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琳,你要走了吗?妈妈再也看不到你了。是吗? 走吧,勇敢的妈妈看着你走。走啊 走, 快快快。嘿,慢点慢点,你看你冲掉了吗?一人一半。 呼叫易峰呼叫易峰。你那边什么情况?你那边什么情况?听到我回答怎么半天没回应了? 喂,给你牵了一匹马过来,你看看你看见没看见没?我一直看着他,他从山内走。 我给你牵了一匹马过来,你看看你看见没看见没?我一直看着他,他是 那俩小孩的马。这穿马甲的 太神了。这家伙快飙车还交给我了。他在给你帮忙啊,好像哥哥我有钱都可以。 如果我们终将分离,我多希望时间能慢一点,再慢一点,就这样陪着你一路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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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城想的格林黎成为人就差会使用火了,这孩子打小就聪明,光是看网课就学到了一堆生存技巧。当大家都心照不宣的认为利用纱窗网在出水口拦截鱼群是人类做的,结果其实全是格林的手笔。出水口这个地方挂了一个纱窗网,是不是你们弄的?不是不是, 不是我们弄的。哦,我以为是你们弄的。到了藏獒场总是被欺负,格林没过多久就找到了制服他们的方法,发现藏獒只有一个盆喝水,于是提前在地上打洞,每天躺在前面喝完水就把盆下, 然后跑到洞里躲着。老的藏獒们根本没招,只能说人叫板是有点东西的。格林回归种群后,反而教会了家里狼使用工具,会捡矿泉水瓶到河边装水带回去给老婆孩子,还教会老婆如何躲过人类的监控。不仅如此,格林还非常有艺术天赋,跟妈妈合唱还懂得变调。 哦哦哦,还要加变调,这个狼王还得是格林来挡,凭借一己之力推动了草原上狼群的社会化。

靠近你就靠近了痛苦,远离你就远离了幸福。在格林重返狼群的故事里,让我感到刀的还有他父母的故事。格林的父亲是沃尔盖草原的狼王,也是草原上最凶猛的狼。为了给饥肠辘辘的妻儿带回食物, 他冒险潜入了羊圈,却等来了牧民早已设下的捕兽夹。想到还在等待自己的妻儿,他做出了一个无比惨烈的决定,低下头,硬生生咬断了自己被铁甲丝丝锁住的伤腿。 拖着断腿与血迹,他拼命向朝家的方向奔去。但断腿求生终究没能快过猎狗的追捕,老王最终倒在了风雪之中,英雄般战死。他的遗体被带回家做成了美味的饭菜,而他每一寸冰冷的肌肤都变成了温暖的数字舌头,制成了著名的藏药狼牙也能卖出极高的价格, 只剩下一张在风中孤零零的狼皮,等待金猪以高价买下。而他的妻子在得知丈夫死讯后彻夜哀嚎,那刚烈的母狼没有选择独自苟活。就在第二天夜里,他冲进山下牧民的羊群,疯狂暴富, 然后毅然决然吃下他们的独饵。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为了不让人类得到一张完整的皮毛,他拼尽全力撕碎了自己的皮肉,他们用死捍卫了家族最后的尊严。画家李卫一去草原采风,听到这个故事后,心被深深刺痛,毫不犹豫的动身去寻找那窝仅存的幼崽。用了三天时间,他找到了那窝幼崽,但只剩下最后一只存活。 李维仪将他轻轻抱起,带回了城市,并给他取名为格林。最初的格林与小狗仔一般别无二致,会亮着无辜的眼睛,甩吸妈妈的手指,被家里的小博美追着你调皮的到处啃咬电线。可现实注定不是格林童话, 被当做小狗仔养大的格林实在太像一匹狼了,他会在人满为患的小区里控制不住的狼嚎。直到有一天,格林误跑上了大街, 这让李卫衣意识到,他注定不属于人类城市的钢铁森林,城市大街上一匹狼来了击毙,于是他做了一个冒险又疯狂的决定。他卖掉了自己在成都的房子,买来越野车和生存装备,带着三个月大的格林重返狼群。可直到重回大草原才发现,被人类捕鱼长大的小狼格林又实在太像一条狗了, 不仅成天与狗狗厮混,还会被凶猛的藏獒们追着撵。格林有一段和獒群的故事,在藏獒群中,皇帝是他们的大哥,也是最先接纳格林的藏獒。 格林最喜欢黑虎,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黑虎还出于守护羊群的本能冲格林叫,谁能想到后来的他会因为格林被欺负去给他报仇呢?憨厚的中华好像不喜欢格林,格林总是偷他的狗粮,还吃了他的大白兔奶糖。 李卫一形容中华,其实他是一个非常憨厚,像一个小孩一样的性格。那天,李卫一小心翼翼的剥开最后一颗奶糖,俯身递到中华面前,却被突然窜出来的格林吞进嘴里。中华只能吃仅剩的糯米纸,发现真的很好吃,于是他更恨格林了,追着他咬。我那个时候就一直觉得,中华,我, 我真的,我欠你一颗糖,我欠你一个大白兔。直到后来李卫一离开草原,中华也没能吃到那颗甜甜的奶糖, 因为格林被隔壁藏獒咬了,这群兄弟们集合起来给格林出头。黑虎是第一个冲上去的,也是伤的最严重的。格林也冲过去了, 被妈妈关起来,他用力的用头撞笼子,后来脑门上就有一个像天眼的疤,黑虎被咬掉了半个耳朵和咬断了腿,头皮也被咬烂,巨大的疼痛让他在笼子里一直爱好不喝水不吃饭。然后格林过去趴在黑虎身上为他舔伤口,七天七夜才让黑虎恢复吃饭挺过来。 他们死的死,伤的伤,皇帝还是被卖了,黑虎破了相被硬送出去的。李维一那时候没在,不知道他们被卖了,格林眼睁睁看着昔日伙伴被车拉走,诺大的狗场里只剩下他和中华相依为了,可直到最后,中华也不在了。 格林,后来你重返狼群,成为狼王,也会在某个时刻想起这群兄弟吗?鳄和狼从来不是天敌,是人类让他们成为了宿敌。其实动物的感情细腻又纯粹。为了让格林回归狼群,李卫一很少给予他食物,但他还是会翻着肚皮跟李卫一撒娇打滚,用四不像的嚎叫跟他一起唱歌。 李卫一崴脚的时候,从山那头赶一匹马回到他身边,明知道是李卫一偷走了他在数九寒冬好不容易捕到的野兔,他却还是默默吃掉了妈妈换给他的压缩饼干。同行的人说格林以后肯定不会埋在这了,但是第二天格林还是埋在了同一个地方,然后看向了小屋。 他知道我们也饿,你唯一的爱,让他天然亲近人类。狗不怕人没事,狼不怕人死定了。即便被有心之人污蔑,他偷羊,被打狗棒殴打,想要把他带走,他却仍然懵懂。连跑都不会,还怕?傻瓜,你要知道,你不能对什么人都那么亲近,你知道吗?以后你见到人就必须跑, 随便什么人!李卫一狠下心来,在最严寒的冬天逼他重返狼群,带着哽咽的声音催促着格林。格林,格林,快叫你的同伴,快叫你的同伴。格林回头望他,却流着泪叮嘱错过勇敢。 格林走了。下山后,李卫一在县城一家看似普通的杂货店里看到了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商品,一个装着上百只狼牙的罐子。更让他感到无比害怕的是,一张大到超乎想象的狼皮袍,是用六百二十张狼的头皮制成, 一位一遍遍的抚摸着袍子,像是在诉说着对格林的想念,还有对狼族的悲悸。一双狼眼 再也不会睁开了,你说我后悔了。回狼山,他发疯似的冲回山上,想确认格林是否还活着,但看到的却是一批又一批的盗猎者。二十天后,他们终于再次看到了格林。就在这时,远处突然传来一声枪响,走走, 格林,格林快跑,快跑!在李维仪的尖叫声中,格林停下脚步,回头看向朝思夜想的妈妈,就怕母亲再次离开怕是最后一面,所以每次都在努力记住妈妈的模样和味道。但草原的孩子注定有属于他自己的天地, 他就一直怕你把他带回来,把他带回来,外面太危险了,还有什么想活命的东西却多换来桃花一现。 自由三年后,李威仪再次返回草原的时候,格林已经成为真正的狼王,但是格林没有像以前一样来找李威仪。后来李威仪从倒立者手中救下三只小狼,仿佛命中注定一样。这三只小狼就是格林的孩子,他像曾经照顾格林一样细心呵护他们,之后放归草原。 后来格林的妻子也会在孩子生命垂危时,将希望寄托在李威仪身上。李威仪为他缝合伤口,用自己的腰带帮他止血,寸步不离的守护拯救了他。 后来狼窝又一次被套。格林的四个孩子中,鹿仔和飞毛腿跑得最快,已经越过了围栏。但是另一只狼仔小不点腿上有旧伤,跑不快。眼看着就快被人追上时,鹿仔突然掉头回去,挡在小不点和人之间,被当场包头。小不点逃脱了,但至今仍不知踪迹。 双截棍被抓住,用铁丝拴住脖子圈养,为了回家,他咬断铁丝逃走,但脖子上的项圈随着狼崽的长大,慢慢成了他的枷锁。最后当他回到族群时,已经快要被勒死。绝望的格林带着孩子来到他们住的地方找妈妈,但是他们错过了。格林等了一天,李卫仪在外面找了一天, 最后孩子死了,格林和李薇仪再也没有见面。几个月后,李薇仪找到了双截棍的遗骸,于是他用海骨和高原上的黏土重新为他塑了一座狼身,并且在狼雕下洒满了小时候格林爱吃的大白兔奶糖。时隔三年,我曾经幻想过无数次和格林再见的场景,但绝不是在他孩子的目前。 泥土混着日夜思念的妈妈和死去孩子的气味,格林学着小时候剥糖皮的样子,吃掉了妈妈放在目前的奶糖。他在剥糖纸的时候闭着眼睛,仿佛通过嘴里的一丝丝甜味,就好像回到了陪在妈妈身边的时候。 糖吃完了,梦醒了,我向他走近,他就退后。或许妈妈刚踏上草原那一刻,格林就已经发现他了。因为从小就会拧瓶盖,所以会用妈妈剩下的水瓶灌水喂小馕。但是十年,他再也不是那个会在一声声格林的呼唤中会奔向妈妈的小孩了。 如他所愿,他再也不会靠近李维仪了。可每当新的一天来临时,李维仪总会在他们一起生活过的小屋外发现新捕来的野 兔。他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当年他偷走了格林的兔子,所以格林老觉得妈妈爱吃这个。格林的最后一次露面,是他隔着一望无垠的原野和李维仪遥望。李维仪靠近的时候发现了一条属于他的腰带。当年他用这条腰带为格林的孩子包扎伤口,没想到他竟然在危险重重的草原珍藏了七年, 不仅会定期清洗,甚至没有咬破那么一条薄薄的腰带,就算是人也不一定能保存七年,可它鲜红又完整。 父母和孩子都死于人类的手中,自己却是人类救活他们珍藏妈妈的腰带七年,却不愿意再回到李卫一怀抱里。这个世界的对错好像从来都不简单。我爱你,因为你是我的妈妈,我远离你,因为妈妈说的是对的,我会乖乖听话。

