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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得了肝癌。。张霞并没有你所认为的其他男人。。 根据张霞与闺蜜的聊天记录,张霞在得知自己生病后,第一时间是想到女儿学费,然后才是自己治病。。他知道你这十年生活低调,有一些积蓄,但他却从未想过让你出钱。。 他确实是想跟你分手,但他是不想拖累你,而你却杀了他。。我是世界之王,世界之王。 遭报应了,若有来世,我要。 做个好人,让一下。。 赵队,死者身份问清楚了。。张霞,女,,四十二岁,与前夫离婚多年独居,现在有个女儿在上大学。。嗯,队长。。死者身中三刀致命,伤在颈部,根据报案人提供的信息,初步推算死亡时间应该在九点钟左右。。 哎呦,这怪我的血,三刀啊,三刀啊。。哎呀。 小南小南小南小南,玩玩玩。。外面出了那么大事情,你就知道玩游戏。。姐,你怎么回来了??外面吵什么呢??你没听到什么声音啊??隐约听到了啊,隔壁出了凶杀案。 是障碍啊。。小吴,你干嘛呢??队长,我马上来。。小南,你锁好门别乱走,可今晚加班,谁敲门都别开啊。。 弟弟,弟弟,醒醒,醒醒,你不会有事的。。弟,你醒了,醒酒,我穿越了,姐姐,姐姐。 我终于有亲人了,这里是我要做个好人,我可是最了解犯罪的,姐,我帮你挂。。 你个小屁孩,懂个屁,破案,老实待着。。哎,这谁干,可怜呢。。哎,上上。。哎,这也太狠了哈,手套,我去拍照。 你说说这好好的人,酒杯,你个小孩,这小孩。。哎呀,这是死者的阴气。。可不是吗?就是。 这么小,哎呀,你看看。。哎呦,真是太惨了。。 这是太可怕了,小南,你怎么出来了??快回去,这里有死人。。没事,队长,监控查过了,最近一个小时内没有人离开我这栋楼。。 队长,窗户没动过,没有害怕痕迹。。窗外有护栏,密室杀人呐。。哎,可不是嘛,这种人听说过,可没见过。。 这算哪门子密室杀人??熟人作案而已,而且凶手此刻就,而且凶手此刻就在这栋楼里,可能是熟人作案,查一下张夏令的关系。。 这谁家的孩子呀??赶紧领走这熊孩子。。小南,快回去再看,小心做噩梦。。小南,你在这里。 捣乱干嘛??快回去。不好意思,赵队,这是我亲弟弟,他爱捣乱。。这是你弟弟啊,亲弟弟啊,还不快走。。哎,等等,你和你弟弟。 就住在这啊,是对面六零二小朋友,来,过来,过来,别墨迹,来吧。 小朋友,嗯,叫什么名字??几岁了??九岁,三年级,放暑假打游戏,九点零三分,听到尖叫声,哎,大叔你要问什么??赶紧问,别拿家常。。哈哈,好,那你跟叔叔说说看。 你在听到尖叫声之前都看到了什么??或者出门发现了什么??我在打游戏。。那你怎么要说是熟人作案??这很明显啊,二。 这现场还没勘察完呢,他就敢说熟人作案,你只要听个九岁小孩在这分析案情,这不听,哎,等等,他们是离案发现场最近的邻居,听一下。 小南是吧??你继续说,首先,从案发到现在,没有人离开过这栋楼。 一楼有监控,窗户有护栏,你们查过的。。其次,从现场痕迹来看,,张阿姨死前挣扎,,但他倒在沙发旁,,距离门口有一段距离,,尸体并无一动痕迹。。此种情况很可能是张阿姨主动给凶手开门,将其引进门,符合熟人作案道酬。。 还有,尸体旁那把刀是凶器吧??刀我见过,就是张阿姨家的水果刀。也就是说,凶手并未提前准备凶器,并非蓄谋已久。。再者,从现场痕迹。 来看,,凶手不为财,综上所述,熟人作案可能性极大,而且是在冲动之下的激情犯罪等等等等。现场被分的乱七八糟,,财务丢失痕迹很明显,具体数额还要等家属回来才能合适。凶手不为财,你小子别睁眼说瞎话呀。 赵队,还让这小子走吧,别听他胡咧咧,小吴,管好你弟弟。。 第一,从现场痕迹来看,,极有可能是凶手为了误导警方而有意为之。。第二,案发于九点前后会更早。 这个时间大多数人都还没睡觉,没有哪个小偷会在这个时间上门盗窃,被发现行凶不都是后半夜吗??第三,最重要的一点,戒指。戒指??什么戒指?? 张阿姨手上的金戒指好。。如果凶手是为财,怎么会污蔑这枚明晃晃的戒指??你听得懂我在说什么吗?? 哼,厉害啊小子,你怎么懂这些??我爸是刑警,我妈是刑警,我姐是刑警,我舅是刑警。。家庭熏陶吗??电话,我还看过八百集的柯南。。哼,好小子,行,为什么??