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来自录一下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厅的法官助理,我叫王迪,而是想以一个大姐姐的身份和大家聊一聊关于青春与法治这个温暖而又重要的话题。法院的主要工作就是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那么开瓶就得有装备费。接下来我就要跟大家隆重介绍一下我们的法官三件套,大家看一下法袍,他是黑色的,他一般都是黑色的, 黑色代表的严肃认真的颜色,然后他身上没有任何纸带性的标识,他的袖口都刻有这个麦穗、齿轮和天平 把,它的整体颜色是红色和金黄色,跟国旗的颜色是相同的, 一共有四枚金色的纽扣,分别代表高级法院、中级法院、最高法院,还有基层法院,代表国家审判权由四级法院审理。这个就是佩戴在法法槽上的法规。 掌柜的核心图案主要由天平、华表、齿轮、麦穗组成,颜色也是金黄色和正红色。 华表代表中华司法文化的传承,天平代表着公平正义,麦穗代表着农民,也就是农民阶级。 齿轮代表工人,代表整体,代表我们国家是工农联盟为金属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也就是我们的国体。这个法锤的底座是正方形,天圆地方 代表着司法公正。法锤的形状成倒梯形,他是他的顶口,还是刻有法规的标识,底部是圆的,非常明确的法规意义。 比如说开庭的时候敲一下代表庭审开始,提醒诉讼各方进入诉讼程序。庭审中如果有人喧哗,敲一下表示警示,如果他再次喧哗,我们就要通知法庭代理法则 休停或者是停止,结束时敲一下,代表停审终结。前排的有没有同学想上来敲一下我还有没有?我 感觉怎么样?感受到法律的重要吗?感受到了,好,下去吧,谢谢你。这一锤子下去, 可能就给对方判处了很重的刑罚,也有可能宣告无罪,还一个没罪的人,一个清代。所以说他的意义非常重大, 因为每个同学都有被尊重被爱护的权利,霸业行为会像小刀同样伤害他人的身体和心灵, 而且这还是严重违反法律的动作。相信大家都听说过这个类型。二零二多年三月十日中,三人承认了杀害王子耀的事实。 这钱现在在网络上发酵的很快,因为被告人他的年龄实在是太小了,真的不敢相信这个事件是几个十二三岁的小孩干出来的事情。 如果你是被霸凌者,请一定不要独自承受,就像大家说的,第一也一定要告诉父母和老师,因为你不知道你要是隐忍下去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一定要勇敢站出来替自己发声。如果你是旁观者,你的承诺可能就是一种纵容,随波逐流是不对的,就像微商逆流成河这部电影中所说的,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不够的。 祝每一个小朋友都能拥有一个安全快乐的校园生活,成为懂法、守法、爱法、用法的小公民,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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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好,我是今天的主持人王可欣,欢迎来到榆林市第十小学红领巾法学院。 法律是用来保护每一位正直善良功名的利剑,我们只有知法,才能更好的守法和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为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及辨别是非的能力,正确应对社会上种种不良现象的诱惑,远离犯罪,健康成长,今天我们将在这里举办模拟法庭,下面请随我一起来到模拟法庭现场请各位演员各就各位! 二零二三年榆林市第十小学红领巾 法学院模拟法庭现在开始, 今天公开审理榆林市第十小学一名校园欺凌一案。原告、公诉人、被告、辩护人、原告是否到庭?已到庭已到庭!已到庭! 下面宣布法庭纪律一、道题,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二、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 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三、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一缺席 判决。四、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秩序、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戒,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 大家请坐!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指示开庭!榆林市第十小学红领巾法学院模拟审判庭现在开庭! 船被告人盗庭, 你叫什么名字?我叫李明,出生于 二零一二年九月七日,民族,汉族,出生地雨阳区,文化程度,在榆林市第十小学就读四年级。家庭住址,育才路。以前有无受过法律处分?没有。这次何时被刑事拘留? 