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每一年高考落幕,都有一首 bgm 悄悄告别整个青春。今天我们就来坐上一档时光机,盘点从二零一八年到二零二六年这些统治了整个夏天的高考专属进行曲。年少不解诗中意,再度已是诗中人。任谁也没有想到啊,高一语文书中白居易的这种琵琶行,在今年的高考季杀疯了。 深夜误梦,少年是梦体装类红蓝干。十三学的琵琶成的是琵琶女,但何尝不知十二年寒窗苦读的我们自己。而那个被我们嫌弃了三年的语文课本,从此也成为了我们花再多钱也买不回来的绝版青春。二零二五年的是我们的明天, 鹿晗为电影重返二十岁演唱的主题曲在二五年再次的翻红,成为了无数 班级毕业合唱的催泪弹。大家一边撕着草稿纸从教学楼上撒下,一边有拥抱着平时最讨厌的班主任。这首歌没有矫情的伤痛,只有一种大步向前的孤勇。我们在操场上挥手告别,然后背起行囊头也不回的奔赴那个人海茫茫却专属于我们自己的明天。二零二四年的是冬眠 耶,好像一双无情抓不住的手,悄悄把那段时光带走,再也回不去那年的洞。不过再有人等过太久,要如何纪念?想想那些年我们孤 独十几年,这一年的高考季啊,透露着一种浓烈的畅感。热身考完试的那天晚上,班里的戏实验上平时最调皮的男生裤子像一个傻子,那些高中三年都没能说出口的暗恋,那些塞在课桌抽屉里,身怀了一场名为亲 春的冬眠里,我们以为睡一觉醒了还能够看到同桌的笑脸,可醒来后才发现教室已经空了。二零二三年是与你 这首歌绝对是当年缓解考前焦虑的最强振奋劲,温柔到极致的声音,仿佛是一阵拂过高中走廊的微风。听着这首歌的时候啊,我的脑子里只有一句话,人生最大的遗憾就是一个人永远无法同时拥有青春和对青春的感 受。当我们坐在教室里拥有着最美好的年华时,我们只觉得那是折磨。等我们终于听懂了这首歌的温暖时,却只能在短视频里隔着屏幕去怀念。二零二二二年是最后一夜 高考结束的黄昏,夕阳把教室的黑板照得金黄,大家默默地清理着课桌,看着黑板上的倒计时从一百天变为刺眼的零。这首歌一响,高中三年,在深夜打着手电筒刷 题的日夜,还有那个穿着白衬衫走过操场的背影,全部都被定格在了青春这本厚厚日记的最后一页,彻底封存,再无序地二零二一年是哪里都是你 这首歌呢?原本是写情爱伤感的,但是在那一年的夏天呢,它被高考生分极其硬核的赋予了全新的生命,它不再是写给某一个人,而是写给那三年的高中岁月。当你走出校门,目之所及,哪里都是你,操场上有你跑过的步,食堂里有你抢过 的饭,天台上有你吹过的牛,大家带着回忆,用这首律动感极强的歌,尽情洒脱的向过去告别。二零二零年是你的答案。 这一年啊,绝对是高考史上最特殊也最让人揪心的一年,因为疫情的爆发,高考甚至是 史无前例的延期了一个多月,所有的考生都戴着闷热的口罩,在极其压抑的封闭环境和网吧里苦熬。这首歌在当年啊,不仅是一首 b g m, 更是人们在治安时刻里硬生生扛过来的精神之 当阿荣的极具撕裂感的嗓音口出越过黑暗时,他不仅是给高考的答案,更是给那个艰难时代的最强战歌。二零一九年是纪念 李雨欣的,这首歌简直是收割眼泪的大杀器。很多人在听这首歌时呢,才猛然的发觉一个极其残忍的真相,我们永远无法在当时预知某个瞬间到底有多么珍贵,直到这个瞬间变成了回不去的记忆,我们才后悔当初没有多看同窗意义。 这首歌里装满了整个高中时代的嬉笑怒骂,装满了那些被没收的手机和做不完的事件。最后呢,我们要把时钟拨回到八年之前。二零一八年,也是被全网公认为最美好的一年。买辣椒也用劝唱的那首起风了,简直是一场席卷了全中国所有校园的龙卷风。 只要这首歌那几句穿透力的高音异响,哪怕你觉得自己早已是一个刀枪不入,对高考和毕业早已麻木了的大人,你还是会不经意间愣神,仿佛我们又回到了那个夏天,看到了那个趴在课桌上睡着,被微风 吹起试卷一角的最干净最无味的自己。