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诺贝尔的无名啊,最近这个芬达这个过度围裙啊,被这个搞上热搜啊,大家都很反感这个芬达的这种做法,感觉他们就是想搞垄断或者怎么的啊。那反观 gipson 呢? gipson 也干了 啊,这个事情 gipson 早就干过, gipson 早就向欧盟申请过他的就是芬达,他这次很巧妙,而且我要澄清一点,就是芬达他不是 大像大家想象的那样啊,我去在欧盟注册我的这个 st 情,他不是的,他的起因是他仅仅针对一家叫做中国的一家叫做义乌爱乐乐团的这么一个公司,因为这家公司大量的通过阿里巴巴往欧洲销售,低价的访芬达的 stress 的 情体,情体的这个惦记他,他只去再起诉这一家公司。 然后还有一点大家不知道,就是芬达起诉的这个点时间节点非常的巧妙,就是为什么之前为什么不干这件事情?因为这段时间欧盟在大量的反倾销,就就是反对中国的这个低价产品倾销到欧洲啊,从去年开始通过一些平台,什么 dimo 啊,然后什么信啊,包括阿里巴巴, 因为中国很多通过这跨境电商的方式直接从中国发货,而且小商品几欧元的都发,然后他们去年出台了一个就是要征税,你再想到包裹他都要征税,以前全部免税的,因为可能一个包裹就几欧元,他就免税了,现在通通征税。现在欧盟的这段时间节点就是在针对中国这个低价往欧洲销售的各种商品,不包括惦记他 啊,他就是搞你。所以芬达的这个起诉的时间非常巧妙,第二巧妙的点就是他没有像 gipson 一 样之前傻乎乎,之前 gipson 在 欧盟为什么屡战屡败啊?因为他总是想通过 把这个 let's pull 这个群体啊,注册商标来保护一个就是专利保护。但是这一次芬达非常的聪明,他是通过一个叫做实用艺术啊,这个实用艺术他并不是你要去申请的,而是在芬达跟义乌这家公司打官司的过程中,芬达的律师团队非常巧妙的利用了欧盟的这一个新出台的一个版权法, 他把这个 st 群体把它包装成一个实用艺术品,来获得一个七十年的一个保护啊,所以这个点就非常的巧妙,这是戈壁森没有想到的,所以戈壁森他也干了,但是没干成啊,芬达给他干成了,天时地利人和, 就是这么几个原因,那有人会说那芬达他那这次胜诉了,又不是说只针对中国,对吧?他是所有的都要销毁或者什么的,但是他们在慢慢的就是你,你国内你不仿的话就没有优势了呀 啊,然后你们,然后他们自己再慢慢再去分分,这个市场都是这么干的,所以我认为他这个时间节点就很很那个。而且 giveison 啊,虽然在欧洲市场就是这个维权不行,但是在美国最近也是大胜。 giveison 最近一直在跟那个定那家,就 dea n 那 个把他们公司给告了,一直在跟他们搞啊,像 let's pull 和 strt 在 美国市场早就被定义为这个通用型,所以你你是起诉不了,但是 giveison 还有 flyby, 还有 sg, 还有 es 啊,他就起诉了, 赢了啊,胜诉了,除了这个 e s, 因为美国就是这样的,就是说你赚钱的东西,大众的东西,那就是大家就一起用,对吧?你毕竟都几十年前的专利,大家一起用,但你这个 fly v s g 这种小众的东西,那还是给你,给你一些这个利润,给你一些保护,所以就判了这个,然后给你一胜诉以后啊,然后就大量的像像坤哥一样 广发律师函给美国各大厂家,就是你们以后 s g 和 f l v 都不准做了啊,然后那个 l s l 的 那个乐器的那个老板呢?还在众筹啊,要去应诉,要跟吉布森去干,所以吉布森他也干了啊,只是在欧洲这个输了。那么说一下这个情况,那吉布森能不能受到芬达的这个启发啊,去欧洲再干一次, 对吧?把他的类似破也也通过这个使用艺术这条路啊,再去打这么个擦边,再去干一次。嗯,如果说欧盟他不是说铁了心的要这个使用艺术就要让他们赢了的话, 我认为是很难的。因为。为什么?因为使用艺术的话,当时是芬达的这个律师,他是怎么形容这个,怎么包装这个 st 的 啊?这个 stretch 的 啊,首先这个芬达的律师团队倍儿倍儿的这个鸟鸟二鸟,这个团队非常的强,他包装成使用艺术是 当时的芬达的律师团队,他就说这个 stretch 群体啊,他把它包装成像女人伸手伸向天空一般的视觉表达艺术啊,这也行?我靠,这就是芬达律师的切入点 啊,然后他的这个使用艺术的定义啊,他不需要像那个专利一样,我先去申请啊,然后我再来这个打官司,他是直接在现场让法官判定我这东西是不是啊,那这个可操作性就非常大了,他说是就是,他说不是就不是,那 let's go 的 话,我个人分析那就比较难了, 因为这芬达它确实是很有创意,这个外观至少在那个年代你是没有见过,但是这个莱斯普啊,你这个不就是,你不是在人家地盘上面去告去这个谈创意吗?你这不就是古典提琴吗?那不就是欧洲人啊,最引以为傲的古典提琴,再加上你这个爵士啊,那最多加上了一点爵士吉他的这个元素,然后搞了个单切角, 毫无创意可言啊,何来艺术孤品?更致命的是你 gibson 自己都不认定自己的设计对吧?从五七年到六零年,生产了三年,因为销量不佳,直接放弃了 lespo 的 生产,转向去生产, sg 了中间八年,六八年复产,中间八年空白时期啊,自己都把这个 lespo 的 都给抛弃掉了, 你何来不可替代的艺术孤品?我觉得难,那你走芬达的这条路难,而且在欧洲人眼中芬达就是吉他界中的福特啊,这五十年代的时候,福特公司搞出流水线生产芬达的,他整个的设计全部都是不是传统乐器提琴乐器的那种生产, 整个就是流水线拼装,从这个塑料护板,然后这个插接式的琴体都是非常有创意的。这个东西在欧洲人眼中这就是一个经典,代表美国精神的这么一个产品。那你这个莱斯 pose 是 什么玩意 啊?这个是属于这个啊,我就不多说了,走这条路我觉得是难,除非就是黑哨啊,就跟那个雷霆跟马刺一样,这个法官现场吹黑哨也给他判定了一个或者说是戈壁森利弊西进啊,用这个打另外一个擦边球犯到了一个,欧洲其他的一个出台一个什么法律,钻一个空子打另外一个擦边球也是有可能的 啊,因为在这个时间节点之下,只要你中国搞低价,量大到一定程度往欧洲去销,他就有可能会给你掐掉。这条路就会给你掐掉 啊。芬达的这个它是保护到二零一六年,二零一六年之后呢?这个义乌爱月月季公司呢?之后呢?还是可以大量的做这个 st 群体往欧洲去销售的啊,再撑三十年不成问题,再撑四四十年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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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吉他圈又有一件大事,芬达呀在德国胜诉了,之前其实他在美国呀,也去围过拳啊,就是针对他这个一九五四他出的 strada 这个情形。 但是在美国呢,没有胜诉啊,因为当地呢是认为他这个形状呢已经成型了,你没有办法,而且你当时没有申请专利,你都没有办法证明是你的,对吧?但是呢,他今年的三月份在德国胜诉了,这意味着什么呢? 这意味着呀,现在呀,所有你生产的 strato casser 这个情形都不能在欧盟销售了。呃,不光是不能销售,而且你销售过的,包括你的库存你都要销毁,而且还有一个二十五万美元的罚款, 或者是六个月的监禁。哇,这个很严重啊,当然我觉得啊,随着这个芬达一步一步维权,然后下一步他肯定回到美国去维权,因为在欧盟已经通过了,然后呢,就是把这一套方案拿到咱们的大陆市场去维权。 呃,芬达维权是没有错的,但是呢,对这个吉他行业的发展呢,是好还是不好呢?还有就是接下来咱们自主品牌要怎么走呢?大家留言。

fender 事件,一个视频讲清楚!吉他圈重磅事件,彻底改写了全球制琴行业规则。大家都知道 fender strut, 也就是 st 琴型,原本外形专利早在一九七六年就全面过期,几十年来,全世界所有吉他作坊、国产工厂都能免费使用。这个经典 s 型轮廓, 是吉他圈公认的公共通用造型。但在二零二六年三月九日,事情彻底反转。此前国内一无某乐器厂商在跨境平台大量售卖一比一复刻的 strat, 访情低价倾销欧盟市场,严重冲击分的高端市场。忍无可忍的 fender 直接在德国法院发起侵权诉讼,最终法院判决分的全面胜诉。 这次判决最核心,最颠覆行业的一点,法院将 strut 琴体外形认定为艺术作品,享受版权终身保护,不再是普通工业工具造型。这意味着,整个欧盟境内所有一比一复刻 strut 外形的吉他,无论任何品牌,任何国家生产,一律禁止进口,禁止销售,查到直接没收库存,高额罚款。 上诉之后,芬德立刻乘胜追击,向全球各大手工琴作坊、小众制琴品牌批量发送律师函,全面为缴仿 st 琴形,引发整个吉他行业巨大争议。 最后给大家总结清楚三 d 规则,美国市场只查 logo 商标,不管外形,欧盟市场商标外形双重保护,访勤彻底凉凉。国内市场不受此次判决影响,正常生产使用完全没问题。关注我,带你更了解电吉他!

