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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你血流干而死的,我的天空星星都亮了!法医刘良深夜发的视频,彻底把五个月大小洛溪的死亡真相给扒了出来。 就是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那个心脏科主任陈某贤,拍着胸脯说,这手术是成功率百分之九十九点五的入门级小手术,最后愣是把小洛西的命给断送了。 官方通报医疗团队的四大错误,一是把三毫米能自己长好的心脏房间隔缺损手术说成是七毫米的复杂防缺,硬是安排了没必要的手术。二是手术操作不当,六点五厘米的胸壁窗口,五厘米的心包切口都没有缝合,心脏还残留着补片, 胸腔积血超过了孩子血量的一半。三是刻意隐瞒,把七十六分钟的二次开胸抢救过程,五 的严严实实。四世手术后监护完全缺位,并发症来了都没有及时处理。目前,主刀医生陈某贤、麻醉科主任都被免职,分管院长被撤职,党委书记受警告处分院长被记大过。小洛西的爸爸把法医的视频翻来覆去看了上千遍,每一次回放都是追星的痛。 妈妈抖着手发布尸检报告,一字一句都尽着泪,愿真相照亮每一个角落,让医疗的漏洞被彻底堵住,守住法律的底线,护好每一个脆弱的生命,不再让任何一个家庭再承受这般锥心之痛。

小洛溪事件涉事医生只是行政处罚,可能还远远不够,医疗事故罪会不会得到认定,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那等待涉事医生的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呢? 孩子是十一月十四日媒的,尸检是宁波市卫健委十一月二十六日牵头做的,小洛溪父母是十二月十二日提起诉讼的,涉事医生是十二月十四日停职的。但停职不意味着免职,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也并不重合。 根据我国法律对医疗事故罪的定义,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就会以医疗事故罪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也就是说,只有法院最终认定真的是因为主刀医生的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小洛西死亡,他才可能被定罪判刑。那按照流量医生团队出局的二十九页报告,小洛西六点五厘米的横行, 手术窗口未缝合,心包补片没有覆盖,房间隔缺损全部。这些医疗过失是不是有其他意图和主观故意呢?算不算严重不负责任呢?这些都有待司法给出一个答案。明明是个可观察、可等待的小问题,为什么成为医生口中必须立即手术的急症呢? 有卫健委的通报打底,医疗事故已经明确,现在只需要看事故鉴定的结果,对医疗过错的行为以及责任程度如何判断,就知道最后如何追究刑事责任了。 包括是不是只追究主刀医生的责任,相关的其他手术人员有没有连带责任,科室和医院有没有次要责任,都要一步步查清楚, 但即便是三年以下的刑期,也换不回一个刚刚来到世界上的小生命了。而根据江西广播电视台的报道,这位设施医生陈某某在今年六月就出过一起类似的医疗案例。贺女士称, 他十三个月大的孩子也是接受了陈某某的治疗,医生承诺手术成功率高,结果经历了七个小时的胸腔镜下动脉导管结扎手术,孩子死亡。 贺女士认为,手术中有一个二次手术没有告知家属,太太事后多次向卫健委投诉,并以刑事立案为由报警,均未得到满意。结果。当时得到医院方的回应是,这位陈某某已经是业内最厉害的人了,没法向别人求证他是不是有手术失误。 那贺女士孩子的死亡,陈某某有没有过失呢?算不算是医疗事故呢?既然是业内最厉害的人了,为什么半年内已死两个孩子呢?医院拿着专家的名头回应,是不是存在包庇呢?事情发酵了这么多天,也许不光是小洛西,还有另外一个孩子的事件也需要翻出来好好审视了。

