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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共时不说话会怎样?路口共时拒不说话,法律上叫零口共,后果比你想的严重百倍。第一,不影响定罪。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没有被告人共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定罪判刑。只要监控、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链完整,你再沉默也没用,照样能判。第二,直接从重处罚。 沉默会被认定为拒不配合,认罪态度恶劣,彻底失去坦白从宽、认罪认罚从宽的机会。本来能取保判缓刑的,就因为你不说话,直接逮捕实行没跑。 第三,无任何法律保护,全程沉默不是法定权利,也不能成为脱罪理由,反而会让办案机关觉得你心虚,故意对抗,后续侦查只会更严格, 对你没有任何好处。记住,唯一合法边界与案件无关的问题坚决不答,有关的问题如实陈述。比如问你私人隐私,无关亲友信息,你可以拒绝,但问案件经过、事实细节,必须如实回答,这是法定义务。

不爱让你家人在口供上签字,你们知道吗?这个字一旦签下去,很有可能成了把自己亲手送进去的铁证。为什么这么说啊?要知道,口供他是证据之王,一般人刚被抓进去啊,又恐惧又不知道哪句话该说错。因为不懂法,让小事变大事,刑期加重了都不清楚。 所以啊,怎么办呢?你们要清楚啊,这个口供不是公安让你签,你就必须签。有些情况啊,你不但可以不签,而且一定要拒签。在一个刑事案件里面,证据有多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事情资料。但法官最看重的往往是口供。 为什么?因为口供是当时自己说的话,如果说一个人自己都承认了,法官会觉得这事八九不离十。所以啊,公安审讯的时候会反复问,反复记,反复让你进行确认,他们要把你的话变成一份你亲口承认的笔,这份笔录签了字就是铁证。 但问题来了,公安记下来的一定是你说的吗?说了些模棱两可的话,公安记下来就变成了确定无疑的承认。还有的案子,公安问的话,用诱导的方式, 当时顺着说了,回头一看,笔录根本不是那个意思。所以啊,签字这件事情比你想象的复杂的多。那什么情况下一定要拒绝签字呢?我跟你们说几种常见的第一种情况, 笔录内容和你说的不一样,这是最核心的一条,公安记完笔录啊,会让你看一遍再签字,你一定要逐字逐句的去看,别嫌麻烦,别觉得大概意思对就行了。 如果发现笔录里面的话和你实际说的不一样,比如说你明明说的是我不太确定,但笔录写的是我确定,你明明说的是他让我去的,笔录写的是我自己想去的,这种情况绝对是不能签,你签了就等于承认了笔录上的话,以后你到了法庭,法官问这是你说的吗?笔录往那一放,你签的字百口莫辩。 第二种情况,公安用了危险引诱的方式问话。这些审讯啊,公安会说你签了就能早点出去,不签就能给你加重处罚,这种话本身就不对,因为能不能出去判多重不是审讯的公安能决定的。如果说你是在这种情况下说的,那你说的话本身就有问题。因为害怕,因为想早点出去啊,顺着说, 说出来的话可能根本就不是事实。这种情况你可以在笔录上注明,我是因为害怕才这么说的,不是事实。或者说你直接拒绝签字,要求重新制作笔录。我知道很多人在这里面有不同的意见,因为当时的情况很复杂,但是比起坐牢,任何更复杂的情况都没有你坐牢严重。 三种情况,你身体状况不行。比如说当时你已经大脑不清醒了,审讯有的时候很长,十几个小时人都熬垮了,人在极度疲劳、饥饿、生病的情况下,你说出来话可能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如果说你觉得当时整个脑子是蒙的,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那就先别签字。你可以跟公安说,我现在状态不好, 需要休息,等我好一点呢,我再看笔录,这不是对抗,这是你的权利。一份在你神志不清的时候签的笔录,到了法庭上也是可以被质疑的。第四种情况,笔录内容对不上证据。有时候啊,公安问话的时候还没有看到全部的证据,但笔录里面写的东西啊, 和你自己知道的事实对不上,比如说时间、地点,人物金额有明显的矛盾。这种笔录啊,签了,后面证据一出来,你自己说的话和证据对不上,法官会觉得你态度不好,说谎不签啊,反而能留个 余地。后面可以去解释。之前啊,委托我们的一个诈骗罪的案子,当时呢,审讯的时候,公安问他,你收了多少钱, 随口说大概十几万吧,公安继承收受钱款一共十五万,他也没有仔细看,签了,后来银行流水调出来,只有三万,但笔录上自己白纸黑字承认十五万。到了检察院啊,检查官拿到笔录说你自己都承认了,你现在翻供,认为他态度不好。 后来啊,我们也多次和检查官沟通啊,提交新的证据,最后啊,才把金额重新认定为三万。这个过程呢,还是比较困难的。推翻之前的口供啊,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如果口供有问题,千万不要轻易签字。 如果说你家人现在在里面,那一定要想办法让他在里面知道,签字不是走过程,签字,是把自己的话固定成证据。如果说你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帮他,可以点我的头像后台私信我,你们家案子的情况,我来帮你进行想办法。

