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妈,就是你小子在一直偷吃是吧,看你这个样子你还想叫人,我真得狠狠惩罚你了。该说不说,乔默这小子也是个老馋狗了。当时的草原因为爆发了口蹄疫,导致了人和动物都很难找到猎物,为了不让自己饿肚子,李唯一在山上挖起了野菜。但这时李唯一发现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就是乔默这家伙明明是条狗,却时常能捕到猎物打牙祭,这可把李维一羡慕坏了。李维一有一次还看见乔默逮到了一只兔子,许久没吃肉的他就想着和乔默打个商量,分一点兔肉过来。但乔默这傻狗最精了,为了吃掉整只兔子,这家伙一口气把兔子上上下下给舔了个遍。好吧, 算了,因为乔默的频繁捕猎,李维一后来还给了他很高的评价,你说他有这么强的野外生存能力,他干嘛还要找我们呀?但实则乔默这家伙就是屎壳郎,钓蒜舅子装蒜呢。 这些猎物其实都是格林看李卫一吃不上肉,特意放在边上了,结果乔莫的狗鼻子那叫一个灵啊。格林放下没多久他就给找到了,让李卫一一直以为是他捕的猎。 后来还是李卫一在家门口和灶台上各捡到只兔子,甚至还看到了狼爪印,才发现不对。一问乔莫这是谁干的,他在那学狼嚎才发现格林的痕迹。格林是真难啊,不仅要养家人,要给妈妈带猎物,还要养乔莫这条吃独食的傻狗。不敢想格林一天的工作量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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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格林的故事,才发现这个乔莫一直在偷吃格林送给李维一的猎物,吃了整整一年才被发现。在李维一去草原找格林的时候,身边养了一条叫乔莫的狗。 那一年的时间里,李维一常常去后山挖野菜,格林发现之后,像以前一样把猎物放在后山,他以为妈妈看到就会去拿,但是人的鼻子没有动物那么灵敏,所以这些猎物李维一其实根本就不知道。他们的存在全让乔莫这个大馋狗给找到了。乔莫突然让我刮目相看, 总能奇迹般的在我挖野菜的后山坡找到猎物来打压记。那段时间连着下了一个月的雨,食物匮乏,李维一发现乔默叼回来一只新鲜的兔子,刚想跟他商量一下,他立刻把兔子从头到尾捡了一遍,好吧,算了,甚至有一次乔默叼回来一只二十斤的旱塔,李维一还给他一顿猛夸,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你说乔默厉害吧, 见过这么大的,你说他有这么强的野外生存能力,他干嘛还要找我们呀?太心酸了,隔离逮了一年的猎物,全进了狗肚子,最后真相大白,还是因为冬天来了,李维一把乔木给拴起来了。而格林见妈妈不再去后山,就把猎物放在妈妈打水的必经之路上。有时是一只野兔,又捡到一只死兔子, 它是软的,有时候是放在水边的一只羊羔,这是我打水的地方,有一次直接送上了门口。这这这这这,李维一问,乔默是你的,乔默开始学狼孩。 就这样,李维一推迟了一年才知道格林一直在他们身边,而乔默就这样在无人在意的角落里饱餐了一顿又一顿。脸皮之大,以至于格林养家糊口的压力有多大,两眼一睁就是干。