小洛溪事件后,再有家长实名举报宁波妇儿医院,我实名举报宁波妇儿医院,乱用纸钱,然后把我小孩医死了! 近日,一名男子在社交平台发视频称,自己快五岁的女儿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在宁波妇儿医院就诊后出现危急症状,转院时死亡。 视频发布者王先生告诉媒体记者,女儿此前总是发烧抽搐,经治疗恢复的很好。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女儿再次发烧后去宁波妇儿医院急诊,医生先后开了两张单子,让王先生去拿药。然后王先生买粥回来时却发现女儿怎么都叫不醒, 验血报告单上也出现了危急。之后女儿被推进了 p i c u。 住院两天后,医院说要转院上海,结果转院途中夭折。王先生认为 医生开错单子,用药过量,但是院方不认可,事件便一直僵持到现在。十二月十七号,媒体记者联系宁波市卫健委,有工作人员称已经在处理了,医院医患办也表示一直在跟进,也和王先生保持着沟通。

五月,伦乔洛西心脏手术后离世。宁波卫健委通报,主刀医师被免职暂停诊疗,多人被处理。 调查组认为,医疗团队对手术风险评估不足、手术操作存在过失,术中出现突发情况未及时告知,术后监护处置有缺陷,具体医疗过错及其责任程度需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等完成后予以明确。 医院存在医疗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风险防范能力不足、应急处置不利、人文关怀缺乏等问题。 根据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宁波市卫健委则成妇儿医院做出深刻检查,给予妇儿医院党委书记警告处分,院长即大过处分,给予分管副院长免职处理。妇儿医院免去主帮医师、外二科亲胸主任职务,暂停其诊疗活动。免去麻醉医师的科主任, 暂停其诊疗活动。暂停儿童重症监护病房主管医师诊疗活动。接下来,将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宁波的小洛溪事件相信大家都刷到了,昨天宁波卫健委对于小洛溪五个月大手术的小洛溪手术离世事件发布了一个官方通报。陈律师办过很多跟医疗相关的刑事案件,对于医院以及其他相关联的部门是非常的熟悉的。 那么对于宁波卫监委出具的这个通报,陈律师有这么些疑问。调查组认为医院在术前的手术风险评估不足,手术存在操作失误, 术中存在突发情况没有及时告知家属,术后的监护处置也有缺陷,术前术中术后全是问题,等来的却是仅仅只是免职等不痛不痒的处罚。 我建议小罗西的爸妈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陈律师说到的以下几点。第一,手术室和 icu 的 监控,院方前后的承受矛盾,并且后续以 摄像头没有存储戒指导致没有办法回放,这不明显扯淡吗?正常的城市的办公室的摄像头都至少能够回放三个月,你一个三甲医院的 icu 的 手术室居然告诉我没有存储戒指,导致没有办法回放,你们相信吗? 还是说医院在刻意的隐瞒真相?所以在后续在查看监控的时候,一定要求院方提供完整的手势视频, 并且在看视频的过程中也要去注意,防止视频被剪辑,如果有,一定要求公安机关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二,我们国家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不负责任,导致患者死亡或者身体受到严重损伤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医务人员存在严重失误,属于严重违反诊疗规范以及职业道德, 这是构成了严重不负责任的构成要件,如果医生明知道手术风险高,还去放任危险的发生,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 致人死亡罪。希望小洛溪的父母能够看到陈律师的视频,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到陈律师说的这几点。