这件事发生之后,可能以后你再也见不到像这样的琴了。 ok, 朋友们,这段时间的芬德的发文大家都看到了,芬德呢,在欧洲市场开始告所有的电力的厂商,严令禁止去制作 stradcaster 琴体啊,因为呢,芬德认为这个品牌啊,这个琴体是他开创的,别的品牌不应该做这样的琴体。早在几年前呢,其实芬德就 发生过类似的事,但是他怠速了,因为美国法庭呢,认为他这个不成立,但是现在呢,德国同意了他这个申请,也就是说呢,现在在欧美市场已经不能出现 st 群体了,芬那尔要的赔偿金也非常的高,二十五万美元, 而且呢,还需要掏四千块钱的律师费啊,我觉得吃相非常的难看啊,但是呢,也有很多人认为这是在维护自己的权益啊,那么你觉得他是吃相难看还是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我们打在公屏上。

fendi 终于找到了保护自己外形设计的方法,以后谁再做 stricter 就 要掂量掂量了。一个幽灵,一个名为 stricter 的 幽灵,在惦记它工业的上空徘徊。 为了对通过商标注册变成私人财产的趋势进行围角,乐器世界的诸多势力,舒尔和汤姆安德森, esp 和 stacter 和华盛顿的秦场,他们都联合起来了。 有哪一个琴场没做过 strut 形状的吉他呢?又有哪一个琴场不想把自己的 strut 做的更像 fender 呢? 从这一事实中,我们能得到两个结论,第一, strut 琴形已经成为电吉他世界中最基础的形状之一。第二, fender 终于意识到,再不出手,这个自己创始人亲手画出来的形状就要真的变成全行业的共享财产了。 上世纪四十年代,只有一只眼睛的 leo fender 没有走上战场,他留在了加州弗勒顿,一边修理点唱机,一边钻研吉他放大器的制作工艺。 转眼间八十年过去了, fender 先生留下的不朽设计已经成为了流行音乐工业的基石。大家好,这里是广角 wildwill, 一个讲述娱乐产业商业故事的频道,欢迎收看我们 fender 系列节目第二期。外形战争 你重生了。你在义乌开了一个琴厂,得益于阻隔配套齐全的产业链,成熟的跨境电商渠道,以及全世界初学者对于便宜大碗的电吉他的朴素需求,你的工厂开始源源不断地生产 stracaster 形状的吉他,并通过淘宝国际版 adexpress 卖到了欧洲市场。 当然了,你是一个谨慎而且守法的商人,你的琴头上并没有印芬德的标志,但是突然有一天,你的欧洲合作伙伴告诉你,芬德在德国把你告上了法庭,理由是你侵犯了他们的知识产权, 请不起欧洲高级律师团队的。你甚至根本没有可能和芬德这种跨国巨头在法庭上硬碰硬。这些案子你干脆选择了不出庭抗辩。 几个月之后,你在行业新闻上看到了那期审判的最终结果, fender 胜诉了。德国法院认为, stracaster 外形不只是一块木头切割出来的形状,而是一个可以受到版权保护的应用艺术作品。这意味着,如果你继续销售上述产品,可能会面临最高二十五万欧元的罚款。 对于一个小小义乌吉他厂的老板来说,这太吓人了,这个形状怎么就突然不让用了呢?这不是 fender 第一次打外型官司,当时 fender 在 美国试图为 stracaster、 telecaster 等经典琴体形状申请外型商标, 这一举动直接捅了整个乐器行业的马蜂窝,十多家乐器行业的厂商都联合起来了,这里面不仅有舒尔、汤姆、安德森之类的高端定制,还有 esp、 sector 这样主要在重金属领域发力的品牌。他们都站在了 fender 的 对立面,形成了一个反对外形私有化的联盟。 这个联盟在法庭上的核心逻辑其实无懈可击,美国司法系统经过五年的审理,也驳回了 fender 的 申请, 理由是由于 fender 这么多年对 strike 形状的公开使用放任不管,导致这个形状已经融入了人类的潜意识。就像是 fender 自己在官网上说的一样,一提到惦记他,人们脑海中浮现的往往就是 strikecaster 的 造型。 甚至现在很多手机默认的电吉他表情图标都是一把红色琴体、白色护板的 straccaster。 当你的产品设计变成了整个人类文明对电吉他这个词的通用视觉符号时,它自然就不能具备商标所要求的独家识别性了。 那么问题来了,同样是 straccaster 外形,为什么 fender 在 美国吃了鳖,到了德国突然又赢了呢?难道是德国法官比美国法官更懂电吉他吗? 当然不是。 fender 这次之所以能够胜诉,是因为以下两点,它换了武器和战场,也换了对手。 一方面,二零零九年美国那次 fender 的 问题是,你说 strad tilly pease 的 琴体外形是你的商标,那么 fender 就 需要证明,消费者一看到这个外形就知道它来自于 fender。 可就像我们之前所说的, fender 在 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对类似情况是无视的。 所以那一次美国法院以行业通用语言为理由驳回了申请。但德国这次不一样,他走的是版权保护、应用艺术作品逻辑。法院看的不是消费者会不会误认品牌来源,而是 stracoraster 琴体的外形是不是具有原创性和艺术表达。 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认为, strate 琴体设计不是纯功能性结构,可以作为德国和欧盟法律框架下的应用艺术作品受到版权的保护。 这对于 fender 就 非常有利了,他只需要证明这个形状是 fender 的 作品就可以。第二,他挑的对手很讲究,他没有一上来就告舒尔 p r s。 伊曼娜这种养了一屋子律师,深耕欧洲销售渠道,有品牌影响力的大厂, 而是告了一个在网上卖琴的中国开发商义乌爱悦乐器。这类跨国知识产权官司很烧钱,德国当地的律师、翻译、证据组织、专家意见、历史设计资料等等全都要钱。一个跨境电商工厂哪有这个闲钱干这事呢? 于是这就很微妙了。从分的角度来看,打这种案子风险极低,看起来就是在打击跨境电商上的低价复制品。 于是这场胜利本质上就是一次精心选择战场后的战略性胜利。那么这个事影响会怎么样呢?我想分直接、间接和远期三个层次来聊。第一层直接受影响的是低价 stock 琴和他们的销售渠道。过去很多小厂只要不制造 fender 的 假琴就没什么问题, 但是这次德国判决把风险边界往前推了一步,平台的执行尺度可能会产生较大变化。 fender 如果拿着德国判决去投诉高度近似 stratocaster 外形的小厂产品,平台可能会倾向于先下架冻结资金,让卖家自证不侵权。 这比真正打官司还要致命。官司没打完,下架的链接冻结的保证金是拿不回来的,资金的周转可能就会停滞。所以这场判决直接打击的不只是一批低价仿制品,而是低价克隆品加跨境平台出海这套生意模式。 第二层间接受影响的是那些有一定品牌力,却又长期依赖 strikecoaster 外形的中型品牌经销商和改装市场, 这场判决不会让其他 strad 行禽利器停售。舒尔、汤姆、安德森这样的大品牌,他们有自己的禽头形状、设计细节、品牌认知和一大票律师针打起来,绝对不会像义乌小厂那样缺席。但处在中间地带的小品牌,压力会明显的更加微妙。 比如 harley、 benton、 sire 这样在欧洲有一定影响力的平替型品牌,过去可以靠经典的外形、现代的配置、低于 fender 的 价格来赢得市场份额。可是现在 有了之前的叛逆,这些品牌就不得不重新评估自己的产品边界,要不要修改切角弧度,要不要修改琴身比例等等。这些调整看起来只是几条线的变化,但落到制造端就是研发、开模、库存、渠道和市场认知的连锁成本。最后这些多花的钱都会反映在终端售价上。 第三,长远受影响的是整个乐器行业对经典外形的理解。一方面,对于吉他制造业来说, 过去的行业默契是大家在 stratocaster、 telecaster、 莱斯波尔三三五这样的琴形里做做文章,只要不贴别人的 logo, 不 仿别人的琴头就 ok。 但是 fender 这次胜诉释放出的信号是,英典外形是可以变成具有谈判价值的法律资产的, 这对其他老牌游戏场一定会有刺激。 gibson、 rickenbacker、 gretch 这些拥有强烈外形辨识度的品牌都会关注 fender 这次在欧洲走通的路径,未来围绕那些经典轮廓的争议可能会变得更加频繁。 而对于普通玩家来说,这件事以后的入门吉他可能会变丑,为什么?因为低端和入门市场最依赖这些经典外形。一个刚学琴的年轻人花几百块钱买一把电吉他,他心里想的一定是一把图腾,而不是什么原创设计。 但如果这些经典外形的法律风险被重新抬高,小场就不得不开始避嫌。双缺角不能太像 fender, 那 就把角削的更尖一点。腰线不能太像 fender, 那 就把弧度拧一拧。整体比例不能太像 fender, 那 就只好做成一个远看像 fender, 那 就只好做成一个远看像 fender, 近看哪都不太对的东西。 所以,长期来看,这场官司可能会带来一个很有趣的结果,就是他会推动一部分品牌做原创设计,也会逼出一批为了不像而不像的入门吉他。 真正的大厂可以靠设计师、法务还有品牌语言把差异化做的非常体面。但是很多中低端小厂没有这个能力,他们能做的就是把原来顺眼的经典比例再扭一扭。 于是,预算有限的入门玩家面临的选择就会变成,要么多花钱买芬德尔或授权体系里的产品,要么就买合规的丑八怪。所以,这场官司最重要的地方是,一个被吉他行业含糊了几十年的问题,又重新被拎上了台面。经典外形到底是谁的? 从 fender 的 角度来看,当然是自己的遗产 leo fender 定义了现代电吉他的样子,但是从整个行业的角度来看, strtter 又早就不只是一款产品了,它已经从一个品牌型号变成了一个行业的语言。这就是 fender 最荣耀也最尴尬的地方。 但是从现在开始,至少在欧洲,不能再靠一句大家之前都这么干来解释了。好了,本期节目就到这里关注我,这里是广角 wild wheel, 我 们下期继续聊。 fender 打不过就加入。