乔默,你呢?你谁还在我哭的不行的时候给缓缓看重版狼群纪录片发现李卫一回去找格林时,因为经历了口蹄疫,人和动物在那时都很难找到食物,而他养的狗狗乔默却奇迹的在后山上找到猎物,甚至有一次李卫一很眼馋他的野兔,但乔默立刻就从头到尾把兔子舔了一遍。好吧,算了, 到冬天才发现,其实这些食物都是格林偷偷放的,因为冬天你唯一总会在河边打水的必经之路上遇到死野兔,甚至有野兔就直接被放在门外,而那时候乔莫是拴着的,妈妈问乔莫是女的,乔莫学着格林嗷呜了两声, 意思是这是那个会狼嚎的家伙带来的,所以乔莫偷吃了好久格林带给妈妈的食物。格林不知道今天的猎物妈妈喜不喜欢吃,妈妈好想吃肉,乔莫吃光好吃, 带入格林的视角,每天要养自己一大家子,狼和妈妈就算了,结果好不容易打来的食物全让自己的发小狗给吃了,后面辣妈当面咬着乔莫的喉咙警告格林经过他身边还劝架。 看到有评论说狼狗的第一次见面,乔莫贪吃,吞了前主人很大一节牛肥肠,吃胀了,加上晕车,格林走到乔莫面前,他就哇的把刚吃的牛肥肠全吐了出来,把格林高兴坏了,以为乔莫非常喜欢他,第一次见面就给他送这么大一份礼物。因为食物对狼来说很珍贵,除了父母,对幼崽或者是家庭非常重要的成员,才 会将自己肚子里的食物强行呕出来让对方吃,因为这种食物已经经过一次消化,非常好吸收,所以对于狼来说这种行为很不一般,一狼一狗在首次碰头就因为信息差建立了浓厚的友谊,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格林就一直记在心里,觉得算了,都是家人,吃就吃吧,我再给妈妈多打一点猎物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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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莫,离了你,谁还在我哭笑不得的时候缓缓在重返狼群的记录中,李卫衣重返草原寻格林时,正值口提意同行,无论是人是兽,都陷入了食物匮乏的绝境。但他养的小狗乔莫却不可思议的在后山寻得了猎物。起初只当他是交了好运, 有一次李卫衣对那只野猪动了心,乔莫却立刻用舌头给兔子来了个全身洗礼。好吧,算了,直到冬天他才明白,这些食物其实 小径上总能捡到死野兔,有时甚至有猎物被直接放在家门口,这绝非狗狗所为,毕竟那段日子乔莫一直被拴着。乔莫模仿格林嚎叫了几声,仿佛在说,这是那个兔学狼叫的伙计送来的。所以乔莫很久以来都在吃格林送给妈妈的餐食。 不知妈妈是否喜欢今天的口粮,妈妈馋肉了,乔诺扫荡一空美味。以格林的立场来看,每天养活狼群和妈妈饮食重待,结果辛苦带回的食物全被他小狗吃了。后来辣妈当面咬住乔木佛颈,于是告诫格林路过时还上前劝解。有评论提及,他俩初次相遇时, 乔莫因贪嘴吞下前主人一大罐牛肥肠,吃撑了外加晕车。当格林走到他跟前时,他一下把刚吃的牛肥肠全吐了出来。这把格林高兴坏了,他以为乔莫非常喜欢自己,初次见面就送了这么一份大礼,因为食物 才会把胃里的食物反刣出来分享这种食物。经过初 步的一来一走的初次碰面,就因一个信息差建立了深厚友谊。不知是否因为这个,格林一直记着,想着罢了,都是家人,他吃就吃吧,我再去给妈妈多补些猎物就是了。


