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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返狼群十周年的故事里,有两个让时光静止的瞬间,他们超越了物种与语言,成为一段人狼情缘最沉默也最深刻的注角。 第一个瞬间是识相前的告别。在续集的镜头里,二零二一年,李唯一和易峰用黏土为格林不幸死去的幼崽双截棍塑了一座狼形石像,安放在草原上。几天后, 红外相机记录下了令人心碎的一幕。已成为头狼的格林带着他的伴侣格桑和幸存的另一个孩子飞毛腿来到了石像前。他们静静地围着石像,低下头,用鼻尖轻轻触碰这冰冷的亲人, 仿佛在进行一场无声的家庭告别。这个行为颠覆了人类对野兽的认知,他们有悲伤、有记忆,更有对家庭成员无法割舍的眷恋。格林用自己的方式告诉人类,妈妈,你为我孩子做的,我知道了。 第二个瞬间是红腰带的归来。时间来到二零二零年深秋,十岁的格林毛发变得灰白, 在镜头前,他将一样东西留在地上,那是一条褪色的红腰带。这条腰带是格林的孩子受伤,李卫一情急之下解下自己的红腰带,为幼狼包扎伤口。谁也没想到,格林竟将他完好的保存并归还。他用草原狼最极致的方式回应了人类母亲的爱。 我收到了你的牵挂,现在我将这份牵挂还给你,与你相识,是我作为一匹狼生命里的奇迹。这两个相隔数年的场景,串联起了格林从孤儿到狼王,再到慈父与暮年英雄的一生。 识相前的凝视,是他对家庭的守护与悼念,红腰带的归还,是他对恩情的铭记与回忆。他们共同全释了这段传奇最核心的命题,最深的情感,往往以最克制的方式抵达。最伟大的爱,最终都指向理解与放手的自由。

李维一知道一匹由人类养大的狼,在野外的存活率无限接近于零,他更知道野生狼的平均寿命只有八年,每一次相见都可能是倒数。此刻他举起望远镜不是为了观察,而是为了送别。 他只想确认他的格林离开人类后能否靠自己吃上一顿饱饭。远方,狼群正在集结,目标是一头落单的牦牛, 这是自然界最高效的团队作战,侧翼包抄,正面施压,而格林已经完全融入其中,他奔跑唯独的姿势,使血脉深处沉睡的基因在彻底苏醒。突然,远处出现了人影, 仅仅一瞬,整个狼群的狩猎戛然而止,对于他们人类的影子就意味着致命的危险。狼群四散撤离,格林也在其中,他跟着族群奔跑,第一次在荒野上对人类的出现表现出的本能 的恐惧。他头也不回的翻过了围栏,奔向远山。看到这一幕,李唯一的心痛与未解疯狂交织,痛的是那个曾经扑进他怀里撒娇的孩子,如今看见人就像看见鬼, 未解的是他终于学会了怕人,而这是在这片土地上活下去的唯一资格。在山脊上,他回过头望向李唯一的方向,一边是等待他的狼群, 那是他必须回去的残酷世界。一边是凝视他的母亲,那里有触手可及的温饱与安全,实在舍不得就把他带回来吧,我们养他一辈子。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 自由? 他看着那个独立山巅的身影,做出了最残忍也最深沉的决定。狼的尊严从来不在铁笼里吃饱喝足,而在风雪中自由战死。他没有在呼喊,他只是静静地看着,把那个回头望他的身影用力刻进心里。孩子, 走吧,别回头, 如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和你一起奔跑在天空,用最痛的放手,给他最完整的自由,这场没有拥抱的送别。


靠近你就靠近了痛苦,远离你就远离了幸福。故事的开始是是李维一在野外救起了格林,从此格林和人类产生了羁绊。 而故事的结尾,却是妈妈亲手斩断了格林对人类的信任。再次相见时,格林已经成为了狼王,可他再也无法相信人类,包括他曾经最爱的妈妈,但一条薄薄的腰带。就算是狼王,可他再也无法相信人类,包括他曾经最爱的妈妈,但一条薄薄的腰带是隐忍。