小洛西的去世,如果只是简单的问责,恐怕难以服众,那么最后到底会不会被追究医疗事故罪的刑事责任? 出生仅五个月就被要求做心脏手术,起初说是微创手术,成功率极高,只需要两三个小时,结果变成了一场七个小时的开胸手术。在手术过程中到底发生了什么状况?没有任何人和家属沟通, 官方在通报中明确说了医疗团队存在手术风险评估不足、操作存在过失、术后监护缺陷这些问题,也就是说,从术前、术中到术后全阶段的都在犯错,那么从这也大概率可以判断出, 这场事故应该是属于一场医疗事故,但是呢,一切还是以证据为准,不能简简单单的靠推测,究竟是什么样的证据后面我们会提到。那么还有就是关于手术室的摄像头问题, 这次的摄像头没坏,但是他是一个没有存储功能的摄像头,在手术室装一个没有存储功能的摄像头,他的意义在哪?再结合通报里面说术中存在严重的过失,所以没有存储功能的这个辩解,或者是这个调查结果 很难让人接受。那么目前呢,派出所也已经受理了家属的报警,那么家属呢,也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也申请了医疗事故的鉴定。而这个医疗事故的鉴定报告就是我们上面所说的追责的直接证据,如果经鉴定 死亡,与医生的过错有直接的因果关系,那么就可以追究医生的刑事责任。我想也只有这样,才能让小洛西的家属能够得到一点点的宽慰。

今天正好在宁波啊,也讲一讲这个宁波小洛溪的这个事情。五个月大的女婴,心脏手术离世一个月,宁波市卫健委呢,在十二月十四号的时候呢,发了这个情况通报,明确啊,手术操作是存在过失的,那么有多人被处理了? 这个通报上说呢,医疗团队对手术风险的评估不足,手术操作存在过失,术中出现突发情况呢,被及时告知,术后监护 处置有缺陷。宁波大学附属妇儿医院呢,做出深刻的检查,对于党委书记警告院长及大过分管副院长免职的处分,同时免去这个指导医生、麻醉医师主治的职务,暂停儿童重症监护病房主管医师诊疗活动,并将根据医疗事故鉴定结果进一步的追责。针对家属和网上关注的啊, 骨刀医生这个资质和手术室、重症监护室监控等问题呢,经过核查均是符合规定的。那么此前据这个孩子母亲说,宝宝是早产儿啊,心脏呢,房间各缺损,医院检查后决定手术,但术前说手术只要两个半到三个小时,实际呢,孩子却在全麻下经历了七个多小时啊, 期间进行过二次手术,但院方没有告知家属,只想要一个真相。目前公安已经介入了,法院也已经受理了家属的诉讼和他的监控摄像头的问题。 换而手术所在的手术间配有两个监控摄像头啊,其中一个用于实时监控的广角全景摄像头呢,内置 存储戒指,不具备回放的功能,相关设备已在全程公证下由公安机关完成了开验。那么另一个用于麻醉车的这个监控 配置有存储戒指的,具有视频回放功能,同手术室的其他手术间的监控摄像配置是相同的,病房内是未安装摄像设备的,那所以说上述区域的监控摄像配置是符合相关规定的。宁波市卫健委呢,也再次向家属表示了深切的慰问,同时呢也诚恳的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 舆论的监督,所以这个案件相对来说,卫健委已经做出了相应的处罚,接下来公安已经介入,法院也已经提起诉讼,你们就看公安和法院那边的流程怎么走了,医疗维权难就找一律帮。

浙江宁波五月龄婴儿小洛西事件,今天有两条新闻值得关注,一条是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了宁波离世女婴家属与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 另一条新闻是浙江省委省政府派出工作组,对做好后续处置工作加强督导。这两条新闻报道出来之后,那他的正向意义在哪呢?咱们先说工作组 高层介入督导,这是事故事件处置过程中比较常用的一种方式。客观的讲,小洛西事件比较特殊,因为涉及到了婴儿,所以更加引起了公众的关注。 这个工作组啊,代表的是浙江省委省政府首先就向公众传递了绝不姑息违规,坚决守护公平的信号。这个工作组的介入,能有效缓解家属的焦虑情绪,让公众看到处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众性。 另外呢,派出工作组,等于是浙江省委省政府把办公桌搬到了宁波,直接介入事件的调查处理。那么为什么要这么做?