重温格林的故事,才发现这个乔末一直在偷吃格林送给李维一的猎物,吃了整整一年才被发现。在李维一去草原找格林的时候,身边养了一条叫乔末的狗。 那一年的时间里,李维一常常去后山挖野菜,格林发现之后,像以前一样把猎物放在后山,他以为妈妈看到就会去拿,但是人的鼻子没有动物那么灵敏,所以这些猎物李维一其实根本就不知道。他们的存在全让乔莫这个大馋狗给找到了,李维一甚至还夸他能干。乔莫突然让我刮目相看,他总能奇迹般的在我挖野菜的后山坡 找到猎物来打压记。那段时间连着下了一个月的雨,食物匮乏,李维一发现乔莫叼回来一只新鲜的兔子,刚想跟他商量一下,他立刻把兔子从头到尾捡了一遍,好吧,算了,甚至有一次乔莫叼回来一只二十斤的汉塔,李维一还给他一顿猛夸,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你说乔莫厉害吧, 见过这么大的,你说他有这么强的野外生存能力,他干嘛还要找我们呀?太心酸了。格林逮了一年的猎物,全进了狗肚子,最后真相大白,还是因为冬天来了,李唯一把乔木给拴起来了。而格林见妈妈不再去后山,就把猎物放在妈妈打水的必经之路上,有时是一只野兔,又捡到一只死兔子, 它是软的,有时候是放在水边的一只羊羔。这是我打水的地方,有一次直接送上了门口。这这这这这咋装?李维一问,乔默是你的,乔默开始学狼孩。 就这样,李维一推迟了一年才知道格林一直在他们身边,而乔默就这样在无人在意的角落里饱餐了一顿又一顿,脸皮之大,以至于格林后来直接送了七只野兔和一只旱塔,可想而知格林养家糊口的压力有多大。两眼一睁就是干。

今天要讲的是李维一的重返狼群,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自由? 这是一场真实发生过的关于爱与自由的格林童话。二零一零年,野生动物画家李维一在若尔盖草原救下唯一幸存的狼崽,取名格林。 他把他带回城市抚养,成为他亲密的狼妈。然而,刚长大的格林在阳台对着夜空发出孤独的嚎叫。李卫一明白,钢筋水泥的丛林 不是他灵魂的故乡,为了让格林真正的活着,他做出了最艰难的决定,将他养大,再亲手送回荒野。 重返狼群的道路,是李卫一与格林用生命相互扶持的九死一生。在这段旅程中,狼的智慧与重情重义彻底颠覆了我们的认知。他会在他生病时,将自己珍藏的野兔从窗外扔进来,焦急的守候。 他会在他陷于冰湖时翻山越岭,耗时四十分钟,用嘴牵来一匹救命的马。即使发现他偷走了他埋藏过冬的粮食,他依然选择信任,将下一次的猎物埋在同一个地方。二零一一年除夕, 格林终于在狼嚎声中融入狼群,成为了世界上第一只由人类养大后成功重返荒野的狼。 离别时,他三步一回头,但故事并未结束。多年后,李卫一在草原上与以为狼父的格林遥遥相望。他仍会在远处留下猎物给他,并一直珍藏着他多年前留下的信物,一条红腰带。 他们用行动诉说,我们付出的每一点爱,都去了他该去的地方。这不仅是一个人与一只狼的故事, 这是一面镜子,照见生命的尊严、爱的深度,以及人类应对万物怀抱的敬畏。 这本书和同名纪录片被誉为若尔盖草原的绝唱,他用一个近乎神话的真实故事,向我们发出最恳切的呼唤,请留住那片能让狼群、让所有自由灵魂继续奔跑的荒野。记得点赞关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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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我天天两眼一睁就是干呀!重温格林的故事,才发现这个乔莫一直在偷吃格林打给妈妈的猎物。在李维一去草原找格林的时候,身边养了一只叫乔莫的狗,因为经历了口天意,在那时任何动物都很难找到食物,但乔莫却经常奇迹般的在后山找到猎物。 