我是人类的孩子,但人类却杀了我的孩子。时隔多年,再次听到重返狼群的后续,依旧会为格林流泪。格林是画家李唯一救下的一只幼狼,从小在城市长大, 却成为了第一个由人类抚养长大后成功重返狼群的狼。当年在格林重返狼群后的二十天,李唯一去找过他,那时的格林还会在偷猎着,此起彼伏的枪声中义无反顾的冲向妈妈。啊,我回来了,格林。 而在重返狼群的三年后,因为人类,格林的孩子两死一失踪。即使他依旧会在食物匮乏的冬天将打猎来的新鲜食物送给妈妈,有时是一只野兔,有时是一只羊羔,只是他不再靠近妈妈,可妈妈却会在他听到盗猎者枪声后没有跑向自己而感到欣慰。不要 去,不要去,快跑,快跑,仿佛命中住 一样。李维一从盗猎者手中救下了三只小狼,而他们正是格林的孩子,于是像照顾格林一样照顾着他的小孩,最后放回草原。后来,李维一发现格林的另一个孩子双截棍被盗猎者的铁刺活活勒死,他用小狼的骨灰和泥土建立了一座墓碑,从监控中看到两头成年狼来到了墓前 中,一只叼起了地上的大白兔奶糖,他知道那是格林,一匹会剥糖纸的狼。分别三年了,我曾经幻想过无数次与格林再见面的场景,但绝不是在他孩子的面前,那是小时候妈妈给过他的糖,他永远记得这种味道好像就代表妈妈来了。 这种信任甚至延续到家庭。格林的妻子在孩子奄奄一息的时候会找他求助,李维因为小狼缝和伤口,用自己的腰带包扎陪着他,帮他驱赶虎视眈眈的乌鸦和秃鹫。而在七年后,暮年的格林把这条腰带还给了妈妈,远远的望着他的方向。 你很难想象一匹狼是如何保存和珍惜一条红腰带的,那条救过他孩子的妈妈的红腰带。或许在青年街无数个风餐露宿的日子里,他能靠着有妈妈味道的腰带安心睡上一晚,梦里可能依偎在妈妈怀里撒娇,可能是和妈妈一起唱歌啊,回来了, 也可能是和妈妈的分别,可能你走了吗? 我们再也看不到你,他依然爱着妈妈,只是不再相信人类了。 所以李维一会在重返狼群中写下,格林,如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和你成为真正的母子,我们一起奔跑在天边。或许只有这样,我才会真正明白,你为什么悄悄的来,又为什么默默的离开。

过了二十天,他们终于发现了狼群的身影,而李威一眼便认出了狼群中的格林,他变得更加强壮,在狼群中担任着先锋的角色。现在我能喊他一声吗? 别喊,让我儿子吃顿饱饭吧!就在狼群享用猎物时,一声枪响打破了他们的进食,倒立者再次出现。格林, 格林,快跑,快跑!李唯一的心再次提到了嗓子眼,大声的呼喊着,格林,快跑!快跑!格林听到妈妈的呼唤,停下脚步,回头凝望, 不要去,不要去,快跑!哼!这一次,他终于听懂了妈妈的话,迅速翻过铁丝网,跟着狼群往山里撤退。眼看狼群已经逃到了安全的地方,格林却并没有忘记妈妈,一直朝着妈妈的方向望去。 在狼群的默许下,格林朝着妈妈的方向跑来。他并没有因为人类危险而远离妈妈,而是一把钻进妈妈的怀抱。你要是实在舍不得就把他带回来吧,我们养他一辈子。 把他带回来,把他带回来,外面太危险了,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 自由, 孩子,走吧,别回头,一定要活下去,记住,我们爱你! 李唯一站在山的另一边,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唱起了属于他们俩的歌谣。 后来,格林成了狼王,但他的孩子先后死于人类之手,在这样巨大的打击下,格林变得不再信任人类,哪怕是曾经最亲近的妈妈,他也始终保持着距离。 李唯一为这样猖獗的盗猎行为感到深深的无力于痛心,此后的十年,他不断奔走呼吁,终于在二零二零年,中国首个野生狼群保护区正式成立。从此之后,盗猎者不再猖獗,但格林对人类的信任再也回不来了。

上叼了个啥东西你不要喊啊,你喊了他也不会理你,还不如让我多看一会东西在那藏啥呀, 他在洗澡吗?抓鱼啊,我看你在那偷看人家洗澡。哈哈, 没看到有鱼啊,你刚才看他钓的是鱼吗?没看清楚,反正他的草放哪了,还是打声招呼, 格林 格林,你还看看我们格林格林,瓜娃子。 哎呦,它看起有点瘦啊。啊,那个夏天的狼,本来它换毛嘛。夏天的狼本来就瘦哦,更何况它身上湿的,哈哈,一身那嘎嘎啊,看到它就,其实我看它精神都还不错的。 他要走了。走,咱们过去看一下他刚才叼了个啥放那了。走吧,走嗨走 反就在这块啊,我看他在放那了。对,然后。啊,这个是个什么牛皮, 洗澡还带浴巾,像你的腰带啊,就是我捆飞毛腿的那条,你看这里面,那当初应该是胡伦盖脱下来的。哎呀,他们留了这么久啊, 都要这么多年的东西了,他还留着干嘛哈,搓搓的哈。 人与狼若即若离,异敌亦有,我们付出的每一点爱都去了他该去的地方, 那些我们爱过的生灵也在平行的时空里爱着我们 重返狼群的往事就讲到这里,更多的故事在天地间。

