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了一百七十万吧,发了个皮枪,刚从银行门口就遭到持枪抢劫,我们两个在坡度中开了一枪,最终我都立案子,身上爬的全是血,他什么都承认了。他在银行门口蹲点蹲了好多天了,看谁取大额钱去宣判。过了他的判断,死刑反期两年执行。银行工作人员帮 保安,没有一个人管我大额去管,我提前预约,你们一点安保措施都没有,他肯定得给我赔偿啊。我我我现在打成重伤二级,伤残八级,我医药费花了七八万吧,我有一个眼睛失明,我后期治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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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男子取现一百七十万在银行门口遭抢劫,左眼失明。男子称,银行工作人员和保安全程观望。中国农业银行回应,因视线被车辆遮挡,未马上发现抢劫过程,工作人员拨打了报警与急救电话。据澎湃新闻十二月二日报道,郑州倪先生称,二零二四年七月二日在农行中牧白沙支行取现金一百七十万后,在银行门口遭歹徒 抢劫,导致左眼失明,构成重伤二级,歹徒已背叛私缓,他认为自己被袭遭重伤,银行应承担相应责任。对此,农行中木县支行回应, 事发时工作人员因视线被挡,未及时发现,抢劫六分钟后即拨打幺幺零和幺二零救护车与警方随后抵达。歹徒当日被抓获,银行表示已多次慰问倪先生,支持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将强化网点安全管理。

取了一百七十万现金,出了银行门就被抢劫,被打重伤,单眼失明,事后质疑银行为什么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帮他? 银行的保安和小区、酒店的保安不一样,可以配备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电棍等非致命器械的人员。但话说回来啊,银行到底有没有保护大额取现客户的义务呢? 二零二四年七月,倪先生在河南郑州的中国农业银行某支行取了一百七十万的现金。刚从银行出来,一名拿着自制枪支的劫犯出现,在倪先生准备上车的时候,冲出来袭击他,抢他手里的箱子。 倪先生在面部受伤之后,依旧和歹徒缠斗了二十分钟左右,最后歹徒发现实在抢不过就跑了。倪先生坐在银行门口的台阶上,路人看他伤势不轻,帮他叫了救护车。歹徒持枪抢 抢劫,在银行门口蹲点多日,直到倪先生这个大客户出现,所幸最终抢劫未遂,在二零二五年二月被判了死缓。经历了殊死搏斗,互助一百七十万的倪先生,最后伤情鉴定为重伤二级,左眼八级伤。残 伤的如此之重,李先生就质疑,事发时银行怎么没有站出来帮忙呢?认为他们失职。按理来说,对于大额取现的客户,银行的保安是可以持续护送,确保客户安全离开, 但这个护送又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这事说穿了就是门口这一亩三分地,银行到底有没有责任和义务去管理。 加上事发时眼前的是持枪的劫匪,银行安保能持有的最多也只是防御性的武器,这更让事情陷入了僵局,但要说银行完全置身事外,好像也说不 过去。作为公开的经营场所,客户刚从你这取了线出门就被盯上,即便你不出手相助,但连报警这个基本操作都没有, 只是作弊上官从情理上确实又让客户难以接受,现在因为保护不利被客户要求担责,也可以说是冷漠的代价。目前当地银保监局已经介入,但尚未有结论。银行到底有没有责任?对这事你怎么看?

男子取一百七十万元现金在银行门口遭抢劫致重伤左眼失明,歹徒被判死缓,被害人认为银行应对此担责。当事人倪先生称,去年七月,他在郑州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墓白沙支行取完钱后,在银行门口遭遇持枪抢劫,和歹徒缠斗近二十分钟,期间银行工作人员和保安未制止或报警,最终歹徒逃离,一名路人报了警。 尼先生表示,自己拎着装有一百七十万现金的行李箱走出银行,银行应当保证我在上车落锁前的安全,而工作人员在 事发时只是站在门口观望,应该对此事承担一定责任。记者致电中国农业银行中牧白沙支行,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此事,建议向支行领导了解。随后,记者致电中国农业银行在郑州当地的相关领导,该领导为对此事做出正面回应。十二月一日,倪先生告诉记者,当地保监局已经介入协调此事,目前尚未有结论。

近日,男子银行取现一百七十万御劫匪被打失明,引发关注。据杨紫晚报,当事人表示,去年七月,他在银行门口遭遇抢劫,他和歹徒在银行门口缠斗十几二十分钟,银行工作人员和保安却无动于衷, 最后歹徒逃离现场,而自己面部受重伤,一只眼睛失明。倪先生认为,其提前预约大额取款,银行因保障其上车落锁前的安全,而工作人员和保安的冷眼旁观存在明显失职。该案判决书显示,事发当天,银行监控画面记录,受害人和嫌犯在门口停车处纠缠打斗,不到两分钟后, 凶手就骑车逃离。另据澎湃新闻,涉事支行回应,银行保安及工作人员因视线被车辆遮挡,为第一时间发现抢劫过程。当事人倪先生告诉久派新闻,自己的诉求是银行赔偿八十万元各项损失。