口供是诈骗罪案件当中最重要的证据,没有之一。诈骗不像打架斗殴,有监控、伤情鉴定这类相对直观的证据。我们常说的诈骗罪的认定有两个核心,一个是看有没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诈手段,第二个看主观上有没有非法占有为目的。 但这两个要件呢,他不是食物,他看不见摸不着。如果你在一开始的寻梦当中没有做出说我就是想骗钱,我根本没打算还。 只要没有这样的表达,那就意味着办案人员必须通过大量的周围的调查,去一点点的拼凑你的主观故意, 那这样的办案这周期就比较长,取证难度大,工作量极其的庞大。就像我做的一个请托刑的诈骗案,当事人的家属呢,在找到我们的时候,对整个案件的陈述我们听了,认为有非常大的无罪辩护空间,但是等到阅卷完,一看完了 当事人自己的讯问,前期全部做了有罪的供述,话也说的比较满。那好在呢,这个案件经过我们的努力,已经在检察院走到了退查的阶段,就是因为我们找到了这个案件当中一些新的突破口。当然 律师的工作就是要解决难题,遇到这类情况,我们一般都会立刻安排会见和当事人详细的去核对笔录,是否有非常大的出路,有重大遗漏 或者询问的过程存在问题,那我们就会依法的申请去调取同步的录音录像,或者通过律师的会见形成律师意见,交给法院去排除那些不真实不客观的有罪供述。 因为一旦检察院交上去的材料,只有你的有罪供述,你再想做无罪辩护,难度就会大很多,除非我们能够找到一些真实的能力,或者是有真实的交易,才有可能把局面扳回来。 所以我想提醒所有涉嫌诈骗罪的这些当事人和家属,如果你或者你的家人被公安机关传唤,那之前如果有机会的话, 一定要找一位专业的刑事律师认真的咨询一次,因为你要明白你这个行为到底够不够成诈骗罪,什么叫做非法占有?那办案人员可能会从哪些角度去进行提问, 哪些是陷阱,哪些表述容易引起误解,把这些关键的问题问清楚,再进去做笔录。否则如果贸然的进去,顺着对方的问题做了三到四份有罪的不予供述,那真的会对后面的辩护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

口供到底是不是证据之王?最近有客户来咨询,他就是说范律师,我老公已经进去十多天了,你也说问题不大,为什么还没放出来? 是不是口供出了问题?这个案子大概情况是什么呢?就是他借了人家一百万,说去投某个项目,大家分红嘛,最后结果一一两年钱也还不回去,债神找他还钱,他没钱,就是债神就报案说他诈骗,结果他就认了,第一我确实借了钱,第二确实现在没钱还了,人也被拘了,结果公安去调查,他确实也投了项目,现在却是经济 不好,这个项目烂尾了,钱确实还不回来了。这个时候我们说即使有口供,他也不是说能一锤定音定你罪的,还 要看其他证据能不能进行印证。刑事上他还需要其他的旁证啊,实物证据啊,与你的口供进行对标,能不能印证上你的所谓的非法占有目的?很多家属哈,非常担心一个问题,就是说只要认了,是不是就给定罪了?文明社会办案子哈,如果仅仅靠口供就给他一锤定音的话,那对当事人是非常不公平的。

