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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通州集团刘神玉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目前已经造成八十二人遇难,两人失联,对这八十二个人的家庭来说,天都塌了。据报道,涉案企业的实际控制人、负责人目前已被控制。那么接下来哪些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人会涉嫌什么罪名?事故的调查以及追责程序又是怎么样的?我将以一个办理了多起责任事故案件的刑事律师的视角为大家呢去做一个梳理。主要从三个方面,第一, 事故的调查程序。第二,事故的追责。第三,事故的善后处理。首先是事故的调查程序。根据法律规定,死亡人数在三十人以上的事故 就属于等级最高的特别重大事故。这类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要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富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这些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至国务院。接下来,国务院或者是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会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那么事故调查组要自事故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最长不能超过一百二十日 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第一,事故发生单位概括。第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第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第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第五,事故责任的认定 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第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其中,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将是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的重要证据依据。 那么第二,事故的追责通常在事故发生后,尤其像本案这种特别重大事故,公安机关呢,都会在第一时间内介入,他们不仅会参与事故调查组的调查,而且在发现犯罪事实后,他们会立即启动刑事侦查程序,对相关涉案人员采取拘留、取保候审等 强制措施。那么哪些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呢?根据法律规定,它包括两大类,那么第一大类是与事故的发生直接相关的人员,那么这一类人员呢,它包括了两小类,第一小类是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管理职责的负责人、 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投资人等等。那么第二小类呢,是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这一大类人群通常涉嫌的罪名包括了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以及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等等。 那么另一大类人群呢,就是与事故的发生间接相关的人员,主要是对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附有审查、批准以及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的有关公职人员。那么这类公职人员涉嫌的罪名主要包括两种, 第一种呢是贪污贿赂类犯罪。第二种呢是毒指类犯罪,主要包括了滥用知情罪、玩忽职守罪以及寻思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等等。第三,事故的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后,在相关机关的组织、协调下,涉事企业和有关涉案人员会对遇难人员的家属以及受伤人员进行情绪上的安抚以及损失上的赔偿,这不仅是他们道义上的责任,更是他们法律上的义务。对于积极组织参与事故抢救, 或者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赔偿损失的涉案人员,司法机关在量刑从轻处罚。 当然了,任何金钱上的赔偿,都换不回逝去的生命,都不足以抵消事故对被害人及其家属所造成的心理上的伤痛。所以,做一名刑事律师,我特别想说,每一次严肃的追责固然必要,但是如何系统性的 从根本上去排除风险,堵住安全管理上的漏洞,这才是我们的企业,我们的执法者、司法者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愿悲剧不再重演,愿这世间所有的奔波尽头都是团圆。


很多网友好奇,刘神玉煤矿为何还是民营的煤矿,这似乎并不符合大家厂里的认知,不是都合并成国有的了吗? 其实当初资源整合,只是淘汰了一大批年产六十万吨以下的煤矿,国有煤矿比重增加了,但各地市还有一些私营煤矿,只是数量少了而已,并没有完全被取缔。 这次出事的刘神玉煤矿实际的老板叫任铁柱,是当地出了名的富豪。现在这么大的事故,矿长可能是第一责任人, 但实际控制人和企业大股东、管理者都是脱不了干系的。这也给所有企业都提了一个醒,安检常规化是必须的,不然就是生命的代价。电源、通风、水排各设备的检测及设备老化,需要及时更换,一样不能少。

为什么刘神玉煤矿这次事故下井的二百四十七个人中间有一百零三个人没有佩戴定位卡?按财星给出的可能原因是违规超采。这个煤矿应该有两个煤层在同时进行开采,其中一个是核定产单范围内的采掘面,另一个则属于隐蔽作业面的违规超采。 由于定位卡数据需要上传至地方监管部门平台,没有定位卡在进行隐蔽工作面就不易被发现,图纸也并不显示隐蔽工作面。这就解答了 一些我们的疑惑啊,那这个煤矿总产量或达到了核定产量的三倍,所以这是人货,不是天灾。 而超采情况在事发当地并非各案,当地国有和民营煤矿均存在超能力生产问题,国有煤矿超产量或为核定产量的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十五,民营煤矿则胆子更大。那企业在隐蔽工作面进行的超采,往往会外包给劳务公司,雇佣外地矿工进行开采, 再以现金媒形式卖出。所谓现金媒,就是不开发票,不交税,这样超采出来的媒生产成本可以降低接近一半,以市场价卖出后就是暴利。所以我一直说,国家对现金以非常严苛的方式管控没什么问题, 在电子支付几乎已经普及的情况下,普通人,在正常情况下,你需要那么多现金干啥?去买现金媒吗?我举双手赞成对现金的严格管控, 只要把现金管住了,即便是用个人户收款,以现在金税四期的覆盖面是很容易被监测到的。就跟欧美那些发达国家一样,一个人突然拿一大堆现金,或者账户里边突然多了一笔 来源不明的资金,立马就会被追查,很多违法违规的事在源头就能给杜绝了。

