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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被二房东层层转租,业主知道后强制收回! 今天介绍一个我之前办理的租赁合同纠纷案,这个案例中的层层转租问题是二房东们比较常见的法律风险。 2014年1月,业主江某与王某签订承租合同,江某将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江同东路整栋楼房出租给王某作为经营公寓和棋牌店,租期十年。合同签订后,王某对这栋楼进行了装修,并作为公寓对外出租。       2015年3月,王某与盛某签订《合作经营合同书》,将这栋房屋转租给盛某。盛某按向王某交付折旧费60000元及押金26000元,并于2015年4月1日交付当月租金12000元。        盛某经营了一段时间后,在2015年5月又转给包某经营,双方签订《合作经营合同书》,约定由盛某将涉案房屋交给包某进行经营管理,包某向盛某支付五年折旧费68000元,押金26000元。        2015年6月,辛某又与包某华签订《合作经营合同书》,约定由包某将这栋房屋交给辛某进行经营管理,辛某向包某支付五年折旧费80000元,押金26000元,其他租金条款不变。      2015年6月14日,业主江某得知辛某在实际经营这栋房屋后,将这栋房屋强制收回。 这栋楼房在几个二房东之间转了三次,业主知道后强制收回这栋物业的经营权。在这里提醒广大二房东,从他人处接手租赁物业,一定要把这栋物业上的法律关系捋清,在经得业主或其他出租人同意后再决定是否接手,这样才能避免被业主清退。#二房东 #租赁纠纷 #房东 #租房避坑指南 #公寓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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