铁打的高考,流水的青春,这九首歌,送走了一届又一届高考生的神曲,哪首是属于你的夏天呢?在评论区留下你高考那年的年份和 bgm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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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在我们小的时候,又有人教过我们什么是真正的爱。如果你喜欢一个人,而那个人又不喜欢你,该怎么办?那,那我会很伤心的,你会选择继续留在他的身边,还是选择离开呢?我想我会走的,我会默默的祝福你。好色变花谈,照理无言,谁会凭栏意 你把书狂涂一醉,对酒当歌强乐还不醉?世界上最遗憾的事情莫过于我倾尽所有爱你,最后却要亲手推你走向别 别人。故事的开始,小果丁受了重伤,倒在了断肠崖边,又在他以为自己快要死去的时候,是菠萝小薇用自己的菠萝汁救了他,而他也理所应当的对这个救死的女孩心动了。 可感情里最怕的就是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那时小薇的世界里只有那个处处留情的菠萝吹雪,小火丁只能将那份感情藏在心里,做一个默默退场的配角。而菠萝吹雪像个典型的享受着与小薇的暧昧。 小火丁没有纠缠,没有抱怨,只是选择了成全他费尽心思让小薇回到国宝特工的队伍里,可小薇依旧无法召唤出机甲。我加入古墓派的时候,祖师婆婆曾让我对天发誓啊,除非有另一个真心对我好的人, 才能够拔出我手上的这把仁爱之剑,否则我的神剑再也无法召唤出国宝机甲。当时全世界都以为那个人会是菠萝吹雪,就连菠萝吹雪也是这样认为, 他自信的向前想用自以为是的真心拔出那把仁爱之剑。虚假的情感终究是虚影,就算菠萝吹雪用尽全身的力气,那柄剑还是纹丝不动,而一旁默默观察的小火丁已经 明白了,这里唯一符合要求的只有他,因为他体内还残留着和菠萝小薇一样的果汁。他知道菠萝吹雪并不爱菠萝小薇,但他还是没有上前,甚至他比任何水果都想要冲向前拔剑,他也只是将菠萝吹雪叫了出去。 他知道菠萝小薇喜欢的是菠萝吹雪,并不是他,又是因为知道他想让菠萝小薇能拥有自己想要的。爱到极致是亲手把你推向别人的怀抱。他把自己的血涂在了情侣手上, 让我的血洒在你的手上。有了小果丁的果汁,菠萝吹雪很轻易就拔出了剑,而小果丁并没有出现在现场,只是在悬崖边念着诗,准备孤独离场。可幸运终于是没能成功召唤机甲。等他看到了菠萝吹雪手上的绿色果汁,也立马明白了过来。 这一刻的菠萝小薇终于是放下了多年的执念,不再执着于菠萝吹雪,奔向了险些跳悬崖的小果丁。可就是小果丁,江要回头的时候,树干却断了,小薇为了救小果丁也纵身跃。就在所有人都以为他们要一命呜呼的时候。啊啊,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在天愿作比翼鸟?不,这是 神雕侠侣。所以爱的尽头从来都不是占有,而是成全。小时候看的是机甲打斗的热闹,长大后才读懂了这份藏在成 全背后的温柔。原来在我们懵懂的童年时光里,蓝狐早就把爱的最好的答案摆在了我们面前。真正的爱不是费尽心机的得到,而是当你需要时,我倾尽所有祝你圆满。当你学会爱人的时候,同样我们也要拥有被爱的能力。如果没有召唤机甲这条限制,或许郭小杰和菠萝小薇就不会再 暗恋,会惩罚每一个不去主动的人,不靠近就永远都不会有结果。就像如果风早祥,他也没有说出那句我喜欢你,他和爽子的结局大概也会变成青春遗憾吧。

