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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的人类妈妈李卫衣和人类爸爸易峰都是很好的人,或许人性本就是复杂的,或许爱情到最后都那样。几年前的某一天,李卫衣和易峰像往常一样去草原,但在遇到偷猎者的危险时刻,易峰选择抛下了李卫衣独自离开。两人不管是谁都没 没有办法不在意这个。事后一封向他道歉,我刚才不是故意丢下你的,我也害怕。李卫一没有回应,只在书中写道,我不怪他,求生避害是人的本能,我们都是平凡人,只是我们做朋友吧。有人说这样的一封还不如格林,说他自私。也有人觉得李卫一有点太较真了,一次次错误不该重 买单。但其实我们谁都没有资格说他们。如果一封自私,就不会和李卫妮一直照顾格林。当初李卫妮决定养格林时,一封虽然不是很赞成,但也一直陪着他卖房卖到工作室,去到人间稀少、氧气稀薄的高海拔草原,冬天那么冷,食物又少,只是为了实现另一半想要帮助格林回归草原的执念,怎么不算深爱呢?而李卫 从始至终一直是一个坦坦荡荡、至情至信至真的人,可以为了理想、自由与爱付出自己的生命。当直面到最底层的人性生命问题时,易峰做出的决定始终是会埋在心底的一根刺。而两人不同的底色,也同样印证了当初的那 段话。面对隔离最终归宿问题,蜜蜂说,还是送去动物园吧。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而你唯一却认为比活着更重要的是自由。两种观点有什么错呢?只是选择不一样罢了,为了不失去彼此体面,分手后做永远的好朋友。蜜蜂呢,是我的好朋友,多少也不是一种好的结局呢。

嫂子们,今天咱们就来唠唠重返狼群背后的故事。李唯一和易峰多般配的一对啊,健身摄影,兴趣相投,最后咋就成了知己?原来啊,是那一次预险,李唯一和盗猎者交锋时身陷危险,易 峰却丢下他跑了。虽然后来易峰解释是因为害怕,但这件事情让两人的感情出现了裂痕。但你再看格林,李唯一陪他去找狼群时,砍碎冰块掉水里那个脚踝子骨,那个地方, 看说是血是狼的天性,可格林愣是鸭子足了,还咬着僵绳牵来一匹马,让妈妈特困。这种超越族群、全心奉献的神性,和人类的感情一比,太纯粹了。只能说,如果我是易峰,我也会跑,如果我是李唯一,我也会分手。

我是易峰,也是从法狼群这故事的亲历者,当事人,也是电影从法狼群的导演。易峰呢,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的另外一只眼睛, 我是左眼,他是右眼,任何一只眼睛离开了另外一只,看事物都不会那么全面吧。一封也是这十多年来跟我一起经历的重返狼群这个事情的前前后后的一个知己吧, 那就是风儿,这一点的,网上也有人叫我狼爸爸的,这种称呼我也能接受。我觉得我最欣赏易峰的一点就是他很乐观,这一点跟我也比较契合,就是遇到什么事都能调侃的出来,遇到什么事都能开心。我们养一直养大他的, 你们好,他叫格林格林格林格林带唯一走进了狼世界,唯一带着我走进了狼天堂,整个我们两个命运就发生了改变, 然后除了大家关注这个生态,关注野生动物,然后反过来又关注人性的自我本身的这样一个事情。 也有很多的网友在问他说能不能结婚吗?我觉得我对一封呢,就是当我很欣赏他的时候,我会跟他保持一定的距离,这样我永远也不会失去这个朋友, 然后永远都能跟他互相欣赏,互相鼓励,而不是去在鸡零狗碎啊,鸡毛蒜皮的一些事情当中相互去消耗。我觉得这样的状态挺好的, 因为如果你一旦把他当成爱人的话,你会对他有很多的期待,有很多的要求,但是朋友之间是宽容的,是不会去要求的,很感谢一封。客气了,哈哈哈,你打乱我的情绪了,哈哈哈。在后半生吧,我们都相互鼓励, 其实我们俩之间真的是几乎没说过谢谢,相互之间说的最多的就是加油, 就我最想对格林说的就是好好活着,我们会想你的,如果有来生我们俩都做一匹狼,跟你一起浪迹天涯。

