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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作品发布时间:2025-12-13 18:09
《沧浪之水》:人情世故指南书。网上流行着一种表述“四十岁之后不看《沧浪之水》”,书中内容太过现实与鞭策,是捶打也是明镜,只是很难因为一本书或是他人的经历而从根本上发生转变,改变往往亲历因环境、种种挫折所迫的一种蜕变,更多的人是接受了现实的不公与命运的捶打,唯唯诺诺、平平淡淡地过完这一生,是我,也许也是你,正所谓“本性难移”,跳出性格框架还是很难的,很多人属于天生会来事,自有的一套风格。 故事发生在体制内,扩大来看,人情世故、阿谀奉承哪里都需要,说话是一门很深的艺术,大家能聚在一个环境下,除专业的科研工作外,工作能力其实相差无几,比拼的往往是人性的一面了,哪个领导不喜欢听漂亮话呢?你做不到时却无法阻挡别人的“进步”,其实换位思考后,领导也需要见风使舵的人存在,很难容下说实话的人,所以清高的人,往往是清而不高不了。 医学院研究生毕业的池大为选择进入卫生系统,作为当时唯一的研究生其实还是很受关注的,在同一办公室的丁小槐是一个非常会来事的马屁精,那种巴结似得摇尾乞怜让池大为很不屑,但是丁小槐靠着这份投机慢慢得到了想要的利益与地位。丁小槐酒后吐真言那段描写还是很真实,内心与现实的强烈撞击,作为一名普通人靠什么立足翻身呢?实力?人群里最不缺的就是人才了,谁都可以顶事,就看领导给不给机会了。 读书人的高风亮节与责任心,抵不过头上的片瓦与现实的切身利益。孑然一身的池大为可以不计后果地秉着勇气站出来说几句良心话,调离岗位、与女朋友分手都没多大的关系,能保住心中的那团火与气节,但是当他结了婚、有了孩子等等现实问题后,不得不向生活低头。无奈而残酷的现实让人不得不低下头,池大为的妻子董柳在当时算是挺不错的妻子人选了,对物质没有大的追求,所以也不会给到池大为在事业上的压力。 有了孩子后,董柳就不一样了,自己可以吃苦,孩子可不能受一丁点委屈,所以她要为孩子争取更多的利益,少不了与身边人的对比心,一切都在不知觉中改变了,要有住房、要有好的教育以及医疗资源,所以她只能靠池大为去闯荡、去谋利。大篇幅地描写着挣扎的心境,再多的呼唤与纠缠都化解不了现实的窘迫,没有身份地位,什么都是零,除非接纳麻木而无欲无求的生活,屏蔽攀比之心,唯有放下面子里子、道德尊严去争取,一切才会顺势而来,真的应了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当内外交织过后,池大为终于明白了不能再这么苟且偷生下去了,跨出去再难也要跨出去,不仅仅为了家人,自己也不甘心啊,时间不等人,满腔的理想抱负,不能坐等时间的流逝而化作成泥,普通人连被碾作尘泥的用途都是不屑的。一个人觉醒后的突变是璀璨的,更何况是有知识的人,从边缘人物到厅长,一步步走来,是抓住机会,是审时度势的站队,是揣摩领导意图与坚决的执行力。也只有在高位才能有所话语权,虽然并不多,好过没有吧。 走上领导层,也就会变成之前自己讨厌的领导作风,在其位谋其事,也就不喜欢太过正直与说实话的愣头青了,不至于太过分,却不得不承认人性的阴暗。世界是可笑的,不忘初心只是一句空头话,审时度势地迎合领导比能力、办事更重要。而面对那些利益诱惑也需要莫大的毅力,钱和权永远是至高的追求,守住底线都能成为判断是否有良心的标准了,如此低的门槛依然都不容易做到。 其实退位后的马厅长还是有些落寞,无论多高的职位下来了也就一文不值了,这种心态落差只有当事人明白,所以是位置决定身价,为了这位置,无数人前仆后继,谈良心显得太奢侈了,顺应环境的潜规则才是正道,学不会,也就不用刻意去学,幸好现在的社会更加开明,也更幸好不在体制内。
成大事者必要有度量,容他人不能容之人与事,当然务必要心悦,而不是秋后算账…
《胡雪岩全传》:人格魅力大于一切。高阳版的《胡雪岩全传》看完了,应该还有好几部,很好地诠释了:成为大清首富花了30年,倾家荡产只花了3天,这本书属于铺垫,所以还是有继续追看的意愿。主要讲述胡雪岩和王有龄官商结合的发迹史。有时候真的不知道是运气大于能力,还是能力大于运气?当然,运气与能力并驾是最抚人心的言语,现实却不尽人意,言归正传,在这本书里,能力、运气都很恰到好处,最重要的还是胡雪岩个人能力与魅力的一览无余。 当胡雪岩还是钱庄伙计时,就慧眼识珠地擅作主张将一笔收回来的坏账银两私下援助给落魄的王有龄,即使东窗事发被追究银两的去向而被撵出钱庄,也没有说出实情,日子过得甚是艰难。而王有龄在得到银两援助后,立即起身去京城捐官,路上巧遇已在官场发迹的儿时玩伴,在他的指点之下,顺利地进入杭州的官场。为了报答恩人,王有龄苦苦寻找胡雪岩,终于在人群之中寻觅到落魄的熟悉身影。 于是惺惺相惜的两人,在官、商场上大展宏图,主要是胡雪岩的才华施展,点拨王有龄在官场中的人情世故以及给出真知灼见的策略,并借着与官家的关系开钱庄、丝绸馆等,结识许多有才能、胆识之人,相辅相成,你所给予的,都将以另一种形式被回馈,所以做人一定要大气,不要苟且于眼前的恩怨是非。 书中对于胡雪岩的描述真的很豪杰,出手极其大方,能用钱解决的丝毫不带犹豫,考虑的面面俱到、细致入微,从不会让人难堪,与这样的人相处,自然是舒服、安心,但是也必须有被看得见的价值。其实挺不喜欢胡雪岩对船家女阿珠的情感,当胡雪岩的生意还没有做大时,有时间撩阿珠,也表示了愿意娶她之意,浓墨地描写了两人之间的暧昧、情愫,可是等到胡雪岩忙的脚不沾地时,不愿被儿女私情所拖累,就安排得力的徒弟陈世龙与阿珠频繁接触,所谓的日久生情。当然出发点是好的,相信阿珠跟了陈世龙会更幸福,但是显得太过于利益与现实,情感在胡雪岩心中完全不及现实的利益。站的高,格局、心境也就不一样了。 反过来考思量,其实在官、商场,甚至情场,也不要抱怨别人的势利与冷漠,要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价值,人是利益型的动物,对他人有利用价值并不是一件坏事,都是互相利用而已。当然,我们都属于普通人,历经的生活波澜不惊,也少见玲珑剔透之人,但是也能窥见冰山一角,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没有那么单纯,会说话、办事是一种能力,阔气是一种气概,但不能能为冤大头,总能找到平衡点。 小富靠努力,大富则靠命,时代赋予的红利与机会,也暗藏着折损的汹涌浪潮,有做人法则的参考,但是并不能实践或是转换,书中的黄金屋属于历史,现实的我们仍苟且于对黄金屋的幻想打造,也好也好。
努力活着也是一种胜利,没有对错的行为,只是环境趋势的利益,但需要掌控好度…
能做出正确抉择是很了不起的能力~
人到中年的恐慌,无能为力却又不得不继续努力…
你也是美成画卷的~