当事人如何录制口供和笔录?明明是冤枉的,为什么越说越乱?这个事啊,前后从当初案发到再次抓进去,隔了五年,从再次抓到现在有将近两年的时间了,前后六年的时间,就这个事实呀,他们最后不知道咋说好了, 好多个版本,每个人说的都不一样,你做笔对表格都是一一团乱糟。那这时候你必须要给法官一个清晰的思路, 这个事实经过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他合乎逻辑没有?第二就是你给完这个思路,你必须要正确支撑。所以我是觉得一开始他不能让当事人说,哎呀,我今天行拘了我是一种说法,哎,明天白补了,不行,我之前的说法换一个到剪开,我又想了个新的说法,那就是在人家司法人员的眼里也没有一句实话, 你没有一句真话,那你就是个骗子,我就不相信你说的任何东西,所以老变是绝对不好的。就像刚才那个咨询的客户,我就反复问他,我说你的家属,你的亲属在里面的笔录到底长什么样子? 到今天他才跟我说他理解的事实,人都逮捕了,那卷宗证据到底长什么样子的?他说的有利还是不利?我们有什么样的证据?一团乱糟啊?有的时候我一个关键的点,如果瞎说说错了,一个关键的证据交错了,影响着大家的走向。

你知道公安为什么一定要拿下你的口供吗?因为在审讯室里,口供就是证据之王。只要你在笔录上签了字,我已看过,和我讲的一样,那后面就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申诉法里明确规定,只有口供,没有其他的证据,不能证明你有罪。那反过来想一想,如果有你的口供在手,再拼上一些边边角角的证据,案子就能成立。如果没有你的口供,那对物证、书证、试听资料的要求就会极高,司法机关很难进行下去。 所以,你明白了吗?花十二个小时把你的口供拿下,远比花十二个月满世界的调查取证省事的多。所以,你明白了吗?花十二个月满世界的口供数, 如果不是你干的,可千万不要为了取保瞎说。记住,不自证其罪,这是法律给你的底牌,关注我多个律师朋友,你肯定不会吃亏。

什么是口供?口供就是公安给你家人做笔录,公安会问一些和案子相关的一些问题啊。比如说开设赌场的案子,公安会问你的家人,你是什么时候在这个赌博网站去赌钱的呀?什么时候成为这个网站的代理的?你下面有几个会员账号呀?其他人在你这里一共投注了多少 钱呀?这些钱你是怎么给上家的呀?一共拿到多少的抽水啊?这些就是公安的口供非常重要。第一,公安的工作就是给你查事实,找证据, 把事情说了,公安就顺藤摸瓜去找证据,是不是对他们来讲办就容易一些?第二的话,事情公安认为是你家人干的,你 加他不就完事了吗?第三,口供在法律上是要作为证据使用的,他叫当事人陈述呀。第四,公安找不到证据,很有可能案子到了三十天就不得不放人,哪怕公安要逮捕一个人啊,也要满足逮捕的证据。所以说前期的时候,公安会立即的给你家人做口供, 这样子的目的就是尽快找到案子的突破口啊。案子呢,往下一步推进,那你家人第一次进去,面对这样的环境和压力,肯定是很紧张的,我们怕的是他把不该认的,自己记不清的全部给认了,特别是有些有金额的案子,有些案子主观上需要以 明知还是不明知来构成犯罪的案子,那这种情况下,如果说没有好好的考虑清楚了再说,很有可能 罪便有罪啊。请律师去会见的目的就是告诉你家人,行善子是一个很漫长的一个过程,公安问你的时候,第一你 不要慌,第二你要考虑清楚了再说,第三你签字的时候你要看清楚了再签,我们会见的时候都会给你家人讲,是你自己干的,你要如实的好好的交代,不是你干的你千万不能认模糊的记不清楚的等你考虑清楚了再说。关注我只说真话,不说坏话。