在重返狼群十周年的故事里,有两个让时光静止的瞬间,他们超越了物种与语言,成为一段人狼情缘最沉默也最深刻的注角。 第一个瞬间是识相前的告别。在续集的镜头里,二零二一年,李唯一和易峰用黏土为格林不幸死去的幼崽双截棍塑了一座狼形石像,安放在草原上。几天后, 红外相机记录下了令人心碎的一幕。已成为头狼的格林带着他的伴侣格桑和幸存的另一个孩子飞毛腿来到了石像前。他们静静地围着石像,低下头,用鼻尖轻轻触碰这冰冷的亲人, 仿佛在进行一场无声的家庭告别。这个行为颠覆了人类对野兽的认知,他们有悲伤、有记忆,更有对家庭成员无法割舍的眷恋。格林用自己的方式告诉人类,妈妈,你为我孩子做的,我知道了。 第二个瞬间是红腰带的归来。时间来到二零二零年深秋,十岁的格林毛发变得灰白, 在镜头前,他将一样东西留在地上,那是一条褪色的红腰带。这条腰带是格林的孩子受伤,李卫一情急之下解下自己的红腰带,为幼狼包扎伤口。谁也没想到,格林竟将他完好的保存并归还。他用草原狼最极致的方式回应了人类母亲的爱。 我收到了你的牵挂,现在我将这份牵挂还给你,与你相识,是我作为一匹狼生命里的奇迹。这两个相隔数年的场景,串联起了格林从孤儿到狼王,再到慈父与暮年英雄的一生。 识相前的凝视,是他对家庭的守护与悼念,红腰带的归还,是他对恩情的铭记与回忆。他们共同全释了这段传奇最核心的命题,最深的情感,往往以最克制的方式抵达。最伟大的爱,最终都指向理解与放手的自由。

一封已是人类中难得的美好,但或许是李卫一体会过像格林那样完全纯粹的感情,所以他们只能是知己的关系,看重返狼群背后的故事。发现李卫一和一封的分手,原因是他与盗猎者交织时遇到危险,而一封丢下他跑了,死里逃身后一封说,不是故意的,我也害怕,对不起。 李卫一完全理解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我们都是平凡人,只是我们做朋友吧。他那时会不会想起自己陪格林去找狼群时,踩碎冰块掉进水里, 脚腕流血,而这种血腥味一旦被猛兽闻到,就会找到攻击他。但格林完全压制了自己的天性,他没有去填写,而是用嘴咬着缰绳,牵了一匹马回来,让妈妈脱困。 这是一种完全超越了自己族,把整个身心都奉献给了妈妈的神性。这种爱也唯一在格林身上体会了一次又一次。看到一个评论说,他和易峰在一起是因为有相同的兴趣底色, 写生、摄影听上去就十分般配,但往深细究,他们的人格底色又略有偏差。这一点在当时小格林的气流中就已出现端倪。易峰认为,还有什么能比活着更重要呢?把他带回来,把他带回来,外面太危险了,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所以再后来,在面对危险时,这种活着比一切都重要的潜意 识帮他做出了选择。但当时李唯一却觉得,比一切都重要的潜意识、兴趣底色让两人在日常互补。 易峰陪着李唯一避开俗世的纷扰。李唯一也能让易峰在追逐理想的路上领略风景,但在遇到严重挑战时,理想主义者与现实主义者便会各自回到自己的舒适区,分道扬镳已是必然。易峰在人类情感价值里已经做到了极致,陪着李唯一卖房子,去荒无人烟的草原上寻找狼群, 做一切他想做到的浪漫自由主义。