《明朝那些事儿1》:成大事者,必有神队友。时隔多年后,再次看《明朝那些事儿:一》,依然的热血沸腾,之前的记忆中对朱棣的印象特别好,而这次看时完全颠覆了这种印象,豪杰跌落成卑劣小人的感慨,当然能力还是有的,只是能当上皇帝运气着实占了不少。而不得不钦佩朱元璋,开国皇帝的魅力真的不容小觑,能在乱世中胜出,不仅仅是天时、地利、人和,毫无疑问和他的能力、眼界也分不开。 第一部自然是以朱元璋的故事为主,从贫民到皇帝,那是一条以命相搏的血战之路,作为平民的朱元璋但凡有所选择,都不会走上提着脑袋争天下的险峻之路,可是命运迫使他别无他择,家人活活被饿死,做和尚也不得安生,乱世出英雄,乱世逼着人上战场去浴血奋战,成者为王,败者以命相送。 与朱元璋相抗衡的有陈友谅、张士诚等,以及元朝,朱元璋的名字也很有意思,诛杀元朝的璋(武器的象征)。毫无疑问陈友谅是最强劲的对手,实力也远在朱元璋之上,战船的宏伟让人瞠目,可是命运不济,在最关键的鄱阳湖水战时,他竟然忘记读一读三国了,犯了和曹操一样的错误,将巨型船只锁在一起,让人看的连连叹息。而洪都保卫战,守将朱文正在双方实力悬殊的情况下,能守住洪都城,也是一个奇迹。 在这些战役中,有着优秀的将领、谋士,像徐达、刘伯温、常遇春、常茂、李善长、李文忠、冯胜、邓愈、汤和等等,随便挑一个出来都令人闻风丧胆。书中对如何成为优秀将领给予了描述,毫无疑问,理论知识必不可少,实践出真知,冷静与理智的心态,以及坚强与自律等等,然后才可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容不得一点失误。 神仙打架的缭乱似乎只出现在故事的开篇,一个有力的领导,身边全是得力的干将,是怎样的体验啊?可是任何事物都是利弊两面的,骁勇善战的将领们在太平盛世又显得刺目了,能力越大者反而越无法善终。朱元璋是一个心思缜密、为子孙后代考虑太过深远的人,再加上他的贫苦出身,所以明朝的政策一点一点地要遂他心愿才罢休,废除丞相制度,实行中央集权架构;严令禁止宦官干政;对开国功臣抱以猜忌、打压的态度,一个个被剥离政权中心,以及让大臣失颜面的廷杖。 打天下不易,守天下更不容易,朱元璋太想建立一个千秋万代的朝代了,只可惜世上没有绝对的利好,过犹不及,那些他眼中的完美制度延续到子孙后代上成了灾难,内阁的权力照样只手遮天,还使得宦官在明朝格外的嚣张,正所谓怕什么就会发生什么。再说,除了朱元璋和朱棣是战场杀出来外,后世的皇帝都是锦衣玉食之中成长起来的,早已失去了先辈的气场与魄力,皇帝的任性一个比一个有趣。 这本书的后半段主要讲述的是朱棣如何夺得政权,其实吧,朱允炆也不是吃素的,刚上台就开始对叔叔辈们动了起来,积极推行削除藩王政策,周王、代王、齐王、湘王、岷王等相继被废为庶人或自焚而亡。毫无疑问,燕王朱棣很快也难幸免,两方势力在一开始就不对眼,朱棣率先撕破了脸,可是朱允炆在这时刻又要起了脸,颁发了一道“勿杀朱棣”的命令,这真的是朱棣的护身符啊,没有这道懿旨的话,在靖难之役中,朱棣不知要死多少回了。 命运就是这么神奇,无可更改,无可追究,只能接纳既成的事实,这就是命。腥风血雨的时代,让人胆颤性命堪忧,也让人梦幻成为枭雄的机会,是残忍也是理想,所以客观地看待历史时,才能更加真实地看到如今的我们,没有完美的人与事,永远都是一把双刃剑,当然人永远都是主体,是最有价值的创造者与抒写着,没有伟大与渺小,都只是历史的过客而已,终将写下属于自己的诗篇。 最近在看易中天的《品三国》,袁绍的失败真的汗颜,实力远在曹操之上,只可惜善妒、听不进箴言、不善用人,导致内讧、外失策,队友很重要,也要有成大事者,要不然是:兵蠢蠢一个,将蠢蠢一窝的感叹。
《此生未尽》:中年的困境,老年的接纳。《此生未尽》是德国作家卡特娅·奥斯坎普创作的非虚构作品,讲述着中年的困惑、老年的积极,再要强的人都抵不过时间的鞭挞,禹禹独行地走向终点,乐观的心境赋予迟缓的脚步有了某种不一样的节奏。出生时的欣欣向荣,人到中年时的失意,暮年时的垂垂老矣,孤独地来、孤独地去,放下曾经的喧闹,历经岁月的洗礼,走在岁月的边境,无论怎么修饰都无法回到曾有过的辉煌了,是满载,还是遗憾?都不过尔尔了,放下执念,人生就是这么无畏地走下去。 故事讲述的是一名中年女性在遭遇事业挫败后,机缘巧合之下转行成为了足疗师,在这份服务底层顾客中重新理解了生命,收获不一样的心境,不是挣扎与沮丧,是接纳与知足,成功与否都不过是过眼云烟,好或坏的生活总要继续,也许一个健康的身体才是晚年最大的安慰。其实看完这本书,还挺想去做这样一份有意义、有人情味的工作的,只是在国内,浴足店似乎是年轻人的享乐,老年人根本不会想到去外面花钱保养双脚,而人老往往从腿脚开始。 年纪大了,行动不再敏捷,疾病缠身,但是历练的心性让他们更加从容与豁达地面对人生中的风雨、坎坷,也许早已与死神达成共识了,坦然接纳,离开的人就让他离开,在不久的将来会再次重逢的。婚姻不是风花雪月,而是生存的纪实,所以催促假牙的退款比亡夫的墓地更重要;处理堆砌如山的遗物时,疲惫多于悲伤。 人间许多看不见的疾苦都在年老的岁月中,是稀疏平常之事,也是无以安慰的现实。独居的古塞女士,与孤独为伴,怀念着逝去的青春;癌症患者布鲁迈尔女士,平静地面对死亡,平凡的生活弥足珍贵;俄罗斯女人在异乡为异客的无奈,身份认同也许困扰了她一辈子。平凡人有着普通的琐碎烦恼,只有倾诉与回忆,没有抱怨,足浴能带给他们片刻的安慰与放松,以及给予双脚最专业的呵护。 非常感动于工作室集体出游的那一篇章,三个女人相携一天的出游,不再年轻,甚至腿脚也不济,但是并不影响她们的愉悦心情,在温泉里像孩子般的嬉戏游玩,也会去喝点小酒,说着贴己的话,令人向往的友情时刻。错过火车而搭乘公交,然后期待下一次的相聚,孤独常有,总会有人会在某一刻温暖你,暂且卸下那份徘徊于心的愁闷。人到中年,清空一切,重新开始,依然可以找寻到人生的意义,重新定义未尽的人生,漫漫长路,没有退路,走下去才会有希望。 人过中年、进入老年后,身体机能势必在下降,好在智慧与阅历是增加的,练就了心性,去接纳、去从容面对那晃晃悠悠的后半生。这本书很平实,没有渲染、没有华丽的说辞,也没有抱怨、没有颂扬,是每一位普通人的普通故事,在琐碎的生活中磨砺,一点一点抒写属于自己的故事。 当然,书中也有许多关于足浴的小细节,既有忙碌了一生的老年人变形的双足,也有少女们羞于展露的玉足,当然实用大于美观。双脚的重要意义自不必言说了,只是很多人很隐忍双脚的疼痛,也很容易忽视对其的保养,像是鸡眼、灰指甲、脚气等等,虽是小问题,但总是影响了行走与心情,还是应该引起重视与呵护。 人生有许多困境,一重重走过,回望时是感恩、是历练,此生未尽,人生的大门始终敞开,没有固定的价值或意义,终会寻找到属于自己的篇章和方向。
《内陆深处》:边看边想放弃的一本小说。《内陆深处》是南非作家约翰·马克斯韦尔·库切的小说,以种族隔离时期的南非殖民地作为故事的背景,写作手法是以白人女性玛格达的日记来叙述的,虚虚实实的情节非常云里雾里,必须要借助导读才能知晓发生其中的真真假假,仍坚持不懈地看完了,虽然已忘却半数。 其实不愿意看这本书的另一个原因就是,把一个女人的孤独展现的淋漓尽致,读着故事,会情不自禁地代入,尤其是对性、对爱的渴望,那种彻骨的孤独竟然能跃然纸上。白人、有色人种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是无法对等的,可悲的是,成为殖民地的南非由着外来的白人统治。玛格达在这样一个畸形而又孤独的环境中成长起来,既要保持白种人的身份、尊严,又无法放下身段融入当地的氛围。 玛格达自幼丧母,和父亲生活在农场上,儿时和当地的孩子玩在一起,但是随着年岁的增长,流淌在血液中的身份认知苏醒了,而父亲的冷漠自私,让玛格达的人生陷入了无尽的孤独之中,在农场里忙着家务,冷眼注视着周遭的一切,她有两次弑父行为,一次想象,一次现实。当父亲引诱农场帮工亨德里克的新婚妻子安娜时,玛格达的愤怒值达到了顶峰,而亨德里克选择了沉默与隐忍,这是无奈之举。 玛格达将父亲射死后,埋葬的过程还是很触目的,失去父亲的农场也失去了经营的能力,农场日益衰败迫使玛格达不得不摄于亨德里克的淫威,委身于他,曾经的主子成了身下的奴仆,从不甘到渴望,让人无奈。即使这样荒淫的日子都成了奢求,当有人来追查失踪父亲的讯息时,亨德里克害怕的带着安娜逃走了,虽然是玛格达处决了父亲,但是没有人会相信,毫无疑问会怀疑是亨德里克所为,这就是成见。 当亨德里克和安娜逃走后,农场变得越发的寂寥,玛格达沉浸在自己想象的世界里,孤独地老去、逝去,那些沉思与展望都显得苍白。 小说文字丰富而深沉,有些内容非常直白,涉及的主题、涵义挺深刻,种族、主仆、两性、女性唤醒意识等等,所以值得细细品味,书倒是不厚。
