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没有遇到格林的话,可能我现在孩子都打酱油了吧。那个时候我也都还是一个人,在感情方面是不太顺的, 当时我觉得狼居然有这么深的感情,有时候连我们人都自愧不如,所以我觉得一种真挚的东西应该去珍惜,自由的那种向往。他到了天台上,他会仰天长虹, 带着他那种比他的生命更加古老的声音,那种感觉,他不属于这个城市,他应该回到他自己的地方去。格林,他最希望的还是一份自由。 二零二零年的七月二十九号,那一天是我们保护站挂牌,挂牌以后我们留在草原上没有走,到八月份的时候就格林 出现了,我看到格林的时候,我有点不敢认他,因为八月份的狼,他很瘦啊,然后他也不怎么敢认我,我头发也剪了,样子可能跟以前也有变化了。 到最后的时候突然我想起,哎,咱们还有暗号呢,就是那个传奇那首歌,我就像以前那样,就跟他喊了两嗓子就喊起来了,哎, 然后他就看到他一机灵,然后呢,他也扬起来,嗷嗷嗷就好起来了,那个暗号就对上了,就是他,就是他。哎呀,当时我们乐坏了,然后跟着呢,就心里有一点伤感,那他老,不得不承认,我们都老了。 如果有一天我们在草原上再见不到哥的, 我觉得那是很自然的事情,我估计格林也不会让我们见到最后的时刻,所以经常有朋友问我,他说格林现在怎么样了?我想我终有一天会回答不了这个问题,因为终有一天我们会再看不到,但是我觉得他这一辈子 活的是直的,他的眼睛里面是有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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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遇到这个格林的时候,我跟格林之间,我看到格林了,然后我跟他之间隔着一条小河,他叼来了一些兔子放在对面,那个对面是我每次洗衣服啊,打水啊必经之路,他知道我会看到的, 他也就像以前在冰窝子里面,在雪窝子里面埋猎物一样,他把他的猎物放在那个地方,但是他不过来,尽管我当时喊我说克林是我啊,过来抱一抱不过来, 而且我前进一步,他就退后一步,我追的越紧,他跑的越快,到最后的时候,我拉着一封我说停下来, 停下来我才能多看他一眼,哪怕只是一个背影,我们已经不能再拥抱了。为什么呢?在狼的眼睛里,我看到了一个人的影子,他生活了三年了,那个时候在他的眼里面人是什么样的 啊?然后易峰当时很想不通,他说不应该是这样啊,格林应该知道我们跟其他人不一样,我们是爱他的,但是我说其实我们应该这么想,假如说是我们,换成我们吧,我们亲生的孩子被狼一个一个的咬死了, 尽管我们知道这不是格林干的,格林也是爱我们的,但是当格林这一匹狼站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我们会怎么想?他还能给我们送来猎物,他已经做到了我们人所不能做到的事, 所以后来我们就这样保持着人与狼之间的界限和距离,远远的看着他们,看着他们一天一天的长大,也看着格林一天一天的老去吧,现在八岁了,呃,我们还一直在草原上,经常上去, 我就一直存着一个愿望,我希望有一天当格林老了,我还在那片草原上, 也许他真的到了老了的时候,什么都想通了,他还能够再回来找到我,然后还能够回到我的怀抱里。他就说跟我说,妈妈我累了,我也跑不动了, 我多希望能够回到小时候那种无忧无虑,那种日子,什么都可以不想了,只想往妈妈的怀里钻的更深。 我想我不知道人对动物造成的伤害要用多长的时间才可以抚平,但是我始终相信有这么一天。

李唯一,我该怎么形容你呢?了解完他过去的人生,只觉得唯一这两字太妙,太适合他,这本意就是微小的,柔和的,像水一样的。可是他所做的事情又是那么的惊天动地。三大毕业,年少成名,凭借绘画天赋在艺术界崭露头角,靠着自己一张张画作,在成都买房开工作室。他原本的人生轨 就是有才华的优秀女画家。在草原上的一场相遇,将他的秘密彻底改写。二零一零年,他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救下了父母,惨死于倒立者之手。仅剩一口气的狼仔,取名格林,意为生命的希望。他把格林带回成都,将楼顶的画室改造成格林的家,一点一点把他养大。