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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小洛溪案一月十九日开庭,能不能旁听?能不能直播?答案都在这了!备受关注的宁波小洛溪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开庭时间正式明确。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新增开庭公告显示,原告为女婴小洛溪的父母。案件将于一月十九日在宁波市 海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里,此前,小洛溪在该院接受心脏手术后不幸离世,引发广泛关注。宁波未见委已依规处理相关人员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也已启动。不少网友疑问,能否旁听? 能否直播?依据法律规定,该案属于公开受理范畴,可申请旁听,而庭审直播需提前向法院申请,法院会结合案件的一次性当事人意愿综合审核。目前暂无直播获批消息,能否直播还需以法院通知为准。案件后续进展我们也会持续关注。

找他就一起交流了一下,作为我们的员工说结果他当下的你先跟我说完,要对他的这个这个那个负担,也要帮助他解决这种心理的负担。至于你 说的这样一个医生出了这个事情,是不是他的这个有多大的?这种生物还是怎么样?目前我们没有鉴定,我说什么东西没有用, 我打他一道板子,他会服吗?可以,那现在就说可以啊,这个医师主任他现在是属于正常上班还是停止状态, 应该给他正常上班的权利。可以,我也认可。那他手术六月份的时候把人家治死了一台,然后这个事情院长知道吗?他治死了,这个没有决断了, 他在六月份的时候同样的两个小时的手术,做了八个小时,然后八个小时以后小孩子在手术台上他直接走了, 包括伤口连缝合都没有缝合。然后这个事情你们要发生激情吗?我只能跟你这样说,六月份有一台小孩子的心脏死亡了,有一回事情,但是我不认可他致死, 因为现在还没有结论,可以大概做鉴定。当时他有这个事情发生以后,他有没有受到?比如说停职啊?是怎么样啊?有吗?当时有吗? 我们没有权利停止啊,就是他一直都是属于在正常门诊当中,对吗?对啊,他看了很多的病人啊,很多的病人都对他非常感谢啊。嗯,对,可以可以,然后别的问题吗?反正我也抓紧时间问, 然后我们小孩在这种情况下,那如果你们院方现在对我们家属觉得是做出什么合理的解释也好,赔偿也好,你们院方有考虑过吗? 呃,是这样的,李先生,邓女士啊,这个事情出来了以后, 呃,不管是病房还是医生还是我们院方,都比任何 一个人还更不用说医疗同医疗机构,作为医生来说肯定是都不喜欢此人,作为父母来说,一个这么小的生命还没有很好的呼吸, 这么今天的空气就这样走了,非常沉重,我也能够站在你这个角度感觉到很痛苦,并且那天我也你也听到过,你的小孩子是比较艰难的怀上的,所以一想起来没有艰难怀上自然生病。 对于这种事情,那因为我不是,我只是这样子的,然后我再跟你确定为防缺性间隔,但是后来直到我小孩死了以后,那个医生在我们的病例当中加上了一个法洛斯, 是那个叫反脑室失联症。对,这个病跟房间性缺格他是有什么区别吗?你这个太专业了,我没办法回答现在这个啊,那可以,虽然我也是医生,但是心脏这个东西了。那可以,他的病状跟我再问一句,病历单上显示, 呃,法洛四连证,如果我们数,如果我们经过专业的律师也好,师姐也好,没有。呃,人家都觉得这个病我们是不符合的,也是不存在的。你的意思是误诊或者漏诊? 没有,他是确诊,他确诊,他确诊,但是我们没有签字。假如这个事情发生了,你认为是程序员主任来承担这个事情,还是你们院方承担这个事情最终是院方承担住,记住代表 可以。那别的话没有了,反正今天谈话到此结束,然后我希望院方回去以后也继续考虑一下,比如说对家属做出什么人文关怀也好啊,提供帮助一下,不要讲了,别说了也好啊,不要提要求,我再说。我先说一句, 不管有没有责任,都有路可以走。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处置条例从二零零八年开始就实施了,这么多年下来,在全国来说都走的是非常好, 就是以前大吵大闹到现在,任何纠纷都可以通过正常的渠道去走,具体什么渠道,第一个,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嗯, 在一万块钱以内的,我们可以讨论交流,这个不需要你先听我说完,这是第一种途径,第二种途径通过第三方,也就是说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 他来协助医患双方进行一个交流,那么他的权限是在十万块钱以内。 十万块钱以内,我们这个案子一定要给他,他评估好以后他会告诉给你们验房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有什么过错,应该赔多少。 但是如果超过十万块钱以上,那么医院里面想给你赔也不允许。 理赔中心说要赔二十万,那也没有用,因为这个条例里面规定的非常明确,那么就是要走医疗事故鉴定,就是医疗损害鉴定啊,这个都可以,都是类似的鉴定,鉴定出来验货有责任, 该赔多少赔多少。如果你对鉴定结论出来了以后赔偿的标准不满意,最后一条途径上诉到法院, 由法院根据鉴定的意见以及宁波市的死亡案例的赔偿的标准,医院里面他有这个责任。除了赔偿之外, 如果说你说的这些一些不足的地方,验方也一定会对相关的人员进行处理, 这个是我们不断提升,不断完善的时候。这是最后一步向法院,你也可以第一步就走法院啊,这个任何时候你都有这个权利,这是你的权利,你可以上诉到海事区,你可以上诉到海事法院, 还俗法院,他可以委托医疗事故鉴定,那么就不用你自不用你自己去委托了。 但是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时候也有可能会有要求提出来做解剖,当然你也可以不做,这是你的权利,你可以选择 做了这个解剖以后,事情认实际,那个实况,实际的情况会更加真实明确。如果没有做,有可能你们吃亏了,也有可能我们吃亏了,那这个要你们自己去选择。 那你明天帮我联系会友吧,我第一时间接过来,因为我现在对病例串改记录我有足够的证据,然后我也要提交给他们,你可以看看明天什么时候方便或者我联系你,还是你联系我。呃,我们联系你?可以,我把号码给你。那大概是什么东西? 今天晚上我就可以跟他对讲。可以,明天八点钟,明天下午,下午是吧?一点钟,一点都行,那两点到四点吧,工作时间内我们也不说晚上了。可以,那我可以,都可以,都可以的,好的,记录上午。

