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在考试当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考点,人身自由是指公民参与各种社会活动和实际享受其他权利的一个前提。 侠义的人身自由跟广义的人身自由不同,侠义主要就是指身体不受到非法侵犯,这里边呢,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其实就是指人身自由权了。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 可就不一样,他指的是选举权跟被选举权。公民最基本的政治自由是言论自由,在考试当中很容易将这一部分最基本、最基本政治等等用这样的词汇加以混淆,小心。那考试当中的常考点包括,第 一,人身自由权包括哪些?他的范围还是非常广的,广义上的人身自由,从宪法的规定角度包括了狭义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通信秘密。第一点,第四点在考试当中尤为重要。先说个 各项的具体考察当中的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权内容非常多,公民的人身身体不受非法侵犯,不受到限制,不能够非法的搜查、拘留和逮捕, 具体就包括了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者是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决定,并由公 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他里边涉及到了几个机关,这是考试当中的重点。第三,禁止非法拘禁, 合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是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好给大家进行总结。在总结时,关于逮捕的内容,大家第一个要掌握的是谁有权利执行逮捕,去抓人的都是公安机关啊。执行逮捕是公安机关,他属于一个行政机关, 批准,谁能够批准逮捕还是不逮捕,然后让公安机关去执行呢?检察院,检察院。往往检察院批的就是公安机关提交上来的申请,他提交上来之后,检察院认为没有问题可以逮捕,他就会批 啊。第三,决定机关谁有权利决定逮捕?有两个,一个是检察院,一个是法院。在这里很多同学容易乱,老师给你做了一个 图形的整理啊,逻辑图。第,要么是公安机关发现,认为此人需要逮捕,他就会提前给检察院,检察院来批准, 批准之后呢,公安机关再去执行,这是第一种情况。第二种情况就是检察院发现了需要逮捕的人,他便做出逮捕的决定,这个决定再告知给公安机关,他来执行。 第三是法院发现了有人需要逮捕,法院对此做出了逮捕的决定,此事交给公安机关去执行。请你记住,执行机关只有公安机关,批准机关只有检察院。而决定涉及到两个机关,检查院和法院 啊。第二是人格尊严。人格尊严呢,是公民作为平等的人的资格和权利,应当受到 国家的承认跟尊重,属于直接和人高度相关的一个权利,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在宪法当中,主要要求的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诬告、陷害。 比如说有言语上的侮辱,有肢体上、行动上的侮辱,撕衣服、打嘴巴,用各种各样难听的语言在公开场合下对人进行侮辱,都属于侵犯到人格尊严的表现,从 从宪法的意义上来界定呢,宪法告知给国家机关,公民都有这个权利,国家机关遇到公民权利受到侵犯时,你应当拿出武器去保护公民。这里要注意啊,诽谤属于无中生有啊,至于诬告陷害呢,就 期待他人受到刑事的追究更严重了。第三,住宅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就应了那句法言,叫做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这句话一旦为你体现了什么内容呢?就是人身自由权当中的住宅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是指任何国家机关、团体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的个人,没有经过法律的允许,或者是你没有经过住户的允许, 都不得随意的侵入,也不得搜查,也不得查封。公民的住宅想要搜查跟查封,请拿着规定的手续,有规定的机关去执行。 那具体表现在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非法侵入这两种形式。第二呢,就是这项权利,他 涉及到了财产权、人身自由住、居住安全和生活安定等内容。所以当非法侵入住宅,对房屋内的财产进行损毁的时候,他就既侵犯了人身,又侵犯了财产。 第四,叫通信自由。通信秘密这个在考试当中比较重要概念,我们简单了解,通信自由是公民与其他主体之间传递消息不受到国家非法限制的自由,而通信秘密是我通信当中所涉及到的具体内容,不得被其他人所知, 他人不得隐匿、晦气或者是拆月,或者是窃听等等。那考试当中比较爱考察的是谁有权利对这个通信进行检查?是不是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够查看公民的 通信呢?是这样的,宪法第四十条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到法律的保护。除了两种情况,第一,国家安全。第二,追查刑事犯罪。 这两种情况下,公安机关或者是检察院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除此之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公民的通信自由、通信秘密进行侵犯啊。 这里面需要大家注意的是两个情形和两个机关。两种情形,第一,国家安全。将这封记载着国家航空母舰重要信息的文件送给国 国外,那肯定不被允许啊!为境外刺探、窃取、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那是构成犯罪的。追查刑事犯罪,比如说电信诈骗 妙龄少女啊,在网络上他背后所隐藏的是一个抠脚大汉,抠脚大汉冒充妙龄少女去骗钱。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不对通信进行检查,是很难搜集证据的。所以这里要注意啊,国家安全追查刑事犯罪,只有这两种情况下,公 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才能去查。也就是说法院去查吗?不去法院,只要坐在这里边等公安等检察院提交上来的证据即可。所以 这里需要大家记住啊,公涉及到检查通信的机关是公安机关以及检察院,不含法院。以上就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需要大家着重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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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一条关于人生自由权以及侵害人生自由权之行为及其责任。 人生自由权包括身体自由权和思维自由权。他是自然人享有的具体人格权、权利人之外的其他任何主体均不可侵犯该权力。本条规定了两种侵害行为自由的行为, 一是以非法拘禁等方式剥夺、限制他人的行为自由。二是以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行为。但本条没有规定侵害思维自由行为及责任。所谓侵害思维自 自由的行为,是以不正当的目的、手段预告凶险而使人产生恐怖的行为,或者妨碍、干涉、限制他人正当思维,使他人陷于错误的观念的行为。这里是睿智说法。

