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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交警吗?把驾驶证给我收一下。交警很快在车流中将这台急救车拦截,驾驶员及副驾驶均未身着急救人员制服,但车内外的外形装饰, 其设备与一般急救车高度一致。交警随即连人带车引导前往岗亭接受调查。你是搞什么的吗?搞这个你不知道?你搞你不知道?你开这个车,你说你不知道不好吧?交警经过核查发现,这台急救车属于个人,并不属于任何一家医院及医疗机构。 而驾驶员李某表示,这台车是副驾上,他称之为嫂子给他驾驶的。你自己用的,你个人用的吗?那你是改装的?改装自己用的吗? 不可能吧,这个车具的情况是不是正规的救护车我不清楚。这个是民用车的话呢,这个属于小型普通客车,一个是不能拆除座椅,对方改装。第二是你不能 非法安装警报器,还安装警示灯具,那个灯都不能随便安装的,属于啊,不是一个正规渠道。然后第二的话,他们 在道路上面行驶的时候,因为他们的外观跟这个救护车是差异是很小的,打个比方,他们等红绿灯的时候可能就会闯红灯拉警报器,但是他们车上其实并没有这个病人需要去送医, 这样子的话就是扰乱其他正常通行的,这些机动车会有这个 交通安全隐患。因实施非法安装警报器、非法安装标志灯具、擅自拆除座椅改装、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四项交通违法行为,交警依法对驾驶员合并处以警告、罚款四千元、暂扣车辆的处罚,并责令尽快恢复车辆原状。

现在记者身边的就是这台假的救护车,我们从外观上看呢,其实和真的可以说是以假乱真了。自己知道这种行为是违法了吗?还是你觉得就是没事?我知道有,有一点,有,有违法了。




女子在街上被救护车强行拖走,医院回应,因患者不配合检查治疗,在征得家属同意后,采取必要措施将患者转运至医院,不存在非法强制情况。 六月二十三号晚,广西贵港市人民医院就女子在街上被救护车强行拖走事件做出回应。经核查,六月十三号,贵港一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一名患者因车祸外伤, 存在鼻腔出血等伤情。由于患者年仅十六岁,且在场的患者朋友不能决定是否同意转运, 交警电话联系其家属,医生告知该患者病情存在的风险。因患者不配合检查治疗,在征得家属同意后,医护人员和交警及患者朋友采取了必要措施将患者转运至医院。患者到院后诊断为多处损伤、鼻骨骨折等,经急诊 流关四小时余,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后由家属接回。整个救治过程中,家属对检查和治疗均无意义。此次救护车转运及救治行为全程遵循医疗规范与家属意愿,不存在非法强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