格林重返狼群后,我孩子时候就见过这招了,但我现在不是孩子了,怪不得格林能当狼王呢,原来小时候在家竟跟狗对心眼子了。在李唯一带小格林回家之前,家里已经有一只原住民了,是只博美叫狐狸,因为格林的到来,分走了妈妈的宠爱,有了牛奶也是先给格林喝,气的狐狸上去就骂 格林喝完奶痛苦的嗷嗷叫,结果发现狐狸吃醋,往格林碗里放辣椒, 狐狸出来都出来出来。因为李维一是偷偷把格林带回家的,爸妈并不知道格林的存在,所以格林在家里乱拉乱尿,糟蹋小菜园的时候,爸妈就把这些算到了狐狸头上。 讨厌狐狸在挨骂,格林在床底气的狐狸节食三天,狐狸青,苍天变。中间啊,只有冤枉你的人才知道你到底有多冤枉。而李维一劝狐狸要大度,气的狐狸直翻白眼,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是不是嘛? 你做狗也要通商量,李维一子女不和,多是老人无德,但其实格林才是最 西安的,除了李卫衣,其他人来他就躲床底,所以这么多天没有一个人知道家里有狼,狐狸还故意把格林占到有蜜蜂的窗户前,格林被蛰的嗷嗷叫,因为狐狸以前被蛰过,知道很痛,狐狸知道家里的粘鼠板放在玻璃门后,他还会开那个玻璃门,但格林不知道,于是格林来后没多久就被粘鼠板粘上了。狐狸赤子之争向来如此, 格林学狼叫,狼叫里夹杂着几声汪汪,看监控发现是狐狸叫的格林,括号恩施狐狸。狐狸在格林面前一直很嚣张,直到后来狐狸看到格林深啃了一只活鸡,直接在妈妈脚边抖成了筛子,就没再招惹格林了。这 年后格林到了草原上,发现这群狼在狐狸面前全是新兵蛋子。如果时隔多年狐狸和格林在草原上重逢的话,大概就是是表哥吗?哦 啊啊啊是表弟呀啊表哥哈哈哈哈表弟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那么巧的。