格林跑丢过一次,他整夜的疯长,动物园提出可以收留格林,但 看见圈养的狼骨瘦如柴,毫无生机。他知道狼终究属于草原,而他也坚持要带格 格林回到草原。寒冷的荒原里,他饿着叫格林捕猎,堵住鼠兔洞口,直流小口,教他伏击捕猎,逐步断粮,逼他自主觅食。等格林学会这些后,又拼尽全力送他融入狼群,带着格林扎营狼山小小的木屋里,强忍着高反寒冷和饥饿,靠着太阳能、雪水和牛粪过冬,格林成功重返狼群之后, 死后数年,他守在草原不肯离去。目睹狼群遭遇盗猎,栖息地缩减。他不断参加各种活动,奔走呼吁,推动建立起中国首个野生狼生态保护站,守着荒原巡护,救助受伤狼之。从城市画家到草原狼吗?他拼尽全力奔赴荒原,既给了格林重返狼群的自由,也为草原狼群撑起了保护伞, 物种的深情亦能照亮生态保护的长路。爱不是占有,而是成全生命本该有的模样。它像水一样柔和,能包容万物,但性格却又像山一样坚毅。刚柔并济这个词最适合它。善良而又热枕的大地之母,彼为一。

好消息来了,二零二六年最暖心的新闻莫过于我们得知重返狼群里那位传奇的狼王格林依然健康的活着。最近这部多年前的纪录片又火遍了网络,无数网友的回忆和讨论也把我一下子拉回了十多年前。格林出生在二零一零年, 到二零二六年,他已经十六岁了,换算成人类的年纪,这就是一位八十岁的老人。探险者在若尔盖草原发现他时,他的毛发已经灰白,可他依然凭着骨子里的那股劲在草原上奔跑, 活成了这片土地上真正的传奇。格林的出身就写满了悲剧,他的父亲是一头威风凛凛的狼王,因为草原上找不到吃的,不得已跑到牧民的羊圈去,结果中了埋伏,被铁架子夹住了腿。狼王为了逃命, 硬生生咬断了自己的腿,可最后还是没能逃过牧民和猎狗的围捕。他的母亲,那头母狼也没有毒火,他吞下了牧民放在那的独耳,跟着丈夫去了。连当地的牧民说起来都叹气,没吃的狼也没办法,你占了他的地方, 他来吃你的。说到底也是自然的道理,真正可恨的是那些只为赚钱什么都干的道理。真正可恨的是那些只为赚钱什么都干的。二零一零年, 成都的女画家李唯一,居若尔盖草原学生,偶然听说了狼王夫妻的遭遇,他顺着线索找到了狼窝,发现了唯一幸存的一只小狼崽,他就是后来的格林。李唯一实在不忍心,就把这只还在吃奶的小狼带回了城市,用自己的爱给了他第二次生命。在城市里, 格林有着特别的童年,他从电视上学会了怎么看雨,无师自通的会了狼嚎,还爱上了吃大白的奶糖。可随着他一天天长大,狼族血脉里的呼唤越来越像,小小的城市再也装不下他对旷野和自由的渴望,这里 终究不是他的家。经过深思,李维一做了一个艰难的决定,他要带格林回到草原,让他回到真正的狼群中。谁也没想到,这只在人类身边长大的狼, 凭着天生的坚韧和智慧,竟然一步一步成为了新的狼王。他有了自己的家庭,还有了几只活泼可爱的狼宝宝。然而盗猎者的枪声从未从草原上消失,格林的孩子最终非死即伤,这份痛成了格林和李卫一心里永远都好不了的伤疤。 从那以后,每年李唯一都会到草原上的小木屋住上一阵。格林总能准确的知道他来了,却从来不出面相见。他知道自己是狼王,必须对整个狼群的安全负责, 但他会悄悄派同族的狼给李维一送奶。刚捕到的猎物用这种最笨拙也最真诚的方式诉说着牵挂。有一年冬天,草原遇上极寒狼群,自己找吃的都很难,李维一看着心里难受极了,为了不给狼群添麻烦,他提前悄悄离开了小木屋。 他曾在格林孩子的狼种边放了几颗格林最爱的大白兔奶糖,后来他再去时,糖不见了,只剩下糖纸。李维一知道格林来过, 他是一只会自己包糖纸的狼。纪录片里有几个场景让人看的又震惊又难忘。李维一有一次不小心掉进了冰窟窿,脚受伤走不了路,是格林咬着马的僵手把马运拽过来, 耐心的帮他爬上马背救了他。李维一患上肺水肿躺在屋里起不来时,是格林把自己捕到的野兔 一只只堆在他的窗外,还用温热的爪子轻轻的拍打窗户,好像在问,你好点了吗?大雪封山的时候,哪怕发现自己之前买好的兔子被人拿走了,格林还是会把自己新捕到的猎物埋在老地方,他记得这里是给人类妈妈留食物的地方。 我们为什么会为一只狼流眼泪?或许是因为我们人用一辈子去寻找的那种忠诚和纯粹的爱,竟然在这只不会说话的狼身上找到了最完整的答案。二零二零年七月,咱们国家第一个野狼保护站在四川若尔盖成立了。 李唯一当时热泪盈眶,声音哽咽却无比坚定的说,我想告诉格林,告诉所有的狼,十年了,这条路我们走的很不容易,但是我们做到了。李唯一说过一句话,至今听来都震撼人心,人比狼高等,狼比人高贵,人高等是因为我们更聪明,可狼高贵 是因为他们始终守着生存的底线。狼的杀路只是为了吃饱肚子活下去,而有些人的杀路却只是为了永远。 田布满的贪婪和生意。年迈的格林依然在草原上坚守着,愿这位传奇的狼王能平静的度过他的晚年,也愿我们永远记得,每一个生命都有活下去的权利,每一种跨越种族的善意与忠诚都值得被这个世界温柔的记住。