fender 想保护 strat, 真正危险的地方不在法律,而在文化。大家好,欢迎来到本期深度解析。最近吉他圈有一件事闹得很大, fender 因为 stratocaster 的 经典琴声外形在欧洲赢下了一场关键官司, 随后又向一些美国独立制琴品牌发出了停止侵权函。这件事为什么重要?因为它表面上看是一场关于琴体外形的知识产权纠纷。 往深了看,他其实是在问一个更大的问题,一款经典乐器的造型,在被全世界音乐人使用了几十年之后,到底还完全属于品牌,还是已经成为整个吉他文化的一部分?先把事情捋清楚,二零二六年三月, 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作出一项判决,认为 fender stratocaster 的 琴身外形在德国和欧盟法律下可以被视为实用艺术作品, 也就是具有著作权保护的设计。这个案件的被告是一家中国公司 evo feel harmonic musical instruments call, 涉及的是在 alice express 上销售近似 strato caster 琴声的 s 型电吉他。由于对方没有及时抗辩, fender 拿到了一份缺席判决。真正引发行业震动的是后续动作。 fender 随后通过律师事务所向一些美国独立制刑品牌发出停止侵权函 公开确认,收到信的品牌里就包括 l c l instruments。 根据报导,信中要求他们停止制造、销售、宣传相关 s 型吉他,甚至涉及召回和销回已经在欧盟销售的产品。这一下, 很多制情师和玩家都坐不住了。因为在美国, fender 早在二零零九年就曾尝试把 stratocaster、 telecaster、 precision bass 这些琴身轮廓注册成商标, 但没有成功。美国方面当时的判断大概是,这些外形已经在行业里被广泛使用,不能单独作为 fender 的 来源标识。换句话说,在美国商标路径上, fender 很 难把这个造型完全收回去。 但这次德国案走的是另一条路,著作权。这就是争议的核心。法院认为, stratocaster 的 情深不只是一个实用结构, 他的曲线、非对称轮廓、双切角造型也体现了原创性的审美表达。甚至有法律分析提到,法院把他的曲线和人体躯干动态姿态联系在一起。这听起来很有戏剧性,也确实很聪明。因为如果走商标, fander 面临的是这个形状已经被行业大量使用的问题。但如果走著作权,他就可以强调这是一个具有艺术表达的原创设计。 支持 fender 的 人会说,这有什么问题? strato caster 本来就是 fender 创造的一个品牌,保护自己的经典设计当然合理,尤其是面对那些几乎一比一复制、低价销售、明显蹭经典外形的产品,品牌出手维权并不过分。这个观点有它的道理。 问题在于, fender 现在面对的未必只有廉价仿品。当律师函开始指向美国独立制情品牌,事情的性质就变得复杂了。 因为很多小品牌做的 s 型吉他并不是简单复制 fender, 它们有自己的手感调整时音器方案、琴颈规格、 做工取向和声音审美。比如 lsl、 sarah tom anderson, 甚至 prs silver sky 这种琴,它们都站在 strad 传统的影子里,但又不是简单的廉价山寨,那边界到底在哪里?只要是双切角就危险吗?只要是三颗单线圈就危险吗? 只要一把琴看起来有点像 strut, 就 可能被卷进法律风险吗?现在没有人能给出一个特别清楚的答案,这才是独立制琴师最害怕的地方。对 fender 这种大公司来说,一封律师函,一场跨国官司是商业成本。 可对小工坊来说,打官司可能就是灭顶之灾,哪怕最后赢了,也可能已经被律师费时间成本和销售压力拖垮。所以很多人认为, fender 这套策略真正可怕的地方不在于他一定能赢,而在于他可以让很多小品牌不敢继续做。这是一种寒蝉效应, 你不需要真的把每一个对手告倒,你只要让他们觉得风险太大,他们就会自己退场。从商业角度看,这很高明。从其他文化角度看,这很危险。因为 stratocaster 的 伟大当然离不开 fender, 但他之所以成为今天的 stratt, 靠的早就不只是 fender 自己。他被 body holly 带上电视,被 jimi hendrix 点燃, 被 eric clapton, jeff beck, stevie rayvonne, john fashanti, now, rogers。 这些人不断重新定义他出现在布鲁斯放课摇滚独立音乐后,朋克卧室录音里, 也出现在无数普通人的第一支乐队,第一把电吉他、第一次排练式噪音里。这把琴已经从一个产品变成了一种音乐语言。 而我的观点可能跟很多人不太一样。我不觉得 fender 这次最大的问题是他想保护自己的设计,一个品牌,保护自己的历史资产这件事本身没有错。 stratocaster 的 确是 fender 创造的。那个轮廓,那个比例,那个一眼就能认出来的身体语言,也确实改变了现代电吉他的历史。真正的问题是, fender 现在保护的到底还是不是设计。在我看来, stratocaster 早就不只是一款产品了, 它像布鲁斯里的十二小节,摇滚里的 power chord, 后摇里的 delay 音强,独立音乐里的破碎轻音。它最早可能来自某个人、某个时代、某个品牌, 但当它被无数音乐人反复使用、改造、误读、再创造之后,它就已经进入了公共文化。这时候你再说这个形状只能属于我,问题就变得很复杂了, 因为你锁住的可能不是一个商品外观,而是后来几十年所有人共同参与塑造出来的文化语法。这也是我觉得 fender 这件事最危险的地方。 如果一个经典设计在被全行业、全玩家、全音乐场景共同使用半个多世纪之后,还能突然被巨头重新收回,那以后很多东西都会变得荒诞。 某种琴体比例能不能被垄断?某种石英器排列能不能被垄断?某种护板形状能不能被垄断?甚至某种像六十年代电吉他的感觉能不能被垄断,最后被消灭的可能不是山寨,而是变体。而吉他文化最有生命力的地方,恰恰就是变体。 strut 伟大不是因为大家都只能买 fender, strut 伟大是因为它被不同的人弹成了完全不同的东西。它可以是 hendrix 的 火, 可以是 stevie ray von 的 德州蓝调,可以是 john fushant 破碎又赤裸的灵魂,也可以是一个独立制琴师对手感、音色和现代演奏需求的重新理解。一把琴真正成为经典,不是因为它被关在保险柜里, 而是因为他被不断使用、复制、改装、冒犯、再发明。所以我反而觉得, fender 今天越是想把 stratt 重新变成一块私有领域,就越说明他对自己创造出来的文化失去了信心。一个真正强大的品牌,不应该害怕别人做 s 型情, 他应该害怕的是别人做出了更好的 s 型情,别人做出了更稳定的品控,别人做出了更符合当代音乐人的手感、音色和价格,这才是 fender 真正该面对的挑战。说白了, fender 现在最需要保护的可能不是 strut 的 轮廓, 而是它作为一个伟大乐器公司的尊严。因为玩家不是傻子,大家买 fender 不 只是因为那个外形,大家买的是历史、手感、声音、品牌记忆,还有一种我拿起它就能连接到某个音乐传统的感觉。但如果有一天,玩家想到 fender, 第一反应不再是那是我梦想里的 strat, 而是那是到处发律师函的大公司。这个伤害可能比任何一把访情都更严重。所以这场争议最后要问的不只是 fender 会不会赢官司, 真正的问题是, fender 到底是在保护原创,还是在透支自己的神话?法律也许能保护一个形状,但保护不了玩家的热爱。 律师函也许能下退小工坊,但下不出一把真正让人想谈的好情。一个品牌如果把自己和社区推到对立面,他失去的就不只是市场份额,而是文化信任。 fender 可以 赢一场官司, 但他未必赢得了其他文化,而对 fender 这样的品牌来说,神话一旦破了,比输掉一场官司严重的多。保持好奇,我们下期见。