有一次乔莫叼回来一只野兔,李维一刚想跟他商量一下,乔莫立刻从头到尾给兔子舔了一遍,甚至还有一次叼回来一只二十斤的大汉塔。李维一那是好一顿给他夸呀,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 糖糖,你说乔木厉害吧!但实际上这些猎物全是格林偷偷放在后山给妈妈吃的,但李维一根本就不知道他们的存在,全让乔木这个大蠢狗给找到了,合着格林逮了一年的猎物全进狗肚子里了。 最后真相大白,还是因为到冬天了,乔木被拴起来了。格林见妈妈不再去后山,就把猎物放在妈妈打水的必经之路上,有一次还直接送到了门口。于是李维一问乔木,这是你逮的 草木,就开始学狼嚎带入格林的视角,每天要养自己一大家子和妈妈就算了,还得养个傻狗。

从问格林的故事才发现,可是乔木一直在黑之黑,李威一重返草原时饲养的一只狗叫做乔木。格林发现妈妈回来了,还是像往常一样把猎物放在后山,然而李威一并不知道这回事,全让乔木这个大馋狗给找到了。后来因为天气原因导致食物匮乏,但乔木还是能叫回来猎物, 包括但不限于一只二十斤的旱塔。李威一还给乔木一顿夸,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甚至让李威一开始对他刮目相看,他总能奇迹般的在我挖野菜的后山坡 找到猎物。由于冬天太冷,李唯一只好把乔莫拴进屋里。格林看妈妈不再去后山,他把猎物放在妈妈打水的必经之路上,有时候还贴心的把食物放在妈妈屋子的门口。格林甚至以为妈妈长胃口了,一次性送了七只野兔。于是李唯一开始疑心这是不是乔莫逮的他是你逮的?乔莫只好学着格林的叫声比划。 后来李维一调监控想看是谁送的,结果看到格林的老婆格桑给乔默揍了一顿,威胁他不要再吃老公送给妈妈的食物。 格林怕格桑下手太狠,还劝了劝李维一,这才知道格林其实一直都知道妈妈回来了。而我们的乔默就这样在无人的角落饱餐一顿又一顿。

二零二零年最后拍到格林的画面,发现格林珍藏亲人的小秘密。你别喊喊,你喊喊他也不会理你,还不如让我多看一会。东西在那藏啥呀, 他在那偷看人家洗澡呢, 没看到有鱼啊,你刚才看他钓的是鱼吗?没看清楚,反正他的草放那了, 还是打声招呼吧。 格林 格林,你还看看我们格林格林,瓜娃子, 哎呦,它看起有点瘦啊。啊,那个夏天的狼,本来它换毛嘛。夏天的狼本来就瘦哦,刚刚看到它身上湿的,哈哈,一身那嘎嘎啊,看到它真好,其实我看它精神都还不错的。 他要走了。走,咱们过去看一下,他刚才叼了个啥放那了。走吧,走嗨走 反就在这块啊,我看他在放那了。对,然后。啊,这个是个什么牛皮, 洗澡还带浴巾,像你的腰带啊,就是我捆飞毛腿的那条,你看这里面,这当初应该是葫芦盖脱下来的。哎呀,他们留了这么久啊, 都要这么多年的东西了,他还留着干嘛哈,搓搓的哈。 人与狼若即若离,异敌异友, 我们付出的每一点爱都去了他该去的地方,那些我们爱过的生灵也在平行的时空里爱着我们 重返狼群的往事就讲到这里,更多的故事在天地间。