忙碌的一天呀。今天充实了,早上两节瑜伽课,上完课蹬八、九公里的自行车去买包子,现吃了个唯一一个有余温的菜包,甜口的,皮很薄,还可以,余下的都是冰冰凉。 然后在附近吃了美团团购的爆鱼雪菜面,爆鱼有点腥,雪菜很赞,油光光的,很喜欢。感触是来了两东北女生拼桌,豪迈底点了蟹黄面、什么虾面,以及蟹,几只倒是不清楚,“吃不完咋办?”“剩着呗,尝尝而已。”,默默地将面吃完、汤喝完走人。 然后又骑车准备去赏桂花,路上想到可以趁机献个血,一导航,血站就在右手边一百米处,一番检查后献了300ml。说实话,血站的人真的好冷漠啊,全程没有任何交流与关心的话,也没有要求坐一会再走,所以献完血立马又骑车继续赶路,纪念品还要网上选。 桂花公园有集市,很热闹,但是买了失败的豆腐干,超甜,下不了口,再去吃个小圆子,买了酒酿;相亲角围观很多评头论足的人,更多的是冷嘲热讽,有对情侣,男的说“还去看桂花吗?”女的答曰“这不比桂花好看多了!”所以立即撤,有需求但不合适。 晚上再上两节瑜伽课,并没有觉得累…
《逃离》:欲以逃离,往往无处可逃。小说《逃离》是加拿大女作家艾丽丝·门罗创作的短篇小说集,以不同的故事来讲述逃离的隐晦,故事有去处,无措的现实人生又终将逃向哪里呢?莫名的羁绊让人无处逃离。 小说中最有感触的是故事《逃离》和《播弄》,在于心境的相似,当然看的最恼火的也是这两个故事。《逃离》讲述的是欲以逃离婚姻的束缚,是牢笼,又何尝不是避难所呢?与其逃到哪里都可能再次被“囚禁”,不如选择熟悉的环境就范,总会在某一刻按捺不住躁动的心。十八岁的卡拉,为了摆脱父母的管束,不顾他们的劝解放弃学业地和男友克拉克私奔了,只是婚后的生活并不如人意,生活的压抑和拮据,以及脾气一点就暴的克拉克,尤其是他那“想敲诈一下邻居”的卑劣想法使卡拉想要逃离这无望的生活。 卡拉的邻居西尔维亚,是一位大学教师,在丈夫利昂离世后,是卡拉陪着她走过那段黑暗的日子,没有儿女的西尔维亚是将卡拉当女儿对待的。当卡拉向她倾诉困苦、展望未来时,她是认真而热烈的回应着,愿意伸出援手欲以帮助。当天卡拉就穿着西尔维亚的衣服、拿着提供的钱,并在西尔维亚的帮助下卡拉来到了车站,搭乘计划中去往多伦多的大巴,西尔维亚还联系多伦多的好友接待卡拉。 当深夜西尔维亚辗转担心卡拉是否已平安到达多伦多时,却意外等来了敲门声,是克拉克,那个脾气暴躁且想勒索她的人,他是来还衣服,并告知卡拉已经回家的,得意之色溢于言表,西尔维亚以为他会动粗。在两人剑拔弩张的关键时刻,卡拉丢失许久的山羊从迷雾中走了出来,一下子拉近了两人之间紧张的关系,山羊的突然出现和最终命运的启示非常厉害,有时候想想,人和动物有多少区别呢?它们有灵性,却依然有逃不掉的命运之苦。 其实很多时候我们总想着劝解那些婚姻不幸的人离开,殊不知在她抱怨的时候,早已像是裹附着鸦片般离不开了婚姻这座避风港,习惯大于一切,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是并不会善待一个孤苦无依的人,与其尝遍人间辛酸,不如退回到婚姻的枷锁里,再不堪也就那么几个人而已,何况心怀着“多年的媳妇熬成婆”的志气。 《机缘》《匆匆》《沉寂》三个故事是有连续性的,朱丽叶凭着一股热情和好奇赴陌生人之约,成就了她的缘分,离家多年的朱丽叶带着女儿佩内洛普回小镇探望父母,曾经熟悉的感觉已不再,陌生而尴尬,甚至有些后悔回来,朱丽叶向来认为自己是开明的母亲,和女儿佩内洛普像好朋友一样,可是佩内洛普借着学校的活动不辞而别,多年来没有任何的消息,朱丽叶从不解、焦躁滑落到最后的接受,只要不经意地知道对方还活着足矣。 又是一场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平衡,“因为淋过雨,所以想给被人撑伞”,可是你以为的为对方撑伞是否真的好呢?也许对方就想淋会雨呢?没有100分的父母,能做到60分及格就非常不错了,但是父母总是想要给予更多他们以为的好,没有认错的父母,只有“不懂事”的孩子。朱丽叶的原生家庭是缺失的,所以她把满溢的爱给女儿佩内洛普,依然导致佩内洛普的逃离。 《激情》是格蕾丝在订婚前一天逃离未婚夫,和未婚夫的哥哥度过了一个探险的日子,当然也不会和哥哥在一起,只是两个人之间的化学反应真的很奇妙,在一些人面前正襟危坐,在另一些人面前却可以肆意任性。 《侵犯》是生与养的问题,劳莲发现自己不是父母的亲生女儿时的恐慌,也抗拒声称是亲生母亲德尔芬的亲近,当然最后发现劳莲是父母的亲生女儿,而她出生那晚车祸去世的姐姐才是德尔芬的女儿。是十足的悲剧,却带着无尽的沉思,生与养哪个更重要呢?领养的孩子是否会被一生呵护?心灵深处的缺失是否会隐隐地伴随一生? 《播弄》,就像那句歌词“你来过一下子,我眩晕一辈子,真像个傻子。”喜欢一个人是纯粹的个人感觉,而我们愿意为了这样的感觉守候一辈子,得不到才会让人惦念一生。这个故事的结尾还算给出了交待,而现实往往更割人心。文艺范的女主喜欢在固定的时间去看剧场,一次在看剧时弄丢了钱包,导致无法再买火车票回家,焦急之中遇见好心的男人,愿意给她买火车票,还邀请她回自己家中用餐。 没有骗子、欺诈,两人相处融洽,相看甚欢,在火车站离别时,许下来年再见的约定。女主期待了一年,当天穿着去年同色系的衣服满心欢喜地赴约,来到去年的门径时,却见里面的人目无表情,当女主一再翘首以盼地以为里面的人会热烈地出来迎接自己时,不曾想里面的人突然站起身粗鲁地将门关上了,简直是一盆冷水泼了下来。当然书中后面解释了,什么孪生兄弟的问题,可是女主的心再也燃不起来了。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在,桃花依旧笑春风。”此境此景也许只在一刹那,所以当爱情降临时,就要立即抓住,不能交给时间去期待浪漫,一句话、一个眼神、一朵花的凋零都可能打破那场期待中的相聚,境会变,心更是摇摆不定。当然,错过了,只能用一句“有缘无分”来诠释。 最后一个故事未看,有些遗憾,所以打算再借来看看,似乎也非常精彩和蕴含深意。毫无疑问,这是一本值得看的短篇小说。
高级的写法,有欲望但不轻浮。