就像多年后,李唯一还是会说,易峰呢,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的另外一只眼睛。把他当成爱人的话,我们会对他有很多的期待,有很多的要求,但是朋友之间是宽容的,是不会去要求的。 很感谢易峰,他依旧不愿意在鸡零狗碎的日常中消耗这份爱。这种情感在人类关系中已经是高山流水,可惜高山流水中无法包含偏执的纯粹,这种纯粹太难得,所以我们会一遍又一遍为格林落泪。

我能为你付出很多,但这并不包括生命。每每看到格林和李卫衣之间感人的故事,总会感叹易峰与李卫衣之间相伴多年却归于朋友的身份。你时的两人,一位是画家,一位是摄影师。因艺术自由共同的热爱而相识,又因理念的契合而相知。 因为是自己绝对信得过的人,李卫衣将格林带回成都的那一年,毫不犹豫的告诉了易峰,无处安置时,是易峰将自己控制的单身公寓腾出来给格林独居,成为小毛自由奔跑的城市野地。 自此和李维一主动承担起抚养和照顾格林的责任,也记录下一人一囊的所有片刻。后来李维一说,我要带格林回草原,于是海拔四千米的无人区,零下三十度、严寒、断尿、暴雪等极端环境,他伴着李维一待就是七个月。待李维一在草原因感冒引发肺水肿、高烧不退,生命垂危时,是一封先连夜骑马十几公里, 再驾车将他紧急带你送往成都就职。在食物匮乏的冬季,李卫衣哭着说想吃烤鸭,也是易峰顶着暴风雪独自驾车穿越学院,把热气腾腾的烤鸭送到了他的面前。 但当你问易峰真的爱李卫衣吗?爱的话,又怎么会在草原遭遇盗猎者时,因恐惧本能独自离开,让李卫衣独自面对危险呢? 可不爱的话,又怎么会为李卫衣付出这么多呢?于李卫衣而言,求生避海是人的本能,他做不到很危险之际抛向自己的易峰, 也正因为见过牵着四十分钟马儿只为前来搭救自己的格林,生病时趴在门口不吃不喝不愿意离开的格林,这样百分之二百的纯粹的爱,所以作为朋友的结局,对他和一封两人来讲依然是最好。

格林狐狸中华我们讨论了一圈动物和人类的情感,但其实在重返狼群这个故事里,还有一对同样复杂的,那就是李维一和易峰鄙视的李维一是画家,而易峰是职业摄影师,两人因为动物、艺术和自由这些共同的热爱而相识。李维一将格林带回成都的那一年,易峰就一直在他的身边帮忙记录着。 后来李维一决定帮助格林回到草原,在极端环境中陪伴演化他。八个月的时间里,李维一身边仍然是一封。该怎么定义他们之间的关系呢?我们能在有限的文字和视频里窥探到的是,在故事的最开始,他们就拥有了一个情感链接,小狼格林。 从二零一零年收养格林,到二零一七年电影上映,格林和李维一的原始素材就高达一千七百个小时,而这些全都出自一封之手。一千七百个小时之外,一封也在用眼睛 心不断回味,直到他剪成了电影。这些电影般的开局和经历,本应该有着完美的结局,可偏偏是那天,遇到了偷猎者的易峰选择抛下了李唯一独 自离开。不管是李唯一还是易峰,都没办法不在意这个瞬间。事后易峰向他道歉,我刚才不是故意丢下你的,我也害怕。李唯一没有回应,只是在书中 写道,我不怪他,出生避害是人的本能,我们都是平凡人,只是我们做朋友吧。有人看到这段经历会说,格林从来没有抛下过李维一,可一峰在遇到偷猎者时却选择抛弃李维一逃跑,他们的感情还不如狼的纯粹。可在这个故事里,能说一峰是无情的吗?好像也不是。在草原的那些年,一峰会心疼他,一个人留在那里劝他回去, 李维一却说自己是离不开孩子的母狼,易峰就生气的反驳,那公狼给你们打猎去。某次,李维一在食物匮乏的冬季,哭着打电话给在成都的易峰,说想吃烤鸭。易峰马上放下工作,买上烤鸭,一个人开着车去草原找李维一。就连李维一都没想到易峰会来。最后的最后,两人还是没有走到一起。 李唯一再次提起两人的关系,也只剩下一句,易峰呢,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的另外一只眼睛,我是左眼,他是右眼。或许吧,或许第一才是人生常态,只要过程足够深刻,结局也不必圆满。