许若曦他没有手术指证,但是他被整整做了九个小时的手术。宁波小若曦的尸检报告细节公布了。说实话,作为一个见惯了各种纠纷的律师,看完之后心情依然是非常的 震惊。之前啊,全网都在争论那个三毫米还是一厘米的,所以说争论这个手术该不该做。但随着这份报告的批录,那些未缝合的切口,那些因时间性混乱的病例,这件事情的性质在我来看,已经从一个单纯的医学技术争议, 上升到了一个严峻的法律底线问题。今天,我们不带情绪,不凭空猜测,又站在法律的视角来拆解一下这起悲剧的背后。 医院哪怕有再多的理由,也无法回避的三个法律死权。第一个死权,抖擞的监控去哪了?医院当时的说法是没有存储功能或者坏了。各位请注意,在法律的逻辑里, 这绝不仅仅是一个管理不善就能糊弄过去的。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如果医疗机构隐秘 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例资料,或者遗失伪造病例资料的,法律将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这叫什么?这叫取证责任倒置。因为患者是弱势的, 你医院掌握着所有的记录和现场,如果拿不出完整的监控来自重清白,那么在法庭上,法官不需要去研究你手术刀法精不精湛, 光凭证据缺失这一条,法律的天平就已经向患者倾斜了。如果说监控没了还能推给设备,那么第二个死角就是触犯了法律的红线,病历的真实性。根据目前媒体纰漏的尸检细节,孩子在晚上二十二点零三分 已经被宣布临床死亡,但在医院护理记录单上,居然是二十二点、二十分,甚至二十三点,还有关于孩子的生命提升平稳的记录。人已经走了,病历却还在抢救,这在法律上,这不仅仅是书写的失误, 这极有可能是涉嫌伪造、篡改病历资料。一旦经过司法鉴定确认病历造假,后果是什么?后果就是医院可能失去进行医疗技术鉴定的基础。当你的数据全是假的, 鉴定机构没法做,法院往往会判决医院承担全部责任,这是任何一家医疗机构都无法承受的法律。大家,第三个是大家最关心的责任认定,目前卫健委啊已经免职了相关医生,但这只是行政处罚, 是医院的家规。如果最终的尸检报告和医疗事故鉴定书确认是因为医生严重违反诊断规范,比如那个长达六点五厘米未缝合的切口导致了孩子的死亡,那么就可能触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五天 医疗是无罪,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的,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医生,也绝对不会放过任何严重无知的行为。角落西的离去让我们非常心痛, 但痛心的同时,我们需要理性的等待。目前呢,司法程序呢?已经启动,医疗事故鉴定正在进行当中。作为法律人,我想说,我们要相信专业的鉴定机构,相信国家的法律体系。真相也许会迟到,但在这套严密的法治逻辑之下,任何掩盖和谎言都无处遁形。 我们要做的是共同等待那份坚定的结果,让证据说话,让法律定赢。请相信,正义或许会需要时间,但他绝对不会缺席。我是张律师,我们一起守望这个真相。

十一月十四日晚,宁波卫健委通报五月令的婴儿在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做手术离世一事,相关的调查怎么看这事我是三点,第一, 通报当中确认了手术风险评估不足,手术操作存在过失, 突发情况未及时告知,监护处置有缺陷,这是相关诊疗过程,等于说从开始到最后都是有相应的问题。而医院呢,存在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 防范风险能力不足,应急处理能力不利,人文关怀缺失。 对医院的书记、院长有警告,有记大过分管副院长免职,两个科室主任被免职,然后进行相应的问责, 我觉得需要回应,因为这件事情影响是比较大的,只有回应才能够安抚家属,才能够向社会有个交代。 第二点,但是在通报当中,我估计也会有很多的质疑,比如说免职的副院长,免职的两个科室主任姓啥名谁不知道?包括那个主刀的医生姓啥名谁,在通报当中并没有体现,哪怕有一个姓,带个某字都没有。 而且呢,说做手术的监控没有存储的借制,所以呢,不能够回放,说是监护室 没有相应的监控设施,而且说这符合相应的规范,我不知道是不是符合相应的规范,还是相应的规范当中有缺陷。 那如果不能够回放,请问这个监控还有什么价值和意义呢?那种重症监护室如果没有监控,那中间出了问题,到底是谁的责任呢? 第三点,是的,我刚才说了类似的情况,应该及时的回应。你看五月令大小的婴儿,他的心脏出了一点问题,然后按照其他人的说法,专业人士的说法可能不需要手术,然后就可以自愈的这种情况, 但是很遗憾,从头到尾都出现了这一结果。而且呢,五月大的婴儿 中间原本说是两个半小时到三个小时,可是一下子七个小时,而且中间家属根本不知道具体的情况。那显然,这一系列的问题暴露出医院在管理上,在相应制度落实上存在严重的问题。 通报当中也提到了,依据事故的认定责任,将来要依法依规的处理。是的,必须要依法依规的处理,然后给当事人一个交代,给社会一个交代。