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这里是何律师今天分享的主题呢,是不要轻易的回复好的两个字。打个比方,如果单位通过发邮件或者发群消息的形式说要调整工资,请全体员工回复,不回复呢,就视为是同意了。那这种操作方式可不可以呢?答案是不可以的啊。 因为这个劳动者呢,对个人的权利放弃啊,是必须要采取明确表示的意思,这样的话才是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够以默认的方式来做出的。再进一步说呢,就是 对单位要调整工资的安排。员工如果回复好的,跟回复收到这两个回复呢,是有区别的。好的这两个字呢,是有同意的意思的。而收到呢,通常来讲,仅仅意味着是知晓知道啊,并不当然代表同意。 所以呢,这里建议用人单位啊,在对于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思想,比如说工资待遇等等进行调整的时候呢,应当要采取规范的流程, 从这个通知的发放啊,跟员工协商啊,意见的收集啊,以及留痕啊,都要一板一眼的操作,不要图省事啊,让员工默认,进而来产生这些争议, 这样是有隐患的。那当然,如果你是作为劳动者,你也不要因为担心说我不同意,单位就不给我发工资啊这个问题,因为你考虑的这个你就妥协了。你就回复了好的俩字,那是不行的。不要轻易的回复好的俩字。 你是可以啊,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你的权益的。如果说单位确实在没有经过你的同意情况下呢,就扣除你的工资,那么你在职期间呢,也是可以通过仲裁 这个法律途径去维权的,要求公司补齐你的这个工资差额啊,并不是说只有在离职之后才能够维权啊,大家记住了吗?好了,今天就分享这些吧,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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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情你平时经常在做,却不知道他很危险。平时你收到别人发给你的信息后,往往会习惯性的回复,好的, ok, 是不是这样 告诉你,如果是瞎聊天无所谓,但是涉及到金钱、责任、利益的,千万要慎重。如果是我统一回复,收到收到,代表我知道这个事情,但不代表我认可你的意见。 好的, ok, 代表我收到了信息,同时认可你的意见,发出去之后后悔都来不及。法律小知识却有大作用,这条建议收藏。

如果你不回复的话,就视为同意,那么这句话加上去对你来说到底有没有用呢?大家好,我是文瑞啊,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就是你通过微信啊,或者短信在和别人聊某件事的时候,别人突然发来一个消息,在最后加上一句,如果你不回复的话,就视为同意, 那么这句话加上去对你来说到底有没有用呢?是不是你不回他真的会对你的权力产生影响呢?首先啊,在法律规定啊,这种末世的意思表示,只有在特殊的情形下才有用啊。法律规定的三种情形, 第一种呢,就是你们事先有约定好,比如说你们之前就关于某件事情约定好了不回复,就是未同意,那么这时候这句话是有用的。第二种呢,就是你的交易习惯一直是都这样的,比如说在某个交易过程当中,你们之前一直都是不回复,就是未同意,操作了好多次,那么这时候呢,这句话是有用的。 第三种呢,就是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这句话才有用。打个比方啊,你如果是继承人,你不主动放弃继承的话,那么就视为你接受继承。又比如说你买一个东西,他有试用期,那过了试用期之后呢,你也不说自己买还是不买,那么这种情况下呢,就视为你购买 法律规定的情形,还有其他好几种,我不一一列举了。所以啊,只有在符合以上三种情形,第一你们事先约定好了。第二,你们交易习惯一直是这样。第三呢,是法律规定的情况之下呢,这句话才有用啊,否则的话,别人发的这句话过来你也不用理他,大多是过来吓吓你的,也不用担心。

沉默或者说默认有没有法律效力呢?我们在生活中可能会碰到这样一些情况,一件事情需要对方同意或者许可的时候,但我们去做的时候呢,对方没有阻止,这个时候我们会说他是默认的。 那么默认有没有法律效力呢?这个在民法典里面也有规定,民法上表达自己的意识有两种形式, 一种呢就是明示,明确表态。第二种呢就是沉默,默认啊,就是默视 明发展规定啊。沉默只有在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双方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一时表示,才有法律效力。所以在法律上还是比较严格的限制默认的 意识表示的,因为默认他不能够轻易的推定为同意或者是不同意啊,容易产生纠纷。所以呢,要明确表态才能产生法律效力,您知道了吗?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说到,你不说话就视为你同意了,那沉默可以作为意思表示吗? 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可以以民事或漠视做出一丝表示。沉默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交易习惯的,可以视为一丝表示。民事是指行为人明确的表示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漠视正好和民事相反。 比如说你给你朋友打电话约下午一起去逛街,如果你朋友在电话里面明确的说好下午一起去,这个就属于民事。 但如果你朋友在电话里面既不表示同意去,也不表示不同意去,那这种沉默可以视为意思表示吗?如果之前你朋友也没有表示同意或者 不同意,但实际上你朋友每次都会去,那么你朋友在电话里的这种沉默是可以作为意思表示的。 如果你在给朋友打电话约一起去逛街的时候,突然临时有事,又在电话里面告诉朋友不用去逛街了, 那这种行为就属于撤回意思表示。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但撤回意思表示应该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相对人。