前几天啊, 小洛西的舅舅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说,感觉调查组这么多天来啥都没干,家属这样的疑虑也不无道理,让宁波人查出宁波自己的事,很可能就会出现互短的问题。 而代表省委省政府的工作组来了,就会以更权威的力量协调资源,破解难题。这种靠前处置的模式,既保障了调查的独立性,也增强了公众对处理结果的信任。如果宁波方面处理不好,接下来那就是提级处理,由省一级调查组直接接管处置。 而对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其实也不那么简单,应该肯定的一点是,这起诉讼的最终走向永远都绕不开赔偿。法院怎么来认定医院的过错呢?首先得认定医院有错,但同时还要适用因果关系原则,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必须证明医疗行为直接导致了损害。在这个过程中,还涉及到了一个专用名词,叫做举证责任倒置。也就是说,家属把医院告了医院,你得自证没有过错。这样一来呢,家属也就是原告的负担也就相对减轻了。 那么我们回过头来再说。十二月二十号,小洛奇的爸爸公布了尸检报告的相关内容。当晚二十点四十七分,医院方面发布情况说明,核心内容就是根据尸检报告,小洛奇的房缺对五个月大的患儿生长发育存在较大影响。 实际上,这个情况说明目的就是自证无罪,但是情况说明在三十分钟后就自行删除了。从发布情况说明到删除情况说明,医院方面这一番操作特别的愚蠢。 根据尸检报告,小罗西右侧第三至第四肋间长六点五厘米的横行手术创口,还有心包右侧五厘米的手术切口,都没有进行缝合处理。公众对这些内容都充满了疑问, 而医院方面呢,却回避敏感问题,盯着其他问题闪烁其词,顾左右而言它,不仅没有解决问题,更加激起了公众的怀疑和愤怒。一发一删,不仅愚蠢,而且愚蠢至极。 这一期视频呢,咱们说的有点散,但核心问题在于,这期医疗损害事件的最终处理必须严格遵循法律程序,不论是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责任,该谁担责就谁担责,绝不姑息,这是公众的一致呼声。

宁波妇幼的那个医生到底该怎么定他的罪?说一下最有可能的三种罪。第三种可能会让很多人都觉得天方夜谭。 首先呢,是医疗事故罪,大多数人可能都认为构成这个罪,那么医护人员在医疗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患者死亡或者是严重损害的,那么就构成了医疗事故罪。乍一看,这个罪名非常符合小洛七这个案件的情况,但是这个罪的最高法定刑才三年。 我们将医疗事故罪同我们要说的第二个罪,也就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来对比着看,这两个罪名呢,他在特定的场合下属于法条,并合 医疗事故罪,属于特殊法条。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特别法条,通常呢,在法律适用上适用特别法优先的原则。 但是呢,过失致人死亡罪,他的最高刑是七年。刚刚我们说了,医疗事故罪最高刑才三年, 如果小洛西的主治医生存在夸大病情,诱导家长同意手术,最终导致小洛西去世,如果只判三年有期徒刑,我觉得是严重不符合罪行相适应原则。所以即便认定主治医师在整体事故中 只存在过失,那么也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进行定罪处罚,这样才能做到罪行相适应。那么第三个可能构成的罪名就是故意伤害罪,这应该也是我们大家最期望的罪名,因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法定最高刑是死刑。 一开始我也觉得怎么可能是故意伤害呢?但是当我看了一些专业医生的一些说法以后,我觉得确实是可行。关于小罗西的病情,他们的观点基本是一致的,他们认为大概率是可以自愈, 那么即使不能自愈,需要手术的话,那也应该等到再长大一点,这样的话,手术的风险会呈指数的下降。 也就是说,如果呢,小洛西的主治医生他存在故意夸大病情,明知这么小的孩子做这种手术,大概率会出现问题,那么他主观上可以认定具有伤害的间接故意,那么就可以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呢,还没有对他采取任何的形式强制性措施,我想呢,应该是在等那个医疗事故的鉴定报告,目前的尸检报告都已经出来了,相信医疗事故的鉴定结果也不会让我们等太久。