皇上的上联是逆风如解意,有谁知道啊,容易 莫摧残。就在今天,一个以梅园剪花枝的宫女决定捡起那只掉落的水晶鞋,去扮演血液邂逅天子的灰姑娘。可她想,凭一句听来的诗就得宠,能对出下联还远远不够。 这出戏要演成,既要让当事人愿意配合,又得有皇上身边人替他搭台阶,更得让目击者把真话吞回肚子里。他们各怀各的心思,这才凑成了这出宫女顶替骗取皇上宠幸的好戏。大家好,我是阿月,我们继续戏品甄嬛传。什么破差事啊,大过年的全是我一个人在这受冻, 什么剪花之技,神啊,不就是欺负我是新来的吗?于婴儿是以梅园这场戏第一个出场的人,一边剪花之爱动,一边骂他不甘心自己永远是最底层的小宫女。而正是这份不甘心,让他在皇上找人的时候敢站出来冒名顶 替。导演用一个很妙的镜头交代了关键信息,从于婴儿的视角派皇上走过来的脚步,就是这个视角告诉观众,梅林里谁也看不清谁,只看得见靴子,看不见脸, 却看得到靴子上的纹样。这位后面甄嬛用团龙密纹的事试探皇上的身份,埋下了伏笔,以眉圆的血液被拍的很美,红眉白雪,暗香浮动,昏暗的光线里只剩模糊的树影,越朦胧越像一场梦,也越容易被人钻空子。皇上和甄嬛在梅林里一前一后走着, 穿过层层叠叠的树影,愣是没碰上面。这其实就是在暗示,这两个人从一开始就没走在同一条线上,后来的每一步也全是错位的,别人进攻求的是荣华富贵,而甄嬛许的愿却跟别人不一样。我一愿父母妹妹安康顺遂,二愿 在宫中平安一世,了此残生。他只盼安稳度日,平安终老。不是他天真,而是入宫后亲眼看见夏冬春被打残,夫子死在井里。这些事让他彻底明白了,平安顺遂比盛宠荣华难的多。也正是这份清醒,让他走了一条完全不同的路。愿 逆风如解意,容易莫摧残。这句诗出自崔道荣的梅花,意思是如果北风能听懂我的心意,就别轻易摧残枝头这点含香。甄嬛以梅花自愈,在深宫里许下最卑微也最奢侈的愿望。 他知道华妃得宠且很辣,不是自己能抗衡的,所以听从母亲临行前的叮嘱,先明者保身。可他不知道,此时他说的这句诗,恰好也是纯元生前最爱的诗句是谁? 再不说话,别让人把整个倚梅园翻过来。皇上在倚梅园里开口的第一句话不是朕,是谁在那里?所以这一刻,甄嬛不知道来的是皇上与婴儿躲在暗处,脸上的神情已经透露出, 他大概猜到了来的人身份不一般,毕竟只为了找一个人,就扬言要把倚梅园当个底朝天。这种越级的话,没点权势的人不敢说。甄嬛赶紧行礼, 奴婢已没缘的宫女,不想扰了尊驾,请恕罪。她今晚是抗旨溜出来的,一旦暴露身份,后果不堪设想,只能硬着头皮撒谎。皇上又问,你读过书吗?叫什么名字? 奴婢建明恐误了尊尔。就这一句,建明恐误了尊尔,后来成了果郡王,认出他的关键,同样的措辞,同样的语气,他对着皇上说过,对着果郡王也说过, 我的鞋袜湿了再换呢。清朝礼教森严,男女之间连对视都要避讳,女子的脚更是绝对的禁忌。甄嬛说自己正在换鞋袜,皇上便立刻停住了脚步。这一退,可以理解为君子所为,但更深的意味在于, 他用一个理法上无懈可击的理由,挡住了他,也挡住了自己命运中原本该走的那条路。皇后特意嘱咐过他不能出门,他偷跑出来已经犯了规矩,只能临时编个身份蒙混过去。 可他没想到,一句我是已没缘的宫女,会被人剪去当成自己的头衔。后来,皇上见到甄嬛,也没用真身份自称果郡王。两次相遇,第一次他是假宫女,第二次他是假王爷。谁都没用真实的身份面对对方。那么,果郡王为什么拿走了甄嬛的小象,还一直贴身保存? 因为那个雪夜,他听见了一个女子最真实的愿望,也看见了他最慌张的背影。逆风如解意,容易莫摧残。这句诗,被皇上听见是触动,被鱼婴儿听见是机会, 被果郡王听见,却是共鸣。他从树影后面看见甄嬛仓皇逃走,穿着打扮绝不是已没缘的宫女。甄嬛冒着抗旨的风险跑来许愿, 许的却是家人平安,自身安稳,不争宠,不求荣。