哈喽,屏幕前的小伙伴们大家好,今天呢,作为乐器行业的从业者,老王呢想从自己的视角出发,跟大家聊一聊这个最近沸沸扬扬的芬达律诗寒的这个事件 啊,想必这个来龙去脉呢,大家已经比较清楚了,老王就不再过多的对触,就是简单说一下我自己的看法。 嗯,首先我先说一下对国内市场的影响,我觉得对于国内市场呢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因为他是在欧欧洲那边,在德国胜诉的,然后欧盟那边的相关法律法规跟国内完全是不同的状态啊, 完全是两个概念。所以呢,对国内的这些个不管是生产的厂商还是品牌方还是经销商来讲都没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包括对北美我觉得都没有太大的影响,因为他在美国也打过很多这样的官司,但是从来没有赢过啊,从来没有胜诉的一个先例。 呃,不知道这次有了德国的这个叛逆啊,回美国之后他会不会有一线的胜机,我觉得可能会比较困难啊。呃,现在据公开的消息呢,美国这边 lsl 的 这个品牌他们呢是呃, 已经就是发起了抗议,并且已经在开始众筹了啊,兄弟们帮帮忙,兄弟们救救我,救救我啊,帮我出点钱,我要跟芬标打官司啊,这是已经明确表态的, 据称啊,很多其他的这些个像赛尔啊, d a 啊,包括一些呃,其他的品牌 prs, 他 们也已经取得了联系,准备组建一个同盟来反对芬达的这种,呃,他们管这个叫嗯 什么垄断或者叫知识产权霸凌吧,就类似这种的,呃,他们形成了一个反分联盟,这是从厂商的角度,然后从普通玩家的角度呢,在 github, 包括 reddit 上面的这些论坛,主流的论坛上面,大家也是比较站在反分的一方, 大家也不太认可芬德这种行为,包括我个人呢,对于芬德的这种行为,我也是觉得不太好啊。嗯,怎么说呢,可能我觉得就是合法,但不合情, 就是有点败坏路人缘啊。说白了,你与其去呃不让别人做 st 型的琴, 你不如考虑一下怎么提升一下自己产品的产品力啊,做工啊,音色呀,各方面的,或者做一些创新什么的,不要总吃老本啊。大家为什么最近不买粉的?嗯,还是要从这个方面去考虑啊。嗯, 万年不变的那个煤产的做工啊,然后每年都在水涨船高的一个售价啊,经销商微薄的利润,就我们为什么要去卖粉的,没有任何意义卖它。 嗯,就是这样。欢迎各位小伙伴如果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啊,可以在评论区进行一个探讨交流。

因为他在做一件能够改变世界音乐史的事情。炸了,炸了,兄弟们, fender 在 欧洲打官司了,他把所有跟 s t stratocaster 长得一模一样的仿制的琴都给起诉了, 关键是他还赢了,德国法院已经在三月九号给他批准了 s t。 琴行的专利了。任何其他的品牌在欧洲,呃,制造销售都是违法的。 嗯,我听到网上很多声音都说 fender 的 格局太小了。其实我不觉得,一点都不觉得 fender 的 格局小,霸权主义,以大欺小我一点都不觉得,相反,我觉得 fender 的 格局太大了, 因为它在做一件能够改变世界音乐史的事情。影响最大的就是。嗯,所有其他仿制 fender 琴形, st 琴形的这个工厂吉他品牌 就会让那些小的品牌只靠模仿,靠欺骗,靠我的外观。长得像 st, 我 就可以试 st。 嗯,就是割韭菜嘛,他就会让这些厂子被淘汰了,慢慢就退出了其他这个圈子,然后重点来了,这样以后会有一个什么情况会可能发生的, 就会让那些真正热爱音乐,热爱吉他的老板们去认真去创造新的吉他的形状,甚至新的 音色。芬达,为什么我说他格局很大?哈,在下一步大棋,因为芬达不差钱,对吧?也,他也不差名 啊。那他这样一个大企业,百年企业,他不图名不图利,那他图什么呀?他就是要推动整个世界音乐的发展,他是格局超大的一部戏。下课。

现在 fender 基本上已经成了在电吉他圈子里面,吉他圈子里面全世界最大的这个霸凌者品牌。哈喽,大家好,我是无敌 k 五,那么今天没有搞笑视频,没有开开心心的内容,我今天是想要聊一个比较严肃的话题,那么是关于这个国际品牌呃,电吉他品牌 fender 的, 那么最这个话题在国外已经炸了锅了啊。我在这给大家简单的去呃聊一下,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啊?那么在去年或者是过去的一长段时间里面, fender 一 直在欧洲,在德国的一个法院里面在打一个官司。打的是什么官司呢?就是呃,他在打击欧洲制作和在欧洲销售的 fender strat, 就是 s t 禽形呃的这个假冒伪劣产品。然后你又说啊,这不是挺好的吗?这是造假,这个造假本来就应该被打击,实际上不是的, 因为在三月九号德国这边法院出具的这个判决书里面,德国的这个法院史无前例地承认了 fender strat stratcaster 这个禽形是一个具有 独立设计语言的,一个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的一个设计。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 只要你长的是一个双切角,然后圆润的这个,湖边的这个,这个,呃,不非对称的,但是双切角造型的吉他在欧洲销售和制作都是违法的 好吧,好,那为什么你会说,哎呀,那 fender 为什么这么多年了才下来这么样的一个判决呢?因为他过去在美国本地想要去争取这样的一个判决,他没争取下来。为什么呢?因为最开始 leo fender 在 五四年推出 stricter 的 时候, stricter 时候实际上 没有去申请专利,是很多年以后这个公司才去申请了这个专利,但是在申请的时候 已经有一堆品牌涌现出来,然后呢,是靠着这个 stretch 造型类似的这个造型 再去呃,这个,这个推广了,所以当时在美国本地的法院是认为这个设计太普遍了, 对吧?他,他这个不具备一个独创性,所以一直都没有给他这个这个这个法律的保护。那么在欧洲给了他这样的一个法律背书,就意味着啊, fender 此时此刻开始啊,他可以先从欧洲开始打击起来, 那他做了什么呢?那么就是在昨天啊,就是最近发生的一个事情啊, fender 给欧洲的很多的经销商发去了律师函,这个律师函的内容我其实你们可以去去这个, 呃,国外的视频网站上面去了解详情啊,但是呢,大概的意思就是说你们现在需要把所有长得像 strath 一 样造型的吉他全部都集中招回啊,如果你们已经在店内销售的,要集中起来 销毁,并且还要缴纳。呃,我记我忘了是二十五万还是两万五千啊?不是不是,我忘了是二十五万欧元还是二十五万美元的罚款。 ok, 然后呢,呃,你还需要在基础上支付四千欧元的 这个,呃,这个,这个律师费就等于是律师费它都要。这个打击,现在 fender 基本上已经成了在电吉他圈子里面,吉他圈子里面 全世界最大的这个霸凌者品牌。那有些人会说啊,那这个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呢?我,对吧?我们又不在欧洲,我告诉你,他现在在欧洲盯上了 stress 造型的这个,呃呃,吉他啊,然后 他之后一定会引用欧洲的这个,这个这个叫什么?他会之后他在欧洲的事情处理好了,他会借用欧洲的维权的这个行径,然后再回美国打官司,然后再去打击美国的品牌, 你们现在还想用什么?想用这个 sir, 是 吧?想用 tom anderson, 对 吧?想用这个 p r s silver sky, 我 告诉你,之后 fender 一定会盯上的,好吧?然后美国的问题解决了以后,他就会引用其他就是欧洲和美国的 这一个呃案例,再来打击其他地区。所以我们就是喜欢的这些品牌啊,什么什么 tes guitar 啊, momosay 啊, ibnazad a z 系列呀,然后还有这个刚才说的这个 sir, tom anderson, 然后还有各种其他的,就只要是这个不对称的非对称这个双切角造型的都会受到影响, 好吧,现在在欧洲那边已经有很多的品牌经销商在联名想要去尝试着跟 fender 去这个这个这个做抗争了,因为我认为这个实际上是不合理的, 对吧?那我们来聊一下,他真的配得上这个这个专利吗?那首先他在他自己的这个呃,法律的这个 诉说书上面,他一开始就描述说,哎呀,你看我们这个 fender 的 这个设计啊,多么多么的这个啊,这个线条多么的这个女性化,然后这个是怎么怎么怎么怎么厉害的一个前无古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一个设计,他真的是吗? 那其实不是,对吧?早在一九一几年这个 martin 出来的时候,那个筒形的造型就已经出来,就是那个葫芦形,对吧?他那已经有收腰的这么这么一个设计了, 好吧?那个收腰和那个,和那和那个圆润的底部,根本就跟你这个没有关系。好吧,那好,那我们说这个切脚是他原创设计吧?好,切脚是原创设计,但是早在一九五一年吧,我记得这个,呃, gipson 出了这个空心爵士吉他,它下面那个角是一个功能性切角,所以 gipson 在 他之前下面那个角就已经在做了, 对吧?然后他唯一的一个能称得上所谓的专利的就是一个上面那个角。但是上面那个角呢?它实际上并不是一个非常难以去想到的一个精妙的设计,因为你这边已经有个角了,你再整一个对称的,这样这个让他让他错开一点, 真的不是一个什么特别绝妙的设计。所以美国的这个法院一直都没有这个承认他们的这个设计具备这个被保护的这个 呃权力。但是现在不一样,现在欧洲那边,德国那边已经下来了,已经有了背书,以后他会先把欧洲那边事情处理好,然后接下来会燃烧到咱们这个,会燃烧到美国,然后接下来就是世界其他角落。 所以之后的话你会看到什么?你会看到就是只要是这个双切角造型的吉他啊,都会被列为列为这个分子的打击范围之内。 好吧,我真的对 fender 非常失望,为什么?因为在这么多年里面你都没有拿到这个专利,你不想着是怎么去提升这个产品的质量,怎么去提升这个产品的设计? 你那个该死的六点是琴桥那个上面那个螺丝还是鬼死那么老长?每一次我买一个新吉他出来,那个 setup 出场的 set setup 就是 糟糕的要死都可以拉弓射箭,然后那个长螺丝,你但凡是扫个弦儿,你总会想,我感觉我自己的手手腕要被刮破了,然后还有那个,那个,那个呃旋钮的位置,好吧,永远都是那么的碍事,永远都是那么的碍手,对吧?所以你基本在在 fender 在 这个技术上面基本上没有打算去突破了, 他们打算通过什么方式挣钱呢?他们打算通通过呃法律的方式,我,我打击别人,我把别人的这个呃品牌啊,还有他们的设计,还有他们的这个什么全都打击完了,对吧?不就只剩我了吗?我就可以踏踏实实的安心赚钱了, 这样的一个行径真的是让我非常非常的失望,知道吧?所以在这个事情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概观定论以前,我绝对不会再购买 fender 的 任何产品好吗?然后我希望大家能够了解到 现在有这么样的一个情况正在酝酿,正在发生好吗?不然的话这个之后会变成是呃 fender 一 家垄断这个呃双切角的吉他市场,这件事情啊,我,我觉得完全不意外。