大家好,昨天刷到宁波小若曦的事情,真的非常让人痛心,我也是两个孩子的爸爸,我的二宝就比他大一个多月,他才五个多月早产,爸妈辛辛苦苦熬了一百多个日日夜夜啊,这个只有我们 才能感同身受。是做父母的,就因为医院说他有心脏问题,所以给他做这个手术,孩子 前前后后饿了十多个小时,一口奶都没喝着啊,然后就被推进手术室,全麻做了九个小时,九个小时,结果 这个还没来得及喊爸妈的小生命就这样永远的离开了,干成残忍的事。这个尸检报告,孩子根本就只有一个三毫米的缺损,听说那是能治愈的,根本就没必要做这个手术,完全没必要,手术的过程都触目惊心啊, 哎,六点五厘米没缝合,胸腔积血,全身血量,心脏里面还有一些没拆的补片什么的,我听他们说那些术后的承诺啊,那些隐瞒,每一句都扎在我们这些做父母的心上。我看了很多评论啊,也看了很多 那个关于这件事情的报道,我也是普通人,没什么能耐,我也只知道做,身为父亲拼尽全力就是想保护孩子健康平安的成长,可面对这些专业的东西,我们不懂呀, 对不对?我们是普通人啊,我们只能交给更专业的医生,听从他们的建议啊,没想到这个事情就会转变成这样啊,你说小洛习的爸妈到底做错了什么?孩子到底为什么没了啊?失责的人到底该不该负责 啊?这条路到底该怎么坚持下去啊?我今天把这个事说出来也不是为了煽动情绪,我就怕这样的悲剧发生在我我的身上,我们这个普通人的身上, 屏幕前的你,哪怕只是个陌生人,能不能帮个忙?转发这条视频,让更多的人看到小若曦的故事,让真相不要被掩盖,让每个孩子都能够健康平安的成长,愿小若曦天堂没有疼痛。

你可能没听说过他的名字,但近日小洛西的案件就是他亲手操刀完成的尸检。有人说,法医的世界满是冰冷,可刘良却用四十多年的坚守,让解剖刀成为守护真相的武器。 当年新冠疫情中,他是逆行者中的逆行者,五十九岁高龄,主动请缨,在密不透风的防护服中熬到缺氧虚脱,完成了全国首例新冠遗体解剖。 如果没有他,全人类抗议都会更加艰难。如今面对小洛溪的悲剧,应家属恳请跨省施检,以专业鉴定解开医疗过失的真相。报告全书十五页,字字珠新,终于还给孩子一个公道。从业几十年, 七千余起疑难案件,零差错培养了三千多名法医人才。法医秦明相信大家都听说过,他就是刘良教授的学生之一。他这一生都在践行为生者权为死者严的使命,法医刘良真的很了不起。

才五个月的女婴,进手术前还会笑出来就没气了?宁波一个五个月大的女婴,心脏上有点问题,房间隔缺损。医生说啊,这个手术不算特别复杂,很多孩子做了都能健康长大。家长咬咬牙签字的时候啊,这手都在抖,但是心里全是盼头。 可谁能想到,这一切竟是和孩子的最后告别。手术灯灭了,等来的不是手术成功,而是一声沉重的脸。孩子没保住,这五个字砸下来,孩子妈妈当场就瘫在了地上,爸爸攥着拳头,指甲都掐进了肉里,却连哭都哭不出声来。 手术过程到底出了什么问题?是不是操作上有失误?术前检查都好好的,怎么突然就救不回来了呢?能不能让我们看一看完整的手 除记录和监护数据呢?可是这些问题要么被含糊其词的应付,要么就石沉大海。为人父母,连孩子离世的真相都没资格知道吗?这些质问撞在医院墙上,谈回来的全是等讨论走流程。 失去孩子的父母像困兽,闻着孩子睡衣上的奶味,整夜整夜睡不着啊!有人说,房间隔缺损,手术死亡率确实低于百分之一,但是低于百分之一不等于零。孩子走了, 家长没有闹,没有堵医院大门,他们只是一次次去找院方要说法,只是想知道,为什么?这个要求过分吗?一点都不过分! 这是一个家庭对失去孩子最基本的交代,也是对生命最起码的尊重。就在家长求助无门,网友们也为这个小生命揪心的时候,转机终于 来了。十一月十七号深夜,宁波市卫健委终于发生了!成立调查组彻查,依法处理!这个回应像一记强心针,给了家长希望,也给了关注这件事的所有人一个交代。但是我们更要清楚,彻查不是终点,而是起点。 查什么,怎么查,查出来之后怎么处理,这些都得明明白白的晒在阳光下。医疗纪录片人、监事、导演说过,我们拍死亡是为了更好的活着,但是有些死亡本不该发生。 你的每一次转发,都是在帮这个还不会说话的小生命呐喊!让我们一起期待刀刀见肉的真相!

