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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作品发布时间:2025-10-17 00:01
个体工商户提供广告服务,需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吗? 个体工商户提供广告服务,需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吗? 答:不需要,参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广告服务接受方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因此,提供广告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不属于文化事业建设费纳税人,无需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外贸企业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部分出口部分内销是否可以? 外贸企业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部分出口、部分国内销售是否可以? 答:可以。外贸企业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货物,既用于出口又用于国内销售的,取得发票后,应先在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上进行“退税勾选”。待部分货物国内销售后,在发生内销的当月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并在取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纳税时,将其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使用。#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旗舰店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房地产企业销售部分房产后,如何计算剩余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 房地产企业销售部分房产后,如何计算剩余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 答:参考《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房地产开发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地税发[2006]84号)的规定:“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发初期应税土地总面积×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标准×(1-累计售出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建筑总面积)÷缴纳期限 累计售出房屋建筑面积,是指按照本办法交付使用的规定,已经售出房屋的建筑面积之和。 第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或一个开发项目分期开发的,应分别计算和缴纳开发商品房用地的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非居民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非居民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所得均负有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企业。因此,仅就来源于我国所得负有我国纳税义务的非居民企业,不适用该条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根据上述规定,非居民企业不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旗舰店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白酒企业广宣费用税前扣除限额,按销售收入的多少百分比计算? 生产白酒的企业发生的广告宣传费用税前扣除限额,按销售收入的多少百分比计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修订)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第一条、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生产白酒的企业发生的广告宣传费用税前扣除限额应按销售收入的15%计算。#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个人过了6月30日汇算清缴期,是否可申请个税的退税? 个人过了6月30日汇算清缴期,是否可申请个税的退税? 答:依据《税收征管法》及《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旗舰店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小微企业城建税减半,为何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税额为零? 企业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一般纳税人,享受六税两费减半,本月销售额9万元,城建税减半,为何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税额为零?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条、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根据上述规定,按月缴纳增值税享受六税两费减半的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半征收。#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旗舰店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企业的知识产权出质未进行公示,有哪些风险? 企业的知识产权出质未进行公示,有哪些风险? 答:《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77号)第十条 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 (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企业未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第十八条 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旗舰店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企业从农户手中收购水果之后对外出售是否免征增值税? 企业从农户手中收购水果之后对外出售是否免征增值税?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从农户手中收购水果之后对外出售不免征增值税。#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旗舰店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先进制造业企业的分公司可否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先进制造业企业的分公司可否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答:《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5〕217号)第一条规定,本通知所称名单是指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第43号公告中提及的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如公司一年有3个月份是零申报,会影响评价为A级纳税人吗? 如公司一年有3个月份是零申报,会影响评价为A级纳税人吗? 答: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主体,不能评为A级: (一)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 (二)上一评价年度评价结果为D级的; (三)非正常原因评价年度内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应纳税额为0的; (四)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第三项“非正常原因”是指排除经营主体正常经营(包括季节性生产经营、享受政策性减免税、存在未抵减完的增值税留抵税额、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之外的其他原因。增值税按季申报视同连续3个月。#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旗舰店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公司给汽车买了交强险,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公司给汽车买了交强险,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财产保险合同印花税征税范围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立合同人按保险费收入千分之一贴花。 交强险属于财产保险,应按上述规定缴纳印花税。#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旗舰店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合伙企业之前投资的公司现上市,合伙企业转让股票如何缴纳增值税 合伙企业之前投资的公司现已上市,合伙企业转让股票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参考财税[2016]36号规定,合伙企业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申报缴纳增值税,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另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规定,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发行价为买入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如果IPO的发行价低于该单位取得限售股的实际成本价的,以实际成本价为买入价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奖励优秀员工的机票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吗? 