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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岁女孩用镊子扎穿老师眼球,法律却束手无策,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底在保护谁?这两天,浙江瑞安的一起校园悲剧刷爆了朋友圈。 一个十四岁的六年级女学生,因为被老师劝阻打架,竟然怀恨在心,用一把金属镊子硬生生扎穿了四十二岁英语老师的右眼球。医生抢救后判定轻伤二级,眼球破裂,需要至少三次大手术。 但最让人感到窒息的不是伤情,而是结局。因为凶手未满十四周岁,警方最终只能出具一张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很多家长可能会觉得,孩子还小不懂事,长大就好了。错,这已经不是什么年少无知,这是极其冷酷、极具报复性的恶性暴力。 一个十四岁的孩子,能在被拉开后迅速伪装平静,双手背在身后,耐心等待老师毫无防备的那一秒, 然后精准的用镊子袭击脆弱的眼球,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他有完整的预谋能力和反侦察意识。 当未成年变成了对极端暴力豁免的护身符,当施暴者可以大摇大摆的躲在年龄背后,而受害者却要独自承受终身残疾和心理创伤时,我们必须直面三个残酷的现实, 第一,别让一线教师沦为高危职业。这位宋老师执教十七年,出事前只是在履行教师最基本的职责劝架。他没有骂过学生一句重话,甚至连对方家长主动道歉后,他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现在的老师起早贪黑,拿着微薄的薪水,却要在讲台上时刻提防学生口袋里的剪刀、镊子,甚至是拳头。 当教书育人需要以搭上自己的人身安全为代价时,以后还有谁敢管学生?如果再不给老师实实在在的法律撑腰,劣币一定会驱逐良币,最终毁掉的将是我们整个社会的未来。 第二,监护人的傲慢比孩子的镊子更伤人。截至目前,这个毁了别人一生的家庭,只掏了不到两万块钱的医药费。 两万块钱打发了谁?在他们眼里,似乎老师的眼球远不如自己的钱包重要?这种毫无愧疚感的冷漠,正是滋生小恶魔的温床。 既然刑事上因为年龄免于处罚,那就在民事上死磕到底。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监护人的侵权责任是跑不掉的。不仅要追讨医疗费、误工费,更要索要高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必须让这个家庭在经济上感受到切肤之痛。第三,法律的滞后不该由受害者买单。 警方依据现行法律对未满十四岁的学生不予处罚,程序上看是合法的,但这恰恰暴露了我们在应对低龄极端恶性案件时的尴尬。 如果现行法律对于这种具有极高社会危险性的未成年人没有强制缴制的硬招,只是一放了之,那无异于在向社会释放危险的信号。 法律的威严不仅在于惩治坏人,更在于保护好人。如果好人流血又流泪,那这是对公平正义最大的亵渎。 我不禁要问,当善良被狠狠刺伤,正义的补偿又在哪里?当校园不再是净土,我们的孩子还能去哪里寻找光明? 目前,宋老师已经被认定为工伤,他也准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件事绝不能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过去。

在浙江温州瑞安市的一个小学内,也就是画面当中,这个小学有一名六年级的学生,在课间的时候因为跟同学打架,被英语老师看到后上前制止,结果这个女生拿了个金属镊子去戳英语老师的右眼,把 把这个英语老师的右眼给戳伤了。这个英语老师姓宋,今年四十二岁,他是二零零九年在这个学校里面教英语的,至今已经教了十七年。据这个宋老师回忆,这个事情呢是发生在二零二六年的一月七号上午,当时呢是在课间休息的时候, 他刚上完六年级的英语课,然后在讲台上批改作业时,看到有两名六年级的学生发生冲突,这个宋老师呢上前去跟这个女生说打架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但当时这个女生情绪非常激动,站起来就打了这个宋老师的手,还准备要扑上去, 结果被这个宋老师按倒在桌上,宋老师看他不再反抗了,于是松手了。之后他就往讲台上面走,再转过来时,就看到学校的一名男老师抱住了冲向他的这个女学生,这个男老师等这个女生平静了之后, 才松开走出去。当时那个女生就站在宋老师的右手边,个子呢也不高,两只手背在身后也没说话, 他以为过一会就没事了,没想到他突然扬起手朝他的右眼打过去,瞬间宋老师的右眼啥也看不到了, 然后这个宋老师被紧急送往医院,经过医院的检查说这个眼球破裂的地方给缝上了。目前这个宋老师已经经过了两次手术,眼睛情况还是不乐观,预计还要做第三次手术, 是后来才得知,当时这个女生是用一个金属的镊子去戳她的眼睛的,这个案件呢,警方认定是构成故意伤害的。这个宋老师的鉴定结果呢,也是轻伤二级,按道理说构成犯罪了,但是他有法抗,他未成年,不满刑事责任年龄, 所以公安机关没办法,只能给他一个不与行政处罚决定书,也就是说这个动手的女生啥事也没有。这个宋老师呢,对这个结果是无法接受的,已经申请了行政附议。他说他的眼睛现在还是模糊的,看不清, 时不时就会红肿,现在呢,也有心理阴影,害怕看到尖锐的东西,也害怕回到学校。他在今年四月三十号的时候去做了个精神鉴定,被鉴定为创伤后应激障碍和焦虑状态。其实这个事情呢,是属于工伤的,瑞安市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呢,也给他认定了工伤, 这样的话,他到时候再去做个伤残鉴定,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虽然说这个小学生不需要承担行政或者刑事责任,但是民事赔偿责任这个肯定是少不了的, 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当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民事损失,希望这个案件不会起到一个很坏的示范作用。什么作用呢?就是有老师看到学生在打架也不管了,多一事不如少一次,到时候管多了反而记恨自己。

