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 / 02:44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0
00:00 / 04:10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0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2024年2月1日施行的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 下列情形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一) 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二) 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 (三) 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 第五条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人民法院认定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 第六条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当然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你所有的主张观点都需要证据去支持,否则法院也不会给你判决!双方当事人、双方的代理律师在法庭的主持下,通过法庭调查查清事实,再结合法律进行准确的判决!
00:00 / 04:28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34
00:00 / 04:55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2
为什么孙子不能直接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这是因为孙子女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人范围具有法定性,只有法律明文规定的继承人才享有法定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第1127条的规定,孙子女、外孙子女都不属于爷爷奶奶的法定继承人范围,是不能直接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的。 这里咱们说的孙子女不能直接继承爷爷奶奶遗产,指的是正常按照法定继承规则进行继承的情况下,而并不是说孙子女在任何情况下都绝对继承不到爷爷奶奶的遗产。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孙子女可以继承到爷爷奶奶的遗产呢?这在法律上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通过遗嘱的形式继承,第二种情形是代位继承,第三种情形是转继承,第四种情形是依据分得适当遗产请求权分得适当遗产。 先说第一种情形,即通过遗嘱的形式继承。尽管孙子女不是爷爷奶奶的法定继承人,但如果爷爷奶奶立遗嘱将全部遗产或者部分遗产由孙子女继承,这也是有效的,这在法律上叫作遗赠,孙子女记得一定要在知道受遗赠之日起六十天内表示接受遗赠,否则会被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第二种情形,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意思就是,如果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那么这个时候,孙子女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直接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但孙子女能够继承的遗产份额一般仅限于父亲能够继承的份额。 第三种情形,转继承。转继承的意思就是,如果父亲是在爷爷奶奶去世后、爷爷奶奶的遗产分割前去世的,那么这个时候,父亲应当继承的爷爷奶奶的遗产份额转由孙子女和母亲继承,但前提条件是父亲生前没有放弃继承、也没有丧失继承权。 第四种情形,即通过分得适当遗产请求权分得适当遗产。也就是,如果在爷爷奶奶生前,孙子女系依靠爷爷奶奶抚养或者孙子女对爷爷奶奶赡养较多,那么这个时候,孙子女可以依据这种扶养关系主张分得爷爷奶奶适当的遗产,这个适当的遗产到底应当是多少,法律规定的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多于或者少于继承人的份额。#律师 #法律咨询 #遗产继承 #财产继承 #继承权
00:00 / 02:53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213
00:00 / 05:17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5
00:00 / 04:05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3
00:00 / 03:27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7
00:00 / 00:40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
是不是过了三年我就没法起诉要遗产了? 是不是过了三年我就没法起诉要遗产了? 这是最近咨询比较多的一个问题。就这个问题,我简单讲讲继承的诉讼时效。 首先,3年是怎么来的?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这个三年有个前提,是自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 举个例子,老人2020年去世了,你以为老人没有遗产,就没要求分割。但就是在今年,你意外知道老人去世时侯卡上还有80万的遗产,现在距老人去世肯定超三年了,但是据你今年知道这个消息还不满一年,那就是在时效内,肯定可以起诉,要求分割遗产的。 其次,这个时效有着最高的期限,是20年。比如老人2000年去世,2019年你突然知道还有笔遗产,那在2020年老人20周年忌日之前都可以起诉,但是过了老人20周年忌日的那一天起,你的诉讼时效就过了。可以起诉,然而只要对方提一句你时效过了,那你就肯定赢不了。第三,还有种不受20年限制:就是老人去世了,但房产一直没处理,那哪怕过了20年,照样可以起诉处理房产。不过,同样是房产,要是某些继承人用某些方式已经过户了,那就要受3年和20年这两个时效的约束了。 我是刘律师,房产,继承,婚姻相关法律问题可以联系我。 点关注,不迷路。 #大连律师 #法律咨询 #继承律师 #房产律师 #继承
00:00 / 01:34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4
00:00 / 00:11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74
00:00 / 04:10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4
00:00 / 00:56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24
00:00 / 01:00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4
00:00 / 00:06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5028
00:00 / 01:59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69
00:00 / 01:29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8
老十戈3天前
婚前同居可认定为家庭成员?法律温情背后的积极意义 婚前同居关系能否被认定为家庭成员,这一话题牵涉法律边界、伦理认知与社会现实,随着同居现象日益普遍,愈发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我国《民法典》第1045条明确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而最高检的相关解读进一步明确:在特定情况下,具备长期共同生活、相互扶助等基础事实的婚前同居关系,可被认定为家庭成员关系。这一认定并非突破法律框架,而是对社会现实的精准回应,蕴含着深刻的积极意义。 从个体权益来看,其核心价值在于为同居双方提供更全面的法律保障。当遭遇家庭暴力、财产纠纷或意外风险时,“家庭成员”的认定能让弱势一方获得法定救济渠道,避免因缺乏婚姻登记而陷入权益真空。从社会层面而言,这一认定尊重了多元的生活方式,契合当代青年的婚恋观念变迁,同时通过明确权利义务边界,减少同居关系破裂后的矛盾冲突,助力社会和谐稳定。 尽管司法实践中“共同生活”的认定标准仍存差异,但这一法律突破已然传递出温情与包容。它既坚守了法律的底线,又为真实存在的情感联结与生活共同体提供保障,让法律不仅是规则的载体,更成为守护生活温度、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力量。#内容过于真实 #内容过于真实 #认知 #动画 #儿童动画
00:00 / 01:34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