公司购买国庆节期间去三亚往返机票,用于奖励优秀员工。购票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吗? 答:不可以,参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购买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公司用于奖励员工的机票,属于用于集体福利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旗舰店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失业后有多份兼职个人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个税汇算可扣除吗 失业后有多份兼职,均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申报个税,个人缴纳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该社保费进行个税汇算时可扣除吗? 答:可以扣除。参考2025年04月14日北京西城税务问答:“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社保费如何进行个人汇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综上: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社保可以作为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 #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旗舰店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出口软件需要在海关报关吗? 出口软件需要在海关报关吗? 答:参考北京海关2024-08-13答复:“问:我公司出口软件需要在海关报关吗? 答:软件出口企业在软件出口合同正式生效后,应登录“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管理中心”(WT.SCECENTRE.G0V.CN)对软件出口合同进行在线登记,并按属地原则,持生效的软件出口合同正本到当地商务部门领取《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软件出口企业在软件出口合同中应明确软件出口方式,“海关通关方式”或“网上传输方式”。有物质介质并采取“海关通关方式”出口的软件,出口企业到海关办理软件出口报关手续时,应出示《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生效的《软件出口合同》(正本)和外汇管理局发放的《出口收汇核销单》。海关凭此办理相应的通关手续。以“网上传输方式”出口的软件,不在海关监管范围之内。属于国家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清单、国家保密技术清单中的软件技术和产品的出口。应按照《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和《国家秘密技术出口审查规定》执行。”
境内个人取得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境内个人取得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第八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应当向中国境内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旗舰店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标准是上年的年平均工资吗?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标准是上年的年平均工资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第(一)项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根据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标准是上年的年平均工资。#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旗舰店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公司职工申请的育儿补贴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公司职工申请的育儿补贴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参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育儿补贴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6号)规定,对按照育儿补贴制度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卫生健康部门与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按规定为申领补贴的人员办理个人所得税免税申报。#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旗舰店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在超市购买购物卡取得不征税发票,后续消费时可再开购物发票吗? 在超市购买购物卡,取得不征税发票,后续消费时可再开购物发票吗? 答:不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规定,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旗舰店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火车票的退票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火车票的退票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答:参考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2025-09-17发布的政策问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2024年第8号)规定,国铁集团所属运输企业、非控股合资公司以及地方铁路企业(统称铁路运输企业)通过铁路客票发售和预定系统办理境内旅客运输售票、退票、改签业务时,可开具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铁路运输企业办理退票业务开具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具有抵扣功能,购买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可进行用途确认,按规定办理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旗舰店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董事费、监事费应按哪个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董事费、监事费应按哪个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第二条规定:“(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八条规定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方法,仅适用于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 (二)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正保会计网校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旗舰店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个人取得外币所得应按哪一日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的外币所得应按哪一日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十六条各项所得的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所得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的,按照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第三十二条所得为人民币以外货币的,按照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扣缴申报的上一月最后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的,对已经按月、按季或者按次预缴税款的人民币以外货币所得,不再重新折算;对应当补缴税款的所得部分,按照上一纳税年度最后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正保会计网校初级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固定资产未取得发票,计提折旧能以评估报告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吗? 从国内一家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未取得发票,计提的折旧能以评估报告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根据上述规定,从国内一家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未取得发票,计提的折旧不能以评估报告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正保会计网校旗舰店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公司举办培训活动,员工讲师的培训费按工资薪金报酬申报个税吗? 