只有口供不能定罪,但是只要拿下你的口供,再找到哪怕只是一些边边角角的证据,就基本能定罪了。 没有口供,叔叔心里也没有底,但是有了口供,叔叔就会在心里面认定你是有罪的。根据口供去收集更多的证据, 如果没有口供,对客观证据的要求会直接翻倍,办案难度直线上升。因为没有什么好的证据是能够随随便便拿到手的。为什么叔叔想方设法突破你的口供就不用我多说了吧, 只要你签了笔录,与所述一致,这份材料就成了定罪之关键,哪怕你后面想推翻都难如登天。口供太好用了,千万不要为了取保而去瞎说,证据之王的分量,你一定要掂量清楚。

只要自己不认罪,警察就拿你没办法,你是不是也这么觉得?我告诉你啊,这话真的不能信,我干这么多年刑事律师,见过太多当事人就是栽在口供上面。口供这个东西啊,我真的要强调一万遍,他就是证据之王。 虽然说只有口供不能定罪,但是没有口供定你的罪简直不要太容易。我给大家举个例子哈,我会见当事人里头百分之七八十的人,他进去都会跟我说,李律师, 我真的不知道公安当时是怎么记的,他们让我签我就签了,你说可不可怕?每个人都在笔录最后写了以上,写的我看过,和我说的相符,但是实际上他们压根都没有仔细看,甚至是没有看。 说到这里,我想问问大家,如果说你被抓进去了,办人员催你签字,说没啥好看的,赶紧签,签完就让你走,这个时候你会怎么做?是乖乖的签好了,还是会坚持看清楚? 这个时候你的选择可能直接决定了你后面要判几年,因为很多人不知道啊,前几次做的笔录到底有多重要,那个就是整个案子的地基,地基歪了之后,后面咱们想改都非常的难。 我经常跟我当事人讲,进去之后啊,第一,控制好自己的嘴巴,不该认的千万别认,不清楚的事情不能瞎说,不要说可能,或者好像这种模糊的话,你以为是在配合,实际上就是自己在给自己挖坑。第二个比第一个还重要, 你怎么说是一回事,公安怎么记是另外一回事,你能保证你讲的和他记的是完全一样的吗?我见过太多的当事人哈,到了检察院阶段,律师阅卷之后发现笔录里头写的和他说的完全是两码事。这个时候你想要去同步录音录像, 对不起,要不然呢,就是案子不属于必须同路的范围,要么就是设备坏了没录上。那你说怎么办?有位朋友跟我说,叔叔说了,让签了就让我走,不签的话就不让走,那你说我怎么办? 我非常理解,当事人的话肯定是要着急出来,但是你要想清楚一个问题哈,咱们违背了自己的意愿,签了一份对你不利的笔录,换回来的可能是取保候审的流程,走的是不是顺利呢? 审批出不出什么差子,是不是真的能够取保候审?即便是啊,咱们取保候审成功了,检察院会不会不批捕你,又能保证法院一定会判你缓刑或者是无罪吗? 拿不到你的口供,着急的是办案单位,你这一签的话,真的就把自己给签进去了。说到这样的话,你是不是也觉得这个事情其实挺复杂的?但是刑事案子就是这样,每一步的话,后面就是满盘皆输。 我办过这么多案子的话,感触最深的就是很多人真的不是坏,他是真的不懂,不懂得怎么说话,不懂得怎么签字,不懂得怎么去保护自己,等到真的懂的时候,已经在里面待了一两年了。