几天后,一场向旷野的奔赴。在格林三个月,大石启程,李维一与同伴一封带着他重返若尔盖大草原。不过格林从未在野外生活过,毕竟野化放归在那时候,全世界都还没有成功的先例。 刚来到草原,格林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彻底放飞了自我,不多久便跑没了踪影。跑没影了,他这样就走了,头也不回。 不可能这样就放生了吧?彼时的格林满心都是触探新世界的雀跃,全然不知荒野的温柔表象下藏着怎样锋利的獠牙。然而没过多久,刚刚还放飞自我的格林就跑了回来,不过是被一条藏獒追着跑回来的。 有够有够,你去,你够再追他!快点,快点上车拿东西快点!李维一焦急的脱掉自己鞋子进行驱赶,附近听到动静的牧民也急忙赶来化解了这场危机。 李维一抱起瑟瑟发抖的格林轻声安慰,上哪去找人? 好家伙,还以为你不要我了呢!而为了让格林能够在这片草原生活下去, 李唯一将格林带到自己朋友的獒场生活,每天强忍着泪水旁观着格林被藏獒围攻的遍体鳞伤。而受伤后的格林也会回来寻找妈妈的安慰,你不进来,我出来陪你好了。 在李卫一耐心的安慰下,格林似乎也懂了这是妈妈在教他生存。于是在妈妈安慰完后,格林又会回到鳌舍。生而为狼的格林 是本该驰骋荒野的生灵,狼王的尊严刻在他的骨血里,没有狼群可以依靠,没有同伴可以并肩, 他唯一能信赖的只有自己。一次次的失败没有击溃他的内心,反而让他的眼神愈发锐利,动作愈发敏捷,心思愈发机智。他不再是那个初入草原就会慌了神的幼崽,眼底的惶恐与委屈早已褪去, 取而代之的是属于狼的坚韧与孤傲。复仇的种子也在格林的心里默默的种下了。他先是为自己挖了一个洞穴,而这个洞穴既能防晒,又能抵挡藏獒的攻击。 当白天的气温达到四十多度的高温时,就是格林暴富的时候,他会提前抢先喝够自己所需的水分,然后就会掀翻水盆,不让藏獒们补充多余的水分。 当断水四天后,格林报仇的时机到了,他将那些欺负过他的藏獒全部欺负了回去,而那些藏獒连一丝反抗的力气也没有,久而久之,这个獒群再也不敢欺负格林了。 几天后,格林跟这群藏獒们成了好朋友。尽管格林每天都抢了不少獒群的肉食,但那点肉食对于狼来说是不够的,于是狼的本性让他忍不住狩猎食物。 可格林从小就失去了族群,没有狼教他如何狩猎,于是李卫一担任起狼妈妈的角色,亲自辅导格林捕猎 格林这几个洞都是他的味道,堵住堵住,只留一个出口,就在这洞口逮他。 在李唯一耐心的教导下,格林很快捕获到了他的第一只猎物,并立马跑到妈妈面前炫耀,哇,他逮到了第一只,哎呀,太棒了,太棒了! 短短几天的时间,格林就成了这片草原的捕鼠小王子了。而格林每天吃饱喝足后,也没忘记给自己的妈妈带点薯片, 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不准在我门口晒老鼠干,快拿走,我就不!谁叫你不给我买冰淇淋的,哼! 很快,这块獒场附近的鼠兔跟野鼠都被格林收敛完了。隔壁的獒场听说后都想请格林前去灭鼠,但隔壁獒场的藏獒却容不下格林这只小狼。很快,格林就被獒群袭击了。 