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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嘴巴也不饶人,群众一眼看出监狱来的妈妈是个杀人犯。等到一波为电影摇旗呐喊的出品的纷纷出来做切割,群众在网上嘀咕了一句,哦,有事切割,无事分钱吗?强烈的质疑声中,来自大河报等多家媒体的报道称, 国家电影局工作人员回应已在进行处理,暂不方便告知。而在此之前,确实有人出来切割了。先是某网红艺人扇了自己吹成一束光的博文。这条引发网友强烈反感的博文,说的是这个勇敢的女人从废墟里站起来,把自己活成一束光。 这话要是被主人公十七年前杀害了的丈夫听见,估计气的会从地里站起来,但是不可能的,他已经被这些人在人格上又杀害了一遍。二十号凌晨,影片的出品人站出来了,千呼万唤,终于在后半夜站出来 发表声明称是在书获之下同意挂名,而且是仅挂名,并晒出了落款在四天前十六号听的一份关于不再保留出品人署名的确认函。书获这个词用的太妙了, 和某网红艺人三博时解释的对影片背景了解不足并审视自信态度很吻合。总的意思是没了解到司法没有判家暴,纯属是书获的。 但是问题来了,这些强调没投资仅挂名的知名人士和机构,虽然真不一定拍摄时投了多少钱,但是对这么一部国外得奖的影片,对这个杀人犯标签非常明确的主演和主人公,对这部宣传中强调是真实经历改编真人出镜表演的电影, 其最基础的案情,最基本的背调总是应该有吧。为什么普通群众电影还没看,就感觉这部电影不正常,就迅速判断出这个人不是英雄妈妈, 并非遭遇家暴,不具备在服刑被剥夺政治权力期间拍摄电影的权力。判断出这部影片从报备到拍摄,甚至到国外去拿奖, 背后都有涉嫌违法违规的操作。而这些知名的机构,这些知名人士,为什么连普通群众的判断能力都不如?为什么会疏忽到不顾事实的程度?匪夷所思啊! 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拍摄,没有家暴编造情节也要演,他们能搞定被害者的亲人一起参演,把他们受伤害的情感彻底再扭曲一遍。能够把没有龙标的影片裸送国外参展,让国际社会对中国的刻板印象再加深。一、 能够很技术性的默默等待五年才上瘾。能够在五月十号母亲节前后,以勇敢的名义、母爱的名义,把一个杀人犯讴歌成苦难母亲,塑造成反抗家暴的一束光。能够请一大堆知名人士和主人公一起自我感动的吹, 他们都麻木了吗?都集体疏忽了吗?这些反常的情况仔细想真的会让人背脊发凉。 既然都号称不是钱的问题,那么是什么?是价值观集体跑偏吗?是对司法权威公然漠视吗?亦或是吃透了什么样的中国题材拍电影才能够走国际路线的玄机? 这些都应该在国家相关部门的调查中做出分析判断。我个人更倾向于认为所谓书获更像是精致利己的托词,是一些人有选择的失明司法铁板钉钉的故意杀人案件 被编成勇敢妈妈一束光还要去照亮全世界的女性,这种话说出来亮瞎人的眼睛。一个敢编不奇怪,奇怪的是一群人还敢拍,一些部门敢批准, 一个杀人犯敢演不奇怪,奇怪的是演完之后一群人真的很敢吹,这是在宣传女性救赎吗? 而是在美化罪恶,扭曲人性。因此对这部电影,我个人的观点是,不仅不能上瘾,而且要追究主创责任,不能让一些人像群众说的那样无事就分钱有事做切割。个人观察经过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