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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医院格外安静,平静之下渐渐出现陌生身影, 外面有人徘徊,留意病房安全,不用锋芒相对,心怀善意间坚守便是最好的守护。这里是婴幼儿看护区,还请您一步别处。

嗨,一诺,我是等一下我想说什么?我是敏敏,我喜欢你很久了,然后,呃,我这几次看你决赛都比的特别的辛苦。我想说 你比赛辛苦了,然后希望你天天开心,然后你比赛越来越好,我们下一个九周年见。如果可以的话,你可以跟我隔空拉个勾吗?谢谢。然后。


小洛洛,世界应该没有人不知道的吧,通过这件事呢,我分享一下我自己和我身边亲人的一些亲身经历。 首先就是我自己哦,在前些年呢,做了一个阑尾炎手术,就是在医生和所有人眼里看来,这都是一个非常非常小的小型手术,但是我在做了之后呢,伤口一天比一天疼,到后面呢,我这个腿啊都没办法动,就到医生看了之后呢,说是我的伤口就是 肠的那个地方发炎了,那主任拿那些会诊之后呢,告诉我说还要再把那一截肠子给切掉,然后就是相当于重新再做一次, 那我听到之后呢,肯定不同意嘛,然后我们就转院了,转到上一级医院,那在那边呢进行了一个全面的检查,就是住了差不多半个多月吧,然后我就好了,就出院了,就是少挨了一刀嘛。第二个的话就是我自己的爸爸那个时候在贵阳的一家私立医院去检查嘛, 然后医生告诉他有肝硬化,就是癌症嘛,然后就开了一大堆药的给他吃,当时我爸吓得不行,后面呢就 换了一家医院去检查,那另外一家医院呢,医生告诉他,他说老人家你这个没有问题啊,只是有一点轻微的那个酒精肝嘛, 因为我爸喝酒,现在我老爸已经六十多岁了,还在健健康康的活着,没有任何的问题,想一下当时如果把那些药一大堆的药吃进自己的身体里面,会有多大的一个副作用?还有一个呢,就是在十七年前,我弟媳妇怀孕三个多月,在晚上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呃,出血了吗?那灯一开哦,整个床单呢都是血, 就是他自己给我讲的,是那个夜用家常的卫生巾了,然后都是满满的,他们等到第二天早上才打车去了那个医院里面。那去第一家医院的时候呢,医生看到就让他马上要做手术啊,做一个轻工嘛,看到很吓人,然后我弟媳妇就要求说,那你再给我做一次 b 超看一下,那做 b 超的时候呢,他就听到那个呃, 心脏啊跳动的声音哈,非常的铿锵有力的,他就说不行,然后我弟也说他说要换一个医院看一下,然后去换另外一家医院的时候呢,医生就告诉他那宝宝还在,就是说也还很健康,然后马上就给他做了一个保胎的处理嘛,你看后面宝宝就健康出生了,到今年已经十七岁了,也非常的健康, 就是我们在遇到一些重大的事情哈,一定要再三的考虑一下,多做一个检查,多跑一家医院,然后再根据自身的那个情况再做决定。我们也不是说哪一个医生一定就是来害我们的,但是每个医生的经验真的不一样,给出的治疗方案呢也不同,我们一定要结合自己的自身情况,然后再去做决定。 如果换成是现在的我,当时的那种阑尾炎发作的情况,我是不会选择做手术的,一定是保守治疗,你们都有类似的经历吗?