他爱李维一,因为这是他的妈妈,但他必须远离李维一,因为他是人类。故事的结局是他望着李维一,他进一步,他就退一步。而故事的开始是在二零一零年的茫茫草原里,青年画家李维一在这里捡到一匹父母伤亡的幼狼,并把他带回成都抚养他,为他起名格林。 最初的格林与小狗仔一般别无二致,会亮着无辜的眼睛,硬硬的顺其妈妈的手指,被家里的小博美追着你调皮的到处啃咬电线。可现实注定不是格林童话,被当做小狗仔养大的格林实在太像一匹狼了,他会啃食生肉,会扎进楼下的池塘蛋鱼丸, 也会在人满为患的小区控制不住的狼嚎。直到有一天,无知的格林误跑上了大街,才让李维一意识到,他注定不属于人类城市的钢铁森 林。城市大街上一匹狼来了击毙,于是他做了一个冒险又疯狂的决定,让格林重返狼群。可直到重回大草原才发现,被人类哺育长大的小狼格林又实在太像一条狗了,不仅成天与狗狗们厮混,还会被凶猛的藏獒追着你 像被训话的牧羊犬一样赶羊,甚至脱口而出的也不再是狼嚎。他像最无知的幼犬一样爱着他的妈妈李维一。 即便为了训练他的狩猎技巧,李卫一很少给予他食物,但他还是会翻着肚皮跟李卫一撒娇打滚,用四不像的嚎叫跟他一起唱歌。在李卫一生病的时候费劲的捕猎,然后在妈妈的窗头扔下一只野兔。李 卫一崴脚的时候,从山那头赶一匹马回到他身边,明知道是李卫一偷走了他的鼠久寒冬好不容易捕到的野兔,他却还是默默的吃掉了妈妈换给他的压缩饼干。最致命的是,李卫一的爱让他天然亲近人类,可妈妈的爱却成为了人类间道对准他的最大破绽。狗不怕人没事,狼不怕人死定了。 即便被有心之人诬蔑他偷捕了四只羊,被打狗棒殴打,想把他抓走,他却仍然懵懂,连跑都不会快跑,傻瓜,你不能对什么人都那么亲近,你知道吗?以后你见到人就必须跑, 随便什么人。李唯一狠下心来,在最严寒的冬天逼他重返狼群。他孤身潜入零下三十度的危险无人区,陪格林寻觅狼群,带着哽咽的声音催促着格林。格林,格林,快叫你的同伴,快叫你的同伴把亲手养大的孩子还给自然。格林回头望他,却流着泪叮嘱勇敢。 天高水远,草原的孩子注定有属于他自己的天地。所以,当李唯一被问到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的时候,他说,自由。 死后的十年,李唯一推动建立了中国第一个野狼生态保护站,格林成了狼王,而他的四个孩子里,有三只都死于人手。 十年,他再也不是那个会在硬生生格林的呼唤里飞奔着扑向妈妈的小孩了。如他所愿,他再也不会靠近李唯一了。可每当新的一天来临, 李唯一总会在他们一起生活过的小屋外发现新不来的野兔。他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当年他偷走了格林的兔子,所以格林老觉得妈妈爱吃这个。但他知道格林来过,因为他为格林的孩子立的墓碑下有散落一地的糖纸,因为他曾浇过的,因为格林是天底下唯一一只会是大白兔奶糖的小狼。格林的最后一次露面, 他隔着一望无际的原野和李唯一遥望。李唯一靠近的时候,发现了一条属于他的腰带,当年他用这条腰带为格林的孩子包扎伤口,却没想到格林将他完好无损的保存了七年,选择在今天还给李唯一。格林真好,你终于知道怕人了,也包括我。

