接接了过来,铺开纸张提起笔就准备写。 满座的宾客都愣住了,所有人都没想到这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年轻人竟然这么不懂规矩,敢抢严嘟嘟女婿的风头,最生气的当然是严嘟嘟,他当场就拂袖而起,转身进了后堂,心里憋了一肚子火。 但他又实在好奇,这个敢当众扫他面子的年轻人到底能写出什么东西来?于是他就吩咐手下的人,让他们盯着王勃,他写一句,就进来给自己报一句。很快,手下的人进来报了第一句,御张故俊,红都心府。严嘟嘟听了冷笑一声, 不屑的说,不过是老生常谈,谁都能写。紧接着手下又报了第二句,心分一枕地接横炉。严嘟嘟听了沉默了下来,没有再说话。 而当手下的人急急忙忙跑进来报出那句落霞与孤鹜其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时候,刚才还满脸不屑的严嘟嘟猛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拍着大腿脱口而出,此真天才,当锤不朽已! 很多人读滕王阁序,都只惊叹于他的词藻华丽,典故信手拈来,说这是千古第一篇文。 可如果你读懂了王勃的人生,你就会明白,这篇文章里最动人的从来都不是华丽的词藻,而是他藏在文字里的自己的人生。他写观山南岳谁碑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 这不是无病呻吟的感慨,这是他自己的真实写照。他就是那个失路之人,从长安被逐,到巴蜀漂泊,再到死劳逃生,仕途尽悔,一路南下,颠沛流离,放眼望去,全是他乡,全是陌路。 没有人懂他的委屈,没有人懂他的不甘。他写逢堂易老离广南风,这不是随便用的典故, 这是他对自己命运的悲悯。他十六岁就名动天下,被天子称为奇才,可如今二十多岁却成了一个带罪之身,这辈子再也不能入朝为官,一身的才华,一枪的抱负,再也没有施展的机会。 他和冯唐、李广一样,空有一身本事,却终究怀才不遇,无路可走。可哪怕是这样,哪怕他已经跌到了人生的最低谷,哪怕他前路茫茫,看不到一点希望,他依然写下了那句震古烁今的名言, 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易坚,不坠青云之志。年纪大了,志气更不能减,哪怕头发白了,也不会改变自己的初心。处境越艰难,意志越要坚定,哪怕身处绝境, 也绝对不能放弃自己的理想和抱负。你看,这就是王博,就算被现实打的遍体鳞伤,被命运逼到了悬崖边,他骨子里的少年义气从来都没有被磨平,他依然骄傲,依然倔强,依然不肯向命运低头。 他写孟尝高洁空余报国之情,阮籍猖狂,岂笑穷途之哭。他说,我就算是一辈子不得志,也不会像阮籍那样走到路的尽头就放声大哭。我就算是报国无门,也不会放弃自己的初心,不会向命运低头。 这篇滕王阁序写到最后,他写了一首诗,滕王高阁临江主沛豫明峦霸歌舞画栋招飞南浦云珠帘幕卷西山雨,闲云谈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阁中弟子今何在?剑外长江空自流。 一笔落下,满座皆惊。从此,滕王阁因为这篇序文名扬天下,而王勃这个名字也和这座楼阁一起,永远刻在了中国文学的历史上,千古不朽。 滕王阁的盛会结束之后,王博没有多做停留,他继续一路南下,翻过大鱼岭,度过琼州海峡,终于在公元六百七十六年的夏天到了交趾,他终于见到了那个被自己连累的老父亲。看着父亲在蛮荒之地鬓角斑白,过得清苦艰难, 他心里的愧疚更深了。他陪着父亲住了几个月,陪父亲说话,给父亲赔罪,尽一个儿子该尽的孝道。 这一年的秋天,王博告别了父亲,踏上了北归的路。他想回到中原,回到家乡,安安静静的读书写作,陪在家人身边,过完自己的一生。 可命运终究没有给他这个机会。他乘坐的船行驶在南海之上,突然遇到了强烈的台风,狂风卷着巨浪,瞬间打翻了他乘坐的船。 王博掉进了冰冷的南海里,虽然很快就被附近的船家救了上来,可他本来就心有郁结,再加上溺水的惊吓,年纪轻轻的他一病不起。没过多久,王博就病逝了,年仅二十七岁。 一颗大唐文坛最耀眼的星星,就这样永远沉入了冰冷的南海,永远停在了他最意气风发的年纪。他的一生太短了, 短到只有二十七年的时光。很多人都在说王博太可惜了,如果他没有英年早逝,他会留下多少震古烁今的诗篇?他会在大唐的文坛上达到怎样的高度? 可我总觉得,王博的一生或许早就注定了,他就像一场盛大的烟火,在最耀眼的时刻绽放了自己所有的光芒,然后永远定格在了那里。他的人生就像他自己在滕王阁里写的那样,天高地迢,宇宙之无穷。 幸近悲来时,盈虚之有数。天地辽阔,宇宙无穷,人生的兴衰起落都有它的定数。我们无法决定生命的长度,却可以决定生命的宽度和亮度。 王博用他短暂的一生告诉我们,少年义气从来都不是年纪,而是刻在骨子里的倔强。人生不朽,从来都不是寿命,而是留在世间的光。一千三百多年过去了,赣江的水依然在流,滕王阁依然屹立在那里。 我们依然会在某个失意的时刻,念起那句穷且易坚,不坠青云之志。依然会在离别的时候,想起那句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落霞与孤鹜依然在赣江之上起飞,而那个写下千古雄文的少年,永远不朽。