大家都关心我做视频消融术的姐妹,你们看了我前面手术前、手术后和恢复的视频的,一定得看完我这一条啊。 我是二十七号做的视频消融,手术前,我的症状是左臂、手臂内侧皮肤敏感,前胸后背皮肤都敏感,不能摸,就像灼烧一样,小手指和无名指麻,这是我的症状。症状一个月之后我去做了手术,做了两节椎间盘 和打了胶原酶,手术后第二天症状就消失了,然后这一个礼拜呢,康复也特别好,而且出院就五一,我还出去玩去了,嘚瑟了五天,不小心我还打了一下那个网球,就打发球机打了几下啊,没敢多打, 但是呢,确实没注意什么保养和休息,而且由于大家的热情呼唤,我还直播了两场,跟大家分享这个过程。但是啊,从昨天开始, 我的这个症状又出现了一部分,我原来不是左臂内臂麻吗?现在是外臂了,左臂的外侧皮肤不能摸,跟原来症状很像,但是目前还没有手麻,那我就很慌啊,我说这是我太嘚瑟了吗?得意忘形了吗这是?我就没敢再问豆包了,那豆包不都给我坑一回了吗?我这回问 deepsea, deepsea 说你这个还是没保养好,说你这怎么还能打球呢?确实,我也很自责,说自己太过得意了啊,有点儿嚣张,怪我自己。然后工作量也挺大,天天还是坐着,就带个镜头,我啥都敢干 完。今天我这一看,只是有点皮肤敏感,因为我最开始就是皮肤敏感,两周以后延伸到麻,我怕这咋的,这让我给整复发了,我就找我那医生去了,我给你们看他原话啊,他意思就是说我的那个突出是很大的,虽然做过了, 他只是把它变小了,但是依然是突出的,就没有做到原来人家的正常大小,可能会有炎症,嘱咐我要继续戴镜托,镜托要戴四周多躺多休息,少坐少站,尤其是不能一个姿势保持太长时间。 所以呢,今儿个我也不播了,我总觉得我这得意忘形的惊动老天爷了。他他他可能误会我意思了,他没想到我是大爱人间,他可能觉得我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医疗事故最的前提是医生是以治病救人为目的的,但是这个医生如果从一开始就不是以治病救人为目的呢?小老习的调查报告出来了, 网上呢,有很多解读视频,我说一下我的看法,这个视频不一定能留住,且看且珍惜吧。第一就是关于涉事医生的过错。按照这个调查报告, 涉案医生的过错可以分成三个阶段,就是术前、术中还有术后。术前的过失比较多,其中第一条的就是冠状静脉窦无顶综合症,诊断的依据不足,我理解哈,这个就是误诊。 然后是没有进行多学科讨论,还有术前评估欠充分、手术时机选择欠妥等等。术中的果实主要有手术入路选择欠谨慎、手术操作出现失误、术中突发情况处理和报告欠及时等等。术后的果实包括 对患者术后病情预判不足等等。当然,我这些都没有说全。虽然这个调查报告是按这三个阶段进行了一个分类,但是我总结下来,这些果事其实全部可以归结到术前的准备评估不充分。比如说术前没有进行多学科讨论,那你可不就没法预判术中可能出现哪些情况吧? 术中的突发情况不能预判,那也就谈不上处置方案。术前都出现了误诊,术前评估也不充分,那这很容易导致对术后的病情预判不充分。 所以总结下来,术中、术前、术后都有工作失误,但根源我认为还是在术前。第二个问题就是术前准备工作不足,到底是过失还是故意的?这里边我注意到,调查报告里特别提出了涉案医生没有进行做学科讨论,我虽然不是医生,我也没有进行过医学专业的学习和训练,但是我根据社会一般人的经验和认知, 我觉得医生在进行一个大手术之前,他一定要找其他科室的医生会诊,哪怕不会诊,也要一块开个会,讨论一下这个刀能不能开,可能会遇到什么突发情况,这些突发情况发生以后有什么处之余案?为什么呢?我虽然不是医生,但是我在企业工作了很多年, 对于一般的企业,他一定会有制度,这个制度里规定了哪些事情,哪些重要的工作,必须上会讨论之后才能做出决策。比如涉及金额比较高的投资项目,一般企业都会规定多大金额以上的投资项目 必须经过什么会批准,这个会必须有什么人参加?比如必须有总经理参加,必须有财务总监参加,还必须有分管业务的高管参加等等等等。有的企业有法总的,还会让法务总参加。这个会议典型的例子就是银行,每个银行都会有代审会, 主打资金的贷款项目得上到什么层级的会议,这个会议由什么人参加?这个会议审核过之后,由参会的人共同做出决策,同意发放贷款,那这个贷款才能放下去。如果一个贷款项目没有经过这些决策会,银行行长就直接把这个贷款放下去了。