以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该有。格林教会妈妈的,或许也正是这一点,爱不是占有,是看见,是及时,不能并肩,也愿你在自己的世界里好好活着。写到这里,我只想说, 有人说爸爸不爱格林,我不否认妈妈很爱格林,但作为一个男人的角度来讲,爸爸一直在背后默默支持, 我觉得他已经很爱格力。别忘了,是因为爸爸,大家才看了这个纪录片,从而知道妈妈很爱格力。 我觉得大家在看的时候,真的需要保持一点理性,就像爸爸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当一个热爱生活的人被枪指着,第一反应永远都是逃跑,这不是做错了什么,这是每个人之间的差异。况且妈妈在书里写爸爸逃跑这一段,据我了解,爸爸是笑着坦然接受的。爸爸是一个真正的男 男人,敢于直面问题,而不是逃避。这一点就比很多只会打字说爸爸不爱,说妈妈只是为了炒作一样,躲在屏幕后面,宣泄着自己生活中的不如意。最后,我劝各位一句,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唱,这是你改的吗? 曾经我以为,只要见到格林平安活着,所有的担忧就会一扫而空,我们会拥抱,会亲密无间,像所有童话的结局一样。 而今,我终于看到他了,却发现随之翻开的是更加沉重的一页。

他抬起头,眼神变得决绝,无论死活都必须找到飞毛腿,活要见老,死也要见到全尸。 可草原太大了,大的让人绝望。一连三天,他和爸爸走遍了周围的山坡与沟壕,喊哑了嗓子,却只带回一身疲惫和满心冰凉。希望像手中的雪,一点点融化殆尽。 然而,一个奇怪的迹象悄然出现。回到家时,他们发现营地附近被咬死的野兔多了好几只。 起初妈妈以为是看家的乔莫干的,还摸了摸他的头,你这么能干,能不能带我们找到飞猫腿呢?乔莫看着他, 黑亮的眼睛里似乎闪过一丝复杂的难以言喻的光。他没有叫,只是低下头,轻轻秀了秀妈妈沾满泥土和学习的裤脚。第四天,当妈妈再次背起行囊时,乔默没有像往常一样守在门口,而是主动走到了前面。他停下,回头望了妈妈一眼, 然后朝着一个从未搜寻过的方向小步跑去。妈妈和爸爸对视一眼,立刻跟了上去,一种莫名的直觉揪紧了他们的心。乔木的步伐越来越快,越过一片平坦的动土草甸, 最后在一个隆起的土坑边缘猛的刹住。他不再前进,只是站在那里,耳朵向后贴紧, 喉咙里发出一声急清急压抑的呜咽,像挨到的前奏。妈妈的心跳如雷鼓,他一步步走进,凌厉的风灌满他的遗精。土坑里是一具被啃食的面目全非的残骸,骨骼的形态,皮毛稀疏的纹路大小, 一切都是标准的犬科动物世界。骤然失身,从爪子判断,有点像狼, 包括复制一模一样。这一块毛是狼毛,不易是确定无疑,那现在看看有壁石就能确定。

格林,快叫!你的同伴,快叫!你的同伴,快叫!快叫!快叫!截至二零二六年一月,狼王格林的最新消息,毒下生存状态。格林出生于二零一零年, 截至二零二六年已十六岁,属于狼的暮年阶段。二零二四年九月, 探险者在若尔盖草原偶遇格林,并投喂牛肉,正是其仍在原栖息地活动。二零二五年的记录显示,格林已出现毛发灰白、行动迟缓等衰老迹象,但仍具备基本生存能力。

李维一知道一匹由人类养大的狼,在野外的存活率无限接近于零,他更知道野生狼的平均寿命只有八年,每一次相见都可能是倒数。此刻他举起望远镜,不是为了观察,而是为了送别。 他只想确认他的格林离开人类后,能否靠自己吃上一顿饱饭。远方,狼群正在集结,目标是一头落单的牦牛, 这是自然界最高效的团队作战,侧翼包抄,正面施压,而格林已经完全融入其中,他奔跑唯独的姿势,使血脉深处沉睡的基因在彻底苏醒。突然,远处出现了人影, 仅仅一瞬,整个狼群的狩猎戛然而止,对于他们人类的影子就意味着致命的危险。狼群四散撤离,格林也在其中, 他跟着族群奔跑,第一次在荒野上对人类的出现表现出了本能的恐惧。他头也不回的翻过了围栏,奔向远山。看到这一幕,李唯一的心痛与慰藉疯狂交织, 痛的是那个曾经扑进他怀里撒娇的孩子,如今看见人就像看见鬼,慰藉的是他终于学会了怕人,而这是在这片土地上活下去的唯一资格。但格林停下了,在山脊上,他回过头望向李唯一的方向, 边是等待他的狼群,那是他必须回去的残酷世界。一边是凝视他的母亲,那里有触手可及的温饱与安全,实在舍不得就把他带回来吧,我们养他一辈子,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 自由?他看着那个独立山巅的身影, 做出了最残忍也最深沉的决定。狼的尊严从来不在铁笼里吃饱喝足,而在风雪中自由战死。他没有在呼喊,他只是静静地看着,把那个回头望他的身影用力刻进心里。孩子,走吧,别回头, 如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 和你一起奔跑在天际,用最痛的放手,给他最完整的自由。这场没有拥抱的送别,被呼啸的寒风刻进荒野的记忆, 那个学会爱,又被迫学会怕的生命,终将属于天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