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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固定 “申请被拒 / 拖延” 的铁证保留申请材料:收集你向村委会提交的《宅基地申请书》、村委会公示记录(若有)、向乡镇政府 / 县政府提交的书面申请及邮寄回执(证明你主动申请过);记录沟通证据:与村干部、乡镇干部、县政府工作人员的通话录音、聊天记录, 重点问清 “不批的理由”“何时解决”,固定对方 “以没存量为由拖延” 的事实。 二,向县政府提交《履职申请书》,明确诉求 书面要求县政府: ① 对你的宅基地申请作出处理; ② 若村内无存量,启动农用地转用审批或闲置宅基地调剂程序; ③ 限期书面答复解决方案。通过 EMS 邮寄并保留签收记录,证明你已正式要求县政府履职。 三,起诉县政府,确认违法 + 责令履职 若县政府收到履职申请后仍不回应或拒绝解决,直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请求明确: 1,确认县政府 “不履行宅基地审批监督职责” 的行为违法; 2,判令县政府在法定期限内督促落实你的宅基地(如启动转用审批、调剂闲置宅基); 3,若因无宅基地导致你租房居住或生活困难,可同步主张赔偿(如租房费用损失)。 四,居住权是底线,县政府 “躲不掉、推不了”! 1,哪怕村里暂时没存量宅基地,县政府也必须 “想办法”,而不是让你 “等”; 2,农用地转用、闲置调剂都是合法途径,县政府不启动就是失职; 3,起诉不是 “小题大做”,这是用法律倒逼县政府履行保障居住权的义务 —— 你的家庭需要一个家,法律会帮你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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