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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县幼儿园老师用热熔胶烫幼童嘴唇,涉事教师和幼儿园都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就在最近,江苏丰县机关第二幼儿园实验分院被曝出老师用热熔胶烫幼儿嘴唇加体罚的恶性事件。 网传视频里,孩子的嘴唇被烫出水泡,哭的撕心裂肺,而老师还在旁边呵斥。五月二十九号,官方做了通报,涉事教师已停职,公安立案调查,当地立刻开展失德整顿。 那这起事件中,涉事教师可能面临什么处罚?幼儿园需不需要承担责任?给大家分享一下我的观点。 第一,用热熔胶烫孩子的嘴唇是什么行为?这可已经不是体罚和教育方式不当了,这是典型的故意伤害行为。 具体是承担刑事责任还是治安处罚,得看孩子的伤情鉴定结果和行为情节是否恶劣。 如果伤情鉴定是轻微伤,比如嘴唇红肿、水泡,没有达到轻伤标准,那就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五到十日拘留,并处五百到一千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鉴定为轻伤级以上,比如烫伤导致嘴唇斑痕、功能障碍,那就直接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故意伤害罪。造成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同时,因为老实是对未成年人负有看护职责的人,还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个罪名是,即使只伤害了一个孩子,只要长期多次虐待,比如不止一次烫孩子,不止一个家长反映体罚,那就可能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情节恶劣,包括虐待手段残忍、虐待多人或多次造成轻微伤以上后果等。 目前公安已经立案,下一步就是做上刑建议,以及调查是否有长期虐待情节。一旦定罪,这位老师不仅要坐牢,还要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第二,幼儿园有没有责任?这肯定是有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面世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幼儿园的小朋友显然就属于无名氏行为能力人,他们在幼儿园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幼儿园要承担侵权责任,除非幼儿园能证明自己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这起事件里,幼儿园怕是证明不了啊。 监控拍到的教室里还有其他老师在场,但没有人制止,这就说明幼儿园的管理存在严重失职。一个老师在教室里用热熔胶烫孩子嘴唇,其他老师不制止,这就不是个别老师的个人行为,这是幼儿园管理混乱、师资建设缺失的表现。 所以,幼儿园必须承担责任。第三,家长应该怎么维权?这里我给所有家长几条建议,遇到自家孩子在幼儿园被恶意体罚、伤害,一是要第一时间报警,要求查看监控。 这起事件里,就是家长坚持要求查看监控才发现真相的,如果家长没有坚持,这件事很可能就被隐瞒了。所以如果你发现孩子受伤,第一时间报警,要求查看监控很重要。 二是要做伤情鉴定,伤情鉴定结果决定了涉事教师要不要承担刑事责任。三是向幼儿园追责。我刚刚说的,像是这种情况,幼儿园肯定有责任的,家长可以要求幼儿园赔偿所有损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说实话,一开始看到热熔胶烫嘴唇这个标题我都很震惊,热熔胶的温度能达到一百度以上,成年人碰一下都疼的不得了,更何况是几岁的孩子。所以这种失德缺失的教室必须要严惩。

瑞同,这件事居然已经进化到老师会用热熔胶故意去烫伤孩子的嘴唇,实在令人难以想象。热熔胶要藏地下,地下藏着我的孩子 第二次又藏了一下子。这事就发生在徐州奉贤的机关第二幼儿园,在课堂上,有老师就动用了这样的手段,让孩子出现了严重的水泡,回家以后烫伤处就开始溃烂流脓。现在幼儿园到处都是监控,这不是一查监控就能查到吗?这老师当时到底咋想的? 大家好,我是法律视角说热点事件的林律师,刚才我说到监控,其实是家长发现上中班的女儿前两天放学回去就发现她嘴唇就被烫伤了,于是他就联系了老师,老师说是不慎烫伤的,于是家长不信就报了警。监 控查完以后,发现是老师用热熔胶棒连续烫伤孩子的嘴唇,并对其粗暴推桑和殴打。这个视频就比较夸张了,你看这个视频,班级里多个儿童啊,排队被老师惩罚。 涉事的老师用手捏孩子的嘴,逐个用热熔胶棒烫,他们的嘴唇,被烫哭了还会被他偷回来继续烫。家长一交流发现,哎,还真不止他家一个孩子,好多孩子都被烫过,而且还真不是嘴唇,是身上好多其他部位。视频,实话说,我确实也不太忍心看下去 这个事。丰县教育局其实通报了说成立的调查组会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置,然后呢,涉事的教师已经被停止,公安部门对其立案调查, 并且已经安排了学生进行了心理辅导,折腾幼儿园开展整顿教育,并且啊,在权限范围内加强失分教育,防止类似的情况发生。 其实这种事的处罚是特别明确的,没有什么争议,妥妥刑事犯罪。刑法二百六十条之一就提到了,对未成年他本身会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个老师他本身是个幼儿园的老师,他对幼儿负有法定的看护职责,明知热熔胶棒这种高温会导致伤害人,故意去烫伤儿童的嘴唇,主观恶性非常明显。客观上,除了热熔胶棒,他还有推搡、捶打,这种虐待行为针对的还是孩子的面部, 加上他事后撒谎掩盖罪行,毫无悔罪表现,这妥妥入刑,应该被关起来。如果啊,司法鉴定这个受害的孩子,他的伤情真的是达到轻微伤以上的标准,他还可能同时构成故意伤害罪,那后面的刑期就更重了。 当然啊,他真的去蹲了几年,他的教育生涯也就结束了。教师法的第十四条就规定,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是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的要丧失教师资格。 然后再看未成年保护法的第六十二条,实施虐待、伤害未成年的这种违法犯罪行为的,是不得密切接触未成年工作,也就是以后他出来做保育室,做校外机构的培训老师,他都不行。当然,我这里真的建议这些家长别放过他,明示上记得把幼儿园也给告了。 民法典一千一百九十九条就规定,无民事行为人立人在幼儿园啊,学校或者这种教育机构是应当承担请全责任,所以记得要找幼儿园要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这种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然后后续一些整容上的,比如说嘴巴疤痕修复这些的费用也得要来,还有心理治疗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另外,根据未成年保护法,幼儿园是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未成年在园期间人身安全。班级都搞成这样,说明日常的监督机制严重出现了问题,同时还有教师准入和管理不严的情况, 正常情况下,教育局是要对他指定改正,并且提出相关的通报批评,更严重的,那可能就失去了他的招生资格,甚至把幼儿园直接给关了。这种事啊,哪怕你看了视频都觉得揪心,如果真的不好好制止,那些孩子未来在幼儿园的安全确实就很难得到保障。 所以啊,我觉得当地的部门也好,幼儿园机构也好,甚至老师也好,一方面上面要管,一方面下面要自己要遵守自己的失德失风失范。 另外,家长可能对孩子要关心一点,如果真的发现他身上出现了异样的情况,一定要及时发现,及时介入,避免啊,把小事拖成大事,早关注,早介入早处理,这可是自己的孩子呀,多上点心绝对是没有错的,记得点击关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