恐怖片也就这样了吧,都这年头了,还有到银行取一百七十万现金的有蹲手持枪抢劫的,一蹲把他蹲到的,出门一枪就爆的,银行不报警,远远观望的,能跟歹徒在银行门口缠镀金二十分钟的,最后被打,面部冻伤,一只眼睛失明, 劫匪当场还跑了。这是去年七月二号发生在河南郑州一家农业银行支行门口的真实案件,整个一部蹩脚戏,离柜概不负责这一句在这个案件当中体现的淋漓尽致, 生怕死不敢上。人们可以理解你,但不能理解你钞票点青之后出门概不负责的冷漠。报道显示,当时打斗生产到银行里,作为有预案有人员有装备的银行机构,他们没反应,反而是在银行里办业务的客户报的警,这是很不道 的表现,应该被谴责。案件处理有结果,结犯被判死款,而受害者提出三十八万元民事赔偿,仅获赔七点三万元。他认为银行冷眼旁观,存在明显失职,他是提前预约了这笔大额取款,银行应该保障他到上车落锁这个过程的安全,但是没有 整个案件细思极恐,大白天蹲点有自制的枪,这么多银行不去蹲,偏偏蹲了这一家,巧不巧?取一百七十万现金的极其少有,偏偏被他蹲到了,巧不巧,蚕豆将近二十分钟,还好客户很能打,歹徒抢不过居然跑掉了。跑了之后的当天, 歹徒被抓获,有网友怀疑,会不会有人套路了?风声从整个案件办下来,我觉得不可能,警方不是吃素的,这种疑点不会漏,但是 有一点可以得出判断的是,歹徒蹲手选这家离家近是一方面,更可能是这家存在安全漏洞的可能性更大一些。有鸡才能趁有地能放尸。虽然最后没抢成,但结果证明他是选对了,他败就败在打不过对方,而不是银行方, 也不是其他方。这起案件目前争议的点是,当事人倪先生取这么大的款项,有没有提出要求保护?我个人觉得这个话题有陷阱, 重点已经被转移,重点是要不要主动保护,而不是客户有没有要求保护。即使客户没提出,银行也可以主动问,除非他明确说安全自负, 否则在目之可见、耳之所闻的范围内,银行都有安全责任,这是一。第二,银行门口短距离属不属于银行安全 保护范围?是不是你停车收费的范围?第三,即使从见义勇为的社会责任看,作为有安保条件、有安全预案准备的机构,当他的一百七十万存款大客户取款后,出门现场被抢劫,他是不是有更大责任去制止, 有更多义务去帮助?如果确认是,那他承担的就不只是道义,不只是路人一样的见义勇为,而是一份责任。这份责任就包括了法律责任、 社会责任,那有责任就要承担责任,这是法律要求,也是天经地义。报道显示,歹徒王某某因生意失败,期货亏损,提前数日在这家银行蹲点, 专盯大额取款客户。而另一方面,针对大客取现的安保问题,银行方面则表示需结合网点实际情况。但是问题来了,最后有大客户取款被蹲守在这的歹毒抢劫了, 只能说明这个网点的实际情况很不妙,安全漏洞被识破。歹徒的心理逻辑是有漏洞才有机会,实际是这样,抢不过跑掉了。 林先生是幸运的,也是不幸的,幸运的是力量上能抗衡,不幸的是缠斗一二十分钟,居然是单打独斗被打伤,重伤二级、八级伤残。同时不幸的是银行被判的七点三万元, 既抚不了伤,也抚不了心,因为整个过程发生在银行的眼鼻子底下,发生在银行安保的可控范围。我觉得这种心情和伤害应该在法理上得到认可,并通过责任的区分和判断得到应有的平衡和确认。 明明确认是抢劫,确认被抢劫的是自己的客户。银行工作人员远远的望,无论从哪个 角度看,都是让人心寒的。离贵概不负责,指的是数额要变轻,离贵不认账,而不是在银行门口完全可控范围内,目睹自己的客户被抢劫,代不出手负责任。我们的银行机构眼里,不能只看钱, 看不到最基本的责任和道义,不能笑脸相对存贷款冷眼相看取款人,不能在出门后客户遭遇抢劫时冷漠到连路人都不如。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习惯阅读文字版评论的网友,可以在今日头条搜索评论员刘雪松的透明账号,感谢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