公司举办培训活动,聘请员工作为讲师,支付的培训费按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申报个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六条第(一)项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根据上述规定,员工因工作需要为任职单位提供培训,属于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取得的收入应并入当月的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正保会计网校旗舰店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公司内部食堂的食材支出是否能作为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公司内部食堂给员工提供三餐,购入米面、粮油、蔬菜等食材的支出是否可以作为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另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 “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因此,公司内部食堂购入食材的支出纳入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范畴,按照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正保会计网校旗舰店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政府机关单位无偿使用我们的土地,还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吗? 政府机关单位无偿使用我们的土地,还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吗? 答:参考《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140号]规定: “一、关于对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之间无偿使用的土地应否征税问题 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土地使用税。”
出口退税是否有期限限制? 出口退税是否有期限限制? 答: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 另参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在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在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
个税汇算清缴需补缴200多元,员工个人必须进行个税汇算清缴吗 企业收到个税申报系统提示某位员工没有进行个税汇算清缴,需要补缴200多元,员工个人必须进行个税汇算清缴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规定,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员工补缴个税金额低于400元,如果企业给员工预扣预缴了个税,根据上述规定,该员工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旗舰店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 问: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纳税人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可按规定处理。若纳税人负有纳税申报义务,但连续三个月所有税种均未进行纳税申报的,税收征管系统自动将其认定为非正常户,并停止其发票领用簿和发票的使用。#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旗舰店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企业提供市政道路两侧银杏林的养护服务,是否按建筑服务开具发票 企业提供市政道路两侧银杏林的养护服务,是否按建筑服务开具发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提供植物养护服务,按照“其他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提供市政道路两侧银杏林的养护服务,应按“其他生活服务”开具发票。#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旗舰店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准备停产,安全生产费用结余如何处理? 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准备停产,安全生产费用结余如何处理? 答:根据《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的,其结余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下列情形除外: (一)矿山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结余用于矿山闭坑、尾矿库闭库后可能的危害治理和损失赔偿; (二)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的危险品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支出。 第(一)和(二)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结余,有存续企业的,由存续企业管理;无存续企业的,由清算前全部股东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第三方管理。#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旗舰店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党组织工作经费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部分能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吗 党组织工作经费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能否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答:《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4〕42号)第二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规定和中办发〔2012〕11号文件“建立并落实税前列支制度”等要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7〕38号)第二条规定,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作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转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 根据上述规定,党组织工作经费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不能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旗舰店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供热企业向幼儿园供热按向居民供热的价格收取,能否免征增值税? 供热企业向幼儿园供热按向居民供热的价格收取,能否免征增值税?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供热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6号)第一条规定,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称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通过其他单位向居民收取的和由单位代居民缴纳的采暖费。 免征增值税的采暖费收入应当单独核算。通过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向居民供热的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实际从居民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该经营企业采暖费总收入的比例,计算免征的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供热企业向幼儿园供热虽然按向居民供热的价格收取,但不属于向居民个人供热,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旗舰店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审计费和ISO质量体系认证费用可作为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吗? 公司做高新认证的审计费和ISO质量体系认证的费用,是否可以作为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 答: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不包括企业对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材料、装置、产品、服务、工艺或知识等)。 公司做高新认证的审计费和ISO质量体系认证的费用不属于进行研究开发活动发生的费用,不可以作为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由于债权人失联,我公司无法支付该笔应付账款,是否可以将该笔应付账款转入营业外收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一、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九)其他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因此,在税务方面企业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账款应按照上述规定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在会计核算要求方面按公司内部财务制度处理,账销案存。 #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交付延期,缴纳违约金,其需要给我们开具增值税发票吗? 我公司向客户A公司提供的定制软件,由于交付延期,根据合同需缴纳违约金,A公司需要给我们开具增值税发票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您说的情况购方收取的违约金属于销售方给予的赔偿性质款项,购买方A公司无需开具增值税发票。 #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旗舰店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企业购买用于送给客户或发给员工的预付卡能否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购买的用于送给客户或者发给员工的预付卡能否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企业购买预付卡取得的不征税发票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合法有效凭证。但是对企业购买、充值预付卡,应在业务实际发生时税前扣除。按照购买或充值、发放和使用等不同情形进行以下税务处理: (1)在购买或充值环节,预付卡应作为企业的资产进行管理,购买或充值时发生的相关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在发放环节,凭相关内外部凭证,证明预付卡所有权已发生转移的,根据使用用途进行归类,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如:发放给职工的可作为工资、福利费,用于交际应酬的作为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 (3)本企业内部使用的预付卡,在相关支出实际发生时,凭相关凭证在税前扣除。 #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可以申请留抵退税新政,不想申请退税,是否可以继续抵扣进项税? 制造业企业符合条件可以申请留抵退税新政,但是不想申请退税,是否可以继续抵扣进项税额?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7号)第十条规定,纳税人可以选择将期末留抵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也可以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在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 根据上述规定,制造业企业符合条件可以申请留抵退税新政,但是不想申请退税,可以继续抵扣进项税额。 #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房产中配置的消防设施是否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房产中配置的消防设施是否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号)的规定:“一、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因此,企业配置的凡是以房屋为载体、不可以随意移动的消防设施性质上属于应缴纳房产税的配套设施,无论是否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均应纳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如果是可以随意移动的灭火器材,则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税务机关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向被查验的单位和个人履行哪些手续? 税务机关将已开具的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向被查验的单位和个人履行哪些手续?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第三十一条 税务机关需要将已开具的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向被查验的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换票证。发票换票证与所调出查验的发票有同等的效力。被调出查验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 #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一般纳税人申报需要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的免税额? 一般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时是否需要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的“免税额”?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七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二、免税项目”第4栏“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和第5栏“免税额”不需填写。 #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企业进口黄金矿砂是否缴纳进口增值税? 企业进口黄金矿砂是否缴纳进口增值税?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42号)第一条规定,黄金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黄金(不包括以下品种:成色为AU9999、AU9995、AU999、AU995;规格为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公斤的黄金,以下简称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金),免征增值税;进口黄金(含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进口黄金矿砂免征进口增值税。 #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买卖双方不打算交易了,之前签的买卖合同已缴纳的印花税可以退吗 买卖双方不打算交易了,之前签的买卖合同已缴纳的印花税可以退吗? 答:参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七款规定,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 因此,买卖双方不打算交易,之前签的买卖合同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 #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自然人给公司代开劳务费发票适用月度销售额不超10万免增值税吗 自然人给公司代开劳务费发票,能否适用月度销售额不超10万免增值税? 答:原则上不能适用,参考税务局总局的答复: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以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作为划分标准。凡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为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都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除特殊规定外,则执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有关规定,每次销售额未达到500元的免征增值税,超过500元的则需要正常征税。对于经常代开发票的自然人,建议主动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以充分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总收入”是包括不征税收入?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总收入”是包括不征税收入? 答: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文件有关规定,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民非组织团体接受会员单位捐赠,可以开具会费的票据吗? 民非组织团体接受会员单位捐赠,可以开具会费的票据吗? 答:社会团体应当根据合法收入的来源,按照国家票据管理规定依法开具相应的票据,主要有会费收据、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和税务发票等。其中,社会团体向会员收取的会费,可以到财政部门依法申领会费收据,会费收据只能用于会费收入的开具,不能用于其他收入的开具。无偿捐款不属于会费收入,是不能开具会费收据的。 #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自然人申请代开劳务费发票时税局不代扣个人所得税吗? 自然人申请代开劳务费发票时税局不代扣个人所得税吗? 答: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随征个人所得税。由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依法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税款。 代开发票单位在开具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内统一打印“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依法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字样。#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软件企业享两免三减半有年度亏损,是否可以顺延? 软件企业如在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期间,有的年度亏损,享受优惠的时间是否可以顺延? 答: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3号)规定,软件企业的获利年度,是指软件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应纳税所得额大于零的纳税年度,包括对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纳税年度。软件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期限应当连续计算,不得因中间发生亏损或其他原因而间断。#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cpa