果君王一下就懂了,这个自称宫女的人,和自己一样,只想过平平安安的日子。这时,他把小象从眉枝上取下来,是替他善后,也是替自己收藏。在这个人人都消尖了,脑袋往上爬的地方, 遇到一个向往同一种生活的灵魂太难得了。所以后来他把小象贴身带着,不是把他当成什么人,是把这枚小象当成这个宫里唯一能懂自己的证明。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这句诗的原意是每年花开的差不多,但赏花的人早就换了,他触景生情,红梅还是当年那个颜色,可陪他赏梅的人终究不是纯缘了。华妃完全不懂皇上为什么盯着梅花出神,只知道红梅好看,就折回去摆在店里。华妃折了许多梅花,差评。他不是有意的, 是朕有心。可皇上说不是他有心的意思,是他自己心里有事,看什么都能想到那个人。这么些年了,皇兄还放不下吗? 朕放不下什么?果郡王刚问出这句话,皇上立刻从追忆里抽出来,他不准任何人看穿自己,哪怕是亲弟弟也不行。后宫这么多人,能跟皇上聊到一块的,数来数去,没有一个皇后读书多,但毫无情趣。华妃漂亮但没文化没妆,倒是端庄, 少了几分灵动,身边连个能对上诗的人都没有。这空缺目前只有果郡王勉强顶一顶。不过此时臣弟闻得梅香醉人,想喝杯酒了。这等美事, 朕与你同去。果郡王绕了一圈,终于把话绕回正事,皇后让他来不就是干这个的吗?把皇上安全带回宴席,两个人说说笑笑往回走,皇上又提了一嘴,说宫女里也有会念诗的,语气里全是意外之喜。 果君往嘴上恭喜,心里已经全明白了,刚才那个从梅树下逃走,连名字都不敢说的宫女,就是皇上嘴里这个意外之喜。只不过皇上找到的是冒牌货。甄嬛一进门,锦熙就迎了上来, 看他脸色都白了,换壁赶紧倒了杯热茶。甄嬛捧着茶杯,手还在抖,说刚有两只猫向他扑过来,可不就是两只猫吗?一只橘猫,一只梨花猫。 小主自小怕猫,一下遇到两只可不吓着了,我去熬一剂浓浓的姜汤,给小主去风压惊,刘珠说完就去熬姜汤。思域轩里没人知道甄嬛今晚撞见的根本不是猫,是皇上和果郡王,他用两只猫把今晚的惊慌全遮掩过去了。锦熙在旁边提醒了一句, 这宫中素来有人爱养猫,猫的性子又野,你若怕猫,今后可得小心些为好。但 甄嬛传里的猫,确实堪称串联甄嬛命运的特殊异象。选秀时太后丢猫试探,他初次怀孕时被猫抓伤受了惊,凌云峰上猫帮他跟果郡王感情破冰,最后双身子落地,也是野猫冲撞才提前生的。甄嬛和猫之间总有一份说不清的奇妙机缘, 怕猫的人一辈子都在被猫推着往前走。小主可许了愿了, 许了天太冷我就回来了。甄嬛没说许了什么愿,也没说在以梅园里到底遇见了谁。苏培盛一路跟到以梅园,苏培盛是从小伺候皇上的,皇上就是赐死奴才也不放心 皇上身边没人跟着,话里话外全是真切的担心,不是怕皇上罚他,是真怕皇上出点什么事。皇上也没真生气,直接给他派了个活,已没完。有个有才学的宫女,你去给朕找出来,办好了,朕就当你将功折罪。 果郡王在旁边听着,一个字都没多说,他袖子里还揣着那个小象,但他不会出声。该如何去考究这宫女的才学呢?你且问他逆风如解意,下句是什么? 苏培盛多金,他知道自己不能乱找人,得让皇上亲口给个标准。苏培盛不知道皇上和那个宫女之间发生了什么,但他太了解皇上了。皇上要找这个宫女是对人动了心思,所以苏培盛心里很清楚,这个任务本质就是替皇上找点情感上的新鲜乐趣。甄嬛轻描淡写的问了一句, 什么样的人才能用团龙秘纹的花样?这话不是闲聊,是侦查。他在以媒缘撞见的那个男人身上就有团龙秘纹的花样,他当时没看清脸,但记住了那个纹样。能穿这种纹样的人,绝对不是普通官员,极有可能是皇亲国戚, 甚至就是皇上本人。所以他必须搞清楚今晚撞见的人是谁,来判断自己抗旨溜出去的事会不会被追究。从锦熙嘴里确认了文样只限皇上和特定亲王使用,他心里已经有数了。