孙女士去超市购物,当其离开该店时,店门口警报器一直在冥想。于是该店一女保安员上前阻拦孙女士,并将孙女士强行带入保安室。女保安用手提电子探测器对其全身进行检查, 还要求孙女士脱去裤子接受检查。孙女士拒绝无效,在女保安及另一女文人在场的情况下,被迫脱裤接受检查。 然而,女保安并未在孙女士身上搜出任何物品。后来,孙女士将女保安告上法庭,认为其侵犯了他的人格尊严。那么,什么是人格尊严呢?法律解析,人格尊严是公民对自身和他人的人格价值的认识和尊重。 他要求公民尊重他人的价值,同时也要求他人尊重自己的价值,从而使公民能够作为与他人平等的社会成员而与 与他人进行正常的交往。人格尊严是和个人的存在相伴随,他是不可剥夺的。即便是因为违法犯罪而受到制裁的公民,其人格尊严同样应该受到尊重而不能受到侮辱。 宪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无诽谤和诬告陷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匪帮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义。


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赔偿金在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通知,作出了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 每日的三百七十三块。一。那么我来告诉你,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具体有哪些呢?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驶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 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说死、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行为所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违法使用武器、警戒等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一语道破法律那点事,我是律师老王,我们明天再见!

民法典规定了十大人权权力,你都清楚吗?如果你清楚了,你还应该教育你的孩子,了解这些权利的内涵,从小培养小孩自强自爱、独立的法律人格。十大人生权益呢,包含八个人格权和两个身份权。 我混了四个篇,和你一一详细做明,记得点赞收藏。首先是生命权,是明华点保护的所有权力, 要珍爱自己的生命,也要珍爱别人的生命。第二是身体权,是说我们有身体自由和处分身体各部分的权利。包括呢,我们有行动自由的权利,比如呢,工作、谈心、恋爱、穿戴、说话等自由权利。 有呼吸新鲜空气、听音乐、闻花香、吃美食、喝冷饮等。感官自由的权利。还包括呢,我们有处分身体各部分的权力,比如呢,美容、美发、美甲、纹身等细腻到皮肤毛发的权力。还有呢,献血救人的权力。 新冠身体权,一般有收生、胁迫、捆绑、卖规等行为。第三是健康权,是说我们有维护身心健康的权利,喜欢身体权和健康权。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对身体健康的伤害,达到一定的煽情标准, 就是轻缓健康权。打个比方,排队呢,把人推倒,没有伤情,可以说是轻缓身体权,有受伤就是轻缓健康权。伤情呢,有三个标准,轻微伤、轻伤和重伤。其中呢,轻微伤可能属于自安 轻伤或者重伤,可能涉嫌刑事案件。还有呢,威胁、恐吓造成他人心理疾病,比如抑郁,也是轻缓他人健康的行为。上面三个权利你清楚了吗?记得点赞收藏,慢慢再看下回呢?我们说姓名,萧县民意的权利。