一条薄薄的腰带,鲜红又完整,就被他用最锋利的牙齿小心翼翼的护了整整七年。他是狼王格林,是世界首例由个人抚养长大后重返狼群的狼。故事的开始是在二零一零年的茫茫草原里,青年画家李维一在这里捡到父母双亡的幼狼,于是给他起名格林,意味绿色是草原生命的颜色。从此,一个人的命运和一匹狼的命运死 死缠绕在了一起。李维一将格林带回成都抚养,最初的格林与小狗崽别无二致,也会和家里的小博美一起嬉戏。 格林在这里表现出惊人的智慧,一个月大便学会自己开电视,用遥控器换台。他会在小区的水池里叼回邻居的锦鲤,会在夜深人静时对着都市的霓虹发出声色而悠长的狼嚎。直到一次意外的走失,格林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茫然穿行,吓坏了疯狂寻找他的李维一。这不是狗跑掉那么简单。城市大街上,一匹狼来了,击毙。 那一刻,李维一明白,这座繁华的城市禁锢了他自由的灵魂。于是李维一和男友带着他回到了草原。重回大草原才发现,被人类抚养长大的小狼格林实在是太像一条狗了,不仅成天与狗狗们私混,还会被凶猛的藏獒追着跑。快点快点上车拿东西,快点! 格林格林。里维一想陪着格林,帮助他重新成为一匹野狼,于是会手把手的教他去格林,这几个洞都是他的味道,毒株只能用一个出口。 在妈妈的指导下,他越来越熟练捕猎,日常相处中,他像最无知的幼犬一样爱着他的妈妈李维一。一次李维一要出门放羊,格林焦躁的围着他转,扯他的裤脚。因为格林感知到天气即将突变,却无法言说,果然归途中下起了冰雹,李维一因此得了严重的肺水肿。卧病在床时,格林每次听到妈妈的咳嗽声都 急坏了,所以时常守在窗外,会将自己捕到的属兔从窗户扔给妈妈。为了彻底治好病,他不得不暂别格林,把格林托付给牧民照看。车子缓缓启动,格林在车后疯狂的追赶格林快回去, 直到力气耗尽。这一刻,格林会不会以为妈妈不要他了?从这一刻起,等待成了格林人生中最重要的事。他总是站在高处,目不转睛的盯着远处的那条马路,眼睛里充满了思念。转眼草原入冬,寒风凛冽,格林依然固执的等着,直到熟悉的声音再次响起, 格林疯狂的跑向妈妈,不停的翻身打滚,一遍遍蹭着妈妈,舔着妈妈的手和脸。他不会说话,只能用狼的方式来表达日日夜夜的思。 但这次李维一回来之后,发现格林越来越像一条狗了,甚至脱口而出的也不再是狼嚎。格林竟然学会了狗叫,甚至整天等着主人来投喂。他下意识的亲近人类,直到对方拿起打狗棒抛了过来。所以李维一清醒的意识到必须要带他找到真正的狼群,并融入进去,于是便带着格林去到了真正的人之罕忌,并 天雪地的保护区。在这里,格林重拾起了狼的本性,也真正的做到了自食其力。即使为了训练他的狩猎技巧,李唯一很少给予他食物啊,你来了,但他还是会翻着肚皮跟李唯一撒娇打滚,用四不像的嚎叫跟他一起唱歌。 格林的歌声第一次吸引来了他的同伴。格林看着陌生的同类,迈开步子,小心翼翼的朝着狼走去。野狼带着格林走向了狼群,李唯一看着格林的远去,心中五味杂陈。一夜未归的格林却在第二天清晨一瘸一拐的受伤回来了。显然独狼并没有接纳这个在人类身边长大的格林。时间一点点流逝,此时的格林 已经七个月大了。后来格林还被有心之人污蔑他偷了四只羊,于是再次被打狗棒殴打,想要把他抓走,他却仍然懵懂,连跑都不会。快跑,傻瓜,快跑!跑跑!你不能对什么人都那么亲近,你知道吗?以后你见到人就必须跑,随便什么人。以后妈妈叫你跑的时候, 你必须马上跑,不要管我了,听见没?转眼深冬已至,此时是狼群最容易集结格林的时间,错过了这个冬季, 狼不会接受一个成年功能吗?但李维一的物资已所剩无几,于是拿走了格林在数九寒冬好不容易捕到的野兔。当格林返回发现兔子不翼而飞时,立刻警觉的四处嗅闻,直到扒出那两块妈妈的压缩饼干,格林瞬间明白了,便毫不犹豫的吃了起来。就在李维一猜测下次格林一定会把食物 藏在更隐蔽的地方时,眼前的一幕却让他们愣住了。格林叼着新捕的兔子,竟又一次回到了老地方,买好后,不安的张望着李维一所在的方向。寒冬食物匮乏,没人会 知道这对于狼来说是多么珍贵的礼物。他是在用狼的方式守护着妈妈的尊严与温饱,仿佛害怕妈妈找不到这份特意留下来的存粮。后来,在寻找狼群的冰河上,李唯一不慎摔伤,无法行走。格林焦急的围着他转圈,忽然转身奔向远方。四十分钟后,他竟从山的另一头咬着一匹马的缰绳,小心翼翼的朝着妈妈的方向走来。格林开了一匹马过来, 你看看,你看见没,草原上一匹狼牵着一匹马的奇特画面,就这样定格在若尔盖的苍茫天地间。他站起来,推着妈妈向前走,帮助妈妈上马,护卫他回家。格林,如果我们终将分离,我多希望时间能慢一点,再慢一点。 可格林是狼,他终究要回到自己的生活。这天,他们终于在雪地上发现了大量爪印,于是,狼群出没了。格林,快叫你的同伴,快叫你的 头发快进,快进,快进。他忘了狼群,又回头看妈妈,喉咙里发出犹豫的低鸣。这一刻,他是在狼群和母爱间艰难抉择的孩子。终于,格林发出了一声声色却真挚的狼嚎。李维一望着在狼嚎中渐渐挺直身躯的格林,他泪水打转,他终于为他找到了归宿,却即将要失去挚爱的孩子,走吧,勇敢, 妈妈看着你走。这一次,他终于鼓足勇气,将妈妈那一句勇敢一点的叮咛在心上,转身奔向山脊的方向。他的脚步不再犹豫,却仍忍不住一步三回头,每次回望,都像是在与过去的温暖作别。此时,李卫一 早已热泪盈眶,为首的狼接纳了他,格林融入其中。至此,在格林九个月时,他完成了这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他害怕格林再次遭到排斥。李唯一特意在草原小屋又多守了一些时日,直到确定狼群真正的接纳了,他才放心离开。当李唯一时隔一个月重返那片草原时,他只是远远的目睹了格林狩猎的整个过程。现在,我能喊他一声吗? 别喊,让我儿子吃顿饱饭吧!可就在这时,有人拿着猎枪对着狼群猎杀,格林快跑快跑,格林跑远了,但还是会回头看向妈妈。这一次,格林摇着尾巴冲了回来,那份牵挂并没有因为距离和时间而消弱。格林把头埋在妈妈的怀里。可是短暂的相聚,迎来的是更长的别离。此后的每一年,李唯一 都会回到草原的木屋里居住一段时间。格林也成了狼王,而他的四个孩子里,有三只都死于人手。他再也不是那个会在一声声 格林的呼唤里飞奔着扑向妈妈的小孩了。如他所愿,格林再也不会靠近李维一了。可每当新的一天来临,李维一总会在他们一起生活过的小屋外发现新送过来的野兔。他知道是格林送来的。因为李维一为格林去世的孩子立的墓碑前有散落一地的糖纸。因为李维一曾教过格林吃奶糖,所以格林是天底下唯一一只会剥大白兔奶糖的狼。格林 还记得我们的大白兔,曾经我以为只要见到格林平安活着,所有的担忧就会一扫而空,我们会拥抱,会亲密无间,像所有童话的结局一样,而今我终于看到他了, 却发现随之翻开的是更加沉重的一页。格林的最后一次露面,是他隔着一望无际的原野与格林遥望。他在洗澡吗?抓鱼啊,刚才看他钓的是鱼吗?没看清楚,反正他草放那还是打声招呼,格林 格林,你还看看,看格林,格林,瓜娃子。 等格林远去,李唯一靠近的时候发现了一条属于他的腰带。当年李唯一用这条腰带为格林的孩子包扎过伤口,却没想到格林将他完好无损的保存了七年。格林不仅会定期清洗,甚至没有被咬破。吃了这么多年的东西了,他还留着干嘛? 卡车车的哈。放下腰带后的格林站在山头远远的望着妈妈好像在说,你是人类,我无法信任你,可你是我的妈妈,我想最后再看看你。直到现在,格林已经离开妈妈整整十五年了,不知道格林现在是否还在,但可以肯定的是,唯一不变的是爱。