主刀医生被免职,院长被激过,通报里提到了该团队术前评估存在严重的不足,手术操作不当,术中出现突发事件之后未能及时跟家属沟通,术后的监护处置有失误。最近的小洛溪事件让我们所有的人都非常的关注, 但这个事件包含了很多很多的问题没有解释清楚,包括这个手术是否一定要去做,一定要急着去做。 第二个呢?到底四级手术是一个什么样的个概念,怎么样的个处理流程,在做这样手术的时候遇到突发事件应该去怎么处置?第四,明明已经是主任医师了,为什么还会出现这种情况?以及最后这样的公众事件会对我们所有的人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以及我们应该吸取什么样的经验教训。 那么今天呢,我就针对这些问题给大家分享一下我作为一个一线临床医生的看法。首先呢,这个手术是 是不是一定要做?根据现有的信息来说,小洛西他是个五个月的大的婴儿,他是有防缺的,这些都是公认的,但是矛盾点在于哪里?患者家属声称术前评估是三毫米的一个防缺,同时是一个斗性的防缺, 术后尸显排除了痘性防区的总可能性,而且这个防区的大小他不是三毫米,是一乘以零点九公分这么大的一个防区,所以这两者就有点对不起来,我们也不知道具体的真相到底会是什么,那就让子弹再飞一下, 对于这样的情况呢,是不是一定要立即手术呢?那老罗从毕业开始工作到现在已经是十八年,那么多年,真的需要争分夺秒的马上去做这样的手术,这情况是少之又少的,是凤毛麟角的。 只有当你不做这个手术,真的会影响孩子生命,真的会造成重大的肢体残疾,器官脏功能障碍的这种情况,我们才需要 马上做这个样的手术。那第二点呢,对于四级手术,医院里应该是一个怎么样的处置流程?在现有的医疗体系当中,手术是分为一级、两级、三级、四级,这个数字越高呢,就说明手术的难度就比较大,手术等级会比较高。 一般来说,针对四级手术,我们应该是由科主任牵头去做这样的一个数线小结合,数线讨论第一个手术的必要性,是不是有手术的难点在哪里?手术会出现突发情况,以及处置手术有没有替代方案,你比方说保守治疗方案,或者是其他的数字的选择,以及术后这些并发症的可能性, 一般都是要去讨论的。只不过呢,就针对简单手术来说,四级手术我们会讨论的会更加严谨,那如果这个手术真的是非常凶险的,是非马上做不可的话,甚至有可能会上升到需要做行政谈话,一般是有义务科前头的医生和患者做下来,很认真的把这些术前讨论的情况要做充分的沟通的, 这个沟通的过程可能是需要音频甚至视频的记录的。第三点呢,手术当中如果真的出现了像突发事件,我们该怎么办? 如果真的涉及到要抢救患者,没有任何的前提条件,我们一定是要先抢救患者,在这过程当中呢,可能我们可以安排一个医生在边上去做相应的记录,这是没有问题的。小洛西他这个手术做了七个小时,我不像这七个小时全都是在抢救, 当你抢救到一定程度的时候,相对稳定的时候,作为主导医生来说,你需要跟手术室门外的小洛西家属去做这样的额外的沟通,因为你出现了突发事件,这个突发事件是手术之前没有去预料到的,你必须把新的这个情况告知家属,并让他在你提供的这些方案当中做出选择。比方说我这个手术 我要怎么样的继续进行下去,或者说你认为这手术方案已经不可行了,那你必须要赶紧的去把伤口关闭掉。