问老铁借五千块,老铁回个网络表情在法律上能表示同意吗?好家伙。我们日常生活之中,使用不同的聊天工具里面,使用表情包去表示自己的一个意思的频率呢,是越来越高了。如果只是和朋友之间普通的这种聊天啊,倒不会产生任何的纠纷。但是一旦你有必要去做一些法律上的意思表示的时候, 可能啊就会产生一个起义了。比如说有人跟你借钱,比如说你是跟房东直接租房的,这种情况房东说下个月要涨租,那在这种情况下问你同不同意,你回答一个,或者回答一个太阳的微笑, 能不能算是你对借钱的同意,以及对房东涨租的一个同意了。这个在不同的法律派对里面出现了一个奇异的认定。 比如说这种表情包表示意思表示的情况,对我们司法实践之中做一个认定,产生了一定的一个挑战。因为呢,在不同人的眼里,不同的知识背景,不同的性别,会产生不一样的一个认知,会出现这种错位的情况。比如说我们很喜欢用 表示嘲讽,但是可能在一些长辈眼里啊,你这就是个善意的微笑。那么在过去的判定里面,我刚刚所说的两个例子呢,有的法院认为这不能认定为是对涨租的啊认可,但有的法院又是认为你这个 也是不能表示对借贷的同意。那还有的法院认为这个哈也不能表示啊,对某一个法律实施认定的一个同意的。所以说, 你们在做出这种表示的时候,越来明确越好,这就是合同存在的意义啊是吧?如果是不明确的话,那你签这个合同有什么用呢? 当然,我们现在很少做一些频繁的交易,里面会正儿八经的你一个纸质的合同。那么大部分现在产生的纠纷呢?证据材料就只有大家的一个聊天信息内容,但是这个信息内容呢,只能起到一个辅助的作用。最后法国还要去推断你们当时的一个真实的意思表示。所以说会对大家自己所认为的一个意思呢。 法官任务定的一个意思呢,会出现不同的情况。那比如说吧啊,我就说我其实是个魔法师啊,我刚才就是个开玩笑的一个表情包。

不回复视为同意的法律效力。 不作为的漠视,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识表示。不回复思维同意或想要合法, 双方必须事先在同意中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反之,这是不合法的。漠视之以民事、语言、文字或当事人了解其意义的符号直接做出的意思表示以外的其他方式间接做出的意思表示。 漠视分为两种,推定,从行为人做出的特定积极行为推之起意识表示内容沉默,即从行为人的单纯沉默中推之起意识表示的内容。

口头承诺到底有没有法律的效力?你比如说啊,在大街上遇见张律师了,哎,这位美女,我送你一束花,嗯,哎,不要钱的啊,免费的。 姐,我等你拿到手里了,我说,哎,你看这花怎么样?你说挺好的呀,很漂亮,来扫码付钱吧。这怎么办?我当初那承诺有没有效?按照我们法律规定啊,实际上来讲是有效的。嗯,为什么?您是一个赠与合同, 对吧?赠与合同可以是落成性的合同,所以只要您承诺了,我同意接受您的赠与了,那这个时候我们两个形成了一个事实上的赠与关系。嗯,那这个口头约定是有效的。嗯, 但是我您推翻了这个口头协议了,说对不起,我不承认了,对吧?但是如果我手里边有录音,我特别恰巧的我把您刚才说的赠与那段给录下来了,这 这个时候我就有什么了?要证据了。嗯,我有证据证明双方曾经达成过口头的赠与合同,我表示接受了,我们卖不了了,卖不了了,必须得把这这束花什么样赠送给我。