房地产企业预售期间发生的期间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 房地产企业预售期间发生的期间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企业预售期间发生的期间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同一张发票上是否可以给客户同时开具不同税率的项目? 同一张发票上是否可以给客户同时开具不同税率的项目? 答:不同税率的项目可以在同一张发票上分行开具。但涉及特定业务开具发票不能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特定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稀土、卷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等。#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地下车位如何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地下车位如何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参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规定: “四、关于地下建筑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 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出口货物的发票应开具零税率还是免税? 出口货物的发票应开具零税率还是免税? 答: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如果出口的是退税率不为零的货物,享受出口退(免)税的,则开具税率为零的发票;若出口的是退税率为零且为免税商品,则按照免税开具发票;若出口的是退税率为零但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开具发票时“税率”栏选择适用征税税率。#财税问 答 #正保会计网校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外聘科技人员劳务费可作为高新企业认定时研发费用中的人工费吗? 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是否可以作为高新企业认定时研发费用中的人工费? 答: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如下费用可以归入研发费用: 一、人员人工费用 包括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8月22日 (1) 一般纳税人采购农产品后用于提供餐饮服务,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专票,是否可以按9%抵扣? 答: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二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因此,对于公司购进农产品,如销售农产品的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放弃享受减征增值税政策,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贵公司取得了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可按上述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 校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国债、地方债,何时恢复缴纳增值税? 国债、地方债,何时恢复缴纳增值税? 答: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4号)的规定:“一、自2025年8月8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对在该日期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包含在2025年8月8日之后续发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 二、上述金融债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并由金融机构持有的有价证券。” #嗑税一小时 #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收到预收款还未提供技术服务,但已开发票,需缴纳增值税吗? 收到预收款还未提供技术服务,但已开发票,需缴纳增值税吗?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根据上述规定,收到预收款还未提供技术服务,提前向客户开具发票,产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需要缴纳增值税。 #嗑税一小时 #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侯永斌老师(初中注全行版) 网校@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政府搬迁支付给承租方的补偿款能税前扣除吗? 我公司由于政府搬迁,房屋无法对外出租,支付给承租方的补偿款是否需要取得发票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虽不属于应税项目,但按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开具发票的,可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根据上述规定,承租方取得贵公司支付的补偿款,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贵公司不需要凭发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可凭双方的协议和承租方开具的收款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嗑税一小时 #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购按摩椅放在员工休息区供员工使用,取得专用发票能抵扣进项吗? 购买按摩椅放在员工休息区供员工使用,取得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购买按摩椅放在员工休息区供员工使用,属于用于集体福利,取得专用发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嗑税一小时 #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达江 @正保高志谦💯母仪天下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代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会不会形成价外费用? 房地产企业出租商业地产,代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符合什么条件不会形成价外费用?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一)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根据上述规定,在由物业公司向业主开具物业服务发票的情况下,房地产企业代收的物业费不属于增值税价外费用。 #嗑税一小时 #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侯永斌老师(初中注全行版)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公司建厂房时与房屋不可分割的给排水管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公司建厂房时与房屋不可分割的给排水管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财税地字〔1987〕3号)第二条规定,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算起。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接管算起。 根据上述规定,与房屋不可分割的给排水管需要并入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计算时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算起。 #嗑税一小时 #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取得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电子普通发票,抵扣进项税的税率是多少? 取得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电子普通发票,抵扣进项税的税率是多少?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 根据上述规定,取得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电子普通发票,按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 #嗑税一小时 #财税问答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首次申报跨大类商品退税,且未申报视同自产,怎么办? 生产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提示“首次申报跨大类商品退税,且未申报视同自产”怎么办? 答:首先要弄清楚提示疑点的原因。“首次申报跨大类商品退税”,也就是企业本次申请退税的出口货物明细中,存在与之前已经申报过退税的商品大类不同的出口货物,其中大类的判断以“出口商品代码”的前四位作为依据。“未申报视同自产”,就是指本次申请退税的跨大类货物明细表中,业务类型没有选择“视同自产”。需要核实出口货物的具体情况,如果确实是自产货物,正常申报免抵退税,虽仍会产生跨大类商品退税的疑点,只需待税务机关核实清楚后即可办理退税。 #财税问答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研发领用材料,残余材料处置收入是不是要冲减研发费用加计的基数 研发领用的材料,残余材料处置收入是不是要冲减研发费用加计的基数? 答:是的,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规定,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在计算确认收入当年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应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减该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按零计算。 #财税问答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
企业新购房屋,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企业新购房屋,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年89号)第二条规定:“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税问答 #嗑税一小时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旗舰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