我今天给大家讲一讲芬德最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从去年的十二月二十二号啊,芬德就在德国把那个义乌阿月月西公司给告了,但这个事情还都是芬德背后敲摸着干的。一直到今年的三月九号,芬德官方啊,就发布自己申诉了法院声明, st 造型的这个情形啊,这个琴体设计,他是受欧盟保护的艺术作品,不是单纯的功能性设计啊,以后你不管在哪里生产,只要是往欧盟保护的艺术作品,不是单纯的性设计啊,以后你不管在哪里生产的 st 啊,就大概是这个形状的琴, 发现一次呢,最高是罚二十五万欧元,如果罚不出来,相关责任人还可能坐牢。这里我插一句啊,其实芬德公司在二零一零年的时候,在美国他就已经打过这种官司了,一模一样的事,最后的结果是输了啊,就美国的法院认为这种设计 早就成为一个行业通用的公共资源。这次芬德就换了个思路哈,没用之前的商标法,而是用版权法来告欧盟的版权,它是能够保护作者去世的,也就是说,这个 s 的 造型,它要保护到二零 六一年。从这个月开始啊,全球好多其他厂家都收到了芬达的委托律师函,要求这些厂家就立刻停止生产所有 st 型号,并且还要销毁欧盟的全部库存, 还要交出所有的销售数据,最后还要赔偿经济损失以及法律费用。就在前天啊,美国的 l s l 乐器公司已经发起了众筹,准备反过来在美国和欧盟去告芬达,最后声明一下,芬 under 这个所谓的胜诉还只是德国的一个地方判决,所有被影响的厂家还都是有权力像跟高级的法院或者是欧盟法院提起上诉,目前的话权威的信息就只有这些了,我个人是持观望态度,暂时不发表什么意见。

相信大家最近都刷到了关于 fender 这个大新闻了啊,今天跟大家聊一聊我对于这件事的这个看法。 首先呢,整个这件事是发生在二零零五年, fender 在 国际版的阿里巴巴买了一把甩的琴,然后呢,反手就在德国起诉了卖琴的这个 义乌爱约约细,有点像碰瓷似的这种感觉啊,因为咱们这家义乌的这个小厂家压根就没有出庭应诉,所以说芬德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直接赢得了这个判决。而在今年五月份,芬德开始拿着这把二零零五年的判决书,挥刀砍向了全世界的咨询师,还有鸡的生产厂家 这件事呢,其实芬德赢的并不是专利,也不是商标,而是版权,是外观版权。德国的法院判定呢,是一个 strad 的 芯体,它不仅仅是一个工业制品,而更属于一种实用的艺术品。在德国和在欧洲它就受到了这个版权保护。 具体来说呢,就是它这个标志性的这个双缺角设计,还有这个琴体的弧面,以及背后的人体工程学,以及它的这个护板,死音器的排列,还有这个插口的这个位置,还有这个旋钮啊,换挡啊,死音器换挡开关啊这些一系列的吧,反正就是实在的琴体上的这些元素构成的 stratt 的 一个外观的一个版权。然后如果你在德国或者是在欧盟,你的琴出现了以上这个特征,那对不起,你就对芬德构成了侵权。 其实让这个事真正爆发的呢,是这个月,芬德委托了一家大的非常厉害的一个跨国的律师事务所波德安堡,然后向很多做 stratt 的 咨询师啊,厂家发出了告警,要求其在欧洲禁止生产和销售 stratt 的 琴。 目前呢,公开发出声明的呢,是美国的 lsl, 一个美国的一个传统的家族式的一个手工品牌。 然后他们没有办法,因为是小厂商嘛,对于这种跨国性的这种官司案件啊,他们很难做。所以呢,他们被迫在网上发起了众筹,来筹集这个昂贵的律师费。然后这个消息爆出来之后呢,行业内的猜想,其实不仅是 lsl, 只不过是 sl, 他 公开了芬德给他发的这个律师函, 那我们就可以猜一下了,做同样 strike 群体的有没有 ps, 有 没有 sir, 有 没有他们的身本身这个事呢,就是芬德做的,简直是太他妈鸡贼了。 首先呢,选地点的选择,他选择了在欧洲,而不是自己的老家北美。其实芬德在二零零九年在美国就打过类似的这种官司,他就想把这个 strike 群体来作为商标,当时呢,被美国驳回了,所以这次呢,他选择了欧洲。 然后再看芬德起诉的这个角度,他起诉的不是自己的这个琴头,也不是自己的这个商标,而是这个外观形状。 只要是法院认为这个 strad 它不仅仅是工业品,而它更是艺术品,那么这个外观形状就可以保护期就可以长达这个创作者死后的七十年,也就是只要是他官司赢了,在未来的几十年中,你只要做出类似元素的,那法院从法律这个角度来说,你就构成了这个侵权。 然后最阴险的最 jz 的是他起诉这个对象,你想,如果他在德国,他起诉啊, prs 啊,或者是德国本土的这个品牌哈利波特,他这个官司打赢的难度就要非常大,而他偏偏选择了远在中国的这个义乌小场。 芬德肯定知道你选择前者,你肯定这个官司不好打,而你选择后者,基本上就是稳赢,这个小场几乎是百分之百不能去打这个官司,也打不起这个官司。 然后呢,芬德就拿了这个法院的判决书,雇用了顶级的跨国律师事务所去告全世界生产 strike 这个厂家。 换句话就说,在美国我搞不定你,但是在欧洲,别管你是谁,你是大厂也好啊,小厂也好啊,进口的也好啊,还是当地的也好啊,不管你是山东产的还是广东产的,只要是 strike 的 钱,你一把都别想卖出去。只能说芬德这个浓眉大眼啊,实在是太坏了。 其实像这种乐器界的侵权的官司有很多,比如说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呃, fender, gibson 对 一众日本品牌的这个诉讼。然后近期一点的呢,就是刚才说的零九年,呃, fender 在 美国告了几乎所有生产 strut, 泰迪皮 bass 的 厂家。 当然 gibson 也告了很多啊,比如说他告了 p r s 的 singlecut, 他 告了 d n, 他 告了德国的沃威。 像 fender 的 这套打法在中国市场行得通吗?我认为我们做出口欧盟的厂家可能会受到一些影响,但是在国内的市场依旧还是该咋样就咋样。 首先, fender 想要在中国本土通过法律手段来垄断 strike 芯片,这个可能性微乎其微,因为咱们国家对于这种已经高度商业化和缺乏显著特征几十年的工业设计,很难认为它是这个侵权的啊。首先是这个乔丹, 那个迈克乔丹大家都知道了,他当年告了中国的一个做鞋的品牌乔丹官司整整打了十年, 其实在明眼人一看就能看出来,基本上是一模一样的这个 logo, 但是美国人一审二审连续败诉,到最后脱稿了,最高法才反盘,但也仅仅是判了乔丹两个字,刑权,包括他的这个 logo 啊, 麦克乔丹还是没有拿回来。还有一个更炸裂的案例,就是当年本田起诉双环 s r v 超自家 c r v 的 这个外观设计,结果看似稳赢的这个官司,本田不但输了,法院反而认为本田的过度维权,还有这个公关手段属于不正当竞争, 不但输了官司,还要赔偿双,还一千六百万。其实有了这些前车之鉴啊,在考虑芬德这种琴在国内已经被无数厂家生产了几十年,所以说以芬德的这个精明啊,大概率应该不会做这种傻事。对于这件事呢,我认为他是一个合法但不合情的。 首先从这个法律层面,芬德既然赢得了官司,那他的维权就是站得住脚的,完全合法合理。从法律这个层面啊,作为一个商业行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个没有任何问题。但是从情理这个角度来说啊,芬德确实做的很下头,很过分, 其实他的这种行为对整个行业的这个发展会造成不可逆的伤害。首先芬德他这个做法就是拿着一个别人缺席的德国的判决书去欺负那些连律师费都根本付不起的小厂牌。其实在整个音乐文化或者是吉他历史文化上,他对于 这个文化的发展,他是开倒车的一个行为。然后我还想说就是芬德的这个做法,他这个诉讼的这个法律 雕砖这个事实在是太过分了。我举了一个不太恰当的例子啊,就是全世界做键盘鼠标的这个厂家被其中的一家最早做最成功做的厂家给告了。那你们做的键盘和鼠标跟我长得一样的,那对不起你就心全了,要不然你把鼠标做成三角形的, 把那个键盘改成另外一个样子的,要不然那你就等着我的律师函吧。最后呢分的似乎忘了,他 本身它的发展跟整个美国流行文化,还有整个这个流行音乐的一个发展其实是相辅相成的,没有他和其他人对 strut 的 一些改装,那就不会有 后面发展出来的。像我之前说过这个 charlotte 他的这种重金属抒弹风格了,可能也就不会有后期的这个 strut 这个风潮了。其实这种做法就是扼杀吉他文化的文化基因,还有整个音乐的创新发展。 我想说就是当 finn 不 再靠自己的产品,而是靠律师函去消灭市场上的竞争对手的时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 finn 就 已经输了。我对 finn 这个做法其实还是感觉挺无奈的。那以上呢,就是我的观点,然后欢迎留言说出你的观点。