刑事案件里面让你自证无罪,就是口供里面巨大的坑。我遇到很多案子,当事人本来没什么大事,就是提讯的时候,叔叔问他,你说你有没有参与,那你拿出证据来证明你自己没干呢?然后就被这句灵魂题我给问崩了。 普通人没有任何应对讯问的经验,看不懂话术陷阱,只会本能的顺着对方的意思去辩解。但是当这个问题他本身就是陷阱的时候,很多人真的很多人硬生生的把自己从证据不足聊成了证据确凿。一般来说,普通人听到这个问题的时候, 一心就只想赶紧洗脱嫌疑,然后有的又为了展示自己配合的态度,拼命的解释,然后在那捋时间线,说自己在哪里,跟谁在一起,干了什么,恨不得把自己一天二十四小时全部交代一遍。但是我作为律师,我实话告诉大家,这个问题本身在法律程序上就不合理。 法律最底层的逻辑是什么?谁主张谁举证,认为你犯罪,抓你定你罪是公检法的职责,法律从来没有任何一条规定,需要嫌疑人自己拿证据出来来证明自己无罪。那为什么警察明明知道这个逻辑,还一定要反复的这么问呢? 这不是程序错误,而是专门拿捏普通人的讯问心理战术,第一步就是要打破你的心理防线。审讯是高压环境,普通人不懂法就 本能的默认,我要配合,我要解释,我说清楚就能走。但是一旦被要求自证,你就落入了对方的节奏,你越解释越紧张,越容易说错,既混细节前后不一。第二个是通过你的陈述去获得更多的证据。你在辩解的时候主动说好像还有其他人, 我跟他有聊天记录,说了这个事,然后我还转了钱,然后他后面去哪里哪里了,你以为你在仔细的描述去洗白自己的嫌疑,但其实是在帮公安补全证据链。 很多案件本来证据不足,根本定不了罪,但是当事人不懂提供线索,硬生生的把自己从证据不足聊成了证据确凿。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常说刑事案件笔录口供是普通人最大的短板,也是律师真正的价值所在。 总结一下,刑事案件的嫌疑人没有任何义务去自证无罪,需要证明有罪的人是办案机关,不是你。