看见李唯一选择上线回复网友评论,这感觉就像是在看重返狼群的番外。他说自己目前正在自驾,是被网友炸出来的,当年出版社拖欠的稿费也都给了他,格林的红丝带还在没有褪色,并且自己还好好保存着。评论区的大家晒出格林在各大城市的大屏, 李维一一开始以为是 ai, 但是被网友仔细告知来源后知道了是真的,他说他非常感动,还点赞了很多网友二创的关于格林和他的话,有人发格林大笑跑过来的图,他说自己非常喜欢这个 网友还给他画了若干草原帽饰专用头像,他也会一本正经的说领了,也答应了大家会放出几张格林的照片,可始终没有回复关于格林的近况,因为草原上的每一批狼都是格林。

这个听到主人呼唤便飞奔过去,在他身边撒娇打滚的家伙, 可不是普通的狗狗,而是一匹货真价实的狼。此时的李唯一从未想过,自己出于善心救下的一只小狼仔,不仅彻底改变了他的一生,更推动了中国首个野生狼群生态保护监测站的落地。 与小狼相伴的两百多个日夜,一场重返狼群的冒险故事感动了三千六百万网友,也造就了这部豆瓣接近满分的纪录片神作。只不过这份感动的后劲太大,许多人看完后再也不敢刷第二遍。 友情提示,由于内容太过催泪,请自备纸巾。观看故事要从二零一零年的春天说起。 野生动物画家李维一第一次踏进若尔盖草原写生,就听到牧民们在讨论关于狼王的悲壮故事。狼王大,那特别大,两个人扛的口。原来就在几天前,狼王在草原追捕猎物时,不慎踩中了猎人的捕兽夹。 然而令所有人没想到的是,为了摆脱束缚,这头血腥的狼王竟硬生生咬断了自己被夹住的腿,拖着鲜血淋漓的伤区逃进了草原深处。可受重伤的狼王终究没能逃过猎犬的追捕,最终沦为一张在风中摇曳的狼皮。 狼王的妻子得知伴侣被害后,在草原上彻夜哀嚎, 这只忠贞的母狼没有选择独自苟活。次日夜里, 他疯了似的冲到牧民的羊圈里疯狂复仇,在咬死十几只羊后,毅然决然的吃下猎人部下的毒饵熏情。 李维一听完这个故事,心里不禁一阵发酸,当得知还有一窝狼王遗孤生死未卜时,他毫不犹豫的决定前往寻找。 循着牧民指引的方向,他苦苦搜寻了三天三夜,终于在一处石头缝里找到了最后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狼仔。小家伙 弱的抬头望着眼前的李唯一,湿漉漉的眼睛里满是依赖,他把李唯一当成了妈妈。从此,李唯一和小狼的羁绊正式开启。由于草原的医疗条件有限,李唯一做了一个疯狂的决定,把小狼带回成都的家中。你想清楚了吗? 你把一只狼带回城市,长大了怎么办?先救活了再说。 经过几番折腾,小狼总算活了下来,李唯一还给他起了个如童话般的名字,格林。李唯一原本想把格林当普通小狗养着,但狼终究是狼而非狗。二十天大的格林就对肉食有着最原始的渴望,乳牙还未长齐 就不断撕咬坚硬的大棒骨,对游泳更是无师自通。至于拆家本领,格林更是达到了其他小狗望尘莫及的高度。 为了防止他咬断电线触电,李唯一不得已将芥末酱涂在了电线上。被辣到的格林彻底记住了教训,再也不敢碰电线。 但让李唯一震惊的还在后面,格林居然看的懂电视,还会模仿电视画面养着头学狼嚎,可这刚学会的新技能,当天晚上就给他惹了大麻烦。 寂静的小区里,一声接一声的狼嚎,穿透力极强,不仅吵得邻居不得安宁, 也让李唯一整夜提心吊胆,苦恼不已。从此,李唯一再也不敢让他看电视。可聪明的格林早已经学会了用鼻子打开电视,甚至会用遥控器换台。在看完动物纪录片李狼捕食鲑鱼的片段后,他大受启发, 转身就跑到小区池塘里抓了条鱼上来。不过格林最喜欢看的还是关于狼群的纪录片, 不要让他看背心心,一会到了晚上又鬼哭狼嚎了,放开!就这样,格林在李威一家中快乐长大,直到一场意外的发生,结束了他的城市之旅。 格林两个月大时不慎跑丢了,监控显示他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不断穿梭,几次都险些被车辆碾压。李威一吓坏了,找到格林后,他抱着他不停的安慰,也在安慰自己。 此刻他才猛然意识到,城市终究不是格林的归宿,可除了城市,还能把它送到哪里去呢? 