我先叠个假啊,我不是 fender 黑,我自己就买了七把 fender, 但这是 fender 对 于 stretch 群体外形维权的事,我确实觉得有点别扭。如果这个事情只是打听假货,我觉得没什么好说的。你贴假 logo 冒充 fender 正品,拿山寨当真货卖,那该告就告,品牌保护自己的商标,前头 logo 这些都很正常。 但真正让圈子里炸锅的是后面有媒体报道, fender 开始向一些做 style 吉他的小型自行厂发停止侵权,这就让事情从打假货变成了一个更大的问题。 strad 这个情形今天到底还只是 fender 的 一个产品设计,还是已经变成了电吉他行业的一种通用语言呢?这才是我觉得比较别扭的地方。 因为 strad 已经流行了七十年,它不只是一个外形,它背后还有一整套的手感、声音、拾音器、逻辑、改装文化,还有玩家认知, 全世界无数的品牌小厂、咨询师都在这个基础上做自己的版本。如果一个小厂,他只是做 style, 品牌不一样,镜头不一样,工艺也不一样,只是用了这个大家都认识的前提语言,那他到底是抄袭,还是在一个成熟乐器类型里做一个自己的表达呢?这个边界就很关键。 其实做音乐的人应该最懂这种感觉,一个经典律动,一个经典音色,一个经典的编曲思路。最开始当然是有开创者的,但几十年以后,他会慢慢变成行业语言,你不能说以后谁用了类似的 group, 类似的音色,那就是在偷你的,那音乐就没法发展了。 所以我觉得这件事真正值得讨论的不是 fender 有 没有权利保护自己,而是保护到哪里为止。保护 logo、 保护商标、保护行货都是正常合理的。但如果保护范围扩大到整个 s 型群体生态,那用户和小厂反感也很正常。 虽然我喜欢 fender, 也买了很多 fender, 但喜欢一个品牌不代表它做什么我都要觉得对。那么你觉得 strad 这种情形到今天还应该只是属于 fender 吗?还是它已经属于整个吉他文化了呢?欢迎在评论区聊聊吧。

哈喽,大家好,最近几天全地球的电竞大圈子已经被分的的事刷屏了,其实啊,我真的很想第一时间说上点啥跟一下,但是呢, 这几天啊,有点不舒服啊,所以呢,只能看大家在这讨论啊,完全蹭不上热度。那么今天呢,这个视频 我想说点什么呢?就是聊一聊啊,我认为我们全世界的电吉他行业,甚至摇滚音乐圈啊,咱们应该怎么去对抗 fender 的 这种行为?咱们该怎么办? 就首先啊, fender 逻辑它是这样的,只要你的产品啊,在欧洲销售,你用的是双缺角的或者类似于 st 的 设计,它都可以给你发传票告你, 如果你不应诉的话,直接就输掉了啊,如果呢,应诉的话,对于小牌子或者很多品牌来讲啊,就 workshop 这种来讲,呃也承担不了这个费用。 第一呢是这个周期很长,最起码呃,两年吧,你这个应诉期间是无法销售的,你得冻结。另外呢,你还要付很多费用啊,比如说,呃,你做一个像 a z 这样的情形,他可能告你,他哪怕告不赢你,他也能让你蜕层皮,你也要付律师费或者应诉费,对吧? 那么咱们该怎么办啊?其实我觉得似乎现在还没有人意识到这个问题的核心在哪, 这个核心问题是啥呢?是 st 琴形,它断崖式的影响力,我们把双缺角带有护板的超级 st 啊, super strength 全都放在这个 st 范畴内, 因为 st 琴形啊,它存在断崖式的影响力,所以呢, fender 可以 拿捏所有人,但是大家没有讨论一个可能性啊,就是如果 st 它不再是最具备影响力的琴形了, 当然分的他就扯淡了吗?对吧?那他起码不会告你说啊,你抄他们杰克布鲁斯或者也不会引起这么大波澜,对不对?那个什么伊斯特曼,如果告你说抄袭他的助力页,大家也没什么关注度吗?对吧? 可能这个时候有人说你这个前提太扯了, st 这么强,怎么样怎么样?无敌怎么样?完美怎么样?但是其实我想说的是,从运营角度来讲, st 骑行其实本不该存在这么大影响力, 之所以 st 成功,一部分归功于啊,这个设计啊,确实是不错,但是更多的其实是因为常年开源, 因为大家默认 st 它是开源的,就像小提琴轿车,对吧?所以呢,全世界的厂商,他都在做 全世界的艺术家,然后完了各种各样的吉他手也都在用各种牌子的 st 不 止是 fender, 最后啊,才造就了 st 到现在整个的影响力啊,非常厉害。那么咱们在想一个问题啊,就是这个如果世界上出现另外一个八权新星,并且它是完全开源的,那么结果会如何? 我们来做一个设想啊,我们现在建立一个国际化的网站,这个网站呢,上面展示各种各样的开源琴行,每个人都可以上传自己的琴行,自己的设计,只要你上传了,它就是开源的。 同时呢,也希望因为受到这件事影响的全世界各种知名的 workshop 或者制琴师们一起参与进来, 比如说像 lsl sir, 汤曼德森, james taylor 等等全世界非常厉害的这些琴师们啊,我们真的希望大家一起参与进来,联合全世界厉害的琴师们一起集思广益,然后咱们一起创造出一些优秀的开源的全新的非 st 的 琴型。 如果确实有优秀的设计,我们所有人都可以用,全地球琴师都可以用,假设这个琴型叫 a 啊,名字它无所谓, 大家都认为这个设计真不错,那么我们也呼吁就是世界上顶级的琴师们,咱们一起用这个琴形来做出顶级的吉他,好的吉他,然后让全世界的人一起用,我们也呼吁大家一起打造一个全新的霸权琴形啊, 我们当新的琴形开始出现在市场上,艺术家手里或者舞台上,各种各样的,并且扩散到入门价位, 我觉得十年以后啊,他必然会狠狠的重创分的。所以啊,我的观点是这样的, st 之所以成功,并不是因为他有多完美,而是常年开园,并且方便加工,方便生产的特点,使得这个全世界厂商们一起去做,最后推广出来的结果。 对于消费者端呢,其实我想说的是,很多时候从消费者运营角度来讲,大家会存在一个对于霸权的崇拜,就是,哎,大家觉得这个东西他就是厉害,他就是好,但实际上他没有多好,大家也会崇拜他。这个东西在奢侈品里面非常常见啊,包括各种名牌,怎么样的, 我们可以找出来 st 很多缺点,尤其是粉很多, st 复古的他是很多,设计简直是反人类。同时呢,我也认为啊,全世界优秀的琴师们一起创作,并且借助大家的影响力啊,我们一定能做出来一个非常优秀的全新的霸权的开源琴行, 这不是什么太难的事,但是前提是我们一定要团结起来。第三啊,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就是我们需要放弃啊,短时间内就能干倒芬德的这个幻想。 这肯定是持久战,因为我们最起码需要十年,两代人,三代人青少年慢慢接触到咱们的琴行新的文化,才能在十年之后啊,他才会开花结果。没有一个远大的工程,他是容易的,我们需要具备长期主义者思维, 但是好在啥呢?好在这个事他真的不需要什么经济投入,只需要全世界的琴师们,大家联合起来持续去做就好了,似乎大家也不会因为做这个事情而损失什么。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这件事情非常有意义,芬德他把法律啊,所谓的法律当成他的武器,威胁我们整个行业, 我们其实不必非得从法律的角度去打败他,我们更应该用更加摇滚的方式去打败他。 资本的运作还有品牌影响力这件事情他可能在经济里成功,他无法在摇滚里永远成功,只有足够摇滚的方式才能成功。所以我们真心的呼吁大家尝试去做这件事情,不是 fender 开除了咱们,而是我们开除了 fender。 希望全世界的人们,包括秦师们,咱们一起创作,一起努力,一起开源。请大家一定要知道, fender 没什么大不了, stradcaster 也没什么大不了啊,电声乐器是由我们全世界爱好者们,咱们一起做一起定义的,不是某一个品牌它就可以定义的,咱们现在开始做这个事情,我相信十年之后一定会赢。