遗憾的是,可能这七个小时当中, 主刀团的并没有去做这样的一个事情,如果真的是非常严重的事件出现的话,主刀医生如果他不是科主任的话,我们内部的话是需要向科主任汇报的,以及向相应的义务科科长以及分管医疗的院长去进行这样的汇报的,这是我们内部的一个机制。 那么第四个问题呢,就是明明已经是主任医师了,为什么还会出现这样的这个问题?我们国家体制内的医疗他都是有这个职称评定系统的, 主任医师已经是最高的一个职称了,并不代表这个主任医师对这个毛病具体的水平都是无懈可击的。你怎么样才能评上主任医师呢?咱们北上广是非常非常的绝,你不光要剪手术卷临床看诊,你要卷科研,要去卷科普, 所以是非常非常的严格的一件事情,但是呢,这个地域差异还是比较大,我不否认有些地方评上主任也没有那么难,可能到了年前他就能去评啊。最后呢,就是 关于这个公证事件,目前我们都看到这个情况呢,是行政的处罚是要先于医疗事故的这个鉴定去公布的,这也比较少见。但是呢,我认为这种情况呢,完全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我们现在是个网络化的一个社会,医疗鉴定他是需要一个比较严谨的一个操作,是需要时间去做这件事情的。 但是呢,如果在这个过程当中,主管部门,也就是当地的卫健委,他已经很明确的发现你在这个诊疗过程当中有明确的这个错误,包括并不限于所谓的传感病史的话,他完全是可以直接给你做出行政处罚的,这我觉得完全没有问题。 最近这样的关于儿科的这些事情呢比较多,不光是小洛西的事情,还有先前的菏泽的六个奇观的事情,不可避免的出现了这种负面的新闻之后,公众对我们医生群体的信任度他是会有降低的。但是即便如此,我依旧坚定的认为我们现在的信息的这个公开透明化是 件正确的事情,我们应该通过小洛西事件得到些什么警示呢?对我们医生来说,大家不要有任何的这个侥幸心理,一定要秉持自己的初心,把医德放到最最高的这个位置。 当然你在抢救患者的过程当中,你的确应该做到争分夺秒,在事后你可能需要去补这样的病史,在补病史的过程当中,因为病史可能会比较长,比较多,你可能会出现一些瑕疵,最简单的有可能会出现打字打错了错别字这种情况,那这种情况是情有可原的,我们认为他不是个大的错误,他是个瑕疵, 但是你千万不要去做篡改,病是这样的事情,这样的性质就发生了根本的改变。所以患者来说,假如你去一家医院,得到的结果是你家孩子需要立即手术,当天手术,在这种情况下,你的情绪一定是非常焦虑的,甚至是崩溃的,在这种状态下,你往往会做出错误的判断,那么现在的情况跟以前又不一样了,我们完全 可以去多询问几家医院,甚至最简单的就是我们可以利用互联网医院这个武器,你只要简单的把你的病史上传上去,你就很容易找到对接的这个专家,多询问一下,多发意见,然后再去做这样的决定会比较合适。 我作为医生来说,希望各方面都可以从小洛溪事件当中得到这样的经验教训,那么将来呢,也要避免类似的这样的悲剧的发生。关于我今天谈到的这些点,大家是否还有新的补充,可以评论区交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