以媒原理,那个追着他问名字的男人不是皇上就是亲贵王爷,他不方便直接问是谁,换了个更安全的问 法,先帝爷子孙嫔宴的是哪几位王爷?五爷,十爷,哦, 还有十七爷。甄嬛对国君王的欣赏是发自内心的,他在闺中就听过他的名声,在那个争破头的京城里,偏偏有一个人不争不抢,活得风雅自在,这本身就是一种吸引力。他不知道的是,今晚他挂小像许愿的时候,就是这个闲云野鹤的人替他上了后,有时候 不争比能争会争之人有福多了,所以小主也是有福之人呐。他今晚刚用行动验证了这句话,他不争宠,所以装病必宠。 今晚偷跑出去,也只是想许个平安的愿,结果却撞上了最不该撞上的人。锦熙说,小主也是有福之人。甄嬛说但愿如此。他不知道这是安慰还是寓言。 甄嬛和锦玺这对主仆能走到最后,不是没有原因的。一般人要是在已没缘那种地方被陌生男人撞见,可能只顾着紧张了,谁还顾得上看对方穿什么衣服, 衣服上有什么纹样。可甄嬛不仅记住了,还能凭团龙秘纹反推那人的身份,这不是小聪明,是危机之下刻在骨子里的判断力。而锦玺呢? 四御轩里只有刘珠换璧知道甄嬛为什么久病不愈,但锦玥的观察力不比甄嬛差。按常理说,刚入宫的小主生了病,早就急得四处求医了,甄嬛却不急不慌。事出反常必有妖。锦玥在后宫这么多年,什么样的主子没见过,一眼就看出甄嬛不是没本事争,是不想争。 所以他对甄嬛忠心不是盲目的,也不仅是因为甄嬛长着纯圆脸,更知道这人沉得住气,稳得住局面。他看准了,才跟甄嬛和景熙之间最牢固的东西,不是靠秘密绑在一起的,是互相看懂了对方。 这两个人注定是能走到最后的搭档。苏培盛带着对联满宫找人,但他用的说辞很聪明,不提皇上,再以梅媛撞见宫女的事,只说皇上出了个对联,谁对上重重有赏,这就把一件私事包装成了宫中的新春娱乐,谁也不起疑。皇上的上联是 逆风如解意。于婴儿站在人堆里,别的宫女还在发愣,他已经开始盘算了。他没第一个冲出去,而是先看周围人的反应,确认所有太监宫女都答不上来才稳稳的开口。容易 莫摧残,他不是有学问,他是偷听过答案,但他把这个时机拿捏的太好了,所有人都不知情,只有他一个人能接上,那是不是他,都必须是他了?可苏培胜犯了难,他打量着于婴儿,怎么看怎么普通,皇上要找的是什么人他心里有数, 肯定是跟全员有点相似的,才入的老眼,眼前这个差的太远了,可人又不能不交,皇上的差事又不能不办,接下来怎么处理才是最考验苏培盛功力的地方。苏培盛来回话了,但他没直接把人带上来,而是先说了一句,您吩咐奴才办的事,奴才已经尽力去办了, 但是皇兄只说了上半句,这下半句苏培盛不知道这差事不好办吧? 他用不知道下半句给自己兜了个底,万一找来的人对不上,不是他办事不利,是他掌握的信息不全。皇上一句你办不好,是你不中用。刚砸下来,他立马端上茶,皇上先喝口茶消消气。皇上端起茶闻了一下, 这茶是用梅花上的,功夫全在这一刻了。他让于婴儿深染眉香,出现在皇上面前,是为了让皇上自己想起以眉缘,自 己觉得此人有缘,这就是引导的艺术,他越帮与婴儿铺垫,越让自己置身事外,皇上要是不满意,那是香气巧合,不是他塞错人,与婴儿配合的很好,跪在地上说 皇上恕罪,是奴婢身上不小心染上了梅花气味,惊扰圣驾。果郡王当场就看穿了这出戏,笑着说,我也让府里的下人们 个个都深染花香。果郡王是一个旁观者,所以眼前这个宫女是不是那晚已没缘的宫女,她心里有几分把握。一句逆风如解意,甄嬛用它求平安,于婴儿用它换恩宠,皇上用它找纯缘的影子,果郡王用它找知己。同一个人念的同一句诗,四个人听出了四种意思, 谁都没听错,谁也都没得到已没缘。这一页最讽刺的地方就在这,所有人都找到了自己想要的幻影,却没一个人真正握住了他。接下来,我们看看于婴儿得宠后到底是如何作死的,而安小鸟又是如何被完璧归赵的。我是阿月,我们下期见!