下次再跑掉怎么办?我把它看紧点,它越来越野,你看的住吗?这不是狗跑掉那么简单。城市大街上一匹狼来了,击毙,那怎么办?只能送动物园啊, 那不得关他一辈子,但至少还能活着,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呢?听取了一封的建议,他们第二天来到了动物园,可看着一头本应在大草原自由驰骋的野狼,此刻却在不足十五平米的玻璃房子里来回挪步,焦躁不安。 李唯一始终觉得这不是格林该有的归宿,他最终放弃了送格林去动物园的想法,又做了一个疯狂的决定。 二零一零年七月,李唯一卖掉了自己位于成都市中心的房子,和翼峰一起带着格林回到了若尔盖草原。 他们准备在这里寻找格林的同伴,帮助他重返狼群。这无疑是一场豪赌,因为全世界范围内还没有人类养大的狼成功放归自然的先例,格林能适应大自然的残酷法则吗? 重回草原的格林兴奋的像个小疯子,这是他出生以来最自由的时刻,一溜烟就跑没了踪影。跑没影了? 我怕的就是这个,一到草原就不听招呼怎么办?不可能这样就放生了吧?然而很快大自然就给了他一个沉重的教训, 一大群野狗追着它疯狂撕咬。幸好此时有位本地牧民路过帮忙解了围,狼狈不堪的格林再也不敢乱跑。李唯一也清楚的知道, 把毫无生存技能的格林独自留在草原,无异于提前终结他的生命。牧民拉姆得知他们是来放生小狼后,大方地敞开了家门,热情邀请他们住到自己家里。野兔多得很,野兔多得很, 格林好奇的打量着这些只在动物纪录片里见过的小生命,既激动又不知如何下手。忙活了一下午,这只小猎手终究一无所获, 李唯一决定亲自充当母狼的角色,从最简单的捕猎属兔开始,教格林生存技能。格林这几个洞都是它的味道,堵住堵住,只留一个出口就在这洞口待它。 很快,格林就通过妈妈的教学,逮到了第一只属兔。李唯一看着这一幕,比中了彩票还要开心。 更令人惊喜的是,格林几乎无师自通,仅仅一天时间就抓到了无数只属兔。他不仅把自己的肚子填的圆滚滚的,还常常把猎物当做礼物送给妈妈。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不准在我门口晒老鼠干, 快拿走!虽然这场景带着几分滑稽,却是格林对妈妈最直白的爱意表达。那些天,李卫一一直帮牧民一家放羊,可没有任何放牧经验的他根本赶不动慵懒的羊群,这样根本不听我的。 格林仿佛看穿了妈妈的窘迫,二话不说就跑去追赶羊群。他在羊群后面不停奔跑驱赶,俨然成了一只牧羊狼。 不过在把羊赶回羊圈后,他望着肉嘟嘟的小羊羔,口水还是忍不住从嘴角流了下来。一百零二,一百零三, 喜欢呢就多欣赏一点,不能动嘴,然后就是欣赏一下就行了。随着捕猎记忆的不断提升,格林成了附近小动物们的噩梦, 总能精准捕捉到自己喜欢的猎物,对于喜欢通风报信的旱塔,他更是有仇必报,总能找到机会教训他们。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不知不觉间,若尔盖草原进入了秋季。 这天,李唯一像往常一样准备出门放牧,格林却反常的咬住他的裤腿不让他出门。李唯一不解其意,还是强行外出了。结果他遭遇了入秋后的第一场冰雹。更绝望的是,寒冷加上高原反应,让他患上了严重的飞水肿。 一阵阵揪心的咳嗽声传到格林耳朵里,他急得不行,一个劲的扒着窗户玻璃,一有机会就钻进屋里,赖在妈妈身边不肯离开。傻瓜,我们会好的,我们会一直陪着你, 不会离开你的。趁着李卫一昏睡时,格林抓了一只肥硕的野兔丢到他身边。他不知道妈妈得的是什么病,只凭着本能认定吃肉就能活下去。他就这样一直守在妈妈的身边,就像小时候妈妈一直陪着他那样。 为了治病,李维一不得不返回成都,他把格林托付给牧民一家暂时照顾。离开那天,格林追着汽车跑了很久很久,他以为妈妈不要他了,格林快回去。 在之后的日子里,他每天都呆坐在路口,眼睛死死盯着妈妈离开的方向,他多希望妈妈还能回来陪他。 若尔盖大草原迎来了初雪,寒风凛冽,格林却依然在风雪中执着等待。直到十五天后,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格林, 是妈妈回来了。他像一道闪电般奔向妈妈,一头扎进他怀里,不停撒娇打滚。重逢的喜悦随着草原的风漫过了整片旷野。不过很快就发生了一件让李唯一啼笑皆非的事。 这天,他陪格林一起狩猎,当格林冲向野兔时,竟然发出了几声狗叫。 