他叫索菲亚,这个名字很少被提起,人们更多的则是叫他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妻子。可在成为妻子前,索菲亚也曾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贵族少女。高中的时候,大家应该都学过滕王阁序,课后材料里也有滕王阁诗。除此之外,其实还有一对滕王阁联。这幅对联是这么写的, 滕王何在胜,高格千秋据。连画栋竹帘都化作空谈云影言功能传仗书声一续寄语东南宾主莫轻看过路才人。你觉得索菲亚被叫做列夫托尔斯泰的妻子?这显得索菲亚很没有主体性。那如果他没有嫁给列夫托尔斯泰呢? 可能现在已经没有人知道她是谁了。在十八岁时,她嫁给了当时三十四岁尚未成名的托尔斯泰。此后的四十八年内,索菲亚生育了十三个孩子。为了丈夫能够专心创作,索菲亚白天要承担着大量的家庭事务,晚上还要帮丈夫腾写战争与和平的首稿。 一百万字的著作,他抄写了整整七遍。作为托尔斯泰的读者助手,甚至是文学的守护者,索菲亚几乎放弃了有关自己的一切。然而,托尔斯泰却在日记中写道,我的妻子是一个最庸俗的女人。为什么列夫托尔斯泰会这么说呢? 因为晚年的列夫托尔斯泰和索菲亚爆发了一场激烈的观念冲突。列夫托尔斯泰想要放弃自己的作品版权,让作品进入公共领域, 把自己的创作成果贡献给全人类。但是,索菲亚作为传统的贵族女性,认为版权是自己丈夫的劳动成果,属于家族私有财产,理应由子女继承。而且索菲亚非常抵触列夫托尔斯泰的极端理想主义, 声称列夫托尔斯泰放弃版权的行为是在抢走子女们口中的面包。但实际上,列夫托尔斯泰还有好几处家族庄园和地产,这些才是他们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放弃版权收入远远达不到伤筋动骨的地步。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列夫托尔斯泰才说索菲亚是世界上最庸俗的女人。索菲亚用一生点亮了战争与和平,可最终却成了一个最沉默的影子。这话说的,我还以为战争与和平是索菲亚写的呢。

我说确实,滕王阁是一个好地方。滕王是李世民的第二十二个儿子,但是他的皇帝位置只有一个,别剩下的儿子就分封到各地。李万英这个人叫就分封到山东的滕州做了滕王。因为王国来写滕王阁序的时候, 李延云早就不在这个世界上,只是那个楼还在。但历史上我们并不知道山东还有个滕王阁,也很少有人知道。四川的阆中一山上有一个楼, 嘉陵江边,这他们连他叫滕王阁可能都不会知道,这说明什么呢?三座滕王阁中,只有这座滕王阁如此有名,并不是这个楼有多好,有一个统计材料说这个楼已经重建了二十八次。 不要说一座唐代的楼,唐代的长安城还在吗?不在了。那他们为什么要重建它?不就是有这篇文章在传送吗?这个故事说明什么? 我们今天在回答何以中国的问题,哪里还有汉唐的钱谁家有?哪家?还有唐宋的房子谁家有?所有这些都会消失,贯穿千年历史, 使一国成为一国,使一文化成为一文化,使人成为有悠久传统的人,是我们文化的力量。这是一个小小的例子,通过建过多少楼,又塌过多少楼,但是有些楼塌了,他还要建。 滕王阁之外,我们往长江上游走,洞庭湖边,湘江之滨,还有个楼,岳阳楼,对不对?岳阳楼也是屡毁屡建,为什么?范仲淹留了一篇千古文章岳阳楼记? 我们再往长江上游走,我们到了汉水跟长江交汇的武汉三镇,面江的山上又有一座楼,黄鹤楼。那个楼很重要吗?那个楼很漂亮吗?未见千古诗文在 崔浩的诗,在那个楼他就存在的价值。

南昌这个城市呢,说实话,没什么好玩的,好玩的地方不多啊,为全国人民所熟知的景点呢,大概有两个,一个就是八一广场,八一起义纪念馆。 那第二个呢,就是滕王阁,因为以前的一篇重要的文章,王博写的滕王阁序,很多同学在读书的时候可能都背过,所以知道有个滕王阁。后来我教书的时候,我说南昌有滕王阁。很多同学啊,滕王阁在南昌啊,他知道滕王阁都不知道在南昌,但是作为这种土生土长的南昌人, 我一次滕王阁都没去过。我从出生一直长到我大学毕业,我一次滕王阁都没去过,站在我家阳台上就能看到滕王阁,就是个破楼,有什么好看的呢?后来啊, 我参加工作了,我大四毕业的时候,第一次考研没考上,落榜了,所以我就参加工作了。但是我那个工作呢,商务性质比较强,就是经常要接待一些客户啊,领导啊,对吧?接待他们谈完了公事之后,就带他们到南昌转一转,看一看南昌有什么好看的,那就爬滕王阁,我工作了两年时间,先后爬了滕王阁五十余次, 同学们,事情发生了变化,但我最开始去爬那个楼的时候,我觉得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个破楼吗,对不对?后来呢,随着我慢慢的去的次数变多,开始还要请一些导游给我们做讲解,慢慢的呢,我对这个楼了解的越来越多, 我对这个楼里面的他的整个建筑风格,一些一些特点,以及当年王伯的故事,以及他的那个情感等等。随着我对这些东西了解的越来越多,我好像对这个楼产生了一个不一样的感情, 后来呢,就越爬越有意思,越爬越有意思。再到后来,我已经不需要请导游了,我都能讲,如果你今天有空约我去,我觉得我还愿意去。所以同学们,这就叫什么?这就叫你的理性知识积累的越多,反过来对你的感性,你的感悟形成了一种反补啊, 对不对?什么叫落霞与孤鹜其飞,什么叫秋水共长天一色?都有一种情怀在里面,所以这个知识变多,反过来促进了这个情怀的产生,所以同学们,它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就这么个道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