你见过活死人墓吗?这就是传说中小龙女和杨过住过的活死人墓,原来他真的存在。这里是陕西鄠邑区,位于秦岭中南山脚下,也就是福如东海,寿比南山的那个南山。据当地的专家讲,以前曾经有人打开过这个墓道, 发现里面啊确实有个地下室,用长竹竿就往下试探,深不见底。谁能想到,这个活死人墓里面曾经住着的就是全真教的创始人王承阳。 根据史料记载,他曾经啊在活死人墓中还写下了一首七绝诗,活死人惜活死人,烽火递水药之一,墓中日伏真丹药,换了凡躯一点尘。活死人惜活死人活,争得死是良医,墓争贤济真须尽, 隔断凡间是上尘。他为什么要住在这活死人墓里呢?公元一千一百一十二年,王承阳出生于陕西咸阳大魏村, 原名呢叫王哲,家境富有,是个妥妥的富二代。他聪明好学,正过进士,又考中了五举人,文武双全。本来他也想和大多数人一样,走仕途这条路,但是命运弄人, 那个时候的北宋啊,已经灭亡,而这咸阳是金国人的地盘,他参加的是金国的科举考试,当时金国不太重用汉人,所以王春阳只做了一个小利。四十七岁那一年,他深感天浅,文武之境,两无成业,于是呢,就愤然辞职,凯然入道, 他就跟家里人说,自己呢遇到了两位艺人,传授他内练的真决,让他出家修仙。道教的后世就认为这两个艺人就是吕洞宾和汉中吕 家人。当时就觉得他疯了,放弃功名,离开妻儿,遁入空门。一个中年人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要去当道士,当他来到这里的时候啊,觉得这里动天伏地,自古就是道教圣地, 就不走了。公元一一六一年,他就在这里挖了这座活死人墓,就是神雕侠侣里面小龙女住的那个活死人 墓,金鹰就是从这里借的灵感。他为什么要住在这活死人墓里呢?他想以此来表示,过去的自己已经死了,只有埋葬过去的自己,那个两无城的王者才能活出真正的王承阳。他跳进墓里一住就是两年, 每天在黑暗的墓里打坐修炼,断绝了和外界的一切联系。两年后啊,他攻城单元从墓里走了出来, 从那一刻起,他认为自己就是另外一个王承阳了。接下来,他开始云游四方,一路起时,东出潼关,前往山东,在山东的宁海,他就遇到了老顽童周伯通。其实历史上的周伯通啊,真有此人, 他并不是王成阳的师弟,但周伯通特别有钱,他一见到王成阳特别崇拜他,就捐巨资为王成阳建造了一座安堂金莲堂。王成阳呢,就给他改名叫全真堂, 就是保全真性,从此开始创建全真教。他先后收下了七位弟子,马玉、孙不二、谭楚端、刘楚玄、邱楚基豪、大通。王楚一后世呢,被称为全真妻子,其中这马玉和孙不二还是一对夫妻呢。 马玉呢,是当地的富豪,也是地方的官僚人家,夫妻恩爱,事业有成,起初对修道那是犹豫不决。传说王春阳为了将他收为弟子, 有一次啊,他就对马玉说了,你把我锁在屋子里面一百天,每天只要给我吃一顿饭就行了,这马玉呢,就照办了。到了晚上啊,马玉睡觉的时候,总是梦到王成阳到他的梦里来,让他亲眼看到了天堂的极乐与地狱的惨烈, 亲眼目睹了他因为贪恋世俗恩爱,执着万贯家产,终将粉身碎骨。第二天醒来以后,啊,这马玉就去王春阳的屋子里一看,这门窗竟然锁的好好的, 难道这王春阳真的是不凡之人?于是呢,就弃家入道,成了王春阳的大弟子。 因为心里割舍不下妻子,所以他又劝说老婆孙不二也加入了全真教。公元一千一百七十年,王承阳带着弟子返回关中。走到开封的时候,啊,这位开宗立派的一代宗师突然病倒,不久就与世长辞,享年五十八岁。 死后啊,他的弟子就把他葬在了陕西鄠邑的城阳宫。从四十七岁出家,到五十八岁去世,他真正修道传道的时间啊,不过短短的十一年,他用十一年创立了一个影响中国近千年的道教宗派, 他收了七个徒弟,而这七个徒弟呢,把他的教法传遍了整个北方。后来,邱楚基七十多岁的高陵一眼指杀,救下了无数生灵, 一念心清净,莲花处处开。在元朝,全真教的道观,那是遍及大江南北,而这座活死人墓,就是全真教的起点,这里是全真教的天下祖庭。

