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的视频,有朋友问律师函已经寄到老家了,是不是真的?大多数朋友在逾期后也会收到什么律师函、催收函、告知函, 内容基本都是说你几之内不包括财产,不还钱就移交公安让村委会处理,甚至说冻结你社保、银行存款。那这些催收说法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别慌,张老师今天就给你们扒一扒。首先, 催收公司发的这些什么函,十有八九都是假的,要么是下边的律所名字,要么是所谓法律咨询公司搞的。就算是真的,律之函也只是一个催告, 不会真的产生他说的那些后果。这是催收的手段,明白了吧?欠了网贷或银行的钱,只是民事纠纷,不是刑事案件,公安不会管,村委会也没有权利处理, 对方想要追讨只能去法院起诉。而且啊,他们根本没有资格直接冻结你的账户社保资金,只有法院胜诉后才能申请强制执行或者是诉讼保险冻结。那怎么辨别法院的真文书呢?记住了,只有幺二三六八给你发的短信, 告诉你开庭时间,还会给你发盖着公章,法院的传票,这才是真的。那些幺零六八、幺零六开头的威胁短信大多都是假的,要是你收到开庭电话,为了保险起见,就打幺二三六八报上你的名字身份证号,查查是不是真的,被起诉了 再联系承办法官确认一下,哪里还有不明白的可以在评论区留言,我会帮你解答。关注张老师,带你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远离催收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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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告函,为什么别人的都有回访电话了,而我的却石沉大海?你有什么特殊的关系和渠道吗?这个是今天评论区的一条留言。首先声明,我只是提醒大家,诉讼时效的这个事, 如果啥也不干,心里不踏实的代理人是可以去记一份催告函的。那到底他们是怎么写的,怎么记的,我可啥都不知道,更没有什么特殊的关系和渠道。 至于是为什么有这样的结果,我猜可能和罕见的内容有关。你要是心里不踏实,找收到回访的人去要一份,再试一试。但这里有一个关键点,必须要给你讲清楚,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条件就是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也就是说,法律看的是你主张权力的这个动作本身是否已经完成,而不是对方是否回复了。只要你记出了韩建,并且保留了相关的证据,那你的核心法律目的就已经达到了。有没有收到回访电话,那个只是沟通层面的一个延伸的结果罢了。 都说术业有专攻,所以作为高风险机构的代理人,你是不是该关注我了呢?关注我不是指望我有什么渠道或者消息,而是你能够获得持续的风险提示、专业的行动框架,以及一群同路人的真实经验。 我是十七年的行头老兵,一个能陪你从风险化解到终局规划的同行者。关注我,用专业守护你的权益!

如果说咱们都已经收到了限期拆除的催告书,那这个时候离强拆真的是不远了,因为给你下达这个催告书之前啊,肯定会给你下达过限期拆除的决定书或者是行政处罚的决定书,因为认定违建的法定流程呢, 他是需要先立案调查,然后下发现期拆除的通知或者是告知,然后会给你下决定。那么说如果你没有在六个月之内提起诉讼来主张撤销, 那么即将超期的时候,肯定会给你下达催告书,你收到催告书之后,说明你只有十五天的诉讼时间来撤销这个行政行为了。那么一旦收到了催告,一定要记住 不要放弃诉讼撤销的这种权利,因为你一旦放弃了,超过六月之后,对方是可以依法来强拆你的建筑的,就即使对方是选择性认定违建性质不清,包括适用法律错误, 你都没有办法再推翻这个限期拆除的决定书了,因为已经超期了,给你时间你并没有主张,就代表你认可了所有的行政行为了,就即使你不是违建,你都没有办法来保留建筑。所以说一定要重视限期拆除的决定书或者是行政处罚的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