这毕竟不是小孩子待的地方。。 哎,对了,叔叔,我得纠正,,我得纠正你一个错误,你别乱说谎,还纠正错,看把你弄的。叔叔你看到了吗??都看到了吧?他打我。遇到儿童快把他抓起来,让他好好反省,要报警是吧??反了你了,看见了吧?? 哎,好好好。。嗯,小南,你刚才说叔叔有个错误。。什么错误??你说说看。不好意思啊,赵队,小南乱说话,我带他回去。。哎,没事,我听着。 叔叔刚刚说案发前也就是尖叫前,这不准确的,因为可能尖叫声就不是张阿姨发出的。。那你又为什么如此推断呢??因为我能听到。。 行了,我回去了,嘿。。哎呀,快出来,,出来真是最好,这孩子。 难道?? 你怎么又吃泡面??屋里都是味道,窗也不开,透透气。姐,你回来了。? 我去睡会觉啊,你七点叫我啊??七点啊,别忘了。。知道了,姐,三天了,案子还没破。。 张霞,女,,四十二岁,同城人,工厂制检员,,案发当日休假在家,,死亡时间于九点,,身中三刀致命伤。,在我梗动脉中。。为人和善,并未发现能结怨。。 女儿在上大学潜伏,,王洪刚虽多年来一直骚扰张霞,,案发时并不在兵场,且三个月未免被害人通话,,已排除作案协议。。凶器上未发现纸皮,,门口地面角度复杂,皆来自于张霞与多名嫌疑人。。这个案子明明并不复杂。, 怎么给调查成那是杀人案吗??根据一楼周大爷比步,大约在晚上九点听到尖叫声。。 凶手应该就是你。。 观江花园一单元的七零一七零二,五零一五零二,凶手就是他。。 姐,七点了,起来了。。 哎,你别吵,,我起来了。。 小南,你是不是乱动我东西了??对啊,我看了前几天张阿姨案子的档案,怎么了??你怎么能乱动我东西呢??你个熊孩子都被你搞乱。。 姐,我这不想帮你破案吗??帮我,你不给我捣乱我就谢天谢地了。。这个案子是市厅亲自督办,如果不能及时破案,你知道我们局里多少人要受处分吗???帮我。。 姐,你别哭嘛,我知道你办案压力大,精神太紧张了。。嗯。。哎,讨厌。。姐,我告诉你哦,我知道你发现了什么。。 小南,我跟你说话不能乱说,还是说你那天发现了什么??不是,这是我经过分析才得出的结论。在这份档案里,你们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什么问题?? 一楼住户绝不可能听到任何尖叫声。。我以为是什么问题,怎么不可能??别再给我捣乱了,你姐很累,你姐嗨起来,,你听我说。。 哎。 队长,你们来了,进来。。小吴昨晚没睡觉吗??脸色这么差,睡了一会。 小吴,一个人带弟弟不容易啊。你这话也不是说发现重大现象了。,什么情况??快说。。 啊,是这样,我弟弟说案发当天如果那声尖叫是在六楼的室内发出来的话,一楼的住户根本不可能听见,,但是根据我们的口供,里面却说一楼的住户听得非常清楚。。哎,等等,这件事情昨天开会的时候不是已经讨论过了吗?? 能否听到是在两可之间,因为女性的尖叫声能达到七十分贝左右。。小吴,你怎么回事啊??大家都这么忙,你得随口说什么??这就叫重大线索,还把我们都叫来。你,你是不是睡傻了??不是不是。孙队。 是,是这样啊,假如,假设这个声音不是张霞发的。。哎,,行了行了,你搞什么呢??喂,那个谁,你干嘛凶我??姐,会不会好好说话??小南,小吴同志。 能不能管管你弟弟,这是命案,不是国家家。。哎,好了,老孙,我知道你着急,,别这么上火,你继续说。 就我们假设那那声尖叫不是张霞发出来的。。姐,你几天几夜没合眼,这才睡了多大一会??状态这么差,怎么分析??安情,还是让我来吧。。行。, 你来吧。搞什么呀??到底搞什么呀??吴心妍凶杀案,你让你弟弟先杀我。什么呀??他一个九岁的小屁孩啊,你到底想干什么呀??我看你这刑警他不想干了吧?? 你干什么??别吓到孩子。。行行行,,你们说,你们说啊??你让一个九岁的小孩给你上课,叫你们怎么破案??我走,等一下。小南,你干嘛??你不能走??走什么意思??案情分析与爱。。 那你打碎我家花瓶赔钱。。小南你别闹,姐你别管,我告诉你啊,我今年九岁,正在上小学,你要是敢动我一下,我马上躺这去,我会发网上让全国人民都知道警察打小孩,你马上就得撤职,哼。好啊啊。 吴先同志,我算是长见识,你家是真厉害啊,这叫重大线索。。嗯,够了吗?? 哎,老孙够了,叔叔你也要走吗??不走的话我可以跟你说说。。 我知道凶手是谁,他就住在这个楼里。