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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十六年,为什么反动物虐待法还没有出台?今天简单告诉你们为什么?第一,虐待的边界非常模糊,你们觉得虐待的标准是什么?杀算吗?打算吗?骂算不算? 在不同人的眼里面,有的算,有的不算,这个很难同意,更别谈历法是基于哪个标准。 第二,适用的范围非常模糊,缺乏统一的共识。有的人喜欢猫,觉得猫应该保护。有的人喜欢狗,觉得狗需要保护,有的人喜欢猪, 有的喜欢牛等等,他们觉得这些也需要保护,所以这个覆盖的范围太广。有的人要说了,那猫和狗是人类的朋友,他陪伴人类,和一般的动物不一样,他们可以给人类提供情绪价值, 那剩下的人觉得其他动物何尝不是呢?很多爱猫爱狗人是觉得猫和狗不应该是食材,但是在我国很多地方,比如广西的玉林, 广东的湛江,贵州的花江镇,江苏的沛县,江西的永兴和乐平,云南的文山,湖南的茶陵,福建的长汀,吉林的延边,山东的临沂,这些仅仅是我国吃狗肉比较有名的地方就已经这么多了。 这些吃狗肉的饮食文化很多都已经有上千年了。还有两广地区的传统粤菜龙虎豆,核心食材就是用蛇和猫肉做的,突然立法了,不让他们吃,部分当地人很难接受和改变。 第三,立法治法的成本特别高,一旦动物虐待法成立了,就需要配备大量的人力,建立动物伤情,建立标准和专业,建立队伍。财政投入非常大,这些投入的财力本来是可以用于改善民生的, 现在却被大大占用了。网友的提议我觉得非常好,推动立法的这些人应该主动去承担国家在这方面的财政投入,最后反制的效果也不一定有想象的那么好, 反而会反噬推动立法的这些人。因为一旦立法就会产生大量的报案,最后还会落到帽子叔叔身上,因为警力是有限的,等哪天你受到不法暴徒侵犯时,你打电话给帽子叔叔,他那边和你说, 我们的警力都派出去处理虐待动物的事情了,你崩不崩溃?这不扯淡吗?还有就是你养的猫猫狗狗在家里面乱拉乱尿的,你就是动手教训了他们一下,被人拍到了,然后你就被帽子叔叔抓走了,这合理吗?第四, 立法的重要性分歧很大。因为现在现行法律制度下,对虐待虐杀动物的行为也有法可依,例如以残忍手段虐待、公然传播虐杀影像适用于治安管理处罚法。 虐待致疫情传播适用于动物防疫法。虐待他人动物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就会涉及到故意损坏财物罪,所以没有立法的必要 性。阶段最好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养我的,你吃你的,杀生但不虐生,我们大家互不打扰。

什么是犬儒主义?小猫来解释。小猫有一个杠精朋友,当小猫说自己要减肥了,他说早晚又胖回来。 小猫说,我想找一个我喜欢的人。他说,这个时代哪里还有真爱?当你觉得他冷嘲热讽,甚至像是反社会的人格时,小猫意识到他很有可能就是个犬儒主义者。犬儒字面意思是像狗一样的人。他的核心是看穿虚伪,回归本真,不利人设,不讨好世界。 但是到了今天,他从一种清醒而自由的生活哲学,变成了一种失望后的冷漠与嘲讽。他们不再相信,不再热爱,也不再尝试改变,于是就筑起了盔甲,用嘲讽来包装自己。但真正可怕的其实不是怀疑一切,而是从此不敢再去尝试,去相信。

