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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安检当众脱衣自证:超市安检越界涉嫌侵权 安徽巢湖一老人在超市过安检时,因设备老化触发警报误报。老人为自证清白当众脱衣,再次通过后警报仍响,超市工作人员未及时排查故障或安抚,仅以"算了"回应。最终经当地部门协调,双方达成和解,但事件引发公众对安检合法行使的深度关注。 超市安检的核心目的是防盗,但其权限受法律严格约束。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搜查权仅属于公安机关,超市无权强制搜身或要求顾客脱衣自证。合法处置方式可以是核实购物凭证、引导至私密空间用探测器复核,不得突破必要限度。即便民航、铁路等公共交通安检,虽有专门法规依据,也需遵循"规范执勤"原则,不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 《民法典》明确自然人的身体权、隐私权、人格尊严权受法律保护。本案中,超市未及时排查设备故障,放任老人在公共场合脱衣,且未进行安抚,即便老人系主动脱衣,也因超市处置不当存在间接责任。若安保人员存在强制搜身、侮辱行为,还可能违反《保安服务管理条例》,面临行政处罚。 安检方若存在过度检查、侮辱行为,需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行政违法甚至刑事犯罪。本案中,超市虽未强制老人脱衣,但工作人员的不当处置也可能给老人造成心理压力,且事后未作合理解释,已侵犯老人人格权。 安检权的行使必须以保障公民人格权为前提,"防盗"不能成为侵权借口。经营场所与公共交通安检需恪守"合法、必要、文明"原则,不得超越法定权限。公民遇不当安检时,可拒绝强制搜身等违法要求,通过报警或诉讼维权,无需采取过激自证方式。#老人过超市安检触发警报脱衣自证#热点新闻事件#抖来普法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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