《暮色将至》:当死亡降临时……这本《暮色将至》是美国作家凯蒂·洛芙创作的作品,聚焦六位名人生命最后时刻,说实话看的有些吃力,首先并不熟悉这些名人(除了弗洛伊德),再次关于死亡的主题始终是沉重而晦涩的,最后在于逆向而写,由死亡开篇,往往回溯到过往的经历、作品来窥见对死亡的体味。 死亡是必然的过程,却是避而不谈的话题或忌讳,其实在每个人心中对死亡都或多或少地思考着,是私密而悲观的死角。从容赴死的人有,是心境的荒凉,还是热烈活过的无憾?无人知晓,正如任何一场对他人生死的研究都显得局促一样,只是远观而已。死亡是当事人最后的课题,遗憾的是没有人能抒写下那一刻的真实面容,庄严而神秘。 在这本书里,最感慨的是苏珊·桑塔格,一个打不死的小强形象,在她身上看到了意志大于现实的情况,活得自我而坚定,在近三十年里得过乳腺癌、子宫癌、白血病,每一次都是极端治疗,她就像一个无畏的战士,始终相信自己可以战胜这些疾病,即使在七十岁的高龄也依然相信可以战胜白血病,从不妥协,利用一切的治疗手段,哪怕是非常人所能承受的治疗。 朋友、亲人都觉得苏珊可以回家去等待最后的时刻了,也期待与她作最后的交谈,但是苏珊拒绝这些在她眼中的“软弱”,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都在与死神作负隅顽抗,虽败犹荣。当下,都在呼吁减少过度治疗,但是在死亡面前,在生命可贵时刻,当你有足够物质保障之下,谁不想争取活下去的机会呢?放弃的往往是不想人财两空的现实无奈。要知道,痛苦背后最大的筹码是活着。 本书后面的场景已不太记得了,患有口腔癌的弗洛伊德,在吸烟和工作中抵抗死亡的到来;患有肺癌的约翰·厄普代克在文学创作中缓解死亡带来的焦虑;狄兰·托马斯以热烈的放纵来充盈短暂的人生,最后以酒精中毒的方式终结生命。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存、结束方式,在健康时,谁都不会想到自己会消失,可是人生就是这么一个悲剧,无论多么璀璨与伟大,终将逝去,悲伤或平静,带不走一片云彩,也安慰不了那颗跌落的心,前有太多古人,后有无数来者,可是自己仍是那独一无二的重要。 罢了,罢了,终是一本好书,梳理着无人知晓的死亡脉络,去哭泣、去幽怨这般困苦的生命,有始有终,也许终点将是一个崭新的起点,我们终将自己得到确切的答案,又何尝不是一种安慰或诱惑呢? 害怕或是放声哭泣吧,在怪物死亡面前不丢人。
健康是需要人提醒的,是自己的盲点,也是最该留意的重大事件。
《津轻》:故乡之旅,是心灵的治愈。这本《津轻》是太宰治自杀未遂后,重返故土的自我治愈旅程。书中的文字很轻盈与温暖,只是仍可窥见隐隐不安的内心世界,一个敏感或者小心翼翼的人真的挺累的,可是刻进生命里的性格又很难摆脱。当心情抑郁时多亲近大自然,以及亲朋好友,虽然最终没有挽回太宰治,但是走出去对于大部分人的身心是有益的。 故土承载着一个人的半生情缘,带着微笑或是沉默。其实能深度地游历家乡真的是一件幸事,尤其是沿途与旧友再相聚,很多人都没有这份情趣或是耐心,更多的是旧友还在,味道、情谊早就消散了,鉴于太宰治的名声,很多人仍是慕名而来,登高、吃蟹、饮酒、畅谈。所以太宰治游历故土津轻是令人羡慕的旅程,落到现今的实践只怕是东施效颦,让人失望,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无论怎样,当你累了、倦了,回到熟悉的泥土气息上转转是会被治愈的,不必飞太急、太远,人生总有归处,一遍又一遍的呼唤,去感受、去聆听,落叶归根的安心。
小说《手机》:信息时代的谎言。第二次看刘震云的《手机》了,被里面的连篇谎话打败了,手机才不背这欲盖弥彰谎话的罪过,犯下种种过错的永远是欲望不止的心。严守一这类人真的挺多的,自然是令人讨厌的,却又是最令人着迷的,在于他的能言善辩与身份地位,还是原配于文娟清醒,一旦看清,不再留有任何的回旋余地。 故事发生在刚有手机的时候,手机带来的是一种新颖而刺激的全新体验,是便捷,更是秘密的滋长温床。不禁想起,我的小叔当年也是在手机的秘密席卷之下进入传销,导致夫妻离婚、儿子抑郁,但是始终不会去那些错误,依然会有将手指向他人的愤懑。 婚姻中最可怕的是无话可讲,相敬如宾的无声无息会让人崩溃,欲以逃离,可是长久的婚姻往往容易滋生出这种无声的沉默,带着《一句顶一万句》的寓意,和有些人越来越说不着,是身理上的麻木,是心理上的倦怠,所以感恩那些在身边还能讲一堆废话的伴侣吧,吵架似乎都成了一种奢侈。 故事中的三个女人,有着非常不一样的性格,于文娟属于传统型,一旦发现背叛,立即抽身离开,即使怀孕也不会回头;沈雪属于乖巧型,在感情世界里的付出、缺乏安全感;伍月则属于懂得利用自己女人优势追求事业的人。严守一两段感情的破裂都与伍月有关,其实她何尝又不是一个受害者呢?想要在事业上有所追求,有时候并不是靠能力或者公平竞争,权力中往往透着欲望,风情的伍月懂得这些规则,却难以得到真情。 当然最龌龊的肯定是严守一,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永远都不能满足所拥有的,却又惧怕真相的泄露,不断地用一个又一个的谎言来掩盖谎言,让人恼火不已。还有道岸貌然的费墨,正统君子的形象,依然心有欲望,虽然有着身不足的可悲,让人恍惚这世界所剩的道德良知还有多少? 这些故事已经是二十多年前的了,手机早已成了日常必备,曾经的遮遮掩掩在如今已显得正常化,合则聚,不合则分,潜规则也没那么触目惊心了,正所谓的见怪不怪了,带着事不关己的麻木。经济的高速发展,不应该在过往的岁月中缅怀逝去的纯真与良善,精神的步伐需要和物质的运转齐步。 故事后半段“严朱氏”的衬托,挺让人深思的,在没有手机的年代,要给出门在外的人稍个口信,真的好难,纯粹的靠运气了,所以一个耽误可能就是两三年才将口信传递到,误了的姻缘也许就是正缘吧。
人生没什么大不了的,好好做自己,以对的起仅有一次的人生。
《明朝那些事儿一》这段对靖难之战的总结真的太到位了,在这场战役中朱棣真的是命好,朱允炆真是没有学到他爷爷的精髓,“要么不做,要么做绝”,你都动手对付叔叔们了,还假什么仁义君子,气愤。
我们总想遇见“贵人”,其实自身的价值也要提升起来,当贵人来时才能接住。
成年人的世界敏感又脆弱,所以永远都在等待别人迈出第一步~
《明朝大悲咒》:荒唐君主,文人悲、小人欢。明朝的历史还是挺有兴趣的,只是真的记不住朱棣以后皇帝的称号,但这些皇帝抒写了许多的趣事,命好的肆意妄为啊。皇帝不好当,却人人想当,当年看《明朝那些事》时就比较喜欢朱棣,有勇有谋,名不正,导致疑心重,太过于执念民间出现的异象来彰显自己的帝王宿命,好歹也算是个有作为的皇帝。虽然明朝有作为的皇帝少,但是明朝仍存在了有二百七十多年,算是长寿的朝代了。 朱元璋太过苛刻了,也在于他的出身与经历,所以他迫切地想要将权力抓取在自己手中,欲以建立一个万世长存的朱家天下,殊不知打天下容易,守天下难,那些不肖的子孙在养尊处优之下早就摒弃了老朱期望的勤勉。事物的发展都有它自身的起伏命数,勤恳老子往往生出懒汉儿子,再稳固的朝代随着时间的推移也会不得不走向衰败。 其实明朝除了朱元璋、朱棣外,勤勉的皇帝也是有的,像宣宗朱瞻基、仁宗朱高炽、孝宗朱佑樘,也不得不叹息有建“豹房”纵情声色的武宗朱厚照,有痴迷木工的熹宗朱由校,沉迷炼丹的嘉靖帝朱厚熜,二十八年不上朝的万历帝朱翊钧,等等不一而足。就像是先辈太压抑了,后辈们的个性如百家齐放般不管不顾般地绽放了,如此随性的皇帝们,是士大夫的悲哀,却是小人的天堂。 文人在明朝非常的憋屈,首先朱元璋就非常的羞辱文人们,而这些文人们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又非常的忠君,“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就像傅友德、于谦、方孝孺、袁崇焕等等,翻开这些人的履历,是触目的揪心,国家需要的人才,却落得不堪的结局;而那些搅局的小人多如牛毛般此起彼伏,就连阉人在这个朝代都只手天下,东厂、锦衣卫,不断地被搬到银幕前,是讽刺,更是无奈而沉痛的历史。 掩卷而思,人一旦成为权力的中心,是很难有清醒的头脑,身边也非常容易出现阿谀奉承的人了,要么滥杀无辜,要么荒废正业,借鉴到如今又何尝不值得不反省吗?考虑这些事的往往是无权无势的,有权有势的哪有闲心来操心这些无足挂齿之事,有多少人为了权势拼的头破血流,一旦实现身份的转换,为何不享受被瞩目的荣耀呢?管他是不是奉承呢?反正人都喜欢听好话。 历史是有趣的,更是残忍的,它没有纠正的机会,今天的你、我也将成为历史上的微尘,回看历史是铭记,也是明鉴,也是希望能走好我们微小的步伐,让人生更加的饱满和没有遗憾,撰写属于各自独有的历史,或笑或流泪。
