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范围与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父母,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篇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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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才是第一继承人?说说遗产继承的顺序。有网友问父亲再婚后去世,第一继承人是不是继母? 通俗易懂说法律,请关注收藏,杨律师解答一下。不说这种再婚家庭的情况,现实中父母有一个去世后,很多家庭并不会进行遗产分割, 去世老人的遗产由在世的配偶掌握,等两个人都去世,子女才办继承手续。所以有些人就认为配偶在世的情况下,配偶是第一继承人。实际上呢,这是个误解。 关于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和范围,民法点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有规定,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权是一样的。正常情况下,遗产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如果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就是那种父母、子女、配偶都没有的人,他的遗产就由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来继承。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死者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现实中,父母中有一个去世后,遗产没有进行分割,由在世的老人继续控制的情况,属于一种习惯,并不是法律规则。毕竟,如果在世的老人 没有擅自处分这些遗产,等两个人都去世后子女再来继承,结果相差也不大。这些知识了解了吗?有收获的请点赞收藏!

第一继承人的分配顺序是什么?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共同财产,先分一半给配偶,其余为遗产,尤其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分割,子女、父母平等参与分配。对特殊继承人应照顾 尽抚养义务,可多分,不尽抚养义务少分或不分,协商同意也可不均等。

第一继承人顺序怎么分配?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原则,一是均等分配,一般平等继承。二是照顾特殊困难且无劳动能力者可多分。 三是尽主要抚养义务或共同生活者可多分。四是有抚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义务者,少分或不分。

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开始,被继承人有遗赠,有遗赠的,按遗赠继承。被继承人没有遗赠的,按法定继承。 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通常是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此时第二顺位继承人不能继承。 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是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二顺位继承人,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均一般应当均等。但对于有生活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与你照顾。对被继承人进了主要义务或者 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也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少分遗产。

第一顺序遗产继承比例,即平均分配遗产。在一般情况下,统一顺序的个法定继承人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和对被其前任所进行赡养义务等方面的条件基本相同或相见时, 所有应继承的分额应当均等,即平均分配遗产,这是对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权的平等保护。 如被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各一人,每一个继承人的继承呢,份额应当被继承人财产的四分之一。民法点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 继承遗产的,一般应当均等。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是应予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 可能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或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丰沛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妻子和儿子谁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呢?在很多人的任职之中,妻子或者孩子都是第一继承人,遗产留给第一继承人就好了,其他人是没有资格的。其实这是不懂法的表现,我国民法点有明确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什么叫顺位呢? 也就是他们都在一个队伍之中,每个人都有份,一般来说继承的份额是一样的,而且是没有先后顺序的。如果第一顺位的继承人都不在了,或者放弃了继承,那才轮到第二顺位继承人参与继承,也就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都没有的话,就有可能上交国家了,您明白了吗?

第一顺序中的配偶、父母子女是顺序继承吗?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那么是平均继承呢?还是按顺序继承呢?当然是平均继承,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配偶往往是最亲密的继承人, 对于去世者的房产存款、公司等财产情况是最为清楚的。存款的继承很容易分配, 但是如果涉及到公司股权投资等遗产类型,继承分配就非常复杂了,往往需要第三方专业人士来树立财产。遇到这种情况,我建议及时准备资料,委托专业律师来处理。我是杨绿,专讲遗产继承。

大家好,今天我们聊个家家户户都可能会遇到的事情,老人去世后,遗产到底该由谁来分?很多人以为只有亲生孩子,亲兄弟姐妹才能继承, 其实不是这样的。今天呢,我们一分钟讲明白。首先,继承分两个顺序,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也就是说,只要配偶还在,子女或者父母还在,那么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就暂时不能继承。只有第一顺序的人都不在了,或者都放弃继承了, 第二顺序的人才能顶上。那这里的子女可不仅是指婚生子女, 还包括非婚生的子女,也就是大家常说的私生子,还有养子女,以及长期一起生活,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都算。比如你从小跟着继父生活,他供你读书成家,那你就是他的法定继承人。 父母这一块呢,生父母,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都算,比如你从小被收养,那养父母才是你的法定继承人。生父母除非你主动去认,否则一般没有继承的权利。兄弟姐妹要更加宽泛, 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养兄弟姐妹,甚至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都能互相继承。比如你和你的继兄一起长大,他供你上大学,那他走了,你也能分遗产。但记住了,继承顺序是法律化的优先级,亲情可不能分先后。关注梁律师,每天学点有用的法律知识。