那一旦出了事,这个行长一定要承担责任,有的时候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所以类似一下医院啊,我猜测医院应该也有类似的制度,就是危险性达到一定程度以上的手术就必须进行多学科会诊,会诊之后才能实施这个手术。 如果说医院有这个制度,但是这个涉案医生他就是不遵守,那我觉得这个行为就不一定是过失了。你明明知道有这个制度,但你就不知情,那你这个不是故意是什么? 你作为一个医生,你不知道心脏手术的危险性有多高吗?如果涉案医院没有这个制度,那我觉得这个涉案医生还可以往过失上面论,而且我觉得这个医院真得整改了。当然这个只是我根据社会一般人的经验去推断,有可能医院管理比较特殊,他就是不会硬性规定什么样的手术必须进行会诊,这个是否召集会诊决策权他直接下放到医生手中。 第三就是医生承担什么责任,具体来说就是承担什么刑事责任。目前主流的观点,这是按医生应该定医疗事故罪,但我觉得这里边还有讨论空间。首先医疗事故罪是过失犯罪,是要求医护人员在医疗行为过程当中 存在过失,导致患者出现了重伤死亡这种严重后果。这里要注意,医疗事故罪的前提是医生是以治病救人为目的的, 而且在治病救人过程当中,因为过度自信或者疏忽大意造成了严重后果。当然这种过失要求是违反了相关的医疗准则、医疗标准。但是这个医生如果从一开始就不是以治病救人为目的呢?这个医生不但不是以治病救人为目的,还故意的违反了医疗准则、医疗标准, 那这个还能不能构成医疗事故罪?比如一个医生为了赚钱,他把病人的一个健康的组织切下来了,那这个医生构成医疗事故罪吗?我觉得不行,这个不是没有案例的。 比如湖南的医生刘翔峰,他就是为了赚钱,把病人的一段健康的肠道给切了下来,然后向家属和病人谎称这是一段生病的组织,这个刘翔峰后来就被判了故意伤害罪。回到小洛西这个案子上,如果小洛西在手术之前的检查当中出现了必须马上手术的各种症状,那我认为还是能治病救人为目的的, 可以论上医疗事故罪。那反过来,如果小洛西在术前没有必须进行手术的指证,那最起码证明这个手术没有必要性,可以进一步检查,或者等孩子长得再大一点,进行手术更安全的时候再进行手术, 那这个时候就要讨论为什么这个涉案医生要开展这个手术,并且还故意不进行多学科会诊,或者说多学科讨论。如果涉案医生和这个刘强锋一样,他是以赚钱,或者说他是以纯粹练手为目的,就开了这个刀做了这个手术,那第一他的目的不是治病救人了。第二,这些医疗规范、医疗准则是这个涉案医生故意不去遵守的。 而且这里还要考虑一个情节,就是这个涉案医生他在给小罗西做手术之前,他做过多少台类似的手术,有多少是成功的,有多少是失败的,都分别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有没有类似的情况发生。如果这个医生他在做手术之前,他做了几百例这样的手术, 而且每例手术预后还都很不错,那我觉得勉强能给他论上一个过失,因为他已经有几百个成功案例了,那他过度自信,认为自己这一例也不会出问题, 哪怕就是为了练手也觉得自己不会出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给他论一个过失也不为过。如果这个医生在给小罗西做手术之前,他一共也没做过几台类似的手术, 甚至说一台都没做过,再加上他故意不召开多学科会议,故意不着急多学科讨论,那他对这个伤害后果就是一个故意,至少他是一个间接故意放任这种可能造成放任死亡的严重后果发生。那论的评论说,这个医生能不能构成故意杀人?说实话,我觉得构成故意杀人还是比较困难的, 只要求涉案一生在做手术之前,他明确的知道这个患儿大概率下不来手术台,再直白点说,他明确的知道这个患儿大概率会死,同时他还要坚持做这个手术, 并且没有做充足的突发情况应对与案和准备,这个才能证明他对小罗西的死亡是一种放任态度,然后才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以上这些论书呢,都是基于我的假设,具体构成什么犯罪还是要看证据,这里既包括涉案医生的口供作为主观证据,也包括其他的客观证据,比如他的手术经验,对吧?那这个就是一个客观证据。最后呢,希望这种事情永远不会再发生,最起码永远不要再发生在小孩子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