怎么是狗叫呢?啊啊啊!格林,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哎呀,肚子让他吓跑了!怎么会这样?李维一从牧民口中找到了答案。 原来,这几天,格林一直跟牧场里的狗混在一起,不再费力捕捉猎物,反而像狗一样向人类起食, 小时候的勇敢和不屈意志荡然无存,每天只想躺平等着头尾。可他不知道的是,并非所有人为都像妈妈一样友好,不要打,不要打,他自己想喝水,不要打!胖,好胖胖! 李唯一此刻才意识到最大的问题不是格林捕猎技能捉猎,而是他根本不怕人,也不知道人才是最可怕的猛兽。我怕的就是这个狗不怕人,没事,狼不怕人,死定了。 也许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是狼还是狗,除非送他回狼群。他决定效仿孟母三迁,送格林回到真正的狼群,唤醒他基因深处的野性。 就这样,李维一带着六个月大的格林回到了他出生的地方,若尔盖的核心区域,狼毒滩。 这里海拔三千八百米,氧气含量仅为平原的百分之六十,白天气温低至零下十五度左右,到了晚上更是能达到零下三十度。如此恶劣的环境,只有最顽强的动物才能生存。 而格林移到这里耳时的记忆仿佛被唤醒了。这天,他来到一处洞穴,一头扎了进去,又从另一个洞口钻了出来。哎,怎么从那边钻出来了?看到他如此轻车熟路,李威一坚信这里就是他曾经的家, 尽管父母和兄弟姐妹早已离世,他却牢牢记住了这里的每一丝气息。 几天后,一个新的发现让他们欣喜若狂,地上出现了一个和人类手掌大小相近的狼脚印,通过脚印推断,这只狼体型至少比格林大一倍。 不过令李唯一感到匪夷所思的是,这串脚印打了一个圈后就凭空消失了,然后他从那返回了之后,然后又在这打了一个滚,然后之后再往哪走的脚印我们就找不到了, 太给力了!对!而防护网上粘连的狼毛再次证实了这里有狼群出没,看来格林马上就能见到自己的同伴了。想到这里,李唯一由衷的笑了。 李唯一和易峰在牧民的帮助下盖了间小房子,在这里陪着格林等待狼群的到来。 为了让格林回归狼群后能快速适应,李唯一狠心切断了他的食物来源,逼着他自己觅食。 听懂了妈妈的用意,格林转身走进雪原,开始学着做一条真正的狼。他不再像小时候那样为了玩耍而狂奔,而是学会了保存体力,冷静分析环境。 他知道了有秃鹫聚集的地方就有腐肉可吃,也懂得了捍卫自己的食物和领地。在风雪与严寒的磨砺中,他的野性正在一点点回归。但每当妈妈喊出熟悉的声音, 他依然会立刻狂奔到他身边,陪着他一起狼嚎,谱写着这段跨越物种的美妙旋律。哦哦哦, 他还要加变调,哈哈哈!就在他们玩的兴起时,一段真正的狼嚎划破了天空。 那是一只体型硕大的孤狼,你看见了,那个才是你真正的同伴! 快去快去快去啊!在李唯一的不断催促下,格林带着一丝迷茫走向孤狼。 孤狼似乎接受了他,带着他翻越防护网,最终消失在茫茫雪原中。李唯一此刻悲喜交加。喜的是,格林终于找到了同伴,背的是自己养大的孩子,或许再也见不到了。 然而,第二天早上,正在刷牙的一封看到了匪夷所思的一幕,快快快快快快快!格林拖着受伤的身体回来了,快去拿药哦,让妈妈看看 疼吗?这些狼还真下得了口。算了吧,太危险了,万一它被咬死怎么办?如果它真想弄死它的话,就不会让它活着回来。 但狼群不要它了吧?是独狼,没要它。我估计它们的狼群还没开始集结吧。那狼群啥时候集结啊? 严冬!李唯一坚信,严冬时节狼群会集结为猎,那才是格林回归狼群的最佳时机。在他的悉心照料下,受伤的格林很快痊愈,李唯一还特意给他吃了最爱吃的大白兔奶糖。 虽然没能被孤狼接受,但李唯一这里永远是格林可以安心回归的家。 李唯一隐约感觉到狼群其实已经发现了他们,只是出于对人类的戒心迟迟没有现身。直到十一月的某一天,两只狼的出现证实了他的猜测。那边那边!那边!好大一层 哎,山上还有只眼看着格林回归,狼群的希望近在眼前,一场持续三天三夜的沙尘暴却打乱了他们所有的计划。 更糟糕的是,沙尘暴过后,猖狂的盗猎者也肆无忌惮的闯进了草原。快走快走!快跑 快跑!傻瓜倒立者的枪口已经对准了草原,格林的回归之路有天致命阻碍,李唯一能否守护住这只狼崽的未来?快跑!娘子,你不能对什么人都那么亲近,你知道吗?以后你见到人就必须跑,随便什么人! 跑!快跑,我的命! 格林能否逃脱他们的魔掌?不要过来跑啊!跑跑跑!下一集精彩继续!格林,我回来了!

