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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的风最终吹到了滨州市杨信县。今天被抓的是县政法社会法治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李延和。他曾是执掌民生、水利等关键部门的官员,却以权谋私,非法收受财物近五百万元。 李延和的违纪违法行为集中爆发在二零一九年至二零二二年这段时间,正是他执掌杨信县民政局、城乡水务局两大关键部门的任期。 民政关乎弱势群体保障社会福利供给,水利牵连防洪、安澜、农田灌盖两个岗位,都是直接对接民生需求、掌控大额公共资金的核心领域。手握项目审批、工程 招标等关键权力,本应是守护群众切身利益、优化地方营商环境的重要屏障,却被他厉令至昏的变成 成了中饱私囊的敛财工具。工程建设领域是李岩河全力寻租的重灾区,他精心搭建起一套隐蔽的全钱交易链条。他多次接纳某建设集团杨信分公司负责人徐某、山东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某等企业和个人的请托, 通过三种暗箱操作手段为请托方铺路搭桥,助力中标个人直接拍板,让请托方指定招标代理公司从原 头掌控招标走向搞明招暗定的戏码。表面上走公开招标的正规流程,实则早已内定中标企业直接向招标代理公司递话,重点推荐特定企 业,凭借职权施加隐形压力。一系列操作下来,相关企业得以顺利承揽工程。而他则坐收余力,先后多次收受请托人赠送的财物,经核算折合人民币高达四百五十六万元。二零二一年四月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 联合在阳信县水利局城乡水务局任职期间,违纪违法行为更为猖獗。他频繁利用职务便利,向招投标代理机构打招呼、递条子,为他人 承揽水利工程项目提供便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水利工程素有民生命脉之称,直接关系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农业生产的稳定,本应是阳光透明、惠及民生的民心工程, 却在他的权力干预下,沦为个人谋取私利的摇钱树,不仅践踏了市场公平竞争原则,更严重破坏了当地的营商环境, 让企业对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失去信心。除了工程领域的大肆敛财,李延河的违纪违法行为还遍布多个方面,全方位触碰纪法红线。他致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于不顾,违规收受礼金、 消费卡,还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把公共权力带来的便利当成个人享受的资本。组织纪律方面,他全然抛弃民主集中制原则,违反意识规则,大搞一言堂,个人擅自决定重大事项,将单位权力当成个人资产。 工作于生活中,他还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进一步模糊公与私的界限,彻底丧失了公职人员的基本操守。杨信县纪委监委在通报中明确指出,李延河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依然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二零二三年九月,李延河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