《31天穿越罗布泊》:沧海桑田的巨变。看完雷殿生的《十年徒步中国》时,还是很感动与激动的,所以迫不及待地借了这本书《31天穿越罗布泊》,说实话,有些失望,旅途当下的所见所闻少了,宏篇大论的感悟多了,有些觉得是站在道德或是成功的制高点来说教,也许是面对茫茫荒原,单调而乏味的沿途,除了炎热、艰难行走外,别无他可叙。 徒步穿行罗布泊是一件无上荣耀之事,在这本书中,用太多的笔墨去写当年失踪的彭加木和遇难的余纯顺,言多不仅乏味,也不得不似乎生出了些许自鸣之意,或许多虑了,这些暂且不议,还是回归罗布泊。 罗布泊,本意为多水汇集之湖,曾是国内第二大内陆湖,孕育了楼兰等繁荣的文化,那时的当地人以打鱼为生,婚嫁时的嫁妆也全是围绕打鱼的工具,“广袤三百里,其水亭居,冬夏不增减”。在时间的推移之下,随着气候的变迁以及过度砍伐等各种因素,导致了上游水越来越少,至清代末,罗布泊成了区区一小湖,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则完全干涸了,罗布泊成了世界上著名的干旱中心。 在罗布泊历经着沧海桑田的变迁,触目惊心之下的无可奈何,当年的楼兰也曾努力挽救缺水的状况,仍以失败而告终。所以不去追究谁的原因,只能前车之鉴地爱护现有的环境,不能肆意践踏,地球也是有它的脾性的。 其实真的很向往能有机会踏上罗布泊,去感受炙烤的烈日、烫脚的沙粒或盐碱,看看胡杨的顽强、野骆驼的壮美,还有孤身走在茫茫戈壁之下的孤寂,没有喧嚣、电子设备,只有生命的挣扎与渴望,去感受水的珍贵、大自然的凶险和无情。穿越是不可能的梦想,触碰也许还有机会,期待着。 这本书中,另一个感悟是许多人背井离乡的淘金,在茫茫的戈壁上顶着烈日,年复一年地淘金,背负着一颗发财的梦想,有些人在此已经好多年了,仍旧地坚持不懈,无法理解,却尊重如此的选择,毕竟心怀希望是一件幸事。不得不想到小说“鞑靼人沙漠”,耗尽一生等待一个耀眼的梦,值或不值,外人是无法评判的,那份沉思只能留给当事人。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也很有挑战,我们短暂的一生在地球上犹如尘埃飘过,沧海桑田的变迁是漫长而壮烈的,学着去珍惜,学着放下,放眼远方,放眼历史的长河,人生不过尔尔。
小说《从前我死去的家》:请爱我真实的模样。小说《从前我死去的家》:请爱我真实的模样,与颓废、成就无关。 这本东野圭吾的小说《从前我死去的家》,没有谋杀的存在,只在遗失的记忆里对真相的探寻,当真相被揭露时,仍是血淋淋的不忍直视,谁是坏人呢?是作为父亲的启一郎,还是作为儿子的雅和呢?常常开玩笑“老大练费了,再开个小号”,由来只有新人笑,有谁懂得旧人哭呢?谁不想成才,得到父母的偏爱呢?只是世事难料,人各有命,不是每个人都有王侯将相的命,很多人都将落为平凡的普通人。 故事中的沙也加没有小学以前的记忆,这段缺失的记忆毫无疑问带来了莫大的困扰,一直以来对年幼的女儿失去耐心,控制不住地对女儿施虐,事后又心生愧疚,于是迫切地想要找到情绪波澜之下的真相。为了找回缺失的记忆,她恳请前男友一起来到父亲生前常独自前往的神秘别墅,在对屋内物件探究之中,慢慢找回了曾经的记忆,也发掘了这栋别墅里掩藏的秘密。 坟墓的形式各式各样,而这座坟墓尤为特别,这是一座掩藏在荒郊之中的一栋废弃别墅,原版的房屋在遥远的横滨,在一场大火中毁灭了,烧死的还有雅和、佑介这对父子,为了祭奠他们,更应该是对佑介的祭奠,在偏僻之地复刻了曾经的别墅作为坟墓,很瘆人,却更悲悯。 这家姓御厨,曾经也是幸福的三口之家,只是当作为儿子的雅和未能达到父亲启一郎的期望后,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这就是一个可悲的现实,很多时候子女不得不在父母强加的期望之中长大,你要成为这样或那样的人,我们才会爱你,当没有达到那份期许时,失望的不仅仅是父母,其实孩子更容易陷入自我否定与放弃之中,谁不想要得到父母的关注与宠爱呢?只因没有能力达到他们的期许,生生地失去了这份连接,我只是不够优秀,并不代表我不曾努力啊。 雅和在失去父母的爱后,变得颓废而沉迷赌博,婚后仍然不能收手回归平实的家庭生活,两任婚姻都已失败告终,收获就是得到一双儿女:佑介和久美。作为启一郎的爷爷又找到了新的寄托,一股脑地付诸在孙子佑介身上,倾注所有的爱与希望,佑介也非常的争气,聪明、懂事,在熏陶之下,自然是疏远父亲雅和的。其乐融融的,这对隔代祖孙更像是父子般亲昵,看似自暴自弃的雅和,其实一直都在原地打转地寻求父爱,只是早已失去了方向,积压在心中的只有不甘与愤怒。 当启一郎去世后,搬回来的雅和在这个家肆意而为,对母亲的不尊重,对儿子的冷漠,以及对女儿“特别的爱”,让这个家陷入畸形之中。每个人都看见不堪的丑陋,却都视而不见,佑介渴望这离家出走,可是小小年纪的他又能去何方呢?再说,他也不忍抛下饱受被蹂躏的妹妹久美,小孩子的世界是干净而又粗暴的,既然无法逃离,那就毁灭。 佑介对雅和早就没有了父子的情分,所以在一个午后,当奶奶带着久美外出时,佑介欲将熟睡的雅和烧死,只是佑介也没有逃离熊熊大火,烧死的还有邻居家的小女孩沙也加,也被误以为是久美,重生的久美成了沙也加,忘却记忆似乎是一种幸运。尘埃落定后的痛楚,诞生了这座复刻的别墅坟墓,只是物是人非。 血浓于水的亲近,最后成为嗜血的仇人,是何等的悲凉与无奈?究竟是哪里出了错呢?是启一郎无法企及的期望,还是雅和求而不得的爱?父与子的拉扯,走向了不同的方向,谁都不是无辜的受害者。只是一味地去追究谁都失去了意义,无法阻止悲剧的发生,现实中,很多父母都无法端平两碗水,或许没有书中这般激烈,仍会有许多的家庭悲剧在无声地发生着。 在一个家庭中,无条件的爱是多么的弥足珍贵,而不是你要成为怎样的人或是有怎样的成就,我才能爱你,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拥有自己的梦想与思想,我们只能成为独特的自己,也许是颓废的,也许是熠熠生辉的,这就是真实的我,也希望你始终爱如此的我,在如此真挚、宽容的爱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又怎么会放弃自己呢?也许不够完美,但是从未停止努力的步伐。
在傍晚的沙滩,在美女如云的衬托之下,就连拍照的都忽略地询问,那一刻还是自卑了…
以身作则是最基本的原则了,我们不应该羡慕王小利,更应该是想想怎么做到她那如宝的父母…
长大、成熟,然后懂得变通,看到非黑即白的世界。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所以别抱怨环境与他人…