我一生追寻的忠诚与真爱,最后尽在一匹狼的身上找到了答案。人类总在爱情里计算得失,验证真心,而他一匹叫格林的狼,却让我们看见关于极致之爱的另一种定义。 当格林还不是狼王时,他会毫不犹豫奔向妈妈。李唯一成为狼王后,却开始学会了保持距离。李唯一在书里写道,格林真好,你终于知道怕人了,也包括我。 可真相是他不是怕,而是他不能让他的族群相信人类原来最深的守护。有时是克制靠近他会牵马就陷入沼泽的,他会把辛苦捕来的猎物悄悄留在他门前。他甚至把妈妈就他孩子的红腰带保存了整整七年。 他全身上下没有一个兜,居无定所,却把一份牵绊完好的存进了生命里。当李唯一曾因困境拿走格林埋藏的食物后,一封猜测,他以后藏时肯定躲着我们了。 他依然将食物埋在老地方,因为他怕妈妈在荒野里找不到吃的。此刻,我终于懂了那句话,靠近你就靠近了痛苦,远离你,就远离了幸 福。这或许就是所有深刻关系里最疼痛的默契。妈妈把自由还给了格林,把无尽的思念留给了自己,从此风从草原来时,都带着他的气息。 格林若懂人言,或许会说,妈妈,我的嗅觉很灵敏,当你踏上草原那一刻,我就知道了。所以,为什么有人后来终身不嫁,不是因为失去爱,而是见过了爱的本来面貌,毫无保留,不问归期,超越人性,近乎本能。 我们总在人间寻找纯粹的爱,却在狼的眼睛里才看见了真爱的道理,不是占有,是成全,不是缠绕,是守望。不是我需要你,而是我永远愿意为你保留一片草原。 李唯一将他与格林这段超越物种的传奇完整书写尽了,让我陪你重返狼群一书中。如果说纪录片让我们流泪,那么这本书将带我们真正踏上那片草原,感受风的温度、狼的呼吸和爱的重量。或许我们都该读一读这个故事, 因为他讲述的不仅仅是狼与人的相遇,更是关于爱最本真的模样。那种超越了语言、物种与时空的牵挂,恰恰映照出我们内心深处最渴望却最难以触及的情感净土。这是一部值得收藏的生命对话,等待每一个相信万物有灵的灵魂前来重逢。

在重返狼群的故事里,更令人催泪的是格林父母的经历。田冬食物短缺,狼王未给巢穴里的妻儿觅食,他冒险靠近羊群,缺中了牧民早已设下的捕兽夹。为了能把食物带回给饿极了的幼崽,他做出了极其惨烈的抉择,绞断了自己被自己夹住的伤痛,他拖着断腿和碎己,拼命往家的方向奔去。 可赚钱的他终究逃过猎狗的追捕,倒在了风雪里。壮烈战只留下一张狼皮随风飘动。他的妻子得知丈夫死讯后整夜哀嚎。第二天夜里,他冲进羊群,疯狂咬死树枝,山羊复仇。这头刚烈的母狼没有选择独自活下去,随后毅然吞下牧民家的卓尔自杀 生命。最后时刻,他拼尽全力撕碎自己的皮肉,不让人类得到一张完整的皮毛。既为殉情,也为维护狼族尊严。之后便有了我们熟知的情节。 女画家李唯一听完这个故事后,内心深感触动,立刻动身去寻找那只仅存的幼崽。当他找到时,那一窝幼崽只剩最后一只。李唯一轻轻抱起这只姓存的幼崽,带他回到城市,为他取名隔离。在那被长期误解的凶残表象之下,狼族有着不逊色于人类的深情,与刚刚人类从其一生追求的真挚感情,其实早就在动物身上拥有过了。 如果你想详细的看完这一整部故事,和真挚感情其实早就在动物身上拥有过了。如果你想详细的看完这一整部故事和后续,强烈推荐你看看主人公李唯一的长篇小说重返狼群, 从格林的爸爸被盗猎者杀害,妈妈为爸爸复仇,格林被人类妈妈李威一抚养,野化训练对抗天敌和生存技能。作者李威一全程陪伴,见证着一只家养的小狼蜕变成为草原狼狼的过程。多年后, 李威一开启了寻狼的过程,开启了另一段新的故事篇章。如果想看看格林和妈妈重逢后的故事,强烈推荐你和孩子一起看看这两本书。