儿子,别忘了你是一匹狼,我是李唯一,是重返狼群这部电影和他的童年小说的作者,也是亲历者。我是格林的妈妈, 在二零零九年的时候,我在草原上去写生,如果没有遇到格林的话,可能我现在孩子都打酱油了吧。 那个时候我也都还是一个人,在感情方面是不太顺的,当时我觉得狼居然有这么深的感情,有时候连我们人都自愧不如,所以我觉得一种真挚的东西应该去珍惜。 回城市,那是因为草原上没有救助的条件,也没有医药,那不能眼看着他就死, 等到他慢慢长大了以后,他对自由的那种向往,他到了天台上,他会有一片长虹,带着他那种比他的生命更加古老的声音,你能感觉 他不属于这个城市,他应该回到他自己的地方,去格林,他最希望的还是一份自由。 二零二零年的七月二十九号,那一天是我们保护站挂牌,挂牌以后我们留在草原上没有走,到八月份的时候就格林 出现了。我看到格林的时候,我有点不敢认他,因为八月份的狼,他很瘦啊,然后他也不怎么敢认我,因为我头发也剪了,样子可能跟以前也有变化了。 到最后的时候,突然我想起,哎,咱们还有暗号呢,就是那个传奇那首歌,我就像以前那样,就跟他喊了两嗓子就 弹起来了,哎,然后他就看见他一机灵,然后呢,他也扬起来,哦,就好起来了,那个暗号就对上了,就是他,就是他,哎呦,当时我们乐坏了,然后跟着呢,就心里有一点伤感,不得不承认,我们都老, 如果有一天我们在草原上再见不到格林,我觉得那是很自然的事情,我估计格林也不会让我们见到最后的时候, 所以经常有朋友问我,他说格林现在怎么样了?我想我终有一天回答不了这个, 但是我觉得他这一辈子活的是他的眼睛里面是有光的。 哈喽。

格林狐狸中华我们讨论了一圈动物和人类的情感,但其实在重返狼群这个故事里,还有一对同样复杂的,那就是李维一和易峰鄙视的李维一是画家,而易峰是职业摄影师,两人因为动物、艺术和自由这些共同的热爱而相识。李维一将格林带回成都的那一年,易峰就一直在他的身边帮忙记录着。 后来李维一决定帮助格林回到草原,在极端环境中陪伴演化他。八个月的时间里,李维一身边仍然是一封。该怎么定义他们之间的关系呢?我们能在有限的文字和视频里窥探到的是,在故事的最开始,他们就拥有了一个情感链接,小狼格林。 从二零一零年收养格林,到二零一七年电影上映,格林和李维一的原始素材就高达一千七百个小时,而这些全都出自一封之手。一千七百个小时之外,一封也在用眼睛 心不断回味,直到他剪成了电影。这些电影般的开局和经历,本应该有着完美的结局,可偏偏是那天,遇到了偷猎者的易峰选择抛下了李唯一独 自离开。不管是李唯一还是易峰,都没办法不在意这个瞬间。事后易峰向他道歉,我刚才不是故意丢下你的,我也害怕。李唯一没有回应,只是在书中 写道,我不怪他,出生避害是人的本能,我们都是平凡人,只是我们做朋友吧。有人看到这段经历会说,格林从来没有抛下过李维一,可一峰在遇到偷猎者时却选择抛弃李维一逃跑,他们的感情还不如狼的纯粹。可在这个故事里,能说一峰是无情的吗?好像也不是。在草原的那些年,一峰会心疼他,一个人留在那里劝他回去, 李维一却说自己是离不开孩子的母狼,易峰就生气的反驳,那公狼给你们打猎去。某次,李维一在食物匮乏的冬季,哭着打电话给在成都的易峰,说想吃烤鸭。易峰马上放下工作,买上烤鸭,一个人开着车去草原找李维一。就连李维一都没想到易峰会来。最后的最后,两人还是没有走到一起。 李唯一再次提起两人的关系,也只剩下一句,易峰呢,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的另外一只眼睛,我是左眼,他是右眼。或许吧,或许第一才是人生常态,只要过程足够深刻,结局也不必圆满。

我不知道这会不会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格林,你老了,我也老了。 格林的生命源于草原,也终将把血肉和灵魂还给草原。 如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和你一起奔跑在天边。每一个生命都是独自出生,独自死亡, 但是我多么希望在你生命的一时一中都能与你相伴。你选择了荒野, 野生,狼的平均寿命只有八年,等你老了,我们还在这片草原。

我爱你,因为你是妈妈。我远离你,因为你也是人类。没想到,比重返狼群更刀的,是格林和妈妈的重逢。世界首例由个人抚养长大后成功重返狼群的狼。格林,在 回归草原三年后,已成长为真正的狼王。因人类带来的恐惧,他不再靠近妈妈,却仍会像从前那般将捕猎的食物悄悄叼到妈妈身边。起初,李威一未能见到格林,也不知食物的由来,直到他阴差阳错从盗猎者手中救下格林的三只幼崽, 便如当年呵护格林般悉心照料,最终将他们放归草原。后来,格林的妻子在幼崽生命垂危时,竟主动向李维一寻求帮助,李维一立刻为他缝合伤口,解下腰带为其止血,寸步不离的守护终究救下了他。 可当李维一发现格林另一只幼崽因盗猎者的铁丝活活勒死时,心痛不已的他为幼崽建起了一座狼雕。谁也没想到,与格林分别三年后的铁丝活活勒死时,心痛不已的他为幼崽的墓前, 泥土里混杂着日夜思念的妈妈与死去孩子的气息。格林学着小时候剥糖纸的模样,吃掉了妈妈放在目前的奶糖。他始终记得妈妈给的东西从不会伤害他。李唯一幻想中童话般的重逢并未到来,我向他走近, 他就退后。或许从妈妈踏上草原的第一天起,格林就已察觉。他还记得小时候妈妈教的技能,会用妈妈剩下的水瓶灌水喂幼崽,也会偷偷靠近看看妈妈是否带来了食物。因人类的迫害,格林的四个孩子两死一失踪, 但妈妈始终是那个最初模仿母狼换他归家的人,是带他回草原教他捕猎的人,是为他求来活佛庇佑的人,是怕盗猎者伤害他而第一次挥起棍子打他的人,也是看到他听到枪声不再贸然奔向自己懂得避险时深感欣慰的人。 没人知晓格林有多爱妈妈,是妈妈生病时急的扒窗户主动捕猎头喂的格林,是妈妈不听劝阻崴了脚跑了四十分钟,从另一座山头迁来马救援的格林, 大雪封山缺石时,发现妈妈挖走自己埋藏的兔子,仍将新捕猎的食物重新埋在原地的格林,更是七年后把当年妈妈为幼崽包扎伤口的腰带完好归还的格林。这条腰带在危险四伏的草原上被格林珍藏了 七年,他不仅定期清洗,甚至从未被咬破。放下腰带后,格林站在山头上远远望着妈妈,仿佛在诉说,你是人类,我无法全然信任, 可你是我的妈妈,我想再好好看看你。我们为何会被这个故事深深打动?因为人类终其一生追寻的忠诚与纯粹的爱,竟在一只狼的身上得到了最真挚的权势。