两个六年级学生,一男一女打架,老师将学生分开后安抚女生时,被这个女生用镊子戳伤右眼眼球,构成轻伤二级,面临外伤性白内障、青光眼的多重并发症,已无法正常返校工作。涉事学生不满十四岁,所以不以行政处罚,只是责令悔过。 我突然明白了什么叫人在极度无语的情况下是会笑的。这个学生是真的很聪明,男同学打他,他不戳男同学,他戳老师。我一直觉得,老师只要佛系,一点不流氓,不布置过多作业就没事了。 现在我突然发现,即使是佛系的老师,也是高危职业。当学生掏出镊子,老师不去劝架,学生受伤,老师必定要负责。老师去劝架,老师被戳伤,学生不用负责。也就是说,当学生掏出镊子的那一刻,老师就已经完蛋了,这是个死局。 现在的学生都玩手机,当他们看到戳伤老师不需要赔钱,不需要退学,甚至不需要停学,几乎没有任何处罚的时候,他们会怎么想?我真的不知道了。



一个四十二岁的女老师劝了个架,下一秒,一个六年级的女生用一把镊子戳进了他的右眼。这不是电影, 这是今年一月发生在浙江瑞安一所小学的真实事件。宋老师教了十七年英语,那天课间两个六年级学生打架,他上去劝,安抚完男生,他回头去开导。那个女生轻轻说了一句,打架解决不了问题。 女生突然抱起打了老师的手,然后被另一个男老师抱住。等男老师一松手,他把手背在身后,静静的乖乖的站在宋老师旁边。宋老师以为没事了,转身要走,下一秒,鲜血从眼眶涌出。 那个女生手里藏着一把金属镊子,直接扎进了老师的眼睛,眼球破裂,玻璃体嵌顿,继发性青光眼,两次手术,右眼几乎失明,法医鉴定轻伤二级。而那个伤人者呢,因为未满十四周岁被免予行政处罚。 大家听懂了吗?一个老师用十七年青春换来的是一双残废的眼睛和不到两万块的手术费。而伤害他的人,连一句刑事追责都不用承担,理由是三个字, 未成年。这个女孩的家长呢,可能正在庆幸我的孩子不用坐牢,但我想问,是谁给了这个孩子敢于对老师举起凶器的底气?宋老师不是个例。 现在的老师管了,家长说你针对我家孩子不管,说你失德失职。孩子打架,家长教,你给我打回去。孩子成绩差,家长骂,老师不会教。我们一边把老师捧上神坛,说尊师重道,一边又把他们踩在脚下,让他们战战兢兢, 如履薄冰。一个连人身安全都没有保障的老师,一个尊严可以被六年级学生随意践踏的职业,你让他怎么教好你的孩子?宋老师现在睡不着觉,害怕尖锐物品 被诊断出创伤后应激障碍,他还在等第三次手术,等一个迟到的公道。守护讲台,就是守护我们孩子的未来,转给每一个当过学生的人!