我一生追寻的忠诚与真爱,最后竟在一匹狼的身上找到了答案。人类总在爱情里计算得失,验证真心,而他一匹叫格林的狼,却给了我们关于极致之爱的另一种定义。 当格林还不是狼王时,他会奔向妈妈里,唯一成为狼王后,他却选择保持距离。书里写,格林真好,你终于知道怕人了,也包括我。但真相是他不是怕他, 是不能让他的族群相信。人类最深的守护,有时是克制,靠近他会牵马,就现在沼泽的他,会把辛苦捕来的猎物悄悄留在他门前。他甚至把妈妈救他孩子的红腰带保存了整整七年。 他全身上下没有一个都居无定所,却把一份牵绊完好的存进了生命里。人猜,他以后藏时肯定躲着我们了,而他 依然把食物埋在老地方,因为他怕妈妈在荒野里找不到吃的。我终于懂了那句话,靠近你就靠近了痛苦,远离你,就远离了幸福。这或许是所有深刻关系里最疼痛的默契。妈妈把自由还给了格林,把无尽的思念留给了自己,从此风从草原来时, 都带着他的气息。妈妈,我的嗅觉很灵敏,当你踏上草原那一刻,我就知道了。所以,为什么有人后来终身不嫁,不是因为失去爱,而是见过了爱的本来面貌,毫无保留,不问归期, 超越人性,近乎本能。我们总在人间寻找纯粹,却往往在狼的眼睛里才看见真爱的倒影。不是占有,是成全, 不是缠绕,是守望。不是我需要你,而是我永远愿意为你保留一片草原,愿你也能遇见这样的人。他或许没有狼的外衣,却怀揣着狼一样的真心,笨拙地、固执地用一生只记得你。

你是想当一辈子摇尾巴的狗,还是想回荒原里冻死李卫一和他的狼人要是真讲情义, 有时候还真不如个畜生。到底是谁在重返狼群?是那只狼,还是我们这群已经丢了魂的?你发现没有,这世上的事,越是热闹的地方,里儿越歪, 越是没人的地方,理儿反而越正。咱们天天坐在办公室里,吹着空调,喝着咖啡,嘴里谈的是狼性文化。 可真要是把咱扔到那没信号、没外卖、没熟人的草原上,别说当狼了,咱连个土拨鼠都当不利落。 咱们现在的人活得太拧巴了,这种拧巴是怎么来的?说白了,就是咱们想的太多,做的太假。 咱们在人堆里钻研,怎么说话好听,怎么让领导高兴,怎么在朋友圈里显得过得比别人好。可咱们越是这么钻研, 心里就越空,总觉得缺点什么。缺什么呢?缺那点原始的、不掺水的,不需要绕圈子的东西。 我认识一个朋友,为了合群,天天去参加那种谁也不认识谁的饭局,回家还得吃健胃消食片,这就叫事。可另一边 有一个叫李唯一的姑娘,她不爱饭局,她爱狼。她捡了一只狼,又把这只狼送回了狼群。这件事, 初听是个新闻,再听是个传奇。可你要是深究下去,这其实是一个关于找自己的悲剧。李唯一这个名字,现在的年轻人可能不一定都熟,但你要是说那个跟狼一起生活的女人, 大家就有印象了。他是个画家,本来应该在成都的画室里安安稳稳的画画。可这人啊,一旦心里那根弦被拨动了,这日子就安稳不下来了。他说他是个狼妈。 这话听着玄乎,其实说白了,就是他捡了一个快冻死的狼崽子。这个狼崽子叫格林,你看这名字起的格林,童话听着多美好,可现实生活里,狼和人的故事从来不是童话, 是比生活还生活的冷笑话。大家觉得李威义是个奇人,是个英雄,甚至是个圣人。但在刘振云,也就是我的眼里,李威义其实是一个明白人,他明白这个世界上最硬的一个理。 这世上的万事万物,都有它原本的位子,人得在人的位子里,狼得在狼的位子里。你把狼弄到人堆里,那是害狼。你把人弄得不像人,那是害命。人有时候还不如畜生,是因为畜生知道自己是畜生, 而人总想装成不是人。李维一做的事,就是把这个拧巴拉的位置再给正过来。这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那得退掉好几层皮。咱们来掰扯掰扯。这里面的理, 书里有个核心的理叫归位。这就像咱们吃饭,你让一个吃惯了面条的河南人天天去吃西餐,他肯定难受。你让一头狮子去马戏团里钻火圈, 那狮子虽然在动,但他的心已经死了。格林是只狼,他在成都市区的公寓里长大,学会了按电梯,学会了开电视, 甚至学会了在沙发上装优雅。这时候的格林已经不是狼了,他是只披着狼皮的宠物。