重刷重返狼群纪录片觉得李唯一和易峰两个人身上都有一种淡淡的幽默感。自从格林通过看纪录片学会捕鱼技能后,格林就盯上了小区里的池塘,他经常抓水里各种游的东西。有一次把乌龟抓回来了,乌龟直接上去给格林咬了一口,看得格林直叫唤。李唯一在一旁淡淡的来了一句, 那是道硬菜,你敢! 俩人带格林回草原找狼群的时候,收集了一箱狼屎,再让格林通过粪便了解野狼信息后,俩人也没有把粪便直接扔了,而是好奇古时候说的狼烟到底是不是真的。俩人就在山顶挖了一个小坑,开始做实验。俩人先直接开始点狼粪,发现点不着,又往狼粪里夹纸片子,发现还是点不着,最后塞了好几块牛粪,才把火点着。 这段火烧了有两个小时,敌人打进紫禁城了吧? 不死心的俩人,从下午一直烧到落日,都没把狼烟点起来,还不如路边烧烤的烟,这点烟连城管都招呼不 及。一峰在帮格林找寻狼群的时候,经常讲冷笑话,苦中作乐。你知道狼为什么总对着月亮好吗?因为月亮里没有兔子。 李卫一返回草原焦虑,一直找不到格林的踪迹。易峰直接建议印寻狼启示,我总感觉有一双眼睛在注视我们,时隐时现,当我出屋去看的时候,他就消失了。易峰建议多印点寻狼启示,贴到山里面。

我就想把他带回来,你还想再带回,对我,我确实我受不了啊,我毕竟是他妈妈呀,我真受不了。那次我,我因为我身上也带的有那个铁链子,当时是防身用的那个铁链子,我就掏出铁链子,我不管,我当时就是哭着,对,我就掏在他脖子上,我要把他带回来, 嗯,然后那个时候他就,他就看看那个狼群撤退的那个方向,就就朝那边看, 然后他又转过来,又看他望着那边也着急,他望着我也着急,为什么呢?我不停的在哭, 那个眼泪顺着这就流,他从小的时候就最怕看我掉眼泪,每次我掉眼泪,他就开始就舔我的下巴,他,他可以说比易峰还伤心,易峰我要是哭了的话,他把纸巾盒往我面前一放,对, 但是那个小狼他每次就要舔啊,舔啊,你别哭啊,就是就是那种表情,然后还在脚底下就就蹭来蹭去的,就逗你开心。然后那一次他就是又着急,那个狼同伴又走了,然后又着急,我这边又在哭, 那时候他就坐下来,然后很安静的看着我,我给他挂上铁链,他不反对,为什么我用这个不反对这个词呢?因为从前我每次给他挂铁链的时候,狼是绝对不能缺少自由的,每次给他挂铁链,对他就六亲不认。 我给他挂铁链是头一次不反对,不挣扎,就看着我的眼神,看着我哭,不停的给我舔着眼泪,然后就让我挂上铁链,他那个 所有的那种动作,所有的那种语言,就好像在告诉我,如果你真的舍不得我,我也很爱你,我,我可以为你牺牲自由,我跟你回去。嗯,所以当时我那种感觉就甚至是涌起了一种好像,好像是跟爱人生离。

人类钟情一生追求的忠诚与爱,在被人类认为是冰冷的狼身上体现的那么真实。二零一零年,自然动物画家李卫听闻狼王夫妇殉情的故事后,将狼王的遗孤带回了成都抚养,并为他起名为格林,希望这个童话般的名字可以祝福着他。小小的格林在这个城市里幸福的生活着,他狼王的孩子,骨子里的血脉终究还是无法磨灭, 李薇仪决定送他回归狼群。回归的过程没有那么顺利,但格林对妈妈的爱却最能拿得出手,他会在感知到有危险时,死死的咬着妈妈的裤腿不让妈妈走,也会在妈妈生病后自责的趴在窗口叼来野兔, 因为在他的眼中,吃肉才能好起来。在妈妈掉进冰库爬上腿的时候,聪明的他会选中最好的一匹马吊着他来拯救妈妈。李薇仪也很爱格林,他知道狗不怕人没事, 狼怕人死定了,所以李维仪教他去狩猎,很下心断他的食物也只是为了让他去成为一只真正的狼。冬天的草原很冷,没有食物,李 维仪只能拿走格林整个的野兔,并放下两块压缩饼干补偿格林,但格林只是默默的吃下甘蔗的压缩饼干,而下次却依旧把食物藏在这里。格林很爱李维仪,因为他是妈妈,可他必须要远离李维仪, 因为他是人类。分离到来的那天。很快,因为盗猎者的出现,李卫一狠心赶走了格林,草原的狼终究还是回归了它的宿命。故事的开头是童话,但结尾却充满现实。后来啊,格林成为了狼王,我却不再靠近李卫一,只是远远的望着 妈妈。靠近你就靠近了痛苦,远离你就远离了幸福。但如果是你让我这么做的话,那我便远离吧。