大家好,我是少念法律条文,多讲实际操作的。打听生活。单方面强行调改恐怕是很多公司在变相辞退员工时用的最多的套路。 很多员工也知道公司单方面条杆是违法的,自己可以拒绝,因此公司也聪明了,想出以下这七个套路来营造合法的单方面条杆,员工一不小心就会上套, 甚至因为应对错误造成自己被合法辞退。因此,我们必须要搞懂这七个套路,并且懂得如何去应对, 千万不要一味的拒绝。第一,公司因自身生产经营状况进行调改。很多公司会在劳动合同里面约定,公司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对员工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但公司仅凭这个约定还不够,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一、公司单方面调岗的客观理由和证据 公司必须要充分生产经营状况只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对于具体的内容需要公司去证明。二、条杆必须要关联性优先,并且公司要提供必要的培训,同时条杆不能具有乘法性、侮辱性。第二,公司能够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当前工作。 劳动合同法里面也确实有这样的规定,在公司能够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当前工作时,可以对员工进行调改或者培训。那么我们需要注意这几点,一、如果是通过绩效考核来证明,那么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的民主制定程序、 具体的条款约定、考核流程等是否合规。二、如果书面约定出现某种情况,则市委员工不能胜任单前工作,那么就要看约定的内容有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另外还要看 公司的证据是否充分。三、此时的条杆一样要关联性优先,不能具有侮辱性和乘法性。第三,因为生产需要临时调动,这种情况是最麻烦的, 说是调侃,实际上仅仅是临时的调动,比如安排办公室人员去车间支援,这时我们能够拒绝吗?需要看公司的做法来判断。一、如果公司制定了轮流支援产线的计划, 明确了支援的时间是多久,并且说明工资不变,甚至还有额外的补贴等等,那么员工只能遵守。二、如果公司只安排你一个人去支援生产,这明显存在针对性,你可以拒绝。 三、这种临时资源原则上不改变你原有的工作时间,除非协商一致。四、临时资源不等于调岗,因此,这个时候我们千万不要签调岗的材 量,不要被套路。第四,公司口头挑杆,经实际旅行超过一个月,并且员工没有提出意义,这种情况已经说过很多次了,公司经常会玩口头挑杆匠心的套路,目的就是不让员工拿到有效的证据, 采用暗度陈仓的方式把生米煮成熟饭。因此,我们需要知道公司口头调感匠心。如 如果我们没有在一个月内提出异议,那么经过实际履行超过三十日后,就会视为默认达成一致,员工再去反悔也是不行的。而这个开始的时间, 优先以公司的书面通知为准。如果公司只是口头告知,那么以实际发生的日期为准。比如公司口头告知你匠心,那么就要以第一次发匠心的工资这个时间为准,在三十天内,你要提出意义。第, 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造成的调改。这里通常是因为公司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如果这个时候公司要给员工进行调改,则必须要协商一致, 此时我们仍然有权拒绝。这个和上面说的因为生产经营状况造成的调感不同,因为生产经营状况 只是导致劳动合同发生部分变化,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整体履行,而这种情况是已经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比如公司搬迁到外市。第六,处于三期的女员工因客观情况需要调岗。实际上,对于怀孕期间以及哺乳期的女员工,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写明了有些岗位劳动环境以及 劳动强度是不能从事的,那么这个时候公司进行调改也是合理的,只要不存在侮辱性、乘法性,那么员工也需要遵守。第七,因为工商职业病、生病等无法从事员工作。如果在工商治疗结束后无法从事员岗位, 或者属于职业竞技症甚至职业病,那么公司有权调整员工的岗位。只要不存在乘法性、侮辱性,那么员工也是要遵守的。 如果是病假结束不能从事原岗位,则公司可以协商安排其他工作岗位。如果公司能够证明员工可以从事其他岗位,那么员工只能遵守。如果员工能够证明不能从事公司的所有岗位, 那么公司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然后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则还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资金。 总的来说,不是所有的公司单方面调改,我们都可以拒绝,如果一味的拒绝而不懂得应对和取证,那么很容易被套路, 从而被合法辞退。而巧感恰恰是公司玩套路最多的地方。所以我们必须要知道以上这些内容,谢谢大家关注,打听生活,每天学习一个劳动权益小知识。