新颁布的民法典中,有关婚姻关系的一个新调整,夫妻人生自由权不自由,勿宁死。婚姻当中呢,当然尚且谈不到死的问题。 民法典呢,将夫妻人生自由权明确予以的规定,意在表明即便建立了婚姻关系,个人的人生自由也是不可以随意侵犯的。 职业当中呢,以照顾家为由,不让妻子上班、进行社会活动,不让老公出去喝酒应酬等,这些按照民法解的规定,均属于违法行为,你学会了吗?双击加关注,咱们评论区见!

保护民事权利是民法典的重要任务,所以有很多学者说民法典是什么呢?是保护民事权利的保障书, 也把民法典称为权力法典。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国家呢,非常重视对公民的民事权利的保护, 首先是在一九八六年制定公布实施,一九八七年一月一号实施的民法通则里边,对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人生权利和财产权利做出了专章的专门的规定。 再后来我们国家颁布实施的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行为法,都从不同的角度,对民生 主体的人生权利和财产权利做出了非常详细具体的规定。现在颁布实施的民法典,他的立法的宗旨和目的啊,是以人民为中心, 所以在民法典里边,全面的规定了我们人民的各种各样的权利,既包括人生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利。民法典啊,这个民事权利这一章 一共有二十四条,他分别的规定了公民的啊,或者是法人的或者其他组织的,我们把他称为民事主体的人格权、 身份权,然后他们的债权、物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等权利,还有跟知识产权有关的其他 他的经济的利益,也规定了对数据或者是网络的虚拟财产的 保护。那么同时还规定了其他的民事主体当中的人生权利和财产权利啊,也明确的规定了民事权利的取得和他的形式。对于民事主体来讲啊,民事主体所享有的 民事权利,既包括人生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利。在今天啊,我们先来给大家介绍啊人生权利部分。首先我们要介绍的这个民事权利当中的一百零九条,自然人 享有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也说自然人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受法律 保护。那么这条规定呢,涉及到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呢,就是自然人的人生自由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这里边的人生自由包括身体行动的自由和自主决定的自由。 可以说人生自由是自然人的一个最基本的一个这个民事权利,那么任何人都无权侵犯他人的人生自由的权利。那么关于人生自由权, 我们国家的这个宪法也对他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宪法里面规定啊啊,要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任何公民也是任何自然人非金 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是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不得被逮捕, 那么任何人都不能非法的限制啊,或者是拘禁啊。自然人限制自然人的这种人身自由,那么同时按照这条规定,我们自然人还想要什么?想要人格权,人格尊严呢?涉及到姓名权、 名义权、荣誉权、隐私权啊等等权利,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我们说既是民法典所规定的公民的一个基本的权利,同时也是宪法 对公民一个基本权利的保护。宪法也有这样的规定,任何人都不能够侵犯别人的人格尊严,不能对别人进行侮辱、 诽谤或者诬告陷害。我们国家的民法典不仅在总则当中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或者人格尊严做出了具体的规定,那么在后面的人格全边当中,还对公民的具体的人格权进行了非常详细具体的规定, 这可以说既是我们国家民法典的一个创新,也是我们国家民法典的一个亮点。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我们中国每一个公民都享有独立自主的这个权利。 当然我们说任何权利,任何自由都不是绝对的、相对的,那么这里面所规定的人人生自由权也是相对的。那么这里面所规定的人格权,可以说一方面赋予了自然人啊充分的这种人格的权, 同时也在制约和规范着每一个自然人,每一个公民的行为。那么以上就是我们这一期我要介绍和讲解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