小说《长安的荔枝》:夹缝中求生的打工人。看了小说《长安的荔枝》,影视类的完全没有兴趣了,其实这是一个很厚重、悲戚的话题,不仅是在长安的懿旨里,映射在当今也是毫不夸张。作为一名普通打工人有太多的身不由己,终其一生都只盼望遇到仁君(上司),以期日子能不闹心。很多时候是屁股决定脑袋,并不需要判断是否合情合理,毕竟“够不到”领导的所思所想,在这本书里,很精彩地展现了权力、身份所赋予的价值。 “红尘一骑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不在于妃子如何笑,而在于如何将新鲜的荔枝跨越三千里送到妃子口中?这块烫手的山芋在层层叠叠抛却之后落到了长安城小吏李善德手中,开局以为是幸运女神的垂爱,以期可以还清买房的贷款,却不想是个人头落地的差事。干荔枝和鲜荔枝一字之差的玩味,赤裸裸的栽赃,众口铄金般无处申辩。活命,还是等死?这是一个较量。 与其抱怨,不如积极寻找对策,成与不成都要试着一搏,关乎身家性命。李善德在一番痛楚的抱怨与投诉无果后,就立即展开了行动,只身一人奔赴岭南,实践出真知,唯有实地考察才能知晓成与不成,幸运的是,他擅长于数学,在实践中利用统计学找出最优方案。 其实李善德到了岭南,虽然怀揣皇命,但当地的官员仍是待见他,根本不愿出资来支持,接见也仅是敷衍而已。幸好遇见胡商苏谅,当然他也是看到其中的潜在商机才愿意合作,其次就是要找到荔枝农户。李善德找到了阿僮,当地最优荔枝种植户,他用最真的诚意打动了阿僮,和她建立了良好的互助关系,才能得到后续方案的补给。 其实李善德的方案很笨,却也是最可行的,划分好几条线路快马加鞭地托运鲜荔枝,记录荔枝在不同地点的腐化程度,至最终彻底坏掉,当然荔枝也是经过了特殊处理的。失败了一次,又尝试第二次,李善德本人也尝试跟随整个队伍,再好的安排也会有意外,整个驿站的落跑、遭人埋伏险丧命、冰块需回调等等各种状况,其实整个过程整的非常耗心力,还烧钱。 好在得出了可行性的实施操作方案,李善德亲自回长安,须得到官方的支持与庇护,结果仍是被各种拒之门外,是啊,另一层的潜意是:你办成功了,其他人情何以堪?有过时,人人往后躲;有功后,谁都想分一杯羹,所以李善德有幸见到“宫里大人物”杨国忠时,赶紧好话说到,与之共享,得到其腰牌才算腰杆子直起来地着手开办。整个过程是劳心劳力之事,万万不可有一个环节的纰漏,李善德在短短几个月里苍老了许多,于上层是张嘴的事,于下层是跑断腿、说破嘴的无奈。 在真正实施时,众人大肆砍伐阿僮的荔枝园,也让李善德很无奈。正如,最高层要十个荔枝,中层会下达二十个荔枝的命令,往下传又会增加到三十、四十等荔枝的需求,如此传达几次,等到真正实施时,又不得不采摘七八十个荔枝来保证。所以即使阿僮哭诉着被砍伐的荔枝园,身为负责人的李善德也无能为力予以阻止,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一破坏行为的继续,以保证自己的任务顺利完成。就像在试验阶段尽心尽力出资、出力的苏谅,想要获得荔枝的运输任务,但在最终环节仍是被踢出局,根本轮不到李善德做主,但凡涉及到利益问题,总有人出来干涉。 鲜荔枝顺利送到宫中贵人们的口中,称赞连连,只是太过于的劳民伤财了,明则未动用国库,为皇上考虑了,暗则是赋税的加重的祸害百姓,才会发生驿站被弃的情况。所以李善德在居功之时,满含热泪地陈述了这一实情,自然没有哪个领导愿意听逆耳之言,结果李善德被贬到了岭南。正所谓因祸得福,永远不要抱怨环境,你永远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 当李善德一家在岭南挥汗如雨地种植荔枝时,长安已经安史之乱了,如若留在长安生死未卜,流落岭南反倒是安生而自得。结局安排的非常巧妙,职场中的起起落落都不过是过眼云烟,问心无愧地活着,身体健康、有家有爱,足矣,所以有时候懂得退让、舍得放弃。
保有自己的立场,真的很重要…
与其抱怨,不如强大自己…
学会拒绝也是一种能力,所以别委屈自己,对方都好意思开口,自己为毛不好意思拒绝,答案不可能是期待的唯一。
勇敢地去做自己吧,去体验、去经历,去感受生命中的喜怒哀乐…
这句话真的切身,很多人都是打着‘玩笑’或‘为你好’的幌子致以莫名的伤害…
让自己做自己,允许他人做他人…
尽情的活吧…
人生有太多的无奈,希望我们始终来得及…
扩大眼界、历练心性,其实外在的声音与行为真的无关紧要,给予自己最真的爱与呵护,心不畏惧,也就无所谓一切是与非。
路漫漫其修远兮的修身养心…
人生很短暂,没了就没了,所以尽情享受吧…
好的教养比砸钱难多了…
遇见一个对的人真的太幸运了…
爱真的很奇妙,争取不来…
脸皮厚才能身心健康。
小说《伊甸之东》:被套进各自模子里的人生。“我父亲做了个模子,把我硬塞进去,”亚当说,“我是个坏了的铸件,但我不能再被熔化了。谁也不能再次被熔化。所以,我就一直是个坏了的铸件。” 谁不是被塞进模子里的呢?谁不是或主动或被动地欲以挣脱出模子呢?可是人生就像一张巨大的织网铺天盖地地卷起我们,越挣扎越被紧紧裹着。 小说《伊甸之东》的页数超过了一千页,十足的震慑感,幸好每页的字数倒是不算密集,所以能在一周内看完。这本书是美国作家约翰·斯坦贝克的代表作,没有《愤怒的葡萄》那么绝望与无助。《伊甸之东》描写的是从南北战争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跨越半个多世纪,特拉斯克与汉密尔顿两个家族的兴衰起伏,更多的是刻画了人物内心世界的善恶与挣扎。 一个好的故事,往往是由饱满的人物撑起来的,是天性的善,还是后天的恶?交织在一起,无处安放,终将是毁灭,还是救赎,也许只有等到了天堂才能予以评判。人生往往是身不由己的,而可贵之处就是在这身不由己的夹缝中探出命运中的反叛,去对抗无可更改的事实,做人难,想做一个纯粹的好人或坏人都很难,禁不起推敲的好或坏,总会在不经意间受着良心的拷问。 最有意思的是塞勒斯.特拉斯克了,一个只在战场上待了几个月的人,因腿受伤而退役,却燃起了对战争的兴趣,努力专研各种战役,侃侃而谈之中模糊了事实与理论之间的鸿沟,误以为那些故事是他的真实经历,一举成了战事专家。由于战争形势所需,塞勒斯被吸纳进国家级的高层管理,风光而荣耀,甚至去过白宫,葬礼连副总统都参加了。塞勒斯也通过战争获取了巨额财富,所以哪怕是吹牛,也要深刻地学习该有的专业知识,吹的让人信服,让人赞叹,让人信以为真。 亚当和查尔斯就像是硬币的两面,一样的成长环境,不同的性格脾性。查尔斯尽管是弟弟,却非常的暴戾、成熟,而他又是非常渴望得到父亲塞勒斯的认可与爱,所以这就是人生的悲哀,越是渴望得到去争取,反而越是得不到。亚当被父亲安排去当兵,即使退伍后也不愿回家,他害怕面对查尔斯和那片空旷的土地,他向往的是自由的生活。 兄弟之间似乎有一种畏惧高下的较量,他们面对父亲的巨额遗产也很有意思,亚当倒是无所谓财富是如何积攒起来的,也不在意父亲的谎言是否会被揭穿,他情愿拿上这笔钱换个地方重新开始生活;而查尔斯却非常一直担忧这笔钱是父亲诈骗而来,担心父亲造假军官身份被揭穿后的颜面扫地,絮絮叨叨地为这件事伤透脑筋,他也很质疑亚当的冷漠,父亲那么爱亚当,为何他不为父亲的名誉忧虑呢? 人和人之间的磁场感应真的很奇妙,当亚当和查尔斯遇见受重伤的凯茜时,那种情感的复杂被展现的淋漓尽致,亚当像是遇见了绚烂彩虹般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奄奄一息的凯茜,他爱上的更像是急于摆脱目前乏味生活的桎梏;而查尔斯第一眼就不喜欢凯茜,这就是同类触角识别后的嫌弃,所以即使昏迷的凯茜也能识别到自己的救命稻草——亚当。“凯茜具备了一个伟大而成功的罪犯应有的品质:她不相信任何人,也不对任何人吐露真心。她自己就是座孤岛”,这是书中对她的描述。 有时候觉得亚当的遭遇是活该,在被凯茜用枪重伤后,消沉了近十年,忽略了儿子迦尔和阿伦的成长。而双胞胎儿子又像是一个轮回,迦尔继承了凯茜或查尔斯的邪恶,阿伦继承了亚当的善,迦尔无论怎么努力都不及阿伦的讨人喜欢,所以他学会了各种小破坏,如此小伎俩并不会带来多少的开心,只因某些嫉妒。 事物总是向前发展的,流淌着凯茜血脉的迦尔没有完全继承妈妈的黑暗与残忍,他始终在与心中的邪恶较量,在犯错、撕裂中一步一步战胜那个不好的自己。