最近芬达起诉案闹得沸沸扬扬的,很多博主都在讨论这个事,起因说白了就是一把芬达的仿琴。但是通过这个事我也想到一个问题,就是大家选琴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其实很多人选琴往往就像挑家具一样,这也导致很多仿琴假琴泛滥的原因, 这里面不光有新手,还包括很多弹了很多年琴的老炮。以前跟一个会做木工的乐手聊天,他跟我说手里的这把琴是他自己做的, 什么木材呀,电路呀,石英器都要比当时的美豪用料的档次要高,然后成本还不到人家的百分之三十。我当时就说,你以为做琴就是在做家具啊。其实对于很多新手学生党去买吉他,他别的不懂,只看形状,比如说他觉得黄家驹手里那把红色的分的很好看, 然后做了很多调查,哦,知道那是一把 fender 的, 七四零零回去跟家长说,然后家长到某宝上一看,家居同款五百九十九。其实我碰见过很多这样的家长,他们并不是买不起,而是觉得看起来一样东西他根本就不值那好几千块钱,最后买的便宜的钱肯定也是打水漂。 再就是弹琴很多年的老炮,好像自己什么都懂了,会按照什么材料呀,电路呀,石英器去选琴,美其名曰你看这个价钱就可以吊打某某款吉他。我只想说,如果你这个逻辑成立,那 fender 和 gibson 这种老厂早就倒闭了,你买的其实不是性价比, 而是你的可怜的虚荣心。所以我觉得分的这步操作我特别赞成,本来 s t 琴型就是人家设计的,人家维护自己设计的产品有毛病吗?而且很多厂用人家的琴体做出来产品连声谢谢都不说,这就有点不大厚道了。第二呢,还有一些厂商,别只盯着你做的像不像分的, 人家 fender 自己做,自己叫复刻,你那个就叫仿琴。所以如果 fender 这一次真的起诉成功了,想做 st 的 琴形就需要缴纳一部分产权的费用,那其实也就增加了一些做琴的门槛儿。 如果你做的不如 fender, 哪怕跟 fender 一 样,那人家不如去买 fender 了,对吧?也是逼着这些厂家在 fender 琴形的基础上做出自己品牌的特色。其实像很多大厂,像 ebony, 舒尔, james taylor, 包括 prs, 他们做的琴虽然也用了 s t 的 琴形,但每个品牌都会有自己音色上或者是设计上的一些特点。其实这件事往高了说,对吉他的发展也是一种好事啊。所以买琴尽量还是去找那些正规的大厂家,毕竟选琴它不是选家具,你说呢?

最近很多吉他群都在传某不知名乐器品牌劳达,对,就是你懂的那个品牌靠着非对称双切脚电吉他的外观专利在欧洲打赢了官司,要求全欧洲停售侵权产品,而且全部销毁。大家很关心消息是否属实, 直接上结论,官司属实,细节不对,我将在视频结尾给出所有引用消息来源。首先,劳达确实在欧洲赢了一场重大诉讼。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德国杜塞尔多夫地方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劳达的 stratoast 琴体设计受住作权保护。被告是一家中国公司义乌爱乐乐器有限公司, 在速卖通上卖几乎一模一样的仿斯特的吉他。法院认定这是侵权,但首先要纠正下,这可不是外观专利。 德国法院不是按照注册外观设计专利来判的,而是把 stratocaster 群体认定为使用艺术作品,走的是著作权,也就是版权保护,不需要注册,自动生效,而且保护范围覆盖整个欧盟。 第二个要纠正的是,受保护的不是笼统的非对称双切角概念。法院认定的创意元素非常具体,我挑点说,琴体无棱角的基本轮廓让人联想到女性躯干的曲线,两侧不等长的 s 型弧线, 营造出五者侧身倾斜的动态感。双切角的两个角不等长,左脚比右脚延伸更远。剥片护板的弧线与琴体弧线的呼应关系。 所以不是所有非对称双切角吉他都侵权,而是整体设计跟 strick 几乎一样的才算。而最终处罚是,法院禁止被告在德国和欧盟制造、销售侵权吉他,每次违法罚款最高二十五万欧元,罚不到还可以判最长六个月监禁。划重点! 更重要的是,这个叛逆已经开始被劳达扩大使用了。今年五月,美国加州的精品吉他厂 l s l instrument 已经收到了劳达的律师函,被要求停止制造所有死抓型吉他。据说还有更多小型制造商收到了类似韩建。 至于要求全部销毁,查到的所有权威报道里都没有明确提到销毁库存这个条款。当然,德国著作全法框架下确实有召回和销毁的机制,但至少目前公开的判决内容没有重点强调这一点, 所以这个说法存疑。另外还有一个关键背景,劳达在美国其实是输了。美国法院早就认定此炸弹的形体形状太常见了,字典里都把它当通用电吉他的图标,驳回了劳达的商标注册。 所以这个保护只在欧盟有效,不影响美国市场。最后总结一下,官司赢了。针保护范围覆盖欧盟。针一开始向其他制造商发函,针外观、专利措施、版权保护,所有非对称双切脚踝,只保护跟 sixt 几乎一样的全部销毁。无缺一句 古人有诗云,高玩义乌高加州律师函发到手抖。 strike 形状谁做主,看你在哪被带走。 我是黑锅之王,大家可以来使用我的免费公益性质网站查询乐器系列号,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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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觉醒来呢,看到哔哩哔哩还有朋友圈到处都在传芬达公司出事了。啥事呢?原来就是他们的一个琴体风波争议啊,不让别人用他这种琴体了,意思是他家独创。那针对这个事呢,我今天就来跟大家聊一聊。 其实呢,我本人呢,也是芬达的忠实的买家,也是忠实的卖家,我卖了不少他们家的琴,无论是美专呢还是日产芬达 啊,末产芬达也卖了不少。然后呢,在我的使用这么长时间呢,其实芬达在我心中有一个很复杂的一个情节,一来是我的偶像们啊,无论是卢凯同啊,皇冠中黄家驹,朴树、许巍,都在用芬达的琴。 呃,然后呢,另外一个就是我看着芬达,他的第一端产线的琴就实在是不咋地,实在是没有什么性价比。 然后看着他的高端的琴呢,用的那些配件呢,也就那样,他也不是说特别好,那就说在五千价位呢,我觉得你无论是买国外的品牌,还是买国产的品牌,你都有很多样的选择,你也可以甚至找我做定制都没问题。 呃,我觉得五千价位呢,比如说艾宾斯的 sa 系列,那我觉得他们的琴体设计要更好呀,抱起来要更舒服,更薄,然后你去演出时间长也不会累。或者是你买雅马哈的太平洋系列,我觉得也不错呀,像我目前在用的太平洋六幺二,我觉得跑场就很合适。 然后声音呢,也是稳扎稳打,虽然它不像分带那种是传统系的声音,但我觉得它能让你更多的像一个工具琴,让你稳定。我来到南方之后,我没有调琴键,我觉得很稳定,这也是一大优点,而且它金属件也还挺稳定的,挺好的。 然后呢,我之前买的末产、日产、美产、分带,呃,我觉得它金属件都不是太好,我换过弹簧,换过电位器,呃,换过它那个卷弦器, 然后还换过秦桥,我换的那些钱加起来也好几千了。所以我觉得咱们买东西呢,还是挺看重一个性价比的。当然如果您家庭条件特别好,手头特别宽裕的话,我觉得当然可以买一些 mb 或者 cv。 我 觉得那些琴台有一定的收藏价值,而且摆起来看起来也特别有好看,特别那些盒子呀,打开一种清香的感觉。但是我觉得如果是你是个乐手,或者是你是个琴行老师啊,你正在处于一个这个行业,还是一个中游或者是下游的产业的话, 呃,我觉得你没有站在这个金字塔尖的话,你就可以更加追求一个性价比。那很多找我买琴的小伙伴们,他告诉我他的预算之后,如果他的预算呢,不是追求那些发烧级别的琴,我觉得买一个其他的品牌也不错, 甚至我觉得有些品牌的琴拿起来也是更舒服的。那接下来呢,给大家看看我认为拿起来还挺舒服的一些琴,给大家展示展示。好的,那接下来呢,给大家看一看我认为比较有意思的 st 琴体,虽然他们也可以称为 super st 琴体,但是我觉得相对那个 fender 一 成不变的那些琴体来讲,他们也有特点, 给大家做一下参考。那我的工作室呢?在顺德的大梁,那大家如果感兴趣的话,也可以来线下来感受一下这些琴,学琴、买琴、调琴也都可以来找我。好,那咱们先看第一把,第一把呢是咱们国产的一个叫飞灯的品牌,然后这个琴呢,也是飞哥签名梁建飞,飞哥 好。然后这把琴呢,我觉得拾音器特别好,没得说,这个是邓肯拾音器,声音没得说,很扎实。然后呢,他的双摇非常稳定,像 fender 呢,我玩过 m b 哎,玩过 c v, 我 觉得你根本就不能太夸张的摇嘛,你稍微摇一摇就跑音了。 所以我觉得他就是给一些很传统的一些爱好者啊,传统的复古文体路线爱好者玩的,拿他干活,那很尴尬的。然后这把琴呢,也有切单的改装,整个琴体,大家可以看到它是一个拱面的设计啊,我的胳膊抱在这很舒服,长时间弹演奏 会很舒适的。而且大家知道分段的琴体,其实他这个把手握起来有点厚,但这个呢,我觉得你握起来 感觉就特别好。呃,艾宾兹呢,他也有些琴,特别是像戚薇那些琴,他也是这种一个手抓握就很舒适的一种状态。然后这个缺角呢,他还比较挖的比较深。那方便你去演奏高把位啊,大家可以看到这还有个斜切演奏高把位,我觉得 没问题啊,很好弹的一把琴。那整体来讲呢,它的实用性我觉得是大大的超越。 呃,就是几千价位的那些分档了,你买个末分,你可能音准,一摇就跑音了,但这个就不会金属件,各方面的我觉得都很满意,这天天放在外边的琴,就没有给他特意的做保养,但是也没什么问题。好,咱们先去看下一把琴,噔噔噔,再给大家看一把这把琴啊,非常好看,非常漂亮。 那这也是一个 super st, 我 觉得他琴体设计也蛮有他的一些创意,大家可以看到啊,这把琴呢,他的下面的这个角也是削切的,非常的很,而且很薄,我觉得他这个琴体设计 有整个重量呀,也是可以看得出风干很好的。而且琴净呢,他也不像分带,有些那么厚实的琴净,整体的共振感,我觉得也是充满的他的一些创意。而且他这个虎纹贴面很好看,大家如果经常看那个分带,那种 传统的 sp, 看多了其实审美会疲劳的,像我现在都很喜欢那个 ps, 那 些 特别漂亮的卡松二四二二那种带一些贴皮的,我觉得更好看一点。然后像这把琴呢,它的拾音器啊,这个搭配我觉得很全面,能切单, 然后风格也多啊,你也可以做压垫。然后它的琴体设计,我感觉抱起来怎样弹不会累啊,手感也很舒服,琴键也很舒服,也是一把好琴。对了,说一下它品牌吧,它的品牌叫 music man, 然后大家如果感兴趣的话,现在价格很优惠,可以后台跟我聊一聊啊。目前来讲 就是,呃,这个季琴呢,也是在出售的,感兴趣的话跟我聊就 ok 了。好,咱们去看下一把。哎,这是一把 music man, 然后这又是一把 music man, 那 我拿了两把琴,呃,两把琴呢,各有各的特点,我觉得如果你喜欢梦剧院,喜欢多弹点 solo 的 话, 我觉得入手这些琴真的是比芬德那些 st 的 琴体性价比高的多。那这些琴呢,也又不跑音,我弹起来超级超级爽,我才能感受到演奏酣畅淋漓的那种快感。但芬德的话呢,其实我要注意湿度,像广东这个天气呢,湿度太可怕了, 我一个北方人来到这,我都感觉琴呀天天在,呃,就是要保养要调的,就是你避免不了的。但这些琴呢,它的木材风干呀,包括它的琴体设计,大家可以看啊,这个是铆接的啊,然后呢,像这种是栓接式的, 然后呢,他们都是一些主动的电路,风格又多变,琴体重量又轻,你背着弹又不会累。然后这个把手呢,大家可以看到我一个手握着他好舒服的,握着很舒服,你拿他的时候不会有压力感,但是分的,你拿他有些时候他感觉太厚了,我也拿了不少 s 分 的那种传统 st 琴, 呃,然后这把琴呢,它的设计就给人感觉高端大气上档次有木有?然后怎么摇都不跑音,是一个 我觉得用来弹 solo, 然后用来练技术,你把你的全身心都用在音乐上。好的节目的最后呢,我针对此次争议事件来跟大家聊一聊我个人的看法。首先第一点,大家先思考一下为什么全球这么多大厂小厂 都愿意去借鉴芬达 st 这个群体,那首先呢,这个群体也已经几十年了,他也有很多他的缺陷,那我觉得如果你大厂小厂都遵循着这个 s t 这么传统的这个群体设计的话,那也可以某种程度上印照出来,你没有创新对不对? 然后像我的话,就特别喜欢 super s t, 我 觉得有些 super s t 的 型号,那确实是改良了,弹着舒服,也是为我们的音乐而设计的,它确实有创新,它的改良我们也确实要得到肯定。那我觉得芬德尔公司呢,作为一个 全球领军的品牌,这么多年了还在去。就像最近啊,他推广他这个泰利啊,七十五周年,还有推广他这个 st 群体,但是他的很多设计呢,还是那些老的配方,那咱们可以在广告上美名其曰说,哎,这就是传统, 这就是遵循着他们的一些初心。但是某种程度上来讲呢,你作为一个领军品牌,你是不是也应该去创新创新呢?对吧?我觉得他们很多 琴的确实设计上还有一些缺陷,这些这么多年了都没有改进。那我也是希望我们全球的吉他市场也是能有一个更加开放包容,走向多样化发展,我觉得这样才有利于这个行业长久的发展下去。那我们一起共勉吧。