重磅权威通报!山西沁源煤矿爆炸重大事故正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就在五月二十五日,最高检官宣重磅决策,针对五月二十二日发生的山西长治沁源刘神玉煤夜景夏瓦斯爆炸事故,启动专项挂牌督办。 此次井下瓦斯爆炸事故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性质极其严重。最高检明确要求山西检查机关全面履职,联合公安及相关部门彻查事故全部原因,查清所有案件事实。 对于本次事故当中的主要责任人员,一律依法从严惩处,绝不姑息!针对各类危害生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国家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度。凡是造成群死群伤、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必将一查到底,追责到底。安全生产没有例外,漠视生命,违规作业必将付出沉重代价,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为严查到底、绝不姑息的态度点赞!

刘神玉,煤矿瓦斯爆炸,九十条人命没了,并且还在搜救的过程中。然后网民扒拉出一条去年十二月份的消息,这个矿当时被罚了, 井下的候车急停保护拉线被电缆压住了,拉不动,顶板破碎了,没有墙啊,补墙支护,就是对安全造成了隐患。罚了多少呢?两万块! 这张两万块钱的罚单,今天看起来格外炸眼。一个矿工的恭王补助金是一百一十三万,两万块是零头的,零头都凑不上。所以这叫处罚吗?这算是交保护费,交了就放心干吧,反正成本这么低。 更讽刺的是,去年九月,这家矿刚被纳入当地绿色矿山的创建名录,集体保护失灵的矿是绿色的,顶板破碎无支护的矿是绿色的, 工人之前被处罚的不穿反光衣就下井的矿,也可以是绿色的。那么这个认证的含金量,和那两万块钱的罚款一模一样,叫形式主义。 还有一组数据更让人心寒,爆炸发生在十九点二十九分,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是什么时候呢?二十一点四十三分,将近两个小时,安全监测系统形同虚设, 要么设备坏了没人修,要么数据有了没人看。两个小时的窗口期,没有人拉响警报,没有人组织撤离,九十个人就这样被吞了,还是一种形式主义。 井下二百四十七人同时作业,这是人命的密度。智能化采矿,我们喊了好多年,大型矿井已经能远程操控机器人巡检了,但中小矿还是靠人肉在填,靠本能在搞。 不是做不到,是老板舍不得花那个钱,宁可赌,侥幸出不了事,罚款两万,绿色认证走过场监测系统两个小时才报警。这不是三条独立的问题,这应该是三条能串起 一个完整的因果链的问题。每一环都松了,每一环都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后送掉的是九十条人命。罚款两万的时候没人管,认证绿色矿山的时候没有人查,报警延迟两小时的时候没有人追, 直到出了事,所有人才说,我们绝不姑息。九十条命之后,还有多少个两万在等着酝酿下一次的危险?

留神域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已造成九十人死亡,涉事企业负责人已被依法采取控制措施。长治市能源局公开信息显示,留神域煤矿属于高瓦斯矿井,生产能力为一百二十万吨,每年开拓方式为协警开拓, 井桶数量六个,瓦斯等级为高瓦斯。有事发时,正在井下作业的工人告诉新京报的记者,爆炸瞬间的冲击波将他们炸晕,醒来后,井下能见度极低,他们班组四人顺着巷道一路摸着逃生,就听到风声一炸,把我们都弄滚了, 弄过来以后我们就出来,出来就就,就啥也看不见了。老宅和他说赶紧救人,他里面人都出不来了。山西通州集团刘神玉煤业有限公司隶属于山西通州煤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二零一零年。据天眼查 app 显示,该企业去年曾两次被罚。第 第一次在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三日,该公司因部分工人未穿戴有反光服标识的工作服入境,被行政出发。第二次被罚在十二月三日,该企业被沁源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出发,是由为一三彩区轨道下山候车急停保护拉线在多处地点吊挂在电缆钩上,被电缆压住, 且候车上人员无法拉到,急停保护不起作用。二二三一轨道顺槽口顶板破碎,无补墙支护措施。目前,此次瓦斯爆炸的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中,现场搜救仍在进行,祈祷伤亡人数不再增加。