三月四日何时被逮捕?三月四日,榆林市第十小学检察院起诉书是否收到?已收到何时收到?十天前收到。 榆林市第十小学少年法庭现在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李明校园欺凌一案。根据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在庭审中享有以下权利,一、如果上述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影响公正的,可以请求换人。二、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榆林市第十小学检察院起诉书被告人李宁,男,二零一二年九月七日出生,汉读,在读榆林市第十小学五年级, 余阳区人。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李明于二零二三年三月四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左右在榆林市第十小学朱玉、朱月处语诀到朱君瑞发声口诀,并将其用餐以善。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充分,足以认定。本月认为被告人李宁采用暴力手段致他人受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未严肃法纪,维护公民合法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公诉请依法陈楚。本庭限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被告人李明,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明白了没有?听明白了是否修改陈述?不修改 你是什么时间到学校中院住的?三月四日下午大概四点三十分左右。来干什么?到中院玩?到中院后怎么和朱俊瑞发生矛盾的?朱俊瑞故意踩水坑,还将水接到了我的身上,是谁先动的手? 是我想过打人的后果了吗?没有想过。询问完毕,辩护人,你是否需要向被告发问?有辩护人,你现在可以向被告询问了。你是否平时放学后按时回家?是的, 你平时学习成绩如何?平均成绩在九十分以上。你经常去游戏厅玩吗?从来没有。询问完毕,原告被告双方有补充询问发问可以申请 没有?没有。下面由公诉人向法庭举证。公诉人,请法庭传证人到庭,本庭准许传证人到庭。 你叫什么名字?马议员,年龄,十二岁,班级,五年级七班。根据法律 规定,证人应当如实提供证言,留意作为证者或者以利对证,要承担法律责任。证人,法议员,你能否保证如实作证?能,证人,请在保证书上签字。 公诉人,你现在可以向证人发问, 你能否把当时的情况再陈述一遍?二零二三年三月四日下午四点三十分左右,我下课后到中院玩,看见李宁和朱军瑞正在打架,其中朱军、 孙瑞被打伤在地上。你当时看到的两个人有没有在现场?有打人就是他。发问完毕,被告人,你对证人的证言有何意义?没有。证人满意,原退庭,公诉人可以继续举证。现在宣读原原告证言。 二零二三年三月四日下午四点三十分左右,我在中越玩水,不小心把水溅到了李明身上,李明当时很生气,不由分说向我打来。 事后我马上报告了保卫科,保卫科杨老师在检查我的伤势后,马上给我送到了榆林市第二医院及治疗,经医生鉴定,右手骨折。 被告人对原告证也有意义,没有。被告辩护人对原告证也有意义。没有。公诉人继续向 法庭举证,现在向法庭提交证物。 被告人、辩护人对该务证有何异议?没有。公诉人有无其他证据提交法庭取证完毕。被告人有无其他证据提交法庭?没有。被告辩护人已有无其他证据提交法庭?没有。法庭调查结。 现在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言,作为公诉人就以民校园欺凌一案提起公诉。本案证据确凿,案情清晰,被告人还很年轻,理应通过理智的头脑解决问题。但被告人性情过于急躁,走上犯罪道路,被教育犯人 为维护法纪,请求法庭对被告人给予严惩。最后要求被审团给予被告人处罚一周,学校义务劳动服务, 打扫本班教室卫生两周,并赔偿原道朱俊瑞药费、营养费等五万元。遵纪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我 希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的规定,接受李民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开庭前,本辩护 人通过与被告人的见面,基本了解案情,刚才又听法庭对案件的调查,对案情有了进一步的认识。首先,对于公诉人的证据没有意义,但唯有几点需要澄清,第一,我的当事人在学校,他的表现一向良好,学习成绩比较优异。 第二,他从来没有欺凌他人的行为。第三,他诚实善良,孝顺父母。第四,他曾经拾金不昧,受到过学校嘉奖。第五, 我的当事人目前只是小学生,所受的法治纪律教育还比较少,法治观念比较淡薄。可是如果他读法,结果可能不是这样。我的当事人在被抓后,在公安机关交代态度良好,且无犯罪前科,请法庭拘役。以上个点考虑率 给予从轻量刑被告人律师的意思是不是说不懂得法律就不应该给予法律制裁?当然不是这个意思,但是法律不爱护人情,我请求法庭在量刑时能考虑到这一点。 我们的确对被告人怀有生气的同情,但是同情不能单据法律。