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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常行驶过来绿灯,救护车他就是闯红灯,我已经到中,我已经到马路中间了, 我没办法,救护车为了抢救病人,选择闯红灯行驶,结果与正常行驶的水泥罐车发生了碰撞,这一撞不打紧, 救护车的病人当场被送去了极乐世界,在救护车里的医生跟病人家属也受了重伤。那么这个时候问题就来了,救护车作为特殊车辆,有闯红灯的权限, 但水泥罐车又是正常绿灯行驶,并且司机告诉众人他也没有超速,并且水泥罐车行驶时属于绿灯。那么这种情况下,交警该如何判决呢?很快水泥罐车司机就拨打了交警电话,而交警也是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 而此时现场一片狼藉,虽然救护车上人员都受了重伤,但水泥罐车司机却没有受到一点伤害。随后水泥罐车司机告诉交警,自己一直都正常行驶,没有超速,也没有分心驾驶,但没想到自己绿灯正常行驶, 而一辆救护车却直接闯红灯开了过来。水泥罐车司机表示,自己当时在看到救护车时就及时踩了刹车,可由于自己车上在满了货物, 虽然刹车都快踩冒烟了,但这种情况根本刹不住车,这才发生了事故,所以水泥罐车司机认为自己一点问题也没有。而那辆救护车的伤者也被其他救护车送去了医院,而救护车本来有一名出了车祸本就受伤严重的患者,在这场事故中直接就被甩了出去,在这二次伤害中, 患者直接就原地升天了。而为了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交警也在第一时间调查周围的监控,可令人没想到的是,监控居然坏了, 好在这一幕被一辆白色轿车的行车记录仪记录了下来,随后交警立即查看行车记录仪的视频,只见救护车救人心切,准备过这个红绿灯,恰好此时一辆水泥罐车也行驶了过来, 随后水泥罐车直接撞击在了救护车的侧边,而救护车直接在马路中间转了两圈,随后又撞向了另外的两辆车辆。而交警对当时的水泥罐车进行了测速,发现水泥罐车并没有超速,并且还是正常绿灯行驶,而救护车这种享有闯红灯的特殊车辆,虽然闯了红灯, 但也没有错,那这究竟算谁的责任呢?毕竟两者都有自己的理由,一时之间,交警也被这场事故搞得头大,最终交警也是对这场事故做出了责任判定。水泥罐车司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理由是其在通过路口时树立观察,未能及时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同时救护车司机因没有按规定鸣笛,且在闯红灯时,为充分确保安全,也存在一定过错, 需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这起悲剧给所有人都敲响了警钟,生命通道需要共同守护社会车辆遇到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如救护车、消防车、警车时,应主动安全的避让。特种车辆在享有优先通行权的同时,也必须严格遵守确保安全这一前提, 不能滥用特权。无论是何种车辆,通过路口时都应减速慢行,仔细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过。


救护车急救时闯红灯把人撞死了,构成犯罪吗?一辆救护车因为抢救生命垂危的孕妇闯了红灯,并且把斑马线上的一名行人撞倒,当场死亡。那么这种情况下,救护车司机要不要承担责任呢? 根据规定,救护车属于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救援的时候可以直接闯红灯,但是必须要鸣笛和亮灯,同时还要确保交通安全。 此案中,救护车在斑马线把行人撞死了,显然是违法的,司机涉嫌交通肇事罪,医院也应对被害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您都明白了吗?法律无非叫你苦辣,关注大壮给你好看!

我身后呢,就是刚刚被交警截获的这辆辽 k 牌照的幺二零康复转院救护车,我们一起来看一下里面是什么样子的啊?打开可以看到这个里面有这个专业的这个自动担架床,然后还有 呼吸机、心电监护仪、心坛机,还有这个输液泵等等,甚至呢,他这个座位上还有这个专业的这个医疗的这个急救的衣服。 此前警方已经注意到这辆黑救护车,就在他再次出现时拦截查扣。面对盘查,驾驶员张某先是说准备去医院拉人,后来又改口说去医院看病人。 这个车主要的用途是什么?用途基本都是在这,在在这边啊,停这里不动。张某称,这辆车基本不开,但从九月份开始,就有多名网友在镇江当地论坛上举报过这辆黑 救护车啊,发现呢,他在我市没有相关的职责啊,他不能进行相关的院前急救活动。这辆黑救护车有没有非法从事急救业务?还有没有其他非法活动?目前镇江市卫生监督部门正在做进一步调查。

