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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贩子余华英,在今天的受审现场说贩卖的第一个孩子竟然是她的亲生儿子,还用自己的亲生女儿当诱饵,你们相信吗? 余华英,1963年出生于云南,21岁时她与重庆男子王加文结婚,后生下一女。1992年,王加文涉嫌盗窃被抓后,余华英开始外出打工,并结识了龚显良。两人同居期间,余华英生下一个男孩。而就是这个她的亲生骨肉,竟成了她和龚显良面对生活拮据时贩卖的第一个孩子。下面是庭审笔录 辩护人:抱去邯郸的是哪个小孩是谁? 被告人 余华英:第一次就是我自己生的那个娃娃。 辩护人:你自己的儿子也抱去了邯郸卖了? 被告人 余华英:是的。 检察员:这个小孩你后来见到过没有? 被告人 余华英:没有见过。 检察员:知不知道他现在的情况。 被告人 余华英:不知道,因为当时人家来抱的时候,也不讲是哪里的,他们是什么家庭也没有讲。 就这样,通过中间人,他们把自己的亲生骨肉送到了河北邯郸,换得了五千元报酬,也开启了他们拐卖儿童非法敛财的罪恶之旅。 审判长:你们是怎么商量要找小孩的,由谁去找? 被告人 余华英:龚显良负责找。 审判长:他负责找,你呢? 被告人 余华英:路上带,小娃娃哭喊我哄。 从1993年到2003年十年间,余华英和龚显良、王加文多次前往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拐带儿童,他们往往会选择在一个城市租房住一段时间,然后混入当地社会圈子,物色潜在目标。 检察员:余华英作案时还带着自己年幼的女儿,降低被拐儿童及亲属心理防备,为其实施拐骗提供有利条件。利用孩子之间天然亲近感,以一起玩为由将被害人拐走,利用年幼的女儿作为犯罪工具足见其险恶用心。 2022年余华英落网时,她的同伙龚显良已于2002年去世,然而公安机关发现,龚显良的去世并没有让余华英收手。2004年,她在云南再次拐卖儿童作案时被抓,但当时她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8年。 审判长:你被抓的时候用的张芸的名字,你为什么不用自己真实的名字? 余华英:自己有点害怕,就用的假名字。 审判长:自己怕什么? 余华英:我也说不清自己怕什么,反正有点怕那种感觉。 余华英:请法院允许我在此处对受害人做出一个深深的歉意,我可以站起来鞠个躬吗? 审判员:可以。 余华英: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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