格林太小了,他敌不过成年獒的围攻,眼看脑袋都快保不住了,但是在最后时刻,他就算死也会咬下敌人一块肉来,这就是狼啊! 我心痛,只能紧紧抱着他,恨不得把他的痛都吸附到我的身上。 格林刚出生就被掏了窝,为了不被囚禁,我们踏上了寻求自由的征程,迫不得已在凹陷中栖身。我带着他东躲西藏,步步小心,却步步凶险。 可是对于一匹想要回归荒野的狼而言,还要面临多少的未知? 自食其力并承受危险是追求自由的必然代价,可如果有一天这代价是他的生命,我还舍得让他走这一步吗? 在李卫一细心的照顾下,格林也很快好了起来。而他的獒群朋友得知格林被欺负后,名叫皇帝的头獒迅速集结獒群,准备为格林复仇。 獒群中的公獒们率先突破铁皮墙,与咬伤格林的藏獒群混战起来,双方撕咬的十分激烈, 最后以惨痛的代价赢得了战场的胜利。而率先冲锋的黑虎被撕掉了耳朵,咬断了腿, 而反复的剧痛让他狂躁不安,抗拒治疗。就在大家束手无策的时候,格林默默走到了黑虎的身边,用自己温热的舌头一遍遍舔拭他的伤口。 七天七夜,格林固执的守护着重伤的黑虎,舔伤,陪伴,陪伴舔伤。 狼和藏獒本不是天敌,却被人为造成了宿敌,好在格林用自己的智慧赢得了獒群的接纳,而为了格林有更多锻炼的机会,李唯一便带着格林去寻找更宽阔的猎场了。 没过多久,他们便来到了一处牧场,当听说他们是来放生小狼的,农场主人热情好客的邀请他们住在这里,你们就住在我们这吧。 不会不会,我们这草场大得很。往后的日子,格林的捕猎技艺越来越娴熟,闲暇时还会帮着他的妈妈牧羊,他只需要往草坡上一坐,就没有羊敢乱跑。 狼是天生的管理者,对付羊是他的强项,每到黄昏,他又帮我把羊赶回圈去,一个多月了,一只羊都没丢过。在食物分配的季节,狼是不必袭击牛羊的。 到草原快两个月了,从前的生活似乎已经消失,这里的岁月是静止的, 我忘了时间,忘了我是谁。在离天最近的草原坐着奔忙的人们都不会去做的事, 我的眼里只有他的存在。再给他时间,格林有希望回归原野, 那段时光应该是他们最美好的时光了吧。转眼时间过去了两个月,草原也已经进入了秋季。这天,李卫衣像往常一样准备外出放羊,格林却一反常态的死死咬着他的裤腿。 乖嘛,破都给我扯破了,说句话嘛,怎么了?与格林朝夕相处了这么久,李威毅还是第一次见到格林发这么大的脾气, 而一场突如其来的冰雹才让他明白格林的良苦用心。怎么会突然下雹子啊宝宝,哎呦,我现在才知道为什么早上他不让我出门 淋雨,加上高原反应,导致李唯一患上了严重的肺气肿,让他不得不返回敖城养病。 当妈妈生病以后,格林就一直守在窗前,哪怕刮风下雨也不曾离开。他也没心思跟自己的敖群朋友玩闹,也没心思出去捕猎, 似乎是害怕一转身就再也看不见妈妈了。而他也有机会也会顺着窗户爬进来,安静的陪在妈妈身边。傻瓜,我们会好的,我们会一直黏着你,不会离开你的。 这天,格林外出,挖出了自己的救命粮,将他叼到窗口投了进来。李维已睡得迷迷糊糊,突然发现格林从窗户外面扔了什么东西进来,走近一看,竟然是半截野兔。 因为在他的认知里,只要能吃肉,妈妈的病就会很快好起来。 眼看自己的病情越来越严重,最终李维迫不得已决定先回成都治病。他将格林寄养在牧民家,安置妥当后驾车离去。格林追着汽车跑了很久。快回去!格林,格林,快回去! 格林,不注意听话吗?格林,他还以为妈妈不要他了。自那以后,格林每天都站在两人分别的路口,痴痴的等待着,想在坚守一个不会过期的约定。 对于从小就和李卫衣形影不离的他来说,这种等待很煎熬,也很幸福,因为他始终坚信,妈妈总有一天会来接自己回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