去公安录口供必看,这样做才不会吃亏!很多人遇到公安叫去做口供,要么呢没看内容你就签字了,要么看了以后发现跟自己说的内容是不一样,你也稀里糊涂的签字了。事后呢,你又急着来找律师问会不会有什么影响,还能不能改。 今天呢,咱们就把去公安做口供的核心要点说透,不管你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是被害人、证人,只要咱们去做笔录,录口供,记住这些,就能最大程度的保护咱们自己,不会吃亏,也不踩坑。 首先,笔录口供是刑事案件里的重要证据,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被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口供做的怎么样,会直接关系到后面案件的走向,咱们千万不能马虎。 去做口供的第一步,你要先搞清楚自己的身份,怎么区分身份,看笔录的名称就知道了。如果是询问笔录,那你就是犯罪嫌疑人,意味着案件已经立案,你是被调查的对象。如果是询问笔录,那么你要么是证人,要么是被害人,身份是不一样的, 后续的权力义务当然也不同。如果你分不清自己到底是证人呢还是犯罪嫌疑人呢,你就一定要先看一下这个笔录的标题,千万不要搞错身份,不然后续会很麻烦。 进入笔录室,开始录口供以前,咱们有三个动作必须要做,一,确认一下办人员的身份,必须是两名正式的民警,一个提问,一个记录,这才是合法的。如果只有一个人给你做笔录,那就是违法的,你可以提出意义。 同时咱们要问清楚他们的单位姓名,记在心里,后续有问题也能找到人。第二,确认是否有同步录音录像,你可以直接问民警,也可以看看周围有没有摄像头,有录音录像就能更好的固定你说的内容,避免后续出现一些纠纷。 第三,记住做笔录的时间地点,比如几月几号几点几分开始,咱们在哪个派出所的询问室或者询问室,这些细节后续咱们有可能会用到,一定要记牢了。 接下来是咱们如何回答问题,这是口供的核心关键原则就一个,实事求是,只讲事实。具体来讲,你只需要说你自己看见的、听见的、亲身经历的。除此以外,以下的话绝对不能说。第一,猜测性的话, 比如我看到一个背影,咱们就猜是某个人,这种话可不能说,你只说看到什么穿着,他做了什么动作就行,其他的不要瞎猜,不要乱讲。第二,不要替别人担责,不要觉得你自己就很聪明,帮别人去扛事,最后你只会害了你自己。第三,情绪化的话, 比如一时冲动说就是我干的,你随便记,事后你再后悔就晚了,一定要冷静,有什么说什么。第四,不要瞎编,不知道的就说不知道,时间长了,你记不清的就说记不清,这个很正常,咱们没必要去硬编,你编错了,反而就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第五,无关的问题和个人隐私,你当然是可以拒绝回答的,不用勉强自己总结下来呢,咱们就是 有一说一,不知道的你不要猜,同时呢,只回答和案件有关的内容。笔录录完之后,最关键的一步来了,你一定要认真核对,这一步直接决定口供的效。很多人觉得麻烦,或者被民警去催促了以后,你就匆忙签字, 这就是咱们最容易吃亏的地方。一定要逐字逐句的核对,确保笔录上的内容和你说的完全一致。如果你发现不一样,或者有遗漏,或者有错误,一定要求民警修改,直到改到对为止。千万不要害怕耽误时间,这可关系到你的自由和权利,咱们多花这几分钟非常值得。 如果民警拒绝修改,你有权利拒绝签字。记住,只要你不签字,这份笔录了一上午,那也不算数。 最后说说签字按手印的注意事项,每一页笔录的下面都要签字按手印,最后一页除了签字按手印,还要写清楚时间,并且必须写上。以上笔录我已经看过,和我说的相符,这句话能直接证明你认可笔录的内容。另外提醒大家,从来没有强迫签字的情况, 要是民警不让你修改,还逼你签字,咱们直接拒绝就好了。最后强调一遍,不管你是什么身份, 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是咱们的义务,但保护自己呢,又是我们自己的权利。做口供的时候一定要牢记,先分清身份,再确认办人员和录音录像,回答问题只讲事实。核对笔录一定要一丝不苟。签字按手印要规范操作,咱们不乱说,不瞎辩, 不乱签字,必须要守住这些底线,避免因为一时的疏忽吃了大亏。不管案件的大小,口供都是关键证据,咱们这一步一定要谨慎再谨慎,这才是对自己最负责的做法。我是上海刑事律师王海琴,专办全国刑事案件。

只有口供不能定罪,那如果只有口供加一些间接证据,边边角角证据能不能定罪呢?依然不能定罪,必须达到证据确实、充分,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结论为一,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而不是用一份 不真实的口供配合几个间接证据,就能拼凑出犯罪的事实。用二十四个小时突破你的心理防线,获取你的有罪口供,再找几个间接证据配合演出。这是用 程序漏洞制造证据闭环,彻底违背了一罪从无和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法律原则。法治的尊严不在于让人认罪,而在于用完整的证据证明他有罪。如果你的案件存在口供加边角料似的指控,一定要提高警惕,及时寻求专业帮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清白底线。