我在遇到这个格林的时候,我跟格林之间,我看到格林了,然后我跟他之间隔着一条小河,他叼来了一些兔子放在对面,那个对面是我每次洗衣服啊,打水啊必经之路,他知道我会看到的。 他也就像以前在冰窝子里面,在雪窝子里面埋猎物一样,他把他的猎物放在那个地方,但是他不过来,尽管我当时喊我说克林是我啊,过来抱一抱不过来, 而且我前进一步,他就退后一步,我追的越紧,他跑的越快,到最后的时候,我拉着一封,我说停下来, 停下来我才能多看他一眼,哪怕只是一个背影,我们已经不能再拥抱了。为什么呢?在狼的眼睛里,我看到了一个人的影子,他生活了三年了,那个时候在他的眼里面人是什么样的 啊?然后一封当时很想不通,他说不应该是这样啊,格林应该知道我们跟其他人不一样,我们是爱他的,但是我说其实我们应该这么想,假如说是我们,换成我们吧,我们亲生的孩子被狼一个一个的咬死了, 尽管我们知道这不是格林干的,格林也是爱我们的,但是当格林这一匹狼站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我们会怎么想?他还能给我们送来猎物,他已经做到了我们人所不能做到的事, 所以后来我们就这样保持着人与狼之间的界限和距离,远远的看着他们,看着他们一天一天的长大,也看着格林一天一天的老去,完了,现在八岁了,呃,我们还一直在草原上经常上去, 我就一直存着一个愿望,我希望有一天当格林老了,我还在那片草原上, 也许他真的到了老了的时候,什么都想通了,他还能够再回来找到我,然后还能够回到我的怀抱里。他就说他说妈妈我累了,我也跑不动了, 我多希望能够回到小时候那种无忧无虑,那种日子,什么都可以不想了,只想往妈妈的怀里钻的更深。 我想我不知道人对动物造成的伤害要用多长的时间才可以抚平,但是我始终相信有这么一天。

而且格林还很聪明,因为他小时候妈妈就是拿着矿泉水瓶喂他水的,所以他也学着妈妈拿着水瓶装水喂娃。这个瓶子是我们的,后来我们捡回了瓶里,发现瓶子里面的水已经不是原装的矿泉水了,而是山间的溪水。 这是人类的用品,居然成了他们的用品。格林还让若尔盖草原的狼都学会了捕鱼。李维伊他们听牧民说,若尔盖的狼之前是不捕鱼, 格林重返狼群之后,正是这首在电大中学来的捕鱼本领,让他们受益终生。在二零一八年若尔盖大雪灾期间,他带着狼群隔水渔猎,从而度过了一次饥荒,狼群安然无恙。难怪格林能当上狼王,聪明勇敢, 学习能力还强。牧民们都说是格林改变了这片草原的生存智慧。李唯一历时两年半,将他和格林的故事整理成了四十万字的让我陪你重返狼群和千里寻你重返狼群两本书。 书中不仅细腻记录了格林从城市重返荒野的全过程,更珍藏了大量未曾公开的细节与照片。如果说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是生命的奇迹和爱的感动,那么千里寻你重返狼群,则是生存的悲凉和对爱的深深呼唤。 合上这本书时,你或许会明白,有些告别注定没有正式的仪式,但有些牵挂却能穿越时间与物种的隔阂。正如李唯一所说,他的眼睛里有光,而这束光如今透过树叶,依然照亮着我们关于爱、自由与守护的全部想象。