相反,我们认为只有对被告人加以严惩,才能真正教育被告人,才能真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果这次不对被告加以严惩,那么将会有更多的被告名出现。 处理校园欺凌事件不能简单草率,要善于分析,采取妥善的办法解决。对有欺凌行为的学生,应从思想教育入手,循循善诱,应势力导,使其认识到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基于赶错机会 自我纠正,只要其主动认错,都应给予从期量刑。校园中的欺凌问题日趋严重,呈上升趋势,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欺凌行为危害青少年,危害家庭、社会,如不及时发现制止, 今日校园中的小霸王就可能成为明日社会上的不一定分子。原告律师说的很对,但是关键是欺凌事件发生后,我们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处理这个问题至关重要,如上面这个案例,假设案件发生以后, 如果我们简单省事,那么结果是当事人就会因触犯法律而被校方开除,那么这个同学就会被推向社会,融为社会青年而无法集体读书。所以我们应该采取一种攻心的处理方式,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食品德不良的同学心理上受到震撼,感到内疚,其主动承认错误,这样就给了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使他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使他继续完成学业,以后一样会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辩护人有无心的辩解没有?法庭辩论终结被告人,你现在可以就本案的证据、罪行、有机、轻重、对犯罪的认识及对定罪量刑方面做解药的发言。我当时只是想去中医院玩,并没有想去欺负谁, 但是我头脑发热,打的越高,我并没有意识到这还会危害到他人,所以我请求法庭从期处罚。现在修庭带和一庭进行庭议 后当庭宣判, 现在继续开庭,现在进行宣判。彭越认为,被告人李明殴打他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李明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不安中的被告人毕竟还是未成年人, 思想幼稚,单纯,不思考后果,但只要我们的教育方法得当,是可以挽救的。介于被告人李民关爱后,认字态度较好, 故本愿被被告人予以着地从轻处罚。判决如下,全请全体起立。 一、被告人李明犯故意伤害罪,判罚三天,学校义务劳动服务并打扫本班教师卫生一周,赔偿原告医药费、营养费等四万五千元。二、津贴即口头缺判,在 a、 b 以后五日内通达判决书, 如不服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时十五日内通过。本月或直接向榆林市第十小学少年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证本一份,副本两份。请公诉人将证据材料提交法庭。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粤语录签字。 现在闭庭,请和议题人员退庭。 通过亲身经历参与模拟法庭,使学生熟悉司法的审判实际程序、过程,利用身边的人和 合适和案例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锻炼了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提高他们的分析、判断、辨别是非的能力, 让更多的学生去关注法律,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真正的法治公民。二零二三年榆林市第十小学红领巾法学院模拟法庭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校园普法听我唱,听我讲。法律关系你我他生活处处不抵法。根本大法是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食品安全食安法、防火潜在消防法、办事依法 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都用法。 校园普法听我唱,听我讲。法律面前接 治安法、偷盗纵火触行法,弘扬正气,惩恶扬善,彰显正义帝国。

对于那些想欺负别人或者邀请你一起欺负同学的人,你要勇敢说破。 这祝愿同学能在大太阳下茁壮成长,健康快乐,茁壮成长,让我们校园始终充满正气,成长动力!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我是朝阳区实验小学福源分校的三年级三班叶诗文,我的作品名称是执法守法,与法同行。 我希望青少年的未来越来越好,在身心发展的同时,也希望法律能够散步到我们生活的所有地方, 每一个人都受到法律的保护,每一个人都能享受到健康平安的生活,在安全友好的环境下成长。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