大家如果再去看重返狼群,哪怕是熟知的里面的所有情节,我相信大家的眼泪还是会瞬间决堤。因为啊,里面有一句,我是人类的孩子,可人类却杀死了我的孩子,戳中了一千两百万人的泪点。时隔十余年,我们依旧为狼王格林与李卫衣跨越种族的母子情 哭的不能自已。就这份眼泪里,藏着草原风雪里面最纯粹的信任,藏着狼王的温柔和隐忍,藏着人狼之间的双向奔赴, 也藏着现实不得不疏离的遗憾。今天,我再想和大家讲一遍格林的故事。他始于二零一零年的若盖尔草原的血色寒冬, 于是呢,格林的父母惨死于盗猎者的枪口之下,一窝幼崽之中,只有出生仅五天的他奄奄一息。就在这里生命即将消逝之际,成都画家李维一出现了,他救下了这只冰死的小狼,成了他生命里的光。 李维一把格林藏在城市里的小屋,用羊奶一点点的喂养在钢筋水泥的丛林当中。这只小狼会趴在遥控器上看动物世界里的同类,会蹭着他的画笔撒娇,他早已把这个人类姑娘当做了自己一生的母亲。可狼终究属于草原, 钢筋水泥的牢笼困不住他骨子里的野性。格林日夜焦躁的狼嚎,满眼对故土的深切渴望。为了还给格林自由,李唯一毅然决然卖掉了赖以生存的画室,带着八个月的格林重返若盖尔草原。在海拔四千米的无人机,他搭起了帐篷, 陪着格林学狩猎,避天敌,一起熬过断粮的困境,抵御了漫天的暴雪。最终,他创造了一个奇迹,格林成为了人类历史上首个由人类抚养却成功回归野生狼群的狼。重返狼群的第二十天,李维一忍不住去寻他。彼时的草原倒立着的枪声啊,此起彼伏,危机四伏。 可当格林听见妈妈的呼唤,竟无视了身边的枪口,毫无反顾的奔向了他的怀抱。那份毫无保留的信任足以让天地动容。然而草原的寒冬很快让这份信任迎来了考验。那一年冬天,食物极具缺乏,李维一饿的实在撑不住了,万般愧疚之下呢,他偷走了格林藏在雪地里准备过冬的野兔, 又把身上仅剩的压缩饼干呢,小心翼翼的埋回了原处,那是他能给格林的全部。格林回来之后刨出了饼干,瞬间愣住了, 可他没有愤怒,没有咆哮,只是乖乖的啃着干巴巴的压缩饼干。他明明知道是谁偷了自己的兔子,却选择了沉默。更让人心碎的是,当天格林拼尽全力捕到了一只新的野兔,却没有换地方藏匿,依旧埋回了那个被偷过的雪堆。他仿佛在轻声的说,妈妈,你打猎向来是不如我的 知道的。这份毫无戒备的信任成就了刻在无数人心里的名场面。可日子呢,不会这么一帆风顺。苦难总是猝不及防的。格林重返狼群的三年后,他的幼崽遭遇了劫难,两死一失踪, 其中儿子双截棍更是被盗猎者的铁丝活活勒死。绝望的格林跑到李卫一住的地方,想找妈妈救救孩子,可李卫一恰好出门去找他,两个人呢,完美的错过。格林在原地等了一天,李卫一在草原上找了一天, 最终孩子还是没能救活,痛失幼崽的格林,终于对人类满心戒备。此后的一次相遇,格林只是远远的望着李维一,再也没有像以前那样飞奔而来。李维一读懂了这份疏远里的深情, 看着格林没有奔向自己,反而护着自己的族群缓缓远去,他心酸呢,有欣慰。后来,李维一为双截棍立了一块墓碑,用他的骨头混着泥土 塑成了狼的模样,还在杯下放了几颗大白兔奶糖,那是格林又是最爱的味道,也是家的味道。可等他再次返回墓碑时,只剩下了空空的糖纸,无数人瞬间红了眼,因为他们知道格林来过了。 毕竟呢,只有在人类身边长大的格林,才是会剥糖纸的狼。在这个故事里,还有一个让人泪目的信物,一条红色的腰带。七年前,格林的孩子奄奄一息,李维一解下了自己的红腰带,为小狼包扎伤口,驱赶盘旋的乌鸦和秃鹫,救下了那条小生命。 七年后的二零二五年,十六岁的格林已是暮年狼王,毛发灰白,行动迟缓,生命也早已进入了倒计时。可他竟然叼着那条红腰带,静静地放在相机前,然后在红布上打了几个滚,转身消失在草原深处,仿佛对远方的妈妈说,妈妈, 我快不行了,我想回家。难以相信他在野外无依无靠,身上连个可以存放的兜都没有,却把一条红腰带小心翼翼的保存了七年。二零二四年,由探险者偶遇格林,他投喂了牛肉,发现他依然守在这片土 地上。二零二五年的记录里,他虽衰老,却仍旧拼尽全力的守护着自己的族群。每年李维一去草原上的木屋时,每天都会有狼送来新鲜的鲜肉,那是格林的心意,是这位狼王用自己特有的方式,默默的关注着远方的母 亲。我们为什么会为格林流泪?我们到底是在哭,什么是在哭?他明明把人类当做亲人,却遭遇人类的无情伤害。哭,他被妈妈偷走过冬的口粮,却想着护妈妈周全。 他身负狼王的重任,对人类满心戒备,却独独给妈妈留下了一生的温柔。哭,他保存七年红腰带的执念。哭,他送肉不相见的隐痛。哭,他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依旧念着妈妈给的甜。而李唯一的爱同样伟大。他在书里写道,格林若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 和你做真正的母子,同奔草原的天边。直到此刻,他希望的都是自己变成狼,陪伴格林,而非祈祷格林变成人类,适应自己。他们用彼此的一生温柔,全释了什么是纯粹的挂念,让我们在人情凉薄的世间看到了最动人的赤诚。 这份情,草原记得,风雪记得,我们也记得,岁岁年年,只要想起,就会热泪盈眶。

李维一永远也忘不了那只在草原上瑟瑟发抖的小狼崽,那是一个狂风呼啸的夜晚,草原被黑暗笼照,他在帐篷外发现了这只几乎冻僵的小生命, 他无助的蜷缩着,眼睛里满是惊恐与迷茫。从那一刻起,李维一的生活被彻底改变,他给他取名格林, 决定将他带回家歇歇照料。日子一天天过去,格林长大了,他的身上渐渐显露出狼的野性, 他不再满足于狭小的屋子,常常趴在窗边望向远方,眼中满是对自由与草原的渴望。李唯一知道 林终究是属于那片国贸草原的,于是他带着格林重返草原,开始了让他重新回归狼群生活的艰难征程。然而回归之路更难。长城格林起初对草原充满了陌生和恐惧, 他总是紧紧跟在李唯一身边,不敢独自去探索。但李唯一没有放弃,他耐心的引导隔离,教他如何捕猎,如何在草原上生存。一个午后,一只野兔突然从草丛中窜出, 个人兴奋的追了上去,可他毕竟久违在一位古时,很快就被野兔甩掉了。格林沮丧的回到李薇薇身边,眼神中满是失落。李薇薇轻轻抚摸着他的头,仿佛在告诉他, 没关系,下次你一定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德林逐渐适应了草原的生活,他的捕猎技巧越来越娴熟,也结识了一些草原上的伙伴,大危险也在草原降临。 一天,一只强壮的成年狼出现在格林的领地,他冲着格林发出了凶狠的咆哮,想要将格林赶走。格林毫不畏惧,他空起身子,捂住锋利的牙齿与那只成年狼对峙着,以唯一的心 提到了嗓子里,他紧张的看着这一切,生怕格林会受到伤害。 最终,格林凭借着自己的勇敢和智慧,成功击退了入侵者,他在草原上仰天长啸,仿佛在宣告自己是这片林地的主人。李卫一望着格林, 眼中满是欣慰与不舍,他知道格林已经真正成为了一只自由的草原狼,而自己也完成了帮助他回归狼群的使命。分别的那天终于到了。 看着格林钻戒消失在远方,他的泪水夺眶而出,心中明媚则成,格林会在草原上过得很温 暖的。想你,一切都充满了未知。