为什么公安一上来要先录口供呢?你以为只是常规的询问,简单的回答问题,但实际上,你可能就已经落入了帽子叔叔激情编织的大王里面。首先,犯罪已经发生了,被抓是后面的事情,如果再回头去找当时的人事物,其实很有难度的。但是呢,你在办案区坐着,从你口供上突破呢,反而更省事,也更快。其正就是 咱们别盲目的自信,只有口供,没有证据,定不了罪,那单纯从法律条纹上来看是没问题的。但是呢,如果公安的手里捏着你亲口承认有罪的供述,那么他们接下来只要去补齐这个证据,是不是就顺理成章呢? 这也就说,为什么我一直在强调一定要重视每一次的笔录,说话呢,要三思而后行。你自己呢,已经写了以上的笔录,我看过,和我说的相符,那后面再去翻供,到了法庭,法官也很容易认为你是在狡辩。所以最后呢, 警察如果敢抓你,多多少少呢,手里都有证据了,有线索啊,口供一旦被坐实了,以后呢,只要把原本不完整的证据链条给补齐,那么就可以了啊。实际办案过程当中的那种屁股很干净,完全无过人其实是很少的, 有的时候,有罪和无罪之间就是一面之差,所以多说几句,少说几句,结果可能完全不一样。如果说还有刑事的案件呢?相关疑问,咱们后台可以一起聊一聊。

口供是刑事案件的证据之王,他对一个刑事案件的走向,对嫌疑人的定罪量刑,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有着直观重要的作用。那么反而在食物当中啊,我们在检察院阶段进入案件以后,去阅完卷之后, 当去跟嫌疑人去核对证据啊,核对案件事实的时候,却发现嫌疑人有很多的疑问,说,哎呀,赵律师,这个不是我说的呀,我当时不是这么说的对吧?我当时 我认为这个事情不是那样的,他怎么给我记成了这样,原因出在哪对吧?口供和事实和嫌疑人的这个真实的心里想法,他对不上,原因出在哪就出在侦查阶段的时候,嫌疑人没有认真的去核对笔录, 没有去纠正笔录当中对自己不利的或者是说错的内容,反而去稀里糊涂的签了字。那么这种情况 也对嫌疑人来说呢,也都是第一次啊,第一次应对刑事案件的时候,嫌疑人都比较慌忙,都比较紧张,那么在做完笔录的时候都会被催着签字,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这样的,会被叔叔催着签字,赶紧签完,然后直接走人 啊。所以说这种情况下,很少有人能够去逐一的去核对案件笔录的内容,所以就会导致这种情况的发生,我们应该去怎么解决,或者是能够最大程度的去预防这种情况的发生呢?我认为第一个就是要在侦查阶段啊,在侦查阶段嫌疑人 被拘留以后,第一时间去了解案件的情况,第一时间告诉嫌疑人 啊,做笔录的基本的原则就是实事求是,做过的如实的说,没做过的不要编,不要猜测,不要在笔录当中出现,所谓的应该可能吧,大概是好像是他说的,我听说像这类词语绝对不能在笔录当中出现,也不能说是 去跟办机关去呈现你的想法啊,这种猜测性的想法一律不要有,实事求是的说,做了就是做了,没做就是没做,这是我们 共述的最基本的原则。第二个呢,就是我们要在共述之后呢,嫌疑人一定要给自己争取最大程度的时间去核对笔录啊,求,哪怕我们求一求这个办事人员,你说我看一看对吧?我去认真的核对一下,这个可能刚才跟我说的有点差异,我要需要改一下, 因为是有监控存在的,办人员也不会把你怎么样,所以说这个机会啊,权力还是自己争取来的,这个机会怎么去争取这个权力保障自己的权力完全在于闲人自己,那么当他们自己不知道或者是蒙的时候怎么办? 那只有我们律师能够进去去指导他们啊,去把作笔录的最基本的注意的风险点去告诉他们,他们才能够 避免这些笔录上的风险。因为如果一旦你的笔录上被认定有罪,你将来再翻案说你这个笔录做的不对啊,或者是这个事实不是这么样的,我当时不是这么说的,他给我记错了,那就有可能被认定为犯共啊, 有可能被认定为认罪态度不好,那不利于将来案件的走向,更不利于将来这个案件对自己的看法。所以说 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及时联系我啊,让你的这个家人在里面不要乱做笔录啊,不要在做笔录的时候这个乱签字啊,一定要合准了之后再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