终于知道威风凛凛的格林,心里为什么总有一个养妈妈的执念啊!格林,你们是真不知道,我妈不抗饿!李维一接受采访时曾说,自己在狼山饿了三天三夜没吃的他带着格林认祖归宗,结果格林还被咬了,只能灰溜溜的回来。他那个草原上又缺氧又冷,我能活多少天?我像这么大的体力透支,我能活多少天? 还遭遇野狼把帐篷里的干粮偷走,母子俩整整两天力未尽,本来想着第三天去草原上找点吃的,实在不行还有格林能打点野兔分着吃,谁曾想呢,格林他也没抓着呀!耗尽体力的李维一再也忍不住,抱着格林崩溃大哭,我就抱着在那哭, 哭的非常不淑女。这一幕在木墙 p 的 格林眼里犹如一记重创。原来平时无所不能的妈妈,竟然会因为饿肚子流泪,因为在抗饿的狼族认知里,哭泣是一件有失风范的事情。格林就这么带着一点小蔑视,静 静的看着,那种就是特别蔑视的那种表情,小棉手软,我那个时候恨不得啃自己的大腿了。而且李维一晚上还会害怕,抱着格林让他别乱跑,后来只能白天去找狼群,晚上回来陪妈妈,我们的格林就这么变成了一只走独狼。格林,哎,我的胆小怕饿的老母亲离了我可咋办呀? 所以往后的日子里,格林每天都会不厌其烦的送来野兔的猎物,哪怕后来与妈妈分开,也从未改变。或许在格林心里,永远有最柔软的角落留给妈妈。他哪有什么复杂的心思,不过是想把世间所有的温柔都给他,让那个曾经抱着他崩溃大哭的妈妈,余生都能吃饱穿暖,平安顺遂罢了。

李维一说格林的眼泪,格林最忘不了就是他那个眼神了,小时候他那个眼神啊,我形容他就像蓝天下的一颗露珠,清澈透明, 里面什么事都没有你一眼看得穿啊。今儿就想那个肉骨头了,没别的事,然后到后来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的感情在那个眼睛里面。到后来我送他回狼群的时候,我捧着他的脸,我说格林,你要走了吗? 他的那双眼睛就一直看着我那,那个时候我看到他的眼神就很复杂了,既留恋舍不得,然后呢?又很向往自由,他又看我,然后又看看他的同伴,他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然后我就看见他那个眼睛里面突然就涌出一层泪。无论人们以前怎么评价这个狼,忘恩负义也好,或者是什么形容词也好,我只相信我看到的,我只看到我眼里的这个狼,他的眼里面渗出了泪水,因为他要离开自己的亲人了。

在二零一零年的时候,我从四川的若尔盖大草原上,我在那写生的时候救下了一只小狼,当时他的爸爸妈妈已经被盗猎着猎杀了,一窝小狼被套窝,只剩他一个还活着。 他当时特别特别的小,就你们的那个口罩都可以给他当一个吊床,他还没有睁眼睛,到后来他睁开眼睛的时候,第一个人看见的是我,他就把我当成了他的妈妈。 这个格林狼虽然小,但是他的破坏力特别的大,在这之前呢,在拆家这个行业里面,我以为哈士奇就已经是业界巅峰了,但是遇到格林以后,我发现我格局小了,我见识太少了。 格林从小就有毁天灭地的本领,啃沙发,撕窗帘,拆家,这些都是他的日常操作。别人家的狗上厕所的时候认准的是尿垫,我们家格林认准的是笔记本电脑, 他每天都能让你明白什么叫做一片狼藉。然后后来呢,不仅仅如此,除了拆家之外,家具都拆完了,他开始拆,我为了让他老实点,我还是决定给他一个完整的童年,一个挨过揍的童年。 呃,由于体型上的悬殊,再加上我们家的狗帮忙,所以呢,他每次都打不过我,所以每次他都气的在那一个人拍地板。 后来他开始磨牙了,他就咬电线啊,我不知道是不是做狼就要对自己狠一点,每次都咬,为了不让他把自己玩死呢,我就在电线上面涂满了芥末 啊,后来他就不咬电线了,他知道什么叫辣妈了。后来他不咬电线呢,倒不是因为他老实了,而是因为他开始上网课了, 跟着电视呃,看那个动物世界,狼山传奇,跟着电视里面的狼学习母语,抓鱼,捕猎,后来正是他学到的这些知识啊, 在回到草原的时候他都用上了,所以说知识就是力量。所以说在座的小朋友们,刚才刘老师给你们了这个为什么而读书的道理,我现在再多给你一个理由。为什么读书?因为狼都已经开始内卷了,要不要给他报一个弯呢?