小南,不靠谱的事不能乱说,还不能确定是凶手,只能列为嫌疑人。。小吴,小南,你怎么知道谁是凶手?? 那天你是看到什么了吗??整栋楼的住户我们都已经排查过了,案发的时候都有,不在找证据或不具备作案能力,已经全部排除嫌疑。小朋友,饭可以乱吃。。 首先一楼绝不可能听到尖叫声,你们认为的两可之间,这是一个极其严重的错判,误导了你们的调查方向。。 你说错就错呀,女性尖叫七十分贝,而且我们已经做过实验了。实验人员耳背吗??都带耳背,街坊邻居都知道,,而你呢??做笔录的调查员显然忽略了这一点。 当时都上来看热闹,我以为就是现场太吵了,,他才没听清楚。。周大爷耳背不算严重,,这点确实容易被忽略,,但我在案发当夜也提醒过你,我不该听到尖叫声。。我在卧室打游戏,,隔着三道门,戴着耳机。 我翻遍了所有答案,你们没人记住我这句话。我本不该听到尖叫声,,但我听到了,钟大爷听到了。。以上可证明,尖叫声绝非来自于六楼室内,,而更可能是楼道内。。但张霞死于客厅,,尸体并无移动环境,,所以尖叫来自于凶手的伪造。。 凶手是女性。。如果仅推理到这一步,,凶手可男可女,,男性也可捏着嗓子或通过网络音频在楼道里发出女性尖叫。。由此产生了一个新的疑问,凶手就在六楼制造尖叫声,楼上楼下肯定第一时间出来查看他如何跑路呢?? 很显然,他没有跑,且可能是最先赶到现场的邻居之一,凶手只可能来自于五楼或七楼。。如果凶手住在四楼或更下,,坚强跑向上海,,很可能会被五楼刚出门的邻居看到或听到,但看。 所有笔录,没人发现内部情况,推理到这一步,,我基本可以将凶手锁定。七零一,七零二,五零一、五零二四户中,七楼两户七零二空置,七零一是李大妈,老两口。考虑到老人体能。 以及现场经过布置,,基本排除李大妈作案的可能。。五楼两户,柴叔女,王叔、王叔先出来,五零二柴叔一家三口家庭和睦。。 五零一王叔一人独居,单身多年,绝大多数案件逃不开财情仇。。而在本案中,,张阿姨未与人结怨,,而凶器又是张阿姨家的水母刀,,所以凶手是殷勤临时起义,,冲动杀人的可能性最大。。。再看笔录。。 五零二,柴叔笔录证明他在出门时已经看到王叔出门,李大妈领路,他在下楼时已经看到王叔与柴叔一前一后跑到六零。 门口,也就是说第一个出现在楼道里的人是他,,第一个赶到现场的是他,马上断定让阿姨出事的是他。。快开门,是门口遭到破坏的,,闭校里面走几步留下脚印也是他,,所以我认为凶手就是他。。楼下五零一的王叔王胜。,我没说。, 没必要多说,等我说完作案过程,你们马上抓人审就行。。 七月十三日夜里八点半至九点之间,,王胜利正在张霞屋内谈事情。,因为某些矛盾,王胜利失控。停停停!,你可别胡说八道了,主观易断,没有任何证据,这是严谨的推理,如果你有问题,允许提出。。 出来。,好好好,那我问你,现场明明有盗窃问题,你为什么说没有??就是财务张阿姨的女儿在案发隔天赶回来,比如我看了。, 他这几年在外上学,,急少回家,只能确认被害人卧室里过去的首饰没丢,,两部旧手机没丢。。至于被害人这几年是否置办其他值钱物件以及是否丢失,他无法确定。。你也是到无法确认。。我原本认为戒指没丢是凶手伪造现场的疏忽,,可我重新复盘案件后发现并非如此。 凶手在犯案后出奇的冷静,他做了很多他自认为很精巧的布置,是他调节了空调,以减缓血液凝固速度。 凶手还擦掉了刀上的指纹、空调遥控器、纸柜子前的脚印。。他想要伪造成入室盗窃被主家发现从而杀人的假象,但他显然不具备物质完美犯罪现场的能力,不知该。 该如何处理脏物??一楼有监控,他带不出去,,他怕警察搜全楼,因此他不是疏忽,他是故意的,什么都没拿走,这假象他认为也是合理的。。入室盗窃还未发现之前误解被发现杀人慌忙逃走,所以结合被害人女儿的笔录,我认为他就是什么都没丢,因为他不敢拿。。 你可真会想象,还有什么问题吗??好,那我再问你。如果真爱你所说,一个普通人冲动杀人,他怎么能如此冷静??怎么可能想到如何布置现场,甚至误导警方??谁跟你说王胜利是普通人??你什么意思??要不咱打个赌吧??赌什么??王胜利是凶手。 你真当着这过家家,?王胜利一定是凶手,没什么好赌的。。哼。那你扯什么??我认为王胜利过去杀过人,身上还背着命案,你信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