李维一看着格林在阳台上对着月亮哀嚎,他心里明白, 格林这不是在唱歌,格林是在求救。这里的理在于,如果你爱一个东西,你是把它关在笼子里喂它好吃的,还是把它推到悬崖边上,让它学会飞。现在的父母爱孩子往往是前一种,他们给孩子报补习班, 买名牌衣服,恨不得把孩子装进一个真空的罐子里保护起来。结果呢,孩子长大了,成了巨婴。李维一不想让格林成为巨狼,所以他做了一个决定,带着格林重返若尔盖草原。这个决定 就是把一个已经学会了用手机点外卖的人,扔到荒郊野外,让他自己种地。 这不仅仅是身体的考验,这是灵魂的重组。在草原上,李维仪得教格林怎么打猎,你看这事多荒诞,一个人类 再教一只狼怎么当狼。格林第一次抓到旱塔的时候,他不是去咬,他是去玩,因为他觉得那是个玩具。 这就是教育的错位,李唯一得在旁边看着,甚至得亲自示范那种残酷,这种残酷才是对生命最大的尊重。真正的善良,有时候长着一张残忍的面孔。在书里,李唯一讲了好多事, 每一件事都能让咱们这些在办公室里坐久了的人后背冒冷汗。格林在草原上生了病, 快死了,李维一没有药,他只能陪着他,抱着他。那一刻,所有的社会身份、金钱地位都没用了。狼不会因为你是著名画家就多看你一眼,他只看你是不是真心对他。还有一个场景,我觉得特别有画面感。 格林在狼群的边缘徘徊,他想回去,可他身上有人味,狼群不收他,他想回李维一身边,可李维一狠心把他往外推。格林就那么在风雪里站着,左边是他回不去的文明世界, 右边是他进不去的荒野丛林,这说的不就是咱们吗?咱们在老家觉得没前途,在北上广深又觉得没归属感, 咱们不也是一群在风雪里站着的,进退两难的格林吗?李维为了让格林活下去,他得模仿狼,他趴在地上,他学狼嚎,他吃生肉。这时候,李维已经不是在救狼了,他是在救他自己。他发现, 当他放下那些所谓的文明人的尊严时,他反而获得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自由。但故事的高潮是那种血淋淋的真相。格林好不容易进了一个狼群,可他很快就发现, 狼群面临的最大威胁不是自然界的饥饿,而是人。书里写到了盗猎者,那些人为了几张狼崽子都给端了, 这是讽刺在哪呢?人说狼是畜生,说狼狼自野心。可狼杀生是为了吃饭,人杀狼是为了发财。格林看着他的同伴被人类杀害,他看李维仪的眼神变了,那种眼神里有困惑, 有恐惧,还有一种让人心碎的疏离。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狼的牙齿,而是人心里的那把刀。咱们再说说,如果不明白这个理,仍会倒什么霉?书里其实藏着一个没明说的悲剧。 格林虽然重返了狼群,但他这辈子都得活在阴影里,因为他知道人是什么样子的, 他对人的那种复杂感情,会让他在狼群里显得格格不入。而那些试图把野性居为己有的人,下场通常更惨。我给你们讲个故事,不在书里,但理是一样的。有个阔态,看人家李维仪养狼,觉得酷, 他也托关系弄了一只小野豹养在家里。他给豹子穿名牌衣服,喂他吃进口牛排,结果呢,豹子长大了一点。有一回他逗豹子,豹子本能的一扑, 就把他的脸给抓花了。他哭着喊着要把豹子毙了,说这畜生没良心,这就是倒霉。这种倒霉源于一种自大, 觉得人类可以用金钱和情感去收买和驯服大自然。你要是敢挑战大自然的规矩, 大自然就敢让你倾家荡产,头破血流。格林在草原上曾被一个捕兽家夹住了爪子,他为了活命, 生生咬断了自己的脚趾。这就是狼的逻辑。为了生存,我可以舍弃身体的一部分,而咱们人类呢?