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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和赠与的区别是什么?张三将房屋赠与给李四,和江三将房屋赠与给李四,这两个赠与是不同的,那么有什么区别呢?首先,从性质上来讲,赠与是一种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的给受证人,那么受证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 如果一方有赠与的意思,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那么赠与合同是不成立的。而另外一个赠与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只需要有一方给予即可实行,无需另一方的接受。 其次,从法律规定上来看,赠语是我国立法确定的法言法语,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而另外一个赠语并不是一个法律的用语,从法律的角度无时定义。

赠与协议一定要办理公证吗?常见的赠与协议主要有两种类型,第一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赠与协议。这种赠与协议的目的主要是保证赠与的财产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在此女离婚时,赠与财产不被其配偶分割。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赠与协议,核心的条款是明确赠与财产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与其配偶没有关系。 第二种,男女之间在婚前或者婚后签订的赠与协议。男女之间的赠与协议主要作用是保证赠与财产属于夫妻一方,另一方不能撤销赠与,避免感情破裂时财产产生争议。 实际上,并不是所有的赠与协议都要公正,公正主要作用在于防止赠与一方撤销赠与。按照法律的规定,赠与财产在交付之前,赠与一方是可以撤销赠与的,但是今 公正的赠与协议就不能撤销赠与。两种情况下,公正的意义不是很大。第一,父母和子女之间一般不会发生撤销赠与的情况,公正的必要性不是很强。 第二,赠与财产能够立即交付,比如房产能够立即过户或者是加名,此时赠与行为已经完成,公正不公正都无法撤销赠与了。 所以,只有对于男方赠与女方财产,财产不能立即交付的情况下,才有公正的必要性。比如男方赠与女方房产暂时无法过户或者是加名,就需要办理公证,否则男方可以撤销赠与。 最后需要强调一下,只要是财产赠与,不管是父母和子女之间还是男女双方之间,都建议签订赠与协议,否则容易产生争议,但是否需要办理公证,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不是所有的赠与协议都要办理公证。

赠与协议怎么写?要公证吗?赠与协议一般有两种,一种呢,是父母和子女之间的赠与协议,主要是为了确保赠与的财产只属于自己的子女,在子女离婚时不被其配偶分割。 因为如果没有赠与协议或者类似的意思,表示,婚后赠与的财产会被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第二种呢,就是男女之间在婚前或者婚后签订的赠与协议, 主要是为了保证赠与财产只属于一方,避免感情破裂时财产分割产生争议。至于公证的作用呢,主要是为了防止赠与一方撤销赠与,因为法律规定,赠与方在转移财产前是可以撤销的,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协议就不能撤销了, 父母一般是不会撤销赠与。另外,房产如果过了户,钱款已经交付了,就不需要公证了,大家可以自己判断是否有必要。关注赵律师,教你维权!

房产赠与怎么做才有法律效力?第一,房产属于不动产,赠与房产应当及时到房产部门办理房产的过户或者是房产加名手续,赠与行为才算完成。否则在过户或者是加名之前,赠与行为并未完成,对方是可以撤销赠与。 第二,如果房产因为存在贷款等原因无法过户或者是办理加名手续,可以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经过公证的赠与协议也是无法撤销赠与的。 第三,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房产的出资中不存在债务问题,因为很多房产是父母出资购买,存在债务风险。 另外,还可以约定赠与方是有权处置房产的,不会被第三方撤销赠与以及相关的违约责任。需要强调的是,婚前赠与 房产一般是以结婚为前提,法院一般认定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果男女双方没有结婚,房产即使已经过户或者是加名,女方也要将房产返还,因为男方的结婚目的没有实现,女方获得财产就没有正当理由,除非双方之间签订协议,另外做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