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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老年人权益保护#老人突发疾病,养老机构尽到了及时救助义务,行为符合养老服务合同的约定,则养老机构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 在甲某入住某老年公寓之前进行了健康状况评估,并签订了《托养服务协议书》、约定若甲某突发疾病,某老年公寓应及时通知甲某家人,由其决定在哪个医院接受抢救和治疗,或直接拨打120电话。某老年公寓同时对老人存在的潜在意外风险等进行了告知,甲某还签署了《送养人知情承诺书》。 某日夜间,工作人员巡查时发现甲某在房间内摔倒,遂扶起并电话通知家属,送医后,甲某被诊断为“大面积脑梗死伴出血转化”等,后去世。甲某家人认为某老年公寓存在管理不当,导致甲某没有得到合理的救治,起诉请求赔偿。 法院判决驳回甲某家人的全部诉讼请求,该判决现已生效。 理由:某老年公寓对甲某开展了入院健康评估,《托养服务协议书》对可能出现的自己跌例,突发疾病等情形的处理和责任进行了明确的约定。从某甲摔倒,突发疾病,送医救治的过程看,某老年公寓的行为并无明显不当。甲某家人主张老年公寓存在侵权行为的依据不足,故判决某老年公寓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来源:重庆市菜昌区人民法院(2021)渝0153民初159号民事判决书 #案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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