你想养猫了吗?狗来送猫来,鬼,我才不懂是什么意思,养了猫才明白,其实他呢,也是在发扬你的运气,能成为这里的人不一般,你期待那件事情马上就有结果了,留下养猫养自己,咱们在这往下看,那些主动贴你的猫猫, 我不随便亲亲你啊。猫呢,天生能辨别气场,他愿意赖在你家跟你贴贴,说明你身上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浊气,明气足,气干净,适合安身,他们就会自己带着脾气来找你。而且猫特别爱待的地方,就是家里气场最好的地方。 说他总是窝在客厅沙发的某个角落,那个地方肯定是聚气的,他在窗户旁边晒太阳,说明那个地方采光大福最好。要是你过去,他跟你一起待着,那等于是沾了这个好气 场,时间长了,人会变得自身通透。爱猫的人呢,从来不缺好福气,它不仅帮你带来干净的气场,还能追你的小美好。是不是感觉猫蹭你的时候,再糟的心情都会变好?那这种被治愈的状态,本身就是吸引好运的磁场。

关于反虐待动物历法,我列了十个大论证的问题,今天我们讨论第七个,反虐待动物执法边界如何确定,如何避免走向欧美那种极端政治正确的现象。 很多人担心反虐待历法,其实背后不是反对反虐,而是害怕一件事情会不会最后变成打不得、骂不得、碰不得,连正常生活都要被道德绑架。这个担心呢,不是没道理的。但是恰恰相反啊,真正容易走向极端的法律,而是没有边界,全靠情绪博弈的道德对抗。 第一,立法的目的从来就不是道德完美。先说清楚一个前提啊,反虐待动物立法从来不是为了塑造圣人社会,法律管的不是你够不够善良,而是你有没有越过最低的暴力红线。就像法律禁止家暴,并不是要求你成为一个完美伴侣,法律禁止酒驾,也不是要求你滴酒不沾。 反虐的立法同样也是这样,不评价你是不是喜欢动物,也不甘于你的价值观,不是要求你去爱他,只做一件事,明确哪些行为已经构成了不可接受的公共暴力。 第二,执法边界靠的是行为结果,不是动机审判。很多人担心执法失控啊,本质上害怕的是执法会不会开始审判,你心里怎么想? 但成熟的法治社会呢,从来不是审判情绪,它只审判行为。反就在动物立法的合理边界应该是是否存在明确的主动伤害行为,是否造成了可识别的痛苦、伤残或者死亡,是否具备反复性、恶意性和展示性,而不是说你是不是不够尊重动物,你说的话让我不舒服了,或者你的态度不对。 一旦执法从行为后果滑向动机审查,那就不是反虐的问题了,那是执法本身出现了问题。第三,恰恰是立法才能防止道德极端化。 有一个很反直觉的事实是,没有法律边界的议题是最容易被极端声音劫持的。当社会没有明确的规则的时候,他会发生什么呢?一边用情感正义无限拔高道德要求,一边呢,又用反情感勒索彻底否认问题的存在,最终变成舆论对骂,群体撕裂。 而法律的作用恰恰就是明确哪些事情只能讨论到这里为止,法律不是扩大道德,而是给道德化指损线。 第四,我国语境下本就不可能复制欧美极端化的路径。很多人担心欧美那一套哈,但是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就是制度土壤完全不同。 我国的立法与执法逻辑,本质上是强调社会稳定与治理效率,反对身份政治和道德特权化,不以个人感受作为执法依据。在这样的治理逻辑下呢,动物权力高于人权的结构性失衡,或者说政治正确凌驾公共理性的现象,在制度上就很难成立。 你真正需要担心的从来不是立法会不会太极端,而是如果连最基础的反虐边界都不利的话,那社会就只能在情绪和对立中反复撕扯。 第五,清晰的边界是对所有人的保护。最后说一句可能不讨好极端阵营的话啊,清晰的反虐执法边界,既是对动物的保护,也是对普通人的保护。 保护善意不被道德绑架,保护日常生活不被上纲上线,保护真正严重的暴力行为能被精准识别和处理。 所以说,反对的动物立法并不是极端政治正确,而恰恰是给情绪降温,给争议定界,给治理提效。真正危险的从来就不是法律划清边界,而是社会长期拒绝划边界。下期视频呢?我们讨论一个比较敏感但是很重要的问题,反对立法者的分类,以及他们的潜在社会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