其实格林最希望的是妈妈能跟着他们狼群一起走。李维一最后一次遇到格林,是看到他跟着一群狼在围攻一头商游,因为已经有一个月没看到格林了,所以当时特别激动。后来狼群都在撤离的时候,只有格林是一边跑一边回头,他在跑的这个过程当中,虽然那匹狼不停的撞他肩膀,要要快点,但是呢,他就一路跑就一路 回头。李维一第一反应就是检查格林身上有肉伤,却发现他比以前更魁梧了,已经有了猎人的眼神。李维一当时很想将格林带回去,手上的铁链已经栓在了格林的脖子上,可他发现格林一边在看着狼群撤退的方向,一边又看着哭的自己, 他就他就看看那狼群撤退的那个方向,就就朝那边看,他望着那边也着急,他望着我也着急,为什么呢?我不停的在哭,格林无法做出选择,于是他安静的坐在妈妈的旁边,我给他挂屏是头一次不反对不挣扎,就看着我的眼神,看着我哭,不停的给我舔着眼泪。最后争 打了很久的李维一还是将铁链解开,自己转身就走,不敢扭头看。而格林一分开铁链就冲出去了,可冲出去之后又绕着李维一转圈,渐渐的就消失在雪地中。可以是一个自私的妈妈和一个笨笨的狼,但偏偏是一个无私的妈妈和一头聪明的狼。其实格林最想当个走读狼,可以跟伙伴捕猎,又可以经常回家看妈妈,但这也是他后来被驱逐的理由,因为格林不肯迁徙离开木屋。

他爱李维一,因为这是他的妈妈,但他必须远离李维一,因为他是人类。故事的结局是他望着李维一,他进一步,他就退一步。而故事的开始是在二零一零年的茫茫草原里,青年画家李维一在这里捡到一匹父母伤亡的幼狼,并把他带回成都抚养他,为他起名格林。 最初的格林与小狗仔一般别无二致,会亮着无辜的眼睛,硬硬的顺其妈妈的手指,被家里的小博美追着你调皮的到处啃咬电线。可现实注定不是格林童话,被当做小狗仔养大的格林实在太像一匹狼了,他会啃食生肉,会扎进楼下的池塘蛋鱼丸, 也会在人满为患的小区控制不住的狼嚎。直到有一天,无知的格林误跑上了大街,才让李维一意识到,他注定不属于人类城市的钢铁森 林。城市大街上一匹狼来了击毙,于是他做了一个冒险又疯狂的决定,让格林重返狼群。可直到重回大草原才发现,被人类哺育长大的小狼格林又实在太像一条狗了,不仅成天与狗狗们厮混,还会被凶猛的藏獒追着你 像被训话的牧羊犬一样赶羊,甚至脱口而出的也不再是狼嚎。他像最无知的幼犬一样爱着他的妈妈李维一。 即便为了训练他的狩猎技巧,李卫一很少给予他食物,但他还是会翻着肚皮跟李卫一撒娇打滚,用四不像的嚎叫跟他一起唱歌。在李卫一生病的时候费劲的捕猎,然后在妈妈的窗头扔下一只野兔。李 卫一崴脚的时候,从山那头赶一匹马回到他身边,明知道是李卫一偷走了他的鼠久寒冬好不容易捕到的野兔,他却还是默默的吃掉了妈妈换给他的压缩饼干。最致命的是,李卫一的爱让他天然亲近人类,可妈妈的爱却成为了人类间道对准他的最大破绽。狗不怕人没事,狼不怕人死定了。 即便被有心之人诬蔑他偷捕了四只羊,被打狗棒殴打,想把他抓走,他却仍然懵懂,连跑都不会快跑,傻瓜,你不能对什么人都那么亲近,你知道吗?以后你见到人就必须跑, 随便什么人。李唯一狠下心来,在最严寒的冬天逼他重返狼群。他孤身潜入零下三十度的危险无人区,陪格林寻觅狼群,带着哽咽的声音催促着格林。格林,格林,快叫你的同伴,快叫你的同伴把亲手养大的孩子还给自然。格林回头望他,却流着泪叮嘱勇敢。 天高水远,草原的孩子注定有属于他自己的天地。所以,当李唯一被问到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的时候,他说,自由。 死后的十年,李唯一推动建立了中国第一个野狼生态保护站,格林成了狼王,而他的四个孩子里,有三只都死于人手。 十年,他再也不是那个会在硬生生格林的呼唤里飞奔着扑向妈妈的小孩了。如他所愿,他再也不会靠近李唯一了。可每当新的一天来临, 李唯一总会在他们一起生活过的小屋外发现新不来的野兔。他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当年他偷走了格林的兔子,所以格林老觉得妈妈爱吃这个。但他知道格林来过,因为他为格林的孩子立的墓碑下有散落一地的糖纸,因为他曾浇过的,因为格林是天底下唯一一只会是大白兔奶糖的小狼。格林的最后一次露面, 他隔着一望无际的原野和李唯一遥望。李唯一靠近的时候,发现了一条属于他的腰带,当年他用这条腰带为格林的孩子包扎伤口,却没想到格林将他完好无损的保存了七年,选择在今天还给李唯一。格林真好,你终于知道怕人了,也包括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