咱今天不聊那些个战火纷飞的古战场,也不聊诗和远方的田野。咱聊一个姑娘, 一个让西方那帮端了一百多年架子的老钱们绅士们,一看见就直揉眼睛甚至血压上升的北京姑娘,谁呢?王宇佳? 一提起古典钢琴家,大伙脑海里第一反应是什么?得是金色大厅吧,得是黑色的燕尾服,拖地的大礼服,演奏家们正襟危坐,跟老僧入定似的。 台下的观众呢,西装革履,拿个节目册,曲子中间绝对不敢鼓掌,连咳嗽一声都得用手帕死死捂着,整个一严肃高雅甚至带着点冰冷防腐剂味的追悼会现场。可王宇佳偏不, 这姑娘一出场,好家伙,那是能让保守派乐平人集体吃降压药的画面。踩着十公分甚至十二公分的 christian lobotting 红底恨天高, 穿着紧身超短甚至带着闪片的荧光色小短裙,那步子迈得生龙活虎,上台往钢琴前一坐,那大长腿一叠,水蛇腰一挺,不知道的以为这是 lady gaga 误入了格莱美古典乐颁奖礼, 或者哪位维密超模走错了片场?西方主流媒体炸锅了,大名鼎鼎的华盛顿邮报直接刊文说他穿的不得体,说他拉低了古典乐的档次。当时我就乐了, 这帮傲慢的欧洲老钱美国精英,他们哪是觉得衣服不好看,他们是害怕,他们习惯了东方女性在古典音乐里扮演那种规规矩矩、低眉顺眼,像个精密的流水线机器一样的禽童角色。 结果来了这么一个主,用最野蛮最火辣的现代趋向,里面却装了全天下最硬核最纯正的拉赫玛尼诺夫,这叫什么?这叫美学的特种作战。 咱得往深了聊聊,这帮西方乐评人为什么这么破防?大伙读过欧洲历史就知道,古典音乐在欧洲诞生的时候,他根本就不是现在这个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 当年莫扎特在维也纳写歌剧,那台下跟现在的摇滚 live house 没区别。贵族们在包厢里一边喝着红酒,一边吃着烧鸡,甚至还在底下打牌聊天,听到高兴处大喊大叫。李斯特,那是十九世纪的当红顶流爱豆, 他在台上弹琴,台下的贵妇人因为太激动,直接晕厥过去,为了抢他擦过汗的手帕能打起来。古典乐那会是活着的,是有血有肉有汗水有荷尔蒙的。 那后来怎么就变成现在这副死气沉沉的样了呢?因为到了二十世纪,古典乐衰落了,流行乐、摇滚乐、嘻哈一上来,年轻人全跑了。古典乐为了维持自己那点可怜的尊严,建起了一座高高的象牙塔。 他们把曲高和寡当成了高级,把刻板教条当成了礼仪。他们用一身黑礼服,把古典乐装进了一口漂亮的水晶棺材里。 他们觉得,只有把人性里那些原始的欲望、狂野、性感全部阉割掉,才叫高雅。结果呢?王宇佳踩着恨天高,一脚把这口水晶棺材的盖子给踹飞了。这姑娘有一句名言,回应那些指责他的人,他说 荒谬,我只穿我想穿的。这句话听着简单,但骨子里那股子北京大萨密的傲骨和当代年轻人的朋克精神,简直绝了。 他其实是在用这身衣服扯下西方精英阶层伪装了数百年的高傲遮羞布, 他告诉那帮老头子,高雅不该被锁在博物馆里,老娘就算穿的像去夜店, 一出手,你们最顶级的乐团,最牛的指挥家也得排着队给老娘送上膝盖。 但是大伙记住啊,这个世界上想靠穿短裙踩高跟鞋博眼球的人多了去了。为什么只有王宇嘉成了世界第一?因为在这个流量时代,所有人都在聊她的裙子有多短,却很少有人能看懂 他的琴声有多狠,衣服只是他的皮肤,绝对的实力才是他的骨骼。古典乐界有一首公认的是金石,叫拉赫玛尼诺夫第三钢琴协奏曲,业内简称拉三。 这首曲子被称为大象之曲,全曲将近三万个音符。他对演奏者的体能要求高到什么程度?要求你的手指在钢琴上以每秒十几次的速度疯狂敲击,全曲弹完,男钢琴家都能当场脱水虚脱。 而王宇佳,一米六不到的个头,一百斤不到的体重,他就靠着那条被媒体戏称为水蛇腰的核心力量,把全身的重力死死压在指尖。 你以为那双十公分的恨天高只是为了好看?在物理学上,那是他的杠杆。当他需要极大的爆发力去砸响和弦的时候, 那双高跟鞋把他的重心死死定在舞台上。