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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大快人心,一个专门窃取我国种子的间谍,在国内号称是某农业科技公司总经理的家伙被判刑了。 据农民日报报道,这个朱某某是一九六四年生人,境外的间谍情报机关在国内专门成立了一家公司,主要就是非法搜集我国亲本种植资源,而这名间谍配合非法向境外出口我国大量种植资源, 我们国家千辛万苦培育出来的种植资源,这是培育好种子的第一步,而种子又是农业的芯片,至关重要。朱某因此被合肥中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粮食安全非同小可,而多少 科技人员的辛勤付出,却被这么一次次的背叛,轻而易举的就被他国窃取,我觉得一年六个月真的太少了,掏个鸟窝都能判刑十年,难道出卖情报当间谍还不如掏鸟窝的吗? 对叛国者的愤怒不应该是一个人两个人的,而应该是整个爱国者国民群体的,吃里扒外枉为人。不知道袁爷爷要是知道这种事之后会不会伤心? 卖国贼是一个民族所不耻的,也是一个民族最不能容忍的,让这种无耻之徒把牢底坐穿应该不为过吧?您说呢?

我们在工作中发现了境外某间谍情报机关在国内设立的一个公司,主要就是非法搜集我国清本种子资源。通过对该公司的侦查,我们顺屯摸瓜发现了朱某某及其公司 亲本种子一般是第一代用于杂交实验的种子,其流种不会产生性状分离,影响产量,是我国粮食安全领域重要的种植资源。 国家安全机关查明,朱某某原为国内某农业科技公司总经理,为了捞取个人经济利益,朱某某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建立所谓合作关系, 并对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要求来者不拒,以合作制种名义先后向对方违规出售五种亲本盗种,获得 超出正常售价的回报。境外鉴定情报机关主要以高价购买种子为诱惑,朱某某及其公司为了拉拢客户,为了开拓市场,私下将我国禁止出口的杂交水稻清本种子提供给对方 进行示众。经过示众以后,对方进行选择在大量的出口奇门种子,主要就是为了谋取私利。 在利益的驱使下,朱某某明知故犯,选择挺而走险。朱某某对自身行为性质有着清醒的认知, 多次对关系人提及向境外出售种子是违法行为,可能会被判刑,此事要保密。为了逃避监管,朱某某还对盗种进行了精心的伪装,通过 把清门种子放在其他申报出口的集装箱里面,为了伪装,他把这个清门种子的外面用纸箱的包装,从外观上看,跟其他出口的商品包装是一模一样。逃避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对种植资源享有主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境外提供种植资源,或者与境外机构、个人开展合作研究、利用种植资源的,应当报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批准, 并同时提交国家共享会议的方案。再向境外售卖我国侵本稻种的过程中,朱某某收获了丰厚的经济回报。为了进一步拓展他所谓的业务,朱某某又创办了一家新的 农业科技公司,也就是我现在所在的这个地方。通过这家公司呢,朱某某继续向境外大量的出卖我国的优质钦本稻种。本案周经国家相关保密部门鉴定,朱某某向境外非法提供的种子为情报, 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法对朱某某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二零二四年一月,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此外,国家安全机关还依法对其余十七名涉案对象给予行政处罚,并对涉案企业深挖细查,进一步查明涉案的种业企业。长期以来, 王法逐利,持续大量向境外国家非法出售我国各类优质种园情况。本案的查处有效消除了我国粮食领域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 我们国家是地源辽阔,我们的特有的很多种植资源是相当丰富,那么这些资源假如要流传到境外开发和利用以后,那么如果这些开发过后的产品流传到我们国内, 我们就可能要采取点高价格的形式,可能进行一个购置,这样我们这环境处于很被动的这种状态,或者说有可能就是出现这种侵权的这种行为,那么这个对于我们整个粮食的安全会产生很大的这种隐患。

我国的杂交水稻种子被偷了。国内某农业科技公司袁总经理朱某某为捞取个人经济利益,以合作制种名义,先后向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违规出售五种清本稻种。 获利后,他又创办农业科技公司,继续向境外大量出卖我国优质清本稻种。清本种子一般是第一代用于杂交实验的种子,其流种不会产生性状分离,影响产量,是我国粮食安全领域重要的种植资源。 今年一月,朱某某因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今天是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提高安全意识,共筑反建防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