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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能源微风发电机组制造项目的复函 泰安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对新能源微风发电机组制造项目进行省级窗口指导的请示》(泰发改工业〔2025〕156号)收悉。依据《关于加强项目窗口指导促进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1〕991号)有关规定,经会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现函复如下。 一、为统筹推进风能利用开发和风电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原则同意你委指导企业依法依规指导办理项目备案手续。 新能源微风发电机组制造项目建设地点为泰安市新泰经济开发区,由微风新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投资11990万元建设,计划用地25亩,装修标准化厂房(含装配车间、办公研发中心、仓库)15000㎡,新建辅助配套设施1000㎡,购置加工中心、车铣复合中心、数控立车等主要设备42台(套),项目建成后年组装1000台微风发电设备,项目建设期限约为8个月;风力发电机组组装车间项目建设地点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由上海电气风电集团(东营)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建设,形成年产风电装备约100台(套)的装配、试验能力,项目建设期限约为4个月。 二、请你委协调有关部门,强化服务保障,指导项目单位切实履行项目备案、规划选址、用地、环评、能评、施工许可等方面的前期工作;同时,采取有力措施,统筹土地、资金、用工、用电等各类资源,完善项目开工建设各项条件,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实施,争取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指导企业申报省重大项目和中央投资项目。项目所在市要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不得违规给予项目各类优惠政策。 三、请你委加强项目监管,定期调度项目建设进度,督导项目依法依规建设,组织项目投产验收,确保批建相符。 特此函复。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6日@微风发电,助力中国!! 微风发电@雄安新区消纳场 @零碳园区服务商 @微电网 @冶金钢铁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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