借着地面的反作用力,把力量从脚后跟一路传导到腰部再到肩膀,最后像子弹一样从指尖射向琴键。他曾和指挥大师阿巴多合作普洛科菲耶夫第三协奏曲, 那是出了名的难弹,演奏到中途,因为力量太大,速度太快,他的指甲当场就弹劈了。 大伙可以想象一下,十指连心啊,那是一种什么样的钻心剧痛。换做普通人,可能当场就停了,可王宇佳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忍着血往外渗的剧痛,一路狂飙到底。当最后一个音符砸下,全场起立鼓掌。 这就是王宇佳。他不是什么温室里的古典仙女,他是在舞台上用肉体凡胎和几百斤的钢铁三角琴肉脖的终结者。 她的性感,不是迎合男权审美的弱柳扶风,而是一种充满了力量感、掌控感、侵略性的占损美学。如今这个世道,大伙都喜欢给人贴标签, 媒体特别喜欢把她和朗朗放在一起比,叫她女版朗朗。说实话,这种横向对比挺俗的。 朗朗,那是我好哥们,那是古典乐界的旷世奇才,国民度断层第一。但王宇嘉大方回应过,我和朗朗不一样,我不想做女版谁谁, 我只想做我自己。这才是最通透的地方。他不用去活在别人的阴影里,也不用去继承谁的衣钵。 走下神坛的王宇佳,活得比谁都真实。他一年要在全世界演一百多场,今天在维也纳,明天在东京,后天在纽约。他的生命被切割成了无数个登机牌、五星级酒店的白床单和永远对不上的时差。 他自嘲说,因为常年不在家,连自己小区的门卫都不认识他。在这样极致、动态孤独的生活里,他怎么慰藉自己? 他喜欢读村上春树那些带着点清冷孤独味道的小说,他喜欢 lady 嘎嘎那种不顾人命的疯狂与先锋。他会一个人跑到海滩上,把皮肤晒成小麦色,他还跑去跳伞。他是一个活在现代工业文明里的顶级潮人。 钢琴对他来说,不是谋生的工具,也不是炫耀的勋章,那是你在无根的漂流的生活里 唯一的毛。无论今天受了多大委屈,无论时差有多混乱,只要那八十八个黑白键在面前展开,他就回到了自己的母星。在那个宇宙里,没有华盛顿邮报的指手画脚,没有传统礼教的束缚, 只有他和那些已经死去了几百年的伟大灵魂,隔着时空进行着最纯粹的对话。 我有时候回看历史长嚼的感慨。两百年前,古典音乐的中心在欧洲,那是白人男性的天下。一九九九年,十七岁的朗朗替补出场,一战成名。那是中国男孩第一次用绝对的天赋震碎了西方的偏见。 而二十多年后的今天,王宇佳踩着红底鞋,穿着超短裙,用一种近乎挑衅的姿态站在了世界音乐之巅。英国留声机杂志把他评为史上最伟大的五十位钢琴家,他是唯一入选的中国人, 他让我们看到一个中国女孩在这个时代可以活的有多舒展,有多狂妄,有多自由。你归训你的,我弹我的。裙子越短,琴声越狠,鞋跟越高,老娘站的越稳。


李商隐又一首经典名作夜雨寄北,这首大家都知道对不对?千古名句在哪里?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夜雨寄北又有个题目叫夜雨寄内 内,古代称自己的妻子叫内人。内人啊,所以可以看出应该是写给谁的妻子。妻子这首诗有点争议,有点小小争议,因为我们查阅资料,简单对照一下,就会清楚的发现, 因为人家李商隐的妻子也是大家闺秀,可以查到他什么时候死的。李商隐写这首诗是在他妻子死后的第四个月了, 所以有人据此推断,这不是写给他妻子的,这应该是写给他其他的心上人的。这是一种推断,这种推断还占大多数,就是好多人认为是这种。第二种推断,古时候通讯不发达,他妻子还不知道,因为他在巴蜀,他妻子在洛阳。 这是第二个猜测,但这两个我认为都不对啊,我是倾向第三种猜测。第三种推断是他知道自己妻子死了,他就是写给死去的妻子的,就像潘安写盗王诗,就是给死去妻子写的啊。所以我是这么判断的,夜雨寄内或夜雨寄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