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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我们一起去睡觉吧,我想和你行夫妻之事,你有吗?原来是你抢走了我的心上人,我连初吻都贡献出去了,他会带我走吗?我是在遗憾。怎么衣服不是你换的呀?下次 还是别有下次了吧。阿娇不能啃骨头,只有小狗才啃骨头。出来涅槃。换这个吧。宝宝 早。早你个头,吃早餐不喊你一个人吃独食啊。你太瘦了,要多吃点肉知道吗?在中原男子太瘦了是不讨喜的,而且你多长点肉才不容易生病。嘘, 别吵醒他。你知道吗,这你的锄禾该是我一个人的,所以我现在心情不太好,请你去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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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是传说,我记得书中的这个世界,是一个鬼术遍地,邪祟作恶的地方,因此自然衍生出了一批除魔未到的正派之士。 男主宋明春正是其中备受瞩目的天之骄子。不过在一次除魔之时,他身受重伤,从山崖坠落,虽被女主蓝茵茵所救,捡回了一条命,但却失忆了。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两人很快就勾搭上了。 而我楚河作为宋明春的未婚妻,才发现他变心之后黑化了。我甚至与书中的大反派合作,想要杀了蓝幽幽,夺回男主 啊,住手,最终却死在了鼓池子头。没意思,大反派留下一句没意思,就跳进鼓塘自杀了。而我这次穿书的任务就是阻止他自杀,拯救世界啊, 谁能来救救我?我要是死在这里,谁来推动剧情发展啊?声音怎么停了?难道真的有人来救我了? 绝佳的烈骨材料是我的了? 我记得原著里说,这些药人没有生而为人的情感和记忆,不如赌一把吧,你不能杀我,我和你已经有了夫妻之时,说不定我腹中依然有了你的骨肉,你要是杀了我,那就是一尸两命。 苦虫停下了,我竟然赌对了, 你的话是何意?敢骗主人,我咬死你!我和未婚夫青梅竹马,一起长大,感情甚好,但前不久他突然失踪了,我很担心,就出来找,直到今日,我才知道,我的未婚夫失去了记忆,把我忘了。主人,他说的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因为这就是袁书里楚河的真实经历。只不过我说的未婚夫自然不是眼前这个怪人,而是男主宋明春。 这里到处都是蛊虫和药人,而他刚刚能从药人堆里厮杀出来,实力应当是最强的,跟上他,我或许还没活命。 那个你不记得过去了,我觉得我们应该来个自我介绍,重新认识一下。我叫楚河,来自中原阿九。阿九听起来像是个编号,应当不是他本来的名字。你说与我是未婚夫妻有何凭证? 这是你我的定情信物,鱼形玉佩有两枚,可以合二为一,象征着你与我本该是一体的夫妻。 为何我身上没有这玉佩?当然是因为另一枚玉佩在我那个真正的未婚夫身上。 你当初送我玉佩时说,这玉象征着我们情比金坚,玉在人在,玉毁人亡,所以我几经生死都努力的护着这枚玉佩。我知晓你被抓来当要人,肯定也是有诸多身不由己的,即使你弄丢了这枚玉佩也没关系,只要你还活着,那就够了。 想当初我们两情相悦,但我爹嫌你没钱没本事,学问也不高,不同意我们的婚事,是你带着我离开中原,只想着生米煮成熟饭,等我有了孩子,我爹自然也就同意了。这些日子我担惊受怕,只怕再也见不到你了。 还好你还活着,我们有了重逢的机会。阿九,你说过会照顾我一辈子的,难道我们之间种种你都不记得了吗? 这人长得还挺好看的。 啊啊啊,愚蠢的中原人,别以为我会相信你。 主人你怎么了?世人皆认为药人浑身是毒,所以没人敢靠近药人,可那个中原女人不仅抱了我,还摸了我小青,她好像真的是我未婚妻。我该怎么办啊,你们人类的事我怎么知道。 好饿啊,这鬼地方连个吃的都没有,那个阿九也一天没见人影,难不成是被我昨天的举动给吓着了? 是馒头哪来的?抢来的?这里的食物是要靠抢的吗?难怪他身上那么多血。 阿九这些日子每天都去抢食物,怎么今天还没回来,不会出什么事了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