我能为你付出很多,但这并不包括生命。每每看到格林和李卫衣之间感人的故事,总会感叹易峰与李卫衣之间相伴多年却归于朋友的身份。你时的两人,一位是画家,一位是摄影师。因艺术自由共同的热爱而相识,又因理念的契合而相知。 因为是自己绝对信得过的人,李卫衣将格林带回成都的那一年,毫不犹豫的告诉了易峰,无处安置时,是易峰将自己控制的单身公寓腾出来给格林独居,成为小毛自由奔跑的城市野地。 自此和李维一主动承担起抚养和照顾格林的责任,也记录下一人一囊的所有片刻。后来李维一说,我要带格林回草原,于是海拔四千米的无人区,零下三十度、严寒、断尿、暴雪等极端环境,他伴着李维一待就是七个月。待李维一在草原因感冒引发肺水肿、高烧不退,生命垂危时,是一封先连夜骑马十几公里, 再驾车将他紧急带你送往成都就职。在食物匮乏的冬季,李卫衣哭着说想吃烤鸭,也是易峰顶着暴风雪独自驾车穿越学院,把热气腾腾的烤鸭送到了他的面前。 但当你问易峰真的爱李卫衣吗?爱的话,又怎么会在草原遭遇盗猎者时,因恐惧本能独自离开,让李卫衣独自面对危险呢? 可不爱的话,又怎么会为李卫衣付出这么多呢?于李卫衣而言,求生避海是人的本能,他做不到很危险之际抛向自己的易峰, 也正因为见过牵着四十分钟马儿只为前来搭救自己的格林,生病时趴在门口不吃不喝不愿意离开的格林,这样百分之二百的纯粹的爱,所以作为朋友的结局,对他和一封两人来讲依然是最好。

二零一零年,一名成都女画家在无人区陷入冰窟,而在场唯一的目击者,竟是一头嗜血的野狼。 我把脚崴了,把那个脚踝子骨那个地方割伤了。本以为这会是一场血腥的灾难,但接下来的一幕,却让无数人感到震撼。 那头野狼没有扑向无助的女人,而是冲进马群。经过一番审视后,他挑中了一匹牧民留下的白马,然后咬住缰绳,一步一步走向那个在冰窟边挣扎的女人。你快看,你看见没?看见没?太烦了,这家伙把缰绳还给我了。 我一直看着他。他是从山那头去前来的野狼,不仅把江神交到画家的手中,更会在他起身时主动站立搀扶。这段影像流入网络后,迅速引爆,就连冯小刚看到这个画面都瞪大了双眼。因为这一切并非电影剧本,而是真实的影像记录。 但他明明是一头嗜血的凶兽,为何会费尽周折救这个女人?这一切,还要从二零一零年的春天说起。野生动物画家李薇一第一次到若尔盖草原写生,就从牧民口中听到那头野狼的父亲被制成狼皮的消息。狼王大,那特别大,两个人扛都扛不住。 就在气候最糟糕的几天前,一头硕大的狼王为了给妻儿觅食,冒险潜入了羊圈,但等待他的却是牧民准备好的捕兽夹。为了把食物带回给饥肠辘辘的幼崽,他做出了一个极其惨烈的决定。他硬生生的咬断了自己被夹住的伤腿。嗯? 哈哈哈!但断腿求生,却终究没能跑过猎狗的追捕。狼王最终在风雪中英勇战死,成了一张风中摇曳的狼皮。而他的妻子在得知丈夫死讯后彻夜哀嚎,刚烈的母狼没有选择苟活。次日夜里,他冲进羊圈,疯狂咬死树枝、山羊复仇,随后吞下毒饵殉情。在生命的最后一刻, 为了不让人类得到完整的皮毛,他拼尽全力撕碎了自己的皮肉。这对狼王夫妇用死亡捍卫了尊严。 李卫一听完故事后,心情久久不能平复。当听到牧民说那六只狼仔可能还活着时,他毫不犹豫就决定前往寻找,只求能为那对狼王夫妇尽一份自己的心意。 按照牧民指引的方向,李维一顺利找到了狼窝,但此时六只幼崽仅剩下最后一只。弃弱游丝的他抬眼望去,将李维一当成了自己的妈妈。 这便是他与这头野狼的第一次相遇。此时怎么处置这只狼崽成了巨大的难题。他的身体状况极差,而草原上的医疗条件很难让他活下来。你想清楚了吗? 你把一只狼带回城市没想清楚就是可怜的。 最终,李唯一还是做了这个疯狂的决定,他把一头狼王的遗孤带回了成都,经过几番折腾,小家伙总算是活了下来。 李威一给小狼取名格林,寓意他将如童话般美好。但现实与理想总有许多残酷的错位,他想把格林偷偷当小狗养着,但格林毕竟不是狗,他刚满月就开始撕咬生肉,眼神里透着野性的贪婪。他的智商惊人,仅看了几次就学会了自己开电视,看到电视里播放狼群捕鱼, 第二天,他竟真的从自家池塘里抓了一条活鱼上来。为了防止他触电,李维一只能在电线上涂满芥末。但真正让人头疼的是深夜的哀鸣。每当夜深人静时,格林都会扬起脖子,发出稚嫩却凄切的悲 鸣。 很快,一场意外的到来,彻底给这趟城市之旅画上了句号。两个月大时,格林跑丢了。监控显示,他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惊慌失措,在飞驰的车轮间穿梭,险些丧命,差点被迷住,想起来都后怕,下次再跑丢咋办? 我把它看紧点,那不是狗跑掉那么简单。城市大街上,一匹狼来了,击毙,那怎么办? 此刻的李维一终于意识到,人类的城市容不下他,一封提议,送格林去动物园,这样起码他能活着。但看着动物园里的玻璃牢笼, 李维一始终觉得那不是格林该有的归宿。于是,在二零一零年七月,他卖掉了自己在成都的房子,买来越野车和生存装备,带着三个月大的格林重返狼群。这是一场豪赌,因为由人类抚养长大的狼重返荒野,当时全世界都没有成功的先例。 回到草原的格林兴奋的像个疯子,这是他出生以来最开心的时刻。哦,跑没影了,我可能这样就放生了吧,这么大的地方,这下自由了,有狗有狗,一群狗在追他,快点,快点上车拿东西,快点 走开,走开走开!由于跑得太远,他遭遇了一群成年野狗,幸好听到动静的牧民急忙奔来,化解了这场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