子女不幸离世的父母是子女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与逝者的配偶子女同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这在我们国家呢,已经深入人心。无论是一九八五年十月以后开始实施的已经废纸的啊,旧的继承法, 还是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开始实施的民法典,对于父母继承权的规定呢,都是一脉相承的,没有变化。 但是呢,从全球视角看,这规定可以说是中国特色,因为财产往下流传,能更好地发挥物的效用,符合经济规律和人性的一个诉求。世界主要法系中, 父母的继承权一般都是第二顺位,略后与逝者的配偶子女的继承权,包括文化和传统习 属于我国非常相近的,像日本、韩国也是弱化父母继承权的。我国的立法之所以强化父母的继承权,有几方面的考虑,第一方面呢,与传统文化有关,孝文化呀,养儿防老的观念呀。 第二方面,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整体还比较薄弱,特别是农村地区在叠加计划生育时代形成的勺子化,以及现在加速的老龄化,这样的规定呢,对于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很有必要。第三方面,遗嘱继承,他本身效力呢, 就是要优于法定继承的,也就说法定继承的效率其实是很低的。每个人呢,也可以根据自己家庭的情况, 通过遗嘱呢来安排继承事业。如果对父母的养老问题已经做了妥善安排,可以呢,通过遗嘱来剥夺父母的继承权,按照本人的意愿来传承财产。

遗嘱、遗产、继承人,这些被我们很多人看来的身后事,却是现在社会发展中大多数人要经历的生前事。 继承不仅是财产的流转,还蕴含着亲情的传递,关系到每个家族的传承,是家中大事。 关于法定继承,是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继承边的规定进行分配的一种形式。法定继承中男女平等分为两个顺位依次进行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意在为了解决财富传承,多纳入继承人的范围,死者的 遗产更大可能的被家族亲人继承,更大程度的保障了公民的私权。民法典继承边呢?对于法定继承方式和继承顺序做了如下的制度安排,两个顺序,第一个顺序是由配偶、 子女、父母组成的,我们称之为第一集团。除此之外,还有别的法定继承人可以进入第一顺序吗?还有这就是民法典继承编中把 岳父母和呢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作为了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立法者的思想是在法定继承方式中,遗产 主要的功能不是用于商品交换,而是要满足家庭生活的需要。我们称之为 古往今来的继承法律制度都凝结下来的一个优秀的立法文化,这就是遗产应当尽量用于满足亲属的生活需要。 在这样一个立法理念之下,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就被立法者限定在配偶、子女、父母和继则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范围之内。 继承法律制度要适用的一个法律规则,这就是如 各个法定继承人我们指的同一顺序的哈,在生活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比如说各自的都有劳动收入,都能够满足自己日常生活的需要。 还有呢,就是对于被继承人生前所尽的抚养义务、赡养义务情形没有特别大的差别, 这就叫一般情况,就是无差别的一个经济状况,还有尽抚养义务、赡养义务大致相当的情形, 这种情形下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分配遗产的时候进行均等的分配,反映的也是民法典的一个公平原则。

我舅舅和舅妈在这个一口罩期间前后都都去世了,就剩下我这个姐姐一个人了,他现在出差了,然后那个家里有一个房产在在朝阳,让我帮他跑一跑这个房产我去朝阳交易大厅去问了, 像他这种情况就是他没有那个遗嘱,他是独生子女吗?就是父母不会留有遗嘱的,很少留遗嘱的。是的,房产大厅说那个你得去办那个公证继承,就公证去,然后他们这才盖章。第二种情况是某院判的话,也可以给你办理这个 房本的更名。对,说的没毛病。这个就是大家经常会有个误区,就觉得我独生子女啊,父母都去世了,对吧?拿着死亡证明不就能去办了吗?不行,因为呢,咱们北京的,特别是北京的,这是我房屋登记大厅, 为了不担责,为了规避这种法律风险,他会要求你们要么就是让你姐姐到公证处去办一个公证继承。其实公证继承像这种就很简单,就是证明你 姐姐是这个他父母的唯一的继承人,舅舅舅妈的父母的全都过世了,对吧?对对对对对,好的,那其实就是现在能确定的是,其实继承人只有你姐姐一个人,对吧? 那就去公证机关拿着相关的手续,公证处会告诉你啊,比如像死亡证明,像起诉关系证明,拿着这些证明到公证处去办个公证,很简单,一千多块钱吧,几百块钱就能办一个。拿着这个之后,然后再到房屋登记大厅去办过户。 然后如果是说公证处里面卡的比较严,因为有一些咱北京的公证处就非得要父母也已经死亡这个证明,但不是时间比较久了吗?要手里没有开不出来。那其实也可以到法院走,程序也很快。像这种我还是建议如果能去公证处,先去公证处,如果实在公证处里面解决不了的话,到法院他现在有一个快速程序在哪? 就是在恋爱的阶段,你可以直接向法官视明这个情况,就独生子女继承。现在朝阳丰台会有这样的程序,会比较快一些,就是不一定非得有被告,而是我要确认这个房产的继承份额,让法院这边出个裁判文书,然后去问一下法院,他们那边要求。那我现在被告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