哎哎哎啊,我正常行驶过来绿灯,救护车他就是闯红灯,我已经到中,我已到马路中间了, 我没办法了。救护车为了抢救病人,从路口疾驰而过,怒闯红灯,却与正常行驶的水泥罐车相撞,准备送去手术的病人被甩出车外,当场死亡,随行的几名医护人员和家属也是深受重伤。 那么这个时候问题就来了,救护车作为特种车辆,有闯红灯的权限,但水泥罐车根据调查也是绿灯正常行驶,这种情况下,民警又会如何进行判罚呢?当湖南长沙的民警接到报警后,他们就迅速的赶到了事故现场, 发现此时的地面是一片狼藉,而事故原因根据随行的家属解释,其实是因为当时的小区附近发生了一场车祸,而同行的业主林某恰好被撞到受伤,于是他们就立马呼叫了救护车前来,看到伤势严重,医护人员也不再挪走,便立马把林某抬上担架送往了医院。 救人心切的司机也是在路上连闯红灯,本来一切还是十分正常,但没想到就在走到潭州大道的路口之时,一辆水泥罐车突然从侧方疾驰而出,直接把正在加速的救护车给撞倒, 尾部受伤的同时,林某也被甩出车外,不但医护人员和家属无端遭受折磨,甚至林某也因为伤势严重当场死亡了。这个损毁是非常的严重,侧面的三扇玻璃现在已经全部都 空了,然后在这个侧面的位置,现在这里是有一个大面积的凹陷,而此时的现场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随即民警立马开始进行事故调查,却发现当时的路口监控不知为何已经损坏,于是他们只能观看了现场的行车记录仪, 而记录仪显示事故其实非常简单,就是因为水泥罐车在经过路口之时,直接与正在行驶的救护车侧面相撞,冲击力过大,才导致发生如此严重的事故。这个有生命体征,或者是说已经脱离危险还是怎么样 没有脱离危险?而眼看一口大锅即将扣到自己头上,那位驾驶水泥罐车的司机却感觉比窦娥还冤,以为自己在路上完全就是正常行驶,但救护车却是切切实实的闯红灯,再加上自己满载货物,又不是小轿车,这种吨位压根就是一点都刹不住, 如果这样要判罚,那也真是无话可说。而民警看到这种情况也犯了难,也为根据现场目击者证明,救护车确确实实存在闯红灯的嫌疑,而水泥罐车看起来似乎是正常行驶,那么这位司机能否摆脱事故责任呢?而经过民警长达两天的开会进行讨论, 他们发现水泥罐车在经过十字路口时,有着超速超载以及不注意周围情况的嫌疑,所以直接就被水泥罐车司机定了个全责。而此事一出,网上引起轩然大波,有人表示民警这是在故意偏袒救护车,因为即使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时有闯红灯的权利, 也是必须要确保安全才能够直接通过,但很明显这个司机并没有这么做,而如果超速以及不注意观察也算一部分责任的话,救护车明明也这么做了,却是安然无恙,所以这个判罚很明显有大问题。 但另一部分人认为民警判的十分正确,因为救护车抢救病人时,有着很明显的鸣笛声,这种声音因为经过特殊设计,所以即使隔着几条街区也能听见。 而这位水泥罐车司机明明听到了警示,但他还是选择了不减速,直接通过路口,这很有可能就是心存侥幸心理,想着抢一点时间,多赚一些钱,最后才发生了如此悲剧。那么大家对本次事故是如何看待的呢?觉得民警的判罚是否公正,欢迎继续留言讨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遇到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避让。若因避让导致的压线、闯红灯、占用其他车道等违法行为,均可申请撤销处罚。


看视频,哎哎哎, 我是啊,我正常行驶过来绿灯救护车他就是闯红灯,我已经到中,我已经到马路中间了,我没办法了,大货车呢?正常通行, 断了有特权行驶的救护车,结果呢?救护车里面的病人被甩出去,当场死亡,这场责任的划分目前官方还没有出去具体的意见 大家来讨论一下到底应该怎么办?到底是正常行驶的大货车全责还是闯红灯的救护车全责?给我站住,点个赞再走。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十四点二十八分,脚门北路东向西方向,救护车 gmx 三零三二在没有使用警灯、警报器的情况下, 从右转车到闯红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该车未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并闯红灯,属于违反道路交通法行为。现在已经通过幺二三四五进行举报,等待看叔叔怎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