双缺脚骑行难道有罪吗?关注集的圈的兄弟们应该注意到了,昨天有个大新闻,简单说, fendi 在 德国告状了一家中国工厂,然后拿着判决书开始给所有做双缺脚 strike 集体 品牌法律思涵 prs 索尔 ibanis 有 可能已经收到了罚款二十五万欧元,还要销毁库存。作为一家回收主办平台,我们店里 fendi 占了半壁江山, ces 国际禽兽 master 也囤了一百多只。所以你问我支不支持 fendi 维权?那些一比一复刻打 fendi 标的假钱该打。但问题是这次 fendi 主张是群体形状的版权 p r s silver sky 琴头是 p r s。 是, 音器是 p r s。 就 因为它长得像 rock 也要背景?如果 silver sky 都能背景,那下一个会不会是 beyond 啊?是 sword classen? 那 以后舞剑 成真只剩 fender 和盾子?最后问你们一个问题,你们觉得实用吗?当琴女算操心。

啊,不是 fender 这是不是疯了呀呀?哈喽,大家好,欢迎回到我的频道,今天是其加更视频啊,昨天晚上陆续开始有一些朋友问我, fender 这个是怎么个情况啊?这个视频帮大家捋一下啊。 昨天晚上收到的消息呢,基本上都是问 fender 是 不是不让其他品牌做 st 这个群体了,包括一些等等大牌缤斯的 prs 等等等等。 呃,目前大概的情况呢?梳理下来是这个样子。这回事情的起呢,是因为三月份的时候, fender 在 德国打赢了一场官司,官司的内容是因为 fender 在 呃,宋外通的这个平台上买了一把 fender 的 吉他 发往德国,然后到了德国以后看是假的嘛,然后就起诉了这个公司,这个公司是义乌的一个公司,德国的法院呢,就认为这个公司非法的复刻了这个芬德的 st 群体。根据欧盟的这个法律, st 群体呢,算是一个实用的艺术品, 然后受到了一个欧盟地区的版权的保护。法院呢,认为这个 st 群体是包含了原创性和这个创意表达的,然后它并非一个单纯的功能性的一个设计, 所以它会受到一个版权的全面的保护。判决的结果呢,还要求义乌的这个公司不能再次在德国或欧盟境内生产或者是销往呃,德国或者欧盟境内这些 st 的 群体的产品 啊,如果再次销售,那就面临着二十五万美元的罚款或者是六个月的监禁。呃,以上是我们对三月份的这个官司的一个回顾啊,其实事情发展到这 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水话,就是有一些网站上会公布这个消息,然后评论区基本大家都是在说, ok 啊,这个打击这假冒伪劣商品。呃,大家都还是比较支持芬纳尔的这个举动, 但是在之后事情的发展方向啊,就有点变味了。在芬德拿到了这些地区关于琴体的艺术品保护之后,他们就开始给一些小的品牌发告知函,说你们不能再生产这些 st 琴体的乐器了, 你们要收回以前卖出去的 st 琴体的这些产品,然后集中销毁 啊,我都惊了,我天呐,这哇,感觉你写了一晚上的作业,突然有人敲门来你家,一开门骚高闷壮的一大个,然后把你作业撕了,顺便还从你家把电视拿走了, 这这,我,嗯嗯啊,在这个告知函里还提到了要让对方去支付一个律师费用,所以有的小品牌就直接在线上开了一个集资的这个平台,去集资,去交这个钱。可能有的小伙伴就突然一头问号,说,这分豆怎么了?这 好,大哥突然发育,开始碰揍其他小朋友了。其实不是这样,就是芬德一直以来都想把包括 st 啊,泰利啊,其他的等等这些群体,只要他们设计过的,他们都想收为自己的一个专利。 我们来回看一下零九年当时芬德败诉的一个案子啊,这个案子其实就是很有意思,二零九年芬德打官司写的这个诉状里包含了多少个他认为侵权了的其他品牌的公司?这个我就不念了,我截个图贴在上面, 这念出来就是一个贯口这个。然而美国的这个商标评选和申诉委员会表示这个 fonder 的 诉讼不成立。原来是这么说的,说 fonder 指出了他们在美国流行文化史上的一个地位,但是要解决一个问题,就是消费者是不是认为 fonder 的 设计启发了其他的品牌的设计。 fonder 提出来的这几个群体都是在其他设计中非常常见的群体, 没有办法指正它的原始模型,所以 fonder 在 这场零九年的官司中败诉了 之后,这些禽体在美国就成了一个公共的一个产品。在这呢多提一嘴 fonder 的 这个禽头,因为禽头是有一个视觉特征的,所以它的这个版权过期了之后呢,包括 fonder, 包括 gibson 都把它的这个禽头转成了一个专利权,这个是受保护的。 目前的大部分内容呢是来自于油管这两个 up 主。呃,大家感兴趣的可以看一看他们这个视频。呃,有一些网友提的这个什么艾宾斯 p r s 等等也受影响了。 呃,这个目前我翻资料的时候没翻到,就是有一些网页的这个主编也写了,可能 p r s 啊,什么舒尔啊,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但是我估计应该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因为这个大品牌的这个法务部也不是吃素的。整体总结一下这个事啊,我是觉得这个吃相很难看, 就是十几年前我就想吞下的这个吃的,我今天终于吃着了,我抱上去就是一顿啃,有点这种劲。作为吉他这个行业里的老大哥,就是有点难看了。就是,我只能说这是祝芬那好运吧,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