您觉得收到和同意这两个词有差别吗?真实案例小帅借给领导的朋友小鹿两百万元,小帅自认为学法了,为了防范风险通过银行转账的。而且汇款的时候著名的是借款。 小帅因为这是领导的朋友,不好意思让人家签字。因此小帅说我既然懂了法,知道仅有自己的备注出借款还是没有用的,所以就一定要在微信上再沟通确认一下,我借给你这两百万要按年化比例百分之十二记息的哦。 然后对方回复收到,小帅就认为妥了。三年后,对方只是还了小帅本金两百万元,就根本没提那付息的事。小帅就问了,利息能不能诉讼要回来呢?只 能遗憾的告诉他,因为对方只是在微信里说收到,并没有明确的表示同意小帅利息的主张呀。即使诉讼到法院也不会被支持,顶多也就是一份活期存款。利息。提示法律离您并不遥远,一不留神就可能掉坑里了。关注我,多学法,不吃亏!

你可以选择沉默,但你说的每一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相信大家对这句话一定非常熟悉,因为他是港片中的经典台词。那么,在民事活动中,沉默代表了什么呢? 民法点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双方当事人有交易习惯的时候,沉默可以视为同意。 举个例子,如果说我们双方约定三天之后我不进行答复就视为同意的话,如果三天后我表示沉默,就可以视为同意。

最近我们团队受理了多起陈年老案,其中最大的特点就是当事人说因为当年执法者、 律师及亲朋好友的劝说,自己稀里糊涂的签上了同意的字样,有的在笔录中还违心的做了假证词。 现在想起来法律环境好了,想要翻案。我们看到他的各种材料后,告诉他我不否认你的案件处理有问题,但是你的案子当年在取笔语录等证据时,你对提供的伪证都签了字, 按照实现,你没有程序了,却又时间这么长,如果有新的证据还是可以申诉,没有新的证据就只能认了。今天 我要告诉大家,在法律上,如果你们首次取证时不注意事件的真实性,但后来否认,那是非常难的。现在有的很多认罪认罚之后就无法改变,你们要小心。


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知情同意都有哪些?雷不能踩?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一日开始, 新出台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就会正式施行了。该法确立了以告知、同意为核心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应该来说会成为今后所有个人信息处理的第一准则。 但是我们同时也会发现,不管是网络安全法、民法典,包括一些国标中出现了民事同意、末世同意等,在本次各办法中,还存在一般同意、单独同意、书面同意等各类情形。 在此前网信办等部门进行的 app 合规整治行动中,也不能发现因为一览子授权行为而受到通报和处罚的现象。 那么,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到底不同的同一类型应当适用哪些场景呢? 第一个,单独同意。单独同意是指在处理特殊的个人信息或处理个人信息的特殊行为场景时,个人信息处理者必须就其处理的目的、行为等单独向个人告知并取得同意。主要有以下几个场景, 第一个,个人信息处理者将处理的个人信息向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进行提供。第二个,个人信息处理者与公开其处理的个人信息的。 第三种,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包括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第四个,个人信息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第二种同意是书面同意。 书面同意是指在处理特殊的个人信息或者处理个人信息的特殊行为场景时,个人信息处理者必须就其处理目的、行为等向个人告知并取得个人书面的同意。 书面可以理解为必须取得个人以纸质或电子形式做出的同意,主要对应的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的场景。不过,这里的书面同意和我们之前所说的单独同意是否是并行的关系,还有带心法实施后的进一步的考量。 第三种同意是再次取得同意。再次取得同意是指个人信息者初次或首次获得个人同意,不能当然作为其后续所有处理个人信息行为的依据。 在特殊场景下,个人信息处理者必须再次取得个人同意,主要包括如下场景,一 个人信息处理者因合并、分离、解散、被宣告破产等原因需要转移个人信息,这双方变更原先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应当重新取得个人同意。 个人信息处理者将处理的个人信息向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的。除了书面和单独同意的情况以外,其他的情况我们一般采用的是一般同意。

在什么情况下,沉默视为同意是今呢?民法点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末视作出意思表示。 有三种情况,沉默是金。第一种情况是符合法律的特别规定,比如民法点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沉默视为接受继承。第二种情况是当事人的特别约定,比如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如果一方变更了相关合同的条款,对方沉默的,视为同意更改。 第三种情况是当事人之间存在交易习惯。比如当事人之间存在长期系列的交易关系,通常是一方在另一方发出邀约后, 另一方在一定期限内不做表示,即为承诺。关注张律师,一起学习民法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