这次这个山西刘神玉煤矿事故,这个涉事企业存在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咱们官方在发布会的时候已经算是给彻底实锤定性了。咱们再从这几天新闻报道跟相关人员的表述来看呢,这家企业确实存在明目张胆的违规盗采行为, 一个是大量陷井的矿工,他们根本没有给佩戴定位卡,一个是这个企业提供的矿井的走向构造他对不上,这不就是妥妥的一张图纸吗? 还有啊,就是咱们救援人员在井下搜救的时候,还发现了这个井下有两条巷道,是图纸上根本没有标注,根本没有体现出来的。 那么这个企业为啥要做营养图纸啊?根据新闻的报道和矿工的表述啊,咱们就很好理解了,这个明面上企业提供的是正规图纸,这个图纸是干啥用的?是专门用来 应付政府监管,应付政府检查的。因为这个图纸上的工作,那作业那都是经过审批审查的,批准的。 而私底下咱们救援人员发现的那两条巷道,那其实就是根本没有任何审批手续,是企业私自开挖,私自盗采的,是政府没有批准的,躲避监管的这个两条巷道是纯粹为自己多攫取利益的。 这下大家也就明白了啊,为啥这次事故很多井下工人没有佩戴定位卡? 确实这个定位卡能实时记录咱们工人下井的时间,工作的轨迹,工人在哪,他的作业时长,咱们政府都是接接入咱们政府的监管平台的,咱们监管平台是可以实时监监控的。就那么说,一旦这个工人配着这个定位卡进入了这个企业私自 挖采的违规的巷道,那么他的违规操作有可能就会被监管平台所发现啊,所暴露, 所以这个企业啊,就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啊,我,我,既然我都违规挖采巷道吧,那我也不让工人带这个定位卡了,那么这样我就可以躲避监管,藏着我自己的黑厂。而且啊,这次出事的这个几家工人呢,大部分就不是这个企业自己的正式员工, 哎,可以说呀,这个涉企企业的负责人跟相关人员完全可以说是利益熏心呐,他们真是不把工人的生命当回事啊,不把安全生产当底线,满脑子都是铜臭,满脑子都是金钱利益, 他们靠着外包外包邮工啊,摘除定位卡,伪造阴阳合同这一切操作啊,疯狂的堵闭咱们政府的监管,最后啊,怎么样了,为之晚矣啊! 最让人气愤的是啥呢?就是这个事都出了啊,事故发生以后,企业的相关人员还不知悔改呢,还刻意隐瞒呢,面对救援队,我啊,不说真话,不报真实警下的情况,提供假图纸也不说啊,刻意隐瞒违规事实, 这就他们这一系列的操作,给整体的救援工作可以说是造成巨大的障碍,这也是为啥官方们用这些年从来没有用过的狠力词语,说要对这次事故的调查就真碰硬,看来上来是真生气了啊! 有很多网友疑惑啊,就是说这个定位卡这么重要啊,关键能保命,能定位工人,那这个企业不给你工人带,那你工人为啥不反抗啊?为啥不要求他给你啊,那你们为啥还就这么干呢? 说实话,这个这个世界很现实啊,就是这个矿企的老板的相关人员和咱们普通的矿井工人,他根本都不是平等的关系啊,就是在当地啊,就是下井工作啊,已经算是一个不错的高收入工作吧。就是说假如说 我今天不给你带定位卡,你不愿意干,那好,你可以不干,你可以走,有的是在你后面排着干的,他们企业的老板啊,心里没清啊,他敢违规盗采,敢不给你带定位卡,他也不怕你工人举报,也不怕你工人罢工啊,所以他才敢这么明目张胆的啊,违规盗采啊,强令咱们的工人违规冒险作业, 怎么说怎么说呢啊,想要彻底杜绝这种啊事故吧,必须得从根源上整治 啊。首先像煤矿这种高危行业,咱们绝对要禁止外保啊,紧致禁止劳务派遣啊,全部要用企业自己的工人给他们足够交大社保,工伤保险,保障他们工人的权利,这样工人呢,才可以 全心全意的去工作啊,在遇到危险的时候他才可以反抗啊。还有一些很重要的一点啊,就是要不止煤矿啊,叫所有的高危行业的工人都应该真正拥有的自主权,自卫权,自保权, 像他们矿井必须建立正规的工会,让工人自己说了算啊,让工人能抱团维权啊,遇到了负责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冒险施工的时候,他这些矿井工人呢,或者一些危险行业的公有权停工,有权举报啊,他不是说我一个人单打独斗,而是有一群人保护这个事 最后啊,就是咱们相关的处罚力度啊,得提提他啊,凡是像这种弄虚作假、违规斗财、草率人命的企业负责人查就是我查证以后我直接剥夺你这个企业的。这个好, 剥夺于你管理企业的权利啊,剥夺剥夺你从业的权利,剥夺你从业的资格,终身进入,严重的我要追究你刑事责任。不隔绝骚扰,这样才能杜绝吗?


山西刘生玉煤矿瓦斯爆炸,鼓吹国有企业施有化的人怎么不说话了?这家企业十九点二十九分发生的瓦斯爆炸,事发两个小时后,企业才上报通知,存在严重的迟报行为啊! 仅下实际作业二百四十七人,但登记在册仅一百二十四人,大量人员未录入定位系统人员抬杠造假, 安全监控设备形同虚设。这件事不但暴露出当地日常监管流于形式,违法成本极低,导致企业屡查屡犯。这家私企为了追逐利益,违规超员生产,此前就多次因安全隐患被罚, 却始终未整改到位,安全管理全面失控。所以,我建议高危行业逐步国有化,公共资产资本还是更有长期性、稳定性、均衡性, 输赢资本就干点安全方面低风险的事就行了,他们真没有动力同时去管好高风险和高收益的平衡问题。你们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