咱们为了面子,为了名利, 往往舍弃的是自己的良心。李唯一最后一次见格林,格林已经是狼王了, 他带着狼群在远处的山坡上看着李维一。李维一喊他,他不动,他想冲过来,却又停住了。为什么停住了?因为在那一刻,他是一个领袖,他要对他身后的狼群负责, 他如果冲向了李维一,他就背叛了他的狼群。这就是懂事的代价。格林懂了狼的事,李维一懂了人的事, 两个懂事的人和狼,注定只能隔阂相望。这世上最大的悲哀不是不相爱,而是明明相爱, 却发现咱们不是一个道上的。既然这世界这么拧巴,咱们该怎么办?李维一给了一个笨法子,这个法子不是让你也去养只狼, 也不是让你辞职去草原。这个法子叫尊重,尊重每一条生命原有的样子。如果你是个仙人球,你就别羡慕牡丹花, 别为了讨好别人,把自己身上的刺给拔了,拔了刺的仙人球,不仅开不出牡丹花,还会烂在土里。如果你身边有一个你想爱的人, 你别总想着把他改造的跟你一模一样。他是狼,你就让他去奔跑。他是鸟,你就让他去飞翔。这法子听着简单,其实难如登天, 因为他要求你克制住自己的占有欲。李卫一放纵格林的时候,他哭了,那种哭不是因为失去,而是因为那种不得不放手的无奈。人这一辈子,其实 就是在不断的学习放手。咱们紧紧攥着权力、金钱、爱人,总觉得抓的越紧越安全,可你发现没有,沙子钻的越紧,流的越快。人活一辈子,不是为了占有多少, 而是为了看看这世界原本的样子。故事讲完了,书也翻到了最后一页。李卫一回到了成都,他依然画画,依然生活,但他变了,他看人的眼神里,多了一点狼的淡然。格林呢? 格林可能死在了某场大雪里,也可能正带着狼群在月光下奔跑,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在那段时间里,真正的当了一回狼。咱们回过头来看看咱们自己, 咱们每天在这个钢筋水泥的森林里钻来钻去,咱们在酒桌上推杯换盏,在会议室里争论不休。咱们有时候觉得自己是狮子, 有时候觉得自己是狐狸。可说白了,咱们大多时候只是一群被生活牵着鼻子走的羊。重返狼群这本书 说的是狼,其实写的是人。他在问咱们,你心里的那个格林还在吗?他是不是已经被你亲手关进了一个叫生活的笼子里,每天喂它点 虚荣和焦虑,让他已经忘了怎么嚎叫。这世上的事,兜兜转转,最后都得回到原点。李威和格林就像两颗曾经交叉过的流星, 交叉那一刻,火光四溅,交叉过后,各走各的路。你说这故事是圆满还是遗憾?要我说,没有遗憾,因为他们都活出了那个理,生活还得继续。你待会可能还要去接孩子,还要去赶明早的地铁, 还要去面对那个让你头疼的方案。但我希望当你在深夜里睡不着的时候,能想起那个在草原上奔跑的格林,别让这个世界把你心里的那只狼给杀了。你说,咱这辈子到底能不能重返咱自己的狼群呢?

不是所有母爱都发生在人间,这是狼女李薇一用十年生死写给荒野的情书。当城市女孩把奄奄一息的狼仔捂进怀里,他不知道,这一抱就是与荒野的终身契遇。在若尔盖草原,他教他獠牙与生存,他教他信任与温柔。风雪夜里, 一人一狼在帐篷中相依取暖。直到那天,长大的格林回归荒野,他以为故事结束了,然而, 当听闻狼群遭遇危机,他带着捕鲸徒步千里,翻越盗猎者部下的铁丝网,在零下三十度的狼山一次次呼喊, 格林,妈妈来了,让我陪你千里寻你。两本书记录了李卫衣下山与上山的全部旅程,是四百个日夜冰与火的告白。这不仅是人类拯救野兽,更是两个孤独灵魂在互相认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