浙江瑞安安阳实验小学一名六年级的女生用金属镊子刺穿了四十二岁女教师的右眼。不是标题党啊,这是二六年一月七号发生的真实事件。我首先梳理一下关键词是 宋老师在课间劝阻两名学生打架冲突看似平息的时候,其中一名女生突然就用镊子刺向了他的右眼。诊断结果是眼球破裂、外伤性白内障、 青光眼,两次手术,还有第三次等着他。法医鉴定,轻伤,二级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伤人。学生未满十四周岁,依法不与行政处罚,目前已经休学。家长前期支付了两万元的手术费,后续调解无果, 公安机关在送达鉴定意见通知书时,程序拖延了三个月,宋老师因此错过了重新鉴定的申请期,目前已提起行政附议。 这就是这一个事情的全貌。我想说的不是愤怒,而是三个值得每一位教育者深思的问题。第一,教师正当管教的边界在哪里?宋老师是在履行职责,劝阻学生。大家这不是体罚, 不是言语侮辱,是最基本的课堂外管理行为。如果连这样的行为都可能付出眼球破裂的代价,一线教师凭什么去管?第二,未满十四周岁不处罚。这个制度设计本身没有问题, 但不处罚不等于不教育,不等于不追究。当训诫和责令悔过成为唯一手段,家长支付两万元后就不再理会。我们需要追问,对于极端暴力行为的未成年人,现有的教育矫正措施是否足够?这不是在主张严惩,而是在问这个孩子以后怎么办? 他带着这样的行为模式进入社会,谁来负责?第三,教师权益保障的程序漏洞?工商认定做对了,但警方拖延三个月的程序瑕疵,导致受害者错过 申诉期,只能走行政附役和民事诉讼。一个因公受伤的教师,在维权路上要独自面对这么多障碍,这样的制度体验会让多少教师寒心?我做了十五年的教育,见过太多老师在管与不管之间 反复权衡,不是因为不想管,是因为不知道管了之后自己能不能得到保护。课堂制需要维护,学生权益要保障,这都没有问题, 但教师的尊严和安全同样不该被牺牲在不敢管的夹缝里。我是吴博士,关注教育背后的结构性问题,关注我。

女老师课间劝架,被六年级小学生用镊子扎穿右眼,两次手术右眼视力只剩零点零四,诊断一长串 眼球破裂,外伤性白内障,继发性青光眼,后续还要第三次手术。更折磨人的是,他被确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不敢睡觉,一闭眼就梦到被扎的那个瞬间,家长付了不到两万块手术费,调节两次没成,两万块,一只眼睛视力零点零四, 终身不可觅。这件事最让我心里堵得慌的是,这个老师从头到尾都在好言相劝。他去拉架是在履行一个老师的职责,如果他不拦,学生受伤了,是他失职,他拦了。右眼被扎穿。 然后我就想起我们小时候在学校被老师打了,回家不敢说,因为说了还得被父母再打一顿。那时候家长见了老师说的是,孩子不听话,你就打,现在呢?我就想问一个问题,现在的孩子到底怎么了?六年级 懂得趁老师转身的时候,手持利器攻击要害,这不是调皮,不是不小心,是故意。现在的老师到底还能不能管学生?管了自己搭进去一只眼睛 不管,有人说你失职。老师是教书育人的,是站在讲台上传递知识的人,如果连最基本的人身安全都保障不了,老师还敢管谁?别让那些还在讲台上认真上课的老师寒了心。现在的小孩到底是怎么了? 这种事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未成年的恶劣事迹越来越多,而且现在很多小学生嘴里全是网络烂梗,不尊重老师,也不尊重他人,张口闭口就是问候家人,各种误会的词语随口就来,这是小学生该有的样子吗?老师这只眼睛回不来了,再多的道歉都换不回零点零四的视力,那下一个老师 还敢上前拉架吗?

哎,现在的老师太难了,这两天呢,看到一个新闻说今年一月七日,浙江瑞安四十二岁的小学英语老师宋老师在劝阻两名六年级学生打架时,被一名女生用镊子戳上右眼, 经鉴定呢,为轻伤二级。宋老师呢,已经接受两次手术,但是仍然患上外伤性白内障、青光眼并发症,并且确诊呃,创伤后应激障碍,需要进行第三次手术及长期的后遗症 治疗。涉事的女生家长呢,仅支付了两万元的手术费,因为学生呢,未满十四周岁,警方呢,做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其实啊,一线老师主动在网上维权的情况很少, 因为老师常常因为顾及到孩子的生育啊,顾及到自身的颜面啊,很少在网上维权。那宋老师这样维权,说明事件啊,后果非常的严重, 呼吁大家收敛,送老师,避免寒了一线老师的心。那老师被学生戳伤眼睛,全网关注度其实不是很高,那如果反过来啊,老师碰了一下学生,或者打了一下学生,肯定会引发全网的舆论,老师肯定会被全网网爆。 同样是受伤,待遇却是天差地别,老师也是父母的孩子,同样也会受伤,也会疼,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