嫉妒让人迷失,当亚当拒绝迦尔用金钱作为的礼物时,他把纯洁的阿伦带到了凯茜面前,阿伦自是无法承受“死去多年的妈妈”成了妓院的当家,而阿伦用逃避的方式离家去参军,最后战死沙场,带给迦尔无限的愧疚,以及在悲恸中的成长。没有对错,只有因果。 特拉斯克家中最应该感激的是老李,一个忠实的华裔仆人,他带着智慧与勤劳挽救着这个家,指引着迷失中的亚当和迦尔,也不得不赞叹书中贯穿许多东方的哲学与人情世故。老李满腹学问,也一直坚持着学习,最感动的是,为着一个圣经上的翻译,召集了一群八九十岁的老学者研究希伯来语“蒂姆谢尔”,最后得出“你可以”的结论, 原有的“应该”带着命令和不得不为之的压力,而“可以”是有选择余地的,一下子就释放了某些情愫。一群忘记年龄设限的人一起研究某个主题的精神真的很震撼,所以精神的丰盛永远让人敬仰与向往,老李虽然是一个仆人,但是他藏着无限的智慧,追求着物质无法企及的安宁与富足。 在汉密尔顿家族中,塞缪尔是核心人物,他乐观、知足、勤劳,守着贫瘠的农场,靠着打铁、打井等这些手艺活养活一大家子,喜欢申请专利、谈天说地,人缘好、受人尊敬。只是塞缪尔的结局有些落寞,白发人送黑发人后,儿女们为了缓解父亲心中的郁结,出谋划策地邀请二老离开农场去度假时,塞缪尔就知道自己老了,失去了求生的意念,养不活一家人的贫瘠土地,却是老人家的精神寄托,果然离开家园没多久,塞缪尔就病逝在他乡。他的老伴莉莎是一个沉默寡言、条理清晰、古板无趣的人,这也许就是最好的组合。 老夫妻对于死亡的感触也非常值得回味,当其中一位远嫁的女儿病逝后,看似坚强的塞缪尔内心是破碎而无法接受的,他感到愤怒与彷徨,无法如此近距离地观察至亲至爱的离去,女儿离去的打击也促成了他离开农场的决心,更是对生命无常的无奈退缩;而对莉莎而言,死亡是简单的,是一定会发生并且可以预料的,她能继续生活,继续忙碌着,照料一家人的生活,是个彻底的现实主义者。有时候真的不要从外在表现来判断一个人的内心,有太多无法揣测的因素涤荡在一个人的内心深处,或是力量,或是惧怕,外人无从分辨。 汉密尔顿家族的子女,远离农场的大部分混的都挺好的,最让人心疼的是汤姆,一个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人,他选择留在农场,可是向内探索之路并不容易,在外人眼中是无法被接纳的非正常人,只有塞缪尔能理解这个儿子,只是父亲的理解仍然无法填补内心的孤独与某些缺失。故事中,汤姆并不是是主要人物,没有浓墨重彩的描写,每一次出场都带着孤独与努力融入的倔强,也误以为是自己害死了搬来农场陪伴自己的妹妹而自责,选择结束这场痛苦的人生之旅,就连结束都努力营造出是场意外,小心谨慎的安排让人心疼,像是窥见另一个自己,感同身受般的不忍。 故事结束了,每个人都被镶嵌在属于自己的命运里,奋力的挣扎似乎捅破了某些命定,寻找光、寻找失落的情感,一圈又一圈地被放大、放在某一刻卸下所有的喜怒哀乐,不惧生,亦不惧死,期间就努力而勇敢地活着,等待属于自己的绽放,或是沉寂。
该珍惜好好珍惜,该放手果断放手,别让遗憾驻留心中。
《墓园的花要常换水》:一个悲伤的故事。死亡时间越长,对活人的影响越小。时间毁掉生命。时间毁掉死亡。” 生死轮回像是一个巨大的黑洞,追溯不到的过往,必然到来的消亡,死亡就这么岿然不动地矗立在每个人的生命之中,有多少逝者早已被忘却在滚滚历史长河之中,层层叠叠无处缅怀。无论曾有过怎样或热烈或平淡的故事都无法吹来一丝的回响,是悲哀,也是幸运,似乎以如此悲壮的方式提醒着每个生者的坦然与勇敢,以此去珍惜,人间走一遭,只是一种当下的经历与体验。 《墓园的花要常焕水》是一本努力铭记逝者的书,更是生者的救赎。读完是五味杂陈的心境,最深切的感悟就是这个世界鲜少有十足的坏人,只有被环境误解的无奈之人。第一次对故事中的人物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观,窥见最深、无力而为的痛楚,有人靠着种种慰藉能走出悲伤,有人却在悲伤中沦陷,没有道理可言,所剩的是情感的问责。镶嵌在心中的悲伤是无法被说服放下的,时间可以治愈伤痛,时间也会揭露真相,再次撕裂伤口,跌进深不见底的黑暗里。 故事以倒叙和直叙的方式交叉进行,故事的主角是紫堇·万圣和菲利普.万圣,一对失去年仅七岁女儿的年轻夫妇。紫堇的一生似乎一直都是不幸的,从小失去父母,穿梭在寄宿家庭或者孤儿院中,所以她一直都渴望有个家。当在即将成年之际遇见英俊、不羁的菲利普.万圣时,两人如干柴烈火般在一起了,有一见钟情,更像是彼此逃离破败生活的激情。看完整本书,才明白万圣夫妇之间无法言传的爱,早已忘了如何去表达,还有最重要的原因是菲利普父母从来没有真正接纳过紫堇的那份阻隔。 故事中,失去女儿的夫妻二人走上了相反的路,紫堇在莫大的哀痛中逐渐被周围的人、事疗愈,她幸运地遇见赛丽亚、于连.谨慎、萨夏,尤其是萨夏,把她当女儿照顾,最后也把墓园和精心打理的花园都交给紫堇,予以精神和身体上的忙碌,晃晃悠悠地走出失去的阴霾,不是忘却女儿,而是带着女儿一起向前走,去撰写属于彼此的故事。还有于连母亲那令人动容的生死婚外情,打动了紫堇,也顺势开启了她与于连的爱情篇章。 菲利普.万圣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他的经历令人嘘吁,在不了解的故事前端,让人厌烦,花天酒地、没有责任心;在真相揭露后,又是如此令人心疼,带着原生家庭的窒息。在悲剧发生时,没有过多的描述,是菲利普负责去火灾现场、出席葬礼等等,完成这些后,他继续退缩到曾经的生活习惯里,在游戏、女人、摩托车上肆意地沉沦,他讨厌工作、讨厌墓地、讨厌猫狗、讨厌掘墓人,是一个十足的浪荡子。只是当细节一点一点袭来,仍然逃不过内心软绵无力的哀伤,虽然没有太多地参与女儿短暂的一生,但是血浓于水的思念仍会如浪潮般袭来,他想要知道真相以抚慰那颗缺失的心,他在以自己的方式一点一点去探索。 菲利普出生在一个母亲强势、父亲软弱的家庭,他也是典型的妈宝男,从来不敢和母亲抗争,即便知道母亲一直在挑剔着紫堇。菲利普很喜欢舅舅吕克,但是这对姐弟简直像是仇人般,菲利普夹在这复杂的亲情里,最大的悲剧是十七、八岁的他一眼就爱上了自己的舅妈弗朗索瓦兹。浪子的回头往往是因为遇见了一个好女人,而一个男人也可能因为得不到爱人而变得放荡与颓废。紫堇是好女人,但是她和菲利普都太年轻而无法将爱穿透于日常的琐碎,况且得不到才是心中难以放下的白月光。所以当菲利普迷失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时,弗朗索瓦兹成了唯一可以拯救他的归宿。 菲利普走访了女儿遇难时的所有相关人员,让四个年幼的生命丧失在火灾中,这些人也是心怀愧疚地活着,狼狈不堪,他们逃过了法律的惩戒,却在心中挂上了良心问责的枷锁,如果…也许…所以有人因此而自杀了。真相啊,为何要知道真相呢?有时候真相是很残忍和无情的,放过伤痛、放过已定的事实,重新开始不好吗?可是放不下,这般烫手的山芋,终还是伤害了自己。对于四个孩子的死亡真相,我觉得是最痛楚、反转的安排,也是最承前启后的跌宕,就不剧透了。 很多时候意外都不是有意而为之,只是意外发生时,人的第一反应往往是辩解,在人前留有的“有理”与尊严,情愿孤独地在往后时间的静默之中承受良心的谴责。眼见并不一定为实,每个人处理情感的方式是不一样的,我们都在寻找自己的救赎之路,尽力抱持着理解、宽容之心。 愿墓园的花常被浇水,愿世间没有无心之举的悲剧,愿我们终究被救赎,找到内心的平静与知足,被遗忘或是被铭记,都如一缕过眼云烟。
有一种PUA是为你好…
是错过,亦或是过错呢?
电话再甜美,传真再安慰,也不足以应付不能拥抱你的遥远…
对于很多人而言,表达自己的情绪真的很难…
去见所有你想见的人吧…
柴米油盐的琐碎真的会消磨掉一个人的热情与耐心…
真相了,所以选择前谨慎,选择后,毫无怨言,彼此都只不过是等价交换。
真正的“懂得”比任何给予都珍贵…
好好赚钱、好好存钱,但是也要舍得为自己花钱。
父母和孩子之间的相处真的是有意思的课题,是权威还是尊重?
任何时候都要把自己放在第一位…
我也属于弱者意识,有时候很难去改变…
你不会生老天的气,但是你会很容易生某个人的气,总会以主观臆断他人的行为带着恶意…
当你沮丧时,就做一些细小的事吧,别让颓废占据上风…
所以还是在不伤害别人的情况下,勇敢地活吧,虽然死了无所谓好与坏了。
《项塔兰》:勇敢地去经历包罗万象的人生。故事从一个女人、一个城市、一点运气开始。 《项塔兰》是澳大利亚作家格里高利·大卫·罗伯兹创作的自传式小说,所以跌宕起伏的故事透着真真假假的人生真实,是作者的阅历,是读者的故事,成就各自的精彩与向往。书总共有三本,最好看的还是第一本,虽然作为第一本没太多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主线,但是铺垫的印度人文风情让人非常向往,后两部的故事有些扯了,也失去了最初的纯真与可爱,也许就像人不得不长大一样,趋于成熟与理智,为了事业、理想而奋斗。 不得不说,小说的文笔很不错,从头到尾都写着各种的人生哲理与真谛,非常能引起情感上的共鸣。小说完全打破了对印度曾有的印象,即使脏乱臭,在有趣、温暖的人群中,也是乐在其中的,所以最感动的是描写在贫民窟的悲喜生活,尤其是普拉巴克的笑容与纯真,就特别想靠近这样温暖的人;而和卡拉的爱情,以及与哈德汗亦师亦父般的情谊反倒没那么迷人了。 一个人想要在陌生的环境中立足,真的是需要天时、地利、人和,当故事的男主人公林从孟买机场出来时,在众多拉客人群中选择了矮小的普拉巴克那一刻,作为一名逃犯的厄运终结,好运就此降临了。每次描写普拉巴克的笑容时,隔着书页都能被融化似的,他尽职尽守地安排林的住宿,带他探索、认识这座陌生的城市;在林无处安身时,热烈地邀请他搬去贫民窟,环境肯定很糟糕,可是那里的人友善而淳朴,真心地欢迎这个外来人。 所以只要人对了,再恶劣的环境都充满快乐;但凡人不对,再温馨舒适的环境都会令人生厌。林还被邀请去普拉巴克的老家待了几个月,学会了当地的语言和被赐予“项塔兰”的名字,意味着勇敢,而掌握当地语言更像是一把打开与陌生人相处的心门钥匙,让对方感受到被尊重。 化身为贫民窟免费医生的林在此经历着人世间的喜怒哀乐,用水的困难、无处安身的雨季、霍乱的侵袭、麻风病人提供的珍贵药品、和真熊的熊抱、被强制推倒的贫民窟等等,最重要的是与一群有爱的人朝夕相处,他们感激着林的帮助,其实林也在被治愈着。作为从监狱逃出来的国际逃犯,抛下家人、朋友是孤寂和无助的,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重新收获许多珍贵的友情,愈加的弥足珍贵。 当然,林也渐渐走进孟买的黑社会,认识了这座城市家喻户晓的黑帮老大哈德汗,被保护着也肩负了义务。第一部如果是铺垫,那第二部就是变强和黑化,第三部就是干事业。林莫名地被抓到监狱,狱中生活是常人无法想象的,有人的地方就有争斗,有争斗就有阶级分化,反正是狱友、监工轮番上阵的殴打,不怕你不服,反正有各种办法让你服,死在里面也是稀疏平常之事,消失的不会溅起一丝水花,所以在狱中,想尽办法活下去是唯一的王道,既不能懦弱、也不能出头。 出狱后的林,为了这段不甘的经历,以及复仇计划,开启了黑社会的生涯,只有真正的强者才有资格去挑战权威与保护自己,于是学习洗钱、制作假证件、帮各种黑户出关等等,林也顺势搬离了贫民窟,上层建筑才能武装自己,当然这一切也有幸于哈德汗的栽培。 一个人达到顶峰时,又会陷入突如其来的内心荒芜。 当眼见那些熟悉的人一个个不幸逝去时,尤其是普拉巴克惨遭车祸身亡(这么好、无害的人,干嘛写死啊,我也挺崩溃的),崩溃只在一瞬间,为了逃避无可更改的悲凉现实,林逃进了毒品的世界一两个月,哈德汗再一次出手解救了他,戒毒的过程又是痛苦不堪的,好在有人倾情帮助,意志战胜了瘾症。 一切都铺垫、打好了基础,然后开启哈德汗轰轰烈烈的支援阿富汗战争事业,一行人从印度,经过巴基斯坦抵达阿富汗,为他们支持的军队护送物资,顺遂的去程,不幸的返程,哈德汗与大部队人员在归途中遭遇突袭而身亡,林和他闹掰而躲过一劫,得知噩耗时仍是满满的愧疚。然后林在寒冷的冰天雪地里和一小队战士靠着一只羊坚持了近四个月,战火连天中侥幸保住性命。 回到孟买,林去找了曾经陷害他入狱的周夫人,说实话,真的不知道写这周夫人的目的与意义,似乎只是为了林的入狱和黑化。最后就是一伙人要如何维系、巩固哈德汗创下的黑帮,又是一番的枪火血拼,这次胜利了,未来会有无数的类似危机等着克服,既然选择了,就必须走下去,退路也许在于彻底放弃所有的那一刻,但是和一帮志同道合的人并肩作战地打天下,又何尝不是一种追求与享受呢? 人生在于种种经历,与有趣、勇敢的人一起抒写属于他们共同的故事,是莫大的幸事。故事结束了,向往书中描述的孟买与人情,贫穷没有压制他们的善良、笑容与纯真,那是不曾被污染的净土,我想不必去孟买寻找,寻不得,是拨开你、我心中的的乌云,窥见的温柔与善良,一点一点靠近我们理想的国度。 愿我们遇见